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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2000]3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由建设部审定发布。
《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目录:第一篇综合类1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2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50192-93)3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JTJ220-98)4 《海港水文规范》(JTJ213-98)5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JTJ214-2000)6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J215-98)7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225-98)8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9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第二篇勘测类1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2 《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1-98)第三篇地基与基础类1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2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3 《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48-2001)第四篇混凝土类1 《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98)2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3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第五篇港口类1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2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3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298)4 《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8)5 《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295-2000)6 《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7 《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J283-99)8 《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定》(JTJ230-89)9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10 《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95)第六篇航道与通航建筑物类1 《内河通航标准》(GBJl39-90)2 《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97)3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98)4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5 《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305-2001)6 《船闸输水系统设计规范》(JTJ306--2001)7 《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307-2001)8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93)第七篇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类1 《干船坞设计规范(工艺设计)》(J1J251-87)2 《干船坞设计规范(水工结构)》(JTJ252-87)3 《干船坞设计规范(坞门及灌水排水系统)》(JTJ253-87)4 《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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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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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2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屋面防水设计3.1一般规定3.2防水4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4.1公共建筑4.2居住建筑4.3防空地下室第二篇建筑防火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一般规定2.2 防火间距2.3消防车道3防火和构造3.1防火和防烟分区3.2建筑构造3.3建筑装修3.4防烟和排烟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一般规定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4.3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4.4消防电梯5灭火设施5.1一般规定.5.2室外消防给水5.3室内消防给水5.4固定灭火设施5.5消防水泵房第三篇建筑设备1给水和排水设备1.1管道布置1.2水质和防回流污染1.3卫生设备和水处理2燃气设备2.1室内燃气管道2.2瓶装液化石油气2.3燃气的计量2.4居民生活用气2.5公共建筑用气2.6燃烧烟气的排除3采暧、通风和空调设备3.1一般规定3.2采暖3.3通风3.4空调3.5制冷3.6自动控制3.7消声和隔振4电气和防雷设备4.1供配电系统4.2变电设备4.3防雷5电梯第四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地基勘察1.1 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勘察成果2地基设计2.1一般规定2.2山区地基2.3特殊性主3基础设计3.1扩展基础3.2箱筏基础3.3桩基础4基坑支护5地基处理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1.2结构荷载和组合2混凝土结构设计2.1钢筋混凝土结构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3.2薄壁型钢结构3.3高层建筑钢结构3.4钢网架结构4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4.2配筋砌体结构5木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2构造要求5.3防腐、防虫和防火6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6.2玻璃屋顶结构6.3饰面砖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2基本规定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2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2.3结构材料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4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4.1一般规定4.2粘土砖、多孔砖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5钢结构抗震设计5.1高层钢结构房屋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6.2单层空旷房屋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1结构安全性鉴定1.1一般规定1.2混凝土结构构件1.3钢结构构件1.4砌体结构构件1.5木结构构件1.6古建筑木结构1.7地基基础2房屋抗震鉴定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2.2一般规定2.3砌体房屋2.4钢筋混凝土房屋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2.6空旷房屋2.7古建筑木结构3结构加固3.1抗震加固规定3.2砌体房屋3.3钢筋混凝土房屋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3.5空旷房屋3.6古建筑木结构3.7地基基础第八篇施工质量和安全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桩基础1.4基坑支护1.5地基处理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2.1一般规定2.2钢筋连接2.