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奖学金评定细则(2012版)
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16号)
资助字[2013]16号关于本学期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各学院:为使本学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优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一、评定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雪佛龙奖学金、斯伦贝谢奖学金、宏华奖学金、华油天然气奖学金、辽河油田奖学金、中原油田奖学金、东营大明奖学金、中国石油东方物探奖学金、百勤石油奖学金、杰瑞奖学金、勘探励志奖学金、神州方圆奖学金、宝石奖学金、宏生石油奖学金、新奥奖学金。
特别提示:中国石化英才奖学金评选文件和资金目前未到我校,经多次咨询,估计奖励指标和标准与往年相同,请相关学院做好预案。
二、评定原则(一)本学年内(2013年9月—2014年7月),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允许兼得;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
(二)全校统一考察上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本科生大一学年和本学年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各项奖学金,但可参评助学金。
(四)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组织申请奖学金的学生签订“爱心传递承诺书”,并鼓励、督促获奖学生于本学年内兑现承诺;对于去年签订承诺未履行的学生,本次评奖不予考虑。
三、各项奖学金基本情况(一)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1、奖励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年。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无重修科目,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5)对于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中任何一项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合工大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范文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工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所有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和定向、委培、MBA\MPA、在职研究生(列入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的延期毕业博士生除外)。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人,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第五条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参评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上一学年内课程无重考补考情况。
2、参评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2)科研能力显著;3)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突出。
第六条评分标准1、学习成绩按照评审年度课程均分计入综合总评分。
课程均分=学位课平均成绩×0.08+必修课平均成绩×0.022、学术研究1)学术论文2)科研成果3)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得分=学术论文得分+科研成果得分+科研创新得分4、总分总分=学习成绩得分+学术研究得分第七条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1、上一学年中有一门以上(含)课程需补考重考者;2、开题报告未能一次通过者;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奖学金评分细则
计科系11-12学担任职务(总分10分)一体两翼(总分10分)1.在国家级的竞赛中获一等奖(含。
一、参加文艺、体育赛事、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不得超过30分) 2.在省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3.在市级有关竞赛中获一等奖(含。
4.在院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1-12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总成绩=专业课成绩*50%+实践分*50%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高比例);2,学年无校、系处分;(如下情况不得参评:1,违反学院动学时少于30学时,09级未完成劳动学时;08,09级未完成创业学分;08级未经公司、学院同意,私自退出实可靠,并附有证明材料,如有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权平均分*50%道)获一等奖(含金奖)加13分,二等奖(含银奖)加10分,三等奖(含铜奖)加7分,优秀奖(含鼓励认可的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加10分,二等奖(含银奖)加7分,三等奖(含铜奖)加4分,优秀奖认可的有关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加7分,二等奖(含银奖)加5分,三等奖(含铜奖)加3分,优分。
局主办或认可的有关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加6分,二等奖(含银奖)加4分,三等奖(含铜奖)加奖)加1分。
有关部门)主办的竞赛中获一等奖(含金奖)加3分,二等奖(含银奖)加2分,三等奖(含铜奖)加1含金奖)加1.5分,二等奖(含银奖)加1分,三等奖(含铜奖)加0.5分加)。
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各加1分。
(不得超过7分)分,同学加2分;第二名班委加2分,同学加1分;第三名班委加1分,同学加0.5分.(不得超过6分)按照相应级别加分;织的活动请详见计科系活动加分明细表;参加学院和外系组织的其它活动——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奖(含金奖)加10分,二等奖(含银奖)加7分,三等奖(含铜奖)加4分,优秀奖(含鼓励奖)加2分学生干部。
学生会主席6分,副主席5分,干事4分 2.系级学生干部。
团总支7大学生组织主席、会长5分、班长、副班长、团支书4分,其他班干部3分。
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学生学习管理,调动学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二条学院学生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奖学金工作的领导与统筹安排,并对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学院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批。
