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总则•组织与指挥•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响应与处置•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后期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01总则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及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本细则不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02组织与指挥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设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下设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领导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制定方案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响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响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信息共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有无,共享信息,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应急响应原则03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物资储备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明确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和运输人员,确保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目的地。
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通信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前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细则。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1.应急预案编写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编制的机构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2.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编制应急预案应贯彻以下原则: * 安全第一,人民至上 * 预防为主,防范为先 * 救援及时,损失减少 * 科学合理,创新实效3.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 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范围 * 应急组织机构及指挥系统 * 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和装备 * 紧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 短、中、长期的应急预案 * 缓解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4.应急预案编制周期应急预案编制周期为一年,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与配合1.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牵头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修订和执行。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指挥要求,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预案的配合机制•应急部门要参与制定和修订各种应急预案,并按照上级应急机构或领导的指示,在突发事件中积极配合。
•应急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的实施应急救援任务,为保障应急事故处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资源保障。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三、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1.应急预案的培训•按照编写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各部门的应急知识培训。
•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知识,开展员工应急演练活动。
2.应急预案的演练•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将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整改,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四、应急预案评估和更新1.评估应急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估,特别是在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出台、企业重大变化和新设项目等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891-8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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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细则,下面是该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
1. 提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要求,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2. 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成要素,包括预案名称、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机构、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等内容。
3.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要求各单位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明确编制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相应的评审和审批。
4. 强调了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要求各单位定期组织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 对应急预案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进行了规定,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6. 对应急预案的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预案的随时查阅和使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水
平,增强各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45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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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办法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管理的原则、分类和等级、编制与审核、实施与演练、监督与评估、信息共享与交流、责任与处罚等内容。
第二章应急预案管理的原则第四条统一领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要履行预案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责任。
第五条属地管理各地区和行业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应急预案管理的责任范围和管理权限。
第六条分级负责各级单位应按照上下级关系和分工责任,层层划定应急预案管理的责任界限,明确各级单位的预案编制、审核、实施和演练等职责。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等级第七条分类管理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工作领域和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等级划分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影响程度和应对能力进行等级划分,包括一级应急预案、二级应急预案等,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梯次编制各级应急预案应按照从上至下的梯次编制要求,上级单位的预案要包含下级单位的预案内容,确保各级单位的协同配合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核第十条编制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应急措施、应急组织、资源调配、信息通信等内容,并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审核程序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改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第十二条审核标准应急预案的审核应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适应性,确保预案能够在实际应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管理和评估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管理和评估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事先制定的组织、措施和预先责任,以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处置的文件。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管理和评估工作责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编制负责人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负责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完善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三)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决策。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二)组织实施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三)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和处置能力;(四)协调应急资源,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编制程序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如下:(一)确定编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明确编制的内容和要求;(二)组织编制组,确定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三)搜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四)确定应急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分类和级别、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和应急时间等;(六)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发布并全员培训。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安监〔2010〕16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市属各企业集团: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7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2010〕11号),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市属各企业集团的意见的基础上,业经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安全监管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切实做好预案宣传贯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细则》,熟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步骤。
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编制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细则》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全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氛围。
二、切实做好预案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有重点地分类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专题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尤其是要认真做好预案的编制、组织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要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列入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课程,尽可能扩大应急预案培训范围,普及应急管理知识。
三、切实做好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属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在预案评审工作中的作用。
市属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属下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推动和协调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应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1. 应急预案的编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并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
2. 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1) 具体可行:预案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确保能够实施。
(2) 全面细致:预案应覆盖到企业各个环节和岗位,明确各个职责和任务。
(3) 协调一致:预案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预案相衔接,形成统一的应急救援体系。
(4) 动态管理:预案应随时更新和完善,保持与企业变化同步。
3.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组织机构: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指定各个责任人员和具体职责。
(2) 预案措施:制定预先预案,根据不同的灾情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 通信联络:建立有效的通信联络机制,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4) 应急物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管理与评估: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6) 救援人员:培训组织专业救援人员,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急演练1. 应急演练是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制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计划,并进行评估。
2. 应急演练应包括不同类型的事故模拟和应对措施的实施,演练过程中还应重点考察通信联络、指挥协调和资源调度等方面。
3. 演练过程中应进行模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四、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1. 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互助机制。
2. 相关部门应按照属地责任原则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强与企业的联动合作。
3. 企业应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救援进展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责任和处罚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总责,并对事故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编号:SM-ZD-883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生产水平也越来越高。
然而,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如火灾、爆炸、洪灾等,在这些事件中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导致停产或倒闭。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维护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管理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企业。
当生产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企业应按照预案实施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三、具体实施细则(一)应急预案编制制定应急预案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关键。
企业应急预案应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工艺特点而制定,应充分考虑地理位置、气象环境、设施设备、人员密度等要素,制定出一套完善的预案。
(二)应急预案实施应急预案实施应实行“五现场”制度,即现场负责人、现场救援人员、现场应急设备、现场应急物资、现场信息资源,重点考虑现场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等补充设备和材料的供给和配备情况。
同时,应急预案实施时应制定详细的指挥单,并将指挥单下发至相关人员手中,确保指挥单能够准确执行,及时调度救援人员、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
(三)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企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手段。
应急演练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采用模拟演练、实地演练等方式,进行真实模拟各种应急情况,并检验所制定的预案是否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存在的问题。
