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
2024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建设计划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城市的绿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中国的一座经济发达、生活优美的城市,杭州市一直以其独特的风景和环境而闻名。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杭州市政府制定了2024年城区绿化建设计划。
一、总体规划据统计,杭州市目前的总绿化覆盖率为50%,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25%,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
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绿化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因此,杭州市政府决定在2024年加大城区绿化建设的力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重点项目1.建设新的城市绿道和休闲公园。
根据城市规划,杭州市将新建10条城市绿道,连接各大主要公园和景点,方便市民出行和休闲。
同时,城市将新建5座大型休闲公园,提供更多的休闲活动空间,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
2.提升老旧小区和街道的绿化水平。
针对老旧小区和街道绿地不足的问题,杭州市将加大对这些地方的绿化改造力度,引入更多的绿色植被和景观设施,增强绿化效果,改善周边环境。
3.加强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工作。
作为城市的主要交通动脉和人流聚集地,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工作至关重要。
杭州市将加大对城市街道和广场的绿化投入,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4.保护和修复城市的生态环境。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绿地和湿地面临破坏和污染的威胁。
杭州市将加大对这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恢复其原始状态,保障城市的生态平衡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5.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和徒步出行。
绿色交通和徒步出行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和减少污染的有效途径。
杭州市将加强城市绿色交通建设,推广共享单车和电动汽车,鼓励市民多步行出行,减少机动车的使用。
三、实施方案为确保2024年城区绿化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杭州市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
确定各项绿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范围和实施时间,确保按计划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26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2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杭建办议〔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26号建议的答复杭建办议〔2019〕41号叶彬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解决丁兰新城东单元停车难的建议》(江26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江干区政府、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局会办,现答复如下:随着丁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住人口的逐渐增多,区域内“人、车、路”等交通要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丁桥区域小区建成时间早、规划建筑密度高、停车位配比低等历史原因,造成丁兰东单元区域部分小区停车位存在较大缺口,客观上造成了区域停车难问题。
2019年4月22日,我委在前期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又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共同研究。
会议认为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需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多措并举、对症施策,强化区域动静态交通综合管理。
一、关于在各小区周边非主干道上实施晚间错时停车的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丁兰区域的交通问题,于2018年4月成立了区域交通治理工作专班,全面治理丁兰区域道路秩序。
通过阶段整治,丁兰区域车辆违停、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货运车辆闯禁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交通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
同时,根据全省城市交通治堵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交警部门按照“退路还库、逐步清退、干道不设”的原则,不断优化路内泊位设置,最大限度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经专题会议研究,丁兰东单元缓解停车难应以区域内部挖潜、完善公共出行、加强序化管理为主要抓手,设置夜间时段性路内车位仅作为补充手段。
路内泊位设置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充分论证,由江干区停车办会同属地街道对区域市政道路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摸分析,提出部分道路试点设置车位的实施和管理方案,并由公安交警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完善后实施。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工读学校生活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复函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工读学校生活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06•【字号】杭发改投资〔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工读学校生活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复函杭发改投资〔2015〕11号杭州市教育局:你局《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要求对杭州市工读学校生活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杭教计〔2014〕22号,中心项目编码:B-C62201279578)文悉。
我委已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调整。
经研究,原则同意杭州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建设地点位于余杭区闲林镇闲林东路现杭州市工读学校内,东侧为已建高中教育综合楼,用地在选址范围内解决。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工读学校。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一幢生活综合楼和连廊,总建筑面积3126.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5.62平方米(含连廊面积),半地下架空层建筑面积720.56平方米。
用地面积15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用地选址范围内测算)1、容积率2.0;2、建筑密度46.01%;3、绿地率32.3%;4、建筑高度16.1米;5、交通组织按学校原已建基地出入口及内部道路组织交通,不涉及新增基地出入口。
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利用原项目内已有泊位停放。
五、总平面设计1、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应在实测的地形图上正确反映地块及周边50米范围内地形、道路、河道、绿化带、已建和已批待建构(建)筑物,正确表示征地、用地、道路红线、建控线、地下室范围线、围墙线,标明场地坐标和标高、出入口宽度及内部道路宽度。
2、进一步核实经济技术指标,总图应正确表示周边建筑的位置及与拟建建筑的间距,建筑及地下室退界应清晰标注,退让道路、用地等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版)。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第五条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14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1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14号建议的答复李晨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杭州设置区域性医疗健康城的建议》,由我委主办,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
