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相对于旧与算法的进步与不足

合集下载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近期参加了一场关于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学习了新的预算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应用。

通过这次培训,对预算分析和决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对新预算法的应用有了更多的认识和实践。

新预算法主要是指传统预算方法的一种改进和创新,它强调更加灵活、精细和实时的预算管理。

与传统预算方法相比,新预算法更加注重变动因素的综合考虑和决策,以及对实际情况的快速反应和调整。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包括零基预算、滚动预算、弹性预算和离散预算等在内的多种新预算方法。

首先,零基预算是一种逐项逐项进行审查和规划的预算方法。

和传统预算方法的差别在于,零基预算不再基于过去的开支和预算额,而是以实际需求和目标为基础制定预算。

这种方法的优势是可以更加准确地确定每项开支的必要性和优先级,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优化配置。

在培训中,我们通过实际案例的讨论和分析,掌握了零基预算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注意事项。

滚动预算是另一种重要的新预算方法。

与传统的年度预算相比,滚动预算强调预算的持续性和动态性。

预算不再局限于一年一度的制定和执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更新。

滚动预算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和业务变化,以及及时纠正错误和调整目标。

通过培训中的实践演练,我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滚动预算方法制定周或月度的预算,以及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和更新预算。

弹性预算是一种适用于不确定环境的预算方法。

这种方法对于影响经营绩效的变动因素进行了灵活的考虑和处理,使预算能够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变化。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如何根据不同的变动因素(如价格变动、需求变化等)对预算进行调整和修订。

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研讨,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弹性预算的应用场景和操作技巧。

离散预算是一种适用于多个项目或部门的一种预算方法。

传统的预算方法往往只关注整体的预算和绩效,而对于不同项目和部门的预算管理没有区分和重视。

离散预算通过将整体预算分解为各个项目的预算,使得每个项目都能够得到独立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预算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凸显。

预算不仅仅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概括和计划,更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指导。

因此,学习新预算法成为了我个人提升自己的必备技能之一。

在学习新预算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所具有的突出优势。

首先,新预算法更加注重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分析。

它要求管理者充分了解和把握企业所处的市场状况、行业竞争情况、国家政策等因素,对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测,进而制定出相应的预算计划。

这种方法有助于企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有效地保证了企业的经营稳定。

其次,新预算法更加注重对企业内部业务的研究和分析。

它要求管理者对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析,了解每个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科学地确定各项经营指标及目标。

这种方法有助于管理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机会,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预算计划,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此外,新预算法更加注重对各项预算因素的协调管理。

它要求管理者对各项预算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深入的思考和权衡,确保各项预算计划之间互相协调,以达到整体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这种方法有助于企业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出现资源的浪费和冲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另外,在学习新预算法的过程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在实际应用中所面临的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预算编制需要大量的信息和数据支持,而企业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完备等问题,如何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任务。

其次,预算编制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对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而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困难。

最后,预算编制需要管理者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需要在各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而这对于一些管理者来说可能是一种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在学习新预算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试论新《预算法》的创新之处

试论新《预算法》的创新之处

试论新《预算法》的创新之处作者:姚晓君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06期摘要:2014年8月我国的新预算法经过十余载修订之后终于尘埃落定,于8月31日正式出台,本次预算法的修订是经过多次讨论的,相较原预算法有了较大改变。

原预算法主要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于权力制衡以及民主政治的方面较少,本次修订对此作了一些修改,在土地收入、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方面有了一些变化。

本文主要对新预算法的创新之处做出了一些讨论。

关键词:预算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创新一、新预算法的修订背景及必要性分析原预算法是在1995年正式开始实施的,在实施之后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当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预算法存在着一些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

此后,我国历经十余载对此法做出修订,在2014年8月正式出台。

原预算法的出台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健全,原有的预算法逐渐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在预算内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以及预算活动公开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缺乏明确的规定。

预算作为财政的核心,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因此,修改预算法,规范预算行为对于我国社会经济有巨大作用的,在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中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原预算法应用在市场经济当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预算原则的欠缺、预算审批权限及内容不具体、预算编制的口径不全面、预算编制的标准不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时间安排不合理、地方政府举债规定不健全、预算公开原则缺失以及问责条款失效等,新预算法在这些方面都做出了一些改变。

