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__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
无期限性
不可分离性
3.
不可剥夺性
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 A 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 (四)独立保护原则 (五)自动保护原则 (六)优先权原则
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
一、著作权转让 概念与特点 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 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 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发表权 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 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 五、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 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
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一、著作权的质押 二、著作权的信托 三、破产财团 四、强制执行的对象 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
2.2表演者权的内容 (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二)表演者财产权
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
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
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
3.唱片制作者权
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考试之1——《知识产权法总论》考试范围
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考试之——
《知识产权法总论》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知识产权法总论》作为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与作用等有关知识点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知识产权概论
1.掌握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制度演变
2.理解
知识产权与商品化权等有关概念的区别
3.运用
可以判断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
专题二、知识产权法概述
1.掌握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与作用
2.理解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及发展的历史脉络
3.运用
可以充分论证知识产权法的作用
专题三、知识产权的侵权与救济
1.掌握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知识
产权侵权的法律救济途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
2.理解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背景与发展历程
3.运用
可以判断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专题四、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1.掌握
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发展阶段及特点、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特点、知识产权制度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
2.理解
知识产权制度与当代政治、经济贸易的密切联系
3.运用
能够结合具体实例分析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一体化等新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本章结构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个人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即对其智力创造性活动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八项权利: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与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活动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与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第二节商标法特点:1、客体的无形性2、合法性、专有、地域和时间»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用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一种标志。
第二节商标法»作为产品识别的标志»作为宣传广告的标志»作为产品来源的标志第二节商标法❖案例1:“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对其采取的下列保护措施,是否合法?❖将鸭梨的形状申请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第二节商标法▪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程序、原则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申请,经商标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在商标注册簿登记,并发经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授予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商标法▪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禁止恶意抢注▪优先权原则第一次注册的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在注册办法上,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对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节商标法❖案例2: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
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产权概论一、知识产权制度及其作用〝知识产权〞一词,最早于18世纪中叶出如今德国。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益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普遍传达,失掉许多国度和国际组织的供认,被绝大少数国度及有关世界性条约、国际组织采用,泛指对一切智力效果的公用权。
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种翻译。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规则,对其在迷信技术或文学艺术等范围发明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益。
简言之,所谓知识产权是依法对智力休息停止维护而享有的权益。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范围十分普遍,依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的规则,知识产权包括:文学艺术和迷信作品的权益;关于扮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益;关于在各种范围里的发明权益;关于迷信发现的权益;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益;关于商品商标、效劳标志、厂商称号等商标权或标志权;关于制止不合理竞争的权益;以及在工业等各行业、迷信文明或艺术范围里由于智力活动而发生的一切其他权益。
TRIPS协议规则的知识产权权益范围,限于7种知识产权。
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指的是该协议第二局部第1至7节所包括的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范围。
详细而言,知识产权类型包括:版权及其相关权益;商标〔包括效劳商标〕;天文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未披露信息〔包括商业秘密〕。
1、版权与邻接权(copyright and rights related to copyright---neighboring rights)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而对作品享有的权益。
这里罗列了九种受维护的文学、艺术和自然迷信、社会迷信及工程技术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表示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它作品。
《知识产权概论》PPT课件
第一大类,著作权或者版权 及邻接权
广义的著作权包括2个权利--著作权或者版权; 邻接权。
1、著作权或者版权的基本定义:作者依法对 作品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
客体:作品。
2、邻接权的基本定义:作品的传播者对作品 的表现形式享有的权利。
主体:作品的传播者;
客体: 作品的表现形式。
采取了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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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植物新品种权
