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安全和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内部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施工图纸、合同文书、审批文件等。
第三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便捷和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由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执行由业资料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条工程部业资料应按照分类、流程管理,确保每份资料都有相应的归档位置和可查询性。
第六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系统的原则,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部主管部门。
第二章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第八条工程部业资料应根据项目阶段和类型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归档。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资料、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合同文书、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业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部业资料可采取电子化或纸质化方式存档,电子存档需进行备份和加密,纸质存档需按照规定的归档位置存放。
第十一条工程部业资料须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检索和查询。
第十二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资料,并剔除过期和无效的资料。
第三章业资料的保密和授权第十三条工程部业资料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四条工程部内有关业资料的查阅和调阅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记录查阅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特定资料或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必须进行授权管理,确保只有经相关人员授权才能查阅。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工程部业资料的内容,如有需要修改应按规定流程办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业资料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第十七条工程部业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位置进行,确保每份资料都有相应的档案号和存放位置。
第十八条工程部业资料的借阅需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严格限制查阅时间和范围。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安装等阶段。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2.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
3.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2)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相关记录;(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活动等相关记录;(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记录;(5)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品等资料;(6)其他与工程安全相关的资料。
2. 资料收集要求:(1)资料收集应全面、真实、准确;(2)资料收集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确保资料及时性;(3)资料收集应遵循保密原则,防止泄露工程秘密。
3. 资料整理要求:(1)资料整理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等相关标准执行;(2)资料整理应保持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查阅和使用;(3)资料整理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五、归档与保管1.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等相关标准执行。
2.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归档后,应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安全。
3.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六、借阅与使用1. 工程安全内业资料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人、用途、归还时间等。
2.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资料,确保资料安全。
3. 借阅资料完成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泄露。
七、监督检查1. 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对工程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资料归谁负责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归谁负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保存、利用效率,保障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工程活动的各个阶段,确保各项工程资料的保存完整、内容准确、机密可靠、易于利用。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增强工程资料管理的科学性和技术化水平。
第五条工程资料管理由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为工程资料管理员。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并完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对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保管、管理和利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编码、装订等处理,确保工程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作,确保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十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采集和整理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工程资料的采集和整理计划,确保工程资料的全面采集和规范整理。
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工程资料的采集和整理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工程资料采集和整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按照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编码、装订等处理,保证工程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资料的分类和整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资料的整理质量和整体效果。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主管部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四、管理原则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工程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的性质。
2.科学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保密安全:工程资料的管理要做到保密安全,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公开透明: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对外公开的工程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可靠。
5.便民利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五、管理制度1.工程资料的收集(1)工程资料的来源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文件等。
(2)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工程资料的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2.工程资料的归档(1)工程资料的归档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于新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归档。
(2)工程资料归档应当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便于管理。
(3)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多重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工程资料的利用(1)经过归档的工程资料可以用于相关手续办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2)工程资料还可以用于工程设计、规划、勘察等相关工作。
(3)工程资料的利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工程资料的销毁(1)工程资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对于过期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做好销毁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备份记录。
5.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的管理(1)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应当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
工程资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资料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资料的接收与发放1. 工程资料员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各部室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2. 工程资料员负责发放本部门对外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3. 工程资料员应规范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图纸变更通知、工程合同及其它工程项目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制度。
4. 对各种工程资料进行科学的规范的编号、登记、复印。
三、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1. 工程资料员应随工程的开展进行同步收集和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资料。
2. 对需要变更的文件和设计方案,应对其进行编号登记,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工程技术文件使用者手中。
3.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尽快着手进行立卷归档。
4. 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
