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函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函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公布日期】
•【字号】桂价费[2007]50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
界限问题的函复
(桂价费[2007]506号)
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中有关政策界限问题的请示》(桂价检报[2007]29号,以下简称《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请示》中第一、第二点关于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的问题。应按桂价费[2005]269号文规定执行,即在“说明”和“除外内容”栏明确规定的耗材、药物、器械等可另行计价外,“说明”和“除外内容”栏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在价外收取耗材、药物、器械等费用。
二、《请示》中第三点关于医疗机构对做胃、肠、阴道镜检查的病人除收取检查费外还能否收取彩色图片打印费和彩色一次成象费的问题。因为在项目“说明”和“除外内容”栏没有将“图象记录”或“图象记录数据存贮介质”列入除外
内容,所以不能收取任何图象记录附加费用。
三、《请示》中第四点关于借助DSA引导治疗时能否收取数字化摄影(DR)费的问题。由于数字化摄影(DR)是指在专用的计算机控制下,直接读取感应介质记录的x线影像信息,并以数字化图像方式重放和记录,所以对借助DSA引导介入治疗的病人,除可以收取c型臂术中透视定位费(38元/30分钟,编码:210101004)、并按实际占机时间收取DSA引导费(120元/每小时,编码:32A)外,允许按曝光次数收取数字化摄影(DR)费(45元/每曝光次数,编码:210102015),但所收费用的次数必须与发出的图象报告幅数相符。
四、《请示》中第五点关于cT检查收费的问题。对编码为“2103000001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项目的收费明确如下:(一)对项目“说明”栏内容“同时增加扫描加收50%”,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在桂价费[2007]386号文件中已更正为同时增强扫描加收50%;
(二)对于“2103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说明栏中可以加收的各项目费用,凡收取“使用螺旋扫描50元”费用的,所用的必须是螺旋cT机;凡收取“使用三维重建70元”费用的,也必须是螺旋CT机所发出的cT图象报告必须是三维图象报告;凡收取“单次多层扫描20元”费用的,所用的必须是多排(四排或四排以上)cT机。否则均属于乱收费行为。
(三)“同时增强扫描加收50%”不仅适用“210300001 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项目,而且也适用“2103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说明栏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