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国家电网浙江电力暂行标准
DB33-1121-2016《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20160501实施
DB备案号:JXXXX-2016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1121-2016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Code for allocation and desig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facilities of Civil buildings2016-XX -XX 发布 2016-05-01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Code for allocation and desig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facilities of Civil buildingsDB33/1121-2016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6年XX月XX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 北京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发展电动汽车的方针政策,推进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编制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制订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外电动汽车的使用、发展现状及相关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充电设施配置;5 电气设计;6 建筑与通风空调。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实施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2-201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基木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产品资料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传异式充电的充电桩选型、配置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一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本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2023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祸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4797.6-1995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各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运行的充电机。
3.2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spot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4总则4.1 充电桩应为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
4.2 充电桩的操作应安全、简便、可靠。
5 基本构成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电气模块和计量模块应安装在桩体内部。
桩体包括外壳和人机交互界面;电气模块包括充电插座、电缆转接端子排、安全防护装置等。
6功能要求6.1 人机交互功能6.1.1 显示功能充电桩应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显示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不应依靠环境光源辨认。
6.1.2 输入功能充电桩应具备手动没置充电参数的功能。
6.2 计量功能充电桩应具备计量输出电能量的功能。
6.3 外部通信充电桩应具备与外部通信的相关接口。
6.4 软件升级充电桩应具备软件升级功能。
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1)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典型设计》中对交流充电装置技术指标的要求;(2)交流充电桩采用单桩单充式结构,每个充电接口提供AC220V/7kW的交流供电能力;(3)具备对充电桩运行状态的综合测控保护能力如运行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充电计量和充电过程的联动控制、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4)设置指示灯、数码管显示器或触摸屏,显示运行状态;(5)设置急停开关、操作按键等必需的操作接口;(6)预留交流三相四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的表位,进行交流充电计量;(7)设置刷卡机,支持IC卡付费方式,并配置打印机,提供票据打印功能;(8)具备过/欠压报警、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等功能;(9)提供完善的通讯功能,采用GPRS及以太网接口,可根据需要上传交流充电桩的运行状态参数,接受远程控制命令。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电动汽车技术标准:GB/T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电气技术标准:GB/T17215.322-2008《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GJB3855-1999《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标准:Q/GDW399-2009《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装置电气接口规范》Q/GDW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充电桩人机界面人机界面采用液晶触摸屏或其它方式,尺寸为5.7吋(可根据客户要求改为7寸、10寸等),显示信息丰富,界面友好充电桩状态指示故障指示灯:设置1个红灯,是故障信号总的指示灯,指示的故障包括联锁失败、过流、过压、欠压、失电、断路器跳闸(短路、漏电)、打印机故障(无纸和故障)、刷卡机故障;运行状态指示灯:设置1个绿灯,绿灯闪烁指示在充电状态,绿灯常亮指示充电完成或空闲状态;指示灯采用LED灯带的方式,设置在充电桩的顶部;背光照明指示灯:光控方式,采用光控开关,天黑后自动点亮,安装在透光板后部。
2010-1-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Final
ICS 备案号: Q/GDW国家电网公司指导性技术文件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Typical designs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facilities(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前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为保证电动汽车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编制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列文件之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技术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识、优化分布、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完成。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人:贾俊国、朱金大、张浩、倪峰、李武峰、武斌、樊军德、赵明宇、王刚、孙广明、汪映辉、陈良亮、周斌、桑林、丁希辰、赵大伟。