保护对象:植物新品种。
中国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 ①植物新品种本身可以申请品种权; ②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申请发明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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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标专用权
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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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名称权
保护对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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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产地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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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秘密权
保护对象: 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TRIPS的定义: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秘密,即该信息作为整体或作 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并非通常从事有关信息 之领域的人们所普遍了解或者容易获得的;
因其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
合法控制该信息之人,为保密已经根据有关情况
保护对象:原产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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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类 工业版权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权
(1)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掩模作品或者拓扑图)
附着于各种载体上的电子产品元件和连接这些 元件的连线的有关布图设计。是以掩模图形的 方式存在于掩模板上,或者是以图形的方式存 在于芯片表面和表面下的不同深度,或者是以 编码方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介质中。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讲义整理(第一章)一、知识产权总论摘要:知识与财产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第一节:知识与财产从字面来看“知识产权”指“对知识的产权”,而“产权”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因此“知识产权”表面上可被理解为“对知识的财产权”。
换言之,知识是一种法律意义上受保护的财产。
以这种方式去理解“知识产权”的结果,任何知识都成了法律上的财产。
那么,是否任何知识都是法律上的财产呢?或者有哪些形态的知识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在人类历史的长河,法律上的“财产”长期以来指有形财产。
波斯纳等学者认为:法律上的财产必须符合三方面的条件:一因稀缺而具有价值。
二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拥有,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
三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
显然,据这三条件,有体物最容易成为法律上的财产。
发明创造和文艺作品在古代是不是法律上的财产呢?以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指南针为例,它显然具有巨大的价值。
但指南针在当时能够被称为法律上的财产吗?那么在古代社会,由于不能对发明创造成果进行排他性控制,智力成果不具备成为法律上财产的条件,更谈不上所谓的财产权了。
作品在古代也是如此。
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一旦流传出去就会被广泛传抄。
作者对此也是无力控制的。
发明创造、文艺作品等由信息构成的成果究竟是如何最终成为法律所承认并保护的财产的呢?著名科学家伽利略曾在17世纪发明了一种灌溉机。
他向当时的威尼斯国王写了一封信。
信中写道:“陛下,我发明了一种只用很简单的方法和很少的费用,而使用非常方便的扬水灌溉机械,仅用一匹马的力量,即可使二十个管口不断地向外喷水。
我费了很大力气,花了很大代价才完成了它。
因此像这样的发明,如果变成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是不能被容忍的。
所以恳求您除我和我的子孙或从我的后代手中获得这种权利的人以外,在四十年内或在规定的期间内,不允许任何人制造和使用我所发明的新机械,即使是制造了,也不准使用。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手册第一章:概论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1.2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2.1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2.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2.3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策略3.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制定和实施3.2 知识产权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3.3 知识产权维权和打假工作策略第四章:专利管理4.1 专利策略的制定和实施4.2 专利申请和审查管理4.3 专利维权和盗版打击第五章:商标管理5.1 商标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5.2 商标注册和维权管理5.3 商标运营和市场监管第六章:著作权管理6.1 著作权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实施6.2 著作权登记和保护管理6.3 著作权使用许可和侵权打击第七章:商业秘密保护7.1 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7.2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设7.3 商业秘密泄露的应对和维权第八章:网络知识产权保护8.1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和对策8.2 网络知识产权的监测和维权8.3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第九章:知识产权培训与宣传9.1 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内容9.2 知识产权宣传材料和活动9.3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第十章: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10.1 知识产权与企业创新的关系10.2 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10.3 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的关系通过本手册,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概论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创造或投入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方面,还涉及到保护创新和鼓励创造性活动的社会价值。
知识产权复习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一)知识产权概论多项选择题:1.自1980年以来,我国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其中包括[BCD]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E.《欧洲联盟商标注册条约》。
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法:狭义的知识产权法,仅指独立的知识产权法法典,是为形式上的知识产权法。
广义的知识产权法,指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视为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显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仅指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它有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体现①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并且只能在其产生的地域范围内有效;②知识产权相互独立,同一智力成果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相互无关;③知识产权可以分地域行使。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
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
(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二)著作权选择题:1.甲完成乙委托设计的厂徽,但双方并未约定其著作权的归属。
因此该厂徽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C]A.乙;B.乙的主管机关;C.甲;D.甲与乙。
