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装置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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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范围包括所有的安全监控设备、软件、网络和相关设施,以及与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的人员和信息。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目标是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促进公司的安全管理和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定公司安全防范战略,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计划,指导和督促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和系统运行情况,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第三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第十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和配置,确保设备的稳定可靠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系统的可靠性。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记录维护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重大维修和更换应提前制定维修计划,保障维修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监控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有记录,包括维修、更换时间和责任人,以及维修和更换的原因和结果。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一、概述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企业的运作安全,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有效运行。

二、购买原则1.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确定购买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并将其列入年度安全投资计划中。

2.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

3.充分考虑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和质量,避免盲目追求低价设备。

4.与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选择经过信誉检验、售后服务完善的供应商。

三、安装要求1.根据厂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确定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2.安装位置应能够有效监控厂区内的重要区域和关键设施。

3.安装位置应远离干扰源,保证信号的稳定和可靠传输。

4.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被人为破坏。

四、使用规定1.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私自拆卸、调整和修理设备。

2.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使用权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人员应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3.及时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清洁、加油、检修等工作。

五、维护要求1.设立专门的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

2.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或厂商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4.对于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应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参考。

六、安全保密1.严格控制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使用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查看监控画面。

2.禁止私自复制、传播监控画面,严禁将监控画面用于非法活动。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监控画面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七、培训与考核1.新入职员工应接受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使用培训,了解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四、设备采购和安装1. 设备采购(1)设备采购应根据公司安全监控需求进行,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能稳定、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产品。

(2)设备采购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等。

2. 设备安装(1)设备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

(2)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设备使用和管理1. 设备使用(1)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报废等全过程信息。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备件库,储备必要的备件,以应对设备故障。

六、设备维护和报废1. 设备维护(1)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2)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 设备报废(1)设备报废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设备报废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设备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七、应急预案1. 设备故障应急预案(1)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故障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制定为规范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监控系统设备的利用效率,确保监控系统设备为业务运营提供可靠的支撑。

所有职工在使用和管理监控系统设备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控制。

2.系统管理员是监控系统设备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者,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维护、运行、备份、升级和故障处理等工作。

3.所有使用监控系统设备的员工都要遵守本制度,并按照系统管理员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管理和操作职责。

三、设备安装与维护1.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在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进行全面测试和验证,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设备的维护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更换设备和线缆等,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影响日常工作。

3.设备维护过程中,需制定详细记录,包括维护内容、时间、人员等,确保维护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

四、设备运行控制1.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控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2.系统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开关机操作,确保设备在工作时刻保持正常状态,非工作时刻关闭。

3.系统管理员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存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清理、扩容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设备备份与恢复1.定期备份监控系统设备的所有数据,包括配置数据、用户数据和系统日志等。

2.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在设备出现故障或数据丢失时,及时进行数据恢复或设备替换。

六、设备故障处理1.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启动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检查设备状态、重新启动设备、调整配置等。

2.如果故障无法自行解决,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维修部门进行修复。

3.故障处理过程中,需制定详细的记录,包括故障现象、处理过程、修复结果等,以便后续跟踪和分析。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本制度制定。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安全监控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车间及员工宿舍等工作场所的安全监控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控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2. 预防为主3. 综合治理4. 全员参与5. 合理分工6. 追究责任第四条安全监控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重大安全决策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安全监控制度有效实施。

2.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监控工作。

4. 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安全监控设备第五条安全监控设备选型与安装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选型和安装安全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七条安全监控设备保密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监控设备进行保密管理,严禁私自向他人提供监控图像和数据。

2. 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篡改、删除监控设备中的图像和数据。

第三章安全监控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图像实时监控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图像实时监控。

2. 各车间应加强对安全监控图像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安全巡查1. 各车间设置巡查岗位,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巡查,密切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2. 巡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及时记录,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条事故调查及分析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尽快完成调查报告。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运行对于预防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高效,特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层级清晰。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问题。

三、设备、设施保养与维护1. 建立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台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维修中心在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2. 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工作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做到维修记录真实、维护记录及时,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四、设备、设施更新与改造1. 定期评估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统计、分析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制定升级改造计划。

