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成功破获特大制售假冒美容药品案
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活动
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活动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2年第08期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对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发起强大攻势。
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广辟线索来源,强力破案攻坚,加强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专项工作,集中摧毁了一批制售假药劣药的“黑作坊”、“黑窝点”、非法交易医保骗购药品的“黑市场”,成功破获四川宜宾陈某等人制售假药案、重庆大足张某等人利用假药诈骗中老年患者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取得积极成效,有力维护了药品安全。
今年1月至5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制售假药劣药等涉药品犯罪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0余名。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保持对制售假药劣药等涉药品领域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密切部门协同,积极配合做好药品领域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司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川公安机关侦破陈某等人制售假药案2022年4月,四川省宜宾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7处,现场查获某中药丸成品600余公斤25万粒、原料用西药处方药600余万粒。
经依法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非法套购消炎止痛类、激素类西药处方药后,按照自制配方,与中药材混合后制成自命名假药,通过微信联系对外销售。
该案是一起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冒充祖传秘方纯中药的典型案例。
该案涉案假药系在黑窝点非法添加多种处方药加工生产,配比相对随意,且缺乏质量控制,安全性没有任何保障。
犯罪嫌疑人号称该药是能够治疗头痛头晕、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10余种疾病的“祖传秘方纯中药”,诱导患者大量购买使用。
实际上,由于该假药添加了消炎镇痛类药物,患者服用后短期内疼痛敏感度降低,造成病情好转假象,一旦长期服用则会延误病情诊断及治疗,甚至加剧患者肾脏、肝脏等器官功能性衰竭,诱发其他并发症。
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文章属性•【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20.03.02裁判规则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正文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告人程某某系南京某药业公司医药代表。
2020年1月底,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市面口罩紧缺,被告人程某某、朱某商议购进口罩向药店加价销售以牟利。
1月21日,二被告人联系南京某商品批发市场的个体经营户被告人丁某某购买口罩。
后丁某某从同市场的经营户被告人张某某处购入5.16万只“3M”牌口罩转售给程某某和朱某,并告知该口罩系仿制口罩。
经查,上述口罩系徐某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家庭小作坊生产的劣质仿冒“3M”口罩。
1月22日,被告人程某某在其所加入的药店经营者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有一批3M公司为疫情防控连夜赶制的口罩,可向各个药店供货。
1月22日晚22时至23日凌晨,被告人程某某在其就职的药业公司所在地的一楼大厅内,以人民币30.9万余元的价格将上述劣质口罩销售给二十余家药店,并提供了虚假的检验报告。
经鉴定,上述标有“3M”注册商标的口罩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过滤效率不符合质量标准。
2020年1月29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将线索移送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该分局于1月29日和1月30日抓获涉嫌销售伪劣口罩的被告人程某某、朱某等4人,并予以刑事拘留。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于当日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立即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提前介入案件,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固定、追查口罩源头等方面提出侦查取证建议。
2020年2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同日雨花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出了进一步侦查意见。
2月20日,雨花台分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雨花台区检察院受案后,听取了辩护人以及被害单位的意见,并依法讯问了四被告人,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于2月21日提起公诉。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伪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伪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0.25•【字号】•【施行日期】200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伪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保护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国家对其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严格的特许准入管理。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暴利,将一些本属于药品的产品冠以“食字、消字、妆字”的批准文号,却以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面貌欺骗患者,企图以此逃避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