第三条学院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院奖学金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常规业务的管理,主要负责:(一)组织各系开展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对系报送的学院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助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二)组织各系开展学院奖学金表彰,发放证书及奖励金。
第四条学院各系是学院奖学金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根据学院关于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组织各班级开展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并进行审核、汇总,向学院助奖学金办公室报批。
(二)开展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表彰,发放证书及奖励金。
第三章评定条件第五条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件(一)享受奖学金条件1.根据学生学期末理论课考试、实习课考试和操行成绩,决定奖学金等级。
2.各项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比例为:理论、实习成绩各占35%,操行成绩占30%;无实习班级,理论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无理论班级,实习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
3.按照上述比例确定每班学习成绩排列名次,30人以下(含30人)班级奖励前2名,30—50人(含50人)班级奖励前3名,50人以上班级奖励前4名(三等奖2名)。
4.综合班获奖学生人数按各专业实际人数比例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1.期末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或操行不合格者;2.试读生和受学院纪律处分未解除者;3.严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者。
(三)奖励金额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7、毕业班同学需出具导师签字的毕业班证明,方可按照要求,累计尚未用于获得任何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四、关于科研奖励的说明对获得科研奖励同学,须提供获奖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奖励必须是学院已规定的科学奖,即国家、省部市级奖、行业科技和论文奖,以及由行业学会组织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或论文奖励。
除此之外,其他的奖励须根据情况逐一认定。
几种特殊奖励加分如下:(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分会“陈学俊优秀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分算。
(2)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吴仲华优秀学生奖”,加50分。
(3)传热年会奖与陈学俊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计分。
(4)中国动力工程学会透平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能发电分会优秀论文奖按一篇EI论文分算。
五、其他说明1、重点实验室、985平台建设以及参与横向课题经历不在科研加分范畴之内。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国内学会系列年会或全国性会议论文”来计算,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的文章不在科研加分之列,对于翻译的资料,不算加分。
第七章研究生德育与综合能力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能动学院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形成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优秀表彰评选方案的有效补充,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二、评定内容能动学院研究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总分不超过100分,由思想品德基础评分和综合能力与素质加分构成。
以上两项内容评定细则分别如下:(篇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学《关于做好**-**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7号》文件精神和《**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关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1、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
3、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具体评审指标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2012-2013学年电气学院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电气学院2012-2013学年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及创优争先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研究,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现将电气学院2012-2013学年奖学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三天。
如对评定情况有不同意见者,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85258578联系人:杨晨优秀学生奖学金(471人)一、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24人)电气10-5 彭冰莹电气10-6 赵心颖电气10-4 周莎莎电气10-6 汤霏菲电气10-3 刘洁自动化10-1 向思电子10-2 陈锦霞电子11-2班邓志平自动11-2 石珏电气11-4 杨磊电气11-5 周琳电气11-5 刘楚怡张晴月电气11-6 田文超电气11-6 钟佳妤电子11-1班电气1208 赵津津电气1208 欧素妤自动1202 陈秋伊电子1201 罗波电气1202 蒋诗谣电气1201 祝新武电气1202 于宇电气1206 黎亚电气1207 陈威二、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82人)电气10-1 张金花电气10-1 吴伟明电气10-3 李新军电气10-3 胡佳琳电气10-4 陈乐电气10-5 文章电气10-5 白健电气10-5 张冰洁电气10-5 周后良电气10-6 康佳电气10-6 何佳娜电气10-6 何欢电气10-6 罗锋电气10-6 覃荣嵘电气10-6 张湘电气10-6 何静怡自动化10-1 汪灵廪自动化10-1 陈强自动化10-1 周洁自动化10-2 邓重英电子10-1 李蓓蕾电子10-1 虢齐电子10-2 李芳电子10-2 李分芳电气11-1 