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其销售管理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煤炭销售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计划与目标1、市场调研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煤炭市场的需求动态、价格走势、竞争对手情况等,为制定销售计划提供依据。
2、销售计划制定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企业生产能力,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
销售计划应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区域、销售价格等方面的目标。
3、销售目标分解将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区域和销售人员,明确其责任和任务。
二、客户管理1、客户开发积极拓展新客户,通过市场推广、参加展会、网络营销等方式,吸引潜在客户。
2、客户评估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包括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誉情况等,确定合作的风险程度。
3、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购买量、购买频率、信用状况等因素,将客户分为不同的类别,如重点客户、一般客户、潜在客户等,采取不同的服务策略。
4、客户维护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其使用产品的情况和需求,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销售渠道管理1、直接销售通过企业自身的销售团队,直接与客户进行销售交易。
2、经销商销售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借助经销商的渠道和网络进行销售。
3、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展示产品信息,开展线上销售活动。
四、价格管理1、定价策略根据煤炭的品质、市场供求关系、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2、价格调整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价格调整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价格优惠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购买量等情况,制定相应的价格优惠政策,但应确保价格优惠不影响企业的整体利润。
五、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销售合同应采用规范的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2、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煤炭销售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章。
本办法将从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旨在保障销售双方的权益,并提高整个煤炭行业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在销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煤炭的品质、数量、价格等基本要素,并约定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具体细则。
销售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同时,买方需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并明确自身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销售履行煤炭销售方在交付煤炭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进行交付,并确保产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交货应当及时、安全,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并提供相关付款凭证,确保交易的及时完成。
三、质量问题的处理若煤炭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要求退换货物或索赔。
销售方在接到买方的质量问题投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若双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质量纠纷时,应充分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合同违约处理对于违反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违约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依法办事,不得滥用权力,确保公平有效的执行。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未果,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争议解决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六、其他事项煤炭销售方应当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并依法纳税。
买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保障销售后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总结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规范煤炭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doc
煤炭销售的管理方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平安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标准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平安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标准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方法》(临政发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平安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标准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方法》(临政发 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从20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平安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开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标准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安康有序开展。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附后)。
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
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安康开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
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
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管理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煤炭销售,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制定并执行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煤炭销售,从市场准入、合同管理、价格管理以及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市场准入为了保障煤炭市场的有序运行,市场准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对于希望从事煤炭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注册和备案,取得相应的销售资质。
1. 注册和备案企业或个人在开展煤炭销售之前,应当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或地方县级以上煤炭管理机构进行注册和备案。
注册和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等。
2. 资质审核注册和备案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或地方煤炭管理机构将对企业或个人的销售资质进行审核。
资质审核将主要关注销售者的经营能力、信用记录以及合规性等方面。
只有通过审核并获得销售资质,企业或个人才能正式从事煤炭销售。
二、合同管理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合同管理应当实施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都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1. 合同签订煤炭销售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煤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等要素,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
2.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煤炭销售过程中的核心环节。
销售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购买方应按时支付款项。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煤炭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合同违约处理如果出现合同违约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恶意违约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价格管理合理的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于煤炭销售也同样适用。
