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撕毁封条如何处理
封条使用和遗失控制处理程序
封条使用和遗失控制处理程序1.0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封条的使用和管理。
2.0范围本程序主要适用于公司船务部门。
3.0工作程序•严格纪录好集装箱封条的数量,指派专人负责封条的监管工作•记录每次出货时领取集装箱封条的数量,封条号码应准确无误的纪录在运输单上•如遇不正确使用或遗失集装箱封条等情况,需立即上报管理部门,填写《集装箱封条误用及遗失单》•对于运入的原材料:厂方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无损,封条号码与提货单上标明的号码是否相符。
如果封条已经损坏,则违反了安全措施或守则。
唯一的例外情况是,封条因有关人员(海关官员、警察)执行正当检查而损坏,并且海关官员/警察在提货单上注明此次检查。
•对于运出的物料:o 集装箱整箱装载:公司批准的工厂整柜装载,应遵循 Maersk 规定的密封条例。
o 非工厂整柜装载(货物运往集运人进行集装箱运输):如果您的陆上承运人提供硬侧硬顶或箱式卡车(请参见图示),则必须遵循正确的密封程序。
(请参见下面的示例)。
•程序示例:进行工厂整柜装载时,封条必须贴在装满的集装箱上。
封条号码必须记录在提货单上。
应向司机提供一个备用封条。
如果原来的封条在运输途中(被政府官员)损坏,要求进入集装箱的机构(警察或海关)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
然后,司机应将备用封条贴在集装箱上,并在提货单上记录新封条号码。
此程序同样适用于箱式卡车或货车。
选择封条的时候,须注意以下几点:•封条应符合或高于PAS/ISO 17712标准。
最容易损坏和篡改的是指示性封条,它唯一的用途是显示集装箱或卡车门在运输途中是否打开过。
另有一种屏障性封条,有不同级别和形状,例如钢制门栓、钢索或平滑金属条。
盗贼无法徒手撕掉这些封条,也不能使用小撬棍、螺丝刀或类似工具拧开。
屏障性封条可清楚显示集装箱箱门在发运点和最终目的地之间是否打开过。
这些封条需要大型的工具才能去除或切断,最常用、且能够除去此类封条的工具是双杠杆式剪切机。
此工具非常容易得到,对于职业盗贼来说,要切断这些屏障性封条进入集装箱或卡车仅需几秒钟,而且不会发出任何声响,也无需花费什么周折。
(完整版)标书封条样式汇总
(完整版)标书封条样式汇总【标书封条样式汇总】尊敬的投标人: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和参与。
为确保投标的公正和透明,特制定如下标书封条样式,供各投标人参考和使用。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标书封条的制作和使用,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一、封条样式:1. 封条材料:使用耐久性好、防伪性强、易撕裂和易复制的材料制作封条,如特种纸制封条、聚氯乙烯制封条等。
2. 封条尺寸:封条的长度应能完全覆盖关闭标书包裹口的范围,保证封条与标书包裹材料的结合牢固。
3. 封条颜色:封条颜色应统一,不宜过于鲜艳,通常采用蓝色、红色、黑色等较为常见的颜色。
4. 封条标识:封条上应印刷有清晰、可识别的标识文字、标志或图案,如“标书封条”,投标人名称等。
5. 封条标,章:对于大型项目或重要的投标文件,可在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名章,以提高标书封条的可信度。
二、标书封条使用须知:1. 封条制作: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或委托专业生产厂家制作标书封条,确保封条的质量和效果。
2. 封条使用:将标书封条粘贴在标书包裹的口袋、袋口或封口处,确保封条贴合紧密且不易被篡改或破坏。
3. 封条记录:投标人应在标书封条上留存一份记录,包括封条的编号、日期、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以备后续查验和核对。
4. 封条保管: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好标书封条,并保存好封条制作的有关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使用和查询。
5. 封条处置:在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及时撕毁封条,标注“未中标”,并妥善处理相关标书。
本标书封条样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所涉及附件如下】:1. 标书封条样式图2. 标书封条制作要求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投标人:指符合投标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 标书包裹:指投标人投递的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封装材料。
3. 标书封条:指贴在标书包裹口袋、袋口或封口处,用于防止标书在投递过程中被篡改或破坏的封条。
保密基本知识培训
保密基本知识培训目录一、保密概述 (2)1. 保密定义 (3)2. 保密重要性 (3)3. 保密法律法规 (4)二、保密意识培养 (5)1. 保密观念的重要性 (6)2. 保密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的体现 (7)3. 保密意识的培训与提升 (8)三、保密制度了解 (9)1.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 (11)2.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2)3. 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12)四、保密技术防范 (14)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 (15)2.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安全防护 (17)3. 密码设备使用与管理 (18)五、保密工作流程 (19)1. 保密审查流程 (21)2. 保密教育培训流程 (21)3. 保密监督检查流程 (22)六、保密违规处理 (23)1. 保密违规行为分类 (24)2. 保密违规处罚措施 (25)3. 保密违规责任追究 (26)七、保密案例分析 (27)1. 国家安全案例 (28)2. 企业商业秘密泄露案例 (29)3. 个人隐私泄露案例 (30)八、保密工作总结与展望 (31)1. 保密工作经验总结 (32)2. 保密工作未来发展趋势 (33)3. 保密工作与个人发展的关系 (34)一、保密概述保密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保密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面,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均应纳入保密范畴。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保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复杂形势。
提高人们的保密意识,普及保密基本知识,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和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防线,防止敌对势力通过窃取机密信息对国家造成威胁。
保障经济发展:保密工作涉及企业经营、金融数据等重要信息,保护这些信息的机密性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密工作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防范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等敏感信息的泄露。
供热公司封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热公司正常运营,保障供热设施安全,维护供热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管道、换热站、泵房等。
