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需要的证书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管理规定(3篇)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安全和有序管理,保护水域环境,以下是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管理规定:一、申请和审批程序1.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申请应当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2. 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船舶证书复印件、船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3. 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4. 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船舶负责人。
二、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时限1. 外来船舶停靠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
2. 若外来船舶需停靠时间超过30天,则需向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
3. 管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船舶负责人。
三、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费用1.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将收取相应的停泊费用。
2. 停泊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制定。
3. 船舶负责人应在停靠前交纳相应金额的停泊费用。
四、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安全管理1.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船舶负责人应将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船舶的安全和防火设施的完好。
3. 外来船舶在码头停靠期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码头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并协助外来船舶的安全管理。
五、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环境保护1. 外来船舶在码头停靠期间,应严禁排放污水和废物。
2. 若外来船舶需要进行加油作业,应使用环保设备,避免油污污染水域。
3. 外来船舶离开码头后,应将码头周边的环境恢复到停靠前的原状。
六、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维护管理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码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 船舶负责人发现码头有安全隐患或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3. 管理部门将在码头设立维修人员,负责码头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七、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的监督与检查1. 外来船舶停靠码头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2. 监督和检查机构有权对码头和停靠的船舶进行检查,船舶负责人应予配合。
船员职务证书对照表
船员职务证书对照表
以下是一份船员职务证书对照表,仅供参考:
1. 船长:需持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2. 大副:需持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3. 二副:需持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4. 三副:需持有无限航区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5. 轮机长:需持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6. 大管轮:需持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7. 二管轮:需持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8. 三管轮:需持有无限航区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国际航线。
9. 值班水手:需持有相应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国际航线。
10. 值班机工:需持有相应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国际航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建议咨询船员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的证书和文件一览
国际散装谷物运输规则第3部分
3.7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他财务保证书
所有装载2000吨及以上散装货油的船舶要持有证明其已经保险或其它财务保证的证书。在确定该船舶符合CLC公约第VII条第1款的要求后由船舶登记国适当的机构予以签发或证明。
CLC1969第VII条
图和手册应保持更新,任何改变应尽快记录下来。图或手册的副本要永久保存在甲板室外有明显标识的水密容器中供岸上消防人员使用。
1974年SOLAS公约
(2000年修正案)第II-2/15.2.4条
1.9
船上训练与演习
要根据公约第III/19.3条和第III/19.5条的规定进行消防演习和记录。
1974年SOLAS公约
MARPOL73/78附则V第9条
1.20
航行数据记录仪(VDR)——符合证书
航行数据记录仪的有效性服从于系统的年度检测,检测机构签发的符合证书的副本要保存在船上。
SOLAS 1974第V章18.8条
1.21
货物系固守册
除了液体货物和散装固体货物外,所有的货物、货物单元、货物运输组件,在整个航程中要按照主管机关认可的货物系固守册进行装载、储存和系固。对于具有根据第II-2/3.41定义的滚装处所的船舶,所有货物、货物单元、运输组件的系固要在船舶驶离码头前完成。该手册至少要与本组织制定的指南的标准等效。
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要配备经主管机关认可的油污应急计划。
MARPOL73/78附则I第37条
1.15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需要满足该附则条款要求的,在公约其他缔约国管辖的港口或近岸装卸站航行的任何船舶,根据MARPOL73/78附则IV第4条完成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要为其签发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码头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码头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码头所有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码头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码头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措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2. 码头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码头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3.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码头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3)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掌握设备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码头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码头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生产检查应覆盖码头所有作业区域、设备设施和人员。
(3)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上报。
5. 事故调查与处理(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对事故责任者,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码头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码头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补充、修改。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所有工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和个人保护措施。
2. 在码头作业期间,所有工人必须戴上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耳塞、眼镜等。
3. 严禁在码头作业区域内吸烟、饮食或使用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 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并且在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5. 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吊装设备和正确的吊装方法,严禁超载和搭乘人员。
6. 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7.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防止堆放杂物和杂乱的电线。
8. 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通行、高空坠物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9.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0. 所有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1. 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可能被禁止参与码头作业。
12. 码头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码头作业的安全性。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码头作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包括港口管理部门、码头运营企业以及码头劳动者。