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 电动汽车相关技术标准 (1)2.2 电气技术标准 (1)2.3 土建技术规范 (2)2.4 给排水设计规范 (2)2.5 监控系统 (2)2.6 视频监控系统 (3)3 术语和定义 (3)4 充电设施典型设计 (3)4.1 交流充电桩典型设计 (3)4.1.1 概述 (3)4.1.2 交流充电桩分类 (3)4.1.3 交流充电桩技术指标 (4)4.1.4 交流充电桩功能规范 (4)4.1.5 交流充电桩标识设计 (4)4.1.6 交流充电桩的选型 (6)4.2 立体充电站典型设计 (6)4.2.1 概述 (6)4.2.2 立体充电站方案设计 (6)4.2.2.1 立体充电站选型分析 (6)4.2.2.2 几种典型立体充电站设计方案 (7)4.3 平面充电站典型设计 (10)4.3.1 大型充电站设计 (11)4.3.2 中型充电站设计 (11)4.3.3 小型充电站设计 (11)5 平面充电站子系统设计 (11)5.1 配电系统设计 (11)5.1.1 10kV配电系统配置原则 (11)5.1.2 配电系统主要设备选型原则 (13)5.1.2.1 配电变压器类型选择 (13)5.1.2.2 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 (13)5.1.2.3 高压开关选择 (13)5.1.3 0.4kV系统设计 (13)5.1.4 有源滤波及无功补偿装置(APF)设计 (14)5.1.4.1 有源滤波及无功补偿容量计算方法 (14)5.1.4.2 平面大、中型充电站有源滤波容量计算 (14)5.2 充电系统设计 (15)5.2.1 整车充电方式 (15)5.2.1.1 设计方法 (15)5.2.2 更换电池方式 (16)5.2.2.1 设计方法 (16)5.2.2.2 更换电池设备选择 (17)5.3 监控系统设计 (17)5.3.1 系统概述 (17)5.3.2 充电站监控后台 (18)5.3.2.1 后台构成 (18)5.3.2.2 系统功能 (18)5.3.2.3 系统技术指标 (20)5.3.3 配电系统监控 (20)5.3.3.1 配电系统监控配置方案 (20)5.3.3.2 配电系统监控设备配置 (21)5.3.4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21)5.3.4.1 系统建设目标 (21)5.3.4.2 系统结构 (21)5.3.4.3 充电站视频监控系统功能 (22)5.3.4.4 系统技术指标 (22)5.3.4.5 系统的配置准则 (23)5.3.5 计量计费系统 (23)5.3.5.1 系统概述 (23)5.3.5.2 系统功能 (25)5.4 标识系统设计 (26)5.4.1 设计目标 (26)5.4.2 设计方案 (26)5.4.2.1 远距离标识 (26)5.4.2.2 中距离标识 (27)5.4.2.3 近距离标识 (27)5.4.3 标识选用原则 (28)5.5 其它相关专业设计 (28)5.5.1命名方式 (28)5.5.2 总平面设计 (28)5.5.3 建筑设计 (30)5.5.3.1 平面部分 (30)5.5.3.2 剖面部分 (30)5.5.3.3 造型部分 (30)5.5.4 结构设计 (30)5.5.5 给排水设计 (30)5.5.5.1给水设计 (30)5.5.5.2 排水设计 (30)5.5.6 消防设计 (31)5.5.6.1 消防给水 (31)5.5.6.2 消防器材配置 (31)5.5.7 其它电气设计 (31)5.5.7.2 建筑物防雷设计 (32)5.5.7.3 接地与安全 (32)5.5.7.4 有线电视、电话和计算机网络 (32)5.5.7.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2)6 充电设施主要设备选型 (32)6.1 充电机选型方法 (32)6.1.1 单台充电机选型方法 (32)6.1.2 多台充电机选型方法 (32)6.2 有源滤波无功补偿装置选型 (33)7 附件 (33)1 范围本典型设计编制了三类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典型设计方案,提供了充电设施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设备选型、配置方法,为充电设施的建设提供具体的设计参考,在实现充电设施基本功能的同时,提高充电设施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达到无人或少人值守运行,实现充电设施经济、安全、高效运行,展示国家电网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计费控制单元与充电控制器通信协议
计费控制单元与充电控制器通信协议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计费控制单元与充电控制器之间基于控制器局域网(Control Area Network,以下简称CAN)的通信物理层、数据链路层、交互流程、报文分类、报文格式和内容的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计费控制单元和充电控制器之间的通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Q/GDW 11709.1-2017 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1部分:技术条件IEC 60870-5-101 基本远动任务的配套标准(Transmission Protocols-Companion Standard for Basic Telecontrol Tasks)ISO 11898-1:2003 道路车辆控制器局域网络第1部分:数据链路层和物理信令(Road vehicle –Control area network (CAN) Part 1: Data link layer and physical signaling)SAE J1939-11:2006 商用车控制系统局域网CAN通信协议第11部分:物理层,250K比特/秒,屏蔽双绞线(Recommented practice for serial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vehicle network Part 11: Physical layer–250K bits/s, twisted shielded pair)SAE J1939-21:2006 商用车控制系统局域网CAN通信协议第21部分:数据链路层(Recommented practice for serial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vehicle network Part 21: Data link layer)3 术语和定义GB/T 19596、Q/GDW 11709.1-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160kW分体式双充接口充电柜 2019年10月28日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160kW分体式双充接口充电柜2019年10月28日目录1.概述 (1)2.设计标准 (1)3.设计方案 (2)3.1.电气原理 (2)3.2.专用部件设计 (2)3.3.通用器件设计 (3)3.4.结构外形 (4)3.5.结构布局 (5)3.6.设备安装 (7)1.概述本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充电设施运营现状与发展趋势,通过规范直流充电设备电气原理、专用部件设计、通用器件选型、结构外形、结构布局、设备安装等,实现充电设备统一化设计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充电设备的兼容性、可靠性和易维护性。
2.设计标准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33708-2017静止式直流电能表GB/T 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GB/T 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JJG 1149-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JJG 842-2017电子式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1069-2011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DL/T 698.45-2017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Q/GDW 1233-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Q/GDW 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Q/GDW 11709.1-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1部分:技术条件Q/GDW 11709.2-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2部分:与充电桩通信协议Q/GDW 11709.3-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3部分:与车联网服务平台通信协议Q/GDW 11709.4-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4部分:检验技术规范Q/GDW 11850-2018 直流电能表外附分流器技术规范3.设计方案3.1.电气原理160kW分体式双充接口充电柜电气主电路拓扑见图3-1,提供8个充电模块安装位置,根据充电功率需求可选配5~8个20kW充电模块。
