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起因及分类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包括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包括一、引言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是指承包商因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某些特殊情况导致了额外费用支出或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向业主主张的一种权利。
施工合同索赔的种类有很多,具体的索赔条款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双方的协商而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索赔的原因、种类以及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索赔的原因1. 设计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需求变更、工程环境变化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这就会导致承包商需要额外付出费用或者影响到原有的进度计划。
此时,承包商可以根据变更的内容对业主进行索赔。
2. 工程延误由于各种原因,如设计延期、材料供应延迟、施工条件恶劣等,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商因此 incur 额外费用或者受让损失。
这时,承包商可向业主提交延误索赔。
3. 材料价格波动原材料的价格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尤其是市场上的波动十分大。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材料价格的调整方式,那么一旦市场价格波动,承包商可能会因为材料费用的增加而提出价格调整索赔。
4. 环保要求变更由于政府的环保政策变化,导致施工需要符合更加严苛的环保要求,承包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来满足这些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对业主进行环保要求变更索赔。
5. 法律规定变更如果施工合同签订后,相关的法律政策发生了变化,需要承包商来应对这些变化并承担额外的费用,承包商也可以对业主提出法律规定变更索赔。
6. 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几种原因外,工程施工中可能还会出现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承包商需要额外费用或者受让损失。
这些情况也都可以作为索赔的原因之一。
三、索赔的分类根据索赔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将施工合同索赔分为以下几类:1. 变更索赔变更索赔是指因为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变更、工程真条件变更等原因导致承包商需要额外费用支出的情况下提出的索赔。
变更索赔通常需要承包商提交额外费用的证据,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和处理。
2. 延误索赔延误索赔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承包商因此 incur 额外费用或者受让损失的情况下提出的索赔。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依据一、索赔的基本概念索赔通常指的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额外成本、损失或延误,由受影响方向对方提出的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
二、索赔分类依据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1. 按索赔原因分类:设计变更索赔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发生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工程造价和进度。
工程量变更索赔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需重新计算工程量并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条件变化索赔施工现场条件(如地质情况、水文条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给施工带来困难或增加成本。
材料价格调整索赔由于市场波动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影响工程总造价。
工程质量问题索赔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返工或修复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损失。
2. 按索赔性质分类:经济赔偿索赔涉及金钱补偿,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工期延长索赔因特定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申请相应的工期顺延。
混合型索赔同时包含经济赔偿和工期延长的索赔。
三、索赔程序及要求在提出索赔时,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1. 发现索赔事项一旦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并通知对方。
2. 提交索赔意向书向对方明确表示索赔意图,并说明索赔的初步理由和预期的补偿范围。
3. 准备并提交索赔报告详细阐述索赔的原因、依据、计算方法和具体金额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4. 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5. 仲裁或诉讼若协商未果,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四、结语。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第1篇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索赔的原因1. 合同对方违约: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正确履行合同责任等。
2. 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 合同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
4. 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疫情、地震、洪水等。
三、索赔的分类1. 按索赔主体分类:承包商索赔、业主索赔。
2. 按索赔性质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 按索赔原因分类:合同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
四、索赔程序1. 索赔申请:合同一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立即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3. 索赔证据:合同一方应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索赔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就索赔金额、工期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 索赔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五、索赔技巧1. 提前规划:在投标报价阶段,施工方应充分考虑索赔问题,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2. 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 保留证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照片、视频等。
4. 及时提出索赔:施工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及时提出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期限。
5. 妥善处理索赔争议:在索赔过程中,施工方应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索赔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建设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了解索赔的定义、原因、分类、程序以及索赔技巧,有助于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索赔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索赔类型包括(3篇)