2.画家甲将其名画以2万元卖给乙。
乙因此取得[A]A.该画原件所有权和原件展览权;B.由该画产生的著作人身权;C.由该画产生的著作财产权;D.该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3.甲经乙许可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
甲从乙处所获得的是[D]A.邻接权;B.汇编权;C.翻译权;D.改编权。
4.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
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B]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复习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一)知识产权概论多项选择题:1.自1980年以来,我国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BCD ]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E.《欧洲联盟商标注册条约》。
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法:狭义的知识产权法,仅指独立的知识产权法法典,是为形式上的知识产权法。
广义的知识产权法,指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视为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显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仅指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它有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体现①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并且只能在其产生的地域范围内有效;②知识产权相互独立,同一智力成果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相互无关;③知识产权可以分地域行使。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或独占性。
其基本含义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
(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二)著作权选择题:1.甲完成乙委托设计的厂徽,但双方并未约定其著作权的归属。
因此该厂徽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 C ]A.乙;B.乙的主管机关;C.甲;D.甲与乙。
2.画家甲将其名画以2万元卖给乙。
乙因此取得[ A ]A.该画原件所有权和原件展览权;B.由该画产生的著作人身权;C.由该画产生的著作财产权;D.该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3.甲经乙许可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
甲从乙处所获得的是[ D ]A.邻接权;B.汇编权;C.翻译权;D.改编权。
4.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
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B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中国(含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运用研究分析报告》
中国(含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运用研究分析报告《中国(含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运用研究分析报告》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处在空前活跃的变革和发展时期,其主要发展态势表现在:知识产权正成为各国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本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之间进行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海洋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国加强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保护水平和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正成为行业高生产力、产品高附加值和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的重要因素和手段;知识产权申请或注册数量快速增长,掌握和控制关键领域和前沿技术中的知识产权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
在国内,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速度较快。
在这20多年里,经历了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知识产权制度创立建设阶段和随后的初步发展阶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加快发展阶段,而且这种加快发展阶段将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在“十一五”期间将处于战略机遇与矛盾凸显同时存在的重要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形势和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经济、科技、贸易和文化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必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营造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随着知识产权的竞争加剧和纠纷高发期的到来,必须要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综合能力建设,提供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培养一支宏大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
知识产权法 必读书目
知识产权法必读书目以知识产权法必读书目为题,本文将介绍几本值得阅读的知识产权法相关书籍,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一、《知识产权法概论》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编写,系统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并对各种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详细解析,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该书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生动有趣地阐述了知识产权法的实践应用,适合初学者阅读。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颁布的一部国际公约,包含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通过阅读该公约,读者可以了解不同国家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共识和合作机制,对于跨国公司或国际交流学者来说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该书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编写的一本权威著作,系统梳理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历程。
书中涵盖了知识产权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和实践应用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深入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和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四、《知识产权法与实务》该书由知名法学家撰写,侧重于知识产权法的实践应用和案例分析。
通过对知识产权案例的深入剖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具体适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该书适合已有一定知识产权法基础的专业人士阅读。
五、《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解读》该书由知名法学教授撰写,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解读。
从法律层面解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实践操作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该书适合法律从业人员和研究人员参考阅读。
六、《知识产权法学》该书是一本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由多位法学专家合作编写。
全书分为多个章节,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各方面的内容,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该书适合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学生和研究人员使用。
以上介绍的几本书籍,涵盖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和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内容,适合不同层次的读者阅读。
知识产权法