(完整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完整版)国家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1)满⾜《国家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典型设计》中对交流充电装置技术指标的要求;(2)交流充电桩采⽤单桩单充式结构,每个充电接⼝提供AC220V/7kW的交流供电能⼒;(3)具备对充电桩运⾏状态的综合测控保护能⼒如运⾏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充电计量和充电过程的联动控制、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4)设置指⽰灯、数码管显⽰器或触摸屏,显⽰运⾏状态;(5)设置急停开关、操作按键等必需的操作接⼝;(6)预留交流三相四线电⼦式多功能电能表的表位,进⾏交流充电计量;(7)设置刷卡机,⽀持IC卡付费⽅式,并配置打印机,提供票据打印功能;(8)具备过/⽋压报警、充电接⼝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等功能;(9)提供完善的通讯功能,采⽤GPRS及以太⽹接⼝,可根据需要上传交流充电桩的运⾏状态参数,接受远程控制命令。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电动汽车技术标准: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般要求》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GB/T 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 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要求》电⽓技术标准:GB/T 17215.322-2008《静⽌式有功电能表 0.2S 级和 0.5S 级》GB 17625.2-2007《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条件接⼊的设备在公⽤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 17625.3-2000《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DL/T 620-1997《交流电⽓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交流电⽓装置的接地》GJB 3855-1999《智能充电机通⽤规范》国家电⽹公司标准:Q/GDW 399-2009《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装置电⽓接⼝规范》Q/GDW 400-2009《电动汽车充放电计费装置技术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以上标准均执⾏最新版本)充电桩⼈机界⾯⼈机界⾯采⽤液晶触摸屏或其它⽅式,尺⼨为5.7吋(可根据客户要求改为7⼨、10⼨等),显⽰信息丰富,界⾯友好充电桩状态指⽰故障指⽰灯:设置1个红灯,是故障信号总的指⽰灯,指⽰的故障包括联锁失败、过流、过压、⽋压、失电、断路器跳闸(短路、漏电)、打印机故障(⽆纸和故障)、刷卡机故障;运⾏状态指⽰灯:设置1个绿灯,绿灯闪烁指⽰在充电状态,绿灯常亮指⽰充电完成或空闲状态;指⽰灯采⽤LED灯带的⽅式,设置在充电桩的顶部;背光照明指⽰灯:光控⽅式,采⽤光控开关,天⿊后⾃动点亮,安装在透光板后部。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最新企业标准
ICS 29.240Q/ 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485-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Technical specit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pot2010-08-30发布 2010-08-30 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一、编辑背景为了适应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支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师范试点建设,在国家电网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充电设施标准化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2008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
包括《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等六项标准;2009年12月发布了弟二批企业标准。
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能源供给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指导,2010年,根据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并结合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国家电网公司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体系,为充电设施示范试点建设的大范围开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持。
二、编辑主要原则及思路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充电设施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考虑五年内充电设施的技术发展和建设要求,编制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标识等。
3.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用于指导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三、条文说明1.范围标准涵盖了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主要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等,是交流充电桩设计和生产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交流充电桩采购和验收的基本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交流充电桩是一种低压交流设备,根据其基本特点,本标准重点参考了GB 7251.1 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和GB7251.3 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引用了其中部分电气、安全性能指标及实验方法。
发改能源2015-1454号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科学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0月9日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国发〔2012〕22 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 2015-2020 年。
二、发展基础“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 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 780 座,交直流充电桩 3.1 万个,为超过 12 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企业标准