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2.6冬期施工3钢结构施工质量3.1普通钢结构工程3.2薄壁型钢结构工程3.3钢网架结构工程4砌体结构施工质量4.1一般规定4.2块体和砂浆4.3砌砖工程4.4混凝土砌块工程4.5配筋砌体工程4.6冬期施工5木结构施L质量5.1对材质标准和干燥要求5.2施工规定5.3胶合木结构制作6屋面防水施工质量7设备安装质量7.1燃气设备7.2通风和空调设备8施工安全要求8.1临时用电8.2高处作业8.3机械使用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l一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 2. 1.2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范本1: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1.1 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2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二、现场管理2.1 现场建设和管理要求2.2 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要求2.3 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三、施工机具和设备3.1 施工机具和设备的选择和验收3.2 施工机具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四、施工工艺流程4.1 施工工艺的设计和优化4.2 施工工艺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五、建筑物的安全要求5.1 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5.2 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要求5.3 建筑物的电气安全要求六、施工现场的危险源6.1 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6.2 高处坠落和坑道倒塌的防范要求6.3 施工现场的有害物质和危险工艺的管理要求七、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7.1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7.2 事故处理和调查八、安全监督和评估8.1 安全监督的组织和职责8.2 安全评估的方法和标准附件:附件1:施工方案模板附件2:施工机具和设备验收标准附件3:安全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方案: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制定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的文件。
2. 安全技术措施: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危险源的产生,采取的各种管理和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3. 临时设施:在施工期间临时搭设的用于施工作业、生活和管理的设施。
范本2: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施工组织和管理要求1.1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1.2 施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组织和职责二、劳动力和人员培训2.1 劳动力的选聘和管理要求2.2 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三、现场设施和防护措施3.1 现场设施和防护设备的设置要求3.2 高处作业和坠落防护要求3.3 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和标示要求四、施工过程安全控制4.1 施工工序的安全要求4.2 施工工艺和操作规范要求4.3 施工用电安全要求五、建筑结构安全要求5.1 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设计和验收要求5.2 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要求5.3 建筑物的电气安全要求六、危险源和施工事故预防6.1 危险源辨识和评估要求6.2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的管理要求6.3 施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要求七、安全监督和评估7.1 安全监督的组织和职责7.2 安全评估和考核要求附件:附件1:施工组织设计表格附件2:安全培训记录表格附件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施工要求,制定施工工艺、施工步骤和施工组织的文稿。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水利工程部分
本文档旨在概述工程建设标准中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文和规定:
1. 水利工程设计标准
- 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水利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准则。
- 设计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要求。
-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批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 水利工程施工标准
-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 水利工程验收标准
-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功能性和安全性等方面。
- 验收结果应报送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
4. 水利工程维护与管理标准
- 水利工程投入使用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维护和管理。
- 维护和管理包括设备、结构和环境的监测、维修和改造等方面。
- 维护和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请注意,以上仅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水利工程部分
的概述,具体详细内容应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文件进行查阅。
以上为文档的内容,概述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水利工
程部分的重点内容。
详细标准内容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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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8本节内容为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本规范各章节的相关内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本节《强制性条文》 的所有条文都必须 强制性执行, 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强制性标准条文。
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 性标准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并指令承包人自费重做。
(公路工程部份)(JT J032—94)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住手施工。
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 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 青蒸气或者皮肤直接接触沥青,使身体受到伤害。
道路石油沥青合用于各类沥青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铺筑沥青路面时,应采用符合本规范附录C 表C .1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的沥青。
表 C.1粗集料应该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
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表C .8 “沥青面层用粗储料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试验项目针入度(25℃,100g,5s ) (0.1mm) 延度(5cm/min ,15℃) 不小于(cm) 软化点(环球法)(℃)闪点(COC) 不小于(℃)含蜡量(蒸馏法) 不大于(﹪) 密度(15℃) (g/cm 3) 溶解度(三氯乙烯) 不小于(﹪)质量损失 不大于(﹪)薄膜加 针入度比 不小于(﹪) 热试验 延度(25℃) 不小于 163℃ (cm) 5h 延度(15℃)(cm)AH-90 80~100 10042~52230 3 实测记录 99.01.0 50 75AH-130 120~140 10045~501.3 45AH-110 100~120 10041~511.2 48AH-70 60~80 10044~540.8 55 50AH-50 40~60 8045~550.6 58 40注: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视密度限度可放宽至2.45t/m 3,吸水率可放宽至 3%,但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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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基地高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 标高设计。 2.1.4 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 三、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 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 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2.2.1 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一、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二、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 管线。
