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参数研讨.pd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目次页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2.2 符号3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3.1 城镇消防用水量3.2 室外消防用水量3.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4 自动水消防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4 消防给水系统4.1 一般规定4.2 消防给水系统选择4.3 消防给水系统分区4.4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参数5.消防水源5.1 消防水源水质5.2 城镇给水5.3 消防水池5.4高位消防水池(箱)5.5 天然水源6 供水设施6.1 消防水泵6.2消防水箱6.3 稳压泵6.4 气压水罐6.5 消防水泵接合器6.6 泵房7 消火栓系统7.1 消火栓系统7.2 市政消火栓7.3室外消火栓7.4室内消火栓8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8.1管网形式及选择8.2 管材及管件8.3 阀门及其他9 消防排水10 水力计算10.1 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和水力计算10.2消防给水系统减压计算11 控制与操作11.1 一般规定11.2 消防泵控制功能要求12 施工12.1 一般规定12.2 进场检验12.3安装与施工12.4 试压和冲洗13 系统调试与验收13.1 系统调试13.2 系统验收14 维护管理附录TOP1 总则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
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全面解析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全面解析1.0.1 条2.1.6条2.1.7 条3.1.2第3条3.2.2 条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3.4.8 条空分站,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变电站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8的规定。
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给水设计流量可按表 3.4.8规定值的50%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合下列规定: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着火油船一起火灾的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4.9-1 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的有关规定;2 油船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消防时着火油舱冷却水保护范围内的油舱甲板小于表3.4.9-2的规定;4 隔离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水强度宜为1.0L/s.m~2.OL/s.m;2)保护范围宜为装卸设备的两端各延伸5m,水幕喷射高度宜高于被保护对象1.50m;3)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h,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5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9-3的规定。
3.4.12 条3.5.2 条3.6.1 条3.6.2 条4.1.3 条4.3.3 条4.3.4 条4.3.10 条5.1.4 条5.1.6 条150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 3.2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防水池的最低有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5.1.10 条5.2.1 条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适当了做了加大,要特别注意,前面说到初期的消防水量,而此条这条数据的得出仍然是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来计算得出的,6+6.4=5.2.6 条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露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
我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理解_讲座
2、3款、4.4.2条、4.4.4条、4.4.5条、 4.4.7条、5.1.6条1、2、3款、5.1.8条、 5.1.9条1、2、3、4款、5.1.12条1、2款、 5.1.13条1、2、3、4款、5.2.1条、5.2.2 条1、2、3、4款、 5.2.4条3款、5.2.5条、 5.3.3条1款、5.3.4条1款、5.4.1条、5.4.2 条、5.5.9条1款、6.1.9条1款、6.2.2条、 7.1.2条、7.1.3条、7.2.6条、7.2.8条、 7.3.11条、7.4.6条1款、 7.4.12条、8.1.3 条、8.1.4条1、2款、8.1.5条、 8.3.5条、
• (以上均为工程建设标准) • (以下均为产品标准)
25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塑料和熔体 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3682 26 《消防泵》GB6245 27 《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 28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 29 《室内消火栓》GB3445 30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6 31 《消防水枪》GB8181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
• 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管 道、阀门、供水设施……等 • 消火栓系统是最早使用的消防系统 • 为室外、室内都使用的消防系统 • 需要有人操作的,手动的消防系统 • 消火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灭火设施 • 火场、火灾最终由消火栓系统的灭火 设施来收尾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
• • • • 室内使用时,灭火效果会受到影响: 火情发现滞后,人工操作,火势蔓延 有时无人操作(如教学楼下课后) 火场条件异常恶劣,影响火灾扑救,如: ——烟雾大,能见度低 ——火场温度高 ——有害有毒气体弥漫 ——有时建筑构件耐火极限不能达标
32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3091 3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34 《梯唇型橡胶圈接口铸铁管》GB/T8714 35 《柔性机械接口铸铁管件》GB/T8715 36 《球墨铸铁管件》GB/T13294 37 《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GB/T13295 3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6 3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消火栓的安装是消火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装位置、方向、高度等都必 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同时,消火栓的接口、阀门的设置也必须符合规范,以保 证在使用时方便、可靠。
消防给水系统的调试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在调试过程中,需 要对系统的管道、阀门、水泵等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 还需要对系统的压力、流量、水质等进行检测,保证其符合设计要求。
精彩摘录Bibliotek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是一本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标准,它规 定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护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这本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就来分享 一些这本书的精彩摘录。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的规定,消火栓系统必须按照规定 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包括消防用水量、水压、水质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为 了保障消火栓系统的可靠性,还规定了消火栓的数量、分布和间距等要求。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火灾可能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这 一风险,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一本名为《消防 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的专业书籍成为了一本极具价值的参考。