ICS29.240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485-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Technical specitication for e 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pot2010-08-30发布2010-08-3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一、编辑背景为了适应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支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师范试点建设,在国家电网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充电设施标准化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2008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
包括《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等六项标准;2009年12月发布了弟二批企业标准。
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能源供给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指导,2010年,根据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并结合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国家电网公司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体系,为充电设施示范试点建设的大范围开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持。
二、编辑主要原则及思路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充电设施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考虑五年内充电设施的技术发展和建设要求,编制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标识等。
3.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用于指导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三、条文说明1.范围标准涵盖了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主要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等,是交流充电桩设计和生产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交流充电桩采购和验收的基本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交流充电桩是一种低压交流设备,根据其基本特点,本标准重点参考了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和GB7251.3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引用了其中部分电气、安全性能指标及实验方法。
三大充电桩运营对比:特斯拉-宝马-国家电网
三大充电桩运营对比:特斯拉/宝马/国家电网目前,参与国内充电桩搭建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就达到了十余家,分别包括了奥特迅、上海普天、动力源、成飞集成、荣信股份、科陆电子、国电南瑞、森源电气、思源电气和许继电气等,其中国电南瑞、许继电气、思源电气和奥特迅还是充电桩设备及充电机的供应商。
要知道,几乎所有的电动汽车用户都会面临续航焦虑问题,而只有分布广泛、使用制度完善的充电桩和充电站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与目前国内成千上万家加油站不同的是,目前电动汽车必须要使用的充电桩还处于非常初级的发展阶段。
至于充电桩的分布情况,目前全国主要的一二线城市的充电桩分布都开始越来越广泛。
来自于国家电网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已经达到了2.6万个,但是从各大媒体的综合报道数据来看,充电桩的综合使用效率还是偏低。
其中北京截至5月底累计建成充电桩8300个,其中公共专用建成充换电场站234座,充电桩3700个;社会公用充电桩2000个;私人自用充电桩2600个桩,自建桩比例超过50%。
上海在2015 年将累计建设充电桩超过6000个,并且优先建公共快充网络。
广州地区预计到明年要建设超过10000个充电桩,并且要求社会停车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的18%的比例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而深圳计划到2015年累计建设充电站169座、快速充电桩2000个、慢速充电桩2.7万个以上。
截至今年5 月底,深圳市建成快速充电站81座、私家车用慢速充电桩接近3000个。
而除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以外,包括郑州、西安、大连、杭州、成都、昆明、青岛等二线城市也开始陆续普及充电桩的建设,到今年年底,充电桩的数量普遍都将在1000至3000之间。
特斯拉作为最受关于的电动汽车,特斯拉在中国的发展遇到了许多瓶颈。
首先,自主品牌可以同。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改能源[2015]1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科学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 能 源 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0月9日附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2015-2020年。
二、发展基础“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250A分体式一桩双枪直流充电桩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250A分体式一桩双枪直流充电桩2019年10月28日目录1.概述 (1)2.设计标准 (1)3.设计方案 (2)3.1.电气原理 (2)3.2.专用部件设计 (3)3.3.通用器件选型 (4)3.4.结构外形 (6)3.5.结构布局 (7)3.6.设备安装 (8)1.概述本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充电设施运营现状与发展趋势,通过规范直流充电设备电气原理、专用部件设计、通用器件选型、结构外形、结构布局、设备安装等,实现充电设备统一化设计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充电设备的兼容性、可靠性和易维护性。
2.设计标准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33708-2017静止式直流电能表GB/T 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GB/T 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JJG 1149-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JJG 842-2017电子式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1069-2011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8.1-2018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DL/T 698.45-2017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4−5部分: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Q/GDW 1233-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Q/GDW 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Q/GDW 11709.1-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1部分:技术条件Q/GDW 11709.2-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2部分:与充电桩通信协议Q/GDW 11709.3-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3部分:与车联网服务平台通信协议Q/GDW 11709.4-2017电动汽车充电计费控制单元第4部分:检验技术规范Q/GDW 11850-2018 直流电能表外附分流器技术规范3.设计方案3.1.电气原理分体式一桩双枪直流充电桩电气原理主电路拓扑见图3-1,配置2个250A 直流充电连接装置,具备双枪同时为1辆车或2辆车充电功能。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标准化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标准化一、中国电动汽车充电站标准化进展状况《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充电站》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本市充电站的分级、功能、构成、技术要求以及选址要求。
