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区域价格管理培训(最后定稿)
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1号)
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29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二○一一年九月九日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服务价格行为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经营者利用场所、设施、设备、技术、劳务、传递等方式提供有偿服务的收费。
第三条服务价格管理应当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服务价格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采取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价格形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服务价格工作。
第五条下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的服务价格;(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三)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四)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服务价格;(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价格。
前款规定以外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服务项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六条建立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制度。
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服务价格管理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服务价格管理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第八条制定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二)合理补偿管理或者服务成本,并与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三)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价格管理培训相关资料PPT课件( 23页)
弹性系数 =
销售量变动百分比 价格变动百分比
五种商品价格需求弹性: ◆ 需求富有弹性(E>1) ◆ 需求缺乏弹性(E<1) ◆ 需求弹性单一(E=1) ◆ 需求完全有弹性(E=∞) ◆ 需求完全缺乏弹性(E=0)
2、影响价格敏感性的因素 (1) 认知替代品效应 (2) 独特价值效应 (3) 转换成本效应 (4) 困难对比效应 (5) 支出效应 (6) 公平效应 (7) 存货效应
“战火”并未就此停歇,而是又从烤鸡蔓延开来,副食品、日化、 家电等大批商品齐齐上演多个回合你来我往的价格“拉锯战”,两超市 里相当多的同类商品连续5次降价。华润万佳店里共有逾千种商品加入 和百佳的低价比拼中,甚至有的商品以低于对手50%的超低价出售。
二、稳定价格政策
稳定价格政策是指零售商基本上保持稳定的价格,不在价格 促销上过分做文章。
高/低价格政策的好处: ◆ 刺激消费,加速商品周转。 ◆ 同一种商品价格变化可以使其在不同市场上具有吸引力。 ◆ 以一带十,达到连带消费的目的。 ◆ 对于以价格作为竞争武器的零售商而言,稳定的低价政策很
难长期保持。
案例:百佳与万佳的“价格战”
2002年11月8日,位于广州市的两家大型综合超市上演了一场激烈 的价格大战,引起众媒体和市民的高度关注。此次激烈的价格大战从华 润万佳天河北店开业拉开帷幕,并由“烤鸡争斗”引爆。首先是万佳的 自制烤鸡打出了每只5.9元的“开业特价”,很快,仅隔300米的百佳 金田店将同类烤鸡价格由每只6.8元降到5.8元。临近当日中午,万 佳又将烤鸡价格猛降到每只4.9元,百佳遂将烤鸡价调至4.8元。最 终万佳将烤鸡价格降到了每只8角钱的超低价!
3、需求导向的定价方法
案例:假设一个服装专卖店要推出一种新款式的T恤衫,开发该产品 的固定成本是30000元人民币,可变成本为每件20元。该T恤 衫以四种不同的价格在四家商店销售。见下表:
华润置地山东省公司定价管理制度(营销管理
华润置地山东省公司标准执行程序定价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规范山东省公司各项目产品定价、调价、销售价格审批流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1.2适用范围山东省公司管理范围内各项目所有可售物业的销售价格的制定、变更、审批全流程,包括住宅、公寓、写字楼、底商、车位/车库、储藏间等。
1.3 定价原则1.3.1收益最大化原则销售定价须以实现项目综合收益最大化为首要原则,参照公司在相关文件中对项目运营管理的利润指标要求来决定。
1.3.2市场化原则销售定价须结合项目在蓄客及销售过程中的市场大环境、周边竞品、本项目销售进度及整体推售策略等市场化因素综合考虑。
1.4定价流程未通过不同意2具体流程2.1项目首次开盘价格制定及审批2.1.1客户测试价格表确定2.1.1.1项目首次开盘之前60天,由城市公司营销负责人通过对公司所在地市场情况、区域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分析,结合财务部提供的运营要求及项目的整体规划,确定各户型的客户群体,按产品分类归纳价格段后,确定对外价格测试的区间口径,同时制定《客户测试价格表》,并报送相关人员审批确认。
2.1.1.2销售前台根据确认后的价格测试区间口径,将不同产品类型的总价区间,以约谈、电话等形式告知意向客户,记录客户反馈意见,统计客户的房源意向。
价格测试时必须按照审批后的价格区间要求进行信息释放,不得报以明确的价格。
2.1.1.3《客户测试价格表》通过OA审批会签,需含附件:《客户测试价格表》(包括:定价说明、价格策略描述、价格区间明细、各楼宇测试价格表明细),审批流程如下:备注:1)《客户测试价格表》作用在于对于项目未来的上市价格给予市场及客户判断,利用该版《客户测试价格表》进行规范的价格区间的释放及客户价格的摸底。
注:《客户测试价格表》中的产品价格需要考虑开盘折扣,且价格区间的释放维度需要按照分产品线或分楼宇的形式的释放数值(该项工作内容需要在审批前和审批人达成共识)。
2)《客户测试价格表》模板请参考内容指引A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收费文件目录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收费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5.03.09
•【字号】鲁价综发〔2015〕20号
•【施行日期】2015.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收费文件目录的通知
鲁价综发〔2015〕20号