3. 3.2 地面排水 一、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 排水系统的设施。 4.2.1 楼梯 二、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 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 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 应少于两股人流。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 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 不应少于3级。 *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 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 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 . 0. 3 条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 . 35 , 点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40。 4.0.4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 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 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表 4 . 0 . 4 的规定。 (略) 4.0.7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 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 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 规 定的Ⅲ级; 7 层及 7 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 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Ⅱ级。 4.0.8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 指标应符合表4.0.8(略)的规定。其中外 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 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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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1、地基基础工程1.1基本规定《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等,其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0.5-1% 。
但不应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测相同。
8.1.5 在建筑物临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筑50m³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测,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 根。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3.1.1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8.4.7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
9.2.4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
9.4.5 高应变实测的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比例失调时,不得进行调整。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8.1.9 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2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屋面防水设计3.1一般规定3.2防水4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4.1公共建筑4.2居住建筑4.3防空地下室第二篇建筑防火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一般规定2.2 防火间距2.3消防车道3防火和构造3.1防火和防烟分区3.2建筑构造3.3建筑装修3.4防烟和排烟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一般规定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4.3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4.4消防电梯5灭火设施5.1一般规定.5.2室外消防给水2.3特殊性主3基础设计3.1扩展基础3.2箱筏基础3.3桩基础4基坑支护5地基处理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1.2结构荷载和组合2混凝土结构设计2.1钢筋混凝土结构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3.2薄壁型钢结构3.3高层建筑钢结构3.4钢网架结构4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4.2配筋砌体结构5木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2构造要求5.3防腐、防虫和防火6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6.2玻璃屋顶结构6.3饰面砖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2基本规定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2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2.3结构材料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4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4.1一般规定4.2粘土砖、多孔砖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5钢结构抗震设计5.1高层钢结构房屋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6.2单层空旷房屋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1结构安全性鉴定1.1一般规定1.2混凝土结构构件1.3钢结构构件1.4砌体结构构件1.5木结构构件1.6古建筑木结构1.7地基基础2房屋抗震鉴定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2.2一般规定2.3砌体房屋2.4钢筋混凝土房屋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2.6空旷房屋2.7古建筑木结构3结构加固3.1抗震加固规定3.2砌体房屋3.3钢筋混凝土房屋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3.5空旷房屋3.6古建筑木结构3.7地基基础第八篇施工质量和安全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桩基础1.4基坑支护1.5地基处理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2.1一般规定2.2钢筋连接2.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2.6冬期施工3钢结构施工质量3.1普通钢结构工程3.2薄壁型钢结构工程3.3钢网架结构工程4砌体结构施工质量4.1一般规定4.2块体和砂浆4.3砌砖工程4.4混凝土砌块工程4.5配筋砌体工程4.6冬期施工5木结构施L质量5.1对材质标准和干燥要求5.2施工规定5.3胶合木结构制作6屋面防水施工质量7设备安装质量7.1燃气设备7.2通风和空调设备8施工安全要求8.1临时用电8.2高处作业8.3机械使用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l一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2. 