刘文电气11-1 鲍芃电气11-2 张垭琦电气11-2 王蒋静电气11-3 彭沙沙电气11-3 卢奕电气11-3 陈星宇电气11-3 蒲添歌电气11-3 汤晓电气11-3 方笑笑电气11-5 罗丹电气11-5 江海源电气11-5 杨笛电气11-5 刘思议电气11-5 谢李为电气11-6 朱娜娜电气11-7 肖麟祥电气11-7 马念佼电子11-1 曾瑶韵电子11-2 武龙电子11-2 王树千电子11-2 聂光明自动11-1 陈月娇自动11-1 熊梦鑫自动11-1 李敏自动11-2 何映林电气1206 赵树宏电气1208 吴照裕电气1208 王伟嘉电气1208 陈滢滢电气1208 苏祎世电气1208 白剑锋电气1208 张沛自动1202 罗琼华自动1202 李海涛自动1202 彭绍宝自动1202 刘加妮电子1202 徐阳洲电子1202 杨柳电子1202 邹宁电子1202 范宝方电气1207 黄武超电气1201 金港电气1204 肖策电气1201 施璐电气1202 李爽电气1204 谭欣电气1204 申舒涵电气1205 郑喜燕电气1201 吴静电气1202 唐松浩电气1203 陈源电气1202 肖智彬电气1206 邓捷电气1205 陈嘉玲电气1201 陈思涵电气1206 谢锦电气1202 曾晶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118人)电气10-1 万紫茜电气10-1 李晅电气10-1 余辛电气10-1 李印电气10-1 郑可电气10-2 李方青电气10-2 王蕊电气10-3 李梦影电气10-3 王兵电气10-3 尹一江电气10-4 朱国超电气10-4 余召训电气10-4 白梓秀电气10-4 李敬彦电气10-4 文雨知电气10-5 刘晔宁电气10-5 吴藓芳电气10-5 李胜电气10-5 杨文灿电气10-5 彭思源电气10-6 邓媛媛电气10-6 郁郁自动化10-1 刘红杏自动化10-1 李众自动化10-1 李庆慧自动化10-1 李梓嘉自动化10-2 李洁自动化10-2 闫明源电子10-1 张红霞电子10-1 吴美玉电子10-1 张彦清电子10-1 沈春阳电子10-2 项剑龙电子10-2 王娟电子10-2 贺娜自动11-2 曾林果电气11-1 黄睁电气11-1 刘海涛电气11-1 雷鸿粤电气11-1 周婧宁电气11-2 张鸿芬电气11-3 孙嘉赣电气11-3 王家明电气11-3 黄敏丽电气11-3 熊兰电气11-3 赵志军电气11-4 粟祎敏电气11-4 龙姗姗电气11-4 刘鹏电气11-5 魏璟男电气11-5 陈武电气11-5 潘龙彪电气11-5 佘晓阳电气11-6 魏飚男电气11-6 刘博文电气11-6 刘政电气11-6 张月娟电气11-7 魏丹电气11-7 李丹电气11-7 李彩玉电气11-7 汪浩然电子11-1 杨楠楠电子11-1 李芳梅电子11-1 欧阳纯子电子11-1 李娜电子11-2 乔磊电子11-2 何强自动11-1 肖雪自动11-1 杨和康自动11-2 蔡冰洁自动11-2 陈蓉妍自动11-2 陈林电气1208 何蕾电气1208 连攀杰电气1208 马霄霖电气1208 王淼电气1208 周翔电气1208 郝家玮电气1208 许弘毅电气1208 肖仁平电气1208 张墨阳自动1201 赵辉平自动1202 杨鑫自动1202 彭立华自动1202 刘鑫自动1202 黄文杰电子1201 钱进电子1202 向微风电子1201 丁勇电子1202 朱川电子1202 唐泉电子1202 张猛电子1202 王挺电气1207 尹卫阳电气1203 姜美遥电气1202 朱远帆电气1204 刘珍林电气1201 王云鹏电气1204 卢家麟电气1205 刘玉玲电气1205 李益钦电气1202 刘期方电气1206 孟汝婷电气1201 孟盼盼电气1206 白红娜电气1207 柳鑫电气1202 陈鑫电气1203 王敏臻电气1204 欧阳叶电气1207 时仲宏电气1204 王玉麟电气1206 陈剑锋电气1204 陈溢电气1205 袁玥电气1204 陈磊电气1203 高志斌电气1204 李勇电气1202 彭潇琪四、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247人)电气10-1 宋健电气10-1 芮可欣电气10-1 石宏开电气10-1 肖雕电气10-1 张靖伟电气10-1 牛嵩迪电气10-1 叶青电气10-1 王紫茉电气10-2 乔靖博电气10-2 王位精电气10-2 冯越琪电气10-2 马亚琦电气10-2 周春利电气10-2 吴昊霖电气10-2 钱佳慧电气10-3 李鑫电气10-3 樊孟婧电气10-3 刘良云电气10-3 刘筱伟电气10-3 向孙程电气10-3 王欧电气10-3 崔顺尧电气10-3 刘超电气10-3 封杰电气10-3 刘鹏电气10-3 杨珊珊电气10-3 胡作正电气10-3 陈婷电气10-3 朱昕电气10-4 王林峰电气10-4 陈姣电气10-4 陈颖电气10-4 陶文婷电气10-4 刘昊卿电气10-4 秦鑫电气10-4 袁睿智电气10-5 罗程电气10-5 张卫明电气10-5 杨佳欣电气10-5 卢罗奇电气10-5 杨菲电气10-6 文胡电气10-6 文耀华电气10-6 陈有才电气10-6 李志成电气10-6 万清科电气10-6 曾亮鹏自动化10-1 杨彩云自动化10-1 吴小凤自动化10-1 江新海自动化10-1 盖世祥自动化10-1 谌俊异自动化10-1 曾祥超自动化10-2 甘慧成自动化10-2 鲁佳乐自动化10-2 丁聪自动化10-2 王婧自动化10-2 王春华自动化10-2 陈辉自动化10-2 俞启学自动化10-2 唐明远电子10-1 易闻芳电子10-1 罗萍萍电子10-1 李迪电子10-1 林科冠电子10-1 何瑞清电子10-1 夏常钧电子10-1 蔡安电子10-2 黄曼婷电子10-2 王乐乐电子10-2 张盼盼电子10-2 胡震宇电子10-2 叶紫权电子10-2 邓勇夫自动11-2 李国昌电气11-1 刘婧芳电气11-1 曾杰电气11-1 肖潇电气11-1 张吉芳电气11-1 冯丽佳电气11-1 肖理祥电气11-1 段湘耀电气11-1 张晓丽电气11-1 李秉玺电气11-2 陈洁电气11-2 魏正澜电气11-2 罗芳电气11-2 莫莎莎电气11-2 戴琦电气11-2 胡振文电气11-3 何彦电气11-3 薛婷电气11-3 陈玮电气11-3 高峰电气11-3 李晨电气11-3 朱潇意电气11-3 陶明川电气11-3 王棽电气11-3 曾鹏骁电气11-4 王可心电气11-4 陈方雨电气11-4 梁卓玲电气11-4 陈欣旺电气11-4 蔡洁电气11-4 余敏琪电气11-4 杜飞达电气11-5 殷芷电气11-5 张晗电气11-5 陆海洋电气11-5 王君宜电气11-5 刘凌峰电气11-5 刘丰侨电气11-5 程杨电气11-5 周子洋电气11-5 陈丹丹电气11-5 韦江衡电气11-6 杨伊玲电气11-6 赵瑾电气11-6 吴佳明电气11-6 郑晶洁电气11-6 邓力电气11-6 林正阳电气11-7 赵玮电气11-7 李春凤电气11-7 戴其成电气11-7 谢新宇电气11-7 戴贵英电气11-7 黄待程电子11-1 马骏电子11-1 曾韬电子11-1 李琴电子11-1 周晶晶电子11-1 周柱君电子11-1 刘彦辰电子11-2 黎琦电子11-2 王佳林电子11-2 张连泽电子11-2 唐懋然电子11-2 邓俊生电子11-2 侯鑫自动11-1 王若旭自动11-1 欧阳训自动11-1 李青自动11-1 覃清杰自动11-1 任泽云自动11-1 王世声自动11-2 陈健超自动11-2 唐晓锟自动11-2 陈屹松自动11-2 郑丽自动11-2 赵栋自动11-2 张黎电气1201 谭广电气1208 曾子龙电气1208 邹璇电气1208 李自然电气1208 刘湘联电气1208 周立婉电气1208 汪胜鑫电气1208 刘炜电气1208 吴献祥电气1208 陈启洪电气1208 辜诚炜电气1208 任斌电气1208 杨俊琛电气1208 朱怀鑫电气1208 刘酉凡电气1208 倪永康电气1208 王柯涵电气1208 陈珊珊电气1208 岳守志自动1202 陈华兵自动1201 郭晓峰自动1201 黄继斌自动1202 王月超自动1201 陈仕龙自动1202 周赣粤自动1201 周明自动1201 唐攀自动1202 彭佳伟自动1202 陈丹明自动1201 孟展展电子1201 李新亮电子1202 贺健电子1201 龚海电子1201 刘正庭电子1201 黄一君电子1201 张艳军电子1201 蒋旭辉电子1201 朱明电子1201 彭玉彬电子1202 黄顺电子1202 向念自动1201 江剑波电子1201 黄健电子1201 刘东电气1204 罗旷电气1207 夏昌彪电气1204 刘彦辰电气1201 张鹏飞电气1207 江首科电气1202 许泽兴电气1201 李若寒电气1202 何璐电气1207 彭思源电气1201 钟蔚然电气1206 廖铁军电气1207 赵文鑫电气1202 何发达电气1203 刘园电气1206 张乾电气1207 毛云龙电气1204 