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的补充规定(正式文件下发的)

合集下载

病假条款规定员工病假待遇细则

病假条款规定员工病假待遇细则

病假条款规定员工病假待遇细则尊敬的各位员工:病假是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突发疾病或长期病痛而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所需申请的假期。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病假条款,旨在明确员工病假待遇的细则。

一、病假的申请1. 员工在发生疾病或病痛后,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出书面的病假申请。

2. 病假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员工姓名、工号、疾病诊断、医生证明、预计病假期间等。

3. 病假期间超过三天的,员工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请医生详细注明疾病的性质以及预计恢复时间。

二、病假期间的待遇1. 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薪资不受影响。

2. 公司将为员工在病假期间提供保险保障,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员工可根据需要向公司负责人查询详细保险条款。

3. 在病假期间,员工不需要履行工作职责,但应及时与上级主管保持沟通,报备病情以及恢复进度。

4. 如员工在病假期间需要进一步治疗或住院,应将详细情况及具体时间提前告知公司,并提供医生证明。

三、病假期满的复工要求1. 病假期满后,员工应准时回到工作岗位,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 如员工在病假期间需要进一步康复,请提供医生的复诊证明及治疗计划。

3. 公司将与员工合作,尽力根据员工健康状况进行必要的工作调配和安排。

四、滥用病假的处理方式1. 如发现员工滥用病假的行为,公司将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薪资扣减、解聘等。

2. 公司保留对员工病假申请进行审核的权利,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第三方医生的诊断证明。

以上便是我们公司的病假待遇细则。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条款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也希望各位员工严格按照这些条款履行病假手续,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的支持与配合!此致敬礼!。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前言作为全国范围内的劳动规定,新版劳动法自实施以来一直备受关注。

在最近一次修订中,法律对于病假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新版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让您了解法律应该如何操作。

1. 病假年假合并新版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的病假和带薪年假可进行合并使用。

具体来说,员工可以选择将其未休的带薪年假与病假合并使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员工也可以选择单独使用病假,但不能以病假替代带薪年假。

2. 病假年假比例在新版劳动法中,病假和年假的比例发生了变化。

具体来说,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带薪年假5天,病假3天。

每当员工增加一年工龄,其带薪年假会增加一天,而病假则不变。

3. 病假证明新版劳动法规定,员工请假时需提交合法的病假证明。

如果是因为轻微疾病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可以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无需提交任何病假证明。

然而,如果请假时间超过三天,或者是因为患有重疾请假,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

4. 病假工资待遇在新版劳动法中,员工请病假时能够得到全额的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报酬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员工实际缺勤时间进行计算。

例如,如果员工请假的时期跨度为10天,但其实际缺勤时间只有8天,那么其工资报酬也应根据8天的时间进行计算而不是10天。

5. 病假福利补贴在新版劳动法中,对于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员工,公司应该按照规定为其发放一定的病假福利补贴。

具体数额的计算方式应该为,发放月度基本工资的60%作为福利补贴,直至员工治疗结束或者达到治疗上限。

总结显然,新版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在福利补贴方面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不过,作为雇主,我们也需要在员工请假时留意相关证明,以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或是纠纷。

最后,我们希望工人们注意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保持身体健康。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1年4月1日颁布的《劳动法》修订版,对于员工病假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

第一条基本规定员工患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向用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文件。

除非特殊情况下,员工不得自行决定是否休息,并且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病假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病假期限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疾病期间应当停止工作或者劳动,享受病假待遇。

病假期限为:1.发热、呕吐、腹泻等疾病,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感冒、头疼、胃痛等需要住院观察或者治疗的疾病,最长可休假15天。

3.需要手术治疗的疾病,病假期为手术期加手术后恢复期,最长可休假半年。

4.患特定疾病的员工的病假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病假工资员工因病请假在病假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病假期间所应得的工资报酬,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累计缺勤时间过长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公司规定中相关的职业道德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理,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员工患病期间发生工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待遇。

第四条疾病诊断证明员工在请假期间或者回到工作岗位的时候,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文件。

对于不提交疾病诊断证明文件或者存在欺瞒行为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视情况依据公司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对用人单位依法管理病假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病假管理制度与规定,做好员工假期登记、请假手续的审核、妥善保存疾病诊断证明文件等相关工作。

在员工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病情进行关注,转达关怀,及时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结语以上便是新《劳动法》病假规定全文,对于员工请假方面,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更应关注自身身体健康,勤做运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自身身心健康。

