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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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类型

工程索赔的类型

工程索赔的类型
1. 变更索赔:涉及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请求,以弥补因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工期。

2. 价格调整索赔:涉及工程项目在承包商中标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原定合同价格无法满足实际成本时,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 工期延误索赔:涉及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请求,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4. 赔偿索赔:涉及工程项目中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索赔责任可能由施工方或设计方承担,索赔请求常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金等。

5. 设计变更索赔:涉及工程项目设计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导致承包商节点和材料发生变化,由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要求获取合理赔偿。

6. 索赔防御:涉及工程项目业主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请求提出辩护,防止未必必要的索赔要求对项目进度和成本产生不利影响。

7. 合同违约索赔:涉及工程项目合同一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因违约方的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受损方可以提出索赔请求来补偿损失。

8. 拖延索赔:涉及工程项目由于承包商拖延工期,导致业主方面遭受损失(如租金、利息等),业主方可以提出索赔请求,要求承包商赔偿相应损失。

10. 索赔拒赔争议:涉及工程项目中两个合同方对索赔事件的认定有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能需要依据合同规定或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索赔的分类 (3)

索赔的分类 (3)

一、索赔的分类索赔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的方法,见表6-5。

三、项目索赔的特点与公路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不同,索赔的处理和解决方法有如下特点:(1)对一特定干扰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的标准解决方式。

要达到索赔的目的需要很多条件。

主要影响因素有:1)合同背景,即合同的具体规定。

索赔的处理过程、解决方法、依据、索赔值的计算和方法都由合同规定。

不同的合同,对风险有不同的定义和规定,有不同的赔(补)偿范围、条件和方法,则索赔就会有不同的解决结果,甚至有时索赔还涉及适用于合同关系法律。

2)发包人以及工程师的信誉、公众性和管理水平如果发包人和工程师的信誉好,处理问题比较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则索赔比较容易解决:如果他们中有一人或两人都不讲信誉,办事不公正,则索赔就很难解决。

虽然承包商有将索赔争执提交仲裁的权利,但大多数索赔争执是不能提交仲裁的,因为仲裁费时、费钱、费精力,而且大多数索赔数额较小,不值得仲裁。

他们的解决只有靠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商三方协商。

3)承包商的工程管理水平。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说,这是影响索赔的主要因素,包括:①承包商能否全面完成共同责任,严格执行合同,不违约。

②工程管理中有无失误行为。

③是否有一整套合同监督、跟踪、诊断程序,并严格执行这些程序。

④是否有健全有效的文档管理系统等。

4)承包商的索赔业务能力。

如果承包商重视索赔,熟悉索赔业务,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索赔,有丰富的索赔处理经验,注重索赔策略和方法的研究,则容易取得所赔成功。

5)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关系密切,发包人对承包商的工作好人工程感到满意,则索赔易于解决:如果双方关系紧张,发包人对承包商抱着不信任的,甚至是敌对的态度,则索赔难以解决。

(2)索赔和律师打官司相似,索赔的成败常常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实情,而且在于能否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书面证据,能否找到为自己辩护的法律(合同)条文。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一、索赔的分类索赔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的方法,见表6-5。

三、项目索赔的特点与公路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不同,索赔的处理和解决方法有如下特点:(1)对一特定干扰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的标准解决方式。

要达到索赔的目的需要很多条件。

主要影响因素有:1)合同背景,即合同的具体规定。

索赔的处理过程、解决方法、依据、索赔值的计算和方法都由合同规定。

不同的合同,对风险有不同的定义和规定,有不同的赔(补)偿范围、条件和方法,则索赔就会有不同的解决结果,甚至有时索赔还涉及适用于合同关系法律。

2)发包人以及工程师的信誉、公众性和管理水平如果发包人和工程师的信誉好,处理问题比较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则索赔比较容易解决:如果他们中有(4)索赔是以利益为原则,而不是以立场为原则,不以明辨是非为目的。

