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说明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游泳救生员是指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评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20min。
1.8.6 鉴定场所的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初级救生员考核鉴定标准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及标准第一节游泳救生员考核条件一、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出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任务。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方法: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要求:1.严格保密试题,做到试卷统一;2.严格考场纪律,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3.考评员要为人师表,严格自律;4.培训教师不能担任考评小组成员;5.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必须申请补考,经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证书。
各级别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标准
二、各级别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考核内容结构表2、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等级的鉴定范围、选考方式、鉴定比重、考核时间、考核形式等内容。
依据考核内容结构表,本职业初级考核要求如下:(1)理论部分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救生技术考核部分形式为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
在考核内容中,理论或操作技能部分如有一项未达到60分,即视为不及格。
(2)理论部分时间为60分钟,操作技能部分考试时间为35分钟。
(3)理论笔试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有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
观察与判断主要包括观察的方法、判断的方法与要求以及观察区域的划分、救生基本技术、赴救技术、现场急救技术、安全预防等。
(4)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包括:①现场赴救包括入水、接近、拖带、上岸等技术,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30%,考核时间为10分钟。
考核形式为:学员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边15米处正面、侧面或背面原地等候。
考评员给考生发出信号,考生入水、接近溺水者,并将其拖带至岸边,上岸。
②陆上解脱包括头发被抓、手被抓、颈部被抱、腰部被抱等技术动作。
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20%,考核时间为5分钟。
③心肺复苏是指开放气道、呼吸支持、心脏按压等,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25%,考核时间为5分钟。
考核形式是对模拟人进行心肺复苏的操作。
3、初级游泳救生员考核评分标准(1)初级游泳救生员游泳技能达标(2)赴救技术(30分)AAAAAA(3)解脱技术(20分)AAAAAA(4)现场急救(30分)①心肺复苏(25分)考核形式:实操AAAAAA②运动损伤急救(5分)(略)AAAAAA(三)中级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1、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结构表2、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等级的鉴定范围、选考方式、鉴定比重、考核时间、考核形式等内容。
依据考核内容结构表,本职业中级考核要求如下:(1)理论部分考试时间60分钟,实践操作部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2)理论笔试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有游泳公共卫生安全常识、游泳卫生常识、自我救助、安全标识设置、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救生器材、急救器材、救生员装备、器材的管理与保养、通讯器材和联络信号的设置、救生基本技术、现场赴救、现场急救等。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一节游泳救生员考核条件一、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考试试卷由职鉴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统一抽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任务。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方法: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要求:1.严格保密试题,做到试卷统一;2.严格考场纪律,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3.考评员要为人师表,严格自律;4.培训教师不能担任考评小组成员;5.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必须申请补考,经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证书。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游泳救生员是指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评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20min。
1.8.6 鉴定场所的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2023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原则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旳安全进行有效旳观测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旳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性具有较强旳学习、体现、沟通、观测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规定初中毕业。
