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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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报检管理制度内容

土建工程报检管理制度内容

土建工程报检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土建工程的报检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工程安全。

2. 所有参与土建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报检程序进行操作。

二、报检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的自检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报检程序1. 施工单位在完成各阶段工程后,应及时填写报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

2. 监理单位收到报检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复核意见。

3. 如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指导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报检。

4. 无问题的工程,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阶段。

四、报检资料1. 报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报检资料应真实、完整,不得有遗漏和虚假记载。

五、监督管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报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

2. 对于违反报检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3.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报检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报检流程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2. 加强报检制度的宣传力度,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并遵守制度要求。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合格性检查、评定和鉴定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等。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第六条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编制的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书面记录审查意见。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意见应当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其逐项整改。

第三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施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记录、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的合格性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应当包括资料审核、材料验收、工艺验收和质量检测等。

第十四条施工验收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验收意见应当及时书面反馈给施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竣工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的合格性检查和评定。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由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其资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组应当书面记录验收意见,并与责任人共同签署。

工程部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部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部质量验收制度一、目的本质量验收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保障工程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三、组织机构1. 工程部负责制定和修订质量验收制度。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3.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专项验收。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后,应自检并整理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批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施工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3. 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正式验收。

4. 正式验收通过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证书。

六、验收内容1. 对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

2. 检查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合规性。

3. 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4. 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七、不合格处理1.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2. 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应上报公司高层,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 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参与人员、验收结果等。

2. 项目经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质量验收报告,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九、责任追究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

土建工程组织进场验收制度

土建工程组织进场验收制度

土建工程组织进场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土建工程进场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本制度为土建工程组织进场验收的操作指南,适用于各类土建工程项目。

二、验收范围1. 土建施工单位进场前的验收;2. 材料和设备进场前的验收;3. 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验收;4. 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三、验收标准1. 土建施工单位进场前的验收1.1. 土建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相关执照等是否齐全有效;1.2. 施工人员技术资格是否符合要求;1.3. 施工设备是否齐全,设备维护情况是否良好;1.4. 现场施工计划和方案是否合理有效;1.5. 现场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到位。

2. 材料和设备进场前的验收2.1. 材料和设备进场前是否进行质量检验,并保证合格;2.2. 材料和设备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3. 材料和设备的数量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2.4. 材料和设备的运输方式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2.5. 材料和设备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3. 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验收3.1. 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全部安装到位,并符合相关要求;3.2. 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3.3. 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3.4.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具。

4. 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验收4.1. 临时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2. 临时设施和设备的搭建是否牢固安全;4.3. 临时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对施工造成影响;4.4. 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四、验收程序1. 提前通知土建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需提前向验收单位提出进场验收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现场验收验收单位负责对土建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各项验收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 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单位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并书面签署验收报告,同时告知相关单位验收结果。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2023《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概述•验收标准及方法•参与部门及职责目录•验收程序及内容•质量评估与改进•相关文件与附件01概述目的和意义02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建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03提高土建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土建工程的质量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适用范围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对验收申请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

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验收意见,意见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或局部验收合格等。

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意见签署验收结论,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验收流程资料审查形成意见签署意见现场检查02验收标准及方法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各项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验收规范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验收标准质量检查员对每个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验收方法验收时间与频率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03参与部门及职责建设单位职责负责监督、协调工程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材料进场验收:所有建筑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通过专业检
测机构的质量检验。

2. 施工过程监控:施工单位需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同时应有专职质量监督
人员进行现场监控,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操作规范、准确无误。

3. 分项工程验收:在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确认其质
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4. 隐蔽工程验收:对于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隐蔽工程,在封闭前须进行详细检查,并
记录验收结果。

5. 完工验收:整个土建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共同参与,对照工程验收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

6. 质量问题整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进
行验收,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7. 资料归档:所有验收记录、检测报告、问题整改单等相关资料应完整保存,作为日后质
量追溯的依据。

8.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9. 持续改进:根据工程验收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