此类产品有的连所谓的“食字、消字、妆字”的批准文号都是编造,有的虽经相关部门批准却擅自改变其功效或者擅自添加药品成分,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正常秩序。
为了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特通告如下:一、我市市场上出现的凡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符合药品定义的产品,均应依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应按药品管理、但未经批准或以其他各种形式冒充药品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使用,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按假药查处。
三、为确保自身的身体健康,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切勿轻信推销宣传,要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标示有无“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切莫将无“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
四、药品经营单位要依法规范经营,发现推销上述非法产品的企业和人员,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消费者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公安机关公布打击制售假药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公布打击制售假药典型案例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0年第07期以淀粉、苦味剂为原料制作假药2019年12月,公安部指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捣毁假药生产、仓储、销售窝点12个,现场查获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各类假药成品1万余盒、半成品1万余板(瓶)、散装药粒290余万粒,大量包材、辅料以及各类制假设备34台,涉案金额3.2亿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非法设立造假窝点生产假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假药销往全国。
该案涉案假药以淀粉、苦味剂等为原料制成,没有任何有效成分,患者使用后将严重耽误治疗。
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及多省市,覆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假药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犯罪全链条。
假美容针剂制售形成犯罪网络 5.2万支假针剂被查2019年10月,天津等地公安机关分两批集中收网,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全链条查明肉毒素假药研发、生产、分销、零售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端掉假药生产、包装、储存窝点9处,查获肉毒素等美容针剂类假药5.2万余支、假药生产线3条以及发酵罐、冻干机等设备20余台,案值1亿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招募团队专门从事肉毒素生产技术研发,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建立生产车间和设备,大批量生产肉毒素冻干粉针剂,封装后将裸瓶销售给洪某等人贴标包装成多个品牌产品,利用互联网分销至全国。
经鉴定,涉案的多批次肉毒素药品不含国家标准成分或成分不达标。
吴忠公安捣毁一制售假药窝点4月7日,吴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指令,对发现的利通区某小区李某通过网络直播形式推销药品的线索立即进行核查。
随即,经侦支队联合市卫计委、市场监督局、药监局对该小区李某住所突击检查。
当检查人员进入该住所后,眼前的情景让人惊愕,不大的屋内,挤满了前来治疗的患者,屋内到处堆放着各种各样的药品,李某正在给其中一名老年妇女拔罐。
面对突然而至的检查人员,李某慌乱不已。
经侦支队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控制现场,工作有序展开。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目录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例二:“十竹斋”商标与老字号权益冲突案——某艺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某拍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三:涉摄影作品伪造证据处罚案——田某某与南京某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四:“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仿冒侵权案——新疆某啤酒公司与某啤酒公司、天津某贸易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五: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商业诋毁案——某机动车交易公司与某汽车贸易公司、袁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六:涉传统中医药教学课件著作权侵权案——湖北某教育公司与石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七:分装种子侵权案——天津某种子公司诉重庆某农业公司、南京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例八:盗用他人房产销售信息虚假宣传案——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苏州某网络公司南京分公司、苏州某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九:假冒“双立人”商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胡某某、陈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案例十:“AI换脸”视频模板侵权案——宋某某与南京某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3444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68号【基本案情】2004年,南京某医药公司与某制药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生产香菇多糖原料药和香菇多糖制剂的必要工艺技术等;后者生产的香菇多糖过程产物、原料药和制剂仅能销售给前者书面指定的经销商或者制造商。