承包商追求的是,通过索赔(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或名目)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获得合理的收益。

在整个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承包商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方向。

由于索赔要求只有最终获得发包人、工程师、或仲裁等人的认可才有效,最终获得赔偿才成功,所以索赔的技巧和策略极为最重要。

承包商应考虑采用不同的形式、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争取索赔的成功,同时既不损害双方的友谊,又不损害自己的声誉。

(5)由于合同管理注重务实,所以对案例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在公路工程中,许多合同条款的解释和索赔的解决要符合通常大家公认的一些案例,甚至可以直接引用过去典型案例的解决结果作为索赔理由。

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盲目照搬以前的案例或一味凭经验办事。

三、项目索赔的程序1.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图6-2)(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发发包人或工程师书面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易即向发包人或工程师就某一个或若干个索赔事件表示索赔愿望、要求或声明保留索赔的权利。

工程项目索赔的种类

工程项目索赔的种类

工程项目索赔的种类在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索赔的情况。

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中要求补偿或赔偿的一种请求。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工程项目索赔的种类。

1. 变更指令索赔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进行变更,承包商需要额外工作或额外费用。

这时,承包商可以提出变更指令索赔,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延长工期。

2. 延期索赔当工程项目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时,承包商可以提出延期索赔。

延期索赔的原因可能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障碍、自然灾害等。

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支付因项目延期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3. 索赔因工程变更引起的损失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条件发生改变,导致承包商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工程,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这种索赔通常包括额外费用、材料浪费、工期延长等。

4. 物资价格波动索赔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工程所需物资价格上涨,承包商可能会遭受损失。

承包商可以提出物资价格波动索赔,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5. 业主指令索赔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进行工程变更或额外工作,承包商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和费用。

承包商可以提出业主指令索赔,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6. 违约索赔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受损方可以提出违约索赔。

违约索赔通常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利息、律师费等。

7. 设计错误索赔如果工程项目中出现设计错误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无法按照预期完成或存在安全隐患,承包商可以提出设计错误索赔。

设计错误索赔通常包括额外费用、工期延长等。

8. 施工变更索赔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工程难度增加,导致承包商需要额外工作或费用。

承包商可以提出施工变更索赔,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9. 违约索赔如果工程项目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受损方可以提出违约索赔。

违约索赔通常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利息、律师费等。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七章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七章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七章索赔索赔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围绕国际贸易实务中的索赔问题展开讨论,包括索赔的定义、索赔的种类、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注意事项。

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约时,另一方要求索取损失或者补偿的过程。

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权利行使方式,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二、索赔的种类1. 直接索赔:当合同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另一方可以直接要求索赔,主张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的直接损失。

2. 间接索赔:当合同的一方由于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导致另一方遭受间接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索赔。

间接损失包括利润损失、信誉损失等非直接经济损失。

三、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提出索赔:索赔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索赔,明确索赔的原因、理由和金额,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支持文件。

2. 协商谈判:在提出索赔后,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谈判,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

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3. 司法诉讼:如果协商谈判无法解决争议,索赔方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端。

四、索赔的注意事项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合同条款:索赔方应当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了解索赔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证据准备:索赔方需要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交往邮件、支付凭证等,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和自己遭受的损失。

3. 时效性:索赔方需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及时提出索赔,避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4. 法律法规:索赔方需要了解相关的国际贸易条约、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索赔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合同当事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进行索赔时,索赔方需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准备充分的证据,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索赔的分类