5.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6. 归档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四、工程资料的保管与检查1. 工程资料员应严格执行资料工作的要求,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料安全。
2. 按照资料保管期限定期鉴定资料。
3. 维护项目工程资料的完善与安全,对违反本制度或不正确使用的行为,拒绝提供使用。
五、工程资料的借阅与使用1. 发放的图纸资料必须留原件一份,连同发放清单一起存档。
2. 相关部门借阅图纸及工程资料,应报工程主管工程师同意,登记相关借阅内容及时间,到期归还时,须经双方签名确认。
3. 若因公须借阅公司规定的机密资料,须报总经理同意并填写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准借阅。
六、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1. 工程资料员应参与本公司工程竣工图的整理和移交。
2. 工程资料员负责视具体情况定期清理资料室档案。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进度管理责任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1、项目部进度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点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周进度计划。
4、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及时到位。
二、施工进度跟踪1、项目部设计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
调度汇总后以《调度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以每日生产交班会、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三、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
3、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工程技术资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3篇
2023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3篇书目第1篇技术质量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2篇工程资料管理制度(7)第3篇建设集团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技术质量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管理部门工程资料档案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
各部门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整理统一移交。
第三条归档范围:(一)经营档案:由经营预算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3、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探讨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二)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分单项工程立卷归档。
1、施工依据性材料:(1)开工报告、批准文件;(2)协议书、合同书、施工执照。
2、施工指导性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2)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排。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洽商记录: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三方会谈纪要、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设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洽商单;(2)各种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书,以及开箱记录;(3)隐藏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预检复核记录;(4)各种管道的安装,试压、泄漏、探伤等记录;(5)仪器、仪表、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记录,验收标准及操作规范等;(6)施工日志:冬、雨季施工记录;(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对影响工程质量或运用的遗留问题处理看法;(9)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4、竣工文件材料:(1)竣工测量、竣工图、工程预决算、工程经济技术分析;(2)竣工工程一览表(竣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型式、造价、工期、工效等);(3)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告及会议文件;(4)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5、优质工程必需具有检查评定材料、上级审批文件及检查评定结果。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2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各项目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
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
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
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有三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施工单位资料应为原件。
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
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工程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3. 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资料员,负责日常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并与项目资料员保持密切沟通。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资料员应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收集各类工程资料。
2. 收集到的资料应进行分类、编号,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重要资料,如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等,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确认。
四、资料归档与保管1. 资料员应将审核无误的工程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
2. 工程档案应分门别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3. 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在专用档案室内,防潮、防火、防虫蛀。
4. 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于不同的媒介中,防止数据丢失。
五、档案利用与保密1. 工程档案仅供项目相关人员查阅,外部人员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访问。
2.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
3. 使用档案时应做好登记,注明使用人、使用时间及归还时间。
六、档案的移交与销毁1. 工程竣工后,应将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给业主或相关部门。
2. 移交档案时,应有详细的移交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不定期的修订。
2. 对于制度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调整和完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一、引言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和文件。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运维管理,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
本文将对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归档目录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2.资料管理的原则(2)分类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和使用。
(3)规范命名:对于每个资料,都应制定统一的命名规范,确保命名的准确性和易查性。
(4)限制权限:对于一些重要的资料,可以设置权限,限制查看和修改的范围,保护信息安全。
(5)备份存储:对于重要的资料,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存储,以防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3.资料管理的流程(1)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应明确资料的收集范围和要求,并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分类。
(2)资料的编目和归档:对于每个资料,都应进行编目,包括资料的编号、命名、摘要等信息,然后进行归档存储。
(3)资料的查找和使用:在需要使用资料时,可以通过资料管理系统进行查找,按照编目信息进行检索。
(4)资料的修改和更新:如果资料发生了变动,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并在资料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
(5)资料的销毁和归档:对于一些无用的资料,可以进行销毁处理,对于存档的资料,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三、归档目录的制定为了方便资料的管理和查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归档目录。
归档目录可以根据资料的性质、用途、工程阶段等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个示例归档目录:1.工程项目基本资料:(1)招投标文件(2)工程合同(3)相关协议和备忘录2.工程设计资料:(1)设计方案(2)施工图纸(3)工程量清单3.工程施工资料:(1)施工计划(2)工序控制表(3)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4.工程验收资料:(1)验收申请和报告(2)验收变更和整改记录5.工程运维资料:(1)设备档案和维护手册(2)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以上仅是一个示例的归档目录,实际的归档目录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规章制度一、总则工程资料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报告、材料进场记录等。
各类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和提交工程资料,应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理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任何未经审核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四、资料保管与维护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五、资料使用与查询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谁需要知道,谁使用”的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
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资料时,应遵守查询程序,不得随意传播或用于非授权的目的。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工程资料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