这本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自2014年10月1 日起实施。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凸显了书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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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的读书笔记,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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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系统调试与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强调了施工 过程中质量监督和验收合格标准的重要性。 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故障处 理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强调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确保消防给水系统 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该规范不仅适用于新建和改造项目的设 计、施工和验收,也可用于既有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应充分理解和掌握该规范的 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水平提升,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及图示实施后的几点思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及图示实施后的几点思考发表时间:2016-06-14T10:53:52.030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3月总第208期作者:刘清怡[导读]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水规》)2014年10月1日实施后在业界引起很大的反响。
刘清怡(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洛阳,471003)【摘要】通过学习和理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就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及处理措施。
【关键词】自灌式启泵最低水位;消防泵房地面降低;稳压泵启泵压力;停泵压力前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水规》)2014年10月1日实施后在业界引起很大的反响,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和正确运用规范,在2015年8月1日又实施了《消水规》图示(15S909),对规范条文进一步说明,并增加图示,旨在更系统、直观、权威地解析规范,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范,为技术人员正确运用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工作质量。
笔者在《消水规》实施以来的一年多的工程设计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分歧、困惑,经与审图、消防等专家沟通,并仔细研读理解规范及图示,针对以下疑难问题,总结了一些应对措施。
1.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根据《消水规》第4章4.3.9条规定,“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全部被利用。
” 《消水规》图示第35页对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消防泵出水口的关系做了明确的解释,“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泵壳顶部放气孔。
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自罐式吸水,原规范也有这条,但原规范不是强制性条文,同时各地执行的标准不是很统一。
大多设计者都没有严格按照第35页图示设计消防水池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均按最高水位至水池池底之间的容积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参数研讨
第3章基本参数3.1 条文综述本章节条文共计34条,无强制性条文。
本章节明确了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等的基本参数。
3.2 条文要点说明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区)各计1起;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厂、仓库等工业建筑,堆场、储罐区等构筑物和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是火灾起数、同一时间、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1)第1款规定了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与附有居住区人数有关。
(1)随着附有居住区人数增加,火灾起数也增加。
(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按2起时,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居住区和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确定。
2)第2款规定了当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的占地面积大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为2起,且只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有关。
(1)附有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小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2)附有居住区的火灾起数、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按3.2.2条确定。
(3)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3.3.2条、3.4节相关条款确定。
3)第3款说明了因不同类别库房的建筑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均按1起确定。
GB50974202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新
消防水泵
5.1.9 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 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5 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 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 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 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消防水泵
• 2 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 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 效水位线,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 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 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额定流量 大于125L/s 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 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目录
• 消防水量 • 消防水池 • 消防水泵 • 高位水箱 • 稳压泵 • 水泵接合器 • 消防给水系统 • 消火栓系统 • 管网
高位水箱
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 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 度大于100m 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 150m 时不应小于100m3;
消防水池
4.4.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 水时,深井泵应能自动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井不应少于两眼,且每眼井的深井泵均应采 用一级供电负荷时,可为两路消防供水;