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关的价格管理机制,保障价格的合理、公正和透明。
1. 价格监测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价格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煤炭价格走势,并公布有关信息。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矿)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本矿煤炭销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各部门在煤炭销售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内容包括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发运管理、统计结、算管理等.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三条计划管理一、根据公司对煤炭的销售计划,矿上计划经营科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煤炭销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日计划。
二、计划经营科是矿上煤炭销售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煤炭销售计划的实施和调整,煤场根据日计划,组织煤炭装车、计量、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一、矿上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部签订的书面合同,结合矿上的销售计划,销售科要做好销售合同的登记和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五条发运管理一、计划经营科根据客户提供的煤炭销售合同和提货单,确认发货时间、单位、煤种、数量、金额。
二、计划经营科负责人和财务核对煤款的情况,然后审批称重管理系统中的客户信息,最后组织客户拉煤.三、煤场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车辆的运煤路线,空车、重车进出路线要明确分开,要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四、开票员和司磅员要认真核对客户信息,开出过磅单后要与客户和司机核对票据 ,如果误差要及时修改,避免客户混淆。
五、进入煤厂的驾驶员必须遵守煤场管理制度,不得扰乱煤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否则煤场管理员根据情节轻重做相应惩罚。
六、煤场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统计、结算管理一、统计员根据当日的销售情况制作日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公司.二、统计员要及时和财务、公司核对数据,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填报销售台账.三、矿上接收到由公司销售部开具的结算单时,根据销售合同和客户的运煤情况,核对结算单数据,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结算单,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尽快移交到财务。
四、对于未履行完合同量的客户,经过客户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协商,有公司销售部开具相应的单据,然后销售科再办理相应的手续.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过磅管理,提高过磅效率,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及时,合理规范过磅流程,根据《商品煤炭销售计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一、总则煤炭作为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规范煤炭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二、市场准入1. 煤炭销售企业应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取得煤炭销售资质。
2. 煤炭销售企业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销售的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煤炭销售合同1. 煤炭销售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履行期限。
2. 煤炭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煤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并注明是否可分批交付和是否可提前解除合同。
四、价格形成和调整1. 煤炭销售价格由市场供需情况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指导价相结合确定,不得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
2. 煤炭销售企业应依法公布煤炭价格,确保市场透明度和信息公开。
五、市场监管1. 煤炭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销售流程,并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调查和分析,提高市场预测和应对能力。
2. 煤炭销售企业应及时申报相关经营信息,并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经营。
六、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销售资质等。
2. 对于恶意串通、垄断市场、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存在的煤炭销售企业需在半年内进行相关合规整改。
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煤炭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结语本《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煤炭销售企业应切实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煤炭销售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作为一种主要的能源来源,其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并探讨其对于煤炭市场的影响和作用。
二、企业准入与资质要求为确保煤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对销售煤炭的企业进行准入和资质的审核。
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和颁发销售煤炭企业的准入证书和资质证书。
准入和资质的要求主要包括企业资金实力、生产能力、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考核。
三、销售合同的制定煤炭销售合同是煤炭销售管理的重要环节。
销售方和购买方应根据实际生产和经营情况,制定详细的销售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煤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等关键信息。
同时,针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合同还应规定相关的解决方式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交付与验收在销售过程中,煤炭的交付和验收是关键环节。
销售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进行交付,并确保交付的煤炭符合质量要求。
购买方在收到煤炭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煤炭的质量与合同约定相符。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五、市场监管与执法为保护消费者和维护市场秩序,需要加强对煤炭销售市场的监管与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定期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规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与举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市场信息发布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对于煤炭销售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建立煤炭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煤炭市场的动态和价格信息,提供给销售方和购买方参考和决策。
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通过举办煤炭交流会议等形式,促进市场信息的交流与分享,提升市场化程度。
七、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煤炭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能源安全和生产运营的稳定性。
为确保供应链的质量安全,应建立完善的煤炭质量安全监控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生产检测、运输检验、仓储检测等环节,对煤炭的来源、生产、运输和储存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煤炭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销售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为了规范煤炭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我国制定了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下面将就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销售许可证管理为了保证煤炭销售市场的有序发展,煤炭销售企业必须取得销售许可证方可开展煤炭销售活动。
销售许可证的核发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企业需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方可获得。