第1篇一、工期延误索赔1. 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如业主未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场地、材料等;业主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不当导致延误;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
2. 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如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施工工艺不合理、施工质量不合格等。
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二、费用索赔1. 人工费索赔:由于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人工费增加。
2. 材料费索赔:由于材料价格波动、运输困难、材料供应不足等原因导致的材料费增加。
3. 施工机械费索赔:由于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施工机械费增加。
4. 保险费索赔:由于工程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保险费增加。
5. 管理费索赔:由于工期延误、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管理费增加。
6. 利息索赔:由于业主或承包商违约导致的利息损失。
三、工程变更索赔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错误、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索赔。
2. 施工方案变更:由于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施工方案而导致的工程变更索赔。
3. 合同条款变更:由于合同条款变更导致的工程变更索赔。
四、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1. 地质条件变化:如地基承载力不足、地下水位变化等。
2. 环境因素:如天气变化、交通不便等。
3. 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城市规划变更等。
五、合同违约索赔1. 业主违约: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等。
2. 承包商违约:如施工质量不合格、未按时完成工程等。
六、其他索赔1. 货币贬值索赔:由于货币贬值导致的成本增加。
2. 物价上涨索赔:由于物价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
3. 法令变化索赔:由于法令变化导致的成本增加。
总之,工程施工索赔涉及多个方面,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收集相关证据,合理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2篇1. 工期索赔:由于业主或设计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如设计变更、审批延误等,承包商可以要求延长工期。
施工工程中索赔原因(3篇)
第1篇1.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导致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调整。
设计变更可能是由业主、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也可能是因为现场实际情况与原设计不符。
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和工期。
2. 地质条件变化: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如地基承载力不足、地下水位变化等。
这些变化可能导致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调整,从而引发索赔。
3. 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工程中断或延误。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损失。
4. 业主原因:业主未按时提供场地、材料、设备等,或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此外,业主提出的额外要求也可能引发索赔。
5. 监理原因: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如未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未按时下达验收报告等,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
6. 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如施工质量不达标、施工方案不合理等。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7. 材料供应问题:由于材料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材料质量不达标或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失,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承包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延长工期。
8. 机械设备故障: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承包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延长工期。
9. 劳动力问题:施工过程中,劳动力短缺、人员流动等因素可能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承包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延长工期。
10. 政策法规变化:施工过程中,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如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承包商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总之,施工工程中索赔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业主原因、监理原因、施工单位原因、材料供应问题、机械设备故障、劳动力问题和政策法规变化等。
在处理索赔时,各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
建筑工程索赔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因和性质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索赔分类:
1. 变更索赔: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或者施工条件变更引起的索赔。
例如,设计变更导致需要重新采购材料或重新施工,承包商可以提出变更索赔来获取额外的费用。
2. 延误索赔:由于不可抗力、施工任务计划变更或者业主延误导致项目延误而引起的索赔。
例如,如果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有误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以提出延误索赔来要求延长合同工期或获得额外费用。
3. 不可抗力索赔:由于自然灾害、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的索赔。
例如,如果项目所在地发生地震或洪水,导致施工暂停或无法进行,承包商可以提出不可抗力索赔来要求延长工期或补偿损失。
4. 设计错误索赔:由于设计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索赔。
例如,如果设计文件没有正确指明施工细节,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承包商可以提出设计错误索赔来要求进行设计更改或获得额外费用。
5. 质量问题索赔: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引起的索赔。
例如,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使用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需要更换或重新施工,承包商可以提出质量问题索赔来获得额外费用或索赔损失。
以上只是建筑工程索赔的一些常见分类,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
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应准确说明索赔的原因和理由,并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2篇)
第1篇一、索赔原因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的优化、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行为。