该标准根据动力蓄电池存储能量、充电服务能力将充电站分为四级。
其中一级充电站的蓄电池存储能量不小于6800千瓦时,或单路配电容量不小于5000千伏安,每天可以为200台次以上大中型商用车,或500台次以上乘用车提供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
而四级充电站的蓄电池存储能量小于1700千瓦时,或单路配电容量小于IOOO千伏安,每天可以为40台次以下大中型商用车,或100台次以下乘用车提供电池更换或充电服务。
根据节约用地的原则和电动汽车的使用特点,标准提出充电站宜与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合建,合建后不应影响原有设施的安全与使用功能。
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城区内充电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设置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其中,公交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宜设置在公交场站内,其它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设置在相应的停靠站内。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高温、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当充电站紧邻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时,应设置在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
充电站充电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低于0.8米。
充电机的充电连接器放置处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和警示标识。
充电站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告标识、消防安全标志和图像采集区域标志,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充电区、电池存储区等场所还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与加油加气站共建的充电站,电池充电设备、电池更换设施与危险性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柴油设备外缘的距离均不得小于3米。
此外,该标准还对充电站的行车道和停车位作了规定。
充电站的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从入口到出口至少有2条车道。
充电站内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米。
充电区、电池存储区和更换区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二、2012年国内首批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标准通过审定深圳市,9个与充电设施相关的系列标准顺利通过专家审定,这些标准将成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规矩”,标准的出台也使我市电动汽车发展走上快车道。
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单位建筑自用充电设施由单位建筑所有权(或 使用权)人投资建设,也可引入充电设施运营商提供综合性服 务。
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新建、扩建充电基础设施或者充电基 础设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向电网企业报装。
第三章 运 营
—6—
第二十五条 充电基础设施只能用于向电动汽车供电。 第二十六条 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不具备运营能力 的,应当委托充电设施运营商代为运营,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第二十七条 充电基础设施制造企业、销售企业依据《产品 质量法》承担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质量责任。 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或受其委托负责运营的企业承 担充电基础设施维护责任。 涉及充电基础设施的侵权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 由侵权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充电基础设施制造企业应当为本企业生产的 充电基础设施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从事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运营的充电基 础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充电设施制造企业、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充电设施 运营商为私人充电设施用户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十九条 充电站、换电站应当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及 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 33005)、《电动汽车充 电 站 电 池 更 换 站 监 控 系 统 与 充 换 电 设 备 通 信 协 议 》 ( NB/T 33007)等标准的规定建立站级监控系统,保证充电站、换电站 安全稳定运行。 从事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级充电基础设 施运行监测系统,对所负责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实施监测。
GBT20234系列标准解读
GB/T20234 定义
1充电连接装置 connection set for charging 电动汽车充电时,连接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组件,除电缆外, 还可能包括供电接口、车辆接口、缆上控制保护装置和帽盖等部件。
GB/T20234
定义
2.充电接口 charging coupler 充电连接装置中,除电缆、缆上控制保护装置(如果有)之外的部件,包 括供电接口和车辆接口。 3供电接口 plug and socket-outlet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源或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器件,由供电插头和供电插 座组成。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头和插座。 3.1供电插座 socket-outlet 供电接口中和电源供电线缆或供电设备连接在一起且固定安装的部分。 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座。 3.2供电插头 plug 供电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对应于GB/T 11918.1—2014中的插头
GB/T20234 定义
பைடு நூலகம்
5.缆上控制保护装置 in-cable control and protection device; IC-CPD 集成在充电模式2的线缆组件中,具备控制功能和安全功能的装置。 注:缆上控制保护装置位于可拆卸电缆组件或非固定安装部分的插头中.