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过期需重新申请。
二、煤炭质量监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煤炭质量,销售的煤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煤炭销售企业需对所销售的煤炭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上市。
同时,销售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煤炭质量追溯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煤质抽检工作。
三、价格管理为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煤炭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并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煤炭价格进行监测和监管,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销售企业应当公示煤炭价格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价格参考。
四、销售合同管理煤炭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销售企业应当与购买方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标准、价格等重要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妥善保管备查。
五、市场监管煤炭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督,严厉打击煤炭销售中的违法行为。
对于价格欺诈、虚假销售广告、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将进行查处和处罚。
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销售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总结起来,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煤炭销售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煤炭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确保煤炭销售的安全、稳定和质量。
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查处和处理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煤炭销售市场将迎来更加健康、繁荣的发展。
煤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内容
煤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炭生产销售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煤炭生产销售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企业的生产销售管理,包括煤矿开采、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炭生产销售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规范、有效进行。
第四条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炭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煤炭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煤炭生产安全规定,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第六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生产能力,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充足性。
第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第九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一条煤炭企业应当依法办理销售手续,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计划、价格管理、市场开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煤炭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保障产品供应。
第十四条煤炭企业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合理的产品价格,保持产品竞争力。
第十五条煤炭企业应当加强市场调研,开拓销售渠道,提高销售额。
第十六条煤炭企业应当加强与客户沟通,及时反馈市场信息,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煤炭企业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者拉低价格损害他人利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生产销售活动的监管。
第十九条煤炭企业应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煤炭企业应当主动披露生产销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生产销售活动。
煤炭销售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炭销售合同履约行为,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提高煤炭销售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煤炭销售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炭销售合同履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诚实信用:坚持诚信原则,确保合同各方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合同义务。
(三)高效便捷:简化履约流程,提高履约效率。
(四)风险控制: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合同各方利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销售部门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客户信誉、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时,销售部门应与客户明确合同条款,包括煤炭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销售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煤炭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八条交货时间: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客户交付煤炭,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交货,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并协商确定新的交货时间。
第九条交货地点: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煤炭运至指定地点,并确保煤炭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煤炭质量:销售部门应确保煤炭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货款,如客户未按时付款,销售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追讨货款。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各方应协商一致,依法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终止后,销售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一)信用风险: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保客户具备履约能力。
(二)法律风险: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煤炭销售活动,制定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销售准备、销售流程、销售合同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介绍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一、销售准备在进行煤炭销售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销售准备工作,确保销售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1.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销售准备工作的基础,通过调研了解市场需求、价格走势以及竞争对手情况,为销售提供参考依据。
2.销售计划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销售计划,明确销售目标、销售策略和销售时间表,为销售活动提供指导。
3.销售团队组建销售团队,包括销售经理、销售代表等,根据销售目标和需求,提前进行组织和培训,确保销售团队具备专业的销售能力。
二、销售流程煤炭销售涉及到多个环节,为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明确的销售流程。
1.客户咨询客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咨询煤炭产品的种类、价格、质量等信息,销售代表需要对客户的咨询进行解答,并引导客户进入下一环节。
2.产品报价根据客户的需求,销售代表提供煤炭产品的详细报价,包括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等,确保客户可以了解到所有必要的信息。
3.合同签订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合同的签订。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产品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等,同时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交货安排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煤炭产品的交货安排,确保货物按时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并做好必要的运输手续和文件准备工作。
