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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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

2.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以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审计进度。

3.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执行职责。

二、内部审计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制定审计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批。

3. 内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外部审计
1. 公司应聘请具有资质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2. 外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公司管理层,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审计委员会应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告与披露
1.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2. 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年度审计报告。

3. 如发现重大财务问题或内部控制缺陷,应立即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监督与责任
1.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督。

2. 任何员工和管理层都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3. 违反审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审计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 审计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工作,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XX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委员会人员组成第三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指定产生。

第六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四大委员会实施细则范例

上市公司四大委员会实施细则范例

深天健: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11年12月)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一、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战略管理、投资决策与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健全相关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和预算安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分设战略工作组与预算工作组,分别负责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关于战略和投资管理的主要职责权限:1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公司审计部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4、决策程序第十条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五)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设立原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3条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经理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4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员工会工作小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5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须具有能力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6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应当具备相当的汇集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7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人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主任委员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8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审计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不足。

第9条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10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建议;⏹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理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第11条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跟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

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



文 献 综 述
在于审计委员会 究竟对 谁负责,是直接对 董事会 负责还 是直
目前 为止 , 于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定 义 并 不 统 一 , 要 的 分 歧 接 对 股 东 大会 负责 ,从 这 两 种观 点 出 发得 出 的 审计 委 员会 的 对 主 面 地 把握 公有 制 经 济 的具 体 实现 形 式 及 其 覆盖 范 围 。在 社 会 化 , 得 同一 企 业 的 各 个 资 产 主 体 都 有 自 己独 立 的 利 益 要 求 , 使 主 义 市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有 制 可 以利 用 股 份 制 这 种 实 现 形 式 , 公 展 、 反映 社 会 化 生 产 规 律 和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的企 业 资本 组 织形 因 而 只 能 按照 商 社 会 中通 行 的一 般 产 权 规 则 ,根 据 各 自财 产 问 题 的有 效 形 式 。 有 效地 促 进 自身 的 发 展 。同时 , 份 制 是 一 种 能 促 进 生 产 力 发 的 多 少 、 权 量 的 大 小 来 决 定 利 益 分 配 , 股 份 制 正 是 解 决 这 股 产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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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消灭 的是 以生 产 资 料 私 人 占有 为 基 础 的私 有 制 , 而 不 是 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X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辅助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现任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审计工作组由公司审计部门人员兼任,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为预算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九条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与会议提案相关的书面资料:(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四) 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 其他审计委员会需要的相关资料。

审计委员会制度

审计委员会制度

审计委员会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注重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

它是指由一些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负责监管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审核等相关事宜的内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它能够提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更好监督。

审计委员会会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其次,该制度促进了公司透明化。

通过开放信息和公开披露,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让投资者、债权人和市场监督部门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

最后,审计委员会制度还能够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通过及时排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实施审计委员会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成员应独立、熟悉公司业务,特别是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和审核。

其次,成员应拥有独立的结构和程序,保证行事公正、客观、严谨。

第三,成员应与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施顺畅高效。

虽然审计委员会制度有诸多好处,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一些公司中,委员会成员受到公司高层的影响,会导致委员会独立性受到威胁。

其次,部分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设置不够完善,缺乏高级财务人员的参与,影响了其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效果。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熟悉审计委员会制度规则的程度和执行能力。

总的来说,审计委员会制度是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

通过合理设置、严格规范、有效实施,将审计委员会制度打造成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设立原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3条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经理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4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员工会工作小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5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须具有能力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6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应当具备相当的汇集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7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人委员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主任委员经委员会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8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审计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不足。

第9条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10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建议;⏹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理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第11条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跟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人员组成2.1.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2.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3.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4.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2.1至2.3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5.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公司审计部,做为日常办理机构,负责日常事物和会议组织工作。

3.职责权限3.1.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3.1.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3.1.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3.1.3.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3.1.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3.1.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3.1.6.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1.7.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3.1.8.审查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议。

3.1.9.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员。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均由董事会推举产生。

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其日常事务。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三)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权和义务第六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一)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二)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之前,进行复审。

(三) 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并对聘任费用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及重大的生产经营合同进行审查;(五)完成董事会交办的有关其他事项。

第七条 委员会应建立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一) 对公司财务报告提出分析和评价意见;(二) 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及所收费用的合理程度;(三) 评价公司的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四) 评价公司的关联交易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公正程度;(五) 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由公司承担。

(一) 委员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二) 委员会成员参加委员会会议发生的合理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文档简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1名董事、2名公司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由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离任,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中的另外2名委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3.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资料并对其发表意见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2.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3.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4.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X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督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XXXX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辅助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对董事会负责,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现任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委员会成员时直接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小组,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审计工作组由公司审计部门人员兼任,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为预算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九条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与会议提案相关的书面资料:(一)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二) 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 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四) 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五)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 其他审计委员会需要的相关资料。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实施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实施