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我国大健康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尤其是后疫情时期健康管理、健康养生迎来爆发式增长,培育这些新兴业态对于促进杭州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性医疗健康城的打造符合国际趋势,新加坡、阿联酋、美国、迪拜等地已经有较为成功的经验,杭州医疗健康领域具有较好基础,具备打造高端医疗健康城的条件。
您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工作推进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市级层面在健康产业布局方面主要工作大健康产业涵盖医疗、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等多领域,市发改、经信、卫健委、医保局等多部门共同支持产业发展。
1.制定相关规划,引导医疗卫生设施合理布局。
市发改、卫健等部门从规划上加强对医疗设施的布局引导。
《杭州市健康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全市形成“一核、两带”空间布局,并提出主城区不同区块的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建议。
2019年市卫健委会同原市规划局,完成了对《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的修编工作。
规划提出建立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体系,内控外增优化医院布局,结合国际社区、交通枢纽、高校园区等要素,在现有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性交通便利、国际活动丰富、产业重点发展和人口快速集聚的区域适当新增高品质、国际化医院。
鼓励依托三级医院、国际医院等高端医院集聚医疗机构形成医疗健康城。
2.培育健康产业平台,形成特色亮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杭政储出杭政储出[[[[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号地块商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6]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单位:杭州新城松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号
编制日期2017年1月
目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
3 环境质量状况 (14)
4 评价适用标准 (17)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1)
7 环境影响分析 (32)
8 公众参与 (52)
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5)
10 结论与建议 (57)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 环境质量状况
4 评价适用标准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7 环境影响分析。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40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4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40号建议的答复张海明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西40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交通拥堵与停车难问题,以“不欠新账、逐步偿还老账”为思路,围绕中心城区、大型公建设施、公交换乘,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土地供应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产业化发展。
早在2009年,我市就成立了杭州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制定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对住宅、办公楼、商业等配建停车位,以及公园、学校操场等地下停车库建设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停车泊位建设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内为补充”为指导思想,通过提高相关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值,力求新建城市建筑不欠新帐,目前相关指标处于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经过多年的努力,截止2019年底六城区备案停车泊位总数约90.3万个,其中,2011-2019年六城区共新增路外停车位约51.2万个(含公共泊位6.2万个),停车泊位与车辆保有量之比较2010年有显著的提高,停车位缺口逐步收窄,局部区域停车条件得到改善。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我们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停车场建设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关于“灵活合理规划管理停车场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多次对停车专项规划进行编修和完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先后牵头编制了《杭州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1年)、《杭州主城区公共立体停车库及地下停车库选址规划》(2012年)、《杭州市八城区骨干停车场(库)选址规划》(2013年)、《2014-2016年主城区利用储备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选址方案》(2014年)。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关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彭埠单元R22―15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复函【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发改投资[2015]64号【发布部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发布日期】2015.02.16【实施日期】2015.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彭埠单元R22-15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复函(杭发改投资〔2015〕64号)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你部《关于要求对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彭埠单元R22-15地块幼儿园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二合一”设计进行联合审查并批复的函》(杭铁东指函〔2014〕87号,中心项目编码:B-R022********)文悉。
我委会同市建委、市规划局已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进行了调整、修改。
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同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地区彭埠单元R22-15地块,东至规划绿地,南至明月桥路,西、北至规划住宅用地。
二、建设单位杭州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2班幼儿园(附建4个托班),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园舍用房、室外活动场所和园内绿化等,总建筑面积448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9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5.4平方米,总用地面积374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容积率不大于1.14;2、建筑密度不大于25%;3、绿地率不小于35%;4、建筑高度15米;5、交通组织、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按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建筑工程交通组织专篇审查意见书(杭公交(专)审2014(字)第121号)及附图设置。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杭教提〔2020〕62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0号提案的答复杭教提〔2020〕62号王曜君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开发与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实施场馆学习的政策建议》(第400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杭州市以“美好教育”为奋斗目标,以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奋力书写教育新篇章。