后,某制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香菇多糖生产技术”转让给他人。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1992〕6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1992年8月4日宁政办发〔1992〕68号)近几年来,假冒伪劣商品混迹市场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2〕38号《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和全国电话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打击重点此次活动的打击重点是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支持、包庇、纵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查处药品、一次性输液器、低压电器、电线电缆、汽车配件、农药、化肥、饮料、烟、酒等方面的假冒伪劣商品。
包括:1、生产或经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他人产品的产地、厂名或者代号的商品等构成侵权行为的;2、擅自生产或经销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的;3、在商品或其包装、说明书、广告上使用虚假产地、生产日期等欺骗消费者的;4、伪造或冒用优质产品、认证产品的许可证标志的;5、生产或经销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的;6、生产或经销伪劣农药、种子、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伪劣商品的;7、用“回扣”、“好处费”等手段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或收受“回扣”、“好处费”采购假冒伪劣商品的;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具体措施和政策界限对生产或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通知》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其非法所得或查获的全部假冒伪劣商品;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干粉灭火器案
南京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干粉灭火器案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防伪报道》
【年(卷),期】2024()1
【摘要】近年来,南京警方对民生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有线必侦、有案必查,深入开展“昆仑”“剑网”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各类食药环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持续统筹推进,强力攻坚克难,取得明显成效。
为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总页数】2页(P99-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宿迁警方侦破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
2.余姚警方侦破特大生产销售假药、伪劣商品案
3.杭州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调味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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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十大假药案
第五号:
xx2亿元“伟哥”假药案
入选理由:
仿冒专利品牌药品,以淀粉造假,案值2.26亿元,数额特别巨大2005年7月29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卫生局将查获的60公斤疑似“伟哥”的药品,移送到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让人大吃一惊,这些查获的蓝色菱形药片有两种包装规格,其中一种每片100毫克规格的药片中完全不含万艾可的有效成分西地那非,检测结果为0,而标示为50毫克的片剂中,西地那非的成分为
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第八号:
xx避孕药造假案
入选理由:
计生国策对立,性质恶劣
海南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海南三九保健品厂仿冒的计生避孕药品多达18个品种,总价值超过100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仿冒一家知名制药企业生产的米非司酮片、左炔诺孕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仅米非司酮片一种药品的数量就将近10万片。
计划生育是中国国策,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避孕药品是一种用量很大的特殊药品。避孕药造假的性质极其恶劣,当育龄夫妇服用了米非司酮有效成分缺乏或剂量不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立即着手调查,在近两年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药业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区域经理涂玉林避开药店、诊所,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向患者销售降糖胶囊:
[法律]用“冻干粉”假冒“瘦脸针”销售典型案例
用“冻干粉”假冒“瘦脸针”销售典型案例--张某松等生产、销售假药案一、基本案情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某松、张某林兄弟二人为非法获利,在广东省广州市将购买的裸瓶“冻干粉”改换包装后假冒不同品牌肉毒素(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以每支15元的价格多次向袁某兰(另案处理)等人销售共计13 060支。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二被告人处扣押涉案产品共计25 090支。
