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投资政策及实务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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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投资政策及实务

一、引言

印度政府自90年代初开始经济改革以来,修改有关工业政策,简化政府审批手续,削减对外国投资的诸多限制,以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近年来,印度更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中国相比,差距还很大。据统计,2001-02年度(印度财政年度为当年4月到次年3月)印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61.3亿美元,2002-03年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46.6亿美元。据报道,2001年印度和中国吸引外资额分别为35.7亿美元和469亿美元。为实现“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8%(九五期间仅为5.35%)的目标,印度计划2002-2007年间年均吸收外国直接投资75亿美元。

《1999年外汇管理法》(FEMA)和《1991年工业政策》是印度外国投资指导性法规。以后根据《外汇管理法》此法制定了《外汇管理(外国人转让或发行股票)规定》。此规定和工业政策搭建了外国投资法规框架。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的《外汇管理法》只是提及外汇管理,未对税收、合资企业管理等做出规定。税收和合资企业管理仍沿用《1961年印度所得税法》和《1956年印度公司法》。

二、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2.1 概述

印度政府希望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印侨(NRI)和印侨控股的海外团体法人(OCB)投资,以弥补国内投资的不足。除22种股息平衡项目和有附加条件的外资项目外,一般外国投资收益可以自由汇出印度。

在行业外资政策规定的外资比例限制内,外资可以自由在所有领域(含服务业)投资,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外资,印度政府授权印度储备银行(RBI)按自动程序进行审核。对于其它外资,则需经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即在印度外资促进署(FIPB)

推荐的基础上,由印度政府批准。

2.2. 自动批准类

2.2.1 新合资企业

除下列情况外,其它所有的外国投资(包括FDI、NRI和OCB)按自动程序审核:(1)需要得到工业许可证的;

(2)外国投资者已在印度有合资企业或协作的;

(3)外国投资者拟在现有印度公司中购买股份的;

(4)不符合现有行业政策或在禁止外国直接投资进入的行业中投资的;

(5)不使用自动程序而直接向外国投资促进署递交申请的。

以上特例需要经由政府批准,即由外国投资促进署审批。

在国营行业以及在出口导向单位(EOU)、出口加工区(EPZ)、电子硬件园(EHTP)、软件技术园(STP)进行投资,适用自动程序。但自动批准的外资仍受行业政策、股份比例限制、储备银行规定约束。外资企业仍需遵循《1987年国家工业分类》的规定。

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司工业援助处(SIA)负责发布行业政策及行业外资比例限制变化的信息。除非政府公布新规定,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领域仍不变。

2.2.2 投资现有公司

现有公司拟引进外资的,适用自动批准程序。对于现有公司拟扩展规模的,适用自动批准程序,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否则需经外资促进署批准):(1)增股必须是基于现有公司股份的扩充;(2)外国股份必须是以外币形式投资;(3)拟扩展项目为自动批准类。同时需提交现有公司董事会决议、印方和外方协议书。

为了简化自动程序批准类外资(FDI、NRI或OCB)的审批手续,储备银行允许印度公司无须获得其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引进此类外资,但是在收到汇款30天内需通

知RBI地区分行,在向外国投资者发售股份30天内须向RBI地区分行报送相关文件。

2.3 现有公司发行和估价股份

经批准(自动程序或政府审批)后,现有公司需要通过关于向外国投资者发售优先股票数量的特别决议。可以股票市场价发行股份,发行价的标准是(a)相关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股票每周高价和低价的平均值;或(b)相关日期之前的两周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股票每周高价和低价的平均值。这里的相关日期是指召开股东大会前30天。可参照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印度储备银行的规章处理其它事宜。

2.4 股息平衡

对于消费品行业的22种特定工业(不论是经自动批准还是由政府审批),在商业化生产7年后,股息流出量需要等量的出口收入来平衡(称为股息平衡)。但对于从事这些工业活动的现有公司,在向外方发售股份以增大外资股份比例之日起实施股息平衡政策。为达到股息平衡,企业可自由出口国家政策允许出口的商品,也可出口按自动程序审批的商品。但是,对国际金融公司(IFC)、英联邦发展公司(CDC)和亚行(ADB)的投资,不实行股息平衡政策。

根据小型工业政策,这类企业中外资比例最高为24%。当然,如自愿放弃小型企业地位,外资比例可超过24%。如果在小型企业中外资比例超过24%,那么需要申请工业许可证,而且强制要求出口不低于50%。

2.5 其它外国投资

通过美国预托证券(ADR)、全球预托证券(GDR)和外币可兑换债券(FCCB)等进行的投资被视为外国直接投资。允许印度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通过发行ADR、GDR和FCCB来筹集股本。且对这类投资没有股份比例限制。这主要是为了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比如电力、通讯、石油开采和提炼、港口和道路等建设。这类筹资需要得到政

府批准,且该印度公司必须至少连续3年财政表现良好。

一个财政年度印度公司(集团公司)发行的ADR、GDR和FCCB没有数量限制。但对此类外资比例超过自动程序规定的,需先经外国投资促进署审核后送财政部审批。

除了不能投资于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对于GDR、ADR筹资,没有最终用途限制。FCCB筹资需符合商业外债最终用途的要求。另外,FCCB筹资的25%可用于常规的公司重组。

2.6 优先股

通过优先股形式进行的外国投资被视为外国直接投资。这类投资是通过自动批准程序或政府批准(FIPB)程序审批,要视情而定。审批政策如下:(1)优先股外资被认为是股本的一部分,不受《商业外债规定》的约束;(2)如果优先股有兑换选择权,那么它们将被视为外国直接股份,受外国股份比例的限制。反之,不受外国股份比例的限制;(3)优先股兑换期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最高期限或股东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取两者之较短的)来确定;(4)股息率不得超过财政部规定的上限;(5)发行优先股需要遵循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储备银行等制定的规章。

三、外国技术合作政策

印度政府鼓励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或外国技术合作协议等形式引进外国技术。外国技术合作包括专项技术、设计和制图、工程服务和专利(版权)等。与外资政策相似,引进外国技术的审批政策也分自动批准和政府批准两种。对于需要工业许可证和专为小型企业保留的行业引进外国技术、已经在相同或相关领域向印度转让技术(商标使用权)并拟再次进行同类技术合作的,必须经政府审批。出口导向单位和电子硬件园、软件技术园内单位引进技术的另有规定。

对于引进外国专家技术人才,代理印度海外专家,在外国试验本国原料、产品和技术,支付进口设备、机械和原料等所需外汇,按储备银行的规定审批。

四、出口区政策

印度为鼓励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设立了100%出口导向单位(EOU)、出口加工区(EPZ),它们可享受一揽子优惠措施,比如所有资本货物、原料和消费品等免税进口。

4.1 自动审批

符合如下条件的投资项目,由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FTZ)发展专员负责按自动程序审批:(1)无需工业许可证的;(2)地点符合规定的;(3)出口业务符合进出口政策规定的;(4)可进口无须进口许可证的二手资本货物。进口资本货物可以通过外国股票融资,进口设备等所需外汇(税后)不超过1亿卢比;(5)对于引进外国技术,一次总付金额不得超过200万美元,商业化投产后5年在国内关税区(DTA)销售提成比例不超过5%,出口销售提成比例不超过8%(均为税后);(6)出口收汇是通用货币或硬通货;(7)区内单位按海关要求将货物存入保税仓;(8)根据《程序手册》,区内单位需制定最低出口额。

