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依据标准、抽样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依据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抽样要求1、静载荷试验对于单桩竖向抗压或抗拔静载荷试验,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
对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不应少于2根。
凡是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而进行的单桩承力检测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桩验收性检测,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中的慢速维持法。
(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3)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4)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5)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6)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7)地质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工程;(8)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工程;(9)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明显挤土效应的工程。
当有充分经验和相近条件下可靠的比对资料时,也可采用高应变法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桩进行补充验收性检测,并应以静载试验法为评定标准。
2、高应变法对于多支盘灌注桩、大直径扩底桩、以及缓变型Q-S曲线的大直径灌注桩均不宜采用本方法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
高应变检测桩应具有代表性,灌注桩的试桩应进行成孔检测。
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应少于5根,其中采用曲线似合法进行分析的试桩不应少于检测总桩数的50%,并不应少于5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对工程桩施工质量有疑问时,应增加试桩数;当采用高应变方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时,在相同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不应少于2根。
3、低应变法(1)抽样原则:随机、均匀并应有足够的代表性;(2)检测数量:对有接头的多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并不得少于10根;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灌注桩必须大于50%;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桥梁工程、一柱一桩结构形式的工程应进行普测;设计单位也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此基础上增加检测比例;动测以后Ⅲ、Ⅳ类桩比例过高时(占抽检总数5%以上)应以相同的百分比扩大抽检,直至普测。
质量检验要求
质量检验要求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中,产品的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为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预期标准,质量检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就质量检验的要求进行论述,包括质量检验的目的、检验标准、检验流程以及检验记录等方面内容。
二、质量检验目的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稳定性。
通过质量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并排除产品制造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需求,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检验标准1. 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检验的依据是技术规范标准,即企业制定或业界规定的产品质量指标和技术要求。
技术规范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质量检验的结果应与技术规范标准相一致,超出或低于标准都应被认定为不合格。
2. 可行性和经济性标准除了技术规范标准外,质量检验还需要考虑产品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在实践中,为了满足实际生产和运营的需要,有时需要对技术规范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但这种调整应基于严谨的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质量检验流程1. 准备工作在进行质量检验前,需要对检验设备和工具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同时,还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操作规范。
2. 检验操作质量检验的过程中,应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如外观检验、功能检测、化学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等。
不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行性进行判断。
3. 结果判定根据质量检验的结果,应及时进行判定和分析。
判定标准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标准,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应予以合格认定,否则被认定为不合格。
五、质量检验记录质量检验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包括产品信息、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和判定结论等内容。
记录应具备可追溯性和真实性,方便后续的质量管理和追溯。
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存档制度,确保质量检验的文件完整、安全和保密。
六、总结质量检验是企业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判定依据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判定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判定依据国家监督抽查的质量检验判定依据是被抽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
这里主要分为3种情况:1.当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中的安全、卫生等指标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2.除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之外的指标,可以将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质量承诺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3.没有相应强制性标准、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的,以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质量判定依据。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判定依据的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标准,凡作废或尚未实施的标准,均不得作为检验判定的依据。
另外,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部门制定有不同的行业标准时,也需要认真研究其异同,尤其要注意其是否有相互矛盾的条款,以免造成检验判定上的错误,给企业和国家监督抽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对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中判定原则的建议中国质量新闻网2008-11-07准确的检测数据、公正的检测结果和恰当的检测结论是技术机构赖以生存的根本,法定检测机构的所有工作程序和检测方法都必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否则就失去了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2008年7月份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包括括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52大类160种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各环节和过程都作了很详尽的规定。
