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关税收原则的关系进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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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是指导税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税收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益原则、便利原则和经济原则,而税法原则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和适用原则。

本文将详细探讨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之处和相关性。

税收原则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合理性与规范性,以及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益性。

首先,公平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经济能力的大小,在税收过程中实行差别对待,使纳税人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承担税收义务。

效益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享受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程度,确定其纳税义务的大小,即让纳税人承担与其获得的利益相对应的税收责任。

便利原则是指税收征收应方便、简化,减少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税收的遵从性。

经济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调节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增长。

税法原则则是税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税收法律的合法性与实施的公正性。

首先,法定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即明确的法律条款。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经过立法程序的税收法规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正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实施应公正合理,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特定纳税人或利益群体。

平等原则是指纳税人在同等纳税条件下享有同等的纳税义务,不因其身份、财富、性别等差异而受到不正当的歧视。

适用原则是指税收法律应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在同样的情况下承担统一的纳税义务。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和互动。

税收原则为税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而税法原则则具体规定了税收实施过程中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使税收原则能够得到有效的遵循和实施。

税收原则中的公平原则与税法原则中的公正原则和平等原则相一致,都要求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征收过程中不能对纳税人实施过分优惠或不公正的待遇。

效益原则与税法原则中的适用原则相吻合,都要求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享受政府服务的程度确定其纳税义务的大小,实现纳税人的公平承担责任。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税法是国家对财富的分配和调节手段。

税收可以用来刺激经济的增长,以及调整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也有其特定的原则和作用,下面就进行以下分析。

一、原则税法的原则一般分为以下几点:1.平等原则:税收应平等地分摊于所有纳税者身上。

这意味着,纳税者在缴税过程中应受到平等待遇,税款征收应该以平等的标准来实现。

2.公正原则:税收应按纳税者应承担的税负来决定。

这个原则保证了不同纳税者的税金征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较高的收入应比较低的收入更多地支付税款,而固定的财产税则在所有财产类别上平等征收。

3.便利原则:纳税者在缴税过程中应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税法应设计得合理,以让纳税者能够直观地理解,并且缴税过程应尽量简单。

4.适度原则:税收的征收应该是适度的,以不会过多伤害个人或企业的利益。

税率必须合理,以保证经济不会受到不必要的压抑。

5.稳定原则:税法应该保证稳定性,以便纳税者能够依靠税制来做出长期规划和决策。

政府征收税收时必须以稳定的基础来进行,以便让商业环境更加可预测。

二、作用税法在经济、政策和制度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1.经济作用:税法对经济的作用是调控经济、征税和财政支配的管理工具。

通过税收调节经济,可以加速或减缓经济增长,以及产生税收总额。

税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资金以供支出。

2.政策作用:税法的政策作用在于调节社会的经济和社会行为。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改变社会的行为习惯,以促进良好的发展。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对汽车销售征收高税来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从而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3.制度作用:税法的制度作用在于通过税收收集资金,用于基本公共设施的建设,例如学校、医院和道路等。

税收收入也可以用于社会保障福利、国家安全和其他的公共服务。

总的来说,税法存在的目的是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反映国家的政策和经济发展方向。

税法通过制定规则来确保税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便纳税者依照规定支付税款。

论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

论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

论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引言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手段,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并提出一些建议。

税收权力的背景税收权力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政府实施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收的主要目的包括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促进资源配置效率和实现社会正义等。

然而,威权过重或滥用税收权力会产生不利影响,如资政不明、滋生腐败等。

论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1. 依法行使税收权力税收权力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法律明确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税种和征收方式等。

依法行使税收权力可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滥用税收权力带来的不公平和腐败问题。

2. 规范税收权力的边界和限制税收权力必须有明确的边界和限制,不能随意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税收权力不被滥用、不侵犯民众的利益,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行为。

3. 推动税收透明化和公开化税收决策和征收过程应当具备透明化和公开化,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税法以及税务管理有更好的了解和参与。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发布税务统计数据等方式加强税收透明和公开,提高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4. 增强税收征管能力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需要配套的税收征管能力。

政府应当加强税务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税收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高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

结论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

通过依法行使税收权力、规范权力边界和限制、推动税收透明化和公开化以及增强税收征管能力,可以有效实现税收权力的合理定位,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社会的信任。

未来,政府应当不断优化税收制度,持续改革税收管理,推动税收权力的更加科学、公正和高效的运行。

税收原则简述

税收原则简述

税收原则简述税收原则简述1. 背景介绍税收是国家为满足公共需求而从居民和企业收取的一种金钱形式的征税行为。

税收原则是指国家在征收税收时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规定,旨在确保税收的公平、效率和可行性。