为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还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内部审核、第三方审计
以及不定期的抽查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促进土建工程质量的提升,为后续的使
用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执行,不断提升自身管
理水平,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作,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监督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管理部门。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组成的质量监督验收小组。

2.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确保质量监督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设计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及时指导。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6.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质量监督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向监理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

3. 初步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申请最终验收。

4. 建设单位在接到最终验收申请后,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最终验收。

5. 最终验收合格后,由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证书。

四、质量控制与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出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4.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五、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现场验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验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建筑工程现场验收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现场的验收工作。

2. 监理单位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的评估。

3. 施工单位应配合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指导。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质量记录和检验报告。

2. 申请验收: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

4. 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5. 编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6. 整改与复验: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报告中的建议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或竣工验收。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3. 施工过程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4. 工程完工后,各项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

五、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六、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严格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消防设施、电气安全等。

3.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七、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土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包括建筑、道路、桥梁等各类土建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格的质量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设置质量管理组织结构。

第七条质量管理组织应当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质量培训和考核;(三)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工作;(四)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纠纷。

第九条质量监督人员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工程的检查和监督;(二)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参与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

第十条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职责包括:(一)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测试;(二)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配合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程序和质量责任。

第十二条质量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程进度。

第十三条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质量程序应当包括设计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检验、工序控制等环节。

第十五条质量责任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及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检查和质量整改。

第十七条质量计划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程序等内容。

第十八条质量控制应当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技术等方面。

第十九条质量检查应当经常进行,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具体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书面报告。

2. 初验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初验收申请。

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复验:项目部根据初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验。

复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4.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

六、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结果应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单位。

八、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2.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执行。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和自检工作。

三、检查验收程序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经质量检查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员应对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初步验收。

4. 初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质量检查部门参与,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5. 初步验收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审。

四、验收标准与方法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同时结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 验收方法包括目测检查、实测实量、材料检验、性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面评估工程质量。

五、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等。

2. 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应有完整的验收记录和报告,由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六、不合格品的处理1. 发现不合格品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解决并通过复检。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2. 对于在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反馈并完善制度内容。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完工后,对施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的合格性进行检查和确认的工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一个完善的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关于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包括施工验收的流程、验收标准和责任分工等。

一、施工质量验收流程1.施工完工前准备工作(1)验收资料准备:包括施工图纸、规范规程、合同协议等。

(2)验收人员组织:确定验收组成员,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等。

(3)验收准备材料:包括验收表格、验收仪器设备等。

2.施工完工验收工作(1)验收组内部会议:组织验收组成员进行内部会议,明确验收范围、验收要点及领域。

(2)现场验收:进入工程现场对施工的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工程等。

(3)施工图纸的确认:对施工图纸的合理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确认。

(5)检测报告审阅:对工程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审阅,确保合格。

(6)整理施工记录:整理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类验收资料,确保齐全。

3.验收结果发布与归档(1)验收报告编写: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结果编写验收报告。

(2)验收结果公示:将验收结果以公示形式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验收结果归档:将验收报告、相关检测报告、施工图纸等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施工工艺标准: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工程等的施工工艺要求。

2.材料使用标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的材料。

3.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4.安全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生产,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责任分工与执法措施1.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施工单位要配备有足够的技术人员,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3)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提供施工质量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为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的管理,强化质量检查程序,规范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行为,从施工源头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章、有序、有效地实施,履行合同质量目标,最终向业主交付合格的工程,特制订本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首件验收制度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首件样本的标准在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施工过程中得以推广,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实现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标准化,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项目结构分解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由项目部质检部以检验批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及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

项目部质检部根据《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要求对本标工程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和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

二、首件验收项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

对于本标段桥梁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

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结构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具体的首件验收项目见附表1。

三、首件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及人员职责首件验收小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质检员、项目部质检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等,主要为参建四方人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