合同索赔的分类

合同索赔的分类
1. 延误索赔呀!比如你装修房子,合同上说三个月完工,结果拖了半年,这不是耽误你入住嘛,这时候你就可以提出延误索赔啦!
2. 质量索赔,就像你买个手机,说好全新正品,结果拿回来屏幕有瑕疵,这质量不行啊,当然得要求索赔啦!
3. 变更索赔呢,假设你和对方签好合同做个项目,中途对方突然说要改方案,那增加的成本不就得算清楚,去索赔呀!比如建房子,突然要换更好的材料,这费用就得找对方要呀!
4. 违约索赔!对方要是不遵守合同约定,那能放过他吗?比如租房子说好不能养宠物,结果租客养了,这就是违约啊,就得去索赔!
5. 不可抗力索赔哟!要是遇到一些天灾人祸之类的,像发大水把货物淹了,那也得根据情况去和对方商量怎么索赔呀,难道自认倒霉吗?
6. 保险索赔呀,比如你运一批货买了保险,结果途中出了事故,那不就得通过保险来索赔嘛!就像你的爱车出了问题找保险公司一样。

7. 间接损失索赔呢!有时候损失不只是直接的,还有很多间接的影响呢。

比如说因为对方的失误让你的生意受到影响,那这些间接的损失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呀,肯定得去争取索赔!
我的观点结论:合同索赔可是很重要的,咱可不能让自己吃亏,该索赔就得索赔,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索赔是指当一个人因为他人的过错或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时,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索赔种类及其计算方法的参考内容。

1. 人身伤害索赔:人身伤害索赔是针对他人的过错导致自身受伤、疾病或死亡而提出的赔偿要求。

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费用等- 护理费用:如果受伤导致需要雇佣护工或者在家人的照料下无法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金:因受伤或疾病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造成的精神损害- 丧葬费用:指死亡案件中与治疗、火化等相关的费用- 被扶养人经济损失:如果受伤或死亡导致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不再能够提供养活家人的收入,相关的索赔也需要考虑2. 财产损失索赔:财产损失索赔通常是指他人的过错导致他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时提出的赔偿要求。

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产修复费用:根据修复被损坏的财产所需要的费用进行计算。

例如,损坏的汽车需要维修或零件替换等- 财产取回费用:如果财产需要找回或者恢复的话,可以计算相关的费用- 财产价值补偿:如果财产无法修复,可以根据财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3. 合同违约索赔:合同违约索赔是指当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直接损失:由于违约方没有履行合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损失:由于违约方没有履行合同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延误造成的利润损失- 合理开支:当索赔方为避免或者减轻损失时进行的合理开支,可以进行合理的赔偿总结起来,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当面临索赔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律师以获取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请注意,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索赔过程和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的影响。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索赔是指当受害人或受损方因他人的错误或过失而遭受经济或非经济损失时,向相关当事人或机构申请赔偿的行为。

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因具体情况而异,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索赔类型和计算方法。

1. 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索赔是指当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向肇事方或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一种索赔方式。

在计算交通事故索赔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法规或标准来确定。

2. 医疗事故索赔:医疗事故索赔是指当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疏忽、错误行为或医疗器械的问题而导致不良后果时,向医院或医生申请赔偿的一种索赔方式。

在计算医疗事故索赔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医疗行业规定或案例法来确定。

3. 产品质量索赔:产品质量索赔是指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向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申请赔偿的一种索赔方式。

在计算产品质量索赔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产品价格、维修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4. 劳动争议索赔:劳动争议索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一种索赔方式。

在计算劳动争议索赔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工资拖欠、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综上所述,索赔的种类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领域而异。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案例法来确定索赔金额,并向相关当事人或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在索赔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感到困惑或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和指导。

建筑工程索赔分析

建筑工程索赔分析

建筑工程索赔分析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索赔事件时有发生。

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因相应责任范围内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求施工方进行赔偿的诉讼行为。

本文将从索赔的定义解释、索赔的类型、索赔的原因以及应对索赔的策略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认为由于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某些问题或特定事件,承包方应承担起赔偿责任,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工期延误、设计错误、材料供应问题等多个方面。

二、索赔的类型根据索赔的性质和内容,索赔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合同索赔:当承包商或供应商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未能得到充分履行时,可以提出合同索赔。

比如,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某些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未按照要求执行。