• 2 其他情况时可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消防水池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 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 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 质的技术措施。
3.5.6 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 20L/s,区间隧道不应小于10L/s。
消防水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一份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文件。
该规范旨在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提供有效的灭火和救援能力。
以下是该技术规范的一些重点内容:
1. 规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包括系统的布置、管道和设备的选择等。
2. 规定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装、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系统的正确安装和运行。
3. 提供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的指导,包括定期巡检、设备检修和清洗等。
4. 规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操作要求,包括系统的启动和停止、水源的保障和系统的操作人员要求等。
5. 强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的监控和报警设备的设置等。
该技术规范是消防工程中关于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重要参考文件,它对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消防设施的运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I. 概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现代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它们在火灾发生时提供了关键的灭火手段,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旨在分析和阐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包括设计、安装和维护等方面。
II. 设计要求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建筑消防水源的需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和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建筑物布局和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设置消火栓、水枪等设施。
3.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材质、布置等因素,并确保消防水源的稳定供应。
III. 安装要求1.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管道的连接牢固、密封良好,避免漏水和破损。
2. 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应明确,并配备明显的标识和说明,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使用。
3.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火墙、逃生通道等重要部位的保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IV. 维护要求1. 定期检查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2. 消火栓水压测试应每年进行一次,确保水源供应的稳定性和灭火效果的可靠性。
3. 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定期进行冲洗,以清除管道内的杂质和防止堵塞。
V. 特殊情况处理1. 在地下室和密闭空间等特殊情况下,应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增强灭火效果。
2. 对于大型商业建筑、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应增加消防水池容量和配备自动补水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3. 在容易结冰的地区,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防止管道冻裂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VI. 总结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合理设计、安装和维护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火灾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合乎规范和标准的操作,消防给水系统能够及时提供灭火水源,消火栓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造成的损失。
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监管,确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为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一、“消规”编制的背景1、建筑消防规范体系进行调整,理顺相互关系;2、各种消防设施编制各专业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
3、“消规”增加消防给水内容,逐步成为水灭火系统基础规范。
4、“消规”新增和修订的一些主要内容:(1)新增市政消火栓和系统;、(2)修订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明确消防用水量计算;(3)规定消防水泵等供水设施的性能和技术要求;(4)消火栓给水由全手动系统改为自动启动、手动灭火;(5)编制了“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6)编制了“重力消防(高位消防水池)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5、“消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1)缺失重要设计参数:室外高压及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计水压。
(2)前后条文规定不一致:如(5.5.11)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应采取消除停泵水锤的技术措施;(8.3.3)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
(3)条文与条文说明不一致:(7.4.10)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
条文说明是,宜按行走距离计算。
(4)条文阐述不清楚,难以理解:(7.4.12-2)室内消火栓口动压、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二、部分新增条文简介1、消防水泵(1)消防水泵性能要求(5.1.6-4)Q-H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双吸离心泵的Q-H特性曲线常有驼峰形式,消防给水的特点是准工作状态水介质处于静止状态会产生气体析出集聚,泵开阀启动并常在小流量下工作,流量调节在系统远端,从而造成水泵发生喘振或泵管共同工作点在驼峰位置作逆时针旋转,周而复始,供水流量难以增加到设计流量。
消防恒压泵(又称部分流泵或切线泵)因其Q-H特性曲线平坦、结构简单、通用化程度高、维修方便等优点,在消防给水中得到大量应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教材
消火栓系统的分类
按用途分类: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 按设置场所分类:城市消火栓系统、工厂消火栓系统、农村消火栓系统 按水压分类:高压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低压消火栓系统 按供水范围分类:区域集中消火栓系统、独立分散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原则
确保安全可靠: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满足消防安 全要求,具备可 靠的灭火能力, 能够在火灾发生 时及时有效地控 制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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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应选用高效、低噪音的水 泵,并设置备用泵,确保供水压 力和流量满足要求