施工单位首件验收小组人员职责:质检员:自检首件产品或分项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整理内业资料,执行每道工序的自检并向项目部质检负责人报告;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质检部负责人:检查各道工序的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整理内业资料;自检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检;验收过程中配合各项工作。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3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3篇)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检查和验收的目的、检查和验收的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程序、检查和验收的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检查和验收的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2. 保证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3. 有效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风险;4. 提高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促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和验收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公正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3. 严谨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效益性原则:检查和验收必须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实际意义,能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5. 推广性原则:检查和验收的经验和成果应该推广和运用到其他工程中,形成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

三、检查和验收的程序1. 提前准备:制定检查和验收计划,确定检查和验收的对象、内容和标准;2. 材料准备:收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等材料;3. 检查和验收:根据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4. 结果处理: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检查和验收报告;5. 整改措施: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6. 后续跟踪: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检查和验收的职责1.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要求;3. 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部门等;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的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5. 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6. 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和验收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筑结构、土建工程、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系统、安全设备等。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检查人员进行。

检查人员应能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按照工程施工周期进行,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施工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

第六条施工前期准备包括施工计划、质量控制方案、材料选择和检测等。

检查人员应对施工前期准备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施工中的检查应由检查人员对工程的每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检查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应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核实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出具相应的质量验收报告,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九条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要求,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修复。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以便进行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查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工程的整个过程,包括检查和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和结果等。

第十三条本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经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共同审核通过,并向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关于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范文,只供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以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般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规定执行。

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有关的各专门规定执行。

1.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土建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土建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土建工程中间验收制度一、概述土建工程中间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部分或整体进行检查、测试、测量等操作,以确认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技术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

中间验收是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障工程质量的良好状态和施工进度的合理推动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中间验收的目的1. 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达到预期的设计要求和效果;2. 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3. 检验工程的质量,为后续验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及时调整和矫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4. 检查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保证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三、中间验收的内容1. 工程标准及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于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要求、规范要求等。

验收项目包括质量验收、工程进度验收、安全验收等方面;2. 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图纸和原始设计依据等工程设计内容进行验证;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材料试验报告等施工准备工作的审核;4. 施工质量:工程施工的质量问题、瓦区验收、施工质量检测报告、技术复核记录等;5. 施工进度:施工进度安排、变更文件、进度计划等;6. 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等。

四、中间验收的程序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制定中间验收计划,并征得业主、相关方面的同意;2. 定期检查工地:施工单位每日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3.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处理,请示监理单位确认;4. 编制中间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间验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5. 开展中间验收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中间验收会议,对中间验收的结果进行审查和评定;6. 确认中间验收结果:经过讨论和协商,确认中间验收结果,并签字盖章。

土建工程验收方案

土建工程验收方案

土建工程验收方案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保证土建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土建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厂等土建工程项目。

三、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一、验收前的通知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告知施工单位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二、验收人员的确定确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验收文件的准备建设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的验收文件,包括竣工图纸、质量验收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四、工程的整理确保工程完成后进行了清理和整理,保证验收人员能够顺利进行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程序一、开始会议验收组成员首先召开会议,明确验收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分工合作。

二、现场查验验收组到达验收现场,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查验,包括建筑结构、材料使用、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三、问题整改如发现工程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四、质量验收验收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立项材料审核对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六、结束会议验收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形成验收报告。

第四章验收后的工作一、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意见并交由建设单位归档。

二、工程保修期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明确保修期限和内容。

三、完善工程资料建设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完善工程的资料和档案,包括竣工图纸、报告和验收记录。

四、整改追踪验收组应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五、后续管理建设单位应对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进行后续的管理,包括周边环境的维护和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验收记录的保存一、验收报告的存档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存档,并依法保存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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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试运行版)编制:审批:发布日期: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作好工序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同时也为了提高全体职工质量意识,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工序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土建工程验收管理。

总则一、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区域负责人是本区域施工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工序质量验收时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除对责任施工班组进行处罚外,并追究相关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