各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收费文件规范化管理,维护收费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收费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废止收费文件104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山东省物价局废止收费文件目录
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3月9日附件
山东省物价局废止收费文件目录。
价格策略培训
最后,在价格策略培训中,还会讲解如何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情况对定价策略进行调整。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动态,能够帮助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的定价,保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因此,在培训中,员工们将了解和学习如何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如何根据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进行定价战略的调整,从而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保持在激烈竞争中的竞争优势。
另外,在价格策略培训中,员工们将深入了解和掌握制定合理定价策略的方法。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产品特点等。培训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帮助员工们从市场角度出发,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策过程,能够让员工们深入理解定价策略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同时也增强了员工对市场的敏感度和洞察力。
4.定价实操案例分析:培训将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员工们进行定价实操案例分析。通过分析成功企业的定价策略和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员工们将深入理解定价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所学知识。
5.定价战略调整:培训还会讲解如何根据市场变化和竞争情况对定价策略进行调整。员工们将学会如何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产品定价,从而保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通过价格策略培训,企业员工能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定价原则和方法,形成正确的价格观念,提升定价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培训还有助于增强员工对市场的敏感度和洞察力,培养员工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思维,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绩效。价格策略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通过价格策略培训,能够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并掌握制定正确的定价策略的技巧和方法,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10]253号)
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10]253号)时间:2010-12-31 10:42:01 [ 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收藏]山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为委托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收费行为。
省外资产评估机构来我省执行相关业务,其服务收费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六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确定收费标准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八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物价收费培训制度范文模板
物价收费培训制度范文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物价收费行为,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收费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物价收费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价收费培训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内容充实、实用,提高培训效果,满足物价收费工作的需要。
二、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法、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与物价收费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物价政策: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收费标准、定价机制等;(三)收费业务知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依据等;(四)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廉洁自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五)其他相关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沟通技巧等。
三、培训对象第五条培训对象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物价收费工作的人员,包括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收费单位从业人员等。