二、新预算法的创新之处(一)确定了预算口径新预算法将全口径预算体系的建立确立下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并对这四本预算之间的关系以及功能进行了规范的界定。

新《预算法》修订的亮点解读

新《预算法》修订的亮点解读

新《预算法》修订的亮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后,历经三届人大,十年修法,迎来了“新生”,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预算法》与原《预算法》相比,体现出许多创新性的亮点,本文介绍了新《预算法》的修法背景、历程及九大亮点,为学习理解新《预算法》提供参考。

标签:新《预算法》亮点解读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后,历经三届人大,十年修法,迎来了“新生”,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预算法》秉承现代预算的理念,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着力推进预算治理,引领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对规范政府行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促进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新《预算法》的修法背景及历程原《預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预算法》的修订就成为近年来预算管理改革、推进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及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2004年《预算法》纳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修法规划,历时十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四次审议,于2014年8月31日,终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新《预算法》的亮点新《预算法》与原《预算法》相比,由七十九条修改为一百零一条,体现出许多创新性的亮点,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九个方面的创新:1.首次明确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原《预算法》实施以来,预算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外资金已经取消,所以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4条第2款),“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第36条第2款);支出也要涵盖政府的所有活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第13条第2款),这实际上确立了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作者:曲楠楠来源:《卷宗》2015年第06期摘要: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新预算法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与创新,但是,本次预算法修改仍存在很多不足,后续完善空间还很大。

本文在预算法修改的背景下,探讨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并且就进一步完善预算法提出建议。

关键词:新预算法;创新;不足;完善1 预算法修改的背景《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规范一国政府全面的收支行为,关系国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

、修改预算法,是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2 新预算法的突破与创新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明确立法宗旨、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公开制度、赋予地方政府有限发债权,以及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和强化预算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凸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方向。

2.1 重构立法宗旨,强调对政府的控制新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在现行法强调“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基础上,增加“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内容。

预算法以前是一部“帮助政府管钱袋子”的法律,现在则是一部“规范政府钱袋子”的法律。

2.2 细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强调预算的完整性新预算法删除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并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同时对四本预算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范。

“全口径预算”的确立有利于杜绝预算外资金,从而有效治理政府乱收费、小金库以及财政腐败等问题。

2.3 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新预算法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纳入立法宗旨,并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决算公开体制以及强化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逐步实现财政预决算的公开透明,旨在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十分必要。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

新预算法的创新与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日益庞大,预算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预算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可以帮助财政部门更好地掌控国家经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在实践中,我们逐渐出现了新的预算法,但它们并不都是完美的。

在此,我将从新预算法创新和不足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新预算法的创新1、绩效预算法绩效预算法是一种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制度。

它以实现国家或机构的目标为重点,通过设定绩效指标、量化目标、评估绩效,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流入。

这种预算制度既能强化政府预算管理效能,更能使资源最大化。

2、零基预算法零基预算法是一种以零为基础的预算制度。

它强调基于资源实现目标,而不是如何利用现有资源。

其核心是通过逐项审查预算人员的建议,重新制定预算方案,依据实质性值来确保最大化经济利益。

3、社会预算法社会预算法是一个活跃、协调的社会预算管理体系。

它以市场机制为根本,强调公共资源的优化分配。

这种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激励创新、推动市场化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来提高预算效率。

二、新预算法的不足1、过于理论化在实际运作中,预算执行过程中通常会遭遇许多挫折和波折。

而新预算法运用的理论驱动强调新意义和新内涵,自由度与灵活性却有所欠缺。

2、缺少实践依据新预算法汲取了多种理论和经验,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理论可能有所不同。

当我们尝试将新预算法应用于不同国家的财政管理时,可能会面临困难。

3、需多方面合作新预算法通常需要多方协作才能正常运作。

这意味着需要不同部门之间合作交流,而对于许多机构和企业来说,这种合作可能是个挑战。

结论:世界各国的发展愈加迅速,预算管理的合理性与高效性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新预算法的提出旨在激发财政运作的创新和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

虽然新预算法也存在一些动态发展的问题,但只要我们以合理的方式运用新预算法,避免一些负面因素,大力推行新预算法,我们有望提高财政使用效能,加速国家发展,迎接新时代的挑战。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预算法心得体会1. 前言预算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预算主要是通过人工计算和手工编制的方式完成,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新的预算方法逐渐崭露头角,给企业的预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和提升。

