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上墙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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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位职责
1、在医院院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医院的执行情况。
2、认真执行会计监督,发现财务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并提出建议,确保医院的财务、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负责医院的全面会计核算、检查、分析等工作。
3、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4、记账凭证的编制,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必须在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法规的基础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5、月末及时结账,准确的计算和确认当月累计实现的各项收入及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税金等,计算最终实现的财务成果,及时登记各明细账、总账。
6、按时间要求编制各类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7、每月核对出纳员开出的销售发票,开具金额必须与会计入账金额相互一致,定期检查发票的领、用、存情况。
8、每月结账后,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存档,对一年的凭证要妥善保管。年度终了,所有账簿装订成册存档,各类税务、审计申报表财务报表装订成册存档。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在院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现金的收、付、对账等工作。
3、保管好库存现金,不得超出相关部门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4、对员工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给予支付款项。
5、根据报销完毕的原始凭证及时分类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转给会计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并按日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每日按时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日报表,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7、每日按时接受各收费款台交来的营业款,核对无误后由交款人、收款人签字确认,交款单据登记日记账后及时转给会计入账,款项及时存入银行。
8、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9、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10、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2、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
3、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5、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6、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不报饭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不报销饭费、夜班费、加班费及附加培训费和资料
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7、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8、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9、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10、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
11、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12、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13、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报销制度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1.2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
1.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1.4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分管院长签字,再由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购买仪器、设备、配件、材料等各种物品,由采购中心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总务科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