设计变更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增加工程量、改变施工方案、增加施工成本等,从而产生索赔。
2. 施工条件变化施工条件变化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等原因,导致施工难度增大、施工成本增加等。
施工条件变化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地质条件变化:如地基承载力不足、地下管线复杂等。
(2)气候条件变化:如暴雨、高温、寒潮等。
(3)社会因素:如政策调整、拆迁、交通管制等。
3. 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施工单位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增加工程量、延长工期、增加施工成本等,从而产生索赔。
4. 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不明确是指合同条款中存在歧义、遗漏或错误,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
合同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施工单位增加工程量、改变施工方案、增加施工成本等,从而产生索赔。
5.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责任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或成本增加。
如施工质量问题、进度拖延、材料损耗等。
二、索赔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要求建设单位延长工期或赔偿损失。
工期索赔可分为以下几种:(1)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索赔(2)施工条件变化导致工期延误索赔(3)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索赔2. 成本索赔成本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要求建设单位赔偿损失。
成本索赔可分为以下几种:(1)直接成本索赔: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2)间接成本索赔:如管理费、利润损失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质量索赔可分为以下几种:(1)工程质量不合格索赔(2)工程质量缺陷索赔(3)工程质量损失索赔三、索赔流程1. 提出索赔意向施工单位在发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明确索赔事项、索赔金额及理由。
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与索赔技巧
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与索赔技巧概述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索赔是一项常见的诉讼程序,用来处理承包商或供应商因项目相关问题而对业主提出的经济要求。
这些索赔可能涉及工程变更、额外工作、延期产生的费用等。
本文将讨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以及一些常用的索赔技巧。
起因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有多样性,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起因:1.变更订单:当业主要求对已经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时,承包商可能会发起索赔。
这可能包括设计变更、技术规范变更等。
2.延误:延误是一个常见的索赔起因。
延误可能是由于业主提供的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审批程序的延迟或施工当中的不可控因素等原因导致的。
3.额外工作:在工程项目中,业主可能要求承包商执行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作。
这些额外工作可能是由于设计错误、变更要求或其他一些原因导致的。
4.设备问题:如果业主提供给承包商的设备或材料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施工延迟或产生额外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能会发起索赔来补偿可能遭受的损失。
索赔技巧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承包商或供应商可能需要发起索赔来确保自身的权益。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索赔技巧:1.文件记录:承包商或供应商应该保留详细的文件记录,包括工作日志、通信记录、变更订单记录、设备问题记录等。
这些记录将作为证据支持索赔过程。
2.审查合同条款:在发起索赔之前,承包商或供应商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索赔程序的规定,包括时限和索赔的方式。
遵守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3.与业主沟通:在发起索赔之前,承包商或供应商应该与业主进行沟通,并尽量解决分歧。
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将有助于维护合作关系。
4.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如果承包商或供应商觉得自己无法处理索赔过程,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将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索赔。
5.合理的索赔金额:在制定索赔金额时,承包商或供应商应该合理、准确地计算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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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工程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所以从理论上讲,索赔是双方面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项目的工程造价发生变化.因此,索赔的控制将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一、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1.索赔的起因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发包人违约或监理人的不当行为引起的,也有的是因现场条件、工程变更、有关政策和法令变更等引起的.(1)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人提供得以顺利施工的条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有: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③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④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常常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有权做出解释。
但如果承包人执行监理人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则承包人可以为此提出索赔,监理人应给予证明,发包人应给予补偿。
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作为合同起草人,他要对合同中的缺陷负责,除非其中有非常明显的含糊或其他缺陷,根据法律可以推定承包人有义务在投标前发现并及时向发包人指出。
(3)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合同中一般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有关变更的约定处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实现,遭受损失的一方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向违约方提出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对于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索赔类型及原因1. 发包人索赔:发包人索赔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延长缺陷责任期等。
发包人索赔的原因主要有:(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完成工程;(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擅自变更设计、停工等;(3)承包人存在违法行为,如转包、违法分包等。