在学习新预算方法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2. 学习新预算方法的必要性传统的预算方法存在一些弊端,如编制周期长、数据准确性差、难以应对环境变化等。

因此,学习新的预算方法是必要的。

首先,新的预算方法能够提高预算的编制效率。

传统的预算方法需要大量的人工计算和手工编制,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而新的预算方法借助信息技术,可以实现自动化计算和编制,大大提高了预算的编制效率。

其次,新的预算方法能够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传统的预算方法容易出现误差,因为人工计算和手工编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错误。

而新的预算方法采用计算机和软件进行计算和编制,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

再次,新的预算方法能够更好地应对环境变化。

传统的预算方法对环境变化的响应比较困难,因为它们缺乏实时的数据和分析工具。

而新的预算方法借助信息技术,可以实时获取数据,并进行实时的分析和决策,从而更好地应对环境变化。

最后,新的预算方法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传统的预算方法只是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数据和信息,而新的预算方法可以提供更详细和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更好的决策。

3. 学习新预算方法的方式学习新的预算方法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培训、研讨会、论坛等。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课程。

可以选择一些专业的机构或学校提供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掌握新的预算方法的理论和实践技巧。

其次,可以参加一些研讨会或论坛。

研讨会和论坛可以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可以与其他企业管理者和专家进行互动,分享经验和心得体会,加深对新的预算方法的理解和应用。

2023年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2023年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2023年新预算法心得体会2023年新预算法是我国政府制定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加强预算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读和学习,我深深感受到了新预算法对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也深刻认识到了新预算法所面临的挑战和改进方向。

以下是我个人对于2023年新预算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预算法突出了财政预算的法治化原则,强化了预算法治的观念。

新预算法规定了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强调预算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这一原则的重要性在新预算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对于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切实加强对预算法的宣传、培训和执行,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法律意识,确保预算的制定和执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其次,新预算法强调了预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新预算法规定了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预算编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公正性,确保各项收支之间的平衡和合理分配。

这一要求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注重预算的质量和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预算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还需要完善预算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和效率。

第三,新预算法强调了预算的绩效导向和目标导向。

新预算法规定了绩效评价和目标管理的具体要求,要求预算编制和执行要以绩效为导向,强调预算的目标导向。

这一要求对于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加强绩效评价和目标管理,注重预算的绩效和效果,推动预算的落地和实施。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过去预算执行情况的回顾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式,同时加强对预算绩效的评估和监督,确保预算的绩效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新预算法强调了预算的社会公众参与。

新预算法规定了公众参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具体方式和要求,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对预算的了解和认同。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进行着数字化转型,财务领域也不例外。

新预算法作为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方法,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作为一名财务从业者,我参加了一次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下面就从自己的角度谈一下自己的感受和收获。

首先,新预算法强调的是高效、精简和便捷的预算管理方式,与传统预算方法相比,更加科学和合理。

通过培训,我们了解到,新预算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年度预算目标、制定预算计划、实施预算控制、预算评估和修订。

每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培训老师耐心地讲解和演示了每个步骤,而且还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了新预算法的实际运用。

其次,新预算法的学习,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实践经验。

因为在操作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预算规划,还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金融指标和财务分析方法。

在培训中,老师特别强调了财务学习的重要性,并且让我们在学习中扮演实际角色,通过模拟公司的财务分析和决策等环节,让我们更好地掌握了新预算法的精髓。

此外,对于新预算法的运用,还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

一方面,我们要对财务数据进行有效的分类、整理和解读,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掌握一些专业的数据分析工具和技巧。

在培训中,老师也为我们讲解了如何使用Excel等工具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并且,通过实际操作和练习,我们的数据分析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最后,我认为,学习新预算法还需要我们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财务领域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因此,我们需要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维和接触新技术,才能不断地提高我们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在培训中,老师也特别强调了持续的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并且提供了很多相关的资源和平台供我们参考和学习。

总之,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我不仅更好地掌握了新预算法的基本概念和操作步骤,还提高了财务知识、分析能力和实践技能。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关于新预算法的书籍,通过学习我对新预算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以下是我对新预算法的几点体会:首先,新预算法注重核算成本与效益的平衡。