第三条码头作业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救援体系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码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码头运营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码头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公路工程安全员证书
公路工程安全员证书
公路工程安全员证书是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由交通部负责颁发。
该证书分为三类:A证是企业负责人证书,B证是项目负责人证书,C证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报考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被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
同时,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年龄不超过60岁。
具体要求如下:
安全员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需大专以上学历。
只有企业负责人或者是法人才能报考。
安全员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只有一二级建造师的公路工程专业的才能报考。
安全员C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
公路水运安全员证书适用于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货车司机、客车司机、运输调度员、船长、船员、码头操作人员、船舶调度员等。
考试分有ABC证三类,其中A证是企业负责人证书,B证是项目负责人证书,C证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考试是有专门的题
库练习备考的,只要通过在线做题练题以及模拟考试来掌握好里面的交安备考题库,那么真正考试的时候就可以轻松的通过。
港口专用码头管理规定(3篇)
港口专用码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港口专用码头的管理,提高港口专用码头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保护港口和码头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港口专用码头是指用于货物装卸、集散和仓储的专用设施,包括货物码头、仓库、堆场等。
第三条港口专用码头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和消防安全,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港口专用码头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货物高效、安全、便捷的运输和仓储,促进港口经济发展。
第二章码头使用单位管理第五条码头使用单位应依法申请使用港口专用码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第六条码头使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拥有合法的企业登记证书、经营许可证等。
第七条码头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购买港口专用码头服务,并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码头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品种等要求提交货物装载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装卸作业。
第九条码头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标准进行货物装卸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码头使用单位应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码头使用单位应保护港口专用码头的设施和设备,禁止擅自拆卸、改装或转让。
第十二条码头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申诉,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第三章码头设施管理第十三条码头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划和标准,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
第十四条码头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施。
第十五条码头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十六条码头设施应配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港口专用码头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港口专用码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劳动者的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港口专用码头应配备安全设施和设备,设置警示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标准
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标准(讨论稿)目录一、道口22、集装箱码头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标准┄┄┄┄┄┄┄┄┄┄┄┄┄┄┄┄┄┄┄90二、空重箱堆场1、集装箱轮胎式起重机(轮胎吊)安全操作标准(新) (2)2、集装箱叉车、正面吊操作标准(新) (4)3、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管理标准 (6)4、集装箱堆存保管标准(含防风安全) (11)5、冷藏箱作业管理标准(新) (20)6、胎吊油改电项目安全操作标准(新) (24)7、特种货物作业标准(含超限集重大件箱)(新) (25)8、外拆危险品空箱回场管理标准 (32)三、码头9、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操作标准(含桥吊指挥信号)(新) (34)10、装卸船驳工艺标准(含超限及重大件箱、单船指导员、水平运输、箱顶作业安全带系挂装置等) (38)11、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标准(新) (56)12、集装箱码头大型机械防风标准(含突发性阵风)(新) (59)13、船舶集装箱栓固件拆装作业安全操作标准(新) (62)14、船舶集装箱配载标准 (64)15、装卸机械司机交接班管理标准 (70)16、登轮证件使用管理标准(新) (72)17、船舶重大件装卸作业前检查要点 (74)四、CFS货运站18、铲车司机安全操作标准 (75)19、集装箱内货物装卸工艺标准 (77)五、办公室场所20、集装箱码头统计分析工作标准 (87)2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87)1、集装箱轮胎式起重机(轮胎吊)安全操作标准(新)(宁波北二主编)前言本标准是参照国际标准ISO 2000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保证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北仑、厦门海天、上海沪东、锦州新时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涛、史济禹、徐俊、方孟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007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操作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日照市港航管理局留存)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二、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4、港口客运站一览表(附件5);5、候船设施和上下船舶设施的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6、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7、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8、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9、经营管理制度、客运服务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游艇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游艇及其乘员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查验机关是指派驻口岸的海事管理机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边防检查机关。
第二章检验、登记第四条游艇在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所确定的适航范围或相当的航区内航行。
未持有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第五条对于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
第六条住所不在本地的游艇所有人,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游艇船舶登记手续。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游艇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方可驾驶游艇。
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在____水域短期内(____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
需长期在____水域驾驶游艇的境外居民,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境外游艇可不实行强制引航。
第九条境外游艇可以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
不得在非开放的港口停靠并上下人员。
第十条在____水域活动的游艇,应配备艇载定位识别等装置,配备的装置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拆卸。
第十一条游艇在航行中临时停泊,应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不得在主航道、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及其他公布的禁止停泊水域停泊。
第十二条游艇遇险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驾驶员及其他乘员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XX码头选船机制
XX 码头选船机制我司主营液化石油气的仓储以及销售,配有5万吨级泊位一座(1#泊位),5千吨级泊位3座(2#泊位、3#泊位、4#泊位),所靠船舶主要为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包括进出口外轮和内航船;对于所靠船舶的具体要求如下:1、船舶证书我司要求所靠船舶的所有法定证书齐全且合法有效,如外航船的公约证书、内航船的适航检验证书薄;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的安全管理证书和适装检验认定等。