如果国内关税区内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完成政府规定的出口义务,可以按自动程序申请转变成出口导向单位。

4.2 政府批准

所有不符合上述自动程序规定的投资计划,须由政府审批。外国直接投资在出口导向单位或出口加工区单位的投资,不符合自动程序政策的,须按政府批准程序审批。

五、电子硬件技术园和软件技术园政策

为了促进电子产业的发展、提高出口潜力、发展高效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印度设立了电子硬件技术园(EHTP)。另外为了发展软件产业,印度专门成立了软件技术园(STP)。电子硬件技术园和软件技术园基本上仿效出口导向单位政策,园内单位

同样享有各种优惠便利。

5.1 自动审批

符合如下条件的投资项目,由软件技术园主任或电子硬件技术园主管官员负责按自动程序审批:(1)无须工业许可证的;(2)地点符合规定要求的;(3)完成EHTP 或STP政策规定的出口义务的;(4)进口项目所需资本货物(CIF价)不超过1亿卢比;(5)对于引进外国技术,一次总付金额不得超过200万美元,商业化投产后5年在国内关税区销售提成比例不超过5%,出口销售提成比例不超过8%(均为税后);(6)出口收汇是通用货币或硬通货;(7)园区内单位按海关要求将货物存入保税仓。所有的生产活动须在相同地点进行,原料、中间产品不能运往保税区以外的地方供生产或加工。

5.2 政府批准

所有不符合上述自动程序规定的投资计划,须由政府审批。FDI、NRI或OCB等在出口导向单位或出口加工区单位的投资,不符合自动程序政策的,须按政府批准程序审批。

上述各类自动批准和政府批准的具体审批程序可到储备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e8086219.html,.in)和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司工业援助处网站(http://dipp.nic.in)上查询。

六、如何进入印度和开展业务

6.1 进入印度

外国公民(尼泊尔和不丹公民除外)进入印度需有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印度驻外使馆和领事馆为外国人签发来印的旅游、入境、过境、开会、商务及就业签证。

目前中国商务人士可申请半年多次商务签证。如印驻外使馆签发的商务签证需

要延期,必须到新德里印度内政部办理手续。外国公民要想在印工作,其必须在主要城市的外国人注册处获得居留证。如果在小城市,可在警察站获得居留证。

持有180天以上有效签证(除旅游签证外)的外国国民需要在到达印度15天之内向外国人地区注册处注册。另外,除就业、学生签证外,入境签证一般不予延期。

居住迁移方案适用于在印度长期访问的外国国民。根所此方案,外国国民可免税进口某些个人用品,但要提供银行保函,居住人在印度居住一年后可退回保函。这些用品须在外国人到达印度前两个月内或到达印度后一个月内运送。此方案项下带来的物品归进口人或其家人所有,时间至少一年。

6.2 如何再印度开展业务

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德里公司注册处注册联络处、代表处、项目处或分公司,作为外国公司在印度经营业务。也可以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和独资子公司,作为印度公司经营业务。设立外国公司还需要得到印度储备银行批准。

作为非印度公司

联络处或代表处

外国公司可以在印度设立代表处、项目处或分公司,但必须首先向印度储备银行及授权机构申请,在30天内向当地公司登记处(ROC)完成这些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开办和运行代表处的依据是《1999年外汇管理法》。需要注意的是,在印度,外国公司代表处不能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即不能在印度赚取任何收入。代表处的活动仅限于收集市场信息和机会,向印度潜在客户提供公司和产品信息。代表处的经费应全部来自于总部汇出款项。代表处年度经营活动报告等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上报印度储备银行。办事处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并可延续。关于建立办事处,可洽印度储备银行外汇管理司外资处。

项目处

在印度执行项目的外国公司可建立临时项目处或现场办,设立项目处需得到印度储备银行的批准,主要审核项目的批准机关、项目资金来源等。关于建立项目处,可与当地印度储备银行分行联系。

分公司

印度政府允许从事制造业和贸易业务的外国公司在印度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由印度储备银行个案审批,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申请者在全球的经营历史和拟在印度开展的业务。分公司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从事制造、加工活动,所能从事的活动仅包括代理母公司、研发、进出口、技术和财务合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和软件开发等。分公司年度经营活动报告等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上报印度储备银行。在向相关银行提供必要文件后,分公司能汇出利润。关于建立分公司,可与印度储备银行外资处关系,联系方式同上。

作为印度公司

外国公司可根据《1956年印度公司法》向公司登记处(ROC)注册后在印度组建公司并开展业务。外国公司在印度的投资股份比例受政府投资政策规定约束,最高可达100%。一旦外资公司合法组建完毕,该公司与其他印度国内公司一样必须遵守印度有关法律法规。

与印度合伙人合资或独资

外国公司可与印度合伙人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在印度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合资公司有以下好处:(1)利用印方已有的营销和市场渠道;(2)可用印方的财政资源;(3)可用印方的社会关系,使得经营更顺利。

印度企业组织的主要类型为:公司—公众公司和私人公司;合伙;独资。在印度组成的公司和外国分公司受《1956年公司法》约束。具体管理公司设立事务的政府机构为财政部公司事务司。

根据公司法组成的私人公司有以下特点:转让股份权受限制;持股成员最多为50个(不包括雇员);不能向公众出价认购其股份和债券。

公众公司定义是非私人公司。换句话说,公众公司不受上述限制。

关于公司注册程序,请参考网站http://dipp.nic/invindia/flowdchart.htm 和 http://dca.nic.in/steps.htm。

投资新项目,还需要很多部门的批准,如环保署、电力署、市政公司等(见网站http://dipp.nic.in/invindia/appclea.htm)。

七、机构和法规简介

7.1 外国投资促进署(Foreign Investment Promotion Board)

外国投资促进署是非自动进入的外国直接投资审批机构。该署原设在商工部,2002年后并入财政部。由财政部经济秘书为署长,商工部工业政策及促进秘书、贸易秘书及外交部经济关系秘书为成员。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如必要该署可与印政府部长、秘书和其他财政机构、银行高级官员及工业和商务专家协调。

7.2 外国投资执行署(Foreign Investment Implementation Authority)

该署在由印政府30个部或部门组成的快速跟踪委员会(Fast Track Committee)协助下,监督外国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及为项目解决困难。政府部委向各邦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派有联络官员。如有困难可与联络官员联系,由该官员向外国投资执行署反映情况。

7.3外汇管理

(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e8086219.html,.in/index.dll/25?sectionhomepage)

《外汇管理法》于1999年由议会颁布,2000年6月1日生效。该法全印度都适用,也适用于所有分公司、办事处及在印度以外由印度居民所有或控制的机构。

外国国民可在印银行开立账户和从国外汇入资金。如外国国民得到印政府就业

许可和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可汇回其完税后75%的收入。如果就业时间很短,不必得到批准,但汇款数额应在准许范围内。

7.4 印度税收

(见网站 http://siadipp.nic.in/publicat/invpub/taxation.htm)

印度税收分中央政府、邦政府和城乡政府三级。中央政府征收的主要是所得税(不含邦政府征收的农业所得税)、关税、中央消费税、销售税及服务税。邦政府主要负责征收销售税(邦内货物销售税)、印花税(财产转让税)、邦消费税(酒精生产税)、土地税(农业及非农业用地税)、娱乐消费税和职业税。城乡地方政府主要征收财产税(建筑物等)、货物入市税(入市后在本地区内使用、消费的货物)、市场税、公共设施如:供水、污水排放等设施使用税(费)。