2. 升级改造计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详细的改造流程和方案,确保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3. 在进行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五、设备、设施巡检与检测1. 设立专门的设备、设施巡检小组,制定巡检计划,并按时执行。

2. 巡检小组应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3.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测工作,确保其满足相关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六、应急管理1. 制定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以及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高效进行。

七、保密管理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相关资料以及设备、设施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空岗、脱岗,节假日坚守岗位;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交接;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对当日所协调的有关事项,要在值班记录薄详细记录,对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提出下班处理建议;四、密切监控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专用通讯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准确掌握煤矿各测点监测数据,对发现网络异常、出现故障做好记录按规定立即处理;五、严格执行监控系统日报制度,每日上报监控系统记录汇总情况及处理结果,监控日报必须有按程序传阅、审批制度和监管措施的记录;六、值班期间要不间断浏览、分析监控系统各种数据信息、参数、掌握采掘动态及时更新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基础数据及图纸填绘,通过IP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上报接受各种文件、指令、及时上传汇报煤矿有关情况,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存档;七、系统出现故障、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馈电异常情况等监测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时,要立即按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的规定及时上报处理;八、按时修改,督促公司调度室、公司值班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指令;九、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监控运行记录,并由值班领导批示后,报分管技术副总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十、对市、县局调度中心室下达的指令,“监管处理决定书”等,要“谁当班、谁负责”,进行跟踪汇报处理;十一、值班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信息;十二、不得运行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十三、一律不准其它非操作人员操作监控主机;十四、值班期间必须佩戴胸卡,持证上岗;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监控机构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一、设备、仪表台帐;二、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三、检修记录;四、巡检记录;五、中心站运行日志;六、矿井安全监控日报;七、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控机构保存;监测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实行监控中心、监控设备所在辖区综合管理制度;二、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及局域网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巡检、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公司矿井生产等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完成防范管理和监督控制;三、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因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的监控系统设备损坏进行责任追究;四、监控设备辖区单位与监控中心签订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后,对所辖监控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五、监控中心对监控设备要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监控主机,维护监控系统;六、由于不规范程序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损坏,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追究其管理的责任;七、未经监控中心同意,监控员等严禁擅自开启工控机接口,严禁将监控主机与U盘等外接输入、输出介质相连,严禁在监控主机或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严禁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或改变其存储位置,严禁改动系统预设参数;八、监控室属监管重地,未经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监控室;九、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非监控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系统紊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监控员负责监控台及监控室的日常保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在监控室内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十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上监控维修工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下监控维修工负责;调度中心负责值机、打印报表,协助安设各种设备;1、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队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3、生产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生产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4、各生产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5、各级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6、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7、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检验,建立台账,按时校对;十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1、凡需要安设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生产队组与机电部联系,机电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队组与机电监测工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3、机电监测工安装断电装置、联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断电线、由机电监测工现场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4、采取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机电部接通知后2天内必须拆除,凡因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失的将追究责任;5、工作面掘进或撤回时,生产队组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6、综放工作面回撤时必须按规定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规定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十三、瓦斯电闭锁实验: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简称断电试验,由瓦检员、机电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负责公司的瓦斯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在维护过程中,要及时向监控室值机人员汇报检修维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二、监控设备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维护,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升井地面检修工作;三、对井下甲烷传感器、井下分站进行检修维护时,维修工必须带足同等数量的完好备用传感器、分站,及时替换维护;对已损坏的传感器、分站要造表登记,做好检修维护记录;四、井上下数据电缆出现异常,要迅速查明原因,尽快修复;井下铺设的数据电缆局部断路、破损,必须立即对该段线路进行全部更换;五、地面监控机房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对可能涉及引起瓦斯监控系统不能与上级正常联网运行时,要及时上报县局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六、无论任何时候,严禁瓦斯监控系统无理由随意断开、长时间不在线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安全信息网络是用于全省煤矿瓦斯进行多级监督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二、公司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信息数据;三、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充足,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维修;四、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责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同时按规定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并且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操作人员不得兼职;要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五、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六、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和相关安全,损害公众得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七、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八、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素软件系统升级;九、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成,应固定在监控值机室并保证畅通;十、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十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如属监控人员因素操作不当、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须在半小时内恢复正常;如设备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网络线路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且每半小时就处理情况上报县局调度;十二、其它异常情况按照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规定执行;安全监测监控故障报告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通三防”的重要防线,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一、故障类型:1、探头断线;2、分站通讯中断;3、分站直流供电;4、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5、中心站软、硬件故障;6、网络故障;二、处理程序:1、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数据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井下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地面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3、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监控负责人立即进行处理;4、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公司进行处理;5、出现无能力修复的,立即联系厂家,进行处理;三、安全措施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站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恢复正常;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信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部责令井下的瓦检员用光学瓦斯器测量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至解决;安全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监控信息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分站状态、风门开关和设备馈电及网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公司制定的汇报程序进行逐级上报,公司总工、机电副总、通风部、安全部和相关值班领导;同时必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时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常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绘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的;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以备核查;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副总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账、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账、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交接班制度一、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代签、缺签;二、定时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明各类已办、待办事项,双方共同审核、签字;三、交接班要对网络设备及财产进行检查交接,履行财产交接手续,做好相应记录;四、检查网络,监控主、备机、IP电话,传真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交接班双方共同处理;五、监控室及机房要干净卫生,发现卫生环境差,接班人员可责令交班人员进行清扫,否则可不予接班;监控系统日报表传阅审批制度一、监控系统每天24小时责成专人操作,每天打印日报表一份;二、值班人员详细记录矿井工作面瓦斯超限情况,详细记录时间,瓦斯浓度、原因、处理结果及领导签字;三、监控系统负责人,每天要详细审阅监控记录及瓦斯监控日报表,报通风部长;四、通风部长审阅签字后,值机员要及时把日报表报送有关领导签字,依次顺序为:分管技术副总、总经理、由监控室档存;五、值班领导审核,对瓦斯超限问题必须立即安排解决,不准将问题遗留到下一班;安全检测监控设备调校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设专人维修校验,其它人员严禁乱调,维修时不允许随意更换与安全火花电路相关的元件,以保证仪器使用的可靠性;二、设备正常使用中,要定期每7天清理防爆网上的煤尘,保证通气性能良好;三、在调试和校验前,应备好标准气样和校验仪器;四、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调校完毕及时填写调校记录;五、公司必须责成专人每班检查监控系统及数据电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记录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并用光学瓦期检定器检查数据与其对照,两者读数误差不得大于1%,当读数误差大于误差时,先以较大读数为依据,并在2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六、井下分站,传感器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进行维修;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情况要作记录并保存;。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模版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模版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度模版一、概述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指用于监测、管理和保护安全环境的设备,包括摄像头、监控主机、存储设备、报警器等。