在传统的预算法中,往往只注重成本节约,而忽视了效益的提升。

而新预算法则更加注重企业发展的全面性与长期性。

它要求企业在制定预算时,不仅要考虑到成本控制,还要将效益作为核心指标来衡量。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状况,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预算计划,使成本和效益达到最佳的平衡点。

其次,新预算法鼓励企业进行长期规划与策略性预算。

传统的预算法往往只注重短期内的目标达成,忽视了企业长期发展的规划。

而新预算法则要求企业要有一个明确的长期目标,并将这个目标作为制定预算的前提。

企业需要从长远考虑,将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有效结合,使预算计划能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引。

第三,新预算法强调团队合作与信息共享。

在传统的预算法中,往往由上级制定预算计划,下级执行。

这种一方面可能导致上级对下级的要求过高,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下级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下级对上级的计划不服从,执行效果不佳。

而新预算法则强调各级管理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预算计划要由各级管理者共同参与制定,充分听取下级的意见和建议,使预算计划更加贴合实际情况。

同时,信息的共享也非常重要,上下级之间要进行及时准确的沟通,确保预算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最后,新预算法鼓励创新与灵活性。

在传统的预算法中,预算计划一旦确定,往往很难进行调整和变更。

而新预算法则强调灵活性和变通性。

企业在制定预算时,要考虑到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的变化,保留一定的调整空间。

同时,企业也应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的预算方案和管理方式,不拘泥于传统思维,寻找更加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预算策略。

通过学习新预算法,我对预算管理有了更深的理解,并从中得到了启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尽量运用新预算法的理念和方法,加强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制定出更加切实可行的预算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进行及时调整,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新《预算法》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思考

新《预算法》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思考
关键词:预算法;执行;问题;措施
一、新《预算法》在执行过程中的优点 ( 一 ) 改变了原有的预算控制方法 新《预 算 法 》 对 旧《预 算 法 》 中 预
算审查问题进行了修正,要求单位的预 算必须与当下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与 现行的各项财政政策相一致。同时在新 法中,为了保证预算的科学合理,还明文 禁止各级政府以下指标的方式为预算征收 部门布置任务,这项规定有助于合理安排 政府部门预算,尽可能减少不合理预算出 现的几率。
( 二 ) 完善政府现有的预算体系 新《预算法》中对预算内容也做出更 为细致的划分,修订之后的范围取消了预 算外资金这些项目,即政府在本年度的所 有支出都是属于政府预算的范畴,这是新 《预算法》修订的亮点之一。通过限制了 政府预算范围,取消预算外资金的项目, 使政府部门不再具有随意扩大预算范围的 权利,这样不仅完善了现有的预算体系, 同时也更有利于预算法顺利执行。同时为 了督促政府部门的预算执行,新法中还添 加了公开制度,引入了公众监督模式,来 保证每项预算都是按照严格计划执行,预 算更加透明公正。 ( 三 )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的转移支付是解决区域与区域之 间发展不协调,增强区域之间交流合作的 重要途径。在新法中也对转移支付做了相 关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健全现有的定期评 估机制,以及专项转移支付的退出机制, 来保证社会服务更加均等化。 二、新《预算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一 ) 转移支付缺少法律支撑 在新法的十六条中对转移支付做出了 相关规定,这是新法修订的亮点,在对转 移支付起到一定规范作用的同时,还需要
发现立法中的不足。本法十六条的规定属 于纲领性的条款,是从宏观层面对转移支 付做出规定,但是从细节上来说,上级政 府如何安排这部分资金,下级政府如何使 用这部分资金、如何对转移支付进行定 期评估、退出机制具体流程等都没有明 文规定。与此同时,转移支付内容是否 也需要对外公开,或者应当通过何种渠 道对外公开转移支付的渠道等,法律也 都未做出规定。

新《预算法》的变化分析以及对财政同级审计的影响

新《预算法》的变化分析以及对财政同级审计的影响

新《预算法》的变化分析以及对财政同级审计的影响新《预算法》的变化分析以及对财政同级审计的影响一、前言《预算法》具有经济宪法之称,经过三届人大与四次审议,我国对《预算法》进行了首次大修,新修订的《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内容更加完善,为我国现代预算制度的创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参考,同时也对我国审计的内容、公告、处理、评价依据以及功能拓展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文章针对新《预算法》变化以及对财政同级审计影响的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新《预算法》的变化分析(1)决算草案审定前审计制度更加完善。