5.售后服务在销售完成后,需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包括产品使用指导、质量问题解决、客户投诉处理等,及时满足客户需求,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三、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煤炭销售活动的基础,是买卖双方约定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1.合同要素合同应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明确煤炭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要素,并附上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合同条款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合法性。
最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全文)
最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企业或个人从事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工作。
第六条有关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煤炭经营第七条从事煤炭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保证煤炭质量,促进环境保护。
第八条煤炭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后,应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其中,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储煤场地及设施、建立信用记录的社会征信机构情况。
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告知所在地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
第九条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煤炭经营企业名单,省级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应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用于煤炭经营的储煤场地,布局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设在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区域内不同储煤场地的布局应体现资源集约开发和节约利用;城市大型储煤场地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初稿)1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初稿)1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煤炭销售工作的管理,明确煤炭销售工作职责,规范煤炭销售行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各部门在煤炭销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内容包括计划管理、价格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发运管理、结算管理、资金管理等。
第三条在保证生产发电用煤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煤炭销售工作。
第四条煤炭销售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保证煤炭质量与数量,提高煤炭销售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煤炭销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炭管理工作。
公司煤炭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公司煤炭销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决策;负责确定煤炭销售价格。
2、审定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煤炭销售计划。
3、负责煤炭销售工作中的监督及奖惩。
煤炭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经营部,负责公司煤炭销售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计划经营部1、牵头制定有关煤炭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煤炭销售的市场调研和合同洽谈,提出煤炭销售价格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3、负责煤炭销售中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以及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4、编制年度煤炭销售计划。
(二)物资部(山东广宇能源有限公司)1、参与制定有关煤炭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规章制度。
2、负责煤炭市场的调研与销售,参与煤炭销售合同洽谈。
3、根据煤炭销售合同、煤款和装车情况,下达煤炭销售《提煤发运单》(见附件)、日发运数量、车辆调度计划;办理出境票(确定名称)。
4、负责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及销售煤款的结算工作。
5、负责汽车煤运输车辆计划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月度销售计划。
6、负责监督销售煤炭的数量、质量工作,协调处理购销双方出现的各种争议。
7、负责煤炭销售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汇报工作,发布日销售数据。
建立市场反馈机制。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煤炭销售行为,确保煤炭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制定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煤炭销售基本原则1.1 供需平衡原则:煤炭供需之间的关系是煤炭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
煤炭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合理调控供应,确保煤炭市场的供需平衡。
1.2 公平竞争原则:煤炭销售市场应该是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得存在市场垄断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3 质量优先原则:煤炭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出厂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销售企业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产品。
二、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1 煤炭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煤炭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内容。
2.2 煤炭销售合同在签订后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
2.3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
三、煤炭销售的监管3.1 煤炭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保证销售的煤炭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向购买方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3.2 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炭销售台账,记录煤炭销售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3.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市场的监管,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煤炭,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四、煤炭销售价格的管理4.1 煤炭价格应当按照市场供需情况和成本原则形成,不得存在价格垄断行为。
4.2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煤炭价格指导,引导市场合理定价,避免价格波动过大。
4.3 煤炭价格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减少市场不确定性,确保合同履约的可行性。
五、煤炭销售合同的纠纷解决5.1 煤炭销售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5.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怎么一个具体内容呢?下文是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条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
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逐月发放煤炭销售票。