经查,二被告人生产、销售金额共计57万余元。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涉案产品均未检出A型肉毒毒素成分。
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裁判结果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松、张某林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据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松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四、典型意义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俗称“瘦脸针”,属于注射剂药品,也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是国家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
注射用A 型肉毒毒素具有较好的除皱效果,在医疗美容行业中被广泛应用,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重点目标。
本案被告人用“冻干粉”冒充不同国家、不同品牌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经检验,涉案产品均未检出A型肉毒毒素成分,应认定为假药。
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正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医美服务,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典型案例通报
典型案例通报近年来,我国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防范。
一、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2019年,某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该团伙长期在当地从事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
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和精准打击,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为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网络诈骗案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了多样化、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
某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该团伙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活动,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跨境走私案件。
近年来,跨境走私活动呈现出了高发态势,给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
某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境走私案件,该团伙利用各种渠道从事走私活动,涉案物品包括毒品、走私武器等。
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和精准打击,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
四、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某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该团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上案例充分展现了我国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我们要继续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9年第04期江苏“4·04”跨国制售假抗癌药案2018年4月,在打击假药犯罪“云鹊”行动中,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工作中发现的一条涉嫌销售假药犯罪线索入手,成功侦破“4·04”特大跨国制售假抗癌药案,捣毁生产、储存窝点6处,查获制药设备34台,假抗癌药10余种7150余盒、假药原料170公斤以及大批半成品和包装材料,案值3000余万元,彻底打掉一个国内生产、走私境外、返销国内的特大跨国制售假抗癌药犯罪网络。
经查,犯罪嫌疑人阳某利用国内患者迷信印度抗癌药“物美价廉”的心理,组织人员在广东东莞设立假药生产窝点,从山东、上海等地购买假药原料,由广东广州代加工包装及药品说明书,加工生产假冒印度、孟加拉抗癌药,假药成品经人带至印度各药店销售。
其运输和销售环节多采取单线联系的方式,一旦某个环节被查处,该环节的上下线迅速改变联系方式,销声匿迹。
据不法分子交代,假药购买者多为从国内到印度购买抗癌药的患者。
湖南“10·23”制售假冒汽车刹车片案2018年6月,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挥衡南县公安局围绕“10·23”制售假冒汽车刹车片案,发起波次收网行动,彻底捣毁一个长期盘踞衡南生产加工假冒刹车片,销售地区涉及全国16个省份的特大犯罪网络,捣毁犯罪窝点5处,现场缴获假冒丰田、大众等16个知名品牌刹车片5.7万余副,商标标签26.5万块、包装盒2.6万个,以及一批制假设备和生产模具,查实销售假冒品牌刹车片110万副,案值1亿余元。
2017年9月,衡南县公安局从一条生产假冒汽车刹车片线索入手,深挖发现一个以肖某为首,分别在衡阳市、衡南县设立多个涉案窝点生产、加工、销售假冒品牌刹车片的犯罪团伙,并抓住有利战机,于2017年10月底成功开展首轮收网行动。
随后,警方侦查出长期盘踞衡南、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6个省份的黄某制售假刹车片团伙。
治安案件查处
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及解决建议
总结词
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常常 导致治安案件查处过程 陷入僵局,解决建议包 括加强法律培训、完善 法律体系、建立案例指 导制度等措施。
详细描述
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 ,常常出现法律适用争 议问题,导致案件处理 陷入僵局。为了解决这 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 个方面入手
