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摘要:建立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通过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接收的企业项目建设申请,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受理企业备案申请后,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办理相关的承诺审批事项,实现一口受理、在线办理、规范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审批流程图,《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张政发〔2017〕128号)精神,积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的总体要求,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改革,企业在取得国土、规划许可手续,对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竣工后接受验收,实行“先建后验”,并配套完善前置事项承诺、承诺公示、行业验收、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等制度。
通过试点,逐步形成企业规范诚信、审批简化高效、监管配套完善的项目管理新模式。
二、试点原则(一)服务优先原则。
以服务企业为主线,改革审批流程,制定发布承诺标准,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宽松、便捷的企业投资审批服务环境。
(二)宽进严管原则。
强化事前政策引导、事中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审批部门事前容缺记录备案,事中同步加强检查、跟踪、监督,竣工后严格验收,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规范诚信原则。
强化信用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进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引导项目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晋政办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10日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三对”“六最”要求,以“五统一”模式全面落地为核心,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提升改革实效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强化信用有效约束,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投资环境。
全省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实行承诺制占比达到50%以上;省级以上开发区,纳入年度计划的建设用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完成率达到100%;全省“政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相关审批部门全面互联互通,实现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资项目涉及承诺事项,项目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按承诺制方式办理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一)拓展政府靠前服务范围。
增加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
各市对年度建设用地在供地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等区域评估文件编制。
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市政基础设施等移除。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13•【字号】沪府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13日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
2024年,上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系统集成、持续迭代升级,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为重要标准,为更好地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核心功能提升,持续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对标改革提升行动(一)市场准入。
系统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同步集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
全面落实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核名争议解决机制。
建立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依托数据核验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
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地。
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和管理,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根据国家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安排,适时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及“经营主体身份码”,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应用,推出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应用场景。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手指轻轻敲击,思绪如同泉涌。
我要写的是一份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这可是我积累了十年经验的大作。
一、总体目标我们得明确这个试点方案的总体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改革,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用一句话概括: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像网购一样简单快捷。
二、具体措施1.精简审批流程过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繁琐,让企业望而却步。
这次改革,我们要大刀阔斧地砍掉不必要的环节,只保留关键步骤。
具体来说,就是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审批模式。
2.推行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就是企业对项目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书进行审批。
这样一来,企业无需提供大量繁琐的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监管机制承诺制虽然简化了审批流程,但监管不能放松。
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承诺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项目合规。
同时,对违反承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4.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是审批工作的关键环节。
我们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政务服务网站,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报等服务;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1.重新划分职责为保障试点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对相关机构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
具体来说,就是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审批工作的统一管理。
2.设立专门机构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试点工作。
同时,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具体承担项目审批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干部,组成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队伍。
加强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编号: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我单位拟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现就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承诺如下:1、依据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2、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等现行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工程中选用的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技术标准的情况;3、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报告报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按照备案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不擅自变更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5、开工后十五日内,到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6、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工程竣工后九十日内,申请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8、经验收不合格,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单位违反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承担;2、自觉接受人民防空部门的监督,因未接受监督或未按人防标准要求建设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3、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承诺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8•【字号】京政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7〕2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为出发点,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着力点,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强化项目过程服务监管,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
深入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和流程再造,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探索创新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加快破除制约投资落地的制度性障碍。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建设标准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