2023年公司病假事假制度

2023年公司病假事假制度

2023年公司病假事假制度引言:病假和事假是员工享受工作休假的权益,可以让员工有休息和调整自己状态的机会,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023年,公司将全面优化病假和事假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并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一、病假制度:1.1 病假的定义和标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期间。

病假的标准如下:- 连续患病不超过3天的,提供病假审核单据,无需提供医疗证明。

- 连续患病超过3天的,需提供医疗证明,并按照医疗证明上的休假期限享受病假。

1.2 病假的申请和批准流程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并在请假当天提交病假申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假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请假事由和预计的请假时间;- 如连续患病超过3天,需提供医疗证明;- 如请假期间需要特殊安排或者通知其他部门的,需提前说明。

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员工是否批准病假申请。

对于连续患病超过3天的情况,公司将开展核实工作,确保病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3 病假期间的待遇在病假期间,员工将按照正常工资待遇进行发放。

病假期间不计入事假和年假的休假天数。

二、事假制度:2.1 事假的定义和标准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而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期间。

事假的标准如下:- 当事假不超过3天时,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并获得批准;- 若事假超过3天,员工需要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事假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2 事假的申请和批准流程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并在请假前提交请假申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假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请假的事由和预计的请假时间;- 如请假期间需要特殊安排或者通知其他部门的,需提前说明。

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员工是否批准事假申请。

2.3 事假期间的待遇在事假期间,员工将不获得工资待遇。

病假补助规定

病假补助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实际工作年限
十年以下
十年以上
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
5年
以上
5年以下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医疗期月数
3
6
6
9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最新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

最新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

最新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最新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全文)(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

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

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

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病假规章制度最新规定文件

病假规章制度最新规定文件

病假规章制度最新规定文件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病假事宜,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工作效率,制定了以下病假规章制度最新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任何员工在因病需请假时,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病假申请1. 病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注明病假原因及估计请假时间。

2.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也可先口头请假,但必须在请假后的24小时内递交书面请假申请。

3. 员工在请假前必须提供医疗证明,经公司医疗保险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否则请假申请将不予受理。

4. 如果病假超过3天,员工需提供医生病假证明及复诊证明。

5. 病假期间,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健康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三、病假审核1. 公司对员工的病假申请将进行审核,如有情况需要核实,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的证明。

2. 公司将根据病假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来审核请假申请,如发现虚假病假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审核通过的请假将被统一记录在公司的请假系统中,以便公司进行假期管理。

四、病假补偿1. 员工在病假期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具体请参考公司病假工资报酬规定。

2. 如果员工因病请假需要住院治疗,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3. 确认病假事实后,公司将及时进行请假记录和工资计算,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病假管理1. 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以便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员工健康问题。

3. 公司将开展健康知识宣教活动,提高员工对健康的重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六、其他规定1.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病情不相容的工作或活动。

2. 如员工因病需请假超过规定的病假期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公司将不定期对员工的病假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以确保员工假期的合理使用。

以上为公司病假规章制度最新规定,员工请遵守,并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工作状态。

【推荐】一次或连续休假超过15天(含)的病休假,必须出具三级甲等医院病历及病假证明么-实用word文档 (8页)

【推荐】一次或连续休假超过15天(含)的病休假,必须出具三级甲等医院病历及病假证明么-实用word文档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一次或连续休假超过15天(含)的病休假,必须出具三级甲等医院病历及病假证明么篇一:关于病假的补充规定(正式文件下发的)关于《职工休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各科:我公司《职工休假制度》(试行)已执行九个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相关病假和产假规定不够完善,为了使制度更加规范,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同时又能有效促进工作正常开展,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一、病假(一)、非住院的病假规定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门诊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药费票据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二)、住院病假规定职工因重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需提供入(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职工休假制度》病假扣60元/天处理。

现根据住院时间分为四种情况:1、连续住院在15天内,按60元/天扣发工资。

2、连续住院16天及以上至3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60%;取消当月休假。

3、连续住院31天及以上至6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50%;取消两个月休假。

4、连续住院61天及以上,住院期间无工资;无休假,所有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

5、全年病假在80天及以上,取消年度目标奖励金。

(三)、住院后休养及女职工怀孕保胎休假的规定1、住院后的职工根据身体状况,提供需要休养的医生证明,可休息15天(与住院病假合并计算,按住院病假执行),超过15天的不再计发工资,单位继续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月缴纳。