本文将简要介绍税收原则的几个重要方面。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原则中最基础的一个原则,指的是税收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进行分配。

按照公平原则,税收应当遵循纳税人的支付能力,即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或财富水平确定相应的税额。

公平原则旨在避免富者得利和穷者受损,实现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

3. 简洁原则简洁原则是指税收应当设计简单明晰,避免过多的复杂规定和繁琐的程序。

简洁的税收制度有利于提高税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摩擦,提高税收遵从度。

简洁原则还可以降低税收征管的成本,提高税收的效益和效率。

4. 经济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应当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产生最小的干扰。

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制设计,可以鼓励经济活动的发展和增加生产效率。

经济效率原则还要求税收的重担应当尽可能地均衡分摊,避免对个人和企业的投资和创造活动产生过大的抑制作用。

5. 税收收入稳定性原则税收收入稳定性原则是指税收应当能够稳定地为国家提供持续的财政收入。

为实现税收收入的稳定性,税收制度应当具备适应经济变化和社会需求的灵活性。

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税收的合规性也对税收收入的稳定性起到重要的作用。

6. 环境和社会影响原则税收征收过程中应当考虑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实现。

通过税收的调节和引导,可以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税收政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收入再分配和财富再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7. 结论税收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和税收政策制定的基础,对于确保税收的公平、效率和可行性起到重要的作用。

公平原则、简洁原则、经济效率原则、税收收入稳定性原则以及环境和社会影响原则是税收原则中的几个重要方面。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税法的公正性原则是中国税法的核心。

税法要求公正地确定税收对象、税基和税额,确保没有人或组织因为特定原因或特定身份而享受税收优惠或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

这一原则体现了税收法律的平等和公正原则,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增强税收制度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税法的合理性原则体现了税收制度对经济和社会的合理调节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税法应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合理确定税收的种类、税率和征收条件。

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更好地调节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税法的稳定性原则体现了税收制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稳定性。

税法不应频繁变动,以确保纳税人和行政部门能够依据稳定的税收法律规定进行计划和操作。

稳定的税收制度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减少法律纠纷,增强税收制度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

税法还起到规范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的作用。

税法对纳税人的申报、缴纳、退税等行为进行规范,保证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规定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和程序,防止滥用税收优惠和逃税行为的发生。

税法还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通过税收征收来帮助国家筹集资金,用于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税收的合理征收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和个人增加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简述税收原则

简述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一、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收取的一种非自愿性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实施财政政策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经济调控、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保障的重要手段。

二、税收原则的作用税收原则是指在考虑税收政策和制度时应该遵循的准则和原则。

税收原则的确立有利于规范税收征管的行为,提高税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税收原则的分类税收原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依法征税原则依法征税原则是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也是税收制度的基石。

它要求税收征管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

税收的公平可以分为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

纵向公平是指根据个人或企业的不同收入水平差异,采取差别化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

横向公平强调的是税收对不同产业、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体的平等对待,避免税收的强制性和不平等性。

3. 稳定原则稳定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在长期运行中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和不确定性,以便纳税人能够有一个可预期的税收环境和合理的税收规划。

4. 简易原则简易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应该尽量简化税收手续和程序,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合规性。

5. 适应原则适应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应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确保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税收原则在税收制度中的应用税收原则在税收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种的选择税收原则可以指导税种的选择,即根据经济和社会需求以及税收的公平性、效率性和可行性等原则,选择合适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2. 税率的确定税收原则可以指导税率的确定,即根据经济实际情况和税收的公平性、效率性等原则,合理确定税率的高低和差异,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税收制度的基石。

公平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应当基于纳税人的能力,即所得与财产的大小来决定。

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状况,给予其应有的税收负担。

公平原则的实现需要通过不同税种和税率的设计来实现。

例如,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对高收入人群征收更高的税率,以实现财富再分配的目的;而消费税则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和金额,按一定比例追加税款,以确保消费能力与负担的公平性。

公平原则的实现有助于社会的公正和平等,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稳定性。

合理原则要求税收制度必须经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确保税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合理原则包括税法规定合理、税基选择合理、税率确定合理以及税收执法合理。

税法规定合理要求税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既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能充分征收税收;税基选择合理要求选择能够准确反映纳税人财产和收入状况的税基,避免纳税人通过漏税、避税等手段逃避税收;税率确定合理要求税率不过高不过低,既能激励经济发展,又能征收足够的税收;税收执法合理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合理、公正、诚信的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稳定原则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稳定原则要求税收制度应当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稳定性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稳定和税务管理稳定两个方面。