1. 加强法律培 训
赔偿
对于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损坏他人财物等, 警察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受害者 的损失。
严重违法案件处理
拘留
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警察可能会采取拘留的措施,将违法者 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和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如贩卖毒品、非法赌博等,警察可能会没收违法所得的财物, 以消除犯罪行为的影响和防止再次发生。
05
案件查处难点与对策
取证难问题及解决建议
01
02
03
04
05
总结词
取证难问题是治安案件查 处过程中的一大难点,解 决建议包括提高取证意识 和技能、完善取证制度、 加强证据保护等措施。
详细描述
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 取证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 问题。由于证据可能受到 破坏、丢失或不齐全等因 素影响,导致案件难以得 到妥善处理
现场勘查
对于一些涉及现场的案件,如盗窃、抢劫等, 公安机关还应当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
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物 证、视听资料等。
鉴定与检验
对于一些涉及专门知识的案件,如毒品案件、枪支案件等,需要进行鉴定和 检验,以确认涉案物品的性质和来源等。
登记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4.16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29号
•【施行日期】2020.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29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河北、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威蒂雅水元素·绚彩亮丽染膏等23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景红达烫发液(热敷型)等18批次烫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美颜宝特级美容珍珠膏1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雅舒宝酵母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激爽男士防护乳1批次护肤类产品为假冒产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44批次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0年4月16日附件。
2006年十大假药案
2006十大假劣药案2006年医药产业的最大焦点,莫过于“齐二药”和“欣弗”假劣药案件的发生。
但这并不是全部,阜阳特大假药案等同样令人感到震惊、愤怒与无奈。
在此,搜药网通过调查、对比、分析,认真筛选出年度十大假药案,一方面是从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伤害公众程度考虑,另一方面,也从案件的特殊性、影响面考虑,我们试图通过这样一次梳理,带给药政部门和工商、公安等管理部门一个观点,那就是打击假劣药案任重道远,应多从治理方式、打击面、处罚程度等方面加以权衡,并且决不能暂停。
第一号:安徽华源欣弗劣药案入选理由:年度涉及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后果最严重、涉及索赔数额最大、影响力最大的药品质量事件。
8月3日,卫生部连夜发出紧急通知,停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
卫生部通知说,青海、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等省、自治区陆续出现部分患者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又称欣弗)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
8月15日SFDA的调查结果是:安徽华源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产品被认定为劣药。
据全国各省最新通报,注射该药品的死亡案例为11人,不良反应至少达到99例。
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对安徽华源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安徽省“欣弗”不良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鉴于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祖贻、常务副总经理周仓、副总经理潘卫、企业二车间主任袁海泉、企业质量保证部部长崔同欣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企业法人代表孙莹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企业生产管理部部长刘劲松、企业二车间副主任贾毅柏、王殿林、工艺员陈萍,对“欣弗”不良事件负有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街头、回收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布部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0.12.02【实施日期】2010.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街头、回收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经过几年来的大力整治和严厉打击,我市网络非法销售假劣药品、街头回收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最近上述违法行为有所回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南京市民的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局“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药品、街头回收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行动。
一、整治重点及处理原则(一)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
