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辽政发〔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活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十三五”期间,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重点项目的中试环节根据企业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政府财政资金无偿资助、贴息资助的应用研究类项目,在立项前必须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协议。
(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各市政府等配合)二、健全鼓励企业创新投入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
将企业研发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作为核定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情况和申请省级科技类计划项目的重要条件。
开展“创新券”工作,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
(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国税局、各市政府等配合)三、支持企业开拓创新产品市场推广示范重大成套集成技术装备。
围绕我省产业需求,加强科技成果有机整合与系统集成,示范推广一批见效快、带动力强,对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民生改善有重要作用的重大成套集成技术装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四化同步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4]50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10.31【实施日期】2014.10.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5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31日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下简称四化同步发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渗透和覆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信息化引领提升和工业化创造供给,支撑带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动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加强统一规划,根据产业、区域特点,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各有侧重的推进策略。
2.政府引导,市场主体。
政府积极引导有序发展,做好政策扶持、平台搭建、人才培养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
3.创新应用,务实高效。
把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优先目标,增强信息技术应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整体水平。
4.点面结合,典型示范。
文化科技融合实施方案
文化科技融合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文化和科技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它们可以相互融合,产生协同作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文化科技融合是当前发展的趋势,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并推动科技的创新与应用。
因此,制定文化科技融合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融合方式
1.数字化转型:将文化资产数字化,创造出更多的数字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2.虚拟现实技术: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呈现文化场景、文化内容,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真实、直观的文化体验。
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文化数据,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效率,为文化创意加速创新打下基础。
4.区块链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保护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
1.加强科技支持:多渠道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技术、产业链等支持,加速实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
2.聚焦特色领域:发挥文化产业自身特点,聚焦于某些特色领域的文化创新,创造出与时俱进的文化产品。
3.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推动文化产业的规范发展。
4.推动产学研融合: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加快科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5.打造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文化科技融合产业服务平台,集成创意设计、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一体化服务。
四、总结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正在成为新时代文化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制定文化科技融合实施方案,是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我国文化软实力提升的重要举措。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促进辽宁省科技中介发展意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促进辽宁省科技中介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7]89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07.12.23【实施日期】2007.1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促进辽宁省科技中介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8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科技厅《关于促进辽宁省科技中介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关于促进辽宁省科技中介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决定》(辽委发〔2006〕6号)精神,促进我省科技中介的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撑辽宁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科技中介发展的重要意义1.促进科技中介发展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
科技中介是指从事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和活动,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桥梁和纽带,是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实现途径,也是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大力促进科技中介发展,有助于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创新成本,化解创新风险,能够活跃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从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2.促进科技中介发展是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现实要求。
近年来,我省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以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为标志的一大批科技中介机构蓬勃发展,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做出了较大贡献,积累了一定经验。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的科技中介服务仍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门类不齐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薄弱,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成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全面推进我省三网融合工作,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加速推动信息消费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三网融合全面推进,网络承载能力大幅度提升,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逐步有序扩大,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符合省情的三网融合业态体系基本建立。
在沈阳、大连、本溪、盘锦4个城市率先开展三网融合工作,2016年底推广到全省。
到2020年,全省网络骨干网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新建住宅区光纤到户率达到100%,老旧小区改造光纤到户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自然村。
IPTV用户达500万户,广电宽带用户达到300万户。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做好推进方案的基础性设计。
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要认真总结沈阳、大连等试点地区三网融合实践经验和推进模式,依据各地区基础资源禀赋、城市规划布局以及发展预期,本着“试点引路、梯次推进、全面实现”的原则,完成全省三网融合推进方案的基础性设计,明确推进层级和路线图。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
第五条创新券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科技资金,其中以创新券实施区所出资金为主,省本级资金为引导资金。
第六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6月8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
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鼓励我省中小微企业高效利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科技资源,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制度。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辽科发[2015]28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6.08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辽科发〔2015〕28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财政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第二条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中小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发放,专门用于向高校、科研机构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实施创新券制度是政府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一种激励措施。
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实施方案
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实施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文化的多元交融,文化和科技融合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这个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推动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首先,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文化和科技融合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同时,还应加强对相关领域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人才培养。
建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既懂得文化艺术,又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跨学科学习,培养他们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另外,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项目合作。
鼓励文化机构、科技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之间开展合作项目,共同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模式、新技术和新产品。
通过项目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事业的深入发展。
此外,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传播推广。