税收政策稳定要求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不应频繁变动,以稳定纳税人和市场的预期;税务管理稳定要求税务机关的执法稳定,执法方式规范,对纳税人的征税方式和征税执法程序等进行规范和预测,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纠纷。

稳定原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社会经济的稳定性和预测性,保护纳税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稳定增长。

总之,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合理原则、稳定原则和便利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思想。

只有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税收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平分配、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保护纳税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良好运行。

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

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

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公共财政、依法治税和税制改革的发展,制定一部规范税收基本问题的税法通则已提上国家立法议程,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税法通则立法是一项税收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但我们认为首要的问题是要对这部法律的定位有正确的认识,以便科学搭建立法架构,合理设计具体制度。

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长期以来在“税收基本法”理念指导下的“基本法说”,[1]认为税收基本法是税收领域内的“宪法性法律”或“税收母法”,它是国家税法体系的主体,对国家其他税收立法起着主导作用,决定和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根本税收制度。

[2]由于这种观点使用了带有诱惑性光环的“基本法”称谓,满足了人们长期以来对提高税法位阶、完善税法体系的热情期盼,因此被很多人不加思考地当然接受。

另一种是在税法体系化(法典化)理念指导下的近年来受到关注的“通则法说”,认为税法通则在税法体系中具有通则法、综合法的性质和地位,是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主要解决税收活动中的基本问题、共同问题,重点规定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实体基本制度、程序基本制度。

[3] “通则法说”既准确表达了这部法律的定位与内容,又符合国际上税法通则立法的发展潮流,因而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

我们赞成“通则法说”,将这部法律定位为税收通则法,其主要观点和理由是:一、在效力和法源上,“税法通则是税收领域中的通则法,与其他税收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税法体系中的一般法”“基本法说”认为税收基本法是税收领域的“宪法性法律”,是“税收母法”,这是需要质疑的。

“宪法性法律”是特指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这主要是指不成文宪法国家中的宪法性文件,而在实行成文宪法立法体例的我国,税收基本法不可能成为“宪法性法律”。

将税收基本法定位为“税收母法”,违背了我国有关法律效力等级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法理。

按照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税法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

税法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

税法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税法是国家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及公共财政得以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税法作为构成完善的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的规章制度下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税法的三大原则即公平原则、税收便利原则和税收稳定原则,是税收制度的结构和基础。

这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税收制度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税收制度应该能够照顾财富不同的层级,保证税收比例公平,以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原则作为税收制度的核心,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通过实施公平原则,不同的收入阶层的税收率不同,使收入较低的人群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以应对日常开销,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目标。

二、税收便利原则税收便利原则认为,税收制度应该简便易行,使纳税人更容易履行纳税义务。

税法规定的各项遵循简单易行的原则,使纳税人更容易掌握,明确税收义务,并使税收征管成本最低化。

简明易行的税收制度能够获得纳税人的高度认可,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促进合规税收。

三、税收稳定原则税收稳定原则认为,一个稳定的税收体系可以提高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有利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税收稳定原则要求在确保公共财政稳定收入的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财政支出,达到财政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税法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税收制度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合理地运用税法三大原则,可以实现社会公平,发展经济,维护财政稳定。

同时,科学制定税收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税收监督力度,都有助于健全税收体系,有利于提高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总之,税法三大原则之间的互动关系是税收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认真贯彻和执行税法三大原则,科学设计和制定税收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以更好地推进税收体系的健康发展,促进国家财政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当前我国税法是指规范税务行为的法律,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

税法的原则和作用对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税法的原则1. 税法的合法性原则税法的合法性原则是指税法应当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制定和实施。

在我国,税法必须符合宪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制定,并且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确保税法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税法的平等原则是指纳税人在同一税收事项上应受到同样的征税待遇。

即同样的条件应当征收同样的税收。

税法的平等原则是税法公平性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的基本保障之一。

税法的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合理、公平地分摊国家财政需求,保障社会公平。

在征税过程中,应当照顾到不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确保不同群体的税收负担合理均衡,避免过重的税收负担。

税法的稳定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保持相对长期的稳定性,在一定期限内不宜频繁修改,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税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税法的简明原则是指税法应当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实施。

简明的税法有利于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税法的作用1. 规范税收行为税法规定了征税主体、税收范围、税收标准、税收程序等一系列税收规范,约束和规范税收行为,保障税收顺利实施,并且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维护国家财政稳定税法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征收和运用税收收入,维护国家财政的平衡和稳定。