整治重点:利用自制网站或者淘宝网、西祠网或者BBS讨论帖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药品销售信息,并以邮寄或者送货上门等形式销售药品。
处理原则:发现互联网有非法销售药品网站的,依法保存有关证据,网页上标注的相关地址为南京市辖区的,由相关区、县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发现在南京辖区设立窝点,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销售药品的,予以取缔,并对其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予以查处,数额较大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标注地址虚假的,及时报市局稽查处汇总上报省食药监管局申请关闭该非法网站。
(二)街头回收药品。
整治重点:取缔街头回收药品摊点,捣毁回收药品存贮、周转窝点处理原则:在农贸市场、医院、社区等地放置“回。
南京警方打掉销售假性药微商团伙涉案金额千万元
南京警方打掉销售假性药微商团伙涉案金额千万元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6年第09期女子刘某等人以1毛、3毛、1.2元、4元的单价,大量购进假的美国金X、VXX、万XX、X情香水等性药,通过微信主动添加附近的人,在朋友圈发布大量广告,招收“中层”代理,以500元加盟费发展“下线”,非法售卖各类假“壮阳药”。
通过一层层“代理”,价格翻了十几倍。
为以假乱真,他们自行购买包装机、包装盒、防伪码,雇佣在校大学生现场包装。
2015年11月20日,南京六合警方经过4个多月侦查,远赴桂林、青岛、深圳、无锡、南京栖霞等地同时收网抓捕,摧毁了一个以微信销售,快递运输销售假性药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名,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查获多种假性药及67种其他涉假药食物,总计达40箱。
目前,刘某等4名主要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拘留。
假性药服用后恶心、心跳加速2015年7月30日,六合警方接一群众报警,称自己通过微信花了900元在一网名叫“XX 团-陌陌”处购买了3瓶名为“美国XX”的性药,在服用一粒药物后明显感到头晕恶心,心跳加速等不良反应,怀疑购买的是假药。
六合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将药物送至南京市食品药品检验院进行鉴定,发现含有处方药西地那非成分,系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
其他地区曾出现过因吃假性药致人死亡的案例,六合公安立即指令食药环大队牵头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专案组对“XX团-陌陌”微信号展开调查,明确了30岁男子尹某,并在浦口将他抓获。
尹某交代他是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一外号为“XX团-娜姐”的女子。
该女子向他介绍自己经营性药,并可以让尹某交费“加盟”,成为她的下线代理,并向他低价提供各种性药零售。
由于平时工资不高,想到可以赚些零用钱,他在7月上旬交了500元“加盟费”成了“娜姐”的一个代理,名为“XX团-陌陌”,而他的主要售卖对象是通过主动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在朋友圈发布广告,吸引人气并对主动询问的客户进行售卖,在被抓之前,他只做成5笔生意,以80元进购,300元卖出。
南京破获特大假冒安宫牛黄丸案
南京破获特大假冒安宫牛黄丸案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7年第04期药粉加水和蜂蜜,用手搓一搓就成了急救用药安宫牛黄丸,装在买来的锦盒里,再以高于成本价十倍的价格销往全国各地。
2017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警方在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的指导协调下,通过跨区域合成作战成功破获一起涉及5省6市的生产销售假冒安宫牛黄丸大案,抓获涉案人员21名,捣毁制售假窝点8个,查缴假冒安宫牛黄丸成品642盒、散装药丸17000颗、制假包装材料两万余件,涉案价值360万余元。
得知南京警方前来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吓得瘫倒在地。
据了解,2016年9月19日,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向警方报警,称大约两个多月前,他们发现市场有假冒其公司生产的“乐家老铺牌”安宫牛黄丸。
该人员通过微信的渠道,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5盒,并将购买来的牛黄丸进行了化验分析,发现其成分与公司生产的不符,且外观、功效及价格上都与正品不符。
经检验,假冒该商标的药物中有两种重要的成分与国家药典的规定不符,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效。
接到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玄武分局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侦查。
据报警人反映,网上销售假冒安宫牛黄丸的人号称他们是“厂家直销”,价格仅为正品的一半。
经过初步调查,警方发现销售假药的人藏身于广州,立即派员赶赴广州深入调查。
警方侦查发现,南京某公司的梅某销售的假冒安宫牛黄丸都是向广州的吕某购买的,但这些货物却是由在浙江金华的高某发货。
警方通过对高某进一步侦查发现,高某是从河南的刘某和河北保定的张某处进货,而浙江温州的白某和路某则有向高某提供假冒安宫牛黄丸包装的嫌疑。
在涉案地警方的协助下,历时一个半月的缜密侦查,这个产销假药团伙的架构逐渐浮出水面。
河南的刘某是团伙的核心人物,是他先找到张某,让其制造假冒安宫牛黄丸。
一开始,刘某在河南南阳有自己的包装工厂,但是做过一段时间后觉得麻烦,就将包装业务转给高某,从中赚取差价。
江苏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6.25•【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为进一步揭示毒品危害,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警示违法犯罪分子,彰显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鲜明立场,在2021年“6·26国际禁毒日”之际,公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贩卖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犯罪案件,毒品犯罪人死亡后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等。
(一)夏某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严惩大宗毒品犯罪,依法判处三人死刑一人死缓简要案情被告人王某某、孙某共同为贩卖而非法收买毒品。