同一县(市、区)、同一煤炭生产企业全年使用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票据所开具的煤炭销售总量之和不得超过其年核定生产能力。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附件一: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为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运作风险,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政策的指导下,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由汾西矿业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提供用户管理、价格指导、合同签订、集运服务、货款结算、售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集团公司”是指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称“孝义公司”是指汾矿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称“矿井公司”是指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辖的子公司。
第三条孝义公司是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的指导与服务,销售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协调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行使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职能,为各公司煤炭销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和质量管理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及质量管理工作,并与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经营部实施业务对接。
第五条煤炭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销售,根据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逐步纳入山西焦煤集团销售管理,逐步形成依托山西焦煤的国际、国内大市场和发挥区域小市场相结合的销售战略,达到树立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煤炭产品销售业务情况需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和备案。
第六条煤炭销售实行煤款全额预付制度,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顶账、抹账、赠送等)变相销售煤炭产品。
第七条制订和编制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公司董事会协调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第八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矿井储装运设施,制定煤炭销售与煤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逐步规范和理顺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达到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是中国能源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煤炭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要求。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煤炭销售管理的背景中国煤炭行业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例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其中,煤炭销售管理的制定和实施,是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市场化、规范竞争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煤炭销售管理的主要内容(一)销售模式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煤炭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销售模式。
其中,煤炭企业可以通过煤炭交易市场、煤炭电子交易平台、直接与用户签订合同等形式进行煤炭销售。
(二)销售计划为了保障市场供应,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销售计划。
同时,为了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煤炭产能固定、产量稳定的企业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化原则,接受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
(三)价格形成机制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煤炭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具体来说,煤炭价格的形成应当依据市场供需情况、煤炭质量及配送成本等因素,并参照煤炭交易市场或煤炭电子交易平台价格指数等公开、透明的价格信息。
(四)质量监管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对煤炭质量监管提出了要求。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炭质量检测和计量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三、煤炭销售管理的意义和影响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对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化。
通过规定销售模式、销售计划、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提高市场透明度。
其次,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有助于改善煤炭行业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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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为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运作风险,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政策的指导下,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由汾西矿业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提供用户管理、价格指导、合同签订、集运服务、货款结算、售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集团公司”是指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称“孝义公司”是指汾矿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称“矿井公司”是指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辖的子公司。
第三条孝义公司是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的指导与服务,销售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协调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行使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职能,为各公司煤炭销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和质量管理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及质量管理工作,并与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经营部实施业务对接。
第五条煤炭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销售,根据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逐步纳入山西焦煤集团销售管理,逐步形成依托山西焦煤的国际、国内大市场和发挥区域小市场相结合的销售战略,达到树立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煤炭产品销售业务情况需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和备案。
第六条煤炭销售实行煤款全额预付制度,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顶账、抹账、赠送等)变相销售煤炭产品。
第七条制订和编制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公司董事会协调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第八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矿井储装运设施,制定煤炭销售与煤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逐步规范和理顺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达到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九条孝义公司职责1、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合同、煤质、票据、结算等,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各矿井公司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依法有序运行。
2、负责煤炭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供需情况、价格走向、用户情况等,分析研究市场变化趋势和需求信息,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为销售煤炭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3、协助各矿井公司做好煤炭销售票据及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单的领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煤炭销售票据的安全规范使用。
4、深入基层,了解煤炭产、销、存和煤质指标情况,随时掌握各矿井公司的数、质量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以便正确指导销售工作。
5、做好煤炭销售计划与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可靠。