通过学习和实际操作,我认为很多产品质量等级并非只有一个级别,而部分产品规范对此类产品的判定原则并不十分准确。
如依据GB1536-2004《菜籽油》和CCGF102.1-2008《食用植物油》标准菜籽油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级别,而每个级别中的各项指标是各不相同的。
产品检验中如何正确选择检验依据
产品检验中如何正确选择检验依据摘要:在产品质量检验中,正确地确定产品的检验依据,是合同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只有正确地确定检验依据,才能确定检验机构能否接受委托,同时,检验依据与检验结果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检验依据;正确选择;注意问题引言:检验是检查并验证,是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等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检验依据就是检验时依据的资料和文件。
检验依据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合同规定、企业明示、客户要求等。
一、什么是检验和检验依据检验就是为确定某一产品的性质、特征、组成等而进行的试验,或根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要求来检验对象品质的优良程度。
一般把对物理特性的检验称为物理检验;对化学性质或组成的检验称为化学检验或化验。
检验一般有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前者只能从整体中取样进行抽查,然后用数理统计方法推定整体的情况;后者可对整体进行逐个检查。
从被检产品的类别考虑,人们通常将它分为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或商品检验等。
检验依据就是试验时依据的文件和资料。
检验依据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合同规定、企业明示、客户要求等;检验依据可以是产品标准,也可以是方法标准。
二、质量检验依据有那些1.国家法律及规章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或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一般来说,国家法律中涉及产品检验依据的内容很少,但在一些技术性的部门规章中会对产品的一些特征,尤其是在产品的标识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规定。
如国家质检部局出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第八条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关于产地的标注即与以往的标准规定不同,需生产者注意。
2. 产品标准我国的产品标准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在使用时必须是现行有效的。
企业标准的制定:一是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二是虽然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但企业为了质量控制想制定严于这些标准的企业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是什么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民共和国⼯业产品⽣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业产品⽣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归纳出了以下的⼏条法律。
产品质量检验依据是什么第七条省级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的⼯作质量以及其相关情况进⾏考核评价。
检验机构⼯作质量包括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检验结果确认、异议处理等⽅⾯的内容。
检验机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抽查和许可⼯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为等。
第⼋条质检总局制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第九条根据考核结果,承担抽查和许可⼯作的检验机构⼯作质量由⾼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
考核评价结果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确定为Ⅰ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96-100分(含96分)的确定为Ⅱ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80-96分(含80分)的确定为Ⅲ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80分以下的确定为Ⅳ类检验机构。
第⼗条⾸次承担抽查和许可⼯作的检验机构可通过对其⼯作状况进⾏考察和书⾯材料的审查,确定是否委托抽查和许可⼯作,不进⾏本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
第⼗⼀条承担抽查和许可⼯作的检验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之⼀的,⼀律评为Ⅳ类检验机构或者降为Ⅳ类检验机构。
1.上⼀年度由于抽查和许可⼯作质量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上⼀年度抽查和许可⼯作存在超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违规违纪⾏为的;3.分包抽查和许可⼯作任务的;4.擅⾃租借其他单位检测设备开展抽查和许可⼯作的;5.⽆故不参加抽查和许可⼯作⽐对检验或三年内⽐对检验结果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离群的;6.⽇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在现代社会,产品质量成为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最为关注的要点之一。
为了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立一套科学、严谨、实用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一、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定义与作用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简单来说,就是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量化和规范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它规定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以及成品应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参数、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产品的生产过程提供明确的指导。
生产者可以依据检验标准来组织生产,控制各个环节的质量,确保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就能够符合要求,减少次品和废品的产生,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其次,是质量检验的依据。
检验人员根据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判定,确定产品是否合格,从而保证流入市场的产品质量。
再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可以依据标准来判断所购买的产品是否达到了应有的质量水平,在遇到质量问题时,也能够依据标准进行维权。
最后,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良好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符合性原则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任何产品的质量标准都不能违背国家和行业的基本规定。
2、科学性原则标准的制定要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充分考虑产品的特点、用途、使用环境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指标,确保标准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质量特性。
