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机构对经销商的物流融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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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机构对经销商的物流融资业务模式

1 前言

1.1研究目的及意义

“美国通用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测是,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继美国、日本后的第三大汽车市场”。在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和汽车需求不断膨胀的今天,个人车辆消费贷款已随着我国汽车时代的到来而渐入佳境。而处在汽车行业价值链中间环节的汽车经销商,其资金融通和发展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在分析汽车产业供应链时发现,当物料在供应链上流动,每向下走一级,就能产生一定量的增值,伴随着物流必然还存在着重要的资金流,物流和资金流是密不可分的。经销商的库存流动性是决定汽车产业链物料流转速度最关键的环节.对于汽车销售商来讲,只有借助于汽车金融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才能实现批发和零售资金的相互分离。

对于处在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却以中小企业居多的汽车经销商来说,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依靠商业银行短期贷款,从汽车厂家进车、销售等模式进行滚动发展。然而,从2005年国家第一次银根紧缩后,经销商贷款变得艰难起来。银根紧缩的风潮在2007年达到顶点。200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08年经济发展的基调:货币政策从稳健转为从紧。更多的经济专家认为,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最大的将是中小企业。而汽车产业链中,经销商成为最大的中小企业群体。

为了继续滚动经营,经销商把目光盯向了此前一直冷落的汽车厂家的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汽车经销商大都存在的经营风险问题、可抵押资源匮乏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这些企业的融资步履维艰。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和中小企业业务联系紧密,对这些经销商的经营状况、库存情况、公司前景、公司信用等更加了解,解决了汽车金融机构和经销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可提供担保,帮助中小汽车经销商解决融资难问题。本文汽车金融机构对经销商的融资业务将引进有第三方物流公司参和的金融服务模式,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整合研究能够有效解决汽车经销商融资问题,同时降低汽车金融服务的风险.

1.2主要文献综述

1.2.1我国汽车金融机构对经销商融资的现状

虽然汽车金融20世纪初就已经在美国出现,并且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发展近百年,但是在中国市场出现很晚,还是最近十几年才出现的新鲜事物,经笔者广泛查阅文献资料和互联网资料后发现,国内对汽车金融产业相关的理论及实务研究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专门性的学术著作几乎为空白。目前,我国学者对汽车金融理论研究较为详尽的著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汽车金融工程博士王再祥撰写的《汽车金融》和上海大学何忱予副教授主编的《汽车金融服务》。以下是国内关于汽车金融理论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关于汽车金融机构对经销商融资的业务模式,西北工业大学的王永忠采用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运用仓单质押贷款相关理论对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银行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和仓储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建设性意见,争取业务主管部门适度采纳,并加强监管,规范和促进该项业务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答朝晖和王静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对汽车经销商融资的三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每种模式的优势和弱势,给出了评价和对金融机构开展该种业务的建议。

关于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的研究,四川大学的杨波提出了”十字星”盈利模式,即横向的物权服务链(汽车购买和租赁),纵向的金融服务链(信贷和保险)所涉及的经销商、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业务模式,并分析了实施这种模式的现实约束和保障性措施。

王再祥博士在理论研究方面初步建立了汽车金融的理论研究框架,在中国汽车金融发展的战略问题、赢利模式、信用管理、融资机制、金融工具开发营销等方面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理论体系。

1.2.2 经销商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本文研究的内容

对中小企业居多的汽车经销商来说,通过以上这些模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过程中都面临着担保底子薄、风险监管难的问题,特别是中央经济会议决定2008年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使这些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变得更加困难。在本文中,笔者将站在汽车经销商库存融资的角度,分析论述我国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当前状况下应如何创新业务模式,满足汽车经销商融资需求的同时降低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从而更好地服务中国汽车行业。

1.3研究思路和框架

见图1.1研究思路和框架

2汽车金融概述

汽车金融服务经近百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位居房地产金融之后的第二大金融服务项目,是一个规模大,发展成熟的产业,每年的平均增长率在3%左右。目前在全世界每年近1.4万亿美元的汽车销售总额中,现金销售为30%左右,近3900亿美元,汽车金融服务融资为1万亿美元左右,约占70%.

2.1汽车金融的内涵及作用

(1)汽车金融及汽车金融服务

汽车金融是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它是汽车制造业、流通业、服务维修和金融业相互结合渗透的必然结果,涉及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行为以及金融保险等市场的相互配合,是一个交叉的子系统。

从服务上来看汽车金融服务覆盖了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而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除了提供汽车信贷服务以外,还包括以担保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具体来说,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8)中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币业务:1.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2.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3.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4.从事同业拆借;5.向金融机构借款;6.提供购车贷款业务;7.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8.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9.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10.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11.从事和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12.经批准,从事和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

第4章 实证分析

第5章 结束语 江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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