将根据责任大小给予500-2000的处罚。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图纸或变更的需经设计院出具变更通知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若不按图纸或变更通知单施工的,视情节给予下发整改通知单或违规处罚,类似情况发生两次及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对区域负责人进行5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四、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上道工序完工后,需提前2小时报成本控制部质安科质检员及监理员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若未经过成本控制部质安科检查验收,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出现一次对区域施工负责人(施工员、楼栋主管、分部经理)视情节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五、工序验收应严格按照“三检”制度要求进行,即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现场施工员、楼栋主管复检合格后方可报质安科及监理公司进行工序验收。

“三检”中的每个环节都应仔细检查,严格把关。

在向质安科、监理进行工序报验后,如连续两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对施工班组每次500元的处罚;施工员、楼栋主管在工序验收过程中若未落实质安科质检员及监理的整改要求,则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次100元的处罚。

六、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各项目分部经理、楼栋主管、施工员要及时做好相应工序的逐级技术交底工作,如未及时做好技术交底,根据造成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七、质安科质检员为公司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巡检与工序核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

遇到重大及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填写书面质量整改通知单下发至楼栋管主及劳务班组并负责督促整改及复验。

对拒不整改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楼栋号,质监员有权拒绝进行该工序验收,由劳务班组承担工期延误损失,并对责任劳务班组每次1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八、隐蔽工程隐蔽前,现场区域负责人必须提前2小时按质安科下发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附后)正确填写上报质安科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如下经过质安科检查验收自行隐蔽,出现一次对区域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九、质量科每天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检查首次发现质量隐患,对其下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整改完毕后以书面文字回复质安科,经复查验收合格后形成文字记录,若不按时按规定整改及回复的,对区域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管理规定一、模板工程1.1一般规定1.1.1模板及其支架应严格根据技术规范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50元的处罚。

1.1.2浇筑混凝土之前,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所有连接处应牢固可靠,扣件、对拉螺杆等螺丝应按要求加固拧紧。

不允许用刀卡或铁丝等设计之外的加固部件。

每次检查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达到3个点以上的,每个点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300元的处罚。

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100元的处罚。

1.2模板安装工程1.2.1 模板二次以上周转(含二次)应涂刷脱模剂,在涂刷模板脱模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2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阴阳角、板面拼缝应贴密封条;模板接缝缝隙不大于2mm,接缝处应用双面胶对接。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元的处罚。

1.2.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于净。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应安装牢固,且位置偏差应符合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罚款,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罚款50元。

1.2.7 外墙对拉螺杆孔洞应做到外低内高,高差2-3cm。

大于700mm的梁未设置两道螺杆的,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8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大小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

每次检查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9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垂直度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平整度及模板的轴线位移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3.模板支撑1.3.1未按规范搭设水平剪刀,(竖向剪刀撑间距:每4~6m;扫地杆位置、竖向剪刀撑顶部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当建筑高度大于6米时应在竖向剪刀撑中部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剪刀撑钢管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公分。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3.2主梁500*900、次梁300*700,主梁2根普管支撑、次梁1根普管支撑,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劳务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元的处罚。

1.3.3立杆上部自由端大于65公分未按要求设置水平拉杆,(螺杆伸出钢管顶不得大于20公分),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3.4每跨之间水平拉杆缺失,(扫地杆离地高度:扣件式20公分、碗扣试35公分、承插式550公分。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4.模板拆除工程1.4.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500元的处罚,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元的处罚。

1.4.2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班组每处2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4.3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4.4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二、钢筋工程2.1.一般规定2.1.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1.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2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1.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等。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1.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等。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2 钢筋加工2.2.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图集规定。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2.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劳务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元的处罚。

2.3 钢筋连接绑扎2.3.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3.2对接焊移位超规范允许偏差,焊接漏焊,每次检查不符合要求达到5个点以上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3.3锚固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柱子柱头未锚固的,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2.3.4绑扎跳扎严重(超过3空),梁上面筋不绑扎,腰筋、底筋不绑扎,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的,上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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