2、女职工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因身体原因须保胎的,可提前休息(须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提前休息期间按照住院病假规定执行。

注:病假跨月现象,当月或下月执行文件规定。

医院关于病、事假管理补充规定

医院关于病、事假管理补充规定

XXXX医院关于病、事假管理补充规定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保障员工休假期间的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对《医院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做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病假管理(一)病假诊断书开具1.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诊断证明的职权。

诊断证明书上注明休假时限。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诊断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诊断书必须经门诊部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诊断书。

签发病假诊断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

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诊断书。

4.一般门诊病人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5.一般住院病人出院后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6.住院病人出院后,对患有短期内难以康复的较严重的疾病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内必须科主任审核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须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请病假程序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2、凡因病需请假者,需持有关科室副高级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办理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办理者可以委托他人,按医师审批休假时限办理。

(三)、病假待遇1、病假在6个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扣本人应发工资的40%,2-5年的,扣本人工资的30%,5-10年的,扣本人工资20%,10年以上者,扣本人工资10%。

2、病假超过6个月的,自第七个月起。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扣本人工资60%,1-3年者,扣本人工资50%,3-10年者,扣本人工资40%,十年以上扣本人工资的30%。

3、在编、人事代理、备案制人员病假累计超过半年者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不能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当年不得晋升或聘任职称。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

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病假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的病假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病假需提前一天提交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病假期间每天需要提供健康证明,证明由医生出具,明确病假期限。

3. 不得连续申请病假超过3天,如需继续请假,需提交病历并由公司医生审批通过。

4. 严禁无故缺勤、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员工的病假期间,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相关待遇:1. 病假期间,员工享受全薪待遇。

2.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工作活动,包括加班、外勤等。

3.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4. 病假期间,员工应确保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病情和就医过程。

第四条员工的病假扣除相关规定如下:1. 病假期间,不计入员工的年休假天数。

2. 病假期间,不计入员工的事假天数。

3. 病假期间,员工除正常工资外,不享受其他奖金、津贴等福利。

4. 若员工违反规定,提供虚假病假证明,将按照公司纪律处置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的病假期满后,应出具健康证明,并提交给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病假期间,员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积极参与康复,保障身体健康。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对于长期患病员工,公司将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病假期间,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行为。

第十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纪律处置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23年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将及时进行修订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就是2023年病假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关于病事假与工资发放的补充规定

关于病事假与工资发放的补充规定

关于病、事假工资发放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病、事假工资发放,特作出以下几点补充规定:
一、病假的工资发放
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或底薪:病假在3天及以上的,超出天数计件人员按40元/天核减工资,岗薪人员按55元/天扣除核减工资,最多扣至816元。

全月病假按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请假超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情况,当月绩效工资取消,本人绩效基数也不纳入本组绩效基数总额。

二、事假工资发放
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或底薪:事假在2天及以上的,超出天数计件人员按40元/天核减工资,岗薪人员按55元/天核减工资,最多扣至0。

全月事假,当月不发放工资。

绩效工资:请假超7个工作日(含)以上的情况,当月绩效工资取消,本人绩效基数也不纳入本组绩效基数总额。

三、新进人员工资发放
1、15号(含)之前报到的人员,绩效工资按满月计发,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按比例计发;
2、15号之后报到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半月计发,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按比例计发。

四、本补充规定经批准后即日起执行,本补充规定与《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划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

规章制度中病假的条款

规章制度中病假的条款

规章制度中病假的条款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实习生和临时工。

二、病假申请1. 若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尽早向直接上级或HR部门汇报,并填写病假申请表。

2. 公司要求员工在请假当日或尽早通知上级,如有变化,需及时更新请假情况。

3. 如因突发疾病无法提前通知,员工应在恢复后尽快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及病假证明。

4. 病假申请表需附带有效医生证明,说明请假原因、诊断结果及预计请假时间。

5. 病假申请经审核后,需获得公司批准方可生效。

三、病假期间1. 病假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需延长请假期限,员工需提供有效医疗证明并获得公司批准。

2. 病假期间,公司可要求员工定期报告病情并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3. 病假期间,员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并尽早康复,如需调整请假期限,应提前通知公司。

四、病假补偿1. 在病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天数进行病假工资补偿。

2. 病假期间,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请假制度,不得进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3.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参加公司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