第三条封条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封条的使用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应使用封条:1. 供热设施进行大修、改造、检修等作业时,为防止误操作或非法进入而设置;2. 供热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紧急停机处理时;3. 供热设施因故暂停供热,需暂时关闭时;4. 供热设施发生安全事故,需要隔离现场时;5. 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封存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封条的使用程序第五条使用封条前,应由设施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使用封条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由设施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封条的使用和保管;2. 专人负责在封条上填写封存日期、设施名称、封存原因等信息;3. 将封条贴在供热设施明显位置,确保封条完整无损;4. 封条使用完毕后,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四章封条的管理第七条封条应由公司统一制作,确保封条质量。
第八条封条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第九条封条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封条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封条的使用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
第五章违反封条管理制度的处理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封条;2. 使用过期、损坏的封条;3. 擅自撕毁、破坏封条;4. 不按规定填写封条信息;5. 拖延报告或隐瞒封条使用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刀切治污】给灶台贴封条-大家警惕的是“一刀切”式治理
给灶台贴封条,大家警惕的是“一刀切”式治理日前,几张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蒙阴县大气办封条贴上灶台的照片在网络引发关注。
其中一张图片里,一口大锅上贴着印有“蒙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封”的封条,封条上日期空白。
另一张图片中,3名工作人员正在给一个住户自制的露天土灶贴封条。
舆论的关注有个重要背景,生态环境部9月4日才通报了临沂市兰山区及部分街镇急功近利搞环保“一刀切”的问题。
通报称,生态环境部调查组赴临沂市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临沂市兰山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平时不作为,等到要考核问责时就急功近利搞“一刀切”,辖区部分街镇餐饮企业大面积停业,400余家板材企业被迫集中停产,25家货运停车场除1家兼顾公交车停放而正常运营外,其余全部停业整顿,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9月5日,蒙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照民告诉媒体,几张流传网络的图片中确实有蒙阴县环保部门贴的封条,但这两家住户一家属于经营性小作坊炸货店;另一家是烧建筑材料做狗食,属于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极端情况。
正常农民家庭做饭炉灶没有受到影响。
这个回应可谓非常及时,也解开了许多人的疑惑。
毕竟,人类刀耕火种已有几万年,烧火做饭也有几千年的历史,如果因为空气治理就把普通老百姓的这项权利都禁了,不可能不引发争议。
但通过回应,公众得以了解到,图片上看起来并不干净整洁的两口锅,一个是经营炸货的小店灶台,没有采取任何油烟处理措施;另一个是某户人家专门给狗做食物的灶台,但烧的是胶合板等建筑垃圾,胶合板燃烧气味非常刺鼻,而且污染严重,周围群众意见较大。
按照宣传部官员的回应,本地群众对于这两口锅已经是极为痛恨了。
在工作人员多次登门做工作不成之后,当地政府选择“一封了事”,既平息了众怒,又保护了环境,可谓一举两得。
所以,从结果层面来看,当地政府的这一做法是非常合理的。
问题讨论到这里,这场原本被认为是“闹剧”的事件应该告一段落了。
仓库的封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仓库管理,确保仓库安全,防止仓库物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封条管理。
第三条仓库封条是仓库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仓库物资的出入、盘点、安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章封条的使用第四条仓库封条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五条仓库封条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进库封条:用于封存新入库的物资,确保物资在入库过程中的安全。
2. 出库封条:用于封存出库的物资,防止物资在出库过程中的流失。
3. 盘点封条:用于封存盘点过程中的仓库,防止盘点过程中物资的变动。
第六条仓库封条的使用流程如下:1. 仓库管理员在物资入库、出库、盘点前,需准备好相应类型的封条。
2. 物资入库、出库、盘点时,由仓库管理员在物资上粘贴封条,并注明日期、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
3. 封条一经粘贴,不得随意撕毁,如需撕毁,需在封条上注明原因,并由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封条的管理第七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封条的使用情况,确保封条完好无损。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需对封条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丢失。
第九条仓库管理员在发现封条损坏、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补发。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对封条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封条类型、使用日期、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第四章封条的使用规范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在使用封条时,应确保封条粘贴牢固,不得出现松动、脱落等情况。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在撕毁封条时,应按照以下顺序操作:1. 仓库管理员在封条上注明原因;2. 仓库管理员在封条上签字确认;3. 仓库管理员将撕毁的封条保存好,以备查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违反本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1. 随意丢弃、损坏封条的;2. 未按规定使用封条的;3. 使用假封条或私自制作封条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仓库管理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封条格式模板范文
封条格式模板范文
封条是一种标有特定信息的封装材料,常用于保密、安全、验收等用途。
封条格式模板可以帮助人们在制作封条时更加规范和统一、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封条格式模板示例:
封条类别:(填写封条的类别,例如:安全封条)
封条颜色:(填写封条的颜色,例如:红色)
封条信息:
1.封条标识:(在此处填写封条的标识信息,例如:公司名称、机构代码等)
2.封条尺寸:(在此处填写封条的尺寸,例如:宽度、长度等)
3.封条材质:(在此处填写封条的材质,例如:塑料、金属等)
4.封条特征:(在此处填写封条的特征,例如:有LOGO、文字、条纹等)
安全防伪:
1.防伪措施:(在此处填写封条的安全防伪措施,例如:特殊的防伪标记、封条自毁特性等)
使用说明:
1.封条安装:(在此处填写封条的安装方式,例如:贴附、固定、拉紧等)
2.封条拆除:(在此处填写封条的拆除方式,例如:剪断、撕毁等)
注意事项:
1.封条使用范围:(在此处填写封条的适用范围,例如:文件、箱体、车辆等)
2.封条安全提示:(在此处填写封条的安全注意事项,例如:不可重
复使用、不可私拆等)
3.封条保管要求:(在此处填写封条的保管要求,例如:干燥阴凉处、避光、避水等)
封条格式模板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包括封条
的编号、类别、颜色、标识、尺寸、材质、特征等信息,以及安全防伪措施、验证方式、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
这样制作出的封条就会更加
规范、统一和实用。
药师管理与法规 讲义重点--第05章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第五章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32-37分)药品经营管理(12-15分)药品使用管理(10-13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5-6分)医疗保障用药管理(2-3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3-4分)第一节药品经营管理(12-15分)1.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许可*(1)《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布局合理;方便购药)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遵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原则。
此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②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③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2)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此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②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④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三包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包售后服务承诺书三包售后服务承诺书1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对某某的信任和支持!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免除您的后顾之忧,我们对您购买的某某产品售后服务作出如下郑重承诺:某某生产的全部产品,无论是直接售出的产品还是通过经销商售出的产品均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
一、一月包退:某某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一月内可退货!退货时必须退回购货发票或收据,产品上的“撕毁无效”封条必须完好,二者缺一不可。
二、三月包换:某某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三月内,如果你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可免费更换新品。
你可将故障产品及附件退回给经销商(如果是在经销商处购买的)或直接寄给某某(如果是直接在某某处购买的),我们将即刻为你更换相同型号的新品。
退回产品上的“撕毁无效”封条必须完好。
三、一年包修:某某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你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可由某某免费维修。
你可将故障产品及附件退回给经销商(如果是在经销商处购买的)或直接寄给某某(如果是直接在德阳四星电子处购买的.),我们将即刻为您修理,修理后的产品确保达到新品的性能。
需维修产品上的“撕毁无效”封条必须完好。
四、特别申明:1、如果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不能享受“三包承诺”的服务:1.1、已超出“三包”有效期限;1.2、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1.3、产品外壳被打开,“撕毁无效”封条损坏;1.4、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洪水、火灾、雷击等)、环境、气候干扰,及其它外来因素如电源不稳、计算机故障、热插拔或接线错误等不当操作因素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1.5、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1.6、特殊定做的产品不接受退货。
2、某某在产品制造、销售、供应及使用上所担负的责任,无论是基于承诺书、合同、疏忽、产品责任或其它项目,均不应超过产品的原始成本。
对于非蓄意或必然的客户损失,包括因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供货所导致的利益损失及使用损坏,某某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录第1章总则 (1)第1节专利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1)1.1.1依法行政原则 (1)1.1.2积极办案原则 (1)1.1.3公开公正原则 (1)1.1.4便捷高效原则 (2)1.1.5务实创新原则 (2)第2节管辖 (2)1.2.1级别管辖 (2)1.2.2地域管辖 (3)1.2.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3)1.2.4管辖权异议 (4)第3节回避 (4)1.3.1自行回避 (4)1.3.2请求回避 (5)1.3.3回避的审批 (5)第4节代理 (5)1.4.1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5)1.4.2委托代理注意事项 (6)第5节送达 (6)1.5.1送达和送达回证 (6)1.5.2送达方式 (7)第2章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9)第1节案件受理和立案审查 (9)2.1.1受理 (9)2.1.2当事人 (9)2.1.3立案审查 (10)2.1.4立案步骤 (16)2.1.5答辩书 (17)第2节调查收集证据 (17)2.2.1申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 (18)2.2.2现场调查 (18)2.2.3收集证据 (20)2.2.4制作笔录 (21)2.2.5现场指认 (23)2.2.6技术鉴定 (23)第3节案件审理 (24)2.3.1口头审理前的准备 (24)2.3.2口头审理的举行 (25)2.3.3口头审理的其他问题 (31)2.3.4案件的中止及恢复处理 (33)第4节证据认定 (35)2.4.1 证据种类 (36)2.4.2 证据认定的一般原则 (36)2.4.3 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 (37)2.4.4 数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认定 (38)2.4.5 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38)2.4.6 证据认定理由的阐述 (38)2.4.7 外文证据的认定 (38)第5节结案 (39)2.5.1结案形式 (39)2.5.2结案时限 (39)2.5.3合议 (40)2.5.4结案形式具体事项 (40)2.5.5结案审批 (45)2.5.6结案文书送达 (45)2.5.7重复侵权行为的处理 (45)2.5.8案件材料的归档 (45)2.5.9特别注意事项 (46)第6节执行与公开 (46)2.6.1处理决定的执行力 (46)2.6.2自觉履行与现场监督 (46)2.6.3申请强制执行 (47)2.6.4案件信息公开 (48)第3章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50)第1节立案 (50)3.1.1案件来源 (50)3.1.2立案条件 (50)3.1.3立案时限 (51)3.1.4立案审批 (51)第2节调查取证 (51)3.2.1调查取证的准备 (52)3.2.2调查取证的实施 (52)3.2.3行政强制措施 (55)第3节形成结案意见 (57)3.3.1形成处理意见 (57)3.3.2结案意见审批 (57)第4节处罚前告知和听证 (58)3.4.1处罚前告知 (58)3.4.2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9)3.4.3听证 (59)第5节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和处罚决定 (72)3.5.1责令停止假冒专利行为和采取改正措施 (72)3.5.2处罚的种类 (73)3.5.3时限 (74)3.5.4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注意的事项 (74)第6节处罚的执行和公开 (82)3.6.1执行的正常程序 (82)3.6.2执行的特殊情形 (84)3.6.3结果公开 (84)第4章专利纠纷的调解 (87)第1节调解专利纠纷的类型 (87)4.1.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87)4.1.2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88)4.1.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89)4.1.4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904.1.5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90)第2节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90)4.2.1条件 (90)4.2.2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90)4.2.3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91)4.2.4专利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91)4.2.5其他材料 (92)第3节送达,立案 (92)4.3.1送达 (92)4.3.2立案 (93)4.3.3其他 (93)第4节专利纠纷的调解程序 (93)4.4.1证据审查 (93)4.4.2调解 (94)第5节结案 (95)4.5.1调解结案 (95)4.5.2撤销案件 (97)第5章跨区域、跨部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 (98)第1节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98)5.1.1请求协作条件 (98)5.1.2提交材料 (98)5.1.3初步审查 (99)5.1.4管辖 (99)5.1.5立案 (99)5.1.6结案 (100)第2节跨区域专利纠纷的调解 (100)5.2.1提交材料 (100)5.2.2接收 (101)5.2.3管辖 (101)5.2.4材料移送 (101)5.2.5结案 (101)第3节跨区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 (102)5.3.1移送 (102)5.3.2结案 (102)第4节跨区域案件协办 (103)5.4.1委托证据调查 (103)5.4.2协助证据调查 (103)5.4.3委托送达 (104)5.4.4配合执行 (104)第5节跨区域专利执法专项行动 (104)5.5.1专利侵权案件 (105)5.5.2假冒专利案件 (105)第6节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 (106)5.6.1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 (106)5.6.2与工商、版权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 (106)5.6.3与海关的执法协作 (106)第6章展会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107)第1节展会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07)6.1.1展会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07)6.1.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派驻展会人员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08)6.1.3当事人 (108)6.1.4投诉受理 (108)6.1.5调查核实和现场处理 (110)6.1.6现场情况记载 (112)6.1.7抗辩 (112)6.1.8措施及责任 (113)6.1.9档案整理和归还物品 (113)第2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14)6.2.1开展电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判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14)6.2.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15)6.2.3当事人 (115)6.2.4案件的提交 (116)6.2.5案件的处理 (117)6.2.6措施及责任 (118)6.2.7档案整理 (119)第7章执法管理 (120)第1节执法机构 (120)7.1.1执法工作机构 (120)7.1.2执法条件建设 (120)7.1.3执法队伍建设 (120)7.1.4委托执法 (121)第2节执法人员管理 (122)7.2.1执法人员 (122)7.2.2执法证管理 (124)7.2.3执法培训 (128)第3节执法专项经费 (131)7.3.1经费范围 (131)7.3.2管理职责 (131)7.3.3申请、审批、使用和验收 (132)7.3.4监督与考核 (134)第4节执法工作机制 (135)7.4.1执法专项行动 (135)7.4.2展会执法 (135)7.4.3执法协作调度 (137)7.4.4执法案件文书及档案管理 (141)第5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 (147)7.5.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147)7.5.