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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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特制定此办法。
二、课题组织和申报
1.课题负责人须为教育学会会员,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会提交课
题申请书。
2.课题申请书应包括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科学预测、资料收集、实验
设计、研究方法、经费预办等内容,并需在其首尾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研究委员会对课题进行审批,拟定评审结果,最后由常务理事会
审议通过。
三、课题研究实施
1.课题组成员应确保遵守国家和学会的科研诚信规范。
2.课题组织实施前应编制详细的课题研究方案,提交研究委员会审核。
3.研究实施期间,应及时向研究委员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遵守研究
期限。
4.课题组应妥善保管研究数据、文献资料、实验记录等材料,确保研究
成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课题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成果应包括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
2.所有成果应在研究完成后6个月内向学会提交。
3.学会将成果与其他课题进行比对和分类,将成果和其他学术机构同步,
推广和应用研究成果。
五、经费管理
1.经费预办,在通过研究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应由财务科单独
保管,专款专用。
2.预算支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算书的内容执行。
3.研究结束并通过验收确认后,经费使用完毕后的结余应归还到学会的
专款专户。
六、监督和检查
1.学会将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
施;
2.对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追究课题研究
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学会会员能够遵守该办法,做出有价值、真实可靠、能够推广应用的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