2. 延误索赔:延误索赔是指施工工期未能按计划完成,导致承包商或供应商无法按时提供所承诺的工程或材料。

延误索赔通常涉及到对工期的补偿要求。

3. 变更索赔:变更索赔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发生变更,导致项目范围、方法、进度等发生调整,从而影响到承包商或供应商的收益。

4. 设计错误索赔:这是一种相对常见的索赔类型,涉及到设计与实际施工之间的抵触。

承包商或供应商认为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施工困难、成本增加等问题,从而提出索赔要求。

5. 材料问题索赔:如果承包商或供应商发现所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影响了工程项目的实施,就可以提出材料问题索赔。

例如,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索赔的原因索赔事件的发生通常与以下原因相关:1. 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某些条款表述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就很容易引发索赔纠纷。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各方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与讨论。

2. 工程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要求变更项目范围或方法等,可能导致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

此时,各方应在变更前达成一致并明确变更后的责任与权益。

3. 设计错误或缺陷:设计阶段出现的错误或缺陷,可能会导致施工难度增加、工程质量下降等问题,从而引发索赔事件。

索赔的种类

索赔的种类

索赔的种类索赔的分类方法很多。

按索赔的目标不同可以分为:工期索赔、经济索赔和综合索赔三种。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对一个事件的索赔要求是延长竣工时间,而没有费用赔偿;经济索赔则是仅要求费用赔偿,而无工期延长的要求;综合索赔则是对某一事件,承包商对费用赔偿与工期延长均有索赔要求,按国际惯例,一份索赔报告只能提出一种索赔要求,所以对于综合索赔,虽然是同一件事,但是工期及经济的索赔,要分别编写两份报告。

按索赔的根据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和道义索赔三种。

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根据是明确规定应由雇主承担责任或风险的合同条款;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则是:虽然合同条款中未明确写明,但根据条款隐含的意思可以推定出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以及根据适用法律雇主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道义索赔亦称通融索赔,它是在承包商明显有大量亏损的情况下,雇主给予一定的补偿以有利于施工的一种特殊的索赔形式。

工程建设中最常见的,是以合同条款为根据的合同规定的索赔。

索赔与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作出任何方面的变更,而由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实施。

承包商完成变更工作后,雇主应予以支付。

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变更支付与索赔相类似,都是在工程量清单以外,雇主对承包商的额外费用进行补偿。

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起因与内容上的不同索赔是承包商为履行合同,由于不是承包商的原因或责任受到损失而要求的补偿;而工程变更是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完成了与合同有关但又不是合同规定的额外工作,为此而取得业主的支付。

2.处理与费用上的不同工程变更是事先处理,即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变更指令时,通常己事先与雇主、承包商就工期或金额的补偿问题进行过协商,而把协商结果包括在指令之内下达给承包商;而索赔则是事后处理,即承包商由于发生受到了损失,因而提出要求,再经雇主同意取得补偿的。

从补偿的费用说,工程变更是多做或少做了某些工作,其补偿除了工程成本外还应包括相应的利润;而索赔则纯属赔偿损失,其费用只计成本而不包括利润。

4.8.2 索赔的分类[10页]

4.8.2 索赔的分类[10页]

分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
供货方
保险人

按索赔要求分类
按 索 赔 要 求 分 类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 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发包方 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 拖后竣工日期。
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 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 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

按索赔事件性质分类
工期延长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


工程中断索赔

性 质
工期终止索赔


工程加速索赔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其他原因索赔

按依据分类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 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 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 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 出承包人有索赔权。
索赔的分类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按索赔的 当事方来 分类
按索赔要 求分类
按索赔处
理的方式 分类
施工索赔
按索赔合
同依据分 类
按索赔 事 件的性 质
分类

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方同发包方之间的索赔。 (2)总包方同分包方之间的索赔。 (3)承包方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4)承包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按索赔处理的方式分类
按 索
单项索赔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一、索赔的分类索赔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的方法,见表6-5。

三、项目索赔的特点与公路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工作不同,索赔的处理和解决方法有如下特点:(1)对一特定干扰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的标准解决方式。