3. 调节收入分配税法通过设定不同的税收标准和税收政策,可以调节不同经济主体的收入分配,保障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4. 促进经济发展税法通过税收政策的灵活调整,可以促进和引导经济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5. 保护环境和资源税法可以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的征税,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和资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摘要】本文围绕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展开分析。

在首先介绍了税法原则的概念,然后详细探讨了我国税法的原则及其作用。

我国税法在维护税收公平、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强调了当前我国税法的意义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提出了关于当前我国税法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深入了解当前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法体系,促进税收管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税法原则、我国税法、作用、意义、发展方向、建议1. 引言1.1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当前我国税法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税法原则作为税法的核心内容,是税法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作用。

我国税法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法律优先原则、稳定原则和适度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本保障,确保税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节经济社会关系,通过税法的制定和执行,调节国家财政收支关系,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二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税法作为国家税收的法律依据,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持续增长;三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税法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当前我国税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财政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未来我国税法应当继续强化公平原则、优化税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税法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要加强对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推动税法的落实和执行。

2. 正文2.1 税法原则的概念税法原则是指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维护税法实施的正常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原则和规定。

税法原则是税法制度的基础,是税法规则的指导思想和准则,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税法原则包括公平原则、合法合规原则、便利原则、简化原则、确定性原则、平等原则、有偿原则等。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税法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财政管理的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的税法体系日益完善,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进行分析。

一、税法的原则1. 法定性原则税法法定性原则是税法的根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税法应当以法律为基础,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禁止任意征收税款。

这一原则旨在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收征管行为,防止税收滥用和不当征收。

税法的法定性原则也体现了国家的政治制约和法治精神,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

2. 公平原则公平是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之一。

税法应当追求税收的公平性,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对待,避免对纳税人进行歧视性征税。

公平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规则,避免滥用税收的权力,促使税收的征收与分配更加公平。

公平原则也是税法的一种社会责任,通过合理的税收调节,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3. 纳税人利益原则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公共财政的发展,同时也应当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法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推进国家财政健康发展。

纳税人利益原则是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税法目的的体现,对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和把税法贯彻落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税法的合理性原则旨在保证税法的合理性和普遍性。

税法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保障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制的合理性。

合理性原则要求税法应当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也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税法的合理性原则是税法保证税收公正合理的基础,也是税法真实性和可行性的体现。

二、税法的作用1. 调节经济发展税法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工具,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税收作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形式之一,通过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可以调节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我国税法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其原则和作用对于税收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税法的原则和作用更加凸显出其重要性。

本文将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进行分析,旨在清晰解读税法的重要意义。

税法的原则是指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和方式,是界定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税法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易原则、稳定原则、效率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我国税法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落实。

合法性原则是税法的首要原则,即税收征收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税法不得违法强征。

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征收应当平等公正,不得偏袒某一特定群体。

简易原则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简化税收制度和税收征收程序。

稳定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避免频繁变更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征收应当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减少征收成本,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法对税收的征收与分配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

税法通过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明确了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纳税人的义务,保障了税收的正常征收和分配。

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调节和引导作用。

税法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来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也可以通过税收的优惠政策来引导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消费行为。

税法对税收征收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税法通过对税收征收的程序、资料和权利的规定,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税务机关的合法权力。

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在实践中表现出了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税法的合法性原则得到了更加重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征收对象的不断增加,对税法的合法性要求更高。

税收征收的合法性不仅仅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更应当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在当前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税法的效率原则得到了更加凸显。

税收征收需要提高效率,减少征收成本,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效率原则也需要税法对税收征收方式进行革新和优化,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新 税收原则定位-精品

最新 税收原则定位-精品

税收原则定位目前,《税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

如何贯彻体现税收的基本原则是《税收基本法》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税收基本法》中确立和贯彻税收的基本原则,不仅对《税收基本法》的立法目标、逻辑思路、内容安排、体例结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运用《税收基本法》规范其他的税收单行立法以及税收执法和司法活动具有统领的作用,这也是《税收基本法》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一、国内的研究成果和国际经验在我国前期的《税收基本法》研究和起草过程中,学术界与实务界讨论比较多的税收基本原则主要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财政收入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社会政策原则、税收中性原则、平等纳税原则、普遍纳税原则、适度负担原则、宏观调控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反避税原则、简便征收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等等。