1.7 培训规定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旳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原则课时;中级不少于36原则课时,高级不少于32原则课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人员旳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旳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有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在原则教室。
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旳原则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规定1.8.1 合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旳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持续游(不限时)旳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3)获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救生员考核标准
救生员考核标准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附件1:初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指导手册第一部分:考核内容及说明?注:心肺复苏操作不合格者,整个技能成绩为不及格。
二、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初级的考核内容、选考方式、考核总体时间等内容。
依据考核内容结构表,本职业初级考核要求如下:初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试的总体考核时间累计为35分钟,总分为100分。
初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包括:1、安全预防:包括安全检查、观察、判断。
考评员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20%,考核时间为10分钟。
?2、现场赴救:其中包括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
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50%,考核时间为15分钟。
考核形式为:学员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边15米处等候,待考生入水后,考评员给溺水者信号,溺水者原地下潜,考生入水、接近溺水者,上岸。
通过这个赴救过程,考评员分别对入水、接近、拖带、到边、上岸技术进行打分。
解脱在岸上考核。
3、现场急救:其中包括检查、心肺复苏、运动损伤急救,考评员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30%,考核时间为10分钟式为对模拟人进行心肺复苏,要求学员边讲解,边示范动作。
?第二部分??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考核标准一、?初级游泳救生员达标考试内容与标准二、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考核内容与标准(一)安全预防——观察与判断(20分)考核形式:口试/笔试试题题目:略(二)赴救部分(50分)考核形式:实操(三)急救部分(30分)考核形式:实操与口试相结合附件2:中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指导手册第一部分:考核内容及说明一、中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结构表?注:心肺复苏操作不合格者,整个技能成绩为不及格。
二、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中级的考核内容、选考方式、考核总体时间等内容。
依据考核内容结构表,本职业中级考核要求如下:中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试的总体考核时间累计为23分钟,总分为100分。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为保证游泳救生员考核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合格者,颁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当场进行技术考核要求给予评定。
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232、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等级的鉴定范围、选考方式、鉴定比重、考核时间、考核形式等内容。
依据考核内容结构表,本职业初级考核要求如下:(1)理论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救生技术考核形式为实际操作,总分为100分。
在考核内容中,理论或操作技能如有一科未达到60分,即视为不合格。
(((时间为5分钟。
③心肺复苏是指开放呼吸道、呼吸支持、心脏按压等,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25%,考核时间为5分钟。
考核形式是对模拟人进行心肺复苏的操作。
(5)25米速度游和20米潜泳为达标项目,未达标者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的考核。
3、初级游泳救生员考核评分标准(略)(三)中级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2、考试说明上表中列出了本职业等级的鉴定范围、选考号的设置、救生基本技术、现场赴救、现场急救等。
(3)操作技能考核包括:①现场赴救:包括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等技术,其鉴定比重为总分的30%,考核时间为5分钟。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为保证游泳救生员考核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游泳救生员专业委员会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制了《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简称“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规定了各级别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等内容,是全国组织开展该职业考核鉴定的依据。