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 (148)7.5.3“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平台 (150)第6节指导与监督 (152)7.6.1执法目标责任制 (152)7.6.2执法督查、督导、督办和指导 (152)7.6.3执法维权绩效考核 (156)7.6.4责任追究 (157)附件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161)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162)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 (163)专利侵权纠纷撤销案件通知书 (16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165)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检索报告通知书 (166)答辩通知书 (16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17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17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172)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173)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174)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175)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现场检查笔录 (176)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通知书 (17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不予中止处理通知书 (178)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恢复处理通知书 (179)口头审理通知书 (180)口头审理回执 (181)回避申请决定 (182)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笔录 (183)撤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185)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188)送达回证 (190)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191)专利侵权纠纷修改更正通知书 (192)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193)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19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审批表 (19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审批表 (196)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保存审批表 (19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议笔录 (198)技术鉴定委托书 (199)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案审批表 (200)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20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01)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04)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205)意见陈述书 (206)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申请书 (20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请求书 (208)专利侵权纠纷撤回处理请求申请书 (209)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210)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请求书 (211)附件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 (212)一、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13)假冒专利案件立案通知书 (213)举报涉嫌假冒专利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 (215)协助调查通知书 (216)限期提供证据接受调查通知书 (217)假冒专利案件调查笔录 (218)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220)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221)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222)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23)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24)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25)查封扣押决定书 (22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22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228)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229)处罚前告知通知书 (230)处罚前听证告知书 (232)假冒专利案件听证会通知书 (234)假冒专利案件听证回执 (235)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236)回避申请决定 (237)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笔录 (238)责令整改通知书 (240)行政处罚决定书 (241)撤销案件通知书 (244)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45)罚款缴款通知书 (24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247)专利标识不规范责令改正通知书 (248)送达回证 (249)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250)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登记表 (250)假冒专利案件证据清单 (252)涉嫌假冒专利案件立案审批表 (253)案件移送单 (25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 (255)技术鉴定委托书 (256)假冒专利案件讨论笔录 (257)假冒专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258)假冒专利案件听证报告书 (259)假冒专利案件结案审批表 (261)假冒专利案件结案报告 (262)专利行政执法委托书 (263)委托执法办理结果告知书 (264)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结案审批表 (266)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267)三、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268)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投诉登记表 (269)假冒专利案件授权委托书 (270)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书 (271)附件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272)一、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73)专利纠纷调解意见陈述通知书 (273)专利纠纷调解立案通知书 (275)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不予立案通知书 (276)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77)专利纠纷调解通知书 (278)专利纠纷调解回执 (279)回避申请决定 (280)专利纠纷调解书 (281)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 (283)送达回证 (284)二、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285)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立案审批表 (285)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287)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288)专利纠纷案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90)意见陈述书 (291)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292)专利纠纷和解协议书 (293)附件四:展会、电子商务执法文书表格 (294)专利侵权纠纷投诉请求书 (294)涉嫌专利侵权处理通知书 (297)专利涉嫌侵权申诉登记表 (298)专利投诉调查表 (299)电子商务平台商提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表 (300)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提交表 (301)附件五: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 (302)一、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303)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303)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05)行政复议书面答复通知 (306)回避申请决定 (307)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通知书 (308)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笔录 (309)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311)行政复议调解书 (312)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313)送达回证 (315)二、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316)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报告 (316)行政复议案件讨论笔录 (318)技术鉴定委托书 (319)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 (320)三、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321)行政复议申请书 (321)行政复议案件递交文件/证据清单 (324)行政复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325)附件六: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文书表格 (326)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接收单 (326)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单 (328)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回执 (330)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不予立案通知书 (331)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结案通知书 (332)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接收单 (333)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单 (334)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回执 (336)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结案通知书 (337)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单 (338)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回执 (340)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结案通知书 (341)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委托书 (342)跨区域专利案件协助调查取证回执 (343)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结果通知书 (344)第1章总则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专利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执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擅自撕毁行政机关封条如何处罚
擅⾃撕毁⾏政机关封条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机关对涉案的违法物品,是可以进⾏查封冻结的,如果查封房屋,设备等财物的,要加上封条,那么擅⾃撕毁⾏政机关封条怎样处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擅⾃撕毁⾏政机关封条如何处罚擅⾃撕毁⾏政机关封条是属于妨害执法的⾏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并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谎报案情,影响⾏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有违反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为。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条【⾮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如何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执⾏员可以指定被执⾏⼈负责保管。
如继续使⽤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重⼤影响,可以允许被执⾏⼈继续使⽤。
因被执⾏⼈保管或使⽤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承担。
被扣押的财产,⼈民法院可以⾃⾏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保管。
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不得使⽤。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民法院保管的,⼈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或者申请执⾏⼈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占有的担保财产,⼀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作为保管⼈;该财产由⼈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消灭。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擅⾃撕毁⾏政机关封条是属于妨害执法的⾏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住建局贴封条程序
一、住建局贴封条程序
首先确定你的地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所以他们有权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贴封条处理,,然后会告知法人签字,然后就是贴封条了,贴好封条之后是不允许私自撕下来的,否则要承担相关的处罚。