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方面,积极探索多方育人途径。
一、立足杭州实际,全面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研学是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
我们联合市文广旅游局等8部门在2019年3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研学旅行,计划每年创建10所示范学校、10个示范基地(营地),推出10个优秀研学服务机构(旅行社)、10位优秀研学导师、50个优秀研学案例、100个优秀研学成果;到2021年,推出20条市级精品线路、30门市级研学旅行活动课程、30个市级示范基地(营地)、30所市级示范学校。
二、挖掘整合资源,发挥第二课堂育人作用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是杭州打造的由党委政府主导、财政经费补助、场馆资源整合、学生免费参加的校外德育阵地建设“杭州模式”,已历十年。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馆一课程”项目建设和星级场馆认定机制,进一步丰富校外教育资源。
截至2019年底,市级“第二课堂”数量达到104家,基本实现“一馆一课程”。
2018年,按照《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基地星级评定细则》要求,命名第二课堂活动五星级基地17家,四星级基地40家,三星级基地48家,进一步推进全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工作再上新台阶。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18•【字号】杭建办提〔2019〕46号•【施行日期】2019.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杭建办提〔2019〕46号洪明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回迁安置房外墙砖大面积经常性脱落的建议》(第380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市住保房管会办,现答复如下:您在提案中反映彭埠街道的多个回迁安置房小区存在质量问题,尤其以外墙砖脱落和渗漏问题为最,群众反映强烈,并重点提到了新和嘉苑小区。
对此我委高度重视,3月15日,我委召集江干区建设局、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城东新城公司根据提案建议,积极行动,查明新和嘉苑小区的质量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新和嘉苑小区原名为杭州铁路东站枢纽核心区二号港以东新塘路以北地块农转居公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7738.9平方米,共18幢高层住宅组成,工程分两个标段进行施工,一标段于2011年8月31日竣工验收,二标段于2011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于2012年12月份交付使用。
2015年11月该小区物业反应有外墙面砖脱落现象,2016年、2017年物业反应外墙面砖脱落现象发生渐为频繁,2018年1、2月因受极端寒冷天气影响,脱落现象发生最为密集。
从2015年11月接到物业反应的外墙面砖脱落现象后,城东新城公司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加强,考虑居民安全,2016年8月在每个单元主入口处搭设钢管脚手架防护棚,2017年年底在每个单元主入口处搭设了耐力板雨棚,2018年3月敲除了开始有明显脱落迹象的外墙面砖,并在脱落现象严重的1#楼、18#楼底部周边搭设了整体式脚手架防护棚。
2018年4月城东新城公司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对该小区1、2、7、9、13、18幢外墙面砖进行了抽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一标段施工区域的7、9、13幢基本合格(13幢屋顶西面有部分空鼓区域),二标段的1、2、18幢不合格。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3•【字号】杭政办函〔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3日杭州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为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助推乡村振兴、拥江发展和大花园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拥江发展战略,立足区域森林资源优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全域景区化建设为重点,建拥江多彩森林廊道,兴乡村富民高效林业,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系统,为建设美丽中国样本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7%以上,森林蓄积量7367万立方米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22%以上,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经济共赢。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功能,将生态建设与生产经营、景观提升与美丽经济相结合,以生态促经济,以经济强生态,在共赢中实现生态立业、兴林富民。
(二)坚持城市乡村互动。
积极建立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社会参与的国土绿化美化机制,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切实增进城乡居民的生态福祉。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6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6地块
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7.21
•【字号】杭发改投资[2011]496号
•【施行日期】2011.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6地块小区绿地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496号)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城投[2011〕116号(中心项目编码:B-000201163406)文悉。
经研究,现将长睦单元R24-06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睦单元R24-06地块小区绿地。
二、建设单位:杭州市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园路及场地、照明、休闲凳椅及果皮箱等。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位于江干区长睦单元R24-06地块小区绿地地块内,用地面积0.37公顷(以实测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859万元,所需资金由杭州市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自筹解决。
该项目代码为:110311590398。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23号建议的主办答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23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23号建议的主办答复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建议》(下23号)提案收悉。
作为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委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住保房管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未来社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创造性工程,作为浙江省打造“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新名片”,首次写入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
3月下旬,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省发改委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省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我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认真开展未来社区试点推进各项工作。
一、当前我市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情况1.好中选优推荐省长联系点。
在省发改委的部署和指导下,自今年2月底,我市就开始启动未来社区省长联系点申报工作,全市10个区共申报试点项目25个。
我委多次陪同省发改委领导赴试点项目现场踏勘,并召集省、市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结合方案成熟度、建设时序等因素,推荐了10个项目上报。