国家电网充电桩收费标准
国家电网充电桩收费标准我国一直在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也在逐年稳步增长。
新能源汽车一直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充电问题。
好在现在城市的配套服务措施不断的完善,很多小区的车位上就配有充电桩。
充电桩的收费标准也是各种各样的不同品牌的充电桩所制定的价格标准也是不同的。
首先对充电桩价格影响最大的就是充电桩的功率。
充电桩有快充和慢充的区别,快充一般充电功率较大,所收取的费用也就相对较高。
我们可以在充电APP上看到充电桩的信息,一般都会有充电功率的选择。
有的新能源车对充电的功率还是有一定要求,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充电桩。
还有地方的充电桩会制定用电峰谷价格,如果车主在白天或者傍晚等用电高峰充电时,所支付的用电价格会比较高。
因为这时候一般用电需求量大,电力供应相对紧张。
而在深夜或者凌晨充电的话,那么所支付的价格就会低一点。
国家电网也制定了不同时段的用电收费标准,车主可以自己查看选择合适的时间充电。
毕竟现在赚钱不容易,能省一点是省一点。
另外不同新能源车厂对充电桩使用的价格制定标准也不同。
比如说未来在销售汽车时就承诺为车主免费换电。
如果车主前往未来的充电站,可以不用花钱。
还有像特斯拉有自己的专用充电桩,特斯拉车主使用快充的充电桩所支付的价格比普通充电桩要高。
所以充电桩价格的制定标准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车主可以按照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合理选择充电桩。
充电桩如何收费充电桩收费一般是峰谷电价来收费,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六点到晚上十点这两个时间段是收费最贵的时段,中午十二点到下午六点是平价电费,晚上十二点到第二天早上的八点是谷电价,这个时间段是收费最便宜的时间段,一般大多数运营车辆会在这个时间段内去充电,峰时电价一般是在一块左右,平价时电费一般在八毛钱左右,谷时电费一般是在五毛钱左右.北京国家电网充电桩收费标准平时收费: 0.68元1度,8至9时,12至19时,220时谷时段收费: 00至8时,0.36元1度。
电动汽车充电桩国家电网浙江电力暂行标准.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目次目次......................................................................................................................................... . (2)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2 功能规范......................................................................................................................................... (3)2.1 充电桩应和集中器配套使用 (3)2.2 充电功能......................................................................................................................................... .. (3)2.3 人机交互功能......................................................................................................................................... (3)2.4 输入输出设备......................................................................................................................................... (4)2.5 计量功能......................................................................................................................................... .. (4)2.6 安全防护功能:..................................................................................................................................... (4)2.7 通讯功能......................................................................................................................................... .. (4)2.8 集中器功能......................................................................................................................................... . (4)2.9 数据传输......................................................................................................................................... .. (5)2.10 功能流程......................................................................................................................................... (5)2.11 故障及故障报警 (5)2.12 充电接口定义......................................................................................................................................... . (6)3 技术指标......................................................................................................................................... (6)3.1 环境条件......................................................................................................................................... .. (6)3.2 结构要求......................................................................................................................................... .. (6)3.3 安装要求......................................................................................................................................... .. (7)3.4 电源要求......................................................................................................................................... .. (7)3.5 