二、贴封条的具体规定
贴封条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准私自撕毁。
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
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
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三、住建局的职责范围
住建局的职责范围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3、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5、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6、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抢救车管理新规范
7、建立护士长监督制:护士长平时检查急救车的 交接班情况,每周检查1 次,每月负责科室急 救知识培训;并及时通报结果;护士长签名。11
抢救车管理制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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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检查
其他:抢救车地面标 识保持清晰、醒目, 如有损坏及时更新抢 救车机械部分损坏, 须挂上<待修卡>,并及 时联系设备科到科室 行现场维修,班内不 能修复者,做好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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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药物效期一览表
效期一览表内容包括药品和物品的名称、基数、生产批号 、有效期(或失效期),将抢救车内所有药品和物品按分类 顺序填入表内。一览表放置在抢救车内,以便每次查对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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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式管理制度
1、各科室采用贴封条方式对抢救车进行封闭管理。 2、抢救车必须经清点、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方可进行封车。 3、用签字笔在封条上注明密封日期( 年 月 日)和检查人
、整理人。 4、每天由专人检查抢救车封闭情况,一次性封条处于完好状态
,并记录签全名。 5、抢救车封存周期不得超过1周。每周星期一必须开封、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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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室物品、药品、器械交接班制度
抢救车开启使用时,用药护士应注明药物使用的原 因及数量。每次抢救病人后,用药护士及时清理消 毒用物,补充急救药品、物品,按照失效日期的先 后调整安瓿的位置,必要时更换小标签。补充完善 后与分管抢救车的护士或护士长共同清点、核对无 误后,在抢救车交接班本、记录本及封条上两人签 名,并填写封存时间,重新贴上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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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管理制度
1、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2、抢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
标书密封条常用尺寸
标书密封条常用尺寸标书密封条是一种用于封箱和封装标书的重要部件。
它是标书封装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最重要的安全措施之一。
标书密封条有不同的类型和尺寸,有纸封条、塑料封条、金属封条和胶带封条等。
其中,纸封条的尺寸是最为常用的,根据封条的材质,尺寸分为 16mm*150mm、20mm*200mm 24mm*250mm等多种尺寸。
16mm*150mm寸的纸封条是最常见的尺寸,最多用于封装 A4张及较薄纸张标书。
他具有较强的防伪性,可以有效防止资料被偷窃。
其特点是印刷出来的图案和字体都清晰可见,且不易破坏,可防伪效果非常好。
20mm*200mm纸封条尺寸一般用于封装中厚纸张标书,它比 16mm 寸的纸封条更安全,有较好的防伪性能,可有效防止资料泄露。
而且该尺寸的纸封条的图案和字体都清晰可见,不易破坏,可防伪效果也非常好。
24mm*250mm纸封条尺寸一般用于封装厚纸张标书,可有效防止卷稿和其它资料被偷窃。
他具有较强的防伪性,印刷字体和图案都清晰可见,不易破坏,可防伪效果也非常好。
标书密封条的尺寸一般选用 16mm*150mm 、20mm*200mm24mm*250mm 三种尺寸,针对不同标书可以采取不同尺寸,其中也有其它几种特殊尺寸,比如 10mm*200mm、28mm*280mm 32mm*320mm等,但这些尺寸都不常用,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会使用这些尺寸的标书密封条。
无论是针对什么类型的标书,使用标书密封条有一定的规程,比如,应当用封箱机将密封条与纸张紧密连接在一起,同时应保证密封条上的印刷紧凑,不能轻易被撕毁或破坏,印刷字体和图案清晰可见,以起到防伪的作用。
由此可见,标书密封条的尺寸是很重要的,它能够有效确保标书的安全性,并且能够有效的防止标书被破坏或伪造。
因此,政府部门和采购单位在进行招标活动时,必须根据标书的不同尺寸选择不同尺寸的标书密封条,以有效的防止标书被偷窃和破坏,确保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投标书密封条
投标书密封条投标书密封条范本恭敬的投标人:欢迎您参预本次项目的投标。
为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保密性,特在本封条上进行标识,请您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书并将其放入密封信封中,然后按照以下方式密封和标记封条。
一、投标书密封要求1. 投标人名称:(填写公司或者个人名称)2. 投标人地址:(填写公司或者个人地址)3. 投标书编号:(填写投标书编号)4. 投标项目名称:(填写项目名称)5. 开标时间:(填写开标时间)6. 密封时间:(填写密封时间)二、密封封条的制作和标记1. 密封封条样式:(填写封条样式,如:塑料封条、纸质封条等)2. 密封封条颜色:(填写封条颜色,如:红色、蓝色等)3. 封条标识:(填写封条标识,如:印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书编号等)请在投标书密封口周围挨次粘贴密封封条,确保投标内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在密封封条上请勿加注任何标识、口号或者贴纸。
请保证密封封条的质量,确保其在未经撕裂、破坏的情况下无法开启。
如发现封条损坏或者不能正常粘贴,应及时更换。
在加盖密封封条后,请务必参预见证人员或者相关单位的代表签名确认,请勿私自更改或者撕毁密封封条。
三、投标书内容1. 项目背景介绍1.1 项目名称1.2 项目概述1.3 项目目标1.4 项目时限2. 投标人信息2.1 公司简介2.2 公司资质2.3 项目经验2.4 项目组成员3. 技术方案3.1 技术方案概述 3.2 技术方案细节3.3 技术优势4. 项目计划4.1 项目进度计划 4.2 项目资源安排4.3 项目风险评估5. 投标报价5.1 项目费用估算5.2 费用明细报价6. 合作意向6.1 合作模式6.2 合作条件6.3 合作保障7. 附件清单(请在附件清单中罗列所有与投标书相关的附件,并明确附件编号和名称。
)四、本所涉及附件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罗列本所涉及的附件,并注明附件编号和名称。