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理念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展览、演出、讲座等形式,将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成果展示给公众,增强社会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关注度和认同感。
最后,要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的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做法,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事业在国际上的发展和影响力。
综上所述,文化和科技融合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领域,需要政府、学术界、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加强政策支持,推动人才培养,开展项目合作,加强传播推广,拓展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事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评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评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增强文化领域自主创新和科技应用能力,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引领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集聚类示范基地,指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在推进文化科技融合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区域。
第二类是单体类示范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三条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成立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示范基地的战略发展、评选培育及政策落实等问题。
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成员由省科技厅和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一)具体组织实施示范基地的规划、评选、培育、管理等工作;(二)负责对已评选培育的示范基地进行考核与监督,并根据需要提出对示范基地评选培育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的建议;(三)协调和推动示范基地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条各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本地区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章评选培育条件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应在辽宁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发展宗旨符合国家和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政策要求。
(一)集聚类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目标清晰。
示范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省或本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辽宁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及对策
数字技术等 高科技 不断被运 用到影视 出 版、 动漫游戏 、 新 闻广 播 以及 演 艺 娱 乐等 的生产环 节,提升 文化产品创作 和传播 的科 技 含 量 。 目前 , 辽 宁有 线 电视 的双 向
数 字 化 改 造 已初 具 规 模 。另一 方面 , 文化
企业 通过科 技创 新开 发新 型创意 产品 , 开 辟 文 化 融合 科 技 发展 的 新 道 路 。 辽 宁 正 涌 现 出 一 大批 文 化 科 技 型 企 业 ,并 日 益 发 展 壮 大 , 这 些 文 化 科 技 企 业 注 重 通 过 引入 科 技 力 量 为 文 化 产 品 的 创 作 注入 新的 生命 力 , 不 断开发 出优 质 、 更具吸 引 力 的 文 化 新 产 品 。 如 沈 阳非 凡创 意 动 画 制作 有 限公 司的“ 高铁侠 ” , 沈 阳天鹏动 画制 作 有 限 公 司 的 “ 淘” , 大 连 卡 秀 数 字
发展 贡献显著。第一 , 文化与科技融合 引 领 文 化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 融 合 了 高新 技 术 手段 的 文化 产业 ,其发展 速度和规模 远 远 超 越 了以往 水 平 。 2 0 1 2 年底, 辽 宁文 化 产业 实现增加值 2 6 2亿 元 . 比2 0 1 1年 增 长了3 1 %。2 0 1 3年 全 省 文 化 产 业 增 加 值 达到 3 4 0多亿 元 ,首次 突破 3 0 0亿 元 大 关 。 辽 宁 省 文 化 产 业 增 加 值 连 续 四 年 实 现 3 0 %的增长 。第二 , 动漫产 业、 网络 文 化 服 务 等 新 兴 文 化 创 意 业 态迅 速 成 长 。 2 0 1 1年 , 以沈阳、 大连 动 漫 产 业基 地 为 主 导 的 辽 宁动 漫 产 业 产 值 增 长 1 9 % ,动 漫 产 业从 业人 员 1 . 6 8万 人 , 比 上 年 增 长 2 4 . 4 %, 且 有 两 家动漫 企业 荣获 “ 中 国 文 化 艺 术 政 府 奖 首届 动 漫 奖 ” 。2 0 1 1 年, 全 省 网络 文 化 服 务 业 产 值 达 1 3 . 4亿 元 , 比 上年增长 8 3 . 6 %。第三 , 以移动终 端服 务 为 主 的 新媒 体 产 业发 展 迅 速 。近 几年 , 辽
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
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文化和科技是当今社会两个重要的方面,文化部作为文化领域的管理机构,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发展,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
一、背景随着信息化和科技创新的迅猛发展,文化和科技日益融合,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
文化部认识到融合发展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和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支持为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首先,加强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明确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其次,鼓励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的结合,支持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创新创意的产生和转化。
此外,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文化和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融合发展的效益。
三、科技支持文化部与科技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科技支撑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一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开展文化领域的科技研究和技术攻关。
另一方面,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持。
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文化产品,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文化市场需求等,提高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四、示范项目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以促进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
例如,支持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创新实践,鼓励跨界合作,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深度发展。
同时,建立科技支持和资金支持机制,为优秀的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产业发展文化部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目标。
通过支持创新项目和企业成长,加强人才培养和专业教育,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和科技产业,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六、国际合作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部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合作机制与项目。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部门、科技机构等合作,共同推动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发展,共享优质资源,促进互利共赢。
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
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近年来,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就文化部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相关资料展开阐述。
一、政策导向文化部高度重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将其列为国家级重点领域。
为此,文化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政府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这些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在《关于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路径。
该文件指出,要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驱动为核心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同时,还要加大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举措措施为了落实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目标,文化部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举措和措施。
首先,文化部提出要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广泛应用。
其次,文化部加强了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
此外,文化部还加强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文化部积极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文化科技成果与经验,并通过展览、演出、创意设计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
这不仅能够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能够提升我国在国际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成果展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成果令人瞩目。
在科技的支持下,传统文化得到了全新的展示和传播方式。
例如,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人们可以身临其境地参观故宫、长城等文化遗产,促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保护。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7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7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5日辽宁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充分发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制造强省建设为目标,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推进制造业重点行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尽快形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经济,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市场规范、政策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化政府服务,完善监管方式,激发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开拓和创新意识,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沈阳、大连、抚顺、朝阳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评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20) 25号)要求,每两年对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进行一次绩效评价,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首批22家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本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地落实《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等方面。
二、报送材料(一)报送要求集聚类1.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2020-2022年自评价报告;2.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主要数据。
单体类1.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2020-2022年自评价报告;2.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主要数据。