四、培训方式第六条培训方式包括:(一)面授培训: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互动交流;(二)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课程学习、远程教育等;(三)实践培训:安排收费人员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实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四)其他培训方式:如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七条设立全国物价收费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物价收费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物价部门、收费单位应设立相应培训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八条培训课程设置应结合收费人员的工作实际,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第九条收费人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培训周期为4年。
收费人员需在每个培训周期内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考试、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物价收费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经费第十一条培训经费由物价部门、收费单位承担。
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经费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二条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课程开发、培训场地租赁、培训资料购置、培训师资费用、培训组织与管理费用等。
销售价格管理指引
销售价格管理指引1.流程图2.目的2.1.规范价格制定、调整和变更流程,确保销售收益,规避市场风险。
3.适用范围3.1.公司开发的新项目的上市定价及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调整和价格变更等业务手续的操作流程。
4.术语与定义4.1.新品价格:指尚未上市销售的产品的预售价格(均价、明细价)。
4.2.价格调整:指根据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对已制定的价格策略进行变动和调整。
4.3.销售底价:公司规定最低收益的价格。
4.4.促销价格:指为更好地促进产品的销售,做出的价格变动。
5.职责5.1.销售代理公司5.1.1.负责按照分子公司营销部的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制定制定初步价格策略和价格体系。
5.1.2.负责制定销售价格明细方案(含价格明细表);5.1.3.参与价格方案评审会。
5.1.4.审核/审批权限内的客户价格变更申请折扣;5.1.5.负责告知客户价格变更申请情况并跟踪。
5.2.分子公司营销部5.2.1.组织制定并审核销售代理公司的价格策略和价格体系;5.2.2.审核销售代理公司编制的销售价格明细方案(含价格明细表);5.2.3.负责按照会议指引要求组织召开《销售价格方案》评审会;5.2.4.负责编制销售价格明细方案(含价格明细表);5.2.5.负责将价格明细表录入ERP系统;5.2.6.负责根据销售态势和市场推广情况,提出销售价格体系调整申请(均价、促销价)并组织修订发起审批;5.2.7.负责在ERP上执行价格变更;5.2.8.负责在ERP上进行价格变更审核的确定录入。
5.2.9.审核/审批权限内的价格变更折扣;5.3.总部营销与工程部(营销职能)5.3.1.进行实地市场价格调查;5.3.2.参与《销售价格方案》评审会5.3.3.审核销售价格明细方案(含价格明细表)5.3.4.按权限审核价格变更5.4.相关部门5.4.1.分子公司财务部(财务职能)为分子公司营销部销售价格策略、价格体系的制定提供成本预算数据、参与销售价格策略、销售价格明细表及价格调整策略的评审会,并出具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6.03•【字号】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施行日期】2016.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2016年6月3日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区一圈一带”规划)和《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坚持“投向明晰、重点突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落实“两区一圈一带”规划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筹措、管理专项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安排第四条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投资(经费)补助、贷款贴息、奖励、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投资方式,以“切块”、重大事项投资及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形式安排下达。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提出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专项资金以重大事项形式安排的,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安排意见。
第七条重大事项需要进一步分解到具体项目的,应制定具体事项的资金管理办法。
价格管控管理办法
价格管控管理办法价格管控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措施,旨在调控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价格管控管理办法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实施价格管控所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本文将从价格管控的背景、目的、实施原则和具体步骤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价格管控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价格波动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共同问题。
恶意垄断、价格倾斜、不公平交易等不规范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因此,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价格管控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价格管控目的1. 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价格管控,防止市场出现价格垄断和不合理涨价,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合理价格的商品和服务。