五、病假违规处理1. 若员工虚报病情、擅自延长请假期限或伪造病假证明,公司有权取消其病假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2. 若员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提供有效病假证明,公司有权拒绝其病假申请。

3. 若员工频繁请病假或长期病假,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接受公司指定的医院复诊。

六、附则1. 病假期间,员工需注意休息并按时接受治疗,切勿勉强工作。

2. 如对本规定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员工可随时向HR部门提出意见。

3. 公司将严格执行病假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为公司病假规定,公司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进行具体实施,希望员工遵守并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关于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

关于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

关于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第一篇:关于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关于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关于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一条请假累计时间限制因公司事务繁多,要求每名员工为公司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超1天,超过1天的必须在周未加班补上,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条请假工资计算及全勤奖每月的请假时间将计入当月的绩效考核,公司将从每月的绩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全勤奖励,具体实施如下:1、每月员工全勤奖金为100元,主管级别为200元;2、每月累计事假1天者不扣全勤奖,但扣除1日工资;3、每月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除扣发请假期间工资外(若在周未加班则不扣请假工资),另扣除当月全勤奖金;以上请假项目不包含工伤、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根据国家产假规定另行计算)。

第三条请假批准权限部门主管有权审批1天及以下假期,当月累计超过1天的,须由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关于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定稿)关于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补充规定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流程,特对机械厂有关规定补充如下:一、考勤制度方面各科室车间考勤表一律使用盖椭圆办公室章的考勤表,考勤表的填写必须与作息时间同步进行,不准涂改,如发现考勤表上没有盖章或考勤空缺或有涂改现象每发现一次或一处考勤员罚款200元,车间负责人罚款200元,厂部每周期抽查不少于一次。

二、请假制度方面1、各车间普通员工的请假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生产科长签批方可有效,请假条统一由生产科保管,一联生产科留存,二联车间留存,与考勤放在一起。

2、各科室人员、车间工段长及车间统计的请假申请由车间负责人、生产科长签字后,报生产厂长签批后方有效,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保管,一联办公室留存,二联各科室车间留存与考勤表放在一起。

公司病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公司病假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各部门、全体员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现就加强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发布如下通知:一、病假申请程序1. 员工因病需休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部门负责人收到病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审核并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病假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及所在部门。

二、病假期限及待遇1. 病假期限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 病假期间,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由公司按规定缴纳。

三、病假续假及请假手续1. 病假到期前,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续假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2.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续假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及所在部门。

3. 员工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

四、病假期间员工行为规范1.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病假无关的活动。

2. 员工病假期间,如需外出就医,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员工病假期间,如发现病情有好转,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违反病假管理制度处理1. 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擅自休假或骗取病假待遇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员工病假期间,如发现隐瞒病情、虚报病假、恶意拖延病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部门、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通知,加强病假管理,共同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年月日。

关于病假的补充规定(正式文件下发的)

关于病假的补充规定(正式文件下发的)

关于《职工休假制度》的补充规定各科:我公司《职工休假制度》(试行)已执行九个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相关病假和产假规定不够完善,为了使制度更加规范,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同时又能有效促进工作正常开展,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一、病假(一)、非住院的病假规定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门诊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药费票据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二)、住院病假规定职工因重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需提供入(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职工休假制度》病假扣60元/天处理。

现根据住院时间分为四种情况:1、连续住院在15天内,按60元/天扣发工资。

2、连续住院16天及以上至3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60%;取消当月休假。

3、连续住院31天及以上至6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50%;取消两个月休假。

4、连续住院61天及以上,住院期间无工资;无休假,所有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

5、全年病假在80天及以上,取消年度目标奖励金。

(三)、住院后休养及女职工怀孕保胎休假的规定1、住院后的职工根据身体状况,提供需要休养的医生证明,可休息15天(与住院病假合并计算,按住院病假执行),超过15天的不再计发工资,单位继续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月缴纳。

2、女职工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因身体原因须保胎的,可提前休息(须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提前休息期间按照住院病假规定执行。

注:病假跨月现象,当月或下月执行文件规定。

二、产假1、长期在高原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产后请哺乳假的,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情况下,有相关医院出具的母乳喂养证明,必须本人申请,并按照层级审批原则审定后方可休哺乳假,未出具相关批复意见的,不能享受此假。

2、女职工生育后未在产假期间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能按阿州妇[2006]45号文件享受30天产假。