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作用和意义 1、有助于协商和谈判,制定新的知识产权国 际公约 2、有助于尚未参加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国家 加入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3、有助于已经参加的成员根据其参加的国际 公约保护彼此拥有的产权
第四节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2批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 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对于正 当竞争而言的,与正当竞争一样,本质上是一 种竞争行为,只不过这种竞争行为没有遵循诚 实信用、公平、自愿等公认的市场竞争规则而 已。
第四章 著作权领域的主要国际公约 第一节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 公约
一、《伯尔尼公约》的签订 二、《伯尔尼公约》的主要内容 1.有关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原则:国民待遇原 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最低 限度保护原则;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2、受保护的作品:公约保护的是文学艺术作 品 3、作者的权利:精神方面的权利(署名权、 作者精神权利的独立存在性);经济方面 的权利(翻译权或授权翻译权、授权复制 权、授权广播权、许可朗诵权、许可改编 权、授权公演权、延续权) 4、作品的保护期 5、公约的追溯力 6、成员国对公约的保留 7、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规定
知识产权司法考试题目
1.H市的甲公司生产啤酒,申请注册的“向阳花”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A.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标B.设在G市的丙公司将“向阳花”作为自己的商号登记使用C.丁公司将“向阳花”注册为域名,用于网上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D.戊公司自己生产的农药产品上使用“向阳花”商标考点分析:考纲对应考点: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实际上题眼是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主要体现在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从相同或者类似上商品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从用于商品扩大到用于企业商号,从作为商标扩大到作为域名、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等。
法条导读:《商标法》第13条第2款(条文内容略,下同)。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参考答案:BCD2.某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声明。
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A.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B.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C.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改变成盲文出版D.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进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考点分析:考纲对应考点: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限制的一种表现,它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
本题之所以不选B,是因为小说的版权主体是外国人,而非中国人,这也是2001年著作权法新修订的内容。
法条导读:《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六)、(十一)、(十二)项。
参考答案:ABD3.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
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
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
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作法有哪些?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B.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C.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服从D.采取许可方式使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甲应赔偿损失和支付报酬考点分析:考纲对应考点: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构成的条件)和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无效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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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顺德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学习重点和难点:1、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3、知识产权三种法律保护的联系和区别第一节WTO与知识产权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的正式成员。
我们将面临着加入WTO和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多重机遇和多重挑战。
WTO和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密切相关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世界贸易组织本身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反过来又大大地推进了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知识产权问题与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在WTO中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受到各界高度地关注。
1、知识产权纳入WTO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WTO是一个协调世界各国国际贸易的组织,其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
作为GATT来讲,主要协调的是货物贸易,而WTO协调的内容除了货物贸易以外,还包括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经过40多年的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将其纳入WTO协调不难理解。
但是为什么一定要把知识产权纳入WTO呢?这个问题确实有些令人费解。
有人说,把知识产权纳入WTO是发达国家出于维护它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强烈要求的结果,是发达国家强加给其他成员的一个苦果。
从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这种说法不无道理。
但是,更全面地来看,应该说知识产权纳入WTO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之上的经济。
换言之,知识经济时代是“以知识(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
知识、信息是经济长期增长的首要因素,对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先导作用。
知识要想成为资源,其前提条件是必须首先承认知识是有价值的,而且应该从法律上给予承认和保护。
如果知识的价值得不到承认和保护,就谈不上作为资源投入经济运作,知识经济更是无从谈起。
例如:一块空白光盘,其价格只有一元;一块盗版光盘(录有影视节目或计算机软件),其价格为5-10元;一块正版光盘,录有影视节目的,其价格为几十元至二百元,录有计算机软件的,其价格可高达几千元以上,相差悬殊。
这是因为,空白光盘作为物质载体,其成本很低,盗版光盘只是在空白光盘上简单的加工复制,其设备和人工成本很低,因而其价格也不贵;而正版光盘除了设备和人工成本外,还含有影视节目和计算机软件创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其成本较高。
盗版光盘和正版光盘之间的差价,即为智力劳动成果的价值,也就是知识产权的价值。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盗版将成为合法行为,正版光盘也只能卖到盗版的价格,那么,谁创作的影视节目越多,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越多,谁赔本就越多,这样也就无人进行创造性智力劳动,我们的影视节目将越来越匮乏,我们的计算机即使性能再好,也将成为一堆废铁。
可以这样说,没有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就没有今天的互联网。
没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就没有今天的微软,比尔·盖茨也不会成为世界的首富。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是承认和保护知识价值的法律制度,其对于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可以说,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
新经济的核心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理论创新、观念创新、管理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等等。
