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四中校本课程--高二法制教育罗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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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课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第二课了解公证法与律师法,寻求法律帮助----------------------------------------- ----2

第三课学会打官司,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8

第四课了解民事权利与民事责任,依法进行民事活动------------------------------ --10

第五课讲公平讲诚信,不损害他人利益------------------------------------------------ --14

第六课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与取得赔偿权,维护社会正义--------16

第七课信守合同与违约-------------------------------------------------------------------- ----18

第八课依法服兵役,履行神圣职责---------------------------------------------------------- 20

第九课学习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和出国护照的法律规定,便利社会活动和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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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学习婚姻法律,建设和谐家庭------------------------------------------------- -------25

第一课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一、有话好好说-------调节

1.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2.人民调解的作用

(1)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2)新中国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3.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

人民调解法规定的调解原则有: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随堂检测:

甲家的鸡飞到李家,将其晒在地上的小麦吃了不少,而且弄上了很多鸡粪,李将甲家的鸡用石头打死,为此甲、李两家发生纠纷。你认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纠纷最好?

【提示】甲可以请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

二、仲裁ABC

1.仲裁的含义及特点

(1)仲裁的含义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2)仲裁的特点

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我国的仲裁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2)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委员会

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三、走近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行政复议的特点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随堂检测:

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得到补偿,多次到乡镇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的答复。

(1)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

(3)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节。(×)

(4)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课堂探究

探究一正确把握人民调解

【问题导思】

王明与张亮是上下楼邻居,张亮家中不慎失火,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楼上的王明家。王明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送进了医院。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张亮赔偿王明损失16 000元,协议签订后,张亮按约先支付了8 000元赔偿款。然而,王明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张亮家天花板破损,张亮以自家房子遭王明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明。王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张亮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

1.什么是调解?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

【提示】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纠纷是通过调解最终解决了问题。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提示】不是。因为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哪些?

【提示】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通过调解,解决了邻里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4.王明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提示】合法。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调解原则之一: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尽管经过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但由于张亮未全部履行协议,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因此,王明可向法院起诉。②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于张亮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王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把握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调解的一种形式,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2.作用:人民调解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4.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拓展:

1.司法实践中,调解与和解这两个概念在司法活动的书面语言或口语中常有混用之嫌,影响了法言法语表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题组训练】

1.关于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人民调解产生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调解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④说法不正确,排除。【答案】 A

2.关于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②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③诉讼调解由法院主持进行④诉讼外调解由当事人自己解决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解析】④说法错误,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政府或其他特定国家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答案】 A

探究二仲裁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问题导思】

2013年3月的一天上午,山东省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当场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 000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

事后,王某及其家属认为建筑公司所支付的金额过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依法确认其为工伤伤残五级。建筑公司认为双方事前已就工伤赔付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因此不再向王某支付工伤赔偿金。

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开庭裁决,裁令被诉人依照申诉人的伤残级别,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再支付王某35 000余元。

1.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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