2. 承包人索赔:承包人索赔的内容主要包括要求追加付款、延长工期、赔偿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等。
承包人索赔的原因主要有:(1)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提供施工材料、设备等;(2)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延期付款、变更设计等;(3)发包人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程款、违法干预工程等。
二、索赔程序及要求1. 索赔意向通知:当一方认为对方违约,造成自身损失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通知应明确索赔的原因、范围、金额等。
2. 索赔资料准备:索赔方应收集、整理与索赔有关的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记录、财务报表等资料,以证明自己的索赔主张。
3. 索赔报告提交:索赔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索赔资料提交给工程师(监理人)。
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索赔方。
4. 索赔协商:工程师审查结束后,索赔方应与违约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诉讼程序:当协商不成时,索赔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法院根据证据判断违约方的责任及赔偿金额。
三、注意事项1. 合同约定: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赔偿金额、延长工期等条款。
工程合同的索赔有几种
工程合同的索赔有几种1. 工期延误索赔工期延误是工程合同中最常见的索赔类型之一。
当工程进度受到不可抗力、甲方变更设计、施工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时,施工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延误索赔。
这种索赔通常需要提供详细的延误原因分析、延误时间计算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成本增加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政策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成本超出预算时,施工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成本增加索赔。
这类索赔需要详细列出增加的成本项和金额,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如发票、报价单等。
3. 质量缺陷索赔如果工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该问题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设计不符合标准造成的,施工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质量缺陷索赔。
这类索赔需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质量评估报告和修复缺陷的费用估算。
4. 变更指令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可能需要对原有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这种变更指令可能会导致施工方增加工作量或成本。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向甲方提出索赔。
变更索赔需要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以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影响。
5. 终止合同索赔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由于甲方严重违约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施工方可能不得不选择终止合同。
此时,施工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索赔,以弥补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这类索赔通常涉及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未支付款项的回收以及合理利润的保护等。
在实际操作中,索赔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施工方在提出索赔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索赔请求。
同时,与甲方进行有效沟通,寻求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也是处理工程合同索赔的重要环节。
施工工程索赔分类(3篇)
第1篇一、按干扰事件分类1. 工期拖延索赔: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2.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3. 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4. 工程中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5. 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二、按合同类型分类1. 总承包合同索赔:指总承包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索赔。
2. 分包合同索赔:指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的索赔。
3. 合伙合同索赔:指合伙人之间的索赔。
4. 劳务合同索赔:指劳务承包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索赔。
5. 其他合同索赔:指除上述四种合同类型以外的其他合同索赔。
三、按索赔要求分类1. 工期索赔: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 费用索赔:要求发包人支付因工期延长、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
四、按索赔起因分类1. 建设单位违约索赔:指建设单位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2. 合同错误索赔:指合同中存在错误,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3. 合同变更索赔: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4. 工程环境变化索赔:指工程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5.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中断或进度延误,使承包人遭受损失。
索赔的分类
索赔(d e)分类从不同(de)角度,按不同(de)标准,索赔有如下几种分类方法:一. 按照干扰事件(de)性质分类按照干扰事件(de)性质,索赔可以分为:1.工期拖延索赔.由于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2.不可预见(de)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de)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到(de)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de)(业主提供(de)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de)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主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商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5.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de)索赔.二. 按合同类型分类按所签订(de)合同(de)类型,索赔可以分为:1.总承包合同索赔,即承包商和业主之间(de)索赔.2.分包合同索赔,即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de)索赔.3.联营合同索赔,即联营成员之间(de)索赔.4.劳务合同索赔,即承包商与劳务供应商之间(de)索赔.5.其他合同索赔,如承包商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与保险公司、与银行等之间(de)索赔.三. 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索赔可分为:1.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2.费用索赔,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四. 