没有创新,就谈不上什么新经济。
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
创新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一项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品要想获得版权必须要具备独创性(或称原创性),商标设计要想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必须具有新颖性和显著性(又称区别性),构成商业秘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新颖性(又称非公知性),都与“创”和“新”有关。
特别是专利法律制度,实质上就是从产权角度对发明创造进行激励的制度。
创新成果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反过来又大大激励和推动了创新,成为技术创新导致科技进步的关键。
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主要是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的保护而得以实现的。
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完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过程。
经济全球化(Globalization)也是当前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般地说,经济全球化是指在世界经济大市场中通过国际分工,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商品、服务、生产要素和信息在国际间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间的经济发展互相依赖、互相关联的程度呈现日益加深的趋势。
经济全球化的特点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各国的经济发展不再仅仅是局限在各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国际分工日趋明显,通过国际分工不断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商品、服务、生产要素和信息在国际间的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各国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世界成为一个大市场,各国都成为这个大市场的组成部分,互相之间密不可分,所以各国间的这种经济发展和相互依赖的程度、互相关联的程度日益加深。
这是一个总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来讨论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讨论知识经济、新经济问题,都涉及到一个经济全球化的问题,不能和经济全球化截然割裂开。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经济全球化也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知识经济、新经济发展的结果必将是经济全球化,这也是毫无疑问的。
WTO成立之时,恰逢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开始发展之时。
在WTO中纳入知识产权恰好迎合了这一历史发展的潮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2、知识产权是构成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三大支柱之一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最初主要是针对着货物贸易的。
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了促使经济的尽快复苏和发展,作为些发达国家,也就是当时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感觉到要发展经济,首先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各国贸易壁垒的问题,而这个贸易壁垒当时主要是针对着有形商品,也就是我们平常讲的货物贸易。
所以当时搞了一个关贸总协定,来解决提倡自由贸易,取消关税壁垒,以促进经济发展问题。
什么时候才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呢? 关贸总协定曾先后进行了8轮会谈,不断修订完善有关的协议。
知识产权问题是在第7轮谈判中提出的,到1986年9月开始的第8轮谈判,才第一次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正式纳入。
经过七年多的反复讨论,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作为整个第8轮谈判,也就是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交大会通过。
在WTO当中一共设置了三个理事会,就是“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简称为TRIPs理事会)”。
而在世界贸易组织直接领导的常设机构当中,也设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与投资部”。
这充分表明,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已经结为一体,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
3、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知识产权贸易,狭义的理解就是指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广义的理解还应包括知识产权产品贸易。
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发展。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000亿美元。
1995年信息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5950亿美元,超过了农产品贸易,三十年间增加了190多倍。
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并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实现企业发展虚拟化的主要方式。
美国把版权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单独的产业来看待。
美国所说的版权产业包括四类,第一类是核心类的版权产业,其特征是创造有版权的作品或者受版权保护的物质产品,主要针对享有版权的再创作、复制、生产和传播。
这样讲比较抽象,具体谈起来有计算机软件业、录音制品制作业、影视节目制作业、报刊和书籍出版业、电台和电视台广播业、戏剧创作演出、广告业,还有数据处理等产业。
第二类,属于部分的版权产业,就是说有一部分物质产品是有版权的,如纺织业、商业和建筑业;第三类,发行类版权产业,是指有版权的作品进行批发和零售;第四类,与版权有关的产业,指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要用到或部分用到与版权有关的材料。
如计算机产业、收音机、电视机、录音音响设备等。
1996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创造了2784亿美元(按1997年美元的可比价格计算为3249亿美元)的产值,在美国国民经济产值中,核心版权占3.65%,96年和95年相比,增长3.5%。
1997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创造了3484亿美元的产值,在美国国民经济产值中,核心版权占4.3%,97年和96年相比,增长7.2%。
1999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创造了4572亿美元的产值,在美国国民经济产值中,核心版权占4.94%,99年和98年相比,增长10.9%。
1977年到1999年,核心版权业的净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增长率为360%,年平均增长率为7.2%,是同期美国经济总增长率(3.1%)的2.3倍。
我们知道,美国的经济比较发达,每年经济的增长率是很低的。
1996年全部版权产业为美国经济创造了4339亿美元(按1997年美元的可比价格计算为4938亿美元)产值,占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值的6.32%,比1995年增长了4.3%。
1997年,全部版权产业为美国经济创造了5293亿美元产值,占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值的6.53%,比1996年增长了7.2%。
1999年,全部版权产业为美国经济创造了6167亿美元产值,占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值的7.33%,比1998年增长了9.9%。
1977年到1999年,全部版权业的净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增长率为303%。
美国核心版权业就业人数占全美各行业就业人数的比例,从1977年的1.6%(150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2.8%(350万人),1997年的2.9%(380万人),1999年的3.24%(430万人);整个版权业的就业人数占全美人数的比例,1977年为3.3%(300万人),1996年为5.2%(650万人),1997年为5.3%(690万人),1999年为5.7%(760万人)。
从出口看,1991年核心版权业的出口额是361.9亿美元;1996年核心版权业的出口额是601.8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了13.3%,居美国各行业的第一位,超过了汽车及配件(598亿美元)、农产品、航天业、计算机业(376.3亿美元)等等;1997年为668.5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了11.1%,仍居各业之首;1998年为692.1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了3.5%,仍居各业之首,1999年为796.5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了15.1%,仍居各业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