上述材料必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充实、完整。
(二)报送流程参加绩效考评的单位需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 60. 151. 64/)填报相关信息;纸质版经市科技局和市委宣传部门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沈阳市三好街24号数字经济与信息科技处(电话:************)。
(三)报送时间各基地须在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不提交材料的将被撤销其作为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资格。
三、评价依据及方式科技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基地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三类。
四、联系方式辽宁省科技厅信息处联系人:曾军阳,电话************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文改办联系人:林健,电话************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卞守龙,电话************附件:1.首批22家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3.《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2020-2022年自评价报告》模板和主要数据附表4.《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2020-2022年自评价报告》模板和主要数据附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23日附件1附件2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集聚类)2020-2022年自评价报告(模板)基地名称:基地负责人:年月日填报报告编报要求本报告是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绩效评价的重要信息基础。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省基础学科研究能力,规范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建设与管理,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建设第四章运行第五章附则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锚定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目标任务,聚焦创建具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着力提升我省基础学科研究能力,规范基础科学中心(辽宁省)(以下简称“中心”)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中心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引导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基础研究优势资源,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等辽宁优势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方向开展有组织的前瞻性、引领性、独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进培养集聚优秀基础科学人才,加强学术合作交流,打造以“辽宁之为”担当“国之重任”、服务“国之大者”的基础科学研究高地和人才高地,实现更多“从0到1”原始创新成果、发展颠覆性技术、培育未来产业和非共识项目。
第三条中心是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建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
第四条中心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基础科学发展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有利于基础科学研究人员和创新团队潜心科研、大胆探索和宽容失败的制度和氛围,形成敢为人先、甘为人梯、团队合作、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近年来,科技发展与文化交流的加速驱动了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政府已经高度重视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并把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作为新时代发展的重要方向。
基于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下文将就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一一予以分析。
首先,应培养和加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学术基础研究。
我国应加大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理论和技术研究的投入,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研究领域的创新发展,加快培育相关人才,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学术支撑。
其次,应加大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技术创新的支持。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法规帮助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支持和鼓励企业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技术领域实施长期战略,加快技术研发,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技术创新的发展。
再次,加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的研发。
政府应加大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研发的投入,提高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展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的研发提供有力的管控保障。
最后,构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平台。
我国应建立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平台,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经济发展,创造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的技术环境,支持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应用
的研发,并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产品和应用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以上便是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按照以上意见加强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支持及引导,从而为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023年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文件
2023年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文件2023年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文件引言在当代社会中,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2023年,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文件被发布,为进一步推动和引领文化与科技的结合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对这些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件概述2023年关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相关文件旨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创新的深度交融,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实践的高质量和广度发展。
该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目标,力求构建创新驱动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生态系统。
文件强调了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和行动方案。
二、深度评估1. 政策导向:该文件的政策导向鲜明,强调了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这一导向有助于引导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发展,并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准则。
2. 技术创新:文件明确提出了促进技术创新的措施,包括鼓励研发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与文化创意的融合。
这将为文化产业的创新提供更多可能性。
3. 跨界合作:文件强调了跨界合作的重要性,鼓励文化机构、科技企业、创意人才等不同领域之间的合作交流。
这将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 培养人才:文件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的目标。
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中,需要具备创新思维、跨学科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专业人才。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引进优秀人才等措施,可以满足人才需求,推动融合发展。
5. 营造环境:文件强调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重要性。
鼓励政府制定支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
三、广度评估1. 从简到繁:文件从宏观层面出发,以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为核心,逐步展开。
从政策导向、技术创新、跨界合作、人才培养到环境营造,文章由浅入深,逐步引导读者深入了解和思考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性和影响。
辽宁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
辽宁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教发2003[142]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03.10.29【实施日期】2003.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03[142]号)各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素质和创新精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决定进一步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现就全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在“科教兴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中的重要意义,明确发展目标,切实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1、科学技术教育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这是解决我国长期发展驱动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所在。
科技竞争已经成为二十一世纪国际竞争的焦点,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加速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2、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部署。
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教育尤其是科技教育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公民的科技素养、科技能力,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是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重要内容。
3、明确进一步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目标,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突出我省的素质教育特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形成科学的世界观。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要求和《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引进来”和“走出去”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9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请各初审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有关要求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一)关于注册账号。
