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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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2009-8-22)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1.0.3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 construction records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两大类。

2.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administration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技术文件。

2.0.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监理电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文件。

CJJT 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 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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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培训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培训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应按照《成都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的要求 进行。建设单位在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 程纸质档案进行预验收时,应同时提请对建设 工程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 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 工程纸质档案的同时,移交一套与纸质档案完 全一致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档案管理系统”管理软件的要求进行。 (1)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级信息著录、
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
录规则进行著录。 (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
化标准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4.电子档案的检查。移交前,报送人员要 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 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1.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内容要一一对应。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
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 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电子
二、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Nhomakorabea要内容: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2、 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 3、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一)归档范围及归档内容 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
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在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 质档案时,应同时移交一套与纸质档案完全一 致的电子档案。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2009-8-22)1总则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constructionrecords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两大类。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recordsofconstructionprofessionaladministration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records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监理电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文件。

成府令第159号--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9-07-02

成府令第159号--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9-07-02

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7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二日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规定所称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档案,是指由城乡建设工程的各类行政管理文件、施工和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等组成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基本原则)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保证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管理主体)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与市城建档案馆合署)负责全市建设档案业务的具体指导。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当地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区域划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

五城区以外的建设工程(不含重点工程和跨区工程)档案由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七条(经费保障)建设档案管理经费按照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纳入单位部门综合预算。

第八条(人员保障)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配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电子档案存储载体应符合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2008)相关要求,要求刻录蓝光光盘的,应选用优质国家档案级不可擦写光盘,编制数量不少于2套。

(1)纸质档案使用24位彩色模式扫描。

文字档案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图纸档案不低于200dpi分辨率,按1:1的
比例进行扫描。

(2)文件扫描格式以PDF格式保存或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计算机运用系统格式要求相符。

(3)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
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在纸质档案文字偏小、密集、模糊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进行扫描。

(4)扫描的图像应保持原件幅面尺寸,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

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

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综合性文件1、立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原件)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界址点成果表及红拨图(原件)3、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包括: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地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复印件)4、岩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5、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环保审核意见、消防审查意见、白蚁预防合同、文物勘探完毕通知等工程涉及的专业)(原件)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报告(复印件)7、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园林等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复印件)8、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9、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请文件、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表(原件)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坐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12、竣工测绘管线成果表及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原件)13、监理单位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原件)二、土建工程竣工资料(原件)1、开工报告、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3、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建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抄测记录)4、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地基处理、桩基础等文字材料5、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材质证明(包括:汇总表、材料报审、见证取样、出厂证明文件、检测报告)6、其它材料材质证明(包括:门窗、内外墙、保温、栏杆等材料报审、出厂证明文件)7、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土壤干密度击实试验报告。

8、其它试验报告:外墙面砖拉拔、钢筋植筋强度、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2017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以及建设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促进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以及建设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全过程管理。

1.0.3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电子文件 electronic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可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

简称电子文件。

2.0.2 建设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administration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可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

简称业务管理电子文件。

2.0.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electronic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可依靠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

简称工程电子文件。

2.0.4 建设电子档案 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并归档的建设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建设业务管理电子档案和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部第712号公告,行业标准:CJJ/T117-2007,2007年9月5日发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1.0.3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 construction records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两大类。

2.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administration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技术文件。

2.0.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览表(20231207)

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览表(20231207)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内容一览表一、综合性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立项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立项登记通知、项目备案通知,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2、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勘测定界图及成果表(原件)、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国土证或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复印件)。

3、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人防、环保、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报告、节能设计备案文件(复印件)。

5、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概况信息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7、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告及报审表、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工程延期申请表及审批表、监理竣工移交证书。

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相关资料(包括:《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若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变更情况,还需提交相应的变更办理手续)。

二、土建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原件)1、开工报告及报审表、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抄测记录、定位放线测量报审表或报验表、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基槽验线记录。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2009-8-22)1总则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constructionrecords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两大类。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recordsofconstructionprofessionaladministration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records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监理电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可简称为工程电子文件。