个人所得税。个人年收入5万卢比以下,免征所得税。年收入5-6万卢比,征收10%。年收入6-15万卢比,征收20%。年收入超过15万卢比,征收30%所得税。

法人所得税。印度公司交纳35%加5%附加税,外国公司(含分公司和项目办事处)交纳40%加5%附加税。印度注册的外国公司子公司按印度公司对待。

非印度居民和外国公司扣交税

非印度居民扣交税率以议会历年通过财政预算法案为准。现行税率如下:

a. 利息:总金额的20%

b. 红利:10%

c. 版税:20%

d. 技术服务税:20%

e. 其它服务税:个人,净收入的30%;公司和法人,净收入的40%。

以上为通用税率,适用于与印度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国家。

避免双重征税。印度已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65个国家签署了避

免双重征税协议。协议规定对提供免税和在一个国家已纳了税的收入免除双重征税。中国已与印度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税率如下:红利、利息和版税均为10%。

工业一般税率优惠措施如下:

符合下列情况者,减免100%利润和收益税10年:

a. 从事开发、维修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如:道路、公路、桥梁、飞机场、港口、铁路、工业城、内河航道、供水工程、水处理系统、灌溉工程、卫生和污水工程,固体垃圾处理工程的任何企业;

b. 2006年3月31日前成立的发电企业,或发电并输、配电企业,或配电企业;

c. 经有关当局批准,2003年3月31日前从事科技和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的任何企业;

d. 2006年3月31日前从事开发、运营、维护工业园区或经济特区的任何企业;

e. 被认可在东北地区包括七个东北邦和“锡金邦”设立的工业企业;

f. 开发建设地方当局于2001年3月31日前批准的住宅项目并于2003年3月31日前竣工的企业;

生产或提炼矿物油的公司减免100%利润和收益税七年。

符合下列情形者,前五年减免100%所得税,随后五年减免30%所得税(除公司外,个人扣除25%所得税):

1. 2003年3月31日前开始提供电信服务的公司,无论是基础还是移动电信服务,包括无线寻呼、国内卫星服务、网络或中继、宽带网、互联网服务的公司;

2. 位于某些工业特别落后的邦或地区的工业公司;

3. 2003年3月31日前开始运行农产品冷藏连锁设施的公司;

4. 从事食品处理、储藏、运输业务的公司。

从事建筑业,拥有并经营2005年3月31日前建成的多功能剧场或会议中心的

公司,前五年减免50%所得税。

位于电子硬件技术园和电子软件技术园的新工业企业以及100%出口型工业企业,到2009-10财政年度的十年里100%免除出口利润税。在经济特区成立的单位,前五年减免100%出口所得税,随后两年,甚至到2009-10财年以后,减免50%出口所得税。

位于综合基础设施开发中心或东北地区的工业发展中心的新工业企业,100%免除出口利润税十年。

从总收入中减免50%出口利润税。2003-04财年度限定减免30%税,以后不再减免。

宾馆和旅游业经营者,减免外汇总收入50%税。2003-04财年度限定减免30%税,以后不再减免。

计算机软件或电影软件、电视软件、音乐软件出口,可从出口总收入中减免50%出口所得税。2003-04财年度限定减免30%税,以后不再减免。

按照申报的红利,扣除某些关联公司的红利税。

免除红利、利息所得税,免除基础设施资本基金的长期资本收益税,免除以参股形式投资的基础设施资本公司的长期资本收益税,免除从事开发、维修及经营基础设施的公司长期提供资金的长期资本收益税。

中央销售税。制成品中央销售税为4%。

本地销售税。在邦内从事的销售活动,需要缴纳本地销售税。该税是按照有关邦税法进行管理,一般为15%。

消费税。多数商品的消费税率为0-16%,但七种商品消费税为32%。这七种商品有摩托车、轮胎、含二氧化碳的软饮料、空调、聚酯长丝纱线及咀嚼烟草制品等。汽油消费税30%,另外每升加收7卢比消费税。中央增值税(CENVAT)适用于所有制

成品,以免重复征税。

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卢比的小型企业免交消费税。

海关关税。印度关税制度的依据是《WTO关税估价协议》及《1962年海关法》。除例外情况外,采用从价税,以货物CIF价计算。目前印度进口关税的组成为:基本税(Basic Duty),税率范围5-25%。目前资本货物税率为10-25%;原料税率为5-25%;消费品税率为5-25%。工程项目进口资本货物关税为0-25%。

附加税(Additional Duty),又称平衡税(Countervailing Duty),此税税率等于对印度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所征的货物税(Excise Duty),自2001年4月1日起此税率统一为16%。

特别附加税(Special Additional Customs Duty,简称SAD),税率4%。

进口关税的计算方法为:基本税=货价×基本税率;附加税=(货价+基本税)×16%;特别附加税=(货价+基本税+附加税)×4%;进口税=基本税+附加税+特别附加税。举例来说,假设进口基本税税率为25%,则总进口关税税率为50.8%。

另外,资本货物出口促进(EPCG)计划项下进口税为5%。研发项目进口关税为5%。以进养出项目采用退税方式、税务登记本和预先许可制度。各类工业企业,如:100%出口导向区(EOU)以及自由贸易区的企业实行零进口关税制。

7.5 劳工法规

(见网站 http://labour.nic.in/glance/molglance.html )

在印度经营业务的主要适用法规如下:《1952年职工准备基金及杂项规定法》、《1948年职工国家保险法》、《1923年工人补偿法》、《1961年产妇福利法》、《1972年酬金支付法》、《1948年工厂法》、《1986年码头工人(安全、卫生及福利)法》、《1972年矿井法》、《最低工资法》、《1965年奖金支付法》、《1970年合同工(规定和废除)法》、《1936年工资支付法》。(详情请见网站

http://siadipp.nic.in/publicat/invpub/lobourlaw.htm)。

7.6 各邦鼓励政策

印度为联邦制国家。多数邦正在为简化工业企业的建立和经营手续而努力,并为建立工业企业设立了一个窗口审批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很多邦提供不少投资鼓励政策,如各种税收优惠,资金及利息津贴,降低电力税等。

关于各邦的外资鼓励政策,请参见http://siadipp.nic.in/state/stateince.hlm。其中马哈拉斯特拉邦的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e8086219.html,.in/english/indolicyshow.php,查strategies。卡纳塔卡邦的网址:http://kar.nic.in/industry/pi.htm#policies。

7.7 其它

属“自动核准”的外国投资,向印度储备银行(RBI)申请。属“非自动核准案”的外国投资,向外资促进署(FIPB)提出申请。印度储备银行称,自动核准案件仅需费时两周。政府批准由外国投资促进署办理,项目审核一般需费时3-6周。

附录一

由国营部门专营的行业

1、武器和军火、与国防设备相关的物品,军用航空器、军舰

2、原子能

3、铁路运输

附录二

需要工业许可证的行业

1、含酒精饮料的蒸溜和酿造

2、烟草及其替代物

3、所有类型的电子航空航天和国防设备

4、工业炸药(含爆炸引信、安全引信、火药、硝化纤维、火柴)

5、危险化学品

6、药物和药品(据1994年9月公布的药物政策)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生气,就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原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2、未必钱多乐便多,财多累己招烦恼。清贫乐道真自在,无牵无挂乐逍遥。