病假休假补充规定

病假休假补充规定

三水区地质增康专科医院办公室病假休假补充规定
病假休假补充规定
1、职工患病需脱产休息者,必须持有本院对口专科医生病假证明或区级以上专科医生病假证明,并需填写《请假申请书》,向所在科主任办理病假手续后,方可休息,因急病暂不能回院者,可先电话通知科室负责人,24小时内补办病假手续;
2、患病职工应先在本院对口专科医师处就诊,若未经本院治疗、未经本院医生转诊,擅自到其它医院进行治疗的,本院将不批准病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3、患病职工提交《请假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病假建议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者须提交出院小结复印件,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病假期间各类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
5、病假在一个月内基本工资照发;
6、病假超过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1)本院工作不满3年者,工资按60%计发;
(2)本院工作期满≥3年而不满5年者,工资按80%计发;
(3)本院工作期满5年以上(含5年)者,工资按90%计发;
(4)病假超过六个月(含全年累计六个月),需交由院方讨论决定。

注:员工连续请假(假期包括事假、病假)超过15天(含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三水区地质增康专科医院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正文:---------------------------------------------------------------------------------------------------------------------------------------------------- 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一九八一年四月六日发布)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病假事假的补充更改

病假事假的补充更改

病假、事假的补充更改
一、一般因病、因事请假,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职工因病请假,未住院的,按事假对待;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公疗办报销手续)发基本工资,扣除当月请假天数的效益奖、驻站补助、吸尘费,其它待遇不变。

三、职工因事有病请假,连续请假(包括脱产学习)满30天,不计发半年奖;满45天不计发全年奖;两个月以上应办理请长假手续(长假最低一年)。

请长假期间只发档案工资的80%,其它福利待遇停发,同时装载机股份退出。

四、○1患重病的职工(如开颅、开胸等特大病症),三个月内(包含三个月)计发全额工资,享受在职职工的同等待遇,不影响其半年奖及全年奖。

○2医疗期满后,身体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服从公司安排;如继续想要修养的办理请长假手续,长假期间的待遇和正常请长假职工的待遇相同。

五、绝症:患绝症的职工,在治疗期间,可享受和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六、职工因病治疗,其医药费的报销按神木县医保办有关规定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职工休假制度》的补充规定
各科:
我公司《职工休假制度》(试行)已执行九个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相关病假和产假规定不够完善,为了使制度更加规范,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同时又能有效促进工作正常开展,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病假
(一)、非住院的病假规定
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门诊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药费票据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二)、住院病假规定
职工因重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需提供入(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若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按《职工休假制度》病假扣60元/天处理。

现根据住院时间分为四种情况:
1、连续住院在15天内,按60元/天扣发工资。

2、连续住院16天及以上至3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60%;取消当月休假。

3、连续住院31天及以上至60天,无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高原艰苦补贴、工龄工资,只发基础性工资的50%;取消两个月休假。

4、连续住院61天及以上,住院期间无工资;无休假,所有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缴纳。

5、全年病假在80天及以上,取消年度目标奖励金。

(三)、住院后休养及女职工怀孕保胎休假的规定
1、住院后的职工根据身体状况,提供需要休养的医生证明,可休息15天(与住院病假合并计算,按住院病假执行),超过15天的不再计发工资,单位继续为其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月缴纳。

2、女职工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因身体原因须保胎的,可提前休息(须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提前休息期间按照住院病假规定执行。

注:病假跨月现象,当月或下月执行文件规定。

二、产假
1、长期在高原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产后请哺乳假的,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情况下,有相关医院出具的母乳喂养证明,必须本人申请,并按照层级审批原则审定后方可休哺乳假,未出具相关批复意见的,不能享受此假。

2、女职工生育后未在产假期间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能按阿州妇[2006]45号文件享受30天产假。

3、借调到平原地区的女职工,借调期间休产假的,产后母乳喂养的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九条规定:每天两次共一小时的母乳喂养至小孩一周岁,工资待遇不变;其余女职工生育小孩后,确因小孩体弱,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相关医学证明,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科室领导视其情况进行初批,最终以处领导审批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两个月之间按病假相关规定执行,超过两个月的工资停发,单位继续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缴回单位。

三、其它
1、绝症患者经处务会研究作为一种特殊情况考虑,不按此规定执行,保留原工资待遇,但交通费补助、电话费补助取消。

2、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4、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补充规定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制度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依照本规定调整,原制度与本补充规
定有冲突的按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