建设电子档案electronicconstructionarchives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专业技术规范暂行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专业技术规范暂行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作者:————————————————————————————————日期:附件2: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一、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及归档内容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同时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1.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有关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内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

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档案报送系统”软件的要求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包括: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级信息著录、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

(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

4.电子档案的检查。

移交前,报送人员要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5.电子档案的移交(1)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载体为DVD-R光盘。

光盘应当无污渍、无划痕、无病毒,能够正常读出。

光盘应当装盒存放,并编制封面。

(2)建设单位指定具有资质证的报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6.电子档案的验收(1)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档案进行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送。

(2)验收主要内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关联;著录项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完整;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CJJ_T_117-2007_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word版)

CJJ_T_117-2007_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word版)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

1.0.3 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 construction records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两大类。

2.0.2 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administration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公共客运、规划、勘察、设计、抗震、人防等专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的,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业务及技术文件。

2.0.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监理电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可简称为工程电子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一、前言建设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后期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二、编制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涉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维护等全过程。

三、档案编制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全面、完整地记录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规范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性。

3. 时效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时效性。

4. 保密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保护工程建设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

四、档案编制的基本内容1. 工程设计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变更说明、设计审查意见等。

2. 工程施工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等。

3. 工程验收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记录等。

4. 工程竣工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等。

5. 工程维护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维护记录、维护合同、维护报告等。

五、档案编制的技术要求1. 文件格式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包括文件尺寸、文件编码、文件命名等。

2. 文件质量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纸张和墨水,确保文件的质量和耐久性。

3. 文件存储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柜和文件盒,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便捷存取。

4. 文件管理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文件的管理和检索便捷。

5. 文件传输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传输方式,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准确传输。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安装及数据导入简要说明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安装及数据导入简要说明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安装及数据导入简要说明
一、安装:
1、双击“电子档案安装程序”文件夹;
“电子档案安装程序”文件夹
2、双击“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启动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安装程序;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安装程序
3、安装过程中一直单击“下一步”按钮,直到安装完成,单击“关闭”完成安装;
二、数据导入
1、安装完成后,双击桌面上生成的图标启动成都市城建档案电子档案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档案系统”);
成都市城建档案电子档案报送系统图标
2、单击电子档案系统左侧“导入工程”图标
导入工程
打开如下对话框:
3、单击“浏览”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
选择对话框
选择电子档案数据文件夹,然后单击“打开”按钮;打开如下对话框:
选择对话框
选择其中的数据文件,然后单击“打开”按钮;
4、最后单击“导入按钮”完成数据导入;。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 J J/T117-2007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712号现批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 J J/T117-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九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 J J/T117-2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自动化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管理。

其他种类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2引用标准(略)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电子文件E l e c t r o n i c R e c o r d s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3.2电子档案E l e c t r o n i c A r c h i v e s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3.3逻辑归档L o g i c a l F i l i n g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3.4物理归档P h y s i c a l F i l i n g指把计算机及其网络中的电子文件集中传输至独立的或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4总则4.1电子文件形成单位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4.2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4.3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附件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一、基本规定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收集和汇总前须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重新移交汇总;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移交预验收,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并移交。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可以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分阶段、分期进行。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预验收,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移交时间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5、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或应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的全过程有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置和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和保密。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发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在基本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附属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市政工程等。

第四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1.0.3条规定范围内进行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或机构(包括检测单位),无论其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资质等级,其建设工程工程资料归档整理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工程(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该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第六条从事工程文件归档收集、整理、汇总、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工作必须是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的人员承担。

第二章质量要求第一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第二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三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第四条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笔墨(如铅笔、毛笔、圆珠笔等)。

第五条使用的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应采用印刷表格或计算机打印表格,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内填写部份必须书写,书写数量不少于一式两分。

第六条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齐全有效,盖章手续完备。

第七条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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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一、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及归档内容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同时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1.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有关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内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

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档案报送系统”软件的要求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包括: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级信息著录、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

1 / 12(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

4.电子档案的检查。

移交前,报送人员要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5.电子档案的移交(1)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载体为DVD-R光盘。