2016年2月上旬,王某某多次与被告人陈某某电话联系购买毒品,孙某陆续向陈某某银行卡汇入部分购毒款。
同年2月9日,被告人夏某某、陈某某携带约3.5千克氯胺酮、5千克甲基苯丙胺(冰毒)、294克海洛因从湖北省潜江市出发,于次日凌晨到达南京市,将上述毒品贩卖给王某某、孙某。
王某某、孙某等随后将此批毒品贩卖给他人。
同年2月10日至13日,王某某、孙某为收买毒品,分别以现金和汇款方式向夏某某、陈某某支付购毒款,王某某多次电话联系夏某某、陈某某,商定购买毒品的数量、价格及质量,最后约定上家将约10千克甲基苯丙胺、24千克氯胺酮、一块海洛因运输至南京市。
2月13日,陈某某雇佣姜某(另案处理)等人驾驶黑色奇瑞轿车携带毒品,夏某某雇佣杨某(另案处理)驾驶白色奥迪轿车从湖北省潜江市前往南京市。
次日,陈某某与王某某在南京市一高速公路出口见面,后将藏有毒品的黑色奇瑞轿车开至南京市江宁区某工程厂内停放,并将部分毒品转移至王某某所借白色途观越野车上。
王某某安排孙某验货、分装,随后将部分毒品贩卖给他人。
2016年2月14日,公安人员在南京市中央北路将王某某抓获,从其随身物品中查获甲基苯丙胺4.12克;从其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租住处查获氯胺酮12922.72克,甲基苯丙胺4006.91克,海洛因181.93克;从停放于南京市江宁区某工程厂内的黑色奇瑞轿车后备厢内查获氯胺酮8938.12克,甲基苯丙胺4939.1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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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成功破获特大制售假冒美容药品案作者:
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6年第06期
以一瓶0.6元的价格从广州订购美白因子冻干粉,又分别从广州、北京定做“保妥X”牌、“衡X”牌以及韩国等一些品牌美容药品的防伪瓶盖、包装、标贴、说明书,在哈尔滨租住两套房屋并购买设备、工具进行生产,通过微信发布消息进行销售。
就这样,假冒知名品牌的美容药品玻尿酸、肉毒素等被层层转销,卖到全国数十个省市,价格则翻了上万倍。
从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获悉,历经4个多月,该局成功侦破一起遍及哈尔滨、北京、天津、南京、广州等地的特大制售假冒美容药品案,捣毁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获假冒肉毒素、玻尿酸5千余支,半成品假药、防伪瓶盖、包装、标贴、说明书以及生产工具等物品5万余份,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美容培训课给学员卖假药
2015年8月初,栖霞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美容院(店)、诊所涉嫌使用假肉毒素、玻尿酸的线索。
据此,栖霞分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市、区食药监部门迅速展开侦查,果断采取行动。
2015年8月27日,在一美容店内抓获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扣押注射过的假肉毒素1支以及假玻尿酸等药品。
经鉴定,涉案产品均为假药。
经进一步查证,2015年以来,谢某一直在无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美容微整形行业,从杭州、南京的上家手中低价购进假肉毒素和假玻尿酸并大肆销售。
由于案情重大,在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的指导,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栖霞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
2015年9月7日,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
一路连夜赶往杭州开展进一步侦查,在杭州一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戴某某抓获。
现场查获疑似假药48盒,在张某某住处查获疑似假药471盒,在其工作单位查获疑似假药24盒及部分针管、氯化钠注射液等,涉案金额达10万元。
同时,另一组办案民警将身处南京某出租屋的嫌疑人张某抓获,在其家中搜到并扣押少量疑似假药。
经审讯,张某交代了其通过美容培训的方式,以一次培训课8000元的价格将假肉毒素卖给学员的不法事实。
制售成本价6角能卖8千
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一个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上家多达10余人的犯罪网络逐渐清晰。
按照“抓主犯、追源头、端窝点、毁网络”的侦查工作思路,专案组远赴天津展开调查。
2015年11月11日,专案组在南京某公寓一美容店内,抓获涉嫌销售假药的陈某等5名嫌疑人,缴获假肉毒素279支、注射器(带针)644支等物品。
11月20日,警方在天津将嫌疑人刘某抓获,现场缴获成品假肉毒素32支、半包装假肉毒素336支、假玻尿酸19支,用于生产的包装盒2300个、标签1934个、说明书1460张,用于出诊的工具箱等物品,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同时,明确了其同伙刘某某与任某的身份信息,并将该二人上网追逃。
经进一步审查,专案组研判分析,确定这起跨省生产、销售假药案的源头地就在哈尔滨。
2015年12月9日,专案组远赴哈尔滨,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某某。
12月11日,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也被抓获。
12月22日,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在哈尔滨被抓获,并捣毁了两人各自经营的特大生产假药窝点。
现场缴获成品假药5000余支,半成品、防伪瓶盖、包装、标贴、说明书以及生产工具等物品5万余份,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经审查,这个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团伙真相彻底被揭开。
何某某、王某某通过东北某地的美容博览会开始接触这一行业,为了牟取暴利,他们从广州一家美容化妆品厂以一瓶0.6元的价格订购美白因子冻干粉,又分别从广州、北京定做“保妥X”牌、“衡X”牌以及韩国等一些品牌的防伪瓶盖、包装、标贴、说明书,在哈尔滨购买设备、工具,租住两套房屋进行生产。
随后,二人通过微信发布信息,以每支1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刘某、任某、郝某某、张某某、戴某某等人是二、三级批发商,以200元左右的价格从何某某、王某某购买后,再通过微信销往全国各地,谢某某、张某、陈某、许某等人则属于南京的终端供应商,他们则以一支1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直接销售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