应该说,这些原则对于促进税收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都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这些原则构不构成税收的基本原则,在《税收基本法》中如何确立和贯彻税收的基本原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对于如何界定税收基本原则的含义,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均存在着许多不尽相同的认识。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决定于税收分配规律和国家意志,调整税收关系的根本原则,它对各项税收制度和全部税法规范起统帅作用,使众多的税法规范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纳双方)应普遍遵循的准则。

有人认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在有关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指规定或寓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收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使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规则。

还有些人认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税收活动,在税收关系的调整中具有普遍价值的,任何税收活动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根本准则或标准,是税法本质、内容和价值目标的最集中的表现,是税收立法的基础、税法解释和适用的依据,是税法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对税收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国际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位

国际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位

国际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位蒋新苗【摘要】国际税法基本原则是指普遍适用于调整国际税收法律关系整个过程的基础性原则,对国际税法的存在和发展起着核心和决定性作用.国际税法基本原则和其他国际法律基本原则一样具有概括性、公认性、普遍适用性、简单性、稳定性、权威性、决定性、强制性和指导性等属性.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中,无论是规范国际税收法律行为还是考量国际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性,国际税法基本原则都自始至终起着根本性作用.国际税法基本原则体系有机构成主要包括国际税收管辖权相对独立原则、国际税收公平原则、国际税收中性原则与国际税收效率原则等四项原则.国际税收管辖权相对独立原则是前提和基础,国际税收公平原则是核心,国际税收中性原则是保障,而国际税收效率原则是基本要求和最终努力的方向.【期刊名称】《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1(040)002【总页数】6页(P47-52)【关键词】国际税收;法律原则;税收管辖权;双重征税;纳税人【作者】蒋新苗【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901.国际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法律原则既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又是法律实践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法律原则不仅是法理学中的热门话题,而且也颇受部门法的关注,目前各部门法的相关教材或理论著作未论及该部门法基本原则的非常罕见。

有学者指出:“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应有其基本原则,没有基本原则的法律不可能作为法律存在。

”[1](P96)法律原则是指那些可作为基础或本原的综合性、稳定性准则。

德沃金(Ronald Dworkin)率先将法律原则作为突出的法学问题加以专门研究。

他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我总是概括地使用‘原则’这个词汇,用以指法律规则之外的其他规则的总体。

但是,有时候,我也会更精确一些,把原则和政策区别开来。

……我把这样的一个准则称为一个‘原则’,它应该得到遵守,并不是因为它将促进或者保证被认为合乎需要的经济、政治或者社会形式,而是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要求,或者是其他道德层面的要求。

浅析税收的基本原则

浅析税收的基本原则

浅析税收的基本原则摘要: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税收原则也经历着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总结我国税制改革的经验,借鉴西方国家税制理论的研究成果,可以将我国的税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本文通过对我国税收基本原则的浅析,在个人理解的基础上探讨如何贯彻税收原则,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改革这一重要课题。

关键字:税收原则税制改革循环经济改进不足提纲:一、我国税收原则的内容二、我国税收原则的不足三、我国税收原则的完善四、我国循环经济下税收原则的发展要点税收原则,是建立、改革和完善税制所应遵循的理论标准和一般准则,是一定时期治税思想的直接体现。

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社会,皇粮国税、“苛捐杂税”的观念和事实影响了我国税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没有形成系统的、权威的税收原则。

受封建小农经济意识的限制,“不患寡而患不均”。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受到“非税论”思想的影响,也就难以产生真正的税收原则。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税后地位的突显以及几次重大的税制改革,税收原则日受重视。

纵观税收原则的发展过程,税收原则的发展与当时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密切有关,现今我国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一、我国税制原则的内容关于税收原则各自的地位,多数学者对税收原则都是有所侧重的,通常在诸原则的论述顺序上就能感受到。

因为每个时期社会经济总会有其应着重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经济转型国家更是如此。

这就要求我们在把税收诸原则视为一个整体的同时,在不同时期应该根据国情实际有所侧重。

比如在经济发展水平低,迫切需要增强国力满足人们基本需要情况下,效率优先就是正确的选择;而当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超过社会容忍的限度,公平原则就应当被提到突出位置。

如何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共同构成国税部门核心业务,是国税工作的“双核”,两者在国税工作中承载着实现组织收入、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职能。

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可更好地发挥其提升税源管理质效、优化税收征纳关系的关键作用,更好地推动国税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新时期要正确认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辩证关系一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差异的。

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是现代税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是矛盾的统一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性质,共存于税务行政行为之中。

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同为国税部门的核心业务,两者在功能和形式上都具有十分明显的差异性。