IP防护等级......................................................................................................................................... .. (7)3.6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7)3.7 防锈(防氧化)保护 (7)4 评分标准......................................................................................................................................... (7)附录A.......................................................................................................................................... (10)充电流程示意图......................................................................................................................................... .. (10)附录B.......................................................................................................................................... (12)充电桩功能框图......................................................................................................................................... .. (12)附录C.......................................................................................................................................... (13)充电接口定义......................................................................................................................................... (13)附录D.......................................................................................................................................... (16)充电桩结构框图......................................................................................................................................... .. (16)附录E........................................................................................................................................... .. (17)充电接口结构图......................................................................................................................................... .. (17)附录F........................................................................................................................................... .. (19)充电桩安装方案......................................................................................................................................... .. (19)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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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目 次目次 (2)1规范性引用文件 (3)2功能规范 (3)2.1充电桩应和集中器配套使用 (3)2.2充电功能 (3)2.3人机交互功能 (3)2.4输入输出设备 (4)2.5计量功能 (4)2.6安全防护功能: (4)2.7通讯功能 (4)2.8集中器功能 (4)2.9数据传输 (5)2.10功能流程 (5)2.11故障及故障报警 (5)2.12充电接口定义 (6)3技术指标 (6)3.1环境条件 (6)3.2结构要求 (6)3.3安装要求 (7)3.4电源要求 (7)3.5 IP防护等级 (7)3.6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7)3.7防锈(防氧化)保护 (7)4评分标准 (7)附录A (10)充电流程示意图 (10)附录B (12)充电桩功能框图 (12)附录C (13)充电接口定义 (13)附录D (16)充电桩结构框图 (16)附录E (17)充电接口结构图 (17)附录F (19)充电桩安装方案 (19)2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7215.322-2008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智能用电服务技术导则2 功能规范2.1 充电桩应和集中器配套使用一台集中器下最多可以带32个充电桩。
如果集中器下只带一个充电桩,可以使用合成集中器功能的充电桩。
2.2 充电功能充电桩应具有定电量、定时间、自动(充满为止)等多种充电模式。
2.3 人机交互功能充电桩应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
2.2.1 正常待机情况下,充电桩应显示各个费率时段及其对应的单价。
2.2.2 当用户刷卡后,充电桩应能够用户账户内的剩余金额、用户最近一次充电的时间、金额、电量等信息。
2.2.3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应能够显示当前充电模式、时间(已充电时间、剩余时间等)、电量(已充电电量、待充电电量)等信息。
2.2.4 充电结束后,充电桩显示用户的用户号、剩余金额、本次充电金额等信息。
32.4 输入输出设备充电桩可以选择机械键盘、触摸屏或者其它设备作为其输入设备。
充电桩可以选择液晶屏、数码管、语音或者其它设备作为其输出设备。
充电桩的输入输出设备应该能够很好的实现人机交互功能。
充电桩应能够支持射频卡、手机等多种方式支付。
2.5 计量功能充电桩应为计量表计预留电气接口和安装空间,计量表计应采用电子式有功电能表。
电能表的通讯规约应符合DL/T 645-1997或者DL/T 645-2007,电能表有功计量精度不低于1级。
充电桩应能够通过RS485总线读取在充电前后电能表的电量止度,并将该止度上传给后台系统。
后台系统通过上传的电量止度计算出用户在此次充电过程中消费的电量、金额。
2.6 安全防护功能:2.5.1 充电桩应具备急停开关。
按下急停开关后,应能立刻切断充电桩内整个供电回路的电源。