通过上述内容的规范,可以确保工程资料的管理更加有序和高效,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文档支持。
每个参与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共同维护工程建设的良好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资料的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方人员的协作,因此,建立一套明确、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指导实践、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管理已成为工程资料管理的大势所趋,因此在规章制度中加入电子资料管理的相关条款,也是适应现代工程建设需求的必然选择。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规范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工程资料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资料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三条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所有相关资料管理活动,包括资料的编制、审查、归档、保管、检索和利用等。
第四条各级工程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资料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进行。
第五条国家鼓励并支持工程资料管理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不断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水平,保障国家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工程资料编制和审查第六条工程资料的编制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编制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资料编制小组,负责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审查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工程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审查结果应当在资料的封面或首页做出书面的审查意见和签字。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摸底,并结合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编制相应的工程资料,经过审查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工程资料归档和保管第九条完成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进行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存放在专门的资料库房内,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工程资料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方式进行,每份资料均应有唯一的文件编号,以便于后续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一条归档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工程资料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资料的查阅、借阅和复制,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工程资料检索和利用第十三条有关单位在需要查阅工程资料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过资料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对已归档的资料,在合乎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借阅或复制,但需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所借阅的资料。
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注意事项
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效率的小技巧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是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和管控风险的重要工作,但很多项目经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被一些小问题困扰。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验,希望对大家提高工作效率有所帮助。
一、工程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在开始项目时,应根据资料来源和类型,将工程资料逐一分类,并做好详细的编号和记录。
不同种类的资料应该归档到不同的文件夹中,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对每份资料,都要进行详细的备注,记录保存时间和位置,以便后续查询。
二、电子档案的备份和还原
仅将工程资料电子化还不够,应该建立定期备份和还原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备份文件应储存在离线设备中,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备份文件完整正确。
还原时应当特别注意文件路径,以免数据丢失。
三、资料查阅的流程管理
资料查阅前应该有一个流程审批,以避免不必要的泄密风险。
同时,工程资料应该按照需求和权限开放,确保询问人员能够顺利获取所需文件。
资料查阅后,需在系统中留下查阅记录,并进行征得意见和反馈。
四、资料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工程资料的生命周期分为创建、变更、归档和销毁几个阶段。
在
每个阶段,应对工程资料进行相应的管理,建立库存和消耗记录系统,及时更新、修订和替换过期文件。
实际工作中,一些细节决定了资料管理的高效率。
例如,保持标
准的命名规则、建立版本控制机制、开展培训和认证采用先进的管理
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资料管理制度应该结合工程实际需求与特点,
以确保项目的高效推进和顺利交付。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适用于除政府部门批件原件之外的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办公室存档)及图纸;1、管理内容及要求3.1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3.1.1对施工方、监理方、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发送至工程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需传递的及时传递。
3.1.2设计院发来的的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员分类、编号、登记、并留一份原件归档,需发放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电子版及时报备集团工程部。
3.1.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重发现象,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备案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按报备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图纸。
3.2版本更新3.2.1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均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3.2.2新接收改版文件、资料、图纸,如是整卷、整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3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3.3.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设计部门,限期补齐和更换。
3.3.2如图纸资料未按合同日期提供,资料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督促落实。
3.4图纸不符的处理收到图纸资料,工程部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设计部门。
3.5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3.5.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验收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应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完整无缺,包括设计图纸、会议记录、施工日志、检验报告等。
2. 准确性原则: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3. 系统性原则:工程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进行归档,便于检索和使用。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工程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资料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整理。
2. 资料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资料整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格式要求,对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
四、资料存储与保管1. 电子资料:应采用可靠的电子存储设备进行备份,并定期更新数据。
2. 纸质资料:应妥善存放在防火、防潮的环境中,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
3. 资料借阅: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追踪和管理。
五、资料利用与维护1. 资料检索:建立高效的资料检索系统,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料。
2.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保持资料的最新状态。
3. 资料维护:定期对存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长期可用。
六、责任与考核1. 明确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资料归档责任。
2. 考核机制:建立资料归档管理的考核机制,对归档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资料保管制度内容
工程资料保管制度内容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过程,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项目启动之初,应建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小组,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所有资料应按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使用统一的编号系统,便于检索和管理。
三、资料存储与保管1.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中,电子资料应保存在指定的服务器或云端平台,确保防火、防潮、防尘、防盗。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实行双备份策略,即同时保存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防万一。
3. 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完整无损。
四、资料使用与借阅1.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工程资料时,应填写借阅申请,明确借阅目的、时间和归还期限。
2. 资料管理人员应对借阅行为进行登记,并跟踪借阅资料的归还情况。
3. 严禁未经授权复制、传播或外泄工程资料,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部分资料可能会发生变更或更新,应及时反映到资料管理系统中。