要达到索赔的目的需要很多条件。

主要影响因素有:1)合同背景,即合同的具体规定。

索赔的处理过程、解决方法、依据、索赔值的计算和方法都由合同规定。

不同的合同,对风险有不同的定义和规定,有不同的赔(补)偿范围、条件和方法,则索赔就会有不同的解决结果,甚至有时索赔还涉及适用于合同关系法律。

2)发包人以及工程师的信誉、公众性和管理水平如果发包人和工程师的信誉好,处理问题比较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则索赔比较容易解决:如果他们中有(4)索赔是以利益为原则,而不是以立场为原则,不以明辨是非为目的。

承包商追求的是,通过索赔(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或名目)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获得合理的收益。

在整个索赔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承包商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方向。

由于索赔要求只有最终获得发包人、工程师、或仲裁等人的认可才有效,最终获得赔偿才成功,所以索赔的技巧和策略极为最重要。

承包商应考虑采用不同的形式、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争取索赔的成功,同时既不损害双方的友谊,又不损害自己的声誉。

(5)由于合同管理注重务实,所以对案例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在公路工程中,许多合同条款的解释和索赔的解决要符合通常大家公认的一些案例,甚至可以直接引用过去典型案例的解决结果作为索赔理由。

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盲目照搬以前的案例或一味凭经验办事。

三、项目索赔的程序1.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图6-2)(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发发包人或工程师书面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易即向发包人或工程师就某一个或若干个索赔事件表示索赔愿望、要求或声明保留索赔的权利。

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是怎样的

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是怎样的

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是怎样的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过程中,对于并⾮⾃⼰的过错,⽽是应由双⽅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由于施⼯现场条件、⽓候条件的变化,施⼯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件和施⼯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程施⼯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的分:⼯期索赔、费⽤索赔。

2.按索赔的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规定的索赔。

3.按索赔的对象分:索赔和反索赔。

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4.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程索赔、商务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以上就是我们店铺⼩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索赔的法律知识。

若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我们店铺的律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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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索赔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索赔有如下几种分类方法:一. 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分类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索赔可以分为:1.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

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

2.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3.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

4.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主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商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5.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二. 按合同类型分类按所签订的合同的类型,索赔可以分为:1.总承包合同索赔,即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索赔。

2.分包合同索赔,即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3.联营合同索赔,即联营成员之间的索赔。

4.劳务合同索赔,即承包商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5.其他合同索赔,如承包商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与保险公司、与银行等之间的索赔。

三. 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索赔可分为:1.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四. 按索赔的起因分类索赔的起因是指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类:1.业主违约,包括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索赔是指当发生特定的毁损或者损失时,它可以帮助被害者索取损失赔偿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

索赔的类型比较多样,它们对于受害人在索赔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做索赔前,被害人有必要掌握索赔的类型及其各自的特点,以便更好地把握住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机遇。

首先,从损失构成来看,可以分为直接损失索赔和间接损失索赔。

直接损失索赔是指受害人因受到损害,而直接发生的各种明显损失,包括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收益损失等。

而间接损失索赔是指因受到损害而导致受害人间接受到的各种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失等非物质性损失。

其次,从索赔行为来看,可以把索赔分为回避索赔、损害赔偿索赔和侵权赔偿索赔三类。

回避索赔是指要求当事人恢复原状,即重新承担前欠责任。

损害赔偿索赔是指要求有关当事人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而侵权赔偿索赔是指要求有关当事人给受害人支付侵权赔偿,以弥补受害人合法权利的损失。

再次,从被侵权行为当事人的身份来看,可以把索赔分为线上索赔和线下索赔两类。

线上索赔指的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和营销商等涉及互联网的有关当事人承担责任的索赔。

线下索赔是指要求道路、铁路运输、停车场等非网络性质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索赔。

