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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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器技术规范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招标编号:×××××
大连北海热电厂烟气脱硫改造工程
搅拌器技术规范书
湖南湘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 (3)
1总则 (3)
2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4)
3技术参数 (5)
4技术条件 (7)
5包装、运输、装卸 (15)
第二部分供货范围 (17)
1一般要求 (17)
2供货范围 (18)
第三部分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20)
第四部分交货进度 (23)
第五部分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4)
第六部分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7)
第七部分分包与外购 (30)
第八部分技术规格偏离表 (31)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连北海热电厂烟气脱硫改造工程搅拌器设备的招标,本技术规范书包括搅拌器的本体及其辅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某些条文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
1.4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将执行这个要求,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并且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的变更。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7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8所有的来往文件均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1.9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对本供货范围中的设备成套系统内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
购的产品。凡在投标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投标方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而且招标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业主自行采购部分的设备合同款将按投标方的该设备合同价从招标方对投标方的付款中扣除。但并不免除投标方对这部分采购设备以及整个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责任(除招标方自行采购设备的供货责任外)。
1.10 投标方应承诺在设备参数变化 5 %范围内,不涉及价格变化。
1.11 投标方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对于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包括外购件,应提供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并随时准备正本,以备查验。
1.12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偏差(无论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 浆液
1)石膏浆液成分:
2、在泵的起动时,浆液固含量可能超过上述的最大范围(仅短时)。
3、投标方应充分考虑由于电厂介质参数(烟气、工艺水、石灰石等)的变化,浆液的pH值、温度、固含量、某些组成可能发生变化。
3 技术参数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
配置: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2台
用途: 搅拌石灰石浆液
型式: 顶进式螺旋桨搅拌器
安装地点: 吸收塔集水坑顶部(室外)
吸收塔集水坑尺寸: 2400×2400×2400mm
吸收塔集水坑有效容积: 13.5 m3
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材质要求:轴和叶轮采用碳钢衬胶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设计参数:
表3.1-3 吸收塔集水坑搅拌器设计参数
4 技术条件
4.1 总则
4.1.1 搅拌器的设计、生产和安装根据最新有效的规范、标准(ICE、ANSI、ASME、DIN、API、GB)和相关法律规定。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采用相关的工程设计和制造工艺的较高标准,本设备按API610标准(或等效的GB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验收。加工前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方认可。
4.1.2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投标方供货前提供需要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清单:减速机和机架;联轴器和轴;轴和机架。
4.1.3所有可能与腐蚀介质接触的设备、部件都需要防腐或采用耐腐蚀材料。这一要求并不消除投标方选择正确材料的责任,搅拌器的使用寿命至少达到50000工作小时(连续运行)。投标方所提供的润滑油品牌要在国内能够采购到的。
4.1.4焊缝表面平滑过渡,角焊缝的圆弧半径满足内衬要求。
4.1.5投标方提供的搅拌器长度及叶片直径满足本规范书相应箱罐的技术及安装要求。
4.1.6 投标方提供的搅拌器底座与槽钢的连接方式采用螺栓连接。
4.2 性能的基本要求
4.2.1 搅拌器本体:
投标方提供并执行搅拌设备最新的设计标准。
搅拌设备设计、生产和安装根据相关规则中的最新版本,事故防止规定和法律规定进行。
除非另外规定,所有搅拌器能长期连续运行。
在设计中采用标准型搅拌器,提供可靠制造商和成熟形式的产品,并具有运行业绩。
搅拌器安装有轴承罩、主轴和搅拌叶片。尽可能采用适于运行条件的标准型搅拌器,搅拌器应成熟可靠,并具有运行业绩。应采用低速搅拌器,搅拌器能有效防止浆液沉降。
搅拌器轴为固定结构,转速适当控制,不超过搅拌机的临界速度。
搅拌器设计时考虑浆液中氯离子浓度至少为40g/l。
所有接触被搅拌流体的搅拌器部件,选用适应被搅拌流体的特性的材料,包括具有耐磨损和防腐蚀的性能。
在所有搅拌器的旋转构件上进行单个部件和组装后整体的静、动平衡试验。
搅拌器整个装置(包括电机和传动装置) 均按照最大电机短路电流转矩条件设计。搅拌器的零部件设计有足够强度。弯曲临界转速至少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20%;扭力临界转速至少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10%;轴的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传递驱动浆叶所需的力矩,轴的设计还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直线度。搅拌器组装完成后,保证轴的静态摆动量不超过保证值,机械运行试验时,摆动量不超过保证值。
电机功率至少为传动装置额定功率的1.5倍。在任何情况下, 传动装置的操作油箱温度不得超过80ºC,不允许采用油泵润滑。传动装置机架为坚固,可承受重载荷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