3、处事不必求功,无过便是功。为人不必感德,无怨便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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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投资政策及实务 一、引言 印度政府自90年代初开始经济改革以来,修改有关工业政策,简化政府审批手续,削减对外国投资的诸多限制,以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近年来,印度更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中国相比,差距还很大。据统计,2001-02年度(印度财政年度为当年4月到次年3月)印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61.3亿美元,2002-03年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46.6亿美元。据报道,2001年印度和中国吸引外资额分别为35.7亿美元和469亿美元。为实现“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8%(九五期间仅为5.35%)的目标,印度计划2002-2007年间年均吸收外国直接投资75亿美元。 《1999年外汇管理法》(FEMA)和《1991年工业政策》是印度外国投资指导性法规。以后根据《外汇管理法》此法制定了《外汇管理(外国人转让或发行股票)规定》。此规定和工业政策搭建了外国投资法规框架。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的《外汇管理法》只是提及外汇管理,未对税收、合资企业管理等做出规定。税收和合资企业管理仍沿用《1961年印度所得税法》和《1956年印度公司法》。 二、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2.1 概述 印度政府希望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印侨(NRI)和印侨控股的海外团体法人(OCB)投资,以弥补国内投资的不足。除22种股息平衡项目和有附加条件的外资项目外,一般外国投资收益可以自由汇出印度。 在行业外资政策规定的外资比例限制内,外资可以自由在所有领域(含服务业)投资,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外资,印度政府授权印度储备银行(RBI)按自动程序进行审核。对于其它外资,则需经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即在印度外资促进署(FIPB)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重点)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2010年04月01日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

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见表一)。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见表三)。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

印度 海外市场国别资料

印度 印度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度”)拥有将近12亿人口,是世界上排名第二的人口大国。82%的居民信仰印度教。近年来,印度政府实行全面经济改革,经济发展速度引人注目。中 印两国领导人互访密切,双方在经济合作领域不断拓展。2005年4月,中印两国签署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宣布两国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8年1月,印 度总理辛格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两国签署了中印《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 印度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发展。印度政府已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作为振 兴经济的重要手段。印度第11个五年计划(2007年4月~2012年3月)期间,预计用于基 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将达到5140亿美元。 依据政府发展规划,印度承包工程市场中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电子通信、水利工程、石油化工和纺织业等领域存在较大的市场机会。 中国企业已经参与到印度工程承包市场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交通建设、石油化工和电 子通讯等领域已经有较好的市场表现。目前,印度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未来几年将以 每年5%-6%的速度增长,在今后10年内,印度将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这为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了较多的发展机遇。

第一节 宏观环境 概念数据: 面积 297.47万平方公里 人口 1,186,200,000 (2008年) GDP 1.16万亿美元(2007/08财年) GDP 增长速度 9.0%(2007/08财年) 汇率 1美元=48.78印度卢比 (2009年8月28日) 外汇储备 2908亿美元 (2008年2月) 资源优势: 印度资源丰富,拥有云母、煤、铁、铝、铬、锰、锌、铜、铅、磷酸盐、黄金、石油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云母的产量和储量均为世界之首,铝土产量和煤产量居世界第五位。 产业特点: 农业基本自给,工业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服务业发展迅速,占GDP 比重逐年 上升,已成为全球软件、金融等服务业 重要出口国。 一、 政治环境 印度实行议会民主制,联邦议会由总统和两院组成。现任总理是曼莫汉·辛格(Manmohan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美国税收制度简介 税收是美国支撑提供财政经费来源,维持经济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因美国经济兴衰、战争的爆发、政府的更迭以及立法的修改而波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联邦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率平均为18.2%,其中,2000财政年度全部税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20.8%,是二战以来所占比例最高的年份。而由于受经济衰退和政策影响(如减税),2004财年,该比例降至16.5%的历史低点。 经过上百年的不断修改和更新,美国的税收制度可谓是非常完善。总体而言,美国的税可分为以下几类,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从税种看,有个人收入所得税、公司收入所得税、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和健康医疗税、销售税、财产税、地产税、遗产税、礼品税、消费税等;从税率看又分为单一税率、累进税率和递减率税;在税收的计量上有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以下简要介绍美国有关的税。 联邦税(Federal Tax) 联邦税顾名思义就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负。联邦收入所得税主要用于支付国防开支项目、外交事务开支、执法费用,以及支付国债利息等。在各种联邦税中,收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主要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其次是公司收入所得税。联邦遗产税、礼品税和货物消费税在联邦财政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则很小。以2004年为例,在联邦总税收中,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例为43%,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为39%,公司收入所得税为10%,货物消费税为4%,其余的4%为遗产税、礼品税和其他税收。 个人收入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 个人收入所得税又称个税,是联邦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挣钱就需缴税”(pay-as-you-earn)。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付方式主要有四种:夫妻联合报税、夫妻分别报税、以家庭户主形式报税和单身个人报税。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年薪、小费、利息和股息收入、租金、特许使用费、信托、博采、赌博、遗产、年金、赡养费收入、投资收入和商业经营收入等。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按收入的不同分为10%、15%、25%、28%、33%和35%多个税级档次。 公司收入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es) 公司收入所得税又称公司税,是联邦政府继个税和社会安全福利保障税之后的第三大联邦税进项。该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税率分别为15%、25%、34%和35%。 各州为扩大就业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均推出针对公司实体的投资鼓励政策,具体体现在税收的优惠措施上。一般而言,各州的经济发展促进部门欢迎无污染或较少污染、投资金额大、科技含量高、能够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和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公司实体在营业税、收入所得税、原材料购置税等方面会给以较大优惠的免抵扣额度。以佐治亚州为例,该州按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将该州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为最不发达地区,因而出台的鼓励措施也最优惠,该州规定,投资于制造业、通讯业、仓储分销业、研发、信息处理(如数据、信息、软件等)和旅游业的公司,所提供的每一个工作职位5年内每年可抵免750-4000美元的公司所得税。如投资于港口设施的项目可使进出于佐治亚州境内港口的运输吞吐两大幅增加,则每个工作岗位可再抵免1250美元。如投资于制造业或通讯领域,营业三年以

试论印度所得税法中的源头扣税制度

试论印度所得税法中的源头扣税制度 内容提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印度源头扣税制度的基本概念、目的及意义,详细说明了印度源头扣税的范围、税率、一般流程及减税证明,同时剖析了印度源头扣税制度的弊端与不足,以期对初涉印度市场的中国企业的税务管理活动有所裨益。 关键词:印度 源头扣税 税率 流程 减税证明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印度将其延伸应用到了整个服务业领域,并形成了从税款扣缴、纳税申报到证书颁发等一整套制度体系,称之为源头扣税制度。源头扣税制度在印度整个税法制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堪称最严厉的一项税收制度。 一、 源头扣税的基本概念 源头扣税(Deduction of Tax at Source),源头扣税是印度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1961年印度所得税法》规定,任何付款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实际付款或贷记受益人账户时(较早者),按照一定税率从付款额或贷记额中预扣受益人所得税,该预先扣除的所得税一般称为预扣所得税(Tax Deducted at Source),预扣所得税应在规定时间内存入中央政府国库,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二、 源头扣税的目的及意义 一般来讲,纳税人须要在评估年就上一财年所取得的利润交纳所得税,因此,税收就会被延迟直至上一财年结束;甚至有时纳税人会趁机隐藏其实际利润以逃避所得税,造成政府税款流失,为解决这些问题,印度政府开始引入了源头扣税制度。 源头扣税制度在一定程度可以遏制纳税人的偷税漏税行为,印度政府本着“宁可多扣后退,也不少扣补交”的征税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制定一个与该行业实际所得税纳税水平相匹配的扣税率,将大部分所得税通过第三方,即付款方提前征收入库。同时,印度政府还通过制定严厉的处罚制度,来加强付款方的扣税责任,从扣缴义务人的角度保证了税款的及时扣缴,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税款流失的风险,保证了政府的税收来源。 此外,源头扣税制度可以扩大税基,将一些潜在纳税人浮出水面,同时又可以加速税收,使政府能够早期收回税金,保证了财政支出,降低了财政资金成本。 三、 源头扣税的范围及税率 (一)源头扣税的范围 目前,源头扣税制度主要适用于工资薪金、债券及非债券利息、股息红利、彩票及赛马奖金、分承包合同、保险佣金、彩票销售佣金、佣金经纪费、租赁费、专业技术服务、不动产交