的抑制作用 ,但 现阶段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 ;王跃 堂, 涂建 明( 0 从 为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易被出具非标 2 6 0
准意见 ,表明审计委员会对提高审计质 量方面起到一定 的积极
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工作效果 ;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 , 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 也排除了注
陷, 监事会、 内部审计以及外 部审计不能很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
《 上市公 司治理 准则》下称《 ( 准则》, 五十二条规定上市公 司 )第
董事会 可以按 照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 议 , 立战略 、 设 审计 、 名 、 提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 , 其 中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 员会 、 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
能缺陷的制度安排便是审计委员 会制度 的最初渊源。 审计委员 会 制度在美 国的发展 已趋 于完善, 而在我 国的诞生 和发展 只有 短短 的几年时间。 0 2 1 , 2 0 年 月 证监会和国家经 贸委正式颁布了
定 的作用 , 但是效用不高 , 与预期的效果相距甚远。
三、 审计 委 员 会 产 生 的理 论 分 析
范性 以及确保上市公 司的财务安全性等方 面没有发挥显 著作
1 3 年 ,美 国 发 生 了震 惊 资 本 市场 的 “ kso & 98 Me esn R b is舞弊案 , o bn” 社会 公众开始对上市公 司的财 务会 计信息质 量、 注册会计师 的独立性及其专业 胜任 能力 产生 了怀疑。 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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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 师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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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审计制度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审计制度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审计制度实施细则为保证《盛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贯彻实施,现按照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制度依据除相关法律外,引用的法规性文件包括。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颁布的《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

第二条“制度”所称“有关经济活动”是指与会计资料有关的经济计划、统计和业务核算记录、经济预测可行性论证资料、方案、合同、协议,电子计算机处理的信息资料以及工作总结等。

第三条制度所称事业部是指集团按行业划分,有管理分厂权限且有财务收支业务的集团总部所设的分行业管理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是指明财务收支和经济管理责任的各实体和部门。

第四条制度所称离任(或任期)审计的中层干部,是指所分管的工作有财务收支权限和一定经济管理责任的部门和个人,没有财务收支权限和管理经济责任的中层管理干部,不属离任审计范围。

任期审计是指任期内一个会计期间终结后,确定其经营业绩或经济管理责任的审计。

第五条内审制度第五条第五款中的内部控制,是指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核实,行政管理控制制度不属审计范围(总经理另外安排监督、检查任务除外)。

第六条范围第六款“与境内外经济____和个人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

”指管理权属本企业的,审计部门可直接审计;管理权交属合作方的企业和项目,内审部门代表公司进行效益和资产经营情况进行____、评估。

第七条审计范围第八款的金融,是指企业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后所建立的企业“内部银行”,不是指外部金融机构。

第八条审计范围第九款所指“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除总经理安排任务外,主要是指有经济管理权限的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违规违纪问题。

重点检查以下违规违纪问题:1、有无挤占挪用____、对外投资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损失浪费问题;2、生产成本预算制度是否执行,是否接受订单前按规定进行事前成本预算;3、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是否正常,是否执行限额领料制度,超额领料是否有批复手续,过剩领料是否按规定退回。

新三板上市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新三板上市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新三板上市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新三板上市审计委员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部门,是确保企业上市质量的重要保障。

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这一部门的工作,特制定新三板上市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一、审计委员会的职权1.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企业的财务报表等内容,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和意见;2.审计委员会应该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和评估,并记录检查结果;3.审计委员会应该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指标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4.审计委员会应该向上市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核结果,并在必要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的成员1.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由至少三名独立的审计专业人士组成,他们的资历和责任应该与各级监管机构的要求相符;2.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能担任上市企业的员工或顾问,不能持有上市企业的任何股份或利益;3.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聘用应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正式批准,任期通常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1.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该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来进行审计工作;2.审计委员会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审计,确保审核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3.审计委员会应该积极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过程,帮助制定财务政策和决策;4.审计委员会应该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核结果,确保对企业的决策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建议;5.审计委员会应该保护企业和股东利益,确保合理公正地进行审核工作。

四、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审计委员会应该制定和发布工作计划,确定审核和评估的内容和范围;2.审计委员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和审核结果;3.审计委员会应该建立和维护职责和义务清单,定期更新并提交给董事会或股东大会;4.审计委员会应该加强与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作的衔接和协调;5.审计委员会应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情况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确保及时解决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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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进行跟踪研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和措施;
(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公司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专业机构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下列事项的相关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审计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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