此外,还可以根据影响范围,将索赔分为局部损害索赔和全局损害索赔。

局部损害索赔是指受害人只是因个别的受损,而发起的损害赔偿索赔。

局部损害索赔的影响范围不会超过一定的范围,且影响的责任人也只有一定的范围。

全局损害索赔是指受害人发起的损害赔偿索赔,其影响范围及责任人会比局部损害索赔更广,其损害赔偿的对象也可能不仅限于受损者本人。

索赔有着复杂的法律程序,被害人在做索赔时,要精确定位损失类型,以正确的身份到相关的群体,科学的分析事实,准确的把握法律。

同时,需要理性的分析自身案情的实际,并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的承担责任,拥有更多的胜诉机会。

从上面可以看出,索赔的类型比较复杂,被害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损失类型,从而把握住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从而使索赔成功。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索赔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程序,它可以让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发出要求,索求一笔费用或者为受害者赔偿损失。

它也可以指向某个公司或机构,要求它们给予某种补偿或者做出某种调整。

索赔的分类一般分为私法索赔和公法索赔。

私法索赔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索赔程序,特别是当其中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权利时。

私法索赔可分为两个类别:民事索赔和刑事索赔。

民事索赔是指当某一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另一方为损害行为负有责任时,受害方可以向有责任的一方索取赔偿或者某种补偿。

一般来说,民事索赔适用于民事案件,如侵权索赔、人身损害索赔、产品质量索赔等。

刑事索赔是指受害方向犯罪行为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索取赔偿,其中赔偿所需要的程序也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刑事索赔也可分为国家刑事赔偿、民事赔偿和其他刑事赔偿。

公法索赔是指当某一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公权力机构(如政府部门)造成的损害行为时,受害方可以向有责任的公权力机构索取赔偿或者某种补偿。

一般来讲,公法索赔适用于政府的损害行为,如违反宪法的行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疏忽职责的行为等。

此外,有些公法索赔也可以用于民间纠纷,如家庭暴力或者非法绑架等,受害方可以通过公法索赔要求政府采取行动。

总的来说,索赔一般可以分为私法索赔和公法索赔,私法索赔分为民事索赔、刑事索赔;公法索赔分为国家刑事赔偿、民事赔偿和其他刑事赔偿等。

索赔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当受害人有权利要求赔偿或者补偿时,就可以采用索赔程序进行索赔,最终获得合理的偿付。

索赔是每个人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其作用不可忽视。

索赔不仅能够使受害者得到及时补偿,还能促进公共安全和私人交易的保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应该充分利用索赔的分类和程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公平对待当事人,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
第一种分类方式: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第二种分类方式: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分为工期延误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第三种分类方式:按索赔要求分类。

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第四种分类方式: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

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

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

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

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索赔的类型

索赔的类型

索赔的类型
索赔的类型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索赔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合同索赔: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对合同有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以提出合同索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 侵权索赔:当他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包括财产权、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可以提出侵权索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3. 保险索赔:当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时,投保人可以提出保险索赔,要求获得保险赔偿。

4. 劳动争议索赔: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法律法规时,可以提出劳动争议索赔,要求获得应得的工资、奖金、补偿金等。

5. 行政索赔:当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对个人或单位造成损失时,可以提出行政索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不同类型的索赔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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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

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按索赔的对象分类: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2、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编辑本段索赔的依据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编辑本段索赔的计算1.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⑴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 ⑵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⑶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 2.索赔费用计算方法⑴总费用法又成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⑵分项法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编辑本段索赔的程序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有哪些种类

索赔有哪些种类

工程索赔的种类索赔贯穿在整个承包工程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分类随着角度、方法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种:(1) 按索赔要求分类1) 工期索赔。

因工程量、设计改变、新增工程项目、发包方迟发指示,不利的自然灾害,发包方不应有的干扰等原因,承包方要求延长期限,拖后竣工日期。

2) 费用索赔。

由于施工客观条件改变而增加了承包方的开支或承包方亏损,向发包方要求补偿这些额外开支,弥补承包方的经济损失。

(2) 按索赔的当事方来分类1) 承包方同发包方之间的索赔。

这类索赔大都是有关工程量计算、变更、工期、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争议,也有关于其他违约行为、中断或终止合同的损害赔2) 总包方同分包方之间的索赔。