按索赔(de)起因分类索赔(de)起因是指引起索赔事件(de)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类:1.业主违约,包括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de)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de)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业主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de)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de)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五.按索赔所依据(de)理由分类1.合同内索赔.即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商以补偿(de)干扰事件,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de)索赔.2.合同外索赔.指工程过程中发生(de)干扰事件(de)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de)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de)法律解决索赔问题.例如工程过程中发生重大(de)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承包商损失.3.道义索赔.承包商索赔没有合同理由,例如对干扰事件业主没有违约,或业主不应承担责任.可能是由于承包商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商应负责(de)风险,造成承包商重大(de)损失.这将极大地影响承包商(de)财务能力、履约积极性、履约能力甚至危及承包企业(de)生存.承包商提出要求,希望业主从道义,或从工程整体利益(de)角度给予一定(de)补偿.案例23某国(de)住宅工程门窗工程量增加索赔(见参考文献13)1.合同分析.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变更(de)条款为:“……业主有权对本合同范围(de)工程进行他认为必要(de)调整.业主有权指令不加代替地取消任何工程或部分工程,有权指令增加新工程,…… 但增加或减少(de)总量不得超过合同额(de)25%.这些调整并不减少乙方全面完成工程(de)责任,而且不赋予乙方针对业主指令(de)工程量(de)增加或减少任何要求价格补偿(de)权利.”在报价单中有门窗工程一项,工作量10133.2m2. 对工作内容承包商(de)理解(翻译)为“以平方米计算,根据工艺(de)要求运进、安装和油漆门和窗,根据图纸中标明(de)规范和尺寸施工.”即认为承包商不承担门窗制作(de)责任.对此项承包商报价仅为(埃磅)/ m2.而上述(de)翻译“运进”是不对(de),应为“提供”,即承包商承担门窗制作(de)责任,而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如果包括制作,按照当时(de)正常报价应为130LE/ m2.在工程中,由于业主觉得承包商门窗报价很低,则下达变更令加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使门窗工作量达到25 090 m2,且大部分门窗都有板、玻璃、纱三层.2.承包商(de)要求.承包商以业主扩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为由要求与业主重新商讨价格,业主(de)答复为:合同规定业主有权变更工程,工程变更总量在合同总额25%范围之内,承包商无权要求重新商讨价格,所以门窗工程都以原合同单价支付.对合同中“25%(de)增减量”是合同总价格,而不是某个分项工程量,例如本例中尽管门窗增加了150%,但墙体(de)工程量减少,最终合同总额并未有多少增加,所以合同价格不能调整.实际付款必须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尽管这个单价是错(de),仅为正常报价(de)1.3%.承包商在无奈(de)情况下,与业主(de)上级接触.由于本工程承包商报价存在较大(de)失误,损失很大,希望业主能从承包商实际情况及双方友好关系(de)角度考虑承包商(de)索赔要求.最终业主同意:(1)在门窗工作量增加25%(de)范围内按原合同单价支付,即 m2按原价格 m2计算.(2)对超过(de)部分,双方按实际情况重新商讨价格.最终确定单价为130LE/m2, 则承包商取得费用赔偿:(25090—10133.2×1.25)×(130-2.5)=12423.5×127.5=1583996.25LE3.案例分析:(1)这个索赔实际上是道义索赔,即承包商(de)索赔没有合同条件(de)支持,或按合同条件是不应该赔偿(de).业主完全从双方友好合作(de)角度出发同意补偿.(2)翻译(de)错误是经常发生(de),它会造成对合同理解(de)错误和报价(de)错误.由于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工程中又有一些习惯用语.对此如果在投标前把握不准或不知业主(de)意图,可以向业主询问,请业主解答,切不可自以为是地解释合同.(3)在本例中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承包商报价会有很大风险,就应请业主对门窗(de)一般要求予以说明,并根据这个说明提出(de)要求报价.(4)当有些索赔或争执难以解决时,可以由双方(de)高层进行接触,商讨解决办法,问题常常易于解决.一方面,对于高层,从长远(de)友好合作(de)角度出发,许多索赔可能都是“小事”;另一方面,使上层了解索赔处理(de)情况和解决(de)困难,更容易吸取合同管理(de)经验和教训.六. 按索赔(de)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de)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一)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de).索赔(de)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de)索赔有效期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由工程师审核后交业主,再由业主作答复.单项索赔通常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分析比较容易,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例如,业主(de)工程师指令将某分项工程素混凝土改为钢筋混凝土,对此只需提出与钢筋有关(de)费用索赔即可(如果该项变更没有其它影响(de)话).但有些单项索赔额可能很大,处理起来很复杂,例如工程延期、工程中断、工程终止事件引起(de)索赔.(二)总索赔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de)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商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de)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通常在如下几种情况下采用一揽子索赔:1.在工程过程中,有些单项索赔原因和影响都很复杂,不能立即解决,或双方对合同解释有争议,但合同双方都要忙于合同实施,可协商将单项索赔留到工程后期解决.2.业主拖延答复单项索赔,使工程过程中(de)单项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不得已提出一揽子索赔.在国际工程中,许多业主就以拖(de)办法对待承包商(de)索赔要求,常常使索赔和索赔谈判旷日持久,使许多单项索赔要求集中起来.3.在一些复杂(de)工程中,当干扰事件多,几个干扰事件一齐发生,或有一定(de)连惯性、互相影响大,难以一一分清,则可以综合在一起提出索赔.4.工期索赔一般都在工程后期一揽子解决.一揽子索赔有如下特点:(1)处理和解决都很复杂,由于工程过程中(de)许多干扰事件搅在一起,使得原因、责任和影响(de)分析很为艰难.索赔报告(de)起草、审阅、分析、评价难度很大.由于索赔(de)解决和费用补偿时间(de)拖延,这种索赔(de)最终解决还会连带引起利息(de)支付,违约金(de)扣留,预期(de)利润补偿,工程款(de)最终结算等问题.这会加剧索赔解决(de)困难程度.(2)一揽子索赔(de)处理,一般仍按单个索赔事件提出理由,分析影响,计算索赔值.(3)为了索赔(de)成功,承包商必须保存全部工程资料和其它作为证据(de)资料.这使得工程项目(de)文档管理任务极为繁重.(4)索赔(de)集中解决使索赔额积累起来,造成谈判(de)困难.由于索赔额大,常常超过具体管理人员(de)审批权限,需要上层作出批准;双方都不愿或不敢作出让步,所以争执更加激烈.有时一揽子索赔谈判一拖几年,花费大量(de)时向和金钱.对索赔额大(de)一揽子索赔,必须成立专门(de)索赔小组负责处理.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常常必须聘请法律专家、索赔专家,或委托咨询公司、索赔公司进行索赔管理.(5)由于合理(de)索赔要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承包商(de)资金周转和施工进度,影响承包商履行合同(de)能力和积极性.由于索赔无望,工程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承包商可能不合作,或通过其它途径弥补损失,如减少工程量,采购便宜(de)劣质材料等.这样会影响工程(de)顺利实施和双方(de)合作关系.。
工程施工索赔分类中(3篇)
第1篇一、按索赔起因分类1. 合同违约索赔:因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如:设计变更、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