由于液化石油气船舶计量都以船方计量结算,所以要求船方计量证书齐全有效、计量设备通过各项检测且能正常使用。
2、船舶人员配置情况对于所有靠泊我司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在装卸作业期间,要求至少一名船员在控制室值班,至少2名船员在甲板值班(检查缆绳、装卸臂、登船梯是否正常以及处理突发情况),至少5名船员处于待命状态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发生。
3、船舶使用年限原则上我司不接受使用年限超过20年以上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靠泊。
4、船舶规格①80000立方外航LPG运输船:可靠泊我司1#泊位,船舶最大吃水限制12米;因我司所有储罐均为压力储罐,所以船方应具备加热器以及增压泵,最大卸货压力13公斤,卸货温度负5℃到正5℃之间;船方与我方装卸臂对接的两条液相管之间的距离应在1.5M到4M之间,且有与我方装卸臂对接所需的变接头。
②6000立方及以下外航LPG运输船:可靠泊我司1#泊位、2#泊位、3#泊位,船舶,最大吃水限制6.3米;最大装卸压力13公斤,装卸温度0℃到45℃之间;船方与我方装卸臂对接的气液相管之间的距离应在1M到2.5M之间,且有与我方装卸臂对接所需的变接头。
③6000立方内航及以下LPG运输船:可靠泊我司1#泊位、2#泊位、3#泊位,船舶,最大吃水限制6.3米;最大装卸压力13公斤,装卸温度0℃到45℃之间;船方与我方装卸臂对接的气液相管之间的距离应在1M到2.5M之间,且有与我方装卸臂对接所需的变接头。
渡口三牌一线的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渡口三牌一线的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渡口、三牌、一线作为社会中重要的标准,对于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渡口、三牌、一线标准的内容和应用,以及它们在社会中的意义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渡口标准是指在河流、湖泊等水域的交通要道上设立的过渡设施的规范化标准。
它包括了渡口的位置选择、渡口的建设条件、渡口的基础设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渡口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渡口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人们的交通需求和水上运输的顺利进行。
三牌标准是指对于企业、产品或服务进行评价和认证的一套标准化要求。
它包括了评价的指标、评价的程序和评价的结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三牌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企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线标准是指在工作岗位上的一线人员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和素质的标准化要求。
它包括了岗位职责的明确、工作技能的要求、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等方面的要求。
一线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一线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标准,推动工作的高效进行。
本文将分别对渡口标准、三牌标准和一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并且,还将探讨这些标准对于社会的意义和影响,以及它们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这些标准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希望能够为社会的规范化建设和现代化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整体组织和布局的方式,是确保文章条理清晰、逻辑有序的基础。
文章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读者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本文将围绕着渡口三牌一线的标准展开,总结了渡口标准、三牌标准和一线标准的相关内容。
在文章正文部分,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渡口标准,其中包含了三个具体的标准,分别是第一标准、第二标准和第三标准。
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渡口的标准要求和评定指标,以及对应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部分是三牌标准,同样包含了三个具体的标准,即第一标准、第二标准和第三标准。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工前应张挂好安全网,并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
2.要与司机、指挥手密切联系,不准在关下或关路站立和作业。
使用工索具应符合标准。
3.稳关要等货物降到胸部以下方可上前,应站在安全位置。
摘钩要等货物完全松妥,空钩起升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不准将空钩随手乱抛,挂钩挂好后,手不准捏在钩头上,防止钩头扎手。
4.码头堆货应距码头边____公分以上,且应稳定锲牢。
货物上栈时应与码头设施和设备避免碰撞。
5.关必须在平车上放稳,钢丝绳、络绳和网络的绳索头必须在平车上放好、塞牢,不准在地面上拖行。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码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码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码头作业人员管理1. 码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技能。
2. 码头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佩戴明显的工作证件,并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如头盔、安全带、防滑鞋等。
3. 码头作业人员应按时到岗上班,不得饮酒、吸烟或在工作中使用手机等干扰工作的行为。
4. 码头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会议和演练,学习和掌握适应不同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5. 码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和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第三章码头设备与工具管理1. 码头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2. 码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3. 码头设备和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归位,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4. 发现码头设备和工具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警示牌、禁入标志等,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 作业现场应保持干燥、整洁,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作业通道畅通。
履带吊 拆装作业证书
履带吊拆装作业证书
(原创版)
目录
1.履带吊概述
2.拆装作业证书的重要性
3.获得拆装作业证书的步骤
4.拥有证书的好处
5.结论
正文
【履带吊概述】
履带吊是一种工程机械设备,常用于建筑工地、矿山、码头等场所的重物吊装作业。
由于其结构复杂、操作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因此对于操作人员需要有一定的技能和知识要求。
【拆装作业证书的重要性】
在我国,对于履带吊的拆装作业,操作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证书,这是保证工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拆装作业证书是操作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的证明,也是雇主选择操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获得拆装作业证书的步骤】
要获得拆装作业证书,操作人员需要先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学习履带吊的结构原理、操作技巧、安全规程等知识。
然后,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证书。
【拥有证书的好处】
拥有拆装作业证书的操作人员,不仅可以合法地进行履带吊的拆装作业,还能提高自己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获取更高的薪资待遇。
同时,
拥有证书也是对自身技能的一种肯定,有利于提升个人的职业素养。
【结论】
总的来说,拆装作业证书对于履带吊操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保障工程安全、提高个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码头 计量 管理制度
码头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码头计量活动,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码头涉及的各项计量活动。
第三条码头计量管理应遵循“准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计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促使码头计量活动得到规范、精确和公正执行。
第二章计量器第五条码头应当依法购置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和检验。
第六条计量器具应当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
第七条码头应当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对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维护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计量人员第八条码头应当配备合格的计量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且熟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计量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计量程序进行操作,并对计量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记录。
第十条计量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勤勉尽责,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第十一条码头应当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评估,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计量工作。