1.2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2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屋面防水设计3.1一般规定3.2防水4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4.1公共建筑4.2居住建筑4.3防空地下室第二篇建筑防火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一般规定2.2 防火间距2.3消防车道3防火和构造3.1防火和防烟分区3.2建筑构造3.3建筑装修3.4防烟和排烟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一般规定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4.3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4.4消防电梯5灭火设施5.1一般规定.5.2室外消防给水5.3室内消防给水5.4固定灭火设施5.5消防水泵房第三篇建筑设备1给水和排水设备1.1管道布置1.2水质和防回流污染1.3卫生设备和水处理2燃气设备2.1室内燃气管道2.2瓶装液化石油气2.3燃气的计量2.4居民生活用气2.5公共建筑用气2.6燃烧烟气的排除3采暧、通风和空调设备3.1一般规定3.2采暖3.3通风3.4空调3.5制冷3.6自动控制3.7消声和隔振4电气和防雷设备4.1供配电系统4.2变电设备4.3防雷5电梯第四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地基勘察1.1 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勘察成果2地基设计2.1一般规定2.2山区地基2.3特殊性主3基础设计3.1扩展基础3.2箱筏基础3.3桩基础4基坑支护5地基处理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1.2结构荷载和组合2混凝土结构设计2.1钢筋混凝土结构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3.2薄壁型钢结构3.3高层建筑钢结构3.4钢网架结构4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4.2配筋砌体结构5木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2构造要求5.3防腐、防虫和防火6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6.2玻璃屋顶结构6.3饰面砖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2基本规定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2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2.3结构材料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4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4.1一般规定4.2粘土砖、多孔砖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5钢结构抗震设计5.1高层钢结构房屋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6.2单层空旷房屋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1结构安全性鉴定1.1一般规定1.2混凝土结构构件1.3钢结构构件1.4砌体结构构件1.5木结构构件1.6古建筑木结构1.7地基基础2房屋抗震鉴定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2.2一般规定2.3砌体房屋2.4钢筋混凝土房屋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2.6空旷房屋2.7古建筑木结构3结构加固3.1抗震加固规定3.2砌体房屋3.3钢筋混凝土房屋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3.5空旷房屋3.6古建筑木结构3.7地基基础第八篇施工质量和安全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桩基础1.4基坑支护1.5地基处理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2.1一般规定2.2钢筋连接2.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2.6冬期施工3钢结构施工质量3.1普通钢结构工程3.2薄壁型钢结构工程3.3钢网架结构工程4砌体结构施工质量4.1一般规定4.2块体和砂浆4.3砌砖工程4.4混凝土砌块工程4.5配筋砌体工程4.6冬期施工5木结构施L质量5.1对材质标准和干燥要求5.2施工规定5.3胶合木结构制作6屋面防水施工质量7设备安装质量7.1燃气设备7.2通风和空调设备8施工安全要求8.1临时用电8.2高处作业8.3机械使用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l一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 2. 1.2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和安全)目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⑴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121)⑵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125)⑶钢结构施工质量 (139)⑷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147)⑸木结构施工质量 (155)⑹屋面防水施工质量 (161)⑺设备安装质量 (163)⑻施王安全要求 (175)1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 一般定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土及验收规范》GBJ202-831.0.3 在邻近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二、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0.4 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标号和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7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1.0.8 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二、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三、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1.2 特殊性土《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J25-905.1.1 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5.4.5 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4.1.3 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
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并应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水流人基坑(槽)。
4.2.2 施工过程中不得使基坑(槽)曝晒或泡水;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水措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28页文档
3.2.5 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 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 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 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4.3.1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 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4.4 居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 /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 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Ⅲ级水平;对于7~30层 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Ⅱ 级水平。 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 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 气渗透性能的Ⅳ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 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Ⅲ级水平。