印度的FDI政策及其演变[1]

—35— 印度的FDI 政策及其演变 陈晓君,张伟伟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独立至今,尽管印度政府几经更迭,但印度政府的FDI 政策却始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国科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投资环境;引资政策〔中图分类号〕F1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71(2007)04-0035-04 〔收稿日期〕2007-10-18 〔作者简介〕陈晓君(1980—),男,黑龙江省海伦市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2005级博士生。 张伟伟(1980—),男,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2005级博士生。 ①虽然在印度独立前期,英国迫于当时印度国内和国际压力,也被迫通过了符合印度国情的一些外资政策,但当时的外资 政策仅仅是一些应急性措施,并不属于本研究的范畴。 印度成为外国直接投资(FDI )东道国的历史可 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至今已有百年历史,但是由于殖民统治下的政治压迫,其自主外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还要从印度的民族独立算起①。尽管所有学者一致认同将印度1991自由化改革的时间作为印度外资政策由限制到自由化的一个分界线,但对1991年以前印度外资政策的阶段划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知。实际上,印度的FDI 政策以及全球化结构不单单是1991年以后印度自由化改革的一个现象,而是印度政府在全球竞争条件下针对不断变化的各种国内和国际压力调整的结果。在这里,笔者参照印度学者NageshKumar (1995)的观点,将印度FDI 政策的演变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独立到20世纪60年代末(1948——1967),明显自由化时期;第二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20世纪70年代末(1968——1980),管制时期;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半自由化时期;1991年以来,自由化改革加速期。[1] 一、1948年——1967年的FDI 政策1.印度独立至“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FDI 政 策和背景(1947-1956) 1947年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后,在尼赫鲁领导下的印度政府遵循社会主义模式建立了一个管制和封闭的经济体制,“自力更生”这种单一的意识形态成为所有经济政策制定的准则。实际上,印度这一时期经济政策的目的是保护经济不受外国任何形式的干扰。这是印度过去同英国殖民者交往的经验性结果:在英印两国合作期间,英国对印度经济的干预造成了印度国内产业的萎缩和自然资源的耗竭。[2] 因此,独立不久,印度政府为实现经济自主宣布实行国有化政策,为构建和发展本国产业开始了进口替代战略。由于手中掌握的英镑存款尚能满足外汇需求,所以此时的印度政府更加强调对外资加强控制,主张国家应当拥有或控制所有关键工业、服务业、矿产资源、铁路、航运、海运和其他公益事业。在1948年4月的《工业政策决议》中明确指出:“作为法规,为了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主要股权应控制在印度手里,而且始终坚持培训可以最终取代外国专家的合格印度人员”。1951年10月,印议会通过《工业(发展与管理)法》,把包括引进外资在内的经济活动

印度尼西亚投资市场调研之印尼税制

印度尼西亚投资市场调研之印尼税制 发布时间:2011/1/11 15:47:40 字体: 尼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土地和建筑物税、离境税、印花税、娱乐税、电台与电视税、道路税、机动车税、自行车税、广告税、外国人税和发展税等。 主要税赋和税率所得税:2008年7月17日印尼国会通过了新《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35%降为30%,分为四档,5000万盾以下,税率5%;5000万盾至亿盾,15%;亿盾至5亿盾,税率25%;5亿盾以上者,税率30%。企业所得税率,2009年为过渡期税率28%,2010年后降为25%。印尼对中、小、微型企业还有鼓励措施,减免50%的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对进口、生产和服务等课征10%的增值税。 印花税:是对一些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签署征收3000或6000印尼盾的象征性税收。 印尼对外国投资优惠税收政策根据2007年印尼《有关所规定的企业或所规定的地区之投资方面所得税优惠的第1号政府条例》,印尼政府对有限公司和合作社形式的新投资获扩充投资提供所得税优惠。 提供的所得税优惠包括: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根据新《所得税法》,2010后为25%),可以在6年之内付清,即每年支付5%;

(2)加速偿还和折旧; (3)在分红利时,外资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税率是10%,或者根据现行的有关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采用较低的税率缴税; (4)给予5年以上的亏损补偿期,但最多不超过10年。上述所得税优惠,由财政部长颁发,并且每年给予评估。 投资促进政策自2007年1月1日起,印尼政府对6种战略物资豁免增值税,即原装或拆散属机器和工厂工具的资本物资(不包括零部件),畜禽鱼饲料或制造饲料的原材料,农产品,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苗或种子,通过水管疏导的饮用水,以及电力(供家庭用户6600瓦以上者例外)。 2007年2月,为吸引外商进入印尼,与当地企业合作从事鱼类加工业,印尼政府准备采取多项税收措施,具体包括免除国内加工鱼产品的出口税,减轻渔业加工机械进口税,减免收入税及增值税,在综合经济开发区和东部地区投资的企业还可获得土地建设税减免优惠。 2007年8月,印尼中央与地方政府实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之后,每个部门都派代表到投资统筹机构办事处,以便加快办理审批手续。依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第30条第7款,需要中央政府审批的投资领域包括对环保有高破坏风险的天然资源投资,跨省级地区的投资,与国防战略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投资。 印尼劳动就业的规定印尼国会于2003年2月25日通过第13/2003号《劳工法》,对劳工提供相当完善的保护,但因部分规定过于偏袒劳工方,大幅提高了劳工成本,影响印尼产品之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 (驻孟买总领馆供稿2003/12/09)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济改革以来,印度政府修改有关工业政策,简化政府审批手续,削减对外国投资的诸多限制,以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近年来,印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收到一定的效果,但与中国相比,差距还很大。据统计,2001至2002年度(印度财政年度为当年4月到次年3月)印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61.3亿美元,2002至2003年度为46.6亿美元*。为实现“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8%(九五期间仅为5.35%)的目标,印度计划2002至2007年间年均吸收外国直接投资75亿美元。 《1999年外汇管理法》(FEMA)和《1991年工业政策》是印度外国投资指导性法规。以后根据《外汇管理法》制定了《外汇管理(外国人转让或发行股票)规定》。税收和合资企业管理仍沿用《1961年印度所得税法》和《1956年印度公司法》。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可到储备银行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0e8086219.html,.in)和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司工业援助处网站(http://dipp.nic.in)上查询。 一、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印度政府希望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印侨(NRI)和印侨控股的海外团体法人(OCB)投资,以弥补国内投资不足。在行业外资政策规定的外资比例限制内,外资可以自由在所有领域(含服务业)投资。符合有关条件的外资由印度政府授权印度储备银行(RBI)按自动程序进行审核。其它外资需在印度外资促进署(FIPB)推荐的基础上,由印度政府批准。除22种股息平衡项目和有附加条件的外资项目外,一般外国投资收益可以自由汇出印度。 (一)自动批准类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日本税收制度简介 日本是亚洲东部太平洋上的一个群岛国家。国土面积为37.79万平方公里,2001年人口为1.27亿人。日本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列世界第二位,属于高收入国家,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03.59万亿日元(2001年平均汇率:1美元=121.58日元)。 一、日本税制概况 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课征的制度,由中央征收的税称为国税,由都道府县征收的税为地方税,日本的税收立法权统一在国会,各种税法都要经国会批准,主要税种管理权集中在中央,一些地方税的解释权或减免权归地方政府。日本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兼顾型税制,国税、地方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国税由大藏省管理,地方税由自治省管理。 日本现行税制共有53个税种,国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地价税、酒税、烟税、挥发油税、地方道路税、石油天然气税、印花税、汽车重量税等;地方税的主要税种有:个人和法人居民税、个人和法人事业税、不动产购置税、汽车税、汽车购置税、轻油交易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持有税、事业所税、城市规划税等。另外,日本的社会保障税不是独立的税种,而是以加入保险的形式缴纳的。在日本现行税制中,国税所占比重极大,地方税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日本的主要税种 日本国税和地方税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及居民税等。 ( 一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在日本的居民和非居民的所得课征的一种税。 1 、纳税人。日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是指在日本居住 1 年或 1 年以上的个人,应就其在日本境内外的全部所得课税。但居民如果无永久居住日本的意图而在日本设有住所或居民并连续居留日本未达 5 年者,则被视为非永久居民,应就其在日本来源所得,以及在日本境内支付或汇入日本的境外来源所得课税。个人在日本没有住所,且在日本居留未达 1 年者,称为非居民,就其在日本境内来源所得课税。 2 、课税对象、税率。日本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各类所得,包括利息所得、分红所得、不动产所得、薪金所得、退职所得、事业所得、转让所得、山林所得、临时所得、其他所得等。所得扣除项目主要有:基础扣除、配偶扣除、抚养扣除、残疾人扣除、老人扣除、孤寡扣除、勤工俭学扣除、医疗费扣除、社会保险费扣除、人寿保险费扣除、损失保险费扣除、捐赠款扣除、小规模企业共济