2. 作废的资料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不被误用。
六、监督与考核1.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格式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输以及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记录、文件、图纸、报告、合同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内容。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资料收集和整理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有序,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协助完成。
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应当按照分类、归档的原则整理存放,保证查阅方便、快捷。
第七条工程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建立资料档案,每个项目均应设立完整详细的档案目录,确保资料能够及时检索。
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整理情况,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存储和传输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存储应当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条电子资料存储应当采取密码保护、定期备份等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十一条资料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加密传输、快递邮寄等,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清理和归档,及时销毁过期无用的资料。
第四章资料销毁和保密第十三条执行单位应当建立资料销毁制度,规定资料销毁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四条资料销毁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销毁的资料真实无用。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资料,执行单位应当严格保密,禁止泄露或外传。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对于泄露资料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各执行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料的安全性。
工程内业资料制度
工程内业资料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过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管理原则1. 准确性原则:所有内业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及时性原则:内业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实时性。
3. 完整性原则:内业资料应全面记录工程各个环节,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4. 可追溯性原则:内业资料应便于查询和追溯,以支持项目管理和决策。
四、资料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
2. 管理资料:包括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进度计划等。
3. 质量资料:包括检验报告、试验数据、质量问题处理记录等。
4. 安全资料: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应急预案等。
5. 成本资料:包括预算书、结算书、成本控制报告等。
五、资料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3. 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4.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5. 成本负责人负责成本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六、资料收集与整理1. 各责任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资料应按类别进行整理,便于检索和查阅。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存储,防止数据丢失。
七、资料归档1. 项目完成后,所有内业资料应进行系统归档。
2. 归档资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应一致。
3. 归档资料应存放在指定地点,由专人管理。
八、资料使用与保密1. 内业资料仅供项目相关人员使用,不得外泄。
2.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应采取加密措施保护。
3. 资料借阅应有记录,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日期。
九、监督与考核1. 项目经理应定期检查内业资料的管理情况。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记录。
工程资料台账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资料台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使用和保存,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按期完成,根据《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台账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建立并管理的记录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资料和资料信息的一种制度性文件,是对工程历史、实施、质量、验收等资料的记录和保存。
第三条工程资料台账的管理应当坚持“严格管理、统一规范、定期清查、全程留痕”的原则,依据工程施工进度、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合理确定资料的种类、内容和保管期限。
第二章工程资料台账的建立和备案第四条工程资料台账的建立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施工工序的需要确定其档案资料的种类和名称,并确定责任人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资料台账的建立工作应在工程开始施工前就开始规划,并逐步建立,按照时间先后、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确定各级台账。
第六条工程资料台账的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负责,备案资料应包括必要的施工图纸、工程标准、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台账备案应当每月进行一次,备案资料应当交由专人在规定的存档位置保存,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八条工程资料台账备案资料应当定期清查,对于已经完成或废弃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或销毁。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采集和整理第九条工程资料的采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严格的流程和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合理保存和利用。
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工程资料台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台账的使用应当遵循“谁管理、谁使用”的原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取和使用工程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台账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台账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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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总则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吉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B22/T498-2010)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资料管理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
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3)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三、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
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四、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1)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2)负责提交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措施。
3)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4)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5)负责提交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等资料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六、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
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
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
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
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
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
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
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
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
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七、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1、设计变更制度1)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2)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3)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4)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5)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6)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2、签证管理制度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
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4)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八、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
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
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