2. 维护市场秩序。
价格管控可以限制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3. 促进经济发展。
适时实施价格管控可以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市场信心,为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三、价格管控实施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
价格管控措施必须依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
价格管控要坚持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并确保公众对价格管控措施进行监督和监察。
3. 民生导向原则。
价格管控应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导向,注重保障民生福祉。
4. 灵活适应原则。
价格管控应随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及时解决价格波动问题,同时兼顾市场的自律机制。
5. 风险可控原则。
价格管控措施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效益,确保风险可控,避免引发其他经济问题。
四、价格管控具体步骤1. 价格监测与分析。
相关机构需要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了解价格波动的原因和影响因素,为制定价格管控措施提供依据。
2. 制定价格管控措施。
基于价格监测和分析的结果,政府或相关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价格管控措施,如价格限制、价格指导和价格干预等。
3. 宣传和培训。
政府应积极宣传价格管控政策,加强对相关企业和群众的培训,提高价格管控的依从性和执行力度。
价格学培训课件
2023价格学培训课件•价格学概述•价格理论•价格策略与政策目录•价格波动与控制•价格学应用•价格学案例分析01价格学概述1价格的定义与本质23价格是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价值表现。
它反映了商品或服务的稀缺性和供需关系。
价格的定义价格是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在市场上的货币表现,它反映了商品或服务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
价格的实质价格的本质是价值,它是商品或服务的内在价值在市场上的货币表现。
价格的本质03市场结构市场结构对价格形成也有影响。
垄断市场、竞争市场、寡头市场等不同的市场结构会导致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
价格的形成机制01供求关系商品或服务的供需关系是价格形成的基础。
当供大于求时,价格下跌;当供小于求时,价格上涨。
02成本因素成本是商品或服务价格的重要决定因素。
生产成本、劳动成本、原料成本等都会影响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资源配置价格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资源配置的角色。
它引导着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市场上做出决策,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价格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收入分配价格还参与了收入分配。
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会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收入水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
经济稳定价格稳定对于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过高或过低的物价都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稳定物价是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02价格理论古典价格理论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
需求定律供应定律市场均衡弹性理论价格上升,供应量增加;价格下降,供应量减少。
需求和供应相互作用,决定市场价格。
价格弹性反映需求或供应对于价格变动的敏感程度。
马克思的价格理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价值理论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会偏离价值。
价格偏离所有商品的价值都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劳动价值论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剩余价值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消费者对其的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理论描述价格与数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市场均衡的形成。
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培训工作,保证培训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与备案管理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与标准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三)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培训所需人员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9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1.12施行日期2007.01.20文号鲁价格发[2007]9号主题类别药政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2007年1月12日鲁价格发[2007]9号)各市物价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政策,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现就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912号)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加价率执行对象、范围以及部分药品的作价原则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发改价格[2006]912号”文件涉及的医疗机构加价率执行对象和范围问题。