印度政治体制

印度政治体制 政体 印度是一个资本主义联邦制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是象征性的,实权由总理掌握。国家的总统及副总统任期5年,由一个特设的选举机构间接选举产生。总统职位因去世、辞职或罢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宪法第65条规定由副总统代行总统职务。当新总统被选出及就职后,副总统恢复原有职务。总统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总统暂时代理总统职能直至总统返回办公。 行政权力由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即印度的内阁)行使。议会多数党向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总理。然后再由总理向总统提名副总理及其他内阁成员。 印度国务院设国务卿一名、国务委员若干名。不设副国务卿。 宪法 宪法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称印度为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世俗的、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国。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联邦议会及邦议会组成选举团选出,每届任期五年。总统依照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 议会 印度的立法权归议会所有。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称为联邦院,下院称为人民院。 联邦院议员不超过250人,其中,议长由共和国副总统担任,有12人由总统指定,其他由各邦议会选举产生。联邦院不能提前解散,每年改选1\3的议员。 人民院有议员545人,其中,530人由各邦选民直接选举,13人由中央直辖区选出,有2人由总统指定。人民院可以提出解散,议员任期5年。 政府 行政机构由总统、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总统由上下两院和各邦议会的选举团选出。总统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但没有实权。印度现任总统为普拉纳布·慕克吉。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掌握实权。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总统委任。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有权解释宪法、审理中央政府与各邦之间的争议问题等。各邦设有高等法院,县设有县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委任。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就执法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政党 (1)印度国民大会党(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简称国大党(英),通常称印度国大党。有初级党员3000万,积极党员150万。国大党成立于1885年12月,领导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和争取印度独立的斗争。印独立后曾长期执政,

印度及中国钢铁产业情况简介

一.印度及中国钢铁产业情况简介 印度市场生产特点及主要工艺: 生产特点:1)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为骨干,今年来小型电炉钢厂发展较快; 2)内陆建厂,分布集中,主要接近于原料,燃料产地以及主要消费地。 生产工艺:以电炉产量增长为主,尤其是感应炉的产量较高,常年处于30%以上。 印度矿产资源: 印度拥有丰富的高品位铁矿石资源, 铁矿石原矿储量70亿吨, 平均铁品位64%,赤铁矿石品位均在58%以上,约有146亿吨;磁铁矿石品位较低,一般为30%-40%, 约在106亿吨;79%的高品位铁矿石主要集中在奥里萨邦,卡纳塔克邦,察科汉德邦。另外印度焦煤储量为53.1亿吨,占印度煤炭2858.6亿吨总储量的19%, 且焦煤品质较差,并不适用于炼钢. 近年来,印度加速进口焦煤,全国焦煤需求超过50%需要进口,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美国。印度每年大约有3100万吨的焦煤需求,大约1/3来自中国(约1033万吨)。最后,印度钢铁企业积极收购海外焦煤矿山以增加对优势焦煤的掌控。主要活跃于非洲,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中国以及韩国。 印度钢铁市场现状: 印度现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钢铁产量增长快速,但是与中国相比产量仍然非常低。 2011年钢铁产量仅相当于中国产量的1/9左右。印度人均成品刚才消费量属于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远远低于中国和世界平均水平。未来进一步的工业要求印度通过发展第二产业提高国民收入,加强对钢铁上下游的投资,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基础产业建设,从生产和需求两方面推动印度钢铁工业扩大化生产规模,拉动印度钢铁产量的增长。 目前印度钢铁行业长材生产繁荣,线材增产,板材行业减产。板材市场基本被除RINL以外的6家公司垄断。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印度长材轧钢厂总产量约在1200万吨/年。汽车市场所需的热轧卷和冷轧卷分别有70%和80%来自进口。管材业发展迅速,主要生产大口径石油天然气焊管,无缝管和煤球铸铁管,需求和价格良好,受金融危机影响小。镀锌板出口率高达70%的乌塔姆镀锌钢铁公司目前镀锌板产量大约为80万吨每年。 印度在2015年的源钢产量已达到9200万吨,成为事件第三大粗钢制造国,而2003年则处于第八位在2015年,印度的钢铁消费达到了8100万吨,成为仅次于中国美国的第三大钢铁消费国。印度在2010年到2015年的5年期间,粗钢产量以6.2%

美国的现行税制

美国的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遗产与赠与税等。 一、个人所得税 总的说来,税率是不断提高的,宽免额也不断增加,所得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重不断上升,从而使美国的税收制度由过去的以间接税为主体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体。按照征收级别的不同,美国个人所得税又分为联邦个人所得税、州个人所得税和地方个人所得税,其中,以联邦个人所得税为主。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居民。美国公民是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加入美国国籍的人。美国居民指非美国公民,但按美国移民法拥有法律认可的永久居住权(如获得绿卡)的人,不符合美国公民和居民身份的为非居民。 课税对象、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民和居民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美国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征收方法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期限为一全年。特殊情况可少于12个月。全年纳税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12月31日的,为按日历年度计的纳税年度;截止于每个日历年度其他的任何一个日期的,为按财务年度计的纳税年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日历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在纳税年度次年的4月15日前申报纳税;按财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应在纳税年度终止后次年的第4个月的第15日前申报纳税;以领取工薪的纳税人,实行由雇主预扣代缴的制度。 二、公司所得税