为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明确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管理要求。

二、设备安装与调试1. 安装位置: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位置安装设备,确保视野范围覆盖到需要监控的区域。

2. 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完成后,应使用固定装置将设备牢固固定,避免设备摇晃或掉落。

3. 电源接入:设备的电源接入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源供应稳定可靠。

4. 调试测试: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经过调试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能满足实际需要。

三、设备使用1. 设备操作:操作设备时,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

2. 设备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清洁镜头、清理设备内部灰尘等,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3. 设备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和维修,避免故障扩大和影响使用效果。

4. 设备备份:定期对设备存储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四、设备管理1. 设备登记:对购买和使用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型号、规格、购买时间、供应商等信息。

2. 设备清册: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设备保管:设备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受热或受到其他不利影响。

4. 设备更新:根据需要和技术进展,定期评估并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功能与需求相匹配。

5. 设备报废: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避免继续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设备监控1. 视频数据存储:设备产生的视频数据应定期存储备份,并设置存储周期和容量,确保视频数据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2. 视频数据访问权限:对视频数据的访问权限进行管理和限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相关视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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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审 核:批 准:批准日期:生产装置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加强生产装置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安监系统”)管理工作,确保安监系统完好及系统运行可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XXXX公司发[2010]71号文件的要求及XXXXX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安监系统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所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联锁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其辅助单元等。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各单位。

三.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安监系统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安全环保部监管。

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监系统的管理。

(一). 安全环保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监系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安监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 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安监系统管理制度、标准和规定。