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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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辽科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高〔2019〕280号),加快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运用科技手段为文化产业赋能,全面提升辽宁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换文化发展动力机制,协同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将文化科技融合打造成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面向我省文化建设重大需求,把握文化科技发展趋势,瞄准科技前沿,立足省情重点突破,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更多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性成果,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价值引领。
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提升辽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增强辽宁文化软实力。
需求导向。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技术创新赋能文化产业,助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问题导向。
瞄准文化科技缺少融合的问题,补齐文化发展缺少核心技术支撑的短板,以体系化思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
统筹融合。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断加强政府引导,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统筹应用示范与成果推广,引领支撑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未来5年,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择优认定50家以上特色鲜明、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示范性强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壮大50家以上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取得50项以上重大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助力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快速增长。
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促使文化和科技融合成为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我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文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1. 加强智能科学和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开展语言及视听认知表达、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情感分析等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开展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关键技术开发,促进类人视觉、听觉、语言、思维等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
2. 加强文化相关共性技术研究。
面向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重点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数字化采集与管理、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VR/AR虚拟制作、4K高清、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追踪、舆情分析与内容安全监管等关键技术研究。
3. 加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优化文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技术,发展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数字化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
(二)完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1. 梯次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制定出台《辽宁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和布局省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方向,结合区域特色,依托高新区和文化产业园,重点建设若干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聚集类基地;依托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优势单位,建设若干在本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体类基地。
优化提升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持续推进我省数字高清音视频产业链建设,支持引导沈阳和大连国家级示范基地强化服务行业意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
2. 培育和壮大文化科技创新主体。
积极打造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的发展模式。
支持综合实力强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核心竞争力突出、行业牵动力强劲的文化企业。
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建设,加大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特色鲜明的瞪羚、独角兽企业,为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3. 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
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立体视觉、数字家庭、工业设计等领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推进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融合发展(辽宁)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完善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的一体化创新链条。
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加快促进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1. 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等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机构建设文化科技融合专区,引导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推动文化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促进文化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建设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文化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和文化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2. 完善文化科技深度交流对接体系。
面向辽宁文化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组织省内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南京)文化科技融合成果交易会等重点展会,面向国内领军企业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展览交易,举办系列辽宁文化科技融合对接会,打造交流对接平台,了解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趋势。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3. 促进科技成果中试应用示范。
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
储备推广一批技术先进和市场前景好的文化科技成果,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科技成果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应用。
鼓励我省企业和社团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研制。
(四)推进重点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应用1. 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加快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促进新闻信息、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推动媒体深度融合。
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提升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传播网络、安全监管、服务生态等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制作、交易、版权保护全链条体系建设。
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利用VR/AR技术实现内容传播精细化与沉浸化。
研究云平台技术,打造好、运用好融媒体“中央厨房”,优化媒体的策采编发流程。
支持辽宁报刊传媒集团全媒体指挥中心、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北斗云”融媒体播控平台等建设,推动“政务云”“宣传云”“公共服务云”“大数据服务云”等项目建设,支持北方广电网络公司加快“5G+智能融合网络”等项目建设,全面支撑和推进省、市、县三级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新闻宣传新业务,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新业态。
2. 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
完善辽宁文化管理平台体系建设,在全省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采集,建设全省文化资源数据库,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4K高清、全息、声光电、无人机、5G等技术应用于辽宁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今主流文化发掘、传播、呈现的不同场景和领域,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
针对辽宁重大文化活动以及重点文艺院团、文化场馆、文旅景区等场景,开发体验式文化产品,促进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加快文化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推动建设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支持智能技术和服务创新在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实现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
3. 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
基于我省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重点围绕新型显示、智能家居、文化软件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瓶颈技术,实现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和重大装备自主研发,提升文化装备制造水平。
加强智能化的数字化采集、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和休闲娱乐等专用装备研制,发展大数据光存储综合系统解决方案、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系统与装备。
加强激光放映、虚拟现实、光学捕捉、影视摄录、高清制播、图像编辑等高端文化装备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发展全光谱光学成像相机、智能移动拍摄系统、高亮度和超高清激光投影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与装备。
加强舞台演艺和观演互动、影视制作和演播、广播电视网络升级和智能化建设等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
加快物联网、现代物流等技术、产品与装备在新闻出版领域的集成应用,构建新闻出版业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互联网+”按需出版印刷等智能化应用系统。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和推动全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
探索构建文化和科技融合智库,研究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现状、趋势,研判文化科技新方向,为全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利用沈大自创区政策先行先试和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有利条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
加大文化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在我省布局,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择优予以支持。
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文化科技项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
(三)深化开放合作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形成开放包容的文化创新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