其内容与前一种大致相似,但大多数是分包方向总包方索要付款和赔偿,及总包方向分包方罚款或扣留支付款等。

3) 承包方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其内容多系商贸方面的争议,例如货品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数量短缺、交贷拖延、运输损坏等。

4) 承包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承包方受到灾害、事故或其他损害或损失,按保险单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 按索赔的依据分类1) 合同内的索赔。

索赔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合同中找到依据,或者在合同条文中明文规定的索赔项目。

2) 合同外的索赔。

索赔的内容和权利虽然难于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但可从合同含义和成文法中找到索赔的根据。

这种合同外的索赔表现为属于违约造成的损害或可能是违反担保造成的损害,有的可以在民事侵权行为中找到依据。

3) 额外支付(也称道义索赔)。

承包方找不到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但认为自己有要求索赔的道义基础,而对其损失寻求某些优惠性质的付款。

发包方基于某种利益的考虑而慷慨给予补偿。

(4)按索赔的起因分类按照索赔的起因,索赔可以分为:1)有关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文件是由人编制的,而人足易犯错误的。

在合同使用之后,会发现许多事情未包括在内,但是后来又不能再加进去。

一旦合同通过,文件就不能修改,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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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索赔有如下几种分类方法:一.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分类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索赔可以分为:1•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

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

2•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3•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

4•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主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商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5.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二.按合同类型分类按所签订的合同的类型,索赔可以分为:1 •总承包合同索赔,即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索赔。

2 .分包合同索赔,即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3 •联营合同索赔,即联营成员之间的索赔。

4 •劳务合同索赔,即承包商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5 •其他合同索赔,如承包商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与保险公司、与银行等之间的索赔。

三.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索赔可分为:1•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 •费用索赔,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四•按索赔的起因分类索赔的起因是指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类:1 •业主违约,包括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 •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 •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业主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 •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五•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1・合同内索赔。

即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商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

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2. 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

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例如工程过程中发生重大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承包商损失。

3. 道义索赔。

承包商索赔没有合同理由,例如对干扰事件业主没有违约,或业主不应承担责任。

可能是由于承包商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商应负责的风险,造成承包商重大的损失。

这将极大地影响承包商的财务能力、履约积极性、履约能力甚至危及承包企业的生存。

承包商提出要求,希望业主从道义,或从工程整体利益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

【案例23】某国的住宅工程门窗工程量增加索赔(见参考文献13 )1 •合同分析。

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变更的条款为:“••…业主有权对本合同范围的工程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

业主有权指令不加代替地取消任何工程或部分工程,有权指令增加新工程,……但增加或减少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 %。

这些调整并不减少乙方全面完成工程的责任,而且不赋予乙方针对业主指令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任何要求价格补偿的权利。

”在报价单中有门窗工程一项,工作量10133 • 2m2。

对工作内容承包商的理解(翻译)为以平方米计算,根据工艺的要求运进、安装和油漆门和窗,根据图纸中标明的规范和尺寸施工。

"即认为承包商不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

对此项承包商报价仅为(埃磅)/ m2。

而上述的翻译运进”是不对的,应为提供”即承包商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而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

如果包括制作,按照当时的正常报价应为130LE/m2 。

在工程中,由于业主觉得承包商门窗报价很低,则下达变更令加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使门窗工作量达到25 090 m2,且大部分门窗都有板、玻璃、纱三层。

2. 承包商的要求。

承包商以业主扩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为由要求与业主重新商讨价格,业主的答复为:合同规定业主有权变更工程,工程变更总量在合同总额25%范围之内,承包商无权要求重新商讨价格,所以门窗工程都以原合同单价支付。

对合同中“25%勺增减量”是合同总价格,而不是某个分项工程量,例如本例中尽管门窗增加了150%,但墙体的工程量减少,最终合同总额并未有多少增加,所以合同价格不能调整。