增压设施:对于高层建筑等需要 增加供水压力的场所,应设置增 压设施,如增压泵、气压罐等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水量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根据建筑高度、消防设备等因素确定,需满足消防设备用水需求,保 证水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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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应与各专业工种密切配合,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与其他设施的协调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程序和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 约定进行验收,包括水压试验、 消防泵房调试等环节
验收要求: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无渗漏、无故障,符合设计要求 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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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 范和标准,包括管材、阀门、水 泵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
符合规范标准: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遵循国家相 关消防规范和标 准,确保系统的 合规性和可靠性。
灵活适应: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具备灵活性,能 够适应不同的建 筑结构和火灾场 景,满足各种灭 火需求。
经济合理: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充分考虑经济效 益,在满足消防 安全要求的前提 下,合理选用设 备、材料和控制 方式,降低工程 造价和维护成本。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原创实用版)目录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2.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5.新规中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正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国家标准 GB50974-2014,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该规范主要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行,提高灭火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在供水时,可能的最大运行压力确定。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8.2.3 条,高压和临时消防高压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符合以下规定: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静压;2.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3.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稳压泵维持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消防水泵的启动方式、压力开关的设置等方面有更详细的规定。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共有 368 条条文,其中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条文探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条文探讨摘要: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有关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专用排水设施、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设备层消防设置、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地下建筑的设计流量和建筑物的室内设计流量取值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给出个人的对条文的理解。
关键词:消规;规范条文;条文说明;对条文的理解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有关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专用排水设施、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设备层消防设置、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地下建筑的设计流量和建筑物的室内设计流量取值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给出个人的对条文的理解。
1 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问题水消规相关条文5.3.2.: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应根据管道材质、接口形式等确定,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条文中的正常泄漏量笔者在《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看到允许渗水量为验收标准,并非运行时的管道渗水量,更不是消防给水管道的管道渗水量,这本规范是室外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在针对建筑工程的《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中也查不到管道渗水量数据.目前设计工作中通常按1L/s设计,按规范1%反推就是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为100L/s,大家都知到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最大为40L/s,流量最小为10L/s,旧版《高规》按灭火设施出水量(消火栓系统5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L/s);现行标准《消水规》又规定按主泵流量的一定比值,但比值作了调整(5.3.2条的第2款规定1%~3%),这个比值规定的依据何在?偏大还是偏小尚有待验证,所以应该进一步去修改和补充这方面验收和运行数据,尽快完善相关标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3基本参数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3.2室外栓表3.3.2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参数研讨
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参数研讨首先,关于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参数。
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建筑物内外都能供应消防用水的系统,其设计参数涉及到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和消防管道等方面。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参数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高度等因素来确定。
例如,高层建筑需要有足够的供水能力来满足消防需求,因此在设计参数中要考虑建筑物的高度、消防水泵的数量和功率等因素。
其次,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也是消防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之一,关系到灭火效果和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
在确定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布局、消防水箱的容量、供水压力等因素。
例如,大型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应设置较多、分布合理的消火栓,以增加灭火的灵活性和效果。
此外,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还需要考虑消防安全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设计参数的确定要保证供水能力的充足,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投入使用,并且在设计中要考虑到经济合理性,避免资源浪费。
例如,在消火栓系统的设计中,可以采取管网设计合理布置、加装调压器等措施来提高水压稳定性,同时减少了对水源的浪费。
最后,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还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国家对于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有明确的规定,设计人员在确定参数时,要参考并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参数的合理确定对于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设计参数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特点、消防需求、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同时要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通过合理的设计参数,可以提高消防安全的水平,有效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常见问题探讨