税收征管,是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经济活动实施的专业管理,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服务,是通过在征纳互动中实施的服务性活动,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职责。

二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辩证的。

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两者之间又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的辩证关系体现在:税收征管是基础,它决定着纳税服务的发展方向,而纳税服务反作用于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国税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税收收入,要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就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因此,没有税收征管就没有纳税服务;二是国税部门通过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的税收权益得到了维护、纳税遵从得到了提升,就会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征收成本的降低。

三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促进的。

一方面,通过推动征管体制改革,理顺征管运行流程体系,降低征收成本,从体制层面减轻纳税负担,有效提升征纳关系的和谐化程度;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强化纳税服务理念,硬化纳税服务指标,细化纳税服务措施,提高国税部门纳税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减轻税收征管的压力和负担。

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创新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对于国税部门依法治税和纳税人遵从履责目标的共同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遵循的理念及其定位.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遵循的理念及其定位.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遵循的理念及其定位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

随后,国务院于2002年9月7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颁行至今,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需指出的是,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尚存在不少问题,已经难以满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权益的需要,故对其加以修改已被纳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以下本文拟就如何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些探讨。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完善应当遵循的理念西方最早尝试将"理念"从哲学引入法学领域的是康德,[1] 而真正提出"法律理念"将法与理念结合起来的是黑格尔。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法的理念,即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

[2] 德国新康德自然主义法学家鲁夫?施塔姆勒率先从法律价值意义上来研究法律理念,提出"法律理念乃是正义的实现。

正义要求所有的法律努力都应当指向这样一个目标,即实现在当时当地条件所可能实现的有关社会生活的最完美的和谐。

"[3]我国台湾法学家史尚宽先生认为,"法律制定及运用之最高原理,谓之法律之理念。

"[4] 我们认为,理念作为一种思维活动或者方法,是指人们基于对客观世界或者事物的内在本质的理性认知。

而所谓法的理念,则是指对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它是社会成员及立法、执法或司法者对待法的基本立场、态度、倾向和最高行为准则。

就如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法学界、实务界提出了不少建议,但我们认为,无论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何修改,最为重要的是该法的修改完善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理念。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是为了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公正性和高效性,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的健康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税法的原则:1. 立法性原则:我国税法以宪法为基础,符合宪法的规定,确立税收制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法定性原则:我国税法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税收的对象、范围、税率和征管措施等,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3. 公平原则:我国税法强调公平和平等原则,要求税收在纳税人中公正分配,避免税收差异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4. 适度原则:我国税法倡导适度的税收负担,根据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财产状况,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避免过度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5. 稳定原则:我国税法强调稳定的税制与税负,避免频繁的税收变动对经济产生冲击和不确定性。

6. 效率原则:我国税法追求税收管理的高效性,通过合理的征收监管措施,提高税收收入的征收效率。

1. 资源配置作用:税收通过与经济活动的结合,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引导资源流向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领域。

2. 收入分配作用:税收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税收调节机制,实现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社会稳定。

3. 调节经济作用:税收可以通过改变税率、减免税等措施,调节顶层设计来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4. 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通过税收收入的提高,可以为国家提供充足的财政资源用于促进经济发展。

5. 维护社会秩序作用:税收是国家权力的体现,通过强制性的税收征收和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6. 控制通货膨胀作用:税收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措施,降低通货膨胀的压力,维护货币稳定和经济安定。

论税收四原则

论税收四原则

论税收四原则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税收原则被视为指导和规范税收政策和实践的基本准则。

本文将探讨税收的四个重要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简化原则和透明原则。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的核心原则之一。

公平原则要求税务制度在收取税费时,保持公正和平等。

公平原则包括水平公平和垂直公平两个方面。

水平公平要求相同收入的人应该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

这意味着税收应该根据个人或企业的能力来确定,不论其财富或收入的来源。

一个常见的实践是通过所得税来实现水平公平。

所得税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税率,高收入者应承担更高的税收负担,以确保财富分配的公平性。

垂直公平要求财富或收入不同的人应该承担相应不同的税收负担。

这意味着税收应该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或财富水平来确定。

一个常见的实践是通过财产税来实现垂直公平。

财产税根据个人或企业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税率,富人和企业应承担更高的税收负担,以弥补财富差距。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税务制度应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税收制度如果能够提供正确的经济激励,将会对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产生积极影响。

一个有效的税收制度应该避免对经济活动的扭曲。

通过适当的税率和税基设计,税收制度可以鼓励生产和创造就业机会,同时减少对消费和投资的不利影响。

例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简化税收程序可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另一个效率原则是税务收入应该最小化对纳税人的经济负担。