新《预算法》第62条规定,国家财政部门编制决算草案经国务院审定之后,再由国务院提出申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查与批准;地方政府、县级部门等编制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查之后,再由本级政府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查与批准,这样能够保证决算草案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2)预算控制方式更加科学。

新《预算法》对于预算控制的水平更强,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进行收入管理。

新《预算法》第12条本文由收集整理规定,各级政府应该创建预算平衡机制,然后在相关条款中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预算控制方式更加科学。

(3)地方政府债务法律责任更加明确。

新《预算法》第35条对地方政府债务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从监督机制、方式、规模、用途以及主体等多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新《预算法》第94条明确了违规举债的法律责任。

(4)财政转移支付内容和方式更加明确。

新《预算法》的第16、38、52等条款,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表现为:财政转移支付应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及标准等进行编制;办理特定事项时,应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法律等置专项转移支付;保证财政转移支付的公开性、公平性以及规范性。

(5)预算更加公开、透明。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在新预算法的实施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对新预算法的了解和学习,我对预算的制定和管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了它给组织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好处。

在此,我将分享我对新预算法的体会和体会。

首先,新预算法使预算制定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传统的预算制定往往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和惯例,缺乏科学的数据分析和综合考虑。

而新预算法则更加强调数据分析和客观因素的综合考虑。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预测模型的建立,可以更加准确地预测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从而为预算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此外,新预算法还注重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更好地了解业务需求和资源分配情况,从而制定合理的预算目标和方案。

其次,新预算法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在新预算法中,预算制定的过程更加透明和可控。

通过对预算目标和方案的明确和细化,使各个部门和岗位对自己的预算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要求。

同时,新预算法注重预算执行的监控和控制,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及时跟踪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预算超支和资源浪费。

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也有利于优化组织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推动组织向着预定目标不断前进。

再次,新预算法强调预算的灵活性和变动性。

在传统的预算制定中,往往是一次性确定全年的预算目标和方案,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需求的调整。

而新预算法强调动态预算和追加预算的灵活性。

通过对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持续监测和评估,在必要时对预算目标和方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这不仅有利于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需求的变化,也有利于组织的资源配置和权衡。

同时,新预算法鼓励预算制定和执行的参与与合作,吸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适应组织的整体发展和战略调整。

此外,新预算法注重成本效益和价值创造。

在新预算法中,预算制定和执行都要以成本效益和价值创造为导向。

通过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绩效的监控评估,使预算的执行更加精确和高效。

同时,新预算法也鼓励创新和改进,通过引入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新预算法是我国财政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新预算法,我深刻认识到了新预算法的重要性和优势,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首先,新预算法突出了绩效导向。

在过去,预算制度主要关注支出的拨付情况,对于支出效益的评估不够充分。

而新预算法强调绩效评价,将财政投入与绩效指标挂钩,使财政资源能够实现更有针对性的配置,推动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通过实施新预算法,政府能够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时修正预算安排的不合理性,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其次,新预算法加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以往,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够透明。

新预算法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了预算公开力度,使公众有权利了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有效增强了预算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新预算法还规定了审核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了国家院校预算报告的审计工作,确保了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再次,新预算法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新预算法明确了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市场保障者,要求政府加强公共服务的供给,推动市场资源的配置。

通过实施新预算法,政府将从“管资源”转变为“管服务”,推动政府行为从过度干预转向依法管理和服务型政府,注重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

最后,新预算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新预算法制定了严格的预算程序和要求,加强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使整个预算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和科学。

同时,新预算法推动了绩效管理和财政审计的深入发展,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

通过学习新预算法,我深刻体会到了新预算法对于财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优势。

新预算法的实施有利于推动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

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新预算法是一种全新的预算管理方法,相比传统的预算方法,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作为一个财务管理人员,我参加了一次关于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并在实践中运用了这种方法。

下面是我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心得。

首先,新预算法强调以目标为导向。

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往往以过去的经验和历史数据为基础来制定预算。

而新预算法则要求以公司的目标和战略为导向,从未来的发展需求出发来制定预算。

这种方法使得预算更加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更有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如何确定公司的目标和战略,并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预算指标。

这需要我们了解公司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等各项因素,并结合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来制定目标。