2.5.2 充电桩应具备平衡开关。
充电桩在受外力(如被汽车撞断)破坏时,应能立刻切断充电桩内整个供电回路的电源。
2.5.3 充电桩应具备输入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2.5.4 充电桩应具备输出侧过流保护功能。
2.5.5 充电桩应能判断充电电缆是否正确连接。
当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正确连接后,充电桩才允许开始充电;当充电桩检测到与电动汽车的连接不正常时,停止充电。
2.5.6 充电桩开始充电前,应将充电电缆锁住,防止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线缆被误拔出。
充电完成后,充电桩将充电电缆解锁。
2.5.7 充电桩应具有阻燃功能。
2.7 通讯功能充电桩对集中器和电池管理模块的数据通讯接口,使用CAN总线方式。
充电桩对电能表数据通讯接口,使用RS485总线方式。
CAN总线、RS485总线与内部主电路需电气隔离,隔离电压不小于4000V。
2.8 集中器功能集中器具有数据透传功能。
4集中器能够接收充电桩通过CAN总线上传来的数据,再通过GPRS或者以太网将数据发送给主站。
集中器能够接收主站通过GPRS或者以太网下发来的数据,再通过CAN总线将数据发送给充电桩。
集中器具备一定的本地数据存储能力。
当充电桩在充电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把用户编号、充电桩编号、充电桩状态、充电累计电量、充电累计时间等数据发送给集中器,集中器将数据保存在本地存储器中。
充电完毕后,集中器将用户编号、充电桩编号、充电累计电量、充电累计时间保存于集中器内并将数据上传给主站。
2.9 数据传输主站与集中器之间,通过GPRS、3G或者以太网方式传输数据。
集中器与充电桩之间,通过CAN总线传输数据。
正确连接充电桩、充电电缆和电动汽车,在充电桩上刷卡,选择充电菜单,输入密码。
充电桩将用户的卡号、密码、充电桩编号、表计起度发送给集中器。
集中器将这些数据连同集中器时间发送到主站。
主站校验用户卡号、密码正确,并确认用户账户内余额充足时,由主站发送确认信息到集中器。
集中器收到信息后,发送充电允许命令到充电桩,充电桩开始充电。
若用户卡号、密码不正确,或者用户账户内余额不足时,由主站发送异常信息到集中器,集中器收到否认信息后,通知充电桩,充电桩在液晶屏上显示对应的故障信息提示用户。
充电完成后,充电桩显示充电完成,提示用户已完成充电。
用户第二次在该充电桩上刷卡,充电桩将用户的卡号、充电桩编号、表计止度发送给集中器。
集中器将这些数据连同集中器时间发送给主站。
主站按照当前充电费率和充电累计电量计算本次充电费用,并从用户当前账户内扣除本次充电费用。
主站操作完毕后,发送本次充电费用、用户账户余额信息到集中器,集中器将这些数据连同充电累计时间发送到充电桩,充电桩将数据显示于液晶屏上。
2.10 功能流程充电桩应能通过集中器接入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系统,并能完成整个充电业务流程,充电业务流程见附录A。
2.11 故障及故障报警5充电桩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充电桩应能及时作出故障报警动作。
充电桩控制器应具有自检功能,自检程序应能实时检测内部和外部电路或通讯通道,确保充电桩可靠工作,当自检程序发现错误或故障时,应能立刻做出故障报警动作。
故障报警分两大类:1:错误报警:当检测到外部错误,如与直流充电电动车连接充电,充电电缆以外断开等情况,充电桩不应开始充电或立刻切断外部充电输出,并提示错误报警信息。
2:一般故障报警:设备异常报警:充电桩内部设备(如电能表、继电器、读卡器等)工作异常。
通讯异常报警:检测到通讯总线出错。
一般故障报警,充电桩应将故障信息显示于液晶屏上。
当发生故障时,充电桩应结束本次充电动作。
2.12 充电接口定义充电桩应该具有一个充电接口插座,该插座通过充电电缆与电动汽车充电相连接。
实现充电桩对电动汽车的充电操作。
2.11.1 充电桩充电接口,平时应有保护盖保护,防止人员意外触碰。
2.11.2 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和内部控制输出电路,应保证在没有正确连接充电桩、充电电缆和充电汽车之前,充电接口所有外露的端子不带电。
2.11.3 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应保证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时不会触及到插座的带电部件。
2.11.4 所有外露的金属部件,必须镀金,充电接口插拔次数,不小于10000次。
2.11.5 充电接口定义详见附录C。
2.11.6 充电接口应采用附录E的结构。
3 技术指标3.1 环境条件3.1.1 工作环境温度:-20℃~+50℃;3.1.2 贮存与运输温度范围:-40℃ ~ +70℃;3.1.3 相对湿度:5%~95%;3.1.4 大气压力: 80kPa -110kPa(海拔2000m及以下)特殊地区使用时,根据当地环境条件在订货时指定。
3.2 结构要求63.2.1 充电桩壳体应有一定的防尘、防潮性能,并具有一定的强度,由能抗变形、抗腐蚀、抗老化的阻燃材料制成。
3.2.2 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3.2.3 铭牌标志及其他标号、标志应清晰,不易脱落。
3.3 安装要求充电桩结构上应能够支持壁挂式和落地式两种安装方式。
祥见附录F。
充电桩的安装尺寸应不超过300mm*450mm。
3.4 电源要求参比电压Un:AC220V工作电压范围:220V±10%;参比频率:50Hz频率范围:50Hz±5%3.5 IP防护等级充电桩外壳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室内型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40的要求。
户外型充电桩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
3.6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桩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3.7 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桩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4 评分标准充电桩可以按下表1所列测试项目进行测试评价。
评分总分为100分。
表1序号 测试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及评分方法 实得分 备注1 功能要求 701.1 充电功能 62.2提到的三种充电方式, 缺少一种充电方式扣2分。
71.2 人机交互功能 82.3提到的四项人机人机交互功能,一项不符合扣2分。
1.3 输入输出设备 42.4提到的输入输出设备,不符合要求扣4分。
1.4 计量功能 42.5提到的计量功能,不符合要求扣4分。
1.5 安全防护功能 142.6提到的七项安全防护功能,一项不符合扣2分1.6 通讯功能 42.7提到的通讯功能,不符合要求扣4分 1.7 数据传输 4 2.9提到的数据传输功能,不符合要求扣4分 1.8 功能流程 10 2.10提到的如果没有接入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系统,扣5分。
不满足附录A充电流程,扣5分。
1.9 故障报警 4 2.11提到的两类故障报警,一类不满足扣2分1.10 充电接口 122.12提到的六项充电接口要求,一项不符合扣2分2 技术指标 302.1 环境条件 63.1提及的条件一项不满足扣1.5分2.2 结构要求 63.2提及的要求,一项8不满足要求扣2分。
2.3 安装条件 63.3提及的要求,一项不满足要求扣3分。
2.4 电源要求 33.4提及的要求,不符合要求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