杨轶电气1203秦佳倩电气1204 段稳朝电气1204 肖由佳电气120电气1207 庞德文电气1203 谢珂欣电气1206 康梦琳电气1206 戴尚电气1204 冯耀国电气1207 张泽彬电气1203 张明明电气1205 罗恺凯电气1202 王倩盼电气1202 王集慧电气1201 高迦伦电气1201 黄毓麒电气1203 孔亚菲电气1204 廖瑞丰电气1201 张雪电气1207 刘东电气1201 万元贵电气1206 池里荷电气1201 张伟电气1205 周纯波电气1205 杨喻涵电气1203 杨嘉敏电气1201 李晓路电气1207 郑伍电气1205 刘向魁电气1204 唐佳楠电气1206 李王引电气1207 吴权立电气1206 彭策电气1203 全建中电气1206 徐宋达单项奖学金一、管理人才奖( 11人)电气10-1 马亚琦自动化10-2 闫明源自动化10-2 鲁佳乐电气11-3 黄敏丽电气11-3 陈玮电气11-5 程杨自动11-2 张若虹电气1205 陈仕龙电气1203 高志斌电气1206 孟汝婷电气1204 王玉麟其他项目的单项奖学金学院均只能推荐,按照学校的评选结果认定:学习科技竞赛奖:22电子1002 叶紫权、电子1002 胡震宇、自动化1002 李洁、自动化1001 李众电气1003 王欧、电气1003 李新军、电气1001 周佳铭、电气1001 郑可、电气1003 刘筱伟、电气1003 王兵、电气1103 彭沙沙、电气1101 任泽云、电气1104 粟伟敏、电气1103 蒲天歌、电气1105刘楚怡、电气1206 陈剑锋自动化1201 王耀武、电气1208 张沛、电气1201 刘煜鸿、电子1201 黄健电气1203 谢珂欣、电气1201 蒋诗谣文艺活动优秀奖:8电气1103 王兴铸、电气1205 李文东、电气1206 陈剑锋、自动化1201 周明电气12级卓越班马霖霖、电气1207 刘煜鸿、电气1207 张泽彬、自动化1202 彭绍宝体育竞技奖:9电气1103 王宇驰、电气1102 丁宇翔、自动化1202 应雅琦、电气1204 欧阳叶电气1203 程志强、电气1203 梅恒睿、电气1203 叶占超、电气1208 何蕾、社会实践奖:5电气1103 王家明、电气1105 陈武、电气1103 朱善令、自动化1202 王月超电气1203 王敏臻精神文明奖:1自动化1202 刘鑫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2013年10月23日。
(2012版)奖学金评定细则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
甲类加分(上限30分)
乙类加分(上限20分)
特殊奖励汇总
得分
得分
得分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10
研究生会干部+10(校级、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副部长+5
院校奖励+5
优秀团干+5、优秀团员、优秀学风建设标兵+3
甲类加分
校级比赛加分
乙类加分
班长、党支书、团支书+10
研究生会理事+3
大型活动加分
获得奖励的(等级类)
追加加分
没有奖励等级的(非等级类)
社会活动奖励
献血+2
班级、支委等其他干部+6
社会实践(仅限校内助管、助教、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3
校内外论坛类活动+2
总分
其它社会公益类活动+1
其他
表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的校级比赛加分明细
表3.大型活动项目加分明细
名次
主力队员
替补队员
项目
具体名次加分
冠军
7分
5分
单人项目
第一+7,第二+6,第三+5,第四+4,第五+3,第六6分
4分
团体项目
第一+5,第二+4,第三+3,第四+2,第五—第八+1,上场但未获名次+0.5
季军
5分
3分
冬季越野
第1名—第5名+5,第6名—第10名+4,第11名—第15名+3,
第16名—第20名+1,上场但未获名次+1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武大计学字〔2015〕4号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激励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要求,结合《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计算机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奖励标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四条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五)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6%,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也必须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6%,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则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提出申请,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该类学生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第五条评定组织学院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3名)、班主任代表(3名)、各年级学生代表(3名)为成员的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各年级成立国家奖学金年级评审小组,由学生干部(3名)、党支部书记(1名)、普通学生代表(3名)组成。
奖学金评审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政策,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总名额以及各年级、各专业人数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若专业人数等于或小于60人的分配1个名额。
其中弘毅学堂计算机班、卓越工程师计算机班各视同为一个专业。
北航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12级)_发布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针对2012级硕士研究生)本评审办法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改革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决定(试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原则意见(试行)》为指导,结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实际特点而制定。
一、评审对象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每年7月1日在册的上一年入学的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工程硕士,硕博连读、委托培养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评审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
三、评审等级学术型硕士评审等级比例情况四、评审细则(一)、申报办法1、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会在学院网页发布“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的相关通知,请研究生同学们即时关注。
2、申报者可从奖学金评选通知附件中下载《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申请表》(附件),并如实填写。
