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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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
甲字第2806号
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总论 (6)
1.1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6)
1.2评价标准 (6)
1.2.1环境质量标准 (6)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7)
1.3评价等级 (8)
1.3.1地表水环境 (8)
1.3.2地下水环境 (8)
1.3.3大气环境 (9)
1.3.4声环境 (9)
1.3.5风险评价 (9)
1.3.6生态环境 (9)
1.4评价范围 (9)
1.5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0)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15)
2.1工程概况 (15)
2.2尾水排放方案 (18)
2.3厂区总平面布置 (22)
2.4配套工程——凤塘泵站改造 (22)
2.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22)
2.6施工组织 (23)
2.7工程变更情况 (23)
2.8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5)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7)
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7)
3.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7)
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7)
3.4声环境质量现状 (28)
3.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28)
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29)
4.1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29)
4.2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5)
4.3配套工程——凤塘泵站环境影响分析 (38)
第五章项目实施对福田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39)
5.1对红树植物的影响 (39)
5.2对水生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40)
5.3对鸟类影响分析 (41)
5.4尾水非正常排放对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41)
第六章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42)
6.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42)
6.2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合理性 (42)
6.3清洁生产 (43)
6.4总量控制 (43)
6.5环境风险可接受性 (43)
6.6环境保护措施 (44)
6.7公众参与 (46)
第七章综合结论与建议 (47)
前言
近年来,深圳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水务主管部门坚持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大了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特区的污水处理始于1984 年,先后建成了罗芳污水厂、滨河污水厂、蛇口污水厂、盐田污水厂、南山污水厂、小梅沙污水处理厂、西丽污水处理厂七座污水厂,总处理规模达到了159.1×104 m3/d,这些污水厂的建设运营极大地改善了特区内的水环境。
目前,深圳市福田、南山两区产生的污水均通过排海干渠输送至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随着深圳市中心区和南山区经济的发展及人口的增加,该片区产生的污水量不断加大。根据《深圳市污水系统布局规划(2002~2020)》预测,福田、南山两区旱季污水量2010 年增至106.4×104m3/d,雨季污水量增至255.7×104 m3/d;2020 年旱季污水量124.8×104 m3/d。然而福田、南山两区的排海干渠输送污水的能力及南山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仅56.0×104 m3/d,不能满足福田、南山两区污水处理的现状与发展需要。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划及城市污水特许经营授权,2006年,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委托我院编制了《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6年12月取得了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批复(深环批函[2006]132号)。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距离取得批复的时间已超过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受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复核工作。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范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于2012年9月编制完成了《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送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2012年10月12日,审查中心在深圳市主持召开了报告书的专家技术审查会。因项目尾水排放方案涉及福田红
树林自然保护区红线的问题,会议出具了专家技术咨询意见。会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精神(见附件16)修改了尾水排放方案,避开了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我院根据专家技术咨询意见以及新的尾水排放方案,于2013年7月修改完成报告书重新报送审查中心。2013年7月26日,审查中心再次主持召开了报告书的专家技术复审会,会议出具了专家技术复审意见。会后,我院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沟通,根据专家技术复审意见修改完成《深圳市福田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复核报告书》(报批稿)报送审批。
鉴于本项目距离取得批复的时间已超过五年,2006年至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总纲、大气导则、噪声导则、生态导则进行了修订,又颁布了新的地下水导则,并且考虑到项目工程污水处理工艺稍有变化、尾水排污口发生变更的情况,本次评价按照新建项目的评价思路重新进行评价,不再引用原有环评结论。
针对本项目特点,本次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内容主要包括:
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查清项目选址区环境现状及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关建议。
2、通过对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及污染负荷,预测其对环境的影响。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管理和监控依据,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
4、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公众调查,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弥补环境影响评价中可能遗漏的问题。
5、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等要求,并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
6、对拟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经过分析得到以下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厂用地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