在实际运用中,我发现这种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制定方法能够使我们更加准确地评估公司的潜力和发展方向,避免了过去单纯依靠历史数据来制定预算的盲目性。

其次,新预算法强调预算的灵活性和动态性。

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一旦制定了预算,就很难修改或调整。

而新预算法则将预算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这种灵活性使得预算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应对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的变动。

在培训学习中,我们学习了如何进行预算的动态管理。

这需要我们及时收集和分析关键数据,不断监控和评估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在实践中,我发现动态管理能够使我们更加及时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新预算法还强调预算的参与和沟通。

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预算往往由财务部门制定,并推行到各个部门。

而新预算法则要求各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都参与到预算的制定和执行中来。

这种参与性能够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提高预算的执行效果。

在培训学习中,我们学习了如何进行预算的参与和沟通。

这需要我们与各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将其纳入到预算中。

在实践中,我发现预算的参与和沟通能够增加员工的积极性和合作性,提高预算的实施效果。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探究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探究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探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出台,以及其后续的修改和完善,新的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就此展开探究。

一、预算编制方式的变化新预算法对于预算编制方式做出了调整:原先的分项分部预算编制方式被取消,改为集中编制部门预算。

这将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1.部门预算更加精细原先的分项分部预算编制方式使得预算的层次较为繁琐,不便于管理。

而集中编制部门预算后,预算将更加精细,部门之间的收支情况也更加容易管控。

2.预算编制更为统一原先的分项分部预算编制方式存在部门之间的差异,导致预算编制相对不够统一。

而新预算法的实施则可使得预算编制更为统一,降低管理成本。

二、财务制度变化新的预算法对于财务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收入与支出预算对接新的预算法中规定每年的支出预算不得高于收入预算,这将会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更加注重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平衡。

财务管理人员也需要更加注重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状况,以便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2.财务信息的公开国家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主要财务数据,这将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

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维护单位的形象和信誉。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管控1.部分支出实行核定制新预算法规定部分支出实行核定制,这将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有力的管控。

此外,部分支出实行核定制也能够使得管理部门更加注重财务管理,并防范财务风险的出现。

2.管理制度更加严格新预算法还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执行预算。

这将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制度上更加严格,更加注重预算的执行情况。

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需要保证预算的透明度,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在新预算法的背景下,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

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掌握新的预算法规定,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

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

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

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肖音;郭峰;石丽俐;刘忆梅【摘要】《预算法》是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法律。

《预算法》对政府相关行为的有效约束,对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起到关键作用,2015年1月1日经过修订的《预算法》正式实施,新《预算法》改变了旧有《预算法》的很多弊端,在法律层面上为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提供了新的法律规范,分析新《预算法》在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弊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能进一步完善新的《预算法》。

%Budget Law is law that implements national macro-control and has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management. Budget Law plays an key role in conducting effective constraints to government and conducting public financial function. The amended Budget Law has been put into effect since January 1, 2015. The new law has changed many shortcomings in the legal level to provide new legal norms for the budgets at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The drawbacks of new budget law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ere analyzed, and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hoping to further improve the new Budget Law.【期刊名称】《黑龙江科学》【年(卷),期】2016(007)016【总页数】3页(P130-131,154)【关键词】新《预算法》;利弊分析;措施【作者】肖音;郭峰;石丽俐;刘忆梅【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哈尔滨 150001;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哈尔滨 150001;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哈尔滨150001;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 1500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211994年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5年的1月1日《预算法》开始正式实施,《预算法》的颁布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出良好的辅助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也逐渐成立,《预算法》中的很多规章制度已经满足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新《预算法》出现了,并且进一步约束和控制了对政府和财政的活动。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旳七大亮点202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旳决定》(如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旳预算法,《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3年后,终于完毕了初次修改。

新预算法比很好地总结了23年来旳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很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旳规定及社会各界旳关切,并与此前中央同意旳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保证新预算法旳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获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同意、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

重要可以概括为如下五个亮点:(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旳地位和作用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旳分派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旳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旳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旳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旳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旳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旳分派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旳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旳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旳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旳“协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此前仅仅是管理监督旳主体,而目前同步也是被管理、被监督旳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旳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旳关系,财政旳作用“不越位”、“不缺位”。

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旳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旳“二不”功能,充足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旳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新预算法的亮点及思考