美国公司所得税是对美国公司的国内外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分联邦和州地方两级征收,是美国除个人所得税和薪工税外的第三大税种。 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以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作为纳税人。美国税法规定,凡是根据各州法律而成立,并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也不论其股权属谁,均为美国公司。凡是根据外国法律而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即使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属于美国,都是外国公司。 课税对象、税率 美国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外的所得(即全球的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上述所得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公司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美元至33.5美元之间的,加征5%的附加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万美元的公司,要缴纳的附加税是超过1500 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或1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二者取较小者。主要从事提供服务的公司,只按35%的比例税率纳税。外国在美国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所得,按照美国公司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征税。 征收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任意选择各自的纳税年度,即纳税的起讫日期,但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纳税人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现金收付制或其他会计核算方法作为计税方法。纳税人应在每年4月15日前提交预计申报表和上年实际纳税表,并按预计申报表在该纳税年度的4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按一定的比例纳税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按年一次征收。纳税人可在其选定的纳税年度终了后两个半月内申报纳税。年度之间的亏损可以抵补和结转,本年度亏损,可向上转抵3年,向下结转15年。 三、社会保险税

印度矿业简介

一、储量和资源 印度煤炭、铁矿、铝土矿、锰矿、铬铁矿、云母、重晶石、滑石、叶蜡石资源比较丰富,印度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种类有89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33种、非金属矿产52种。近年来,印度矿业政策的调整,印度矿产勘查活跃,主要矿产储量增加。 煤炭:印度是世界上煤炭资源丰富的国家,埋藏深度1200米以内煤炭探明储量2551.72亿吨,印度煤炭绝大部分属于晚石炭世-侏罗纪的冈瓦拉煤系,煤炭储量2542.30亿吨,占印度全部煤炭储量的99.6%;在西部新生代第三系盆地中还赋存有褐煤,煤炭储量9.42亿吨,占0.4%。印度主要煤田包括Talcher煤田(396亿吨)、Raniganj煤田(255亿吨),Ib-River 煤田(224亿吨)、Jharia煤田(194亿吨)、Mand-Raigarh煤田(191亿吨)、Godavari Valley 煤田(174.6亿吨)、North Karanpura煤田(158.6亿吨)、Rajmahal煤田(141.2亿吨)、Singrauli煤田(129.1亿吨)和Korba煤田(101.2亿吨)。按地区分,Jharkhand邦743亿吨、Orissa邦620亿吨、Chhattisgarh邦415亿吨、West.Bengal邦283亿吨。印度煤炭灰份高,热值低,炼焦用煤资源短缺。印度晚石炭世-侏罗纪的冈瓦拉煤系煤炭储量有323.76印度焦煤和2219.54亿吨非焦煤,而新生代第三系盆地中赋存的褐煤为高硫煤。在深度分布上,300米埋藏深度以内煤炭储量为1557.47亿吨,300~600米埋藏深度煤炭储量为806.76亿吨,600~1200米埋藏深度煤炭储量为187.49亿吨。 石油和天然气:印度剩余探明石油储量为7.71亿吨,其中半数以上在海上,其余分布在陆地。印度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为10749亿立方米。 印度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海区的Mumbai (Bombay)High盆地、东部的孟加拉湾海区、安得拉邦、古吉拉特邦、奥里萨邦和阿萨姆邦等地。Mumbai High油气田是印度最大的海上油气田,位于印度西部大陆架上,Mumbai High盆地长75公里,宽25公里,距孟买海岸160公里。位于印度东南部安德拉邦东海岸克里希纳一戈达瓦里盆地的天然气田是目前印度已经发现的最大的天然气田,天然气资源量估计多达20万亿立方英尺,在奥里萨邦有6处发现天然气,资源量约8.2万亿立方英尺。铁矿:印度拥有丰富的铁矿资源,多为优质铁矿,铁矿探明储量181.87亿吨,已探明铁矿资源主要分布于中央邦、奥里萨邦、卡纳塔克邦和比哈尔邦。

印度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详梳理

印度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详梳理 通过上期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印度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了基本了解。本期,小今将详细说说到底有哪些个税优惠政策。 通常,大多数薪酬收入均需在印度缴税。然而,根据特定要求,下列福利可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公司提供的住房——若住房(包括房屋、公寓、农舍或在宾馆、汽车旅馆、酒店式公寓、招待所、房车、活动房屋、轮船或其它悬浮式建筑的住宿)为雇主所有,则公司提供的住房福利需要缴税(但仅限于等同工资一定比例的部分)。对于人口超过250 万的城市,该比例为15%;对于人口超过100 万但少于250 万的城市,该比例为10%;其它地区该比例为7.5%。上述计税福利金额需要减去从员工处收回的款项。若住房由雇主租赁,则计税福利金额等于支付的实际租金或工资的15%的二者孰低者,另外还需减去从员工处收回的款项。对于雇主在住房内提供的家具和家电,计税福利金额等于雇主拥有设施成本的10%或实际租金(若设施由雇主租赁)的10%,另外还需减去从员工处收回的款项。为在矿区或陆上石油勘探区、项目施工工地、坝址、发电厂或海上工作的员工提供的住宿,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不适用上述规定(即:住房福利不计税): a.住宿为临时性质,拥有的基座面积不超过800 平方英尺,且距市区范围或宿营地不少于8 千米。 b.住宿位于边远地区(即:根据最新发布的全印度人口普查,该地区距离人口不超过2 万人的城镇至少40 千米)。 c.酒店住宿——若为员工提供酒店住宿(包括汽车旅馆、酒店式公寓或招待所性质的有营业执照的居所),则需以雇主支付的费用或工资的24%的二者孰低者减去从员工处收回的款项为基础缴税(除非是为员工搬迁提供住宿且不超过15 天)。为搬迁提供的该类住宿无需缴税。

关于印度GST

一、如何计算GST付款: 1、通常情况下,应将投入税收抵免从对外税收责任中减少,以计算总支出。 TDS/ TCS将从总GST减少到净应付的数字。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有的话)将被加到最后的金额。 此外,ITC不能在利息和滞纳金上进行抵扣。利息和滞纳金都需要用现金支付。 2、对于不同类型的经销商来说,计算的方式是不同的。 (1)常规的经销商: 一个普通的经销商有责任向GST支付出口产品的费用,也可以要求他对所购买的商品进行进项税收抵免(ITC)。普通经销商应付的GST在对外纳税义务与ITC之间是不同的。 (2)组合经销商: 组合经销商的GST支付比较简单。一个选择组合方案的经销商必须支付固定比例的GST的全部对外供应。GST是根据组合经销商的业务类型来支付的。 了解GST体制下如何抵税。在抵消的时候需要按照税的类型进行抵消,同一种税优先抵消,不够的话(部分税可以进行抵消)。顺序是:CGST优先CGST抵消,再次使用IGST抵消,不能使用SGST抵消;SGST优先SGST抵消,再次是IGST,不能使用CGST抵消;IGST优先IGST抵消,再次是CGST,最后是SGST。 GST抵消流程和时间,若销售方收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款,则需在系统开具预收款单,销售方会在此基础上产生GST销项,且需指定收发货的邦,购买方收货后才能记GST进项。销售方若不按时交GST及报税,则购买方不能按时拿到GST进项。销售方需在下月10号前上传当月销售税数据到税局网站,购买方在税局网站下载此数据核对确认后在20号前抵扣此进项完成当月交税和报税。 如果没有及时提交GST的报税,则需要交纳利息和滞纳金。每年的利息是18%,它必须由纳税人根据欠费的金额计算出来。时间是从第二天(21号)到付款的日期。 滞纳金是每人每天100卢比,所以在CGST下有100,SGST下有100,共计200卢比每天。最大限度是5000卢比。IGST上是没有滞留金的。 并且每个报税都有规定的格式。

