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盘存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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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定物料盘存的时间、方法及要求,防止差错。
范围:适用于仓库物料盘存管理。
职责:物料管理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物料盘存及报表时间:每月最后一天为物料盘存截止时间,次月2日为报表上交时间。每月生产计划制定后,为配合生产调度的工作,仓库管理室
须根据需要报出临时报表。
2在库物料盘存:
(1)仓库管理员(指收货员、发货员)根据在库实物、台帐、库卡,仔细清点货物,并做好记录。
(2)财务会计负责与仓库管理员核帐。
(3)质量监督员对仓库管理员的盘存清查情况进行抽查,要求帐、物、卡相符。
3特殊情况处理:
(1)物料盘点后出现盘盈情况,应仔细核对帐、卡及有关单据,经查实无误后,按实物重新入帐;如帐卡或单据填写及计算有误,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员
及财务会计并予以更正。
(2)对物料盘点后出现盘亏情况时,如货物与台帐或库卡的数目差异在物料损耗范围内,则填写“物料损耗报告”(见附件一),做冲帐处理;如不在损
耗范围内,则须详细盘查原因,并记录在“物料损耗报告”上。
(3)各种物料的盘盈和盘亏均由质量管理室按“SMP-QA-020-01偏差管理规程”给予处理,及时分析原因并处理,以排除潜在的质量事故。
4仓库管理员在每月2日前做好“物料盘存报表”(见附件二)交质量监督员、财务会计及物料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盘存报表一式四份,经确认无误后,
分别交计划员、计划调度员、财务部会计及自留。
5对在盘存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盘存工作造成差错的也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附件
附件一:物料损耗报告
附件二:物料盘存报表
附件一:物料损耗报告编号:MF-017-01
附件二:物料盘存报表编号:MF-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