新预算法的亮点及思考

新预算法的亮点及思考经过了十年的反复磋商酝酿,新《预算法》终于出台。

新《预算法》较好地总结了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新《预算法》中预算理念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决策程序和民主机制的新思路。

标签:全口径预算年度预算平衡预算公开控权法一、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

新预算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实行了全口径的预算管理制度。

在新预算法中,对于政府支出,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部的支出”。

由此可见,新预算法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都对预算口径做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

相比较而言,旧法“依照规定”、“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规定不甚明确,给了政府部门和官员在预算资金来源中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修正后的新预算法将政府的全部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明确了四位一体的现代预算制度,极大地规范、制约了政府的权力。

限制政府权力行使的根本途径是限制政府的活动,而限制政府活动的关键在于控制政府活动的资金来源。

依据新预算法,政府行为的相关资金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这就根治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被公众诟病多时、争议不断的“预算外资金”、“第二财政”等问题。

新预算法出台之前,由地方各部门、单位自收自支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在政府活动中发挥着相当一部分作用。

更有甚者,一些政府部门以其公权力为依托,借用、摊派、征收了大量“预算外之外”的制度外资金。

这些脱离预算管理、游离于公众监督之外的“第二财政”给政府活动提供了充裕的资金和脱离监管的宽松环境,使得政府采购规模、标准和质量都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管。

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使预算的完整性大大增强,一方面从源头上杜绝了一些违规政府行为的资金来源,使政府权力的行使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政府活动的范围,使得之前确有需求而因财政困难而难以安排的支出项目纳入政府支出范围,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预算法相对于旧与算法的进步与不足
【一】进步性
一是人大的预算权得到初步重视。

新增加的26条中有8条涉及到人大预算权力安排与行使,修改的31条中有10条涉及到人大预算权力安排与行使。

在现代预算制度安排中,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预算审批、监督中应该处于核心地位,而现行《预算法》几乎忽略了人大的作用。

二是规定将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

新预算法新增条目(第四条)规定,“预算分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第五条)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这种规定对于预算的完整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没有预算的完整性,也就没有预算权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的完整性。

三是全部重写了法律责任一章。

没有违法追究的法律不能算是真正的法律,现行《预算法》虽然也有法律责任一章,但对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罗列得非常有限,对该进行怎样的处罚等也规定得非常粗略。

新预算法删除了现行《预算法》的三条规定并全部重写,字数由280左右扩充至1150字左右,较为详细地罗列了预算方面的违法行为,从而使违法的范围大大扩充。

【二】不足
一是立法宗旨未变。

现行《预算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它阐明的是现行《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其中“国家”二字是十分模糊的概念,它沿袭了我国宪法对财政权归属语焉不详的弊端,实际上是将《预算法》当成是政府内部对预算的管理文件而非真正的预算权力制衡安排。

这就与现代预算法作为控权法的定位差距较大。

二是将一些倒退性做法合法化。

如新预算法第十条对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公开。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

”这是对2010年财政部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规定的肯定,它相对于广州财政局当年的“晒账本”(集中公布各预算部门的预算信息)来说是历史性倒退,人为增加了预算信息公开的困难,人为拖延了预算信息公开改革步伐。

三是过度授权赋予了行政权力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新预算法十一条规定“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公开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部分特定事项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等等。

新预算法将一些非常重要的预算权授权给国务院且不要求其向全国人大备案,这无疑大大削弱了此次预算法修改对推动政府部门改革的意义。

四是相关程序和权力规定的缺失架空了人大的预算权。

虽然新预
算法像现行《预算法》一样规定人大对预算具有审批权和监督权,并且相关规定也比现行《预算法》更为丰富和完善,但却存在严重的程序缺失,即人大否定了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等怎么办?它实际上暗含的假设是人大不具有否定预算的权力,但不具有否定权的权力不算是真正的权力。

与此同时,新预算法也没有提出人大具有修正预算的权力,当然更不用提预算修正案的程序性规定了。

由于否定整个预算是极重大的事情,应当对其后如何运作有明确的程序规定。

五是用词的模糊性肢解了部分条文的可操作性。

虽然新预算法重写了“法律责任”一章,但相关用词却十分模糊。

如八十七、八十八、八十九、九十条规定各种预算中的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却没有指明适用哪部法律,事实上可能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规定严谨的法律条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