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典型建筑形式住宅类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及其配套设施等行政办公类建筑行政楼、办公楼等文教类建筑幼儿园、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中心等体育类建筑体育馆(场)等医疗类建筑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科研类建筑科研楼、实验楼等商业类建筑商场、餐馆、宾馆、酒店、招待所、仓库等交通类建筑候车室、候船室、候机室、经营性地上车库等展览类建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观演类建筑影剧院、杂技场等通讯广播类建筑广播台、电视台等生活服务类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等宗教民政类建筑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备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以及办公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属于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范围类别典型建(构)筑物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建筑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以及配电、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等生产性物流仓库、粮库汽车、特种设备等维修、检测车间公益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特殊建(构)筑物围墙、发射塔、烟囱、水塔、露天泳池、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独立的钢构车库、独立车棚备注:1.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建(构)筑物类型,遇到其他特殊项目,经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并报省人防办备案,亦可列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2.当同一建筑物中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非生产性用房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人民政府确定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精神,对省人民政府确定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收费管理,对企业承诺的事项,政府不再事前审批的办理模式。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原来由企业办理的下列事项,调整为政府提供统一服务,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限时并联完成:(一)工程建设涉及的绿地、树木审批;(二)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三)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四)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五)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七)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八)取水许可审批;(九)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十二)节能评价审批;(十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十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和动力,现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实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二、实施范围试行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范围暂定为:在哈尔滨新区、自贸区哈尔滨片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投资建设的《黑龙江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在省级开发区(含哈尔滨化工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的工业、仓储物流项目。
待试运行总结经验后,在全市范围推广。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项目不实行承诺制。
三、主要任务(一)明确事项分类1.政府服务事项。
对供地阶段需办理的事项,通过政府统一服务完成全部或部分内容,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市政基础设施等移除。
年度建设用地供地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文件编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城管局、哈供水集团、哈排水集团,哈尔滨新区、综合保税区,各相关区县市政府)2.企业承诺事项。
相关部门以行政审批事项批复的具体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为基础,制定准入条件、标准清单和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公开发布,供企业选择。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事项,在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向相关部门分别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等事项,由企业直接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厦门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厦门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纵深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项目分类管理原则,在我市已构建的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的基础上,针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类型,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改革要求,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加强监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实现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
二、实施范围(一)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无地下室、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审批要求的厂房、仓储等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
(二)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土地出让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或进一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
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或采用标准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风貌影响较小的工程项目可实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
(三)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基础上,以不增加建筑安全和消防等方面的风险为前提,根据既有建筑改造内容、风险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简化优化审批流程。
既有建筑改造分为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项目、既有建筑装修装饰项目、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项目及不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庆政规〔2018〕19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庆政规〔2018〕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0日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对企业能够通过自律管理、政府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加以规范约束的行政许可事项,试行以政策性条件为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承诺制管理模式,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
即: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准入条件和标准,企业按照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经公示和审验后,即可开工建设;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加强项目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管,主动告知企业相关政策和要求,切实做好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审验、竣工后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准入条件和标准实施。
二、试点范围及期限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内,选择《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7年本)》之外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备案项目进行试点(国家对备案严格控制的项目原则上不作为试点项目)。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浙人防办〔2020〕3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防办〔2020〕31号各市、县(市、区)人防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进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我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现将《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以下简称结建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结建审批管理。
本办法所称结建审批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结合城市新建(含改建、扩建,下同)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的各类审批活动。
第三条企业投资新建低风险小型项目,按照《浙江省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可以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免于缴纳易地建设费。
第二章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第四条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人民防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突出战时效能和战备属性,做到防空区、片内布局合理、结构均衡、功能配套。
第五条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地面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省规定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8日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推广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在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时限为目标,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
(二)实施范围。
按照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基本建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体系,在开发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2年,全面建立政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约束、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机制,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9•【字号】苏政办发〔2017〕150号•【施行日期】201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严格监管试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创新企业投资管理,更大力度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清单仅适用于各设区市确定的开展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发区内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
二、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审批事项仍须依法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审批手续,其他审批事项可实行企业信用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三、对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要通过预审代办、不见面审批、“3550”改革、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多评合一等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发区名单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9日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7年本)一、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投资项目清单(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列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