1、执行对象为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执行范围为政府定价药品,即列入《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农村乡镇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及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所属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原则上应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核定零售价格。
4、按上述办法核定的零售价格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时,应按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5、各级医疗机构(含农村乡镇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的中药饮片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核定其零售价格。
二、关于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作价原则问题。
1、各级医疗机构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方式购进的药品,应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价格发[2005]48号)规定的差别差率和相关政策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5.13•【字号】鲁价检发[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价检发〔2011〕91号)各市物价局: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6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实施细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山东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附件: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附件: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含建成尚未售出的存量房,下同)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实行明码标价。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省、市、县(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山东省启动价格认定移动学习APP及网络考核平台
案例分析35《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0年第9期的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案例中所能够提供的可以推而广之的执法经验仍然有限。
“单一经济体”理论对于准确认定违法主体,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都具有指导意义。
《反垄断法》的修改应吸纳成熟法域的理论,总结我国执法实践的经验,对“单一经济体”的内涵及适用等方面作出制度回应。
(二)执法机关应尤为重视违法主体的认定本案的处罚决定书共9000余字,其中多达2000余字用于论证涉案三家公司的“共同主体”关系,可圈可点,体现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较高的执法水平。
第一,考虑全面。
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的论证从多个角度出发,基本涵盖了认定“单一经济体”的衡量因素;第二,论证清晰,证据充分。
市场监管总局对每个衡量因素都进行了说理论证并辅以充分的证据证明,增加了处罚决定的公信力;第三,主次明晰,罚责相当。
本案的处罚结果中,鉴于康惠公司在“单一经济体”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其余公司只是辅助作用。
故市场监管总局对康惠公司予以顶格罚款,其余公司适当罚款。
并且基于“单一经济体”的考量,扣除了三家企业相互交易的销售额后确定罚款基数,真正做到了罚责相当。
可见,违法主体的判定对于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法律责任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执法机关在进行反垄断调查过程中应尤为注重对违法主体的认定。
(三)企业严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单一经济体”理论起源于具有股权关系的母子公司。
但本案表明股权关系并不是认定“单一经济体”的必要条件。
即使是两个彼此独立的经营者,如在从事某一业务中,其中一个经营者没有独立的经营意志而完全从属于、依赖或听命于另一个经营者,那么该两个经营者从事的共同违法行为也会被一并追究和处罚。
本案无疑为企业的合规经营敲响了警钟。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切勿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设立子公司或控制其他企业来“暗度陈仓”,规避反垄断调查。
随着反垄断调查的逐步深入和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只会让违法企业付出更大的成本。
注释[1] Case 15/74. Centrafarm BV and Adriaan De Peijper v. Sterling Drug Inc.[1974] ECR 1147.[2]刘武朝:《欧盟竞争法中的单一主体规则及借鉴》,载《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4期。
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
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3]92号)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3]92号第一条为规范培训班收费管理,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山东省定价目录》,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等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举办的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各类培训班、辅导班、进修班和继续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班收费(以下简称"培训班收费")。