1引言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规》)出台以后,反响较大,总体评价毁誉参半。
持肯定意见的认为:这是国内第一本消防给水规范,也是第一本消火栓系统的专用标准,规范的制定填补了国内空白。
也是第一本由设计单位主编的消防给水国家规范,编制技术实力雄厚,规范总体框架结构合理,有较多的篇幅和较充实的内容,对众多技术问题有相应调整,细节问题交代到位。
持不同意见的认为存在以下不足:(1)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和消防科研成果,但未能区分不同国家国情不同,盲目搬用;(2)从安全性、可靠性着眼,但标准提高失控失度,导致某些条文存在偏高偏大现象;(3)有的条文表述不够明晰,容易产生歧义;(4)与相关标准的相关条文有较多冲突,尤其强条与强条的碰撞,使设计人员处于无所适从的境地;(5)产品信息滞后,有些产品《消规》的倾向性过于明显,给人以公正性偏移的印象[1]。
笔者认为,在肯定《消规》的同时,应正视其存在的问题,结合现有的消防技术和消防产品,与设计、审查、施工等领域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协商,在满足消防安全性的前提下,尽量使系统经济合理。
本文就常见的几个问题结合本人工程实践,提出参考解决方案。
2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设置关于消防给水系统压力开关的设置,GB 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喷规》)和《消规》中均有规定,本文仅探讨设高位消防水箱的湿式消火栓系统(以下简称“消火栓系统”)及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系统(以下简称“喷淋系统”)压力开关的设置,其他系统类似,限于篇幅,不文不再赘述。
《消规》第11.0.4条规定: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以下简称“干管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以下简称“高位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2]。
《喷规》第11.0.1条规定: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用探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用探讨发表时间:2016-08-18T13:59:20.873Z 来源:《低碳地产》2015年第17期作者:汤旭[导读] 流量开关应具备的基本性能为:动作后延迟30秒再启泵;流量不超过系统的设计泄漏补水量时,不应动作;消火栓出水后应动作。
汤旭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26001【摘要】当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通过对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方式、稳压泵相关技术参数、室内消火栓的具体布置、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及消防水泵自动启动控制等技术问题进行探讨,希望促进对规范条文的理解和执行。
【关键词】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用;探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以下简称《消防规范》)对消火栓系统以及消防给水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其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深入了解规范,切实正确应用消防技术。
1 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消防规范》中明确规定消防水泵必须要采用自灌式吸水的方式,其不仅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随时快速启动消防水泵,同时还可以加强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及安全性。
消防水池中的最低有效水位如果比消防水泵出水管中心线低,那么就不能确保离心泵自灌式吸水,此时需要通过轴流深井泵并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进行吸水。
工程实践中即使消防水池处于最低有效水位时,也应该确保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
通常做法是: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水泵房地面标高。
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的排气孔;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2 稳压泵压力设计和流量设计2.1压力设计稳压泵压力设计一定要符合下列相关要求:第一,压力设计要充分满足管网充满水和系统自动启动的要求;第二,压力设计要确保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下高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高出值可取为0.07MPa~0.10 MPa;第三,压力设计要确保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下的静水压力应高于0.15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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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基本参数3.1 条文综述本章节条文共计34条,无强制性条文。
本章节明确了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等的基本参数。
3.2 条文要点说明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 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 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区)各计1起;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厂、仓库等工业建筑,堆场、储罐区等构筑物和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是火灾起数、同一时间、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1)第1款规定了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与附有居住区人数有关。
(1)随着附有居住区人数增加,火灾起数也增加。
(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按2起时,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居住区和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确定。
2)第2款规定了当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的占地面积大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为2起,且只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有关。
(1)附有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小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2)附有居住区的火灾起数、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按 3.2.2条确定。
(3)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 3.3.2条、3.4节相关条款确定。
3)第3款说明了因不同类别库房的建筑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均按1起确定。
但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m2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表 3.2.2规定值增加一倍。
3.1.2 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组成和一起火灾灭火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计算方法。
1)第1款“各种水灭火系统”是指一个保护对象或防护区内的各种水灭火系统,并应注意是同时作用的最大设计流量之和。
2)第2款明确了在区域消防给水系统中,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按其中一座建筑消防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同时各个消防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满足每座建筑消防各个消防系统的设计流量的要求。