3. 检查各单位执行安监系统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4. 负责公司安监系统的规划,组织、参与设计等前期管理工作;组织、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安监系统设备的规划、设计等前期管理工作。

组织、参与安监系统项目验收工作。

5. 负责审核公司各单位上报的新增安监系统及备品备件零购、更新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到相关部门采购,负责审核公司各部上报的安监系统报废、检修计划及方案。

6. 定期组织对安监系统进行检查。

7. 负责组织安监系统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8. 组织公司安监系统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

及时上报安监系统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安监系统事故分析报告。

(二). 生产管理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监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 检查各单位执行安监系统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3. 参与公司安监系统的规划,设计等前期管理工作;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安监系统的规划、设计等前期管理工作,参与安监系统项目验收工作。

4. 审核公司各单位上报的安监系统备品备件、更新计划,审核公司各部上报的安监系统报废、检修计划及方案。

5. 参与安监系统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6. 参与公司安监系统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

7.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监系统设备台帐及档案。

8. 负责公司安监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安监系统设备技术状况表。

(三). 电仪车间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监系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安监系统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 制定和修订公司安监系统检修维护、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3. 制定安监系统调校计划,按月上报各监控系统的完好率、运转率、定期调校情况安监系统设备技术状况表。

4. 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安监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 上报安监系统设备备品备件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6. 参加、实施安监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7. 负责安监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及维护检修记录等管理工作。

8. 参与安监系统项目验收工作。

9 .参加安监系统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10. 参加安监系统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

及时上报安监系统事故分析报告到安全环保部。

11. 建立健全公司安监系统设备台帐、设备清册,设备档案,公司安监系统(分类)分布图及联锁逻辑图。

上报安监系统(分类)设备清册、公司安监系统(分类)分布图及联锁逻辑图至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存档。

12. 制定安监系统设备备品备件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检修方案。

(四). 使用单位职责:1. 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设备清册,安监系统(分类)分布图。

建立操作管理制度。

2. 使用单位应将安监系统系统的巡视检查列入正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通报电仪车间维修。

3. 使用单位要做好安监系统的交接班记录。

4.使用单位运行人员应掌握相关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活动,运行人员均应了解装置的各类报警信息。

5.系统出现重大缺陷,使用单位应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或更换的建议。

 6.使用单位工艺操作人员应将安监系统的信息做为监视内容之一。

四. 安监系统的前期管理(一). 安监系统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二). 安监系统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安监系统发展动态等因素。

安全环保部负责规划本企业安监系统。

(三). 安监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安监系统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四).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安监系统及其设备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五). 选用的安监系统设备应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设备。

(六). 安监系统设备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七). 安监系统设备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八). 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安监系统设备配置、各安监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九). 安监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

(十). 防爆型安监系统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危险场所使用的安监系统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

危险场所安监系统设备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2. 防爆型安监系统设备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安监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设备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3. 在危险场所新增安监系统设备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安监系统设备防爆等级。

(十一). 安监系统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安监系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

四.安监系统日常管理(一). 建立健全分类安监系统设备台帐、设备清册,设备档案,公司安监系统(分类)分布图及联锁逻辑图以及维护记录,交接班记录。

(二). 建立和健全安监系统的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 安监系统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

(四). 严格执行安监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搞好计划检修工作。

备用设备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 设备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 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 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的要求进行。

(八).设备的检修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

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在每个调校对周期内,应对设备进行检查校验。

(十).设备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设备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十一).维护单位每日应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

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并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十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主管部门、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十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十四).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施工。

(十五).联锁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

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

(十六).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和生产管理部,限期解决。

联锁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的要求进行。

(十七).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安监系统故障,可以白班进行维修。

(十八).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

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十九).各单位必须将安监系统内容列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以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五.安监系统新建或改造管理(一).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和参与公司新建或改造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管理。

(二).新建或改造系统的规划和选型,安全环保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安全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三).对已投入使用的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设备回路,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四).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外委的负责安监系统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六.安监系统的备件管理电仪车间对安监系统用的备品配件要建立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七. 生产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一). 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

视频文件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15天(个别单位视情况而定)。

(二). 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

(三). 电仪车间做好监控系统的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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