(二)《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禁止和限制投资的项目。
(三)《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事项及程序
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事项及程序概述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使人们意识到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然而,防空地下室的修建涉及到很多审批事项和程序,机构和企业需要了解这些事项和程序,以便能够顺利的完成项目建设。
本文简要介绍了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的主要事项和程序。
项目审批事项立项阶段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事项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
其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 地质调查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地质调查,了解地下水、土质、构造、地形等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地质调查需要出具调查报告。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立项产生的项目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方案初审意见、施工方案初审意见、招标文件审核意见等文件均须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
3. 建设用地的批准防空地下室项目需要用地,建设单位需要到所在区县、市级以上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用地,获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阶段,审批事项主要包括:1. 地下结构设计方案和构造方案的审批建设单位需要向地方的房屋总公司或建设部门提交防空地下室的地下结构设计方案和构造方案,经过审批才能开始施工。
2. 监理单位的评审建设单位需要在设计方案完成后委派独立的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并提交监理意见。
3.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阶段在项目施工阶段,审批事项主要包括:1.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单位需要向所在县、市或区的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获得批准才能开展施工作业。
2. 动工手续建设单位经过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必须向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动工手续,并填写动工报告表。
3. 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需在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领取备案证。
项目审批程序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立项阶段•土地用途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2. 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批和备案•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审批本文简单介绍了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的主要事项和程序。
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承诺制
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承诺制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及受理条件(一)受理范围1.江门市市区(蓬江、江海)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2.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实施“结建”政策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二)受理条件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居住类、行政办公类、文教类、医疗类、科研类、商业类、交通类、展览类、观演类、通讯广播类、生活服务类、宗教民政类等民用建筑建筑。
2.工业建筑内非生产性建筑,包括食堂、值班室、宿舍、企业孵化器、产品研发、销售展厅和办公会议用房、非生产性仓库、使用功能改变为民用建筑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及其它非生产性建筑。
二、设立依据及实施机关1.《江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2.《关于印发<江门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人防〔2018〕47号第三条。
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江府〔2018〕21号)。
实施机关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审批条件及审批时间(一)审批条件项目满足承诺制的受理范围及条件,提供下列资料即可进行承诺制审批:1.规划部门核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2.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应说明项目概况、建设投资、人防建设面积、分期建设情况、时间计划、抗力等级、单元划分、人员(车辆)掩蔽数量、物资掩蔽数量、出入口设置等内容;规划设计图纸应包括规划设计说明、人防规划总平面图、人防地下室方案平面图、首层人防出入口平面图、战时人员疏散路线图及人防警报器覆盖范围示意图;规划编制内容和标准满足“基准承诺标准说明”中第五章相关要求。
3.广东省江门市人防工程报建表。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采用营业执照)。
(二)审批时间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人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说明
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说明一、适用范围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83号)规定,承诺报备制业务流程适用于湖州市各类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范围内新引进的,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及区域评价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和服务业类项目(不含分割销售项目),适时扩展至所有一般企业投资项目。
二、项目准入阶段1、项目业主网上填报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和符合产业政策声明和相应材料)。
2、①投资主管部门对报备项目赋码登记。
“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根据上报材料判断是否适用承诺报备制。
符合承诺报备制改革条件的由项目业主自愿选择承诺报备制程序。
由“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将项目信息分送相关部门反馈具体项目准入条件,生成“三张清单”(承诺事项清单、报备资料清单和监管事项清单)②“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在收到并汇总各部门反馈意见后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地块全部规划建设条件和具体项目行业标准,项目业主据此签订承诺并予以公示(湖州信用网)。
代办员全程辅导代办。
三、方案报备阶段3、项目业主依据标准和承诺条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各类项目技术方案,自行组织或者由中介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民用建筑节能报告书(表)等技术方案评审,并按照报备资料清单要求向“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报送材料。
“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分送各主管部门受理报备。
各主管部门核对材料齐全后即时反馈“一窗服务”综合窗口出具报备受理回执(各主管部门分别具章后综合窗口送达)。
4、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后,向“一窗服务”综合窗口报送全套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材料(代办员报送综合窗口流转)。
综合窗口送住建部门受理报备(代办员流转),住建部门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即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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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准入清单及建设标准
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范围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一般可分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类建筑、行政办公类建筑、文教类建筑、体育类建筑、医疗类建筑、科研类建筑、商业类建筑、交通类建筑、展览类建筑、观演类建筑、通讯广播类建筑、生活服务类建筑、宗教民政类建筑。
相应的典型建筑形式见下表。
类别典型建筑形式
住宅类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及其配套设施等
行政办公类建筑行政楼、办公楼等
文教类建筑幼儿园、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文化中心等体育类建筑体育馆(场)等
医疗类建筑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
科研类建筑科研楼、实验楼等
商业类建筑商场、餐馆、宾馆、酒店、招待所、仓库等
交通类建筑候车室、候船室、候机室、经营性地上车库等
展览类建筑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观演类建筑影剧院、杂技场等
通讯广播类建筑广播台、电视台等
生活服务类建筑食堂、菜场、浴室等
宗教民政类建筑教堂、庙宇、殡葬场所等
备注: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宿舍、产品研发用房以及办公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属于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范围类别典型建(构)筑物
工业建设项目中生产性建筑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以及配电、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等
生产性物流仓库、粮库
汽车、特种设备等维修、检测车间
公益建筑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
特殊建(构)筑物围墙、发射塔、烟囱、水塔、露天泳池、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
独立的钢构车库、独立车棚
备注:
1.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建(构)筑物类型,遇到其他特殊项目,经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公告并报省人防办备案,亦可列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2.当同一建筑物中布置有生产性用房和非生产性用房时,非生产性用房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3.水厂、电厂、油厂等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依法落实防护要求,鼓励其将关键部位和重点生产车间建在地下。
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
1、设计标准: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规范》(GB50098-2009)
2、施工图审查标准: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12008)
3、防护设备安装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4、验收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附建式人防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
(DBJ04/T35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