3、先进性原则标准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变化。
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标准和技术成果,使标准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标准的内容应清晰明确,易于理解和执行。
检测方法和指标应具有可重复性和可测量性,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和判断。
第6章 生药质量的检验
六生药质量的检验六、一生药质量检验的依据生药质量检验的依据就是各类生药的质量标准。
六、一、一法定药品质量标准1. 国家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执行。
现版药典为 2005 年版,分一部、二部和三部。
其中一部收载中药,包括药材及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
2. 局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简称局颁标准。
局颁标准也由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执行。
包括中药材局颁标准,蒙、藏、维药局颁标准等。
3. 直辖市、自治区和省级中药材标准。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有中药材标准,其收载的药材多为国家标准中未收载、各省或地区性习惯用药。
六、一、二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已在研制的中药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或试用之前应先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
为了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和使临床的结论可靠,还需有一个由新药研制单位制订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时性的质量标准,即所谓的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
该标准仅在临床试验期间有效,并且仅供研制单位与临床试验单位使用。
作为新药原料的生药的质量标准是整个质量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
六、一、三暂行或试行药品标准某些新药经临床试验或试用后报试生产时,这时制订的药品标准叫“ 暂行药品标准” 。
该标准执行两年后,如果药品质量稳定、该药转为正式生产,此时的药品标准叫“ 试行药品标准” 。
该标准执行两年后,如果药品质量仍然稳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转为局颁标准。
六、一、四企业标准由药品生产企业自己制订并用于控制其药品质量的标准,称为企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
它仅在本厂或本系统的管理上有约束力,属于非法定标准。
企业标准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检验方法尚不够成熟,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质量控制;另一种是高于法定标准的要求,主要是增加了检验项目或提高了限度标准。
产品质量抽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质量抽样,是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抽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抽样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抽样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产品质量抽样不得妨碍被抽样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
第二章抽样范围和标准第七条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包括:(一)列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的产品;(二)质量投诉较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三)其他需要抽查的产品。
第八条产品质量抽样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抽样依据:抽样依据应当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二)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能够代表产品真实质量;(三)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四)抽样时间:抽样时间应当合理,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章抽样程序第九条产品质量抽样程序如下:(一)制定抽样计划: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和标准,制定抽样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下达抽样通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向被抽样单位下达抽样通知,告知抽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事项;(三)现场抽样: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产品进行抽样;(四)封样:抽样后,抽样人员应当对样品进行封样,并填写封样单;(五)送检:抽样人员将封样单和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六)检验: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七)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抽样证件,并说明抽样依据、抽样范围、抽样数量等事项。
第十一条被抽样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产品质量抽样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首页>生活常识 >正文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发布日期:2023-08-02 14:26:58 中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从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以及其它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
其中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到2023年它已有117个成员,包括117个国家和地区。
iec也是比较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主要负责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活动。
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是关系到四化建设的成败和企业存亡的问题。
产品质量不合格,对内坑害用户,危害人民,对外影响出口,破坏国家信誉,这是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的。
抽查结果,由国家经委每季度发布一次质量通报,并在报刊、电台公布,进行表彰和批评。
国家将授权这些检测中心承担国家委托的检测任务。
国家标准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
符合质量标准的,就发给生产许可证;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生产许可证,企业不得进行生产。
中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从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等。
1、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其它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
其中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到2023年它已有117个成员,包括117个国家和地区。
iso现已制订10300多个标准,主要涉及各个行业各种产品的技术规范。
iec也是比较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主要负责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活动。
2、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质量检验的依据