经省发改委审定后,目前4个项目入围省领导备选联系点。
2.精心组织开展全市大讨论。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委分别于3月7日、4月4日组织召开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研讨会;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积极响应,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大讨论活动。
全市上下围绕未来社区“建设内涵、实施路径、试点申报”等内容,掀起一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民参与的“头脑风暴”,为我市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局营造了良好氛围。
3.积极开展省级试点申报。
根据省发改委申报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通知要求,我委第一时间、广泛动员各区县(市)积极申报省级试点。
783-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Hangzhou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国环评证乙字第2004号二O一二年二月目录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1.1项目由来 (3)1.2地理位置 (3)1.3工程概况 (3)2. 区域环境概况 (4)2.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2.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2.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4)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5)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4. 污染防治措施 (7)5.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9)6. 环评总结论 (10)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杭发改投资[2012]58号、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8号],同意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实施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
本项目为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属于公建项目。
项目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南北两侧与规划居住区相邻,占地总面积为99487 m2。
工程内容为街头绿化、园路及场地、游憩设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受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我院在接受委托之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2地理位置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工程设计范围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由东向西依次与余杭界、天丰路、天都路、东风港、长睦路相交。
1.3工程概况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工程设计范围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占地总面积为99487 m2,地块由东向西依次与余杭界、天丰路、天都路、东风港、长睦路相交。
划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临丁路南侧绿地和临丁路北侧绿地,其中南侧三段从东至西长度各为420m、380m、345m,总长度为1145m,绿地占用面积56155m2;北侧三段从东至西长度各为155m、385m、350m,总长度为890m,绿地占用面积43332m2。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
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发改投资[2011]499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21
【实施日期】2011.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499号)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城投[2011〕113号(中心项目编码:B-000201163296)文悉。
经研究,现将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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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城区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6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城区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城区立体绿化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改善生态环境,拓展绿色空间,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立体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地段后偏远地方”的原则,突出“见效快、好操作、看得见、能持久”的要求,结合“三改一拆”、“屋顶整治”和“四边三化”等工作,通过实施强制性、鼓励性政策措施,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杭州城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范围,下同)新增屋顶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城区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河道的水体岸线利用护坡、岸边绿地等种植垂挂型、蔓生型植物和水生植物,通过不断丰富绿化方式和手段,形成“桥柱挂绿、屋顶铺绿、墙面覆绿、窗台布绿”的多样化立体绿化发展格局。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体绿化的建设标准、施工品质和社会认知程度,使立体绿化成为绿化美化的常态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二)安全第一、因地制宜。
坚持安全第一,对既有建筑物实施屋顶绿化,确保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安全;从实际出发,根据屋顶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选择花园式、组合式或地被式屋顶绿化类型。
(三)抓好重点、示范联动。
各区要切实抓好立体绿化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立体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使我市中心城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25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2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下25号建议的答复xxx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市推进未来社区高质量建设的建议》(下25号)收悉。
感谢您对我市未来社区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您对未来社区建设的背景、我市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到位,提出的四条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推动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我市高标准高质量落地具有积极意义。
我委高度重视,经会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委、财政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技局,有关意见答复如下:一、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情况1、积极推进试点。
截至目前,全市首批7个试点正有序推进中,其中,上城始版桥社区原汽车南站地块安置房、娃哈哈人才房和周边道路配套已开工建设,出让地块已于6月16日摘牌;江干采荷荷花塘社区启动区块常青安置房已开工建设,其余地块正开展控规调整或审批;萧山亚运社区主体结构全面施工中;萧山瓜沥七彩社区一期已建成投运,二期控规调整已批复,B区块土地已于7月10日挂牌待摘牌;拱墅瓜山社区一期7个组团已投入试运营,累计入住2500人;钱塘新区云帆社区土地已于6月29日摘牌,目前已开展试桩;西湖之江社区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控规调整方案拟提交市规资局审批,邻里中心地块已于6月30日先行开工。