3)第3款明确了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的确定方法。
根据《中水规范》表3.1.4中各类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数据(住宅沐浴为29.3%~32%,宾馆饭店沐浴为40%~50%)确定淋浴用水量。
火灾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据此计算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
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点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明确了除消火栓系统以外的水灭火系统给水设计流量应执行的相关规范。
3.1.4 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文是新增条文。
1)明确了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建筑消防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应从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耐火等级、建筑体积四个方面,通过类比确定。
例如表3.6.2没有博物馆的火灾延续时间,但表3.5.2有展览建筑(包括博物馆),博物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可参照表 3.6.2的展览楼,取3小时。
2)也是新型建筑、特殊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确定原则,此类建筑的消防设计一般从严把握,并需征得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
新型建筑:城市综合体(成都新世纪环球中心、万达广场)、物流中心、游客中心、会展中心、会所、老人看护康复中心等;特殊建筑:演艺中心建筑(汉秀、神游华夏园)、观光塔等;大于250m建筑:上海中心等。
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文规定了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确定的理论依据,为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确定提供技术法规支持,明确了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计算方法。
1) 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由当地的消防部门提供。
2) 灭火用水量保证率调查如上海、天津、广州等17个大城市市政管线,1991年75mm以上管道,长度共15840km,修漏11852次,平均为0.73次/(km〃a) 。
如按每次爆管最大维修日3天为极限,城市给水管道的供水保证率应为100%减去一次爆裂中断供水概率,则我国大城市给水管网的平均供水保证率为100%-(3x0.73/365)x100%=99.4%,这一数据大于要求市政管网供水保证率99%,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市政管网的供水保证率就是灭火用水量保证率。
根据本次规范引入的灭火用水量保证率97%,借鉴英国BS7974火灾统计数据,在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酒店、俱乐部、餐厅过火面积为101m2,办公、零售建筑无喷淋时过火面积为100~199m2,按照上述过火面积,依据体积法消防用水量计算式(3-1)和式(3-2),计算消防用水量。
(3-1)式中:q ——建筑物一次消防用水量,m3;V ——火灾过火建筑物部分的体积,m3;f1 ——建筑物危险等级系数,按火灾危险性从高到低分别为3、4、5、6、7;f2 ——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系数,分别为0.5、0.75、1.0、1.5。
(3-2)式中:Q——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L/s;T——火灾延续时间,h。
根据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市政管网的管径。
3)建筑的组成:根据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体积确定相关设计参数。
4)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从市政给水管网设臵的经济性、运行的合理性考虑,市政给水管网的管径可能不能完全满足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室外的消防流量要求,因此可以通过部分建筑物设臵消防水池等措施满足建筑物消防用水量要求。
3.2.2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 3.2.2的规定。
表 3.2.2 城镇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人数(万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起)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L/S)N≤1.0115 1.0< N≤2.5 202.5< N≤5.02 305.0< N≤10.0 3510.0< N≤20.0 4520.0< N≤30.0 6030.0< N≤40.07540.0< N≤50.0350.0< N≤70.0 90N>70.0 100【要点说明】本条文是针对市政消防的条款,做城市规划设计时采用。
1)在城镇规划阶段,因无法预知建筑规模和类型,按城镇管辖人数来确定市政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和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该组数据是规划部门规划市政管网的依据。
条文“同一时间内”是指“火灾延续时间内”。
2)经计算而得到的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是市政给水管网规划的最小消防流量。
城镇的一起火灾灭火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是按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与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的乘积计算。
我国大多数城市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火场时,常出2支口径19mm的水枪扑救建筑火灾,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为7.5L/s,因此,本条款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基础设计流量以15L/s为基准进行调整。
3)根据我国统计数据,城市灭火的平均灭火用水量为80L/s。
近十年来特大型火灾其消防流量为150L/s~450L/s,大型的石油化工厂、液化石油储罐区等消防用水量则更大。
若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来保证这些建、构筑物的消防用水量有困难时,可采用消防水池或市政给水管网协调供水保证。
4)从灭火用水量保证率97%来看,我国的城市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能满足城市灭火的要求,我国城市现行的消防水量和建筑物消防用水量标准符合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个别大型火灾应启动城市应急预案,消防联动自来水公司确保消防用水,以期实现城市消防设臵的合理性。
3.2.3工业园区、商务区、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根据其规划区域的规模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确定工业园区、商务区、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考虑的因素。
1) 规划区域的规模:工业园区按 3.3.2条确定一起火灾灭火所需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商务区、居住区按3.2.2条和3.3.2条计算取大值,确定一起火灾灭火所需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2) 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按 3.1.1条确定。
3) 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按 3.1.2条和3.6.1条确定。
4) 计算分析(1)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计算方法,共有12种排法。
举例如下:①当工业园区与附设居住区的室外水灭火系统合并设臵时,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按 3.2.2条和3.3.2条计算取大值。
②当工业园区室内外水灭火系统合并设臵时,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按 3.3.2取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③当商务区、居住区室外水灭火系统分开设臵时,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按 3.2.2条和3.3.2条计算取大值。
(2)分析方法:从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及保护环境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3.3.1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