6、负责各矿井公司煤质采制化工作,掌握煤质基本情况,认真制定煤质措施,从源头上抓好各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处理煤质纠纷等问题。
7、负责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8、负责制定区域公司及所辖各矿井公司的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负责所辖矿井公司煤质管理工作,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所辖矿井公司董事会协商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各矿井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上级销售部门保持联系,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销售煤炭提供有利条件。
第十条本公司职责1、负责公司煤炭产品公路调运任务,承担运销调度职能,对公司所属的储、装、运设施、交通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职能。
2、承担煤炭产品的销售货款与财务部门结算对接业务。
3、负责公司形成的煤炭销售欠款清收、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煤炭产品销售证件、票据管理职能。
5、负责公司煤炭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实施生产、销售过程质量控制、售后服务,推进技术营销,开拓煤炭市场。
6、负责公司煤炭产品销售的商务纠纷处理工作。
第三章煤炭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市场管理1、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办法、制度、程序,进行市场规律化、规范化运作,规避风险,实现良性运行。
2、组织市场调研、预测、走访用户,统筹考虑研究、分析市场,根据用户行业,煤炭产品公路流向,进行用户细分,科学划分区域市场,扩大重点战略用户,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网络体系。
3、定期做出市场分析、预测报告,为煤炭销售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内容:⑴、集成国内外和区域煤炭市场信息,判断政治、经济政策对煤炭行业的影响,分析相关行业发展态势,煤炭价格走势,客观提出销售建议。
⑵、根据用户资源状况好坏,经济实力强弱,采购规模大小,合同时间长短,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等因素,对用户实施不同的销售策略建议。
⑶、根据各合同用户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商务纠纷、运输调运等情况,提出煤炭产品销售数量、质量以及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根据市场意向、用户数质量、价格、付款结算等合同主要内容,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二条计划管理1、计划管理坚持依据煤炭产品销售合同的原则;效益优先,兼顾产运销平衡的原则;适应煤炭流向,有利公路运输组织的原则;“统一计划,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分工负责“的原则。
2、煤炭产品年度销售计划由董事会根据计划产量、销量研究决定后统一下达。
3、月度计划每月25日前,由本公司根据可供公路销售煤炭产品资源量、合同价格、建议市场价格及用户需求情况等形成公路销售计划草案,提报孝义公司批准后,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形成月度正式计划下达。
第十三条用户管理1、在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在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重点户、市场户中优先选择。
可根据用户信用程度、煤炭集运流向、煤种类别等情况,制定本公司的销售策略与方案,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后执行。
重点用户实行市场调节,力争使销售市场长期稳定。
2、产品应按股比进行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双方股东及孝义市的企业。
3、要积极开辟市场,发展新用户,巩固老用户,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长期合作用户,保持用户的相对固定和稳定。
4、要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销售理念,建立用户信息档案,做好售后服务,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让用户满意放心。
5、为了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避化解风险,确保销售安全,要根据用户的资质信誉状况、经济实力、采购规模、运作时间等情况对用户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1、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方案,在充分掌握煤炭市场状况,用户需求信息和矿井生产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领导、部门和矿井的意见,提出年度煤炭产品销售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销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分区域、分流向、分用户、分矿、分煤种煤炭产品的销量、价格等基本要求。
2、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根据年度销售方案,组织公司煤炭产品购销谈判,合理划分市场份额,科学确定煤炭产品价位,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产品销售合同签订,要在履行管理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要对授买人的资格进行逐项审查:授买人营业执照、合同签订人的身份、煤炭经营许可证、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
3、销售煤炭必须同用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销售合同。
由本公司开据煤炭销售申请单和价格商定单,申请单应注明所销售煤炭品种﹑质量﹑供货时间﹑数量及价格等,购买方与矿方签字盖章后上报孝义公司审批。
4、孝义公司根据本公司开据的煤炭销售申请单和价格商定单,经审核无误后,购销双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购买方持煤炭销售合同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事宜,财务部门收款后出具收款收据。
购买方持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到孝义公司经营部办理调煤相关手续。
本公司接到销售调拔单后,根据调拔数量及期限安排装车发运。
严禁无合同,无调拨单进行销售煤炭。
5、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实行会签制度,销售部门同用户谈判,形成意向后,填制合同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批准后形成正式合同,合同签章后生效。
6、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政策性变化或煤质变化等引起商务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完善相关手续。
7、合同的履行:孝义公司负责组织履行合同,检查落实合同兑现情况,监督合同价格的执行;对不能按时足额付款的用户,可以停止发运,同时督促用户尽快付款,在规定期限内补足货款,可恢复发运;对不履行合同的用户,经科长、部长提报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终止合同,公司的变更按合同规定办法执行;进行用户分类,建立用户档案,拟定各类用户的管理办法;每月做出合同执行情况月报、合同管理分析报告和合同管理相关报表,为市场分析、预测提供信息资料。
8、孝义公司经营部和本公司销售部门要做好合同台帐登记,每月末将当月合同装订归档管理。
9、销售合同须报集团公司煤炭销售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1、根据山西焦煤指导价格,参照当地同煤种同质量的市场价格行情,实行以质论价,根据煤种类别和煤质指标情况,合理审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确定并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2、每月初定期召开董事会,确定当月销售价格。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董事会,及时制定销售价格。
3、要认真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策略,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第十六条结算管理1、煤炭销售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结算,原则上当月销售煤炭,当月开票结算,确保当期销售收入当期全部入帐进行核算。
2、合同执行完毕,购销双方核对数量无误后,出具销售数量确认书,双方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 购买方持确认书到孝义公司经营部办理结算手续。
3、经营部接到购买方与矿方签字盖章的确认书后,认真核对,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开据销售结算清单,传递至各矿井公司财务科, 财务科及时开据增值税发票,进行煤炭销售结算。
4、结算要根据煤炭产品购销合同的约定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煤炭产品价格、方式等进行结算。
5、矿井公司收回的货款和收到的预付款,必须及时足额进入各矿井公司财务账户,严禁坐支。
第十七条销售票据管理1、孝义公司统一印制煤炭产品销售过程中公路煤调运计划单、调运任务单、派车证、汽车用IC卡、过磅计量联、调运确认书、各种调运台帐、煤炭购销合同等业务性管理报表。
严格发放、收集、保存,归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煤炭准销票》由本公司到山西焦煤销售总公司汾西分公司办理,孝义公司协助办理。
3、煤炭销售票(地销票)等其他相关手续,由本公司到所在地煤炭销售管理部门自行办理,孝义公司协助办理。
4、本公司要建立票据的领、用、存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入库、发放、使用、库存、回收、上缴等事项,均要设立专用台帐,专人管理,如实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票据的安全使用,严禁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保证煤炭销售票的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