过高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消费和储蓄决策,从而降低经济增长。

税收制度应该通过合理的税率和税务扶持政策来鼓励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同时减轻其经济负担。

简化原则简化原则要求税务制度应该尽可能简化。

复杂的税法规章和繁琐的税收程序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同时也容易导致逃税行为。

简化税务制度有助于增强税收的透明度和可执行性,同时也减少了纳税人和税务机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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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税收原则的关系进行定位目前,《税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

如何贯彻体现税收的基本原则是《税收基本法》立法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税收基本法》中确立和贯彻税收的基本原则,不仅对《税收基本法》的立法目标、逻辑思路、内容安排、体例结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运用《税收基本法》规范其他的税收单行立法以及税收执法和司法活动具有统领的作用,这也是《税收基本法》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

一、国内的研究成果和国际经验在我国前期的《税收基本法》研究和起草过程中,学术界与实务界讨论比较多的税收基本原则主要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财政收入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社会政策原则、税收中性原则、平等纳税原则、普遍纳税原则、适度负担原则、宏观调控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反避税原则、简便征收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等等。

应该说,这些原则对于促进税收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都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这些原则构不构成税收的基本原则,在《税收基本法》中如何确立和贯彻税收的基本原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对于如何界定税收基本原则的含义,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均存在着许多不尽相同的认识。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决定于税收分配规律和国家意志,调整税收关系的根本原则,它对各项税收制度和全部税法规范起统帅作用,使众多的税法规范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纳双方)应普遍遵循的准则。

有人认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在有关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有人认为,税收基本原则是指规定或寓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收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使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规则。

还有些人认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税收活动,在税收关系的调整中具有普遍价值的,任何税收活动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根本准则或标准,是税法本质、内容和价值目标的最集中的表现,是税收立法的基础、税法解释和适用的依据,是税法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对税收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上述定义虽然表述不一,但都概括出了税收基本原则的一些共同之处,指出税收基本原则是一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必须普遍遵循的准则或规则;反映了税收基本原则是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或全部税收活动的抽象和概括;揭示了税收基本原则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的或是寓于法律之中的准则。

这集中体现了税收基本原则应该是指导税收活动的根本准绳,因此,《税收基本法》中所应强调的税收基本原则也有必要按此标准加以确立。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类似于《税收基本法》的法律制度时,一般不过多地将税收基本原则直接写入法律,而是将其作为立法时的指导思想,并转化为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条文来加以体现。

如俄罗斯税收基本法中规定:不允许征收阻碍俄罗斯统一经济体发展,特别是直接或间接限制商品和金融资源自由流动的税收。

这实际上就是税收效率原则的一种表达方式,强调的是税收的征收绝对不能对资源自由流动的经济效率产生阻碍。

这种立法思路对在我国《税收基本法》立法中如何体现税收的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也就是说,在《税收基本法》中并不一定要对税收基本原则以直接字面解释的形式概括出来,而是可以将其作为立法时的指导思想,体现在具体的条文内涵之中。

即便在《税收基本法》中要单列条款对税收基本原则做专门的规定,也应该着重将税收基本原则的实质内涵用操作性较强的法律语言加以规定,而不应只是仅仅停留在字面的表达上。

二、《税收基本法》应重点确立的税收基本原则基于国内已有的研究和国际经验,对于《税收基本法》应重点确立哪些税收基本原则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要有利于体现税收本质的要求;二是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要有利于体现税收基本职能的要求;三是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要有利于体现政府和市场职能分工的要求;四是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要有利于体现各级政府间财权、事权合理划分的要求;五是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要有利于体现税收民主化和保护税收管理相对人利益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还需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对税收基本原则的定义用严谨精确的立法语言予以表达的问题。

对于某一项税收基本原则甚至是一般性原则,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由此可能会引起在实践中对税收原则运用上的差异。

例如,对“税收公平原则”,有些人的理解侧重于横向公平,有些人的理解则侧重于纵向公平,不同的理解会导致人们对税收公平的不同判定,也会影响到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收实践活动中的运用。

因此,在《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过程中,如何用严谨精确的立法语言对税收基本原则加以全面、规范的表述,以避免理解上的歧义,是一个需要细致推敲的问题。

这也是保证《税收基本法》能否有效实施到位的重要前提。

二是如何协调税收基本原则之间关系的问题。

前面所列举的一些原则先撇开其是否构成税收的基本原则不谈,单独就其内容来看,有些原则之间彼此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冲突以及重叠交叉等现象。