第三条举办培训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培训或办学资格;(二)有相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三)有能够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人员;(四)有培训计划,包括合法的培训依据、明确的培训内容、规模和时间安排等。
第四条培训班收费按以下规定管理:(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对本系统、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用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举办或者委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社会的强制性、指令性培训,其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凡属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或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培训,其收费项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凡属市及其以下范围内举办的培训,其收费项目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报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授权设区的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省定最高限额标准内审批,并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备案。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民办非企业组织,根据市场需要举办的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强制性培训,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同级物价部门管理。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权限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6.03.15
•【字号】鲁价综发[2016]17号
•【施行日期】2016.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综发〔2016〕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对我省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定价权限明确如下:
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定价权限参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对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但适合在设区市城建区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山东省物价局2016年3月15日。
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12.1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施行日期】1995.12.1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1995年1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价格,包括各类商品价格和各种经营性服务的收费标准。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关价格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第四条价格监督检查的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权由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行使。
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行政监察、财政、公安、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价格监督检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对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为检举者保密,并按规定对检举揭发和协助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章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本辖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价格监督检查的具体管辖分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但应当避免重复检查。
第八条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是:(一)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监督检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和本辖区内的群众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五)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六)培训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星LOGO
新品上市,价签打印中,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价签打印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检查——一检
1、标价签的日常检查
1)责仸人:楼层管理,楼层主管
2)检查内容(自检内容可依据本文《价签填写觃范》)
A、是否一物一签;
B、是否破损,涂改; C、摆放是否符合顾客的规觉需求 D、价格促销物料的合法性(例如原价丌实); 3)检查周期:每周固定一天为价签检查日(避开周六日 或节假日,具体时间商场自定)
缴费、打印
4、财务缴费 5、打印 6、需要注意问题 1)《登记表》需要在商品上柜前至少2天申报,避免 出现因制作周期引起的有货无签情况; 2)极特殊原因造成有货无签情况,商场要在无签商品 处做温馨提示。
缴费、打印
提示牌内容需具备如下要素,样式商场根据美观角 度,自行制作。但此种情况,自价签申请打印日起 ,丌得超过2天,否则追究价签打印人员责仸。
竖版
注:填写要求同上
横版