(四)应急培训应急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专业素质的必要途径,旨在提高员工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有效提升员工应急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预案持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应持续进行。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企业要与行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定期检查预案的有效性。
四、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应对紧急情况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发展。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细则的内容。
一、总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1.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实施性、可行性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特点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应急预案负责人和应急指挥组成员。
(2)分析事故可能性和风险等级。
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确定应急预案的级别。
(3)制定应急预案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4)明确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来源和储备。
确定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来源和储备方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用和使用。
(5)制定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制定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管理与更新1.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完成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生效。
2.应急预案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应急预案的更新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应急预案需要进行更新,新编制的预案需重新备案并向员工进行宣传。
四、应急组织的建设1.应急组织的设立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组织和各级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应急预案的高效实施。
2.应急组织的培训和演练应定期组织应急组织和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管理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用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实施细则:一、预案的编制与修订1. 生产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风险等级确定需要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紧急处理措施、人员疏散和救援等内容,同时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进行分类编制。
3.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将修订情况告知相关人员。
二、实施方案与演练1. 生产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行动程序和配合关系,做到有章可循。
2. 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应真实模拟实际情况,验证预案的有效性。
3. 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三、人员培训与知识普及1. 生产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包括急救知识、警报信号的识别和应对措施等。
2. 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
3.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向全体相关人员宣传和普及,确保大家都能掌握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四、监督与检查1. 有关部门应对生产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2. 生产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情况资料。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指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密与备份1. 应急预案属于敏感信息,生产单位应对其加强保密管理,控制知悉范围。
2. 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六、事故调查与经验总结1. 发生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2. 生产单位应组织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和总结结果应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将其作为修订应急预案的依据。
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确保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理效能,减轻事故对企业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实施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明确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明确预案编制责任部门和人员;(二)综合考虑企业的自然和人为因素,全面详细地描述各类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特征、影响范围等;(三)明确各类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确定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四)制定预警方法和应急通信手段;(五)确定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指挥协调机制;(六)规定逃生、疏散、救援和医疗救护等应急措施;(七)制定灭火、应急抢险等紧急处理措施;(八)明确事故处理结束后的恢复重建和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九)规定应急组织机构的定期演练和考核要求;(十)明确危险品和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十一)提供适用的技术标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十二)明确预案的修订、备份和存档要求。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第十条企业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方案,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一)明确应急指挥部的组建程序和职责分工;(二)明确各级应急组织机构的组建程序和职责分工;(三)规定应急通信、应急警报和应急通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四)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制度;(五)规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协调机制和沟通交流方式;(六)指导各级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工作;(七)制定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报告和记录要求;(八)完善事故回放和事故调查制度;(九)建立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 安全责任: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落实到岗位责任清单中。
2. 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危险源等,详细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分工、设备设施等。
3. 预案修订:预案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并在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修订,保证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和实际演练,以提高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5. 应急设施和物资:企业应备有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包括应急通信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医疗急救设备等,保证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需要。
6. 应急指挥系统: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制定指挥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应急指挥组织图。
7. 信息报告和通讯: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和通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信息,并保持畅通的通讯渠道。
8. 经验总结和改进:每次应急演练或实际处置后,应进行经验总结和改进,完善预案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9. 外部资源协调:当企业自身的应急资源不足时,应及时联系和协调外部资源,包括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以上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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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安监…2010‟16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市属各企业集团: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7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2010‟11号),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广泛征求了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市属各企业集团的意见的基础上,业经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安全监管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切实做好预案宣传贯彻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细则》,熟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步骤。
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编制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细则》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全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氛围。
二、切实做好预案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有重点地分类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专题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尤其是要认真做好预案的编制、组织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要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列入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课程,尽可能扩大应急预案培训范围,普及应急管理知识。
三、切实做好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属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在预案评审工作中的作用。
市属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属下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推动和协调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二是要规范预案备案工作。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中央驻穗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到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规定请按《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执行。
三是按时间要求完成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起3个月内编制现场处臵方案,6个月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9个月内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按照亚运安保的要求,亚运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四、切实做好预案演练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和全国“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能力。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2010‟11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粤安监…2010‟7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及危险性分析,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际需求。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应与上级政府、部门和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市、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和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第七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一)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的;(二)可能发生三种以上(含三种)事故类型的;(三)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臵方案。
现场处臵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臵程序、应急处臵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一条新组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起3个月内编制现场处臵方案,6个月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9个月内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第十二条市、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进行评审:(一)矿山企业;(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三)建筑施工单位;(四)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五)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专店;(六)放射性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七)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单位;(八)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分类标准见附件Ⅰ)。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评审办法:(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
生产经营单位可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也可向其上级主管的市属企业集团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协调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二)应急预案的论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必要时邀请评审专家和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论证办法可参照第一项规定执行。
(三)参加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四)参与评审专家的人数应根据企业规模而定,中型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五)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应依据本细则第二十二条对应急预案备案的界定,由市、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荐,按照《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粤安监…2010‟119号)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专家库。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评审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应急预案论证工作可参照执行。
评审或论证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
第十七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名称;(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三)各位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五)专家名单(签名);(六)参会人员(签名);第十八条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第二十条市、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备案:(一)中央驻穗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抄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所在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