例如,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之间就经常矛盾;反避税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在具体含义上存在着一定的重复交叉;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实质课税原则与税收法定原则之间也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等等。

因此,对于上述所列举的原则在《税收基本法》的立法中,都必须细致地加以甄别,严谨地加以界定,有侧重地加以取舍,以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各原则间的相互关系。

三是如何体现税收基本原则的开放性和前瞻性的问题。

《税收基本法》所确立的税收基本原则对规范税收活动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但是具体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则有可能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不断地改革和调整。

这就需要《税收基本法》所规定的税收基本原则在保持其长期稳定性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前瞻性,要避免对将来一段时期税收制度的改革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带来不必要的限制。

基于以上考虑,笔者认为,在《税收基本法》中加以规定的应该是对税收活动具有长期指导性、重大的、根本性的原则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肇始于英国“无代表则无税”的思想。

此后,在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宪法中均陆续加以体现。

目前,根据有学者对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111个国家的《宪法》文本进行考察,其中明确税收法定原则的有85个,占81.0%。

德国、俄罗斯在《税收基本法》中也对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做了规定。

对税收法定主义的发展历史,有学者研究认为,税收法定主义不仅是对税收权力的法律制约,而且还是法治主义的发端与源泉之一。

人类争取人权,要求建立现代民主宪政的历史,一直是与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

由此可见,将税收法定主义作为现代税收的基本原则,其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我国《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的规定,也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的思想。

但是其内容还不够完整,仅强调了公民依法纳税这一层含义,尚未涵盖国家也必须依法征税的内容。

因此,有必要将《宪法》关于税收法定主义的这一思想在《税收基本法》中加以充实和细化。

税收法定主义的完整内涵应该是:一切税收的征收和缴纳都必须以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为依据。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任何税收的课征都必须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政府不能征税;二是税收构成要素和征管程序必须由法律加以限定,行政机关未经立法机关授权,无权擅自加以规定;三是法律对税收要素和征管程序的规定应当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四是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不得擅自变更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五是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同时也应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财政收入原则。

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德国的阿道夫·瓦格纳,他于19世纪后期提出的税收四原则中,首先就是财政政策原则,包括收入要充分的原则和随着经济增长弹性征收的原则。

20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时期,凯恩斯也提出了税收应坚持保障财政收入的原则。

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产生首先是一个财政范畴,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工具。

这是税收最根本的特征,也是任何一个税种的开征、任何一部税收法律的设立所追求的最基本目标。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国家关于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更是直接通过《宪法》来加以体现的,而不是单纯的税收法律。

如美国的《宪法》及其修正案规定国会具有征收关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收的权力,并规定国会开征的税收应用以支付债务、提供公共防御和服务;德国的《宪法》也规定联邦具有税收立法的权力等。

这些都是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在《宪法》层面的体现。

我国目前的《宪法》并没有体现出税收的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有必要在《税收基本法》中加以确立。

具体需要体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具有开征税收的权力;二是国家征收的税收主要用于满足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处理公共事务、支付国家债务等公共用途方面的财政需要。

当然,在确立税收的财政收入原则时,也不应违背上述的税收法定原则,即国家为满足财政需要而开征税收的权力必须依据法律行使。

[1] [2] [] []3.税收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应该说也是伴随着税收的发展过程自古有之的,许多国家也先后将税收公平的原则写入了《宪法》当中。

根据对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111个国家的《宪法》文本的考察,在有涉税条款的105个国家中,有29个国家就税收公平进行了规定,占27.6%。

在俄罗斯的《税收基本法》中,也能发现其中关于公平原则的条款。

只不过尽管各国对公平作为税收基本原则的认识已不存在太大的差别,但是对于“公平”的理解角度和衡量标准有着一定的差别。

在其内涵的理解上,主要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纳税人应负担相同数额的税收,即同等情况同等税负;纵向公平是指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即不同情况不同税负。

也有学者认为,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系列不同层次的横向公平组成纵向公平,一系列纵向公平的统一层次则构成横向公平。

在公平的衡量标准上,也有两种标准:一种是受益标准,即纳税人应纳多少税,根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多少来确定,没有享受利益的人就不纳税。

另一种是能力标准,是指以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为依据征税,纳税能力大者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者少纳税,无纳税能力者则不纳税。

应该说,这些观点都是从不同角度对税收公平内涵和外延的一种挖掘,为我国在《税收基本法》立法中如何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提供了良好的思路。

特别是我国当前地区之间的不公平、城乡之间的不公平、所有制之间的不公平、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等比较突出,这些都成了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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