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专题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非典型合同
非典型合同, 非典型合同,指法律未特别规定而赋予一定名 称的合同,亦称无名合同。 称的合同,亦称无名合同。此为民法一方面采 合同自由原则,一面又列举典型合同的产物, 合同自由原则,一面又列举典型合同的产物, 因为社会生活变化多端,交易活动日益复杂, 因为社会生活变化多端,交易活动日益复杂, 当事人不得不在法定合同类型之外, 当事人不得不在法定合同类型之外,另创新形 态的合同,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态的合同,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法理分析】 法理分析】
本案是因交通运输过程中致人损害引起的纠纷, 本案是因交通运输过程中致人损害引起的纠纷,涉及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竞合 的问题。但本案原告选择了提起合同之诉,因此, 的问题。但本案原告选择了提起合同之诉,因此,争议的焦点就是出租车运输 合同纠纷的承运人究竟是谁,即四被告的法律关系问题。 合同纠纷的承运人究竟是谁,即四被告的法律关系问题。肇事司机李龙与出租 车车主杜支龙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其不是此案所涉运输合同的乘运人。根 车车主杜支龙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 其不是此案所涉运输合同的乘运人。 据合同的效力相对性原理,原告只能向运输合同的相对方要求赔偿。 据合同的效力相对性原理,原告只能向运输合同的相对方要求赔偿。本案运输 合同的相对方即承运人应为车辆所有人杜支龙及车辆经营权人交运出租车分公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条的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条的规定, 司。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二审法院因为出 租车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而判决排除交运集团的民事责任的结论是有欠妥当 本案中,杜支龙与交运出租车分公司、交运集团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的。本案中,杜支龙与交运出租车分公司、交运集团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9条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但本案从案件性质上分析,是合同之诉, 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但本案从案件性质上分析,是合同之诉,而非侵 权之诉,故不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权之诉,故不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余书琴等三人作为旅客乘坐出租车为运输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 当事人,而作为运输合同另一方承运人应该是出租车 的经营者。 的经营者。肇事出租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虽然是分离 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 的,但作为营运是同时并存的。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应 为车辆的所有人杜支龙及车辆经营权人交运出租车分 公司。因此, 公司。因此,杜支龙和交运出租车分公司连带赔偿余 书琴、马懋斌、郭兰兰医药费2818.50元 书琴、马懋斌、郭兰兰医药费2818.50元,马懋斌误 工费504元 交通费200元 工费504元,交通费200元。驳回余书琴三人对宜昌交 运集团、李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运集团、李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区分标准:享有权利是否需要支付一定代价 区分标准: 2、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注意义务: (1)注意义务:无偿合同中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为轻 主体的行为能力: (2)主体的行为能力:纯获利益的合同不需要主体的行为能力 (3)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债务人的有偿处分行为须附加主观要 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 件 (4)善意取得:占有人须以有偿方式处分动产或不动产才构成善 善意取得: 意取得 3、典型无偿合同:赠与、借用、保证 典型无偿合同:赠与、借用、 4、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且无约定时推定为无偿合同: 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且无约定时推定为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委托合同、保管合同、 5、有偿、无偿与双务、单务的区别 有偿、无偿与双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区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的 区分标准: 成立要件 2、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违约责 区分意义:不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诺成合同)、缔约上过失责任( )、缔约上过失责任 任(诺成合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实践合 同)。 3、典型的实践合同:定金、保管、借用、自 典型的实践合同:定金、保管、借用、 然人借款
(一)典型合同(有名合同) 典型合同(有名合同)
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 基于合同自由原则, 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范围内, 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得订立任何内容的 债权合同。 合同法》虽不采类型强制原则, 债权合同。《合同法》虽不采类型强制原则, 但对于若干日常生活上常见的合同类型, 但对于若干日常生活上常见的合同类型,设有 规定,并赋予一定名称, 规定,并赋予一定名称,学说上称为典型合同 或有名合同。 或有名合同。
(四)非典型合同的类型及适用
2.合同联立及其适用 2.合同联立及其适用
单纯外观的结合 合同 合同联立 数个独立的合同仅因缔结合同的行为 而结合,相互间不存在依存关系。 而结合,相互间不存在依存关系。
各自适用固有典型合同 具有一定依存关系 的结合合同 依据当事人的意思,一个合同的效力 依据当事人的意思, 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效力。 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效力。
法律关系图解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 运输合同 李华驾驶不当
原告 余书琴等) (余书琴等) 被告:杜支龙 被告: 出租车所有人) (出租车所有人)
被告:李华 被告: 出租车司机) (出租车司机)
被告:交运集团 分支机构
被告:交运出租车分公司 被告: 出租车营运权人) (出租车营运权人)
判决
(四)非典型合同的类型及适用