2. 合同错误索赔:因合同条款不明确、错误或遗漏,导致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3. 工程环境变化索赔:因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法律法规、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而提出的索赔。
4. 不可抗力因素索赔:因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而提出的索赔。
5.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而提出的索赔。
6. 人工、材料、机械费索赔:因人工、材料、机械费上涨或波动,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二、按索赔要求分类1. 工期索赔:因非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要求对方给予工期补偿的索赔。
2. 费用索赔:因非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要求对方给予费用补偿的索赔。
3. 信誉索赔:因对方违约或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信誉受损,要求对方给予信誉补偿的索赔。
三、按合同类型分类1. 总承包合同索赔:因总承包合同中的问题,如分包商违约、工程变更等,导致施工单位遭受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2. 分包合同索赔:因分包合同中的问题,如分包商违约、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导致施工单位遭受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3. 劳务合同索赔:因劳务合同中的问题,如工人工资拖欠、工期延误等,导致施工单位遭受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四、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1. 单项索赔:针对某一具体事件提出的索赔,要求对方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赔偿。
2. 综合索赔:针对多个事件提出的索赔,要求对方对多个问题进行综合赔偿。
3. 总索赔: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发生的所有索赔事项进行综合赔偿。
五、按索赔性质分类1. 事实索赔:因客观事实导致损失而提出的索赔,如自然灾害、工程变更等。
2. 法律索赔:因法律规定导致损失而提出的索赔,如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承受额外成本或损失,因此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法律行为。
索赔的原则应当基于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二、索赔的分类1. 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施工现场条件不具备等,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可能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2. 经济索赔:包括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利润损失、机械停滞费用、人工窝工费用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
3. 质量索赔: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修复、返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 变更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量发生变化,乙方可根据变更情况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或工期。
5. 不可抗力索赔: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受影响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免除责任或减少损失。
三、索赔的程序1. 提出索赔意向:发现可能产生索赔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索赔意向。
2. 准备索赔文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变更指令、工程日志、照片、视频等,准备详细的索赔报告。
3. 提交索赔报告:将编制好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对方审核。
4.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四、索赔的注意事项1. 索赔应当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无理取闹或滥用索赔权利。
2. 索赔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便于对方理解和接受。
3. 索赔过程中应保持沟通透明,及时更新信息,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4. 注意索赔时效,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限可能会丧失索赔权利。
常见索赔的原因有哪些
常见索赔的原因有哪些索赔是指当一方认为其在合同中或在交易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或遭受了损失时,向对方寻求补偿或赔偿的过程。
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下面我将从各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1. 合同违约: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合同违约的形式包括迟延履约、提前终止合同、违反合同条款等。
2. 事故和意外:事故和意外情况可能导致个人或财产损失。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工地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在这些情况下,被损害方可以要求施行方或相关责任方支付医疗费用、修复费用、赔偿金等。
3. 产品责任: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用户可能会遭受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可以对产品制造商、销售商或分销商提出索赔。
常见的产品责任索赔包括因药物副作用、食品中毒、机械故障等导致的损失。
4. 雇佣纠纷:雇佣关系可能出现纠纷,包括非法解雇、薪资拖欠、未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被雇员损害的一方可以对雇主提起索赔,以获得补偿。
5. 人身伤害:当受伤一方认为伤害是由他人的疏忽或错误引起的,可以寻求索赔。
例如,被他人攻击、受到医疗错误、疏忽或违规行为导致的身体损伤等。
6.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指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等)。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侵权的一方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并支付赔偿。
7. 投资争议:投资争议可以发生在国内和国际范围,涉及到投资合同、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投资争议的索赔通常由相关各方根据双边或多边的投资协议进行,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8. 不平等对待:当个人或企业认为自己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可以提出索赔。
例如,单位对待女性员工的不公平、种族歧视等。
9. 委托关系纠纷:当受托方未按委托人的要求或诉求完成任务,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方赔偿。
10. 物权纠纷:物权纠纷包括涉及不动产、动产等财产的争议。
例如,产权争议、土地纠纷等。
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合同缺陷
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合同变更
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工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赔的原因和分类
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表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原因
释义
当事人违约