质量检验的依据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图样,制造工艺、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外购、外协件及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需根据订货合同中的规定及技术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第一章标准和标准化一、标准及其分类1.什么是标准自古以来就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说法,强调办事要有章可循。
人们习惯上把“标准”称作衡量客观事物的准则。
只有有了“标准”,才能科学地评价事物效果的好坏。
产品标准是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
国家标准GB3935.1对标准作出的定义为:“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试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性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上述“标准”的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①表明了制订“标准”的领域;制订“标准”领域,从广义的概念,包括了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广泛的领域和范围,都应制订相应的标准,用来进行衡量或考核,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
而狭义的概念,只包括企业中经济、技术的范围,也就是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制订相应的标准,做到有标准可依。
②表明了制订标准的对象制订标准的对象是指各领域中“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③表明了标准产生的基础标准产生的基础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产生的,“综合成果”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a.是指科学研究的新成就,技术进步的新成果以及生产实践中所采取的先进经验等,都要纳入有关的标准;b.只有通过分析、比较、优选等工作后,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适合的部分才能纳入相应的标准。
以上两个方面的特点和内容越充分,标准本身的质量就越好,该标准贯彻执行就越顺利,越有权威,其效果也就越好。
①表明了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
标准的作用,归根结底来源于“统一”。
即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作出必要的、合理的统一规定。
统一,可以是要求的统一,方法的统一,计算的统一,说法的统一……。
如果某种事物不需要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统一”,那么这种事物便失去了制订标准的必要性。
质量检验
7.按检验系统组成部分分 a.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是指对生产过程所生产的每一批产品,逐批进行 的检验。目的在于判断批产品的合格与否。 b.周期检验 周期指的是时间。周期检验是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某批或若 干批中按确定的时间间隔(季或月)所进行的检验。目的 在于判断周期内的生产过程是否稳定。 一般情况下逐批检验只检验产品的关键质量特性。而周 期检验要检验产品的全部质量特性以及环境对质量特性的 影响,甚至包括加速老化和寿命试验。因此,周期检验所 需设备复杂,周期长,费用高,但绝不能因此而不进行周 期检验。
二、质量检验的主要功能 1.鉴别功能 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技术 协议,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鉴别是把关的前 提,通过鉴别才能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因此,鉴别功能 是质量检验各项功能的基础。 2.把关功能 质量把关是质量检验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产品实现 过程往往是一个复杂过程,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人、机、 料、法、环)都会在这过程中发生变化和波动,各过程(工 序)不可能始终处于等同状态,质量波动时客观存在的。因 此,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予以隔离,做到 不合格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产品组成部分及中间产品不 转序、不放行;不合格成品不交付,实现“把关”功能。
五、质量检验的步骤
1.检验的准备——熟悉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蓝图、工 艺文件等),选择检验方法(全检)。 2.获取检验样品——获取样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送样, 即过程、作业完成前后,由操作者送给检验人员进行检 验,另一种是抽样,即对检验的对象按已规定的方案取样。 3.测量或试验——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或方案,对产品质 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 检验前,先确定检验仪器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以保证 数据的正确、有效。
施工质量检验的依据和内容
施工质量检验的依据和内容
施工质量检验是保证建筑物质量的关键环节,其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的依据和内容主要参照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二、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是建筑施工的基础,它详细地规定了建筑物的结构、尺寸、质量标准等内容,施工质量检验必须依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以避免出现结构不稳固、尺寸不符合要求或者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是施工现场的重要依据,施工质量检验必须依照施工图纸的
要求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施工过程的正确性。
四、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指在建筑领域内,对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产品进行的评定标准和管理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必须依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查,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工程施工的合格性。
五、施工质量监督记录
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并应当把检查结果、问题处理的情况等有关情况记录在施工质量监督记录中,施工质量检验必须依照监督记录进行检查,以确保监管的全面性。
通过以上的依据和内容,可以确保建筑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从而保证了建筑物的质量和结构的安全稳定。
质量检验的依据
质量检验的依据质量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的合格与否。
为确保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依据一系列的依据进行检验。
本文将详细探讨质量检验的依据,并阐述其重要性和应用。
一、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质量检验的基本依据之一。
它规定了产品或服务所需达到的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
质量标准可以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自身的标准来进行制定。
在质量检验过程中,通过与质量标准进行比对,可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是质量检验中另一个重要的依据。
它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检验的特定位置或时间点。
通过在关键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保证产品出厂时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抽样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方法是质量检验中常用的手段之一。
在大规模生产中,无法对每一个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因此需要通过抽样的方式进行质量检验。
抽样检验方法根据统计学原理,通过从总体中随机选择样本,通过对样本进行检验,推断出整体的质量情况。