印度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特点及新发展

印度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特点及新发展如今,各个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都采取了积极的改革态度,大幅度提高市场准入程度并辅以优惠措施,同时改善投资环境,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发展中国家吸引外来直接投资仍将继续增长。引进外资的竟争加剧,并对我国的外资政策提出挑战。印度与中国之间在历史、地域、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多的相似性。印度作为WTO创始成员国之一,早在1947年已经是关贸总协定成员,研究印度有关外国直接投资(FDI)政策的新变化,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尤其是我国作为WTO新成员,学习借鉴印度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更具有现实意义。一、印度直接投资政策的演变印度自独立后从没中断过利用外国直接投资(FDI),但政府对外资利用也一直没放弃过引导。印度政府依据不同需要并结合时代背景采取相应的外资政策。印度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新经济政策”,放宽限制和引进外资政策,这是印度直接投资大飞跃的开端。此后,印度一直实施旨在推行市场自由化,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经济改革,进一步放宽限制和引进外资。这种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取向的改革为直接投资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促使了FDI的大飞跃,为印度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1、改革以前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从1947年独立到1991年实行经济改革,印度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经过了多次演变。(1)1947-1956年。独立后,由于殖民统治的烙印以及尼赫鲁经济思想的影响,印度政府对外资的引进带有矛盾的感情色彩。印度政府表面是对直接投资采取开放的态度,但实际上存在疑虑和不满。一方面,印度政府承认,为了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印度工业化,引进外资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它又在1948年4月的《工业政策决议》中明确指出:“作为法规,为了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主要股权应控制在印度手里,而且始终坚持培训旨在最终取代外国专家的合格印度人员。” (2)1956-1967年。1956年4月,印度颁布了第二个《工业政策决议》,尽管印度政府在经济上开始逐步自由化,但其对外资的态度与1948年的《工业政策决议》相同。由于印度政府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提出要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这需要大规模投资,而国内资金不足,再者印度政府意识到利用外资不至于耗尽本国外汇储备,因此印度政府针对不同行业有选择的利用外资,其中制造业利用外资最多。(3)1967-1980年。独立以来,印度对FDI一直都很谨慎,把外国直接投资严格控制在与印度已确立的发展思想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引进外资的行业大多是被认为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或是确保产品出口的行业。直到60年代末才发生了第一次大的改变。三五计划失败,外汇短缺严重,卢比大幅贬值,印度政府对FDI的态度有了全面改观。1973年出台了《外汇管制法》,对直接投资政策有了改进。1973年的外汇管理法是新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标志,其对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有了一些变化:要与印度本国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合资企业外国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符合一定条件(如外国分公司全部产品供出口),通过政府的审批,合资企业外资股权可以超过40%;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该行业与外资合作是否必要,在需要外国知识技术的行业允许外国直接投资。1977年3月的工业政策声明中,印度政府指出,与外国合作的项目中的大部分所有权应掌握在印度手里,印度政府能对其实施有效控制。[!--empirenews.page--] (4)、1980-1990年。80年代初期,印度面临困难的外汇形势,印度政府意识到应加强出口,而本国企业难以单独承担起此项责任,对外国企业进入印度的限制有所放松。1985年,印度开始执行经济开放政策,当时的拉吉夫·甘地总理与财政部长辛格制定了一套改革方案,放松了对外资的限制:产品出口的合资企业外资股权可达到100%;将《外汇管制法》的条款推广到消费品领域;1984-1985年间,印度对多种资本品取消许可证限制;1986年对矿区征收的税率从40%降到30%。1990年的工业政策提到,如果企业家认为有必要引进技术,只要对国内销售和出口征收分别不超过5%和8%的专利费,那么他就可以与外国合作而无须得到政府的批准。2、1991年经济改革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1991年,印度遭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国际收支危机,近1亿美元的NRI(非本国居民外国投资)外逃,外汇储备只有10亿美元,仅够两周进口所需,在国际借贷市场的信用等级下降。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帮助下,印度进行了根本性

印度税收制度

印度税收制度 印度税收制度概述 印度是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国家,面积297万平方公里,人口近9亿。印度历史悠久,其税收制度在发展中国家颇具代表性。 一、印度税制的演变 印度作为英国的殖民地在各方面都受到英国的影响。在1960年独立以前,印度经济畸形发展,税制单一,英国盲创的所得税在即度税制中唱独角戏。独立以后的尼赫鲁政府实行公营与私营的混合经济体制;到60-70年代,公营私营互相渗透,经济的福利性质加强;80年代以来,经济逐步自由化,市场机制得到运用,各方面都处于改革之中。伴随经济的发展,印度税制也进行着不断的补充与完善。1953年开征了遗产税,1958年开征了富裕税和赠与税,1962年修改了所得税制,1964年开征了超额利润税。80年代中后期至现在,印度顺应了世界税制改革浪潮,对其税制也进行不大幅度的改革。 1986年在制造环节实施了一种修改过的增值税制度。90年代拉奥政府又大张旗鼓地对财税制度进行了新的改革,使印度的税制呈现出新面貌。 二、印度税制的特点 (一)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体制 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实行联邦与邦两级预算体制。与此相适应,在税收上实行联邦和邦两级分税制管理体制。印度的税收管理权较多地由联邦政府集中掌握,只对各邦授予一定的征税权,因而接近法国式的中央集权分税制。 1935年始印度就将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联邦税)、地方税(各邦税)、共享税三类。共享税属中央税,是由议会规定按一定的比率划拨给各邦。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独立以来三个阶段的经济发展,目前这种分税制主要体现为以下内容: l.主要税种的划分。划属中央税亦即联邦税的税种,系由印度联邦政府依法管理并征收的税种,其中除个别税种划拨给各邦一部分外,其余全部为联邦政府收入。此类税种按收入大小依次为:关税、联邦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富裕税等。地方税亦即各邦税,是由各邦政府按照被授予权限管理并征收的税种,均为各邦收入。主要有销售税、各邦消费税、土地税、印花税、客货运输税和娱乐税等。 2. 各税种管理权的划分。所有税种立法权原则上均由联邦政府统一掌握。同时,把应归地方税的征收权授予各邦政府。正是在集中立法权这一点上,印度与法国的中央集权式分税制相似。 3. 对地方收入不足的补救。在税种划分上已考虑到这一问题。印度议会规定,把个人所得税的85%划拨各邦,划拨比率以各邦人均所得额的反比为准,即人均所得额越少的邦,得到的划拨额越大。另外,又把占中央收入第二位的联邦消费税收入也划一部分与各邦共享,划拨总收入额的45%给各邦,其中40%部分即比照个人所得税的分配比率划拨,5%部分则拨给发生财政赤字的各邦。 为了进一步保证各邦收入,印度又把主要税种销售税的立法权赋予各邦政府,使销售税成为唯一由各邦自行立法并据以征税的税种,是各邦最可靠的税源,其总收入额约占地方税总额的58%以上。 4.税务机构的设置。为使联邦税和地方税的管理和征收均有保证,印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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