具体填写要求:(1)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方便联系的通讯方式。
(2) 申请奖学金类别暂不填写。
(3) 发表论文情况及科研成果情况请参照规范格式如实填写,并论文及科研成果、录用通知等复印件。
规范格式例如下:a、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级别(级别划分及成果当量见评审细则)b、在读期间科研工作成绩(4) 上述信息填写完毕后,请申报者在本人签字处签名。
导师意见栏由导师填写评选意见并签名,代签必须注明。
3、申报人需在6月24日(星期一)18:00之前(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SY1202XXX_姓名)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论文及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只提交一份。
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按照未获奖学金情况处理。
4、申报截止一周内,辅导员将本年级研究生申报的《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研究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办法奖学金评定采用学院本年级专业排名,按照从前到后优先获得的原则进行。
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思路
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思路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思路一、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现状1、各项学生评优评奖规章制度健全。
包括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南京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南京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南京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南京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方案细则。
2、评定时间固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3、主要工作内容及步骤(1)、打印分发各班级成绩单。
(2)、召集班长开会,讲解评定办法,并布置评定任务,通知班主任(班长通知本班班主任)。
(3)、各班上交本班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纸质(要求班主任签字确认)及电子材料,辅导员检查汇总。
(4)、将整个院系汇总检查好的测评及评奖评优资料打印,分管领导签字,院系盖章,上交学工处并发送电子版。
(5)、将院系测评及评奖评优资料导入奥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备学工处核查。
(6)、学工处发布核查结果后,复查并更正结果,将更正后的纸质(分管领导签字并院系盖章)和电子资料上交学工处。
(7)、领取空白奖学金证书填写三等单项奖学金证书,并加盖学校印章,分发给学生。
(特一、二等奖学金证书等校级证书学工处通知领取分发)。
(8)、分发三等单项奖学金。
(特一、二等奖学金由学校直接打入学生工行卡,三好、优干等奖金等学工处通知领取发放)。
二、存在问题1、没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比例进行评奖评优,容易浮现测算错误,导致上报的评优结果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者获奖学生超出比例。
2、没有按照要求和规定的格式做测评及评奖评优表格,给后面的数据汇总和导入奥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造成很大麻烦。
3、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交测评结果,导致难以按时完成测评工作。
4、测评结束没有向班级同学发布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结果。
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9月修订),并结合我学部学生教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参评学生必须是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部注册学生,且在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报评选奖学金评定。
1.本学年受党、团及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任一纪律处分者;2.本学年必修课课程结业考试不及格;3.本学年有违纪现象(打架、考试违规等)出现但未上报学院受处分者;4.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5.休学期限未到者;6.参加奖学金评定的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生成绩、创新能力、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第二章评选办法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学生上一学年的素质进行综合测评后,按同年级同专业评定,获一、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别占总人数的3%、6%、9%(其它奖顶的评定参阅《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最后获得奖学金的名单。
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F)是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F1、基本素质总评得分F2、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得分F3的加权之和,其计算公式为:F=F1×65%+F2×20%+F3×15%第一条课程学习成绩总评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F1=(第一学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第二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2。
(平均学分绩=∑每科学习成绩×每科学分/∑总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只计算必修课成绩,选修课和辅修课成绩不参与评定计算。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模板】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一、奖励对象和评审工作的组织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在学校规定正常学制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受理申诉等工作。
评审工作采取公开答辩形式,实行差额评选。
二、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方法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研究生院确定,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评定,学校进行审核。