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不可抗力事件
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一、引言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对方的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本文将对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分类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按照索赔的原因分类1. 发包人原因索赔发包人原因索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2)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导致承包人遭受经济损失;(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导致承包人无法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4)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调管理职责,导致承包人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
2. 承包人原因索赔承包人原因索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导致工期延误;(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问题;(3)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4)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调管理职责,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 第三方原因索赔第三方原因索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设计单位原因:设计文件不准确、设计变更频繁等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2)监理单位原因:监理不到位、监理决策失误等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3)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材料,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4)其他第三方原因:如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三、按照索赔的内容分类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由于对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包人向对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常有:实际延误天数法、比例计算法、关键路径法等。
2.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由于对方原因导致承包人遭受经济损失,承包人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工程施工索赔的种类(3篇)
第1篇1. 按干扰事件分类(1)工期拖延索赔: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工程变更、工程中止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承包人要求业主给予工期补偿。
(2)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恶劣的自然条件或环境,以及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导致额外费用产生。
(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变更工程,导致承包人增加额外费用或遭受损失。
(4)工程中止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或监理单位原因导致工程中止,承包人要求业主给予补偿。
(5)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引起的索赔。
2. 按合同类型分类(1)总承包合同索赔:针对总承包合同中的违约、工程变更、工期拖延等问题提出的索赔。
(2)分包合同索赔:针对分包合同中的违约、工程变更、工期拖延等问题提出的索赔。
(3)合伙合同索赔:针对合伙合同中的违约、工程变更、工期拖延等问题提出的索赔。
(4)劳务合同索赔:针对劳务合同中的违约、工程变更、工期拖延等问题提出的索赔。
(5)其他合同索赔:针对其他类型合同中的违约、工程变更、工期拖延等问题提出的索赔。
3. 按索赔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要求业主给予工期补偿,以弥补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损失。
(2)费用索赔:要求业主给予费用补偿,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4. 按索赔起因分类(1)建设单位违约索赔: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2)合同错误索赔:由于合同条款存在错误,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3)合同变更索赔:由于合同变更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4)工程环境变化索赔:由于工程环境变化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5)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
5. 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1)单元项索赔:针对某一具体事项提出的索赔。
(2)总索赔:针对整个工程项目或某项工程提出的索赔。
总之,工程施工索赔种类繁多,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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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起因及分类
一、索赔的起因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
这是由建筑产品、建筑生产过程、建筑产品市场经营方式决定的。
在现代建设工程承包中,特别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
这主要是由如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合同确定的工期和价格是相对于投标时的合同条件、工程环境和实施方案,即“合同状态”。
由于上述这些内部的和外部的干扰因素引起“合同状态”中某些因素的变化,打破了“合同状态”,造成工期延长和额外费用的增加;由于这些增量没有包括在原合同工期和价格中,或承包商不能通过原合同价格获得补偿,则产生索赔要求。
1.合约初始状态的原因
2.招标时对于报价额度可控性的要求
3.工程自身原因
4.工程环境原因
5.业主原因
6.工程合作原因
7.合同理解原因
合同确定的工期和价格是相对于投标时的合同条件、工程环境和实施方案,即“合同状态”。
由于上述这些内部的和外部的干扰因素引起“合同状态”中某些因素的变化,打破了“合同状态”,造成工期延长和额外费用的增加;由于这些增量没有包括在原合同工期和价格中,或承包商不能通过原合同价格获得补偿,则产生索赔要求。
二、索赔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索赔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分类,索赔可以分为:
1.工期拖延索赔
2.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
5.其他索赔
(二)按索赔要求分类,这是国际上通常的分类方式,索赔可分为:
1.工期索赔,即要求业主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业主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索赔的起因分类,索赔的起因是指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类:
1.业主违约
包括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业主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工程环境变化
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
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四)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3.道义索赔
(五)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
1.单项索赔
2.总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