第四章计量活动第十二条码头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活动程序,包括计量开始前的准备工作、计量操作流程、计量结果的处理和记录等环节。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货物计量的场所,应当建立固定的计量作业区域,并保证计量环境的整洁、无干扰。
第十四条对于计量作业中的出现争议,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保留相关的样品、资料等证据,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非自动计量系统,在计量活动中应当配备必要的检定和计量仪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和核查。
第五章计量结果第十六条计量结果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任意篡改、造假。
第十七条计量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将结果整理记录在专门的计量台账中。
第十八条计量结果应当保留一定的时间,并可供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查询。
第十九条对于计量结果的争议,应当依法进行技术鉴定和裁决,确保计量结果的公正和权威性。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查收证书
编号: 2018004号项目单位: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企业
工程名称: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码头工程
建设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批准的批复》(发改能源〔 2012 〕1954号), 2012 年 6 月;《交通运输部对于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发〔 2013 〕461 号),2013 年 8 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于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迭福站址)码
头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行政允许决定书》(厚交许(大)〔 2013 〕82 号), 2013 年 12 月。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 1 个 8- 26.6 万立方米 LNG 船接卸泊位及有关配套设备,泊位长398m ,码头设计年经过能力680万吨。
码头前沿停靠水域底高程- 14.8m (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面,下同),支航道设计底高程-
14.8m 。
(章)
2018年代日
填表说明
一、本证书由组织完工查收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许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签发。
二、建设依照主要填写项目立项文件(审批、批准或存案)、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格式为“批复部门 + 批文名称 + 文号 + 批复日期”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按完工查收现场核查审定的内容填写,详细要求以下:
(一)码头工程:泊位类型数目、等级、长度、年吞吐能力,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以及出入港航道等级等。
(二)防波堤工程:防波堤长度、顶高程等。
(三)锚地工程:锚地面积、性质、底高程等。
(四)护岸工程:护岸长度、顶高程等。
四、本证书双面打印。
公司专用码头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用码头的管理与运营,保障码头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码头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用码头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与运营。
第三条公司专用码头经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高效运营;3. 诚信服务,互利共赢;4.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专用码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码头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码头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码头运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码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3. 负责码头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4. 负责码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5. 负责码头经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6. 负责码头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码头运营管理第六条码头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 确保码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3. 严格执行货物装卸、仓储、运输等作业流程,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准确;4. 优化码头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5. 加强与货主、船方、港口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码头运营顺畅;6. 定期对码头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码头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2. 加强码头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加强码头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5. 加强码头消防、防汛、防雷等工作,确保码头安全。
第八条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码头环境保护;2. 加强码头污染源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3. 定期对码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4. 加强码头绿化,美化码头环境。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码头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3. 通过公司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员工入职和培训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经过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证书。
入职后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码头的安全政策、程序和紧急应对计划。
2. 码头设备和设施安全: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所有设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消防设备必须每年进行检查和测试。
3. 危险物品管理:严禁在码头上存放和操作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危险品进行储存和运输。
4. 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耳塞、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5. 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置:制定紧急应急计划,并定期进行演习和培训。
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上级,并展开紧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6. 安全监控和巡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码头进行24小时监控。
制定巡逻计划,定期巡视码头,确保安全。
7.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8.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让员工深入了解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9. 安全报告和统计:建立安全报告和统计制度,每月提交安全报告,记录安全事件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0. 安全监管和评估:定期由安全专业人员对码头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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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需要的证书
办码头需要办理各种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码头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等。
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
申请营业执照是开办码头的第一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码头经营申请表;
2. 码头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
3. 码头经营方案;
4. 投资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工商局核名通知书。
二、码头经营许可证
申请码头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码头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港口经营许可证
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港口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码头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
申请税务登记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码头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银行账户证明;
4. 公司章程。
五、安全许可证
申请安全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 码头安全设施验收表;
3. 码头安全设施验收报告;
4. 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