根据国际标准ISO 2859,常用的抽样检验方法有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和RQL (Rejectable Quality Level)等。
四、检验设备和工具检验设备和工具是质量检验的必备条件之一。
它们包括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工装夹具等。
合适的检验设备和工具能够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效率,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对于常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五、质量记录和报告质量记录和报告是质量检验过程中重要的依据和结果输出形式。
在质量检验中,检验员应及时记录检验结果、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内容,以备查证和追溯。
质量报告则是将检验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质量记录和报告不仅用于内部质量管控,也为外部评估和客户交流提供依据。
六、标准操作规程标准操作规程是质量检验过程中的工作指导和操作依据。
质量检验的依据
质量检验的依据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质量检验的依据:质量检验的依据是:标准/ 图样/ 工艺/合同这四个方面。
1.标准:定义: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试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性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的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1)表明了制订“标准”的领域;?2)表明了制订标准的对象;?3)表明了标准产生的基础;?4)表明了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5)表明了制订标准的严肃性;?6)强调了标准的发布形式。
2.1标准化:定义:“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①改进产品、生产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促进技术合作。
②是综合性的技术基础和科学管理手段。
③提高质量、实现效率和效益的先进方法。
2.产品图样:定义:在工程技术中,根据几何投影的方法绘制成具有工程施工或产品制造等用途的工程图,简称图样。
3.工艺:工艺是工业生产中使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为产品的方法或过程。
工艺规程主要有:工艺过程路线表,工序卡片,检验卡片,工艺装备图样……等形式。
3.1编制工艺的依据①有关工艺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和法规;②产品的合同及技术协议;③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④产品标准和与其相关的各种标准;⑤产品有关的法规和规程;⑥产品的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结果;⑦产品的质量特性分级及缺陷的分级。
4.合同:当没有技术标准或标准的规定满足不了要求时,供需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在购销合同中,需包括以下主要条款:4.1 产品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和花色;4.2 产品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4.3 产品的数量及其计量单位;4.4 产品的包装;4.5 产品的交货要求: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4.6 验收的方法;4.7价格;4.8 结算方式;4.9违约责任;4.10 协商的其他事项。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大家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
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对建筑的质量进行工程上的验收。
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来说,也需要了解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
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大家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
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对建筑的质量进行工程上的验收。
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来说,也需要了解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
▲一、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重要条件是: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合格工程不允许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对工程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验收规范对允许范围做了具体的限定。
因此,工程验收时,对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大部分一般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合格要求后工程才能验收合格。
但是,验收合格的工程依然可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的机率,这是因为工程验收的是以最小的验收单位检验批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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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的依据:
质量检验的依据是:标准/ 图样/ 工艺/合同这四个方面。
1.标准:
定义: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试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性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的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表明了制订“标准”的领域;?
2)表明了制订标准的对象;?
3)表明了标准产生的基础;?
4)表明了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
5)表明了制订标准的严肃性;?
6)强调了标准的发布形式。
2.1标准化:
定义:
“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
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
§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①改进产品、生产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促进技术合作。
②是综合性的技术基础和科学管理手段。
③提高质量、实现效率和效益的先进方法。
2.产品图样:
定义:
在工程技术中,根据几何投影的方法绘制成具有工程施工或产品制造等用途的工程图,简称图样。
3.工艺:
工艺是工业生产中使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为产品的方法或过程。
工艺规程主要有:工艺过程路线表,工序卡片,检验卡片,工艺装备图样……等形式。
3.1编制工艺的依据
①有关工艺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和法规;
②产品的合同及技术协议;
③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
④产品标准和与其相关的各种标准;
⑤产品有关的法规和规程;
⑥产品的工艺试验和工艺评定结果;
⑦产品的质量特性分级及缺陷的分级。
4.合同:
当没有技术标准或标准的规定满足不了要求时,供需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在购销合同中,需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4.1 产品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和花色;
4.2 产品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
4.3 产品的数量及其计量单位;
4.4 产品的包装;
4.5 产品的交货要求: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4.6 验收的方法;
4.7价格;
4.8 结算方式;
4.9违约责任;
4.10 协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