2、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综合考虑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相同的条件下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1)学习成绩主要依据第一学年课程成绩确定:所有原始成绩用标准化方法进行处理,对每人全部课程的标准成绩(由研究生院提供)乘以该课程的学分数求和,再除以每人全部课程的总学分数。
(2)科研业绩的评定方法如下:①学生入学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学学科相关的论文(论文必须以“南京理工大学”名义发表,含录用):国际刊物50分/篇、核心期刊 30分/篇、一般期刊15分/篇、国际会议20分/篇、全国性会议10分/篇。
一般期刊、国际会议、全国性会议最多按两篇计总分。
②入学以来为主(前5名)获专利授权:发明专利60分/项(排名第1/60分,第2/40分,第3/20分,第4/10分,第5/5分),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30分/项(排名第1/30分,第2/15分,第3/10分,第4/5分,第5/5分)。
完成专利申请减半。
③入学以来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有含姓名的证书):国家级特等、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省部级特等、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同类竞赛不重复计算。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三篇)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11级法学1班为激励本科及高职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以及体现国家对这些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依据《____关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____》(国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公正、公平、公开,并规范班级行为,增强班级凝聚力。
同时,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全班同学积极进取,争优创新,为班级荣誉不懈努力。
细则如下:1. 早操及晚自习迟到、请假累计达到____次者,综合测评扣____分;2. 未经许可的早退、旷课,每节扣____分;3. 无故缺席学校、院系重要活动,每次扣____分;4. 期末考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具备评定资格;5. 违反学校规定,如夜不归宿、斗殴、酗酒等,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者,取消评定资格;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已获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奖助学金评定;7. 其他奖励加分事项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8.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班班委所有。
附:11级法学1班班规鉴于大学期间的自由、民主和开放性,我们应增强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班规:一、基本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青海民族大学学生手册》;2. 准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3. 积极帮助同学,关心困难同学;4. 遵守作息时间,不晚归,不外宿;5. 参与班级活动,支持班级工作;6.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7. 穿着整洁,举止得体;8. 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____%作为班费;9. 班费支出____元以上需____名班委签字生效。
中科院自动化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科院自动化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中科院自动化所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科院自动化所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竞争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设一、二、三等奖。
每年确定奖助学金总数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10%。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是中科院自动化所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主要内容。
任何损害奖助学金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行为都是严重违反中科院自动化所学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
第二章奖助学金的范围第五条研究生奖助学金设为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一等奖:发放总数为研究生总数的30%,每人发放金额为8000元。
第七条二等奖:发放总数为研究生总数的40%,每人发放金额为5000元。
第八条三等奖:发放总数为研究生总数的30%,每人发放金额为3000元。
第三章奖助学金的评选标准第九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主要考察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按照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学业成绩、发表论文和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根据评定结果,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确定,经所学术委员会审议,中科院自动化所常务委员会审批后,确定发放名单。
第四章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程序第十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程序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
第十三条初评: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初评确定候选名单不超过奖助学金总数的1.5倍。
第十四条复评:在初评名单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和获奖情况进行复评,确定最终候选名单。
第十五条终评: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的奖助学金发放名单。