光盘应当无污渍、无划痕、无病毒,能够正常读出。

光盘应当装盒存放,并编制封面。

(2)建设单位指定具有资质证的报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6.电子档案的验收(1)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档案进行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送。

(2)验收主要内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关联;著录项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完整;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3)成都市城建档案馆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档案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7.电子档案的保管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应将验收合格电子档案及时入库归档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标准化管理模式,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的异地保管。

二、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一)档案数字化基本流程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批量扫描、数据处理、信息存储、数据归档等。

(二)扫描的基本要求1.应在纸质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并达到归档要求之后进行,数字图像必须与纸质档案一致。

2.以纸质档案整理的顺序进行逐项扫描,转化为电子图像。

1页文件(或图纸)为1个电子图像。

3.扫描模式可采用黑白、彩色两种模式。

单色页面档案文件应采用黑白二值模式。

彩色照片应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三)扫描文件分辨率单色页面档案文件,扫描分辨率应为100dpi-300dpi。

彩色照片档案文件,扫描分辨率应为300dpi,彩色深度24位。

如原文件质量较差且尺寸较小,可作分辨率、对比度等调整处理,以扫描后图像按原尺寸显示后清晰为准。

(四)存储方式以JPEG数字压缩编码或TIFF国际通用标准格式。

单色页面档案文件:采用黑白二值扫描的数字图像宜采用TIFF(CCITT G3)格式二值图像压缩算法存储,A4(含)以下大小幅面文档不超过512KB,A4以上大小幅面文件不超过2MB。

彩色照片档案文件:采用彩色扫描的数字图像宜采用JPEG3 / 12数字压缩编码存储,原则上不超过2MB。

(五)扫描图像的质量要求1.扫描后的数字图像要清晰、完整,符合正常浏览方向,内容不得倒置。

2.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去污处理。

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读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或者黑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4.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

5.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六)数字图像文件的存放要求按“工程”、“案卷”、“文件”的次序,分别建立相应的目录结构。

1.建立工程级文件夹。

工程级文件夹的命名规则是:工程名称。

2.在“工程级文件夹”之下建立案卷级文件夹。

案卷级文件夹的命名规则是:序号。

序号采用三位半角阿拉伯数字格式,不足三位时用前置“0”补足三位。

3.在“案卷级文件夹”下存放扫描文件。

扫描文件的命名规则是:案卷序号-页码。

页码采用三位半角阿拉伯数字格式,不足三位时用前置“0”补足三位,以数字“001”开始至最后文件止号结束。

例如:01-001……001-N;002-001……002-N。

三、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一)工程信息著录要求1.建设单位:以建设单位印章为准,著录全称。

若申请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应在各单位之间以顿号“、”相隔。

2.工程类别:按城建档案分类大纲给每卷档案划分大类、属类、小类,用“-”把大类、属类类代号联起来表示,如I-1-012。

此项由成都市城建档案馆提供。

3.工程名称: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列工程项目著录。

市政工程名称由工程地点和单项工程名称组成(如有起止点的需录出工程起止地点)。

例如:“江安河村新居工程一期1~5号楼工程”、“金沙国际住宅、商业工程”。

“高新区南部园区商务科技区二期二标段C、E、F、G线电力浅沟工程”、“文昌路(新机场路~川藏路)中压燃气工程”。

4.所属区:项目地址所在行政区名称。

例如:“金牛区”、“高新区”,如跨区域按主要区域填写。

5.工程地址: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或征地地址,本市工程著录区(县)、街道(乡、镇、路)、门牌号(村、队)。

5 / 12例如:“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武侯区永丰乡太平村三组”“郫县犀浦镇晨风村5社”。

6.开竣时间:以工程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代4位、月份2位、日期2位,年月日之间用“-”号相隔,例如“2011-06-30”。

7.规划证号、验收证号、选址书号、用地证号:规划证号: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验收证号即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的编号;选址书号: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编号;用地证号: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编号。