)1. 附件一:投标人资质证明2. 附件二:项目经验证明3. 附件三:技术方案详细说明书4. 附件四:项目进度计划表5. 附件五:费用明细表6. 附件六:合作合同样本五、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请根据实际情况罗列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随手撕毁法律文书 被罚五千元
随手撕毁法律文书被罚五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未经批准随手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调整,但最高罚款金额为五千元。
法律文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对于法律事实的一个重要记录和证明,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进行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对待法律文书应当十分慎重,不能随意损毁或篡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损毁、擅自更改或者伪造公文、证件等国家机关、军队、武装力量的文书;
对于随手撕毁法律文书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其情节轻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非法提供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处理法律文书时,务必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切不可擅自篡改或毁坏,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各位能够严格守法,遵守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小区交房封条
小区交房封条摘要:1.小区交房封条的概述2.小区交房封条的意义3.小区交房封条的种类4.小区交房封条的使用方法5.小区交房封条的注意事项正文:【小区交房封条的概述】小区交房封条,是指在房屋交付过程中,为了保证房屋的安全和完整,对房屋进行的一种封存措施。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在交付房屋之前,会对房屋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房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房屋验收合格,开发商就会在房屋门口或者相关位置贴上交房封条,以示房屋已经交付。
【小区交房封条的意义】小区交房封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房屋安全:通过交房封条,可以有效防止未经验收的房屋被非法入住或者使用,从而保证房屋的安全。
2.保证房屋质量:交房封条可以确保房屋在交付之前经过了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保证房屋的质量。
3.明确责任划分:交房封条可以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和责任划分,避免因为交付时间的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小区交房封条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封存目的和要求,小区交房封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普通封条:普通封条通常采用纸质材料制作,上面印有相关文字和标识,用于一般的房屋交付。
2.警示封条:警示封条通常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标识,用于提醒住户或者相关人员不要非法入住或者使用房屋。
3.防盗封条:防盗封条通常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具有较强的防盗性能,用于防止非法入侵和盗窃。
【小区交房封条的使用方法】在使用小区交房封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封条的贴附位置:封条应该贴在房屋的正门或者明显位置,以便于被人发现和识别。
2.封条的粘贴方式:封条应该采用牢固的粘贴方式,以防止被轻易撕毁或者拆除。
3.封条的检查和维护:封条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小区交房封条的注意事项】在使用小区交房封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封条的材质和质量:封条的材质和质量应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封条的文字和标识:封条的文字和标识应该清晰明确,以方便人们理解和识别。
标书封条怎么贴
标书封条怎么贴概述标书封条是在投标过程中起到保护标书完整性和保密性的重要工具。
正确贴好标书封条可以有效预防标书被非法拆封、篡改或泄露,从而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标书封条的选择和正确贴法,以确保标书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选择标书封条在选择合适的标书封条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防伪性能选择具有防伪性能的标书封条能够有效防止封条被替换或伪造。
一些常见的防伪性能包括:隐形纤维、机械脱落、温度变化感应、光变墨等。
这些特殊的防伪性能可以提供额外的保护,确保标书未被篡改。
2. 粘性和耐久性标书封条应具有足够的粘性,能够牢固地粘贴在标书封口上,防止非法拆封。
同时,标书封条也应具备一定的耐久性,以确保标书在投递过程中不会因标书封条的脱落而受损。
3. 易于撕毁和验证标书封条应易于撕毁,方便评标人员在需要查看标书时能够轻松拆封。
同时,撕毁后标书封条上应有明显的痕迹,以便于验证标书是否曾经被拆封过。
正确贴标书封条的方法贴标书封条是确保标书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正确贴标书封条的步骤:1. 准备工作在开始贴标书封条之前,确保标书已经完全准备好,并处于正确的封闭状态。
准备好合适的标书封条,以及一张干净的纸巾或清洁布。
2. 清洁标书封口使用纸巾或清洁布轻轻擦拭标书封口处,确保其干净、干燥,以便标书封条能够粘附得更加牢固。
3. 确定封贴位置将标书封条放在标书封口上,通过调整位置和角度,确保封条能够完整地覆盖标书封口,并且不会遮挡标书的任何内容。
4. 贴好标书封条从标书封条中分离出一小段,用双手将其贴在标书封口上。
先从一侧开始,轻轻按压标书封条,确保其紧密地粘附在标书上。
然后,继续按照标书封口的形状贴好标书封条,直到封口完全被封住。
5. 确认封条完整性贴好标书封条后,仔细观察封条是否均匀贴附,没有气泡或皱褶。
同时,检查封条的两端是否完全粘合,以确保标书封口的完整性。
6. 标注和记录在成功贴好标书封条后,应在标书封条和标书的适当位置标注日期和时间,并记录封条的编号或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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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撕毁封条如何处理
导读: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同样,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拆除封条。
那么,私自撕毁封条如何处理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私自撕毁封条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
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因此,私自撕毁封条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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