同时,积极申报省未来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向省发改委申报了拱墅、萧山、余杭、富阳、建德等地的7个项目,其中,余杭鼎湖社区(全拆重建类)、富阳杭黄社区(全拆重建类)、萧山万向社区(规划新建类)、城西科创大走廊(全域类)等4个项目已入围初选名单,目前正在公示。
2、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4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杭建办议〔2019〕4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4号建议的答复杭建办议〔2019〕47号郭伟华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下工程进度款支付计量的建议》(下4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自2014年8月,住建部批准我省为全国首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以来,我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通过试点项目示范引领,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和企业,带动工程总承包工作由点到面、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工程总承包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目前,社会各界认识还不统一,工程各方的主体思维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设计施工融合不够、结算原则和设计优化费用节约激励机制还不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越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您针对当前工程总承包发展现状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加快我市工程总承包发展帮助很大。
一、基本情况(一)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及计价标准建设方面1、住建部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计价计量规范是衡量工程项目建设各类主体经济关系的一把标尺。
目前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计量体系主要是建立在原有的施工图基础上,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国仍处于先行先试的探索阶段,由于缺乏与之相适应的计价计量规则,业主方在方案设计基础上采用模拟清单、费率下浮的方式进行招标发包,不论是招标文件的编制,还是合同的签约等方面工作都不够精细,过于粗放,不利于发包人控制项目投资,也不利于承包人优化设计和改进施工。
为此,2018年12月住建部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项目等费用的清单编制要求、投标报价、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且根据总承包项目发包所处的阶段不同(分为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后或初步设计后),分别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计价规则和清单计量规范(含建筑、市政、轨道三个专业的清单附录),可以基本满足目前不同形式总承包工程的计价和计量需求。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章越峰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未来社区建设的建议》(第201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杭州以打造“六有宜居小区”的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统筹推进机制,解决各方协同难问题。
一是健全组织机制。
成立了市级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和区县市为成员单位。
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机制。
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市委改革任务、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市级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区级层面为改造责任主体,各街道作为实施主体。
三是构建协同机制。
将停车泊位、线路管网、加装电梯、养老托幼、安防消防、长效管理等多项改造内容一次性实施到位,有效破解各自为政,防止重复施工。
2.建立共建共管机制,解决居民参与难问题。
一是项目生成机制。
将改造的决策权与监督权交给居民,推动改造“自下而上”,核心实行“两个2/3”原则,即改造项目,居民同意改造率和居民对改造方案的认可率必须同时达到2/3条件。
二是自主选择机制。
制定出台技术导则,从“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打造文化、强化管理”等五方面,明确了83个基础改造项内容,48个提升改造项内容,视居民意愿量身定制。
三是全程参改机制。
制定《建设指南》,制定了一套从第一次征求居民意见到改造后长效管理的基本程序。
居民全面过程参与项目实施和监督,要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全程驻点收集民需、汇聚民智,将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程成效的重要内容。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12号建议的答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12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西12号建议的答复崔新明代表: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高质量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建议》(西12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杭州市一直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从2000年起,先后实施了背街小巷整治、庭院改善等更新工程,有效改善了小区居住品质。
但由于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原建设标准不高,在配套功能、居住环境、长效管理、绿色发展等机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居民要求改造的意愿十分强烈。
在此背景下,我市自2019年起开始谋划启动新一轮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至2022年实施改造950个小区,改造面积约3300户,受益住户约43万户,并先后制定出台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技术导则、工作指南、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改造提升工作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内容。
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我们在《技术导则》中要求综合改造提升应因地制宜的融入绿色节能、海绵城市理念。
如小区照明设施更换LED或金卤灯等节能型灯具;电力设施改造时选用节能、环保类设备;通信管线改造时鼓励采用多网合一模式进行“上改下”,减少通信线缆使用量的同时也有效降低后续维护成本;对小区垃圾投放点及分类设施实施改造;采取立体绿化等方式增加绿化覆盖率,同时在保证有效的绿化面积前提下,对一些大树进行修整,提高低楼层居民的日照时间及绿化的观赏性;考虑新能源汽车需求预留电力容量,增设新能源充电桩。
优化小区慢行系统,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中,大门出入口设置了人车分流,扩宽局部道路,增加塑胶跑道或步行道路等;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途径,根据小区实际,采用适合的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措施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宜构建分类分级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打造海绵社区和节水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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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
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发改投资[2011]499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21
【实施日期】2011.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杭发改投资〔2011〕499号)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杭城投[2011〕113号(中心项目编码:B-000201163296)文悉。
经研究,现将长睦单元R24-03地块小区绿地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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