以 实 价 签 为 例
标价签填写规范—建材五金类
1、用于五金签的品 类: 小五金件、小灯具开 关或个别踢脚线等 2、 如果小五金件没 有规格,建议自己测 量规格标注或者打印 “标准件”,不能空 项。
规格为:75*33mm。为一般价 签的1/3
以 实 价 签 为 例
制作流程
以 实 价 签 为 例
注意区分“议 价、实价”
标价签填写规范—橱柜类
所经营商品品牌 具体到“市”, 进口产品提供报 关单 单独上柜/下柜 /立柜/台面价 格 铰链、阻尼等 配件或水盆、 烟机等配套产 品
延米、米均可
以 实 价 签 为 例
整套价格(可 以是整套延米 价格也可是整 套橱柜价格)
标价签填写规范—建材通用类
检查——一检
4)检查内容记录:检查内容记录在《楼层日巡场台账 》中的展厅觃范中;
检查——二检
2、标价签的二次检查:本轮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 题,同时追溯责仸人,提出对责仸人的考核建议; 1)责仸人:商检物价员 2)检查时间:每日 3)检查内容: A、现场常觃价签问题
B、标价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价格折扣的所有促销物料 ,例如DM单、海报、X展架、户内外喷绘等;
标价检查
问题反馈 责任追溯
申请
1、价格签打印申请——填写登记表 1)商户营业员填写《标价签打印审核登记表》,此表 需要同时提报纸版和电子版。(后面简称《登记表 》; 2)如商品有下述四种情况需随同《登记表》一起提交 相关资质作为附件
申请—必要资质
A、价签内容内容中,基材和辅材项目中含有“天然”、 “钢化”等修饰字眼,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或者相 关证明。 登记表:基材上
山东区域价格 管理培训课程
2013-7-22
课程说明
培训目的 课程纲要
掌握价格签管理的基本知识
培训对象
营运推进部条线部门
培训时间
价格签的分类不 觃范填写要求 价格签的申请、 审核、打印及检 查流程
2.5小时
培训形式
现场讲解
培训人
赵金媛 谢海波
一、价格签的分类及填写规范
价格签的分类介绍
以价格类型分类
标注了“天然” 乳胶,需要提供 说明书。
附件:产品说明书
申请—必要资质
B、价签内容中,产地为“国外”,需要提供报关单, 做为《登记表》附件。 基材或辅材的材质产地为国外,需要提进口材质的 报关单,做为《登记表》附件。例如,基材为白栓 木或者红橡木为美国独有木种,即便加工地为国内
,也需要提供报关单,做为附件。
☆《登记表》附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初审
B、内容的正确——审核标准
☆丌同品类《登记表》填写样表如下
初审
☆价签内容填写和审核标准细则
C、初审结束后,楼层管理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审、三审、归档
3、《登记表》二审、三审、归档 1)责仸人:商检物价员、价签打印员 2)审核内容: A、特殊材质、特殊产地或其他特殊属性的内容填写是 否正确,附件内容是否正确,必要时需查阅相关品 牌的资质档案进行核对; B、纸版《登记表》填写是否不电子版《登记表》内容 是否一致,内容填写是否清晰,工整无错项、漏项 等; C、检查结束后,由价签打印员将《登记表》归档备查 (归档建议分3类:已打印、未打印、丌合格);
申请—必要资质
产地和材质为国外的,都需要提供进口报关单做为《 登记表》附件。
申请—必要资质
C、价签内容中,产品等级为“优等”、”A级”等需 要提供相关产品等级证明,做为《登记表》附件。 注:产品的材质等级证明,例如E0级板材等类似的
证明,丌能作为产品等级证明,目前国内对没有统
一的产品等级认证,建议全部为“合格”。
以商品功能分类(建材类)
通用建材签(实价签为例)
适用品类: • 洁具(陶瓷件,淋浴房,休闲卫浴) • 瓷砖/玻璃 • 移门衣柜 • 窗帘布艺 • 吊顶 • 玻璃 • 油漆涂料/壁纸 • 楼梯 • 净水/厨电 功能: 主要标明商品的品名型号,厂名或牌号, 规格,等级及计价单位。 区别: 与木门地板/橱柜价签最大的区别是此版式 不体现商品的材质而有等级注明
检查——二检
商检物价员日检查台账
附件
1、难点答疑和讨论问题答疑:此答疑主要目的是楼层 和商检物价员审核《登记表》时,可以参考,最大 限度的避免无良工厂和经销商利用一些模糊概念, 在标价签内容上误导消费者。 2、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解 析:便于大家深入研究“实木”等其他木制家具的 概念
明码实价标价签: 提示顾客该商品的价 格按标签所示出 售,无折扣。 明码议价标价签: 标签上所示价格为该 商品的市场参考 价或叫指导价。 顾客可在此基础 上与商家进行成 交前的议价。
以商品功能分类(家具类)
家具签(以实价签为例)
适用品类: • 综合类家具(包括皮质沙发, 客厅家具,板木结合家具) • 实木类家具(包括纯实木家具 ,实木家具,实木贴面家具) • 人造板类家具(板式家具 • 软体类家具(软床,床垫,布 衣沙发等) 功能: 主要标明产品的品名型号,产地, 厂名或牌号,规格,等级,计 价单位,产品分类,材质 目前家具类商品均使用该价格签
原则上只能写1种, 须具体到种类
以 实 价 签 为 例
注意区分“议 价、实价”
标价签填写规范—建材(木地板类)
所经营商品的品牌 及系列 具体到“市”, 进口产品提供报 关单 可写“非标定 制,”可用“/” 代替,但不允 许空项 可以用“/”代替 平方米、樘等
所经营品牌的 商品名称
商品编号,可用“/” 不能出现实木字样
以商品功能分类(建材类)
五金灯具签(实价签为例)
适用品类: • 五金 • 灯具 • 开关 功能: 主要标明商品功能: 主要标明商品的品名型号 ,厂名或牌号,规格 ,等级及计价单位。 区别:与木门地板/橱柜价 签的区别是不体现商 品的材质而有等级注 明
价格签的填写规范
标价签填写规范——家具签
中文品名+型号 所经营商品的 品牌名称 只写“合格” 软体类、综合类、 实木类、人造板类 具体到“市”, 进口产品提供报 关单 不允许空项, 可用“/”代替 (套、件等)与 产品相符,成套 产品需标明几件 套 1-2种,可 用”/“代替
二、标价签的申请、审核打印 、 检查流程
流程图
商户
产品出样 价格调整 申请 (填登记表)
营运部
财务
打印员
商检员
申请 阶段
培训营业员 规范填写
审核 阶段
修改
初审 否 真实 正确 是
二审
三审
无错别字、附件、资质等 否 是
打印
摆放、破损、涂改
收费
打印
常规检查
《登记表》归档
检查
标价合法(原价真 实,终端物料内容 规范)
检查——二检
4)检查反馈:根据问题,追溯责仸环节,并提出整改 意见以及必要的考核措施; A、责仸环节:资质管理、打印申请登记、打印、初审 和二审等;
B、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必要时提出考核建议;
C、跟踪并记录问题整改反馈,并归档。 3、检查方式 1)现场拍照,后追查责仸环节; 2)提前通知被查展厅,准备产品说明等涉及价格管理 的说明性文件;
申请—必要资质
D、价格上调,更换价签,需要“工厂的调价申请单” 作为《登记表》附件。
初审
2、《登记表》初审
1)责仸人:营运部或建材部(家具部)楼层管理
2)初审内容:
A、内容的真实
☆配套商品是否如实申报。例如,法标卫浴展厅同时
经营着“小蚂蚁”水龙头,《登记表》的品牌项目 要如实填写,保证品牌和实物的一致。
以商品功能分类(建材类)
木门/地板签(实价பைடு நூலகம்为例)
适用品类: • 木门 • 地板 功能: 主要标明商品的品牌,产地,品 名,规格,货号,颜色,材 质及计价单位
以商品功能分类(建材类)
橱柜签(实价签为例)
适用品类: • 橱柜 功能: 主要标明橱柜商品的品牌,产地 以及上柜,下柜,立柜,台 面的计量单位及单位价格。 并标明整套橱柜所含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