实际付款必须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尽管这个单价是错的,仅为正常报价的1 . 3%。

承包商在无奈的情况下,与业主的上级接触。

由于本工程承包商报价存在较大的失误,损失很大,希望业主能从承包商实际情况及双方友好关系的角度考虑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最终业主同意:(1) 在门窗工作量增加25%的范围内按原合同单价支付,即m2按原价格m2计算。

⑵对超过的部分,双方按实际情况重新商讨价格。

最终确定单价为130LE/m2 ,则承包商取得费用赔偿:(25090 —10133 . 2X1 . 25) X (130 —2. 5) =12423 . 5X127 . 5=1583996 . 25LE3 .案例分析:(1) 这个索赔实际上是道义索赔,即承包商的索赔没有合同条件的支持,或按合同条件是不应该赔偿的。

业主完全从双方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同意补偿。

(2) 翻译的错误是经常发生的,它会造成对合同理解的错误和报价的错误。

由于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工程中又有一些习惯用语。

对此如果在投标前把握不准或不知业主的意图,可以向业主询问,请业主解答,切不可自以为是地解释合同。

⑶在本例中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承包商报价会有很大风险,就应请业主对门窗的一般要求予以说明,并根据这个说明提出的要求报价。

\ /(4)当有些索赔或争执难以解决时,可以由双方的高层进行接触,商讨解决办法,问题常常易于解决。

一方面,对于高层,从长远的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许多索赔可能都是小事”;另一方面,使上层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和解决的困难,更容易吸取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六•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一)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

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

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由工程师审核后交业主,再由业主作答复。

单项索赔通常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分析比较容易,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例如,业主的工程师指令将某分项工程素混凝土改为钢筋混凝土,对此只需提出与钢筋有关的费用索赔即可(如果该项变更没有其它影响的话)。

但有些单项索赔额可能很大,处理起来很复杂,例如工程延期、工程中断、工程终止事件引起的索赔。

(二) 总索赔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

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

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商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

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通常在如下几种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1 •在工程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解释有争议,但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

2 •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工程过程中的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不得已提出一揽子索赔。

在国际工程中,许多业主就以拖的办法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常常使索赔和索赔谈判旷日持久,使许多单项索赔要求集中起来。

3 •在一些复杂的工程中,当干扰事件多,几个干扰事件一齐发生,或有一定的连惯性、互相影响大,难以一一分清,则可以综合在一起提出索赔。

4 •工期索赔一般都在工程后期一揽子解决。

一揽子索赔有如下特点:(1)处理和解决都很复杂,由于工程过程中的许多干扰事件搅在一起,使得原因、责任和影响的分析很为艰难。

索赔报告的起草、审阅、分析、评价难度很大。

由于索赔的解决和费用补偿时间的拖延,这种索赔的最终解决还会连带引起利息的支付,违约金的扣留,预期的利润补偿,工程款的最终结算等问题。

这会加剧索赔解决的困难程度。

(2) 一揽子索赔的处理,一般仍按单个索赔事件提出理由,分析影响,计算索赔值。

(3) 为了索赔的成功,承包商必须保存全部工程资料和其它作为证据的资料。

这使得工程项目的文档管理任务极为繁重。

(4) 索赔的集中解决使索赔额积累起来,造成谈判的困难。

由于索赔额大,常常超过具体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需要上层作出批准;双方都不愿或不敢作出让步,所以争执更加激烈。

有时一揽子索赔谈判一拖几年,花费大量的时向和金钱。

对索赔额大的一揽子索赔,必须成立专门的索赔小组负责处理。

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常常必须聘请法律专家、索赔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索赔公司进行索赔管理。

(5) 由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承包商的资金周转和施工进度,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积极性。

由于索赔无望,工程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承包商可能不合作,或通过其它途径弥补损失,如减少工程量,采购便宜的劣质材料等。

这样会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双方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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