著录时只保留数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

例如:“成规选址〔2007〕74号”著录为“2007-74”、“成规用地〔2004〕003”著录为“2004-3”、建字第5112号”著录为“5112”、“选字第5105号”著录为“5105”。

8.用地面积、代征地: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

面积是以“平方米”为默认单位,以“亩”或“公顷”计量的,需换算成“平方米”进行登记。

9.实际验收:按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上批准的建筑面积。

10.施工证号: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建设工程项目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号,依据文件原编号著录,如“CGGJ(2010)-J015”或“X5101101”11.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印章为准,若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应在各责任者之间加顿号“、”。

12.建设面积: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填写。

13.建筑结构: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如砖混、框架、框剪等。

14.建设幢数:按本次进馆建设项目实有建筑物的幢数著录。

15.层数:按建筑物的实际层数著录(含地下层数)。

如:“地上12层,地下2层”。

著录为“14”。

同一建筑物(项目)按最高层次著录;同一项目中包括层次不同的多幢建筑物时,按层数最高的著录。

16.地上层、地下层。

以0.00为界,著录地上、地下层数。

如:“地上12层,地下2层”,地上层著录“12”、地下层著录为“2”。

17.道(桥)长、管长、宽度、高度:均以米为单位,高度以建筑物的最高点著录。

18.管径:管线的直径,只填写数字。

如“DN50”著录为“50”。

19.管起点、管止点:著录道路或管线的起止位置的桩号。

20.图幅号:按1:500地形图图幅编号填写。

例如“20+11”。

21.坐标X、坐标Y:取建设工程所在位置任一坐标点。

注意事项:1.一项市政工程如有多条道路或管线,录入最长道路或管线的长度、宽度、起止点和最小管径,并在“其它”栏著录清楚每条道路或管线的长度、宽度、管起点、管止点和管径的情况。

如:“东郊危改团结、东升片区B1、B2线道路工程”在“其它”栏著录为“B1线长575 米、宽16米、05+00~10+75.8;B2线7 / 12长1751米、宽25米、00+30~17+38”。

2.排水工程录入污水管的管长、管径、管起点、管止点,并在“其它”栏备注清楚。

如“太平片区A6线、B5线排水工程”在“其它”栏著录为“A6线雨水:D700~900 330米污水:D400 334米;B5线雨水:D400~600 56米污水:D400 70米”。

(二)案卷信息著录要求1.案卷序号:即案卷的顺序号,以一个卷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2.卷内数量、文字数量、图纸数量、照片数量均著录本卷实际数量。

卷内数量为案卷中文字材料、图纸材料和照片等其他材料的总数。

3.密级:秘密;保管期限:永久。

注:如有特殊情况,由城建档案馆另行告知。

4.案卷名称:即案卷题名。

由城建档案记录和反映对象的名称,卷内文件材料针对部分的内容组成。

同项目、同类型文件材料分为多卷时,案卷名称还应加序号、图号。

例如:“综合性文件”、“1号楼土建文字材料(一)”、“1号楼土建文字材料(二)”“2号楼给排水文字材料(三)”“1~5号楼建筑竣工图一(建施1~5/8)”、1~5号楼建筑竣工图二(建施6~8/8)。

5.移交单位:填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单位的全称。

6.编制单位: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必须著录单位全称。

7.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8.案卷内容:填写本卷主要文件材料或图纸的内容。

(三)文件信息著录要求文件信息著录顺序按纸质档案排列顺序依次著录。

其中各字段著录要求如下: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按卷内文件排列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2.文号:填写城建文件材料的文号或图纸编号。

文号著录时只保留数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如:“成规管〔2001〕004号”著录为“2001-4”、“成考通字0001932号”著录为“1932”;图纸编号由图别和图号组成,依图纸原编号著录。

如“建施1/10”、“结施9”、“水施6/30”、“讯施11”、“电施改1.10”。

注:施工许可证需按文件原编号著录。

3.编制单位:填写城建文件材料形成取的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以印章为准,著录单位全称。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各责任者之间以顿号“、”相隔。

未署责任者的文件或经考证无结果的文件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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