第五章奖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第十六条奖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由中科院自动化所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每年一次统一发放的原则,直接发放到获奖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第一篇: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姓名基本情况基层单位学习阶段□硕士□博士学号专业攻读学位入学时间导师学制导师推荐意见导师签名:年月日第一篇: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1. 评定范围自动化工程学院所有在册全日制自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四年级博士研究生。
2. 基本条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奖励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生而设立。
参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等任何处分。
4.已获得专项奖学金学生不再获得此奖学金。
5.导师同意参评。
3. 评选办法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并公布评奖细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3.1 博士研究生评选: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是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学术论文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和汇款凭据为依据。
2、发明专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包括已经获得申请号的学生发明人。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追求学术,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首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以博士阶段科研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以增量科研成果参评。
3.2 硕士研究生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优先考虑:1、研二年级已申请硕博连读学生。
2、研二、研三年级有意愿毕业后以自筹身份继续攻读自动化工程学院博士学位。
3、研二、三年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方面极其优秀者。
3.3 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流程:1、属于 3.2 第 2 种情况的硕士研究生由本人向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推荐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表》纸质档,《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并提交至学院,并且在奖学金小组评审进行时,到现场陈述推荐学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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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2年版讨论稿)一、评定范围
我院所有在册全日制自筹二年级研究生、三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种类、方式
评选种类:学业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
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成电杰出学生)
研究生先进集体奖(优秀研分会/特色研分会、优秀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方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交研究生院审核。
三、申报材料
学业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证明材料(纸质档复印件);
单项奖学金—根据不同奖项提交不同材料;
研究生先进集体奖—根据不同奖项提交不同材料。
四、学业奖学金评比细则
(一)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评定资格:
1、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以网上提交的培养方案为准。
学术型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24个学分,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公共基础课必修,基础课必需选修一门;应用型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24个学分,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5个学分,公共基础课必修,基础课必需选修一门。
2、必须参加至少10次自动化学院学术活动(以盖章的《学术活动登记表为准》)和20次自动化学院研分会活动(以盖章的《研分会活动登记表为准》)。
3、在研一上期开题,进入教研室科研的学生,按照“三年级硕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划分名额给导师,由导师评定。
评定方法:
二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绩由相对学分积总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得出。
达到评定资格的同学,按照奖学金总分排名评定奖学金等级。
1、相对学分积总分S 的计算方法为:
其中:1
)为某门学位课的实得分;
2)k 为该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及格总门数; 3
)为某门学位课的学分; 4
)
为某门学位课程的平均分:学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分以学院参与该课程考试
的成绩总分为单位;非学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分以学院参与该课程考试的成绩总分为单位(若该课程授课老师不唯一且考试试卷不同,则按不同试卷分开计算)。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科技创新测评
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科技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多个赛事获奖评分可累加。
同一赛事只记入最高分值奖项(例如某同学在虚拟仪器大赛中获得省市级一等和国家级三等,只记入最高分值,即省市级一等评分值)。
以下是个人参赛获奖的评分值,团队参赛获奖的个人对应分值减半。
【分值表】
2)课外文化素质测评
参加院级(研分会、学院)、校级(校团委、校研会等)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体类竞赛获奖,凭获奖证书或文件可获得相应评分。
多个赛事获奖评分可累加。
同一赛事只记入最高分值奖项。
以下是个人参赛获奖的评分值,团队参赛获奖的个人对应分值减半。
【分值表】
3)优秀团队加分
研究生会参加本年度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优秀研分会评选大会获得“优秀研分会”或“特色研分会”称号,全体研分会成员加2分。
