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体育局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6〕4号)《合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2016〕143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

-1-

谢谢观赏

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全面管理、依法依规原则

区教体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标准。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择校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额的4%。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年龄在3周岁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持“三证”(户口簿或家长身份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证),携其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报名。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10日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谢谢观赏

护人)凭相关材料,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6日到学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2.学区调整

(1)新建明皇路小学学区为:东面铁路线(临泉东路),南面临泉东路至顺祥路至明皇路,西面顺祥路至明皇路至牡丹路,北面包公大道。

(2)琥珀名城小学学区调整为:东面顺祥路,南面长江东路,西面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北面临泉东路至顺祥路至明皇路(含丽水天锦苑)。

(3)郎溪路小学学区丽水天锦苑划入琥珀名城小学学区,其他学区不变。

(4)和平小学学区调整为:东面铜陵路,南面滨河路,西面一环路至明光路,北面和平路。

(5)大通路小学学区调整为:东面铜陵路(含华业苑),南面和平路,西面明光路至安美一条街,北面淮南铁路。

(6)大通路新海校区原327地质队宿舍区、原幼师宿舍区,划入行知学校,两校其他学区不变。

(7)东升小学学区天使苑、蚌埠路第五小学学区当涂路聚业苑(二期),划入少儿艺术学校学区,三校其他学区不变。

(三)初中招生

-3-

谢谢观赏

凡本区小学,以校为单位,于6月16日—22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升初中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3日—24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所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可于7月1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进行补报名。

(三)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基一〔2014〕1号)要求,自2014年起,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经省厅批准,今年我区三十八中学、五十五中学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办制定,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并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经区招办组织专业考核,合格后安排到我区招收初中特长生的学校就读。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在原毕业小学和初中录取学校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初中特长生招收比例,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四)民办学校招生

区教育体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合肥育英中学、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瑶海西苑中学东校、合肥瑶海尚真小学、合肥瑶海人杰小学七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

谢谢观赏

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上述学校报名。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体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

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在学校和区教育体育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4日—5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公证部门等的监督下,于6月14-15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并将所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五)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蚌埠路第四小学“特殊教育班”根据学额情况,招收智障儿童少年。盲、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2.随迁子女入学

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域实际情况,7月8日前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7月11日-7月15日随迁子女根据暂住区域到相应的学校报名,7月27日-7月29日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具备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具备与用人单位签定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