4.0.8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 指标应符合表4.0.8(略)的规定。其中外 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 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规定。
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2.2.1 图 书 馆 建 筑 照 明 的 照 度 标 准 应 符 合 表
2.2.1的规定。(略) 《 托 儿 所 、 幼 儿 园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39-87
(略)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2.2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
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 0.7。 7.2.3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 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 应低于0.7。
4 . 0. 3 条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 . 35 , 点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40。
4.0.4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 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 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附件)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315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五篇范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五篇范例]第一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呢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采用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当怎没办?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有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查审。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篇:幕墙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8)《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外门窗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建筑门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铝型材、玻璃、五金、密封材料等其他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第三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部分JGJ162-20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模板工程系列)《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告第79号,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内容为强制性条文:1.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原文5.1.6条)1.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原文5.1.6条1款)1.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概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
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标准化基本知识1、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2、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是为使一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4、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
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则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
5、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某一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工程建设标准,都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和衔接,构成一个科学的有机整体,这个科学的有机整体谓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1.0.5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
1.0.6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沥青,使身体受到损害。
沥青面层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表E.2
施工过程沥青面层外形尺寸的质量控制标准表E.3
路面
类型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单点检验)
试验方法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等级公路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
厚度①
总厚度
上面层
不少于每2000㎡一点不少于每2000㎡一点
-8mm
-4mm
-8﹪或-5mm②
-4mm
铺筑时随时插入量取,每日用混合料数量及实铺面积校核,成型后钻孔或挖坑检测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97﹪
石灰稳定细粒土95﹪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95﹪
石灰稳定细粒土93﹪
4.3.1一般规定
1.各级公路用石灰稳定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石灰稳定土的抗压强度标准表4.3.1
公路等级
层位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
6.2.1.3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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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2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屋面防水设计3.1一般规定3.2防水4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4.1公共建筑4.2居住建筑4.3防空地下室第二篇建筑防火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一般规定2.2 防火间距2.3消防车道3防火和构造3.1防火和防烟分区3.2建筑构造3.3建筑装修3.4防烟和排烟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一般规定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4.3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4.4消防电梯5灭火设施5.1一般规定.5.2室外消防给水5.3室内消防给水5.4固定灭火设施5.5消防水泵房第三篇建筑设备1给水和排水设备1.1管道布置1.2水质和防回流污染1.3卫生设备和水处理2燃气设备2.1室内燃气管道2.2瓶装液化石油气2.3燃气的计量2.4居民生活用气2.5公共建筑用气2.6燃烧烟气的排除3采暧、通风和空调设备3.1一般规定3.2采暖3.3通风3.4空调3.5制冷3.6自动控制3.7消声和隔振4电气和防雷设备4.1供配电系统4.2变电设备4.3防雷5电梯第四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地基勘察1.1 