党支部获得本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党支部”称号,该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以入学时提交入党申请书为准)加1分,该支部党支部和班长加1.5分。
(二)三年级硕士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评定资格:
研二必须参加至少10次自动化学院学术活动(以盖章的《学术活动登记表为准》)和10次自动化学院研分会活动(以盖章的《研分会活动登记表为准》)
评定方法:
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主要以研二学年科研为主。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导师的招生
人数和前一年的科研给各个导师分配名额,具体评奖等级由导师根据同学的科研情况评出。
如有特殊情况以导师评定的等级为标准。
导师在评定时可参考如下奖励细则:
五、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评定资格:
1、“校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在评选学年内应是学院研究生会干部或成员、班委、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院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得者在评选学年内应是学院研究生会干部或成员、班委、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院研究生科助管或班导生。
2、工作积极,服务意识强,富有开创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和学生工作的关系,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
4、政治思想过硬,在日常学习生活和科研工作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评定方法:
校优秀学生干部奖由研究生院给出名额,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
院优秀学生干部奖由学院给出名额,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
(二)成电杰出学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电子科技大学“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为电子科技大学授予研究生个人的年度最高荣誉。
学校每年奖励在各方面表现最突出的研究生,并授予“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二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良好;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以上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3、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等任何处分。
第三条申请者还应具有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追求学术,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术成绩突出;
2、在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在所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文艺、体育等各类高水平竞赛或集体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带来良好的社会影响。
第四条获得者将被学校授予“成电杰出学生(研究生)”称号。
第五条评定时间:在每年11月份进行评定。
六、研究生先进集体奖
(一)优秀研分会/特色研分会评选
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优大会拟定于每年5月或6月举行,拟设定奖项为1个最佳研分会,4个优秀研分会,2个特色研分会,1个最佳进步研分会。
(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评选
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党支部评选拟定于每年6月举行,拟设定奖项为一等、二等、
三等。
非毕业班党支部必须参加。
由研工部对“先进研究生党支部”创建手册进行审核后评出。
1、10月(申报阶段)
(1)下发创建通知,各党支部根据创建“先进研究生党支部”的条件,结合本党支部的情况,向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领取《创建手册》填写
(2)各党支部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党总支审批,由学院党总支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研究生管理处。
2、11月——次年6月(创建阶段)
(1)开展创建活动的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并认真,如实填写《创建手册》;
(2)学院党总支按月检查各支部《创建手册》填写情况;
(3)学院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各其创建工作,并组织个支部间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4)研究生院对各党支部创建工作进行抽查。
3、次年6月(考核阶段)
各学院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党支部进行自查,根据创建材料和答辩评选出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并上报至研究生院对其进行审核。
4、次年9月(表彰和展示阶段)
党委组织部,学工部,研究生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先进研究生党支部风采展示”活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1、评奖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者;
3、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4周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违反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者;
6、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
7、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8、参加学术活动和研分会活动次数不够者;
9、研一学年修改培养方案者;
10、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八、本细则由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执行和解释。
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科科长、教学秘书、辅导员、各班班委组成,评定方法将挂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评定结果将在研究生科公示栏进行公示。
自动化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