1.纯粹非典型合同及其适用 1.纯粹非典型合同及其适用 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 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即其内容不符 合任何有名合同要件的合同。 合任何有名合同要件的合同。 其法律关系应依合同目的、诚实信用原则, 其法律关系应依合同目的、诚实信用原则,并 条规定: 斟酌交易惯例定之。 合同法》 124条规定 斟酌交易惯例定之。《合同法》第124条规定: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 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 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一、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思考下列合同究竟为典型合同或非典型合同, 思考下列合同究竟为典型合同或非典型合同,此种区 别有何实益? 别有何实益? 1.某甲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与乙建筑公司约定, 1.某甲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与乙建筑公司约定, 某甲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由甲提供土地,乙提供资金,合作建筑房屋, 由甲提供土地,乙提供资金,合作建筑房屋,完工后 共同出售,分享利益。 共同出售,分享利益。 2.互助会 2.互助会。 互助会。 3.甲有 3.甲有A车,交乙修理,同时向乙租用B车。 甲有A 交乙修理,同时向乙租用B 4.甲经营养鸡场 乙向甲借款开设香鸡城, 4.甲经营养鸡场,乙向甲借款开设香鸡城,并约定由 甲经营养鸡场, 甲供应所有的鸡。 甲供应所有的鸡。
先判断各个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但其中的一个合同 先判断各个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不成立、无效、或解除时, 不成立、无效、或解除时,另一个合同亦同命运
(四)非典型合同的类型及适用
3.混合合同 3.混合合同 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合同的部分组成的合同, 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合同的部分组成的合同,性 结合说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质上属于一个合同。 质上属于一个合同。 )
1、区分标准:是否双方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区分标准: 2、区分意义: 区分意义: 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 权或者不安抗辩权规则 (2)风险的负担上不同 (3)因一方的过错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3、典型的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 典型的单务合同:赠与、借用、 款、保证等
合同法
重点提示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合同的分类
合同相对性原则
余书琴等诉宜昌交运集团、 余书琴等诉宜昌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 公司、杜支龙、 公司、杜支龙、李华运输合同上诉案
2002年 2002年4月30日11时30分许,余书琴、马懋斌、郭兰兰乘坐由 30日11时30分许,余书琴、马懋斌、 分许 李华驾驶的出租车,当该车在三江桥上由南往北行驶时, 李华驾驶的出租车,当该车在三江桥上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同向 行驶的前车发生追尾,致余书琴等三人受伤,经医院多次诊疗, 行驶的前车发生追尾,致余书琴等三人受伤,经医院多次诊疗, 共计支付医药费2818.50元 期间,马懋斌因就诊、 共计支付医药费2818.50元。期间,马懋斌因就诊、处理事故等 误工14天 本起事故经宜昌市公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 误工14天。本起事故经宜昌市公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李华负 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查明, 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查明,李华所驾驶的出租车的所有权属于 杜支龙, 杜支龙,而车辆的营运权属于宜昌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分 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出租车分公司)。 )。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 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出租车分公司)。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出租分公司为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 司出租分公司为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 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余书琴等三人提起运输合同 诉讼,要求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公司、 诉讼,要求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杜支龙和李华赔偿损 失。 问题点】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公司、 【问题点】交运集团、交运出租车分公司、李华是否应承担赔偿 责任? 责任?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
法律设规范 赋特定名称 给付义务 是否双方互负 当事人取得利益 是否须负对价
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 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 本约与预约
合同
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 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 合同的成立是否采用法律 或当事人要求的行使 时间性因素在合同 履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合同的目的和义务是否 为了将来签订一定合同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除特定缔约当事人外, 除特定缔约当事人外,任何第三人不得享有合同当事 人约定的权利,也无需负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人约定的权利,也无需负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合同的相对性源于罗马法。罗马法认为, 合同的相对性源于罗马法。罗马法认为,任何人不得 为他人缔约(Alteri stipulari nemo potest)。迄至 为他人缔约( potest)。迄至 )。 近代,世界各国的立法、判例及学说继承了该理论, 近代,世界各国的立法、判例及学说继承了该理论, 并将其奉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各种制度赖以存在的 基础。 基础。
典型合同附其他种类 给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吸收说(典型合同) 吸收说(典型合同)
结合说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混合 合同
类型结合合同 双种典型合同 类型融合合同
结合说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个别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结合说 部分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部分给付所属合同类型)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合同法》中的典型合同 合同法》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 供用电、 热力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合同法分则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二)典型合同的功能
以任意规定补充当事人约定
典型合同的 功能
以强行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