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勘察成果2地基设计2.1一般规定2.2山区地基2.3特殊性主3基础设计3.1扩展基础3.2箱筏基础3.3桩基础4基坑支护5地基处理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1.2结构荷载和组合2混凝土结构设计2.1钢筋混凝土结构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3.2薄壁型钢结构3.3高层建筑钢结构3.4钢网架结构4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4.2配筋砌体结构5木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2构造要求5.3防腐、防虫和防火6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6.2玻璃屋顶结构6.3饰面砖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2基本规定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2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2.3结构材料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4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4.1一般规定4.2粘土砖、多孔砖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5钢结构抗震设计5.1高层钢结构房屋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6.2单层空旷房屋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1结构安全性鉴定1.1一般规定1.2混凝土结构构件1.3钢结构构件1.4砌体结构构件1.5木结构构件1.6古建筑木结构1.7地基基础2房屋抗震鉴定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2.2一般规定2.3砌体房屋2.4钢筋混凝土房屋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2.6空旷房屋2.7古建筑木结构3结构加固3.1抗震加固规定3.2砌体房屋3.3钢筋混凝土房屋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3.5空旷房屋3.6古建筑木结构3.7地基基础第八篇施工质量和安全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桩基础1.4基坑支护1.5地基处理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2.1一般规定2.2钢筋连接2.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2.6冬期施工3钢结构施工质量3.1普通钢结构工程3.2薄壁型钢结构工程3.3钢网架结构工程4砌体结构施工质量4.1一般规定4.2块体和砂浆4.3砌砖工程4.4混凝土砌块工程4.5配筋砌体工程4.6冬期施工5木结构施L质量5.1对材质标准和干燥要求5.2施工规定5.3胶合木结构制作6屋面防水施工质量7设备安装质量7.1燃气设备7.2通风和空调设备8施工安全要求8.1临时用电8.2高处作业8.3机械使用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l一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 2. 1.2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 .1 .4 相邻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三、除城市规划确定的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雨水。
2 .2 .1 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出物一、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二、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
3 .3 .2 地面排水、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的设施。
4. 2 .1楼梯二、供日常主要交通用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股人流宽为.55 +(~0.15 )m的人流股数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三、梯段改变方向,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 级,亦不应少3 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应小于2m。
楼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
九、有儿童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安措施。
4 .2 .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 ,高层建筑的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 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44 .4 楼地面四、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
4. 52 窗四、窗台低于0 .80m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4 .7 .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秋天,虽没有玫瑰的芳香,却有秋菊的淡雅,没有繁花似锦,却有硕果累累。
秋天,没有夏日的激情,却有浪漫的温情,没有春的奔放,却有收获的喜悦。
清风落叶舞秋韵,枝头硕果醉秋容。
秋天是甘美的酒,秋天是壮丽的诗,秋天是动人的歌。
2、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储存了希望;在耕耘的时候储存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储存了风景;在微笑的时候储存了快乐。
聪明的人善于储蓄,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每一个闪光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3、春天来了,我要把心灵放回萦绕柔肠的远方。
让心灵长出北归大雁的翅膀,乘着吹动彩云的熏风,捧着湿润江南的霡霂,唱着荡漾晨舟的渔歌,沾着充盈夜窗的芬芳,回到久别的家乡。
我翻开解冻的泥土,挖出埋藏在这里的梦,让她沐浴灿烂的阳光,期待她慢慢长出枝蔓,结下向往已久的真爱的果实。
4、好好享受生活吧,每个人都是幸福的。
人生山一程,水一程,轻握一份懂得,将牵挂折叠,将幸福尽收,带着明媚,温暖前行,只要心是温润的,再遥远的路也会走的安然,回眸处,愿阳光时时明媚,愿生活处处晴好。
5、漂然月色,时光随风远逝,悄然又到雨季,花,依旧美;心,依旧静。
月的柔情,夜懂;心的清澈,雨懂;你的深情,我懂。
人生没有绝美,曾经习惯漂浮的你我,曾几何时,向往一种平实的安定,风雨共度,淡然在心,凡尘远路,彼此守护着心的旅程。
沧桑不是自然,而是经历;幸福不是状态,而是感受。
6、疏疏篱落,酒意消,惆怅多。
阑珊灯火,映照旧阁。
红粉朱唇,腔板欲与谁歌?画脸粉色,凝眸着世间因果;未央歌舞,轮回着缘起缘落。
舞袖舒广青衣薄,何似院落寂寞。
风起,谁人轻叩我柴扉小门,执我之手,听我戏说?7、经年,未染流殇漠漠清殇。
流年为祭。
琴瑟曲中倦红妆,霓裳舞中残娇靥。
冗长红尘中,一曲浅吟轻诵描绘半世薄凉寂寞,清殇如水。
寂寞琉璃,荒城繁心。
流逝的痕迹深深印骨。
如烟流年中,一抹曼妙娇羞舞尽半世清冷傲然,花祭唯美。
邂逅的情劫,淡淡刻心。
那些碎时光,用来祭奠流年,可好?8、缘分不是擦肩而过,而是彼此拥抱。
你踮起脚尖,彼此的心就会贴得更近。
生活总不完美,总有辛酸的泪,总有失足的悔,总有幽深的怨,总有抱憾的恨。
生活亦很完美,总让我们泪中带笑,悔中顿悟,怨中藏喜,恨中生爱。
9、海浪在沙滩上一层一层地漫涌上来,又一层一层地徐徐退去。
我与你一起在海水中尽情的戏嬉,海浪翻滚,碧海蓝天,一同感受海的胸怀,一同去领略海的温情。
这无边的海,就如同我们俩无尽的爱,重重的将我们包裹。
10、寂寞的严冬里,到处是单调的枯黄色。
四处一片萧瑟,连往日明净的小河也失去了光彩,黯然无神地躲在冰面下恹恹欲睡。
有母女俩,在散发着丝丝暖意的阳光下,母亲在为女儿梳头。
她温和的把头发理顺。
又轻柔的一缕缕编织着麻花辫。
她脸上写满笑意,似乎满心的慈爱永远装不下,溢到嘴边。
流到眼角,纺织进长长的。
麻花辫。
阳光亲吻着长发,像散上了金粉,闪着飘忽的光辉。
女儿乖巧地依偎在母亲怀里,不停地说着什么,不时把母亲逗出会心的微笑,甜美的亲情融化了冬的寒冷,使萧索的冬景旋转出春天的美丽。
11、太阳终于伸出纤纤玉指,将青山的柔纱轻轻褪去。
青山那坚实的肌胸,挺拔的脊梁坦露在人们的面前,沉静而坚毅。
不时有云雾从它的怀中涌起,散开,成为最美丽的语言。
那阳光下显得凝重的松柏,那苍茫中显现出的点点殷红,那散落在群山峰顶神秘的吻痕,却又增添了青山另外的神秘。
12、原野里那郁郁葱葱的植物,叫我们丝毫感受不到秋天的萧索,勃勃生机与活力仍在田间高山涌动。
谷子的叶是墨绿的,长而大的谷穗沉甸甸地压弯了昨日挺拔的脊梁;高粱仍旧那么苗条,满头漂亮的红缨挥洒出秋的风韵;那纵横原野的林带,编织着深绿浅黄的锦绣,抒写出比之春夏更加丰富的生命色彩。
13、终于,心痛,心碎,心成灰。
终于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
百转千回,早已物是人非;欲说还休,终于咫尺天涯;此去经年,你我终成陌路。
爱你,终是一朵花开至荼糜的悲伤,一只娥飞奔扑火的悲哀。
14、世界这么大,能遇见,不容易。
心若向阳,何惧忧伤。
人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有很多烦恼,痛苦或是快乐,取决于你的内心。
人不是战胜痛苦的强者,便是屈服于痛苦的弱者。
再重的担子,笑着也是挑,哭着也是挑。
再不顺的生活,微笑着撑过去了,就是胜利。
15、孤独与喧嚣无关,摩肩接踵的人群,演绎着身外的花开花谢,没谁陪你挥别走远的流年。
孤独与忙碌迥异,滚滚红尘湮没了心境,可少了终点的奔波,人生终究一样的苍白。
当一个人成长以后,在他已经了解了世界不是由鲜花和掌声构成之后,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多么可贵。
16、生活除却一份过往和爱情外,还是需要几多的遐思。
人生并不是单单的由过往和爱情符号所组成的,过往是人生对所有走过岁月的见证;因为简单,才深悟生命之轻,轻若飞花,轻似落霞,轻如雨丝;因为简单,才洞悉心灵之静,静若夜空,静似幽谷,静如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