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要求(一)各级别游泳救生员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理论考试试题从国家试题库统一抽取,组成试卷;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各级别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两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分解文件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一节游泳救生员考核条件一、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考试试卷由职鉴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统一抽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任务。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方法: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要求:1.严格保密试题,做到试卷统一;2.严格考场纪律,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3.考评员要为人师表,严格自律;4.培训教师不能担任考评小组成员;5.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必须申请补考,经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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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说明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说明项目分类分值动作名称规范动作与评分考核要点扣分依据与分值说明现场赴救15分入水5分蛙步式①入水时,两腿向下做蛙泳蹬夹腿,同时两手臂向下抱压水。
②头部始终保持在水面上。
③眼睛始终不离赴救目标。
双臂或两腿没有分开(呈蛙腿状)扣2分水没过救生员头部扣5分眼睛离开溺水者扣2分跨步式①入水时,两手向前下方抱压水,同时两脚作剪水动作。
②头部始终保持在水面上。
③眼睛始终不离赴救目标。
双臂或两腿没有分开(呈前后)扣2分水没过救生员头部扣5分眼睛离开溺水者扣2分接近10分正面接近①救生员入水后,游至离溺水者3米左右处观察。
②下潜至溺水者髋部以下将溺者转体180度。
③单手夹胸或双手托腋控制溺水者。
3米左右未急停下潜扣3分头部没有在髋部以下,没有用手将溺水者转体180度扣5分未能有效控制溺水者扣2分1、观察要有明显停顿2、手接触溺者后不能离开溺水者。
背面接近①救生员游至距溺水者1→2米左右处观察。
②单手夹胸或双手托腋控制溺水者。
1、距离太近或太远或没有观察扣8分2、未能有效控制溺水者扣2分。
侧面接近①救生员游至溺水者侧面3米左右处,稍1、3米左右未停顿、停、观察,选择时机抓住溺水者近侧手腕。
②单手夹胸或双手托腋控制溺水者。
观察扣3分。
2、未能抓住溺水者近侧手腕扣5分3、未能有效控制溺水者扣2分。
分赴救生技术35分拖带10分夹胸①蛙泳腿侧泳技术进行拖带。
②溺水者口鼻必须露出水面。
③使溺水者保持身体水平位置。
④夹胸时不能压迫溺水者的颈动脉1、拖带技术运用不合理:扣4分2、拖带中溺水者口鼻没入水中(第1次扣5分,两次扣10分。
)3、救生员脱手一次:扣10分。
4、拖带方向错误:扣2分,5、救生员头撞池壁:扣1分6、溺水者下肢下沉(呈45度):扣4分7、救生员拖带时压迫溺水者的颈动脉扣5分1、施救者接触池边,拖带环节结束。
2、拖带过程中接触喉结附近视为压迫溺水者颈动脉。
3、使用"夹胸"、"双手托腋"以外的动作视为拖带技术运用不合理。
3、溺水扮演者在拖带过程舞动手脚视为有意配合,须重考该环节。
情节严重,按未完成考核程序处理:扣10分。
双手托腋①救生员托住溺水者的双腋,采用反蛙泳或者仰泳拖带。
②使溺水者口鼻露出水面。
③使溺水者保持身体水平位置。
上岸10分深水区域无阶梯单人上岸(昏迷者)①用单手抓住溺水者的一手,压在池岸,将溺水者的另一只手重叠按住。
②救生员按住溺水者的双手,上岸。
③双手交叉紧抓溺水者双手腕关节,稍提起将溺水者转体180度呈背对岸边上岸。
④上岸后轻放,护住溺水者头部,放平。
1、上岸过程救生员脱手:扣5分2、没有用两手交叉的方法,先将溺水者原地转体180度后再提起上岸扣5分3、上岸后未对溺水者头部进行保护:扣2分1、脱手的几种情况与时段。
2、交叉手抓腕是否对称的。
3、溺水扮演者在上岸过程如主动发力视为有意配合,须重考该环节,情节严重,按未完成考核程序处理:扣10分。
项目分类分组动作名称溺水者如何抓解脱手法规范动作与考评要点(具体方法)扣分依据与分值说明陆上解脱20分手部单手被单手抓(同侧/异侧)面对面抓单手(同侧/异侧)推击法(同侧)转腕法(异侧)同侧:先推击溺者手腕处,然后侧拉溺者呈背靠施救者胸前,再控制溺水者异侧:先向外旋转手腕,抓住对方手腕,然后侧拉溺者呈背靠施救者胸前,再控制溺水者1、解脱时用力过度或不足扣3分2、解脱过程动作不连贯扣3分3、解脱动作的手法错误、或脱手,每个扣7分4、解脱后未对溺水者有效控制扣4分5、扣除分值超20分,按20分计算。
考核时,由考评员从四个部位抽取三个部位被抓进行考核。
交叉双手被抓面对面抓交叉手撞击法转腕法(右手在上)右手前伸,肘击对方另一手腕,右手转腕抓住对方手腕,侧拉溺水者,转体后呈背朝拖救者,双手拖腋控制溺水者双手被平行双手抓面对面抓双手转腕法双手上提→外转腕→抓住手腕→下压→左手放开对方→右手向左拉并交由左手侧拉使溺水者转身呈背向施救者→右手或者双手夹胸或托双腋控制溺水者单手被双手抓双手抓对方单手推击法用未被抓住的手的掌心,撞击对侧手腕,并抓住手腕回肘用肘击另一手腕,侧拉溺水者,使溺水者转体背向拖救者,施救者双手拖腋控制溺水者。
头发头发被抓单手抓对方头发压腕扳指法(压腕推肘)异侧手压腕低头,同侧手推肘,侧拉转体溺水者身体背对施救者,施救者双手控制溺水者颈部颈部背后被抱背向抱颈压腕上推单肘法收颌→一手选择压对侧外手腕→另一手推同侧肘,侧拉溺者,移位→控制溺者颈部正面被抱正面抱颈上推双肘法收颌→上推双肘、臂→转体→控制溺者腰部腰部正面被抱正面抱腰夹鼻推颌法一手压紧腰→另一手夹鼻,掌跟推下颌→转体→控制溺者腰部背面被抱背面抱腰扳指法先扳外侧同侧手小指→后扳内侧同侧手小指→移位→控制溺者手、腰正面被抱正面抱手、腰弓身抽手夹鼻推颌法肩往前顶→抽手→夹鼻推额法手、腰背面被抱背面抱手、腰弓身抽手扳指法臀向后顶→抽手→扳指法项目分类分值动作名称口述(中级内容)规范动作与考评要点扣分依据与分值说明胸外心脏按压25分3判断意识,求救"你怎么了,快来人帮忙,你去拨打120"轻拍肩膀呼唤求救没有轻拍溺水者肩部动作扣2分没有高声呼叫扣1分1清除异物"清除口腔异物"侧转头部用手指清理口腔异物没有清理异物扣1分3打开呼吸道"打开呼吸道"(仰头抬颌法/推举下颌法)固定肘部,掌根压前额另一手食指及中指放在下颌部的颌骨体上,向上抬起下颌而使后仰(要求后仰到耳根与嘴角的连线与地面垂直)手指压到喉部扣1分头部后仰不到位扣1分打开呼吸道手法不正确扣1分考试时,在考评员示意停止前,考生必须连续完成5个心肺按压循环。
否则视为未完成考核程序3判断呼吸"一看二听三感觉"耳朵贴近口鼻眼睛注视胸部检查时间5→10秒漏一动作扣1分时间过长扣1分4人工吹气"没有呼吸,吹两口气"捏、放鼻子吹两口气气扣4分。
没有捏住(或松开)鼻子扣2分。
胸廓没有起伏或起伏过度扣2分。
3检查脉搏"检查脉搏"食指、中指在甲状软骨向下滑动至气管与颈部肌肉之间的凹沟处没有检查扣3分检查部位不准确扣1分8定位按压"没心跳,没呼吸,施行心肺复苏。
"按压"1,2,3,4,……30"定位手法:先一手的中指沿溺者的胸廓下部肋缘向上滑动摸到肋弓和剑突交点处的胸骨下切迹,食指并拢中指并垂直于躯干。
另一手掌根部沿胸骨下滑一直碰到食指,该手掌根部位紧贴胸骨下二分之一段的中点。
按压手法:一手掌根部置于选定的按压部位的胸骨上,使手指不触及胸壁和肋骨,另一手掌部放在该手掌上重叠,十指相互交叉。
定位不正确扣3分.按压与吹气比例不正确扣3分。
一次循环内每出现1次错误的按压扣1分:包括以下错误情况:A不是垂直用力向下,而是前后左右摆动。
B施救者按压时肘部弯曲C按压速度不自主地加快或减慢D手指压在胸壁上猛压F放松时抬手离开胸骨定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