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预警处置分析制度
煤矿“防突”例会制度
煤矿“防突”例会制度
1.引言
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煤矿事故一直是我国矿山安全面临的严重问题。事故的发生往往会
给矿工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为了提高煤矿安全意识,落实
防护措施,我们需要制定煤矿“防突”例会制度,以确保矿山安全运营。
2.制度目的
3.制度内容
3.1会议周期:煤矿“防突”例会应该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召开。
3.2会议成员:煤矿“防突”例会应该由矿长或者副矿长主持,参会
人员包括:安全主管、生产主管、队长、班长、安全员、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等。
3.3会议内容:
3.3.1事故分析:会议应该对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背景、事故对矿山造成的损失等,以提醒
矿工对类似情况引起的关注。
3.3.2安全问题讨论:会议应该讨论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并制
定解决方案。会议应该充分听取与矿山安全相关的信息,并对所提出的问
题进行赋权处理。
3.3.3安全政策宣贯:会议应该将煤矿的安全政策进行宣贯,确保矿
工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度。同时,应该鼓励矿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
善安全政策。
3.3.4安全培训:会议应该组织针对矿工的安全培训,包括防突技能
培训、逃生自救技能培训等。培训应该定期进行,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
和设备。
3.3.5验证措施执行:会议应该对矿山的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验证,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对于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应该承担严肃
的纪律处分。
3.3.6信息传递:会议应该及时传递重要的矿山安全信息,包括安全
煤及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伍家煤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目前开采垂深已接近500米,煤与瓦斯突出后能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使风流逆转、堵塞巷道或采掘空间。采掘或巷道突然间充满高浓度瓦斯易造成人员窒息,突出煤造成人员被淹埋,遇见火源时还会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事故发生后,会波及整个采区甚至全矿井。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2)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风流逆转,复建通风系统,恢复正常通风,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3)根据灾区情况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造成事故扩大。
(4)要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以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5)灾区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拆卸矿灯和灯盖,严密监视原有的灾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并加以控制,防止引爆瓦斯。
(6)采煤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人员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或就近躲入压风自救袋,打开压风或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后,由跟班区长或瓦斯检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受灾害影响围的所有人员撤离。掘进工作面发生突出时,施工人员(包括瓦检员)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等待撤退命令。瓦检员在硐室利用瓦斯检定器辅助管,测量巷道的瓦斯浓度,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待瓦斯浓度下降3%以下,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佩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为了开展和抓好全矿的防突工作,对防突管理工作布置如下:1)切实落实各主采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为首采区段的区域防突布置提供决策依据。2)建立和完善各种防突管理制度,监督落实防突措施。防突管理包括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组织管理上要建立防突管理机构和健全各种防突管理制度,针对目前施工单位防突管理现状,要求其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防突人员岗位责任制、防突现场跟班制度、防突工作保障制度,使防突工作有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同时加强防突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修改防突措施,并建立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制度及防突措施实施管理办法,防突分析、资料收集整理制度,防突措施督促检查制度,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和允掘通知单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审签;巷道过煤层时必须建立石门揭煤报告制度。石门揭煤突出煤层前,项目技术人员必须编制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提前报其公司总工程师审查,然后再报监理审批和业主方安全管理部及建设管理部备案;3)加强防突工作的现场管理工作。按照各分片包干制落实到人,负责监督其防突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探煤及防突工程量的验收,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使防突工作切实落在实处。
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处置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2.0%。
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4≥0.8%。
3、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0.6%。
4、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0.4%。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总回风巷CH4≥0.6%;一氧化碳CO≥2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防科、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1.2%;总回风巷CH4≥0.72%;一氧化碳CO≥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矿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
煤矿综合防突措施方案
煤矿企业应重视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和 管理,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防突措施的有
效性和可靠性。
THANKS
感谢观看
,确保培训效果。
加强理论学习
02
通过理论学习,使员工了解瓦斯突出的原理、危害及应对措施
,提高防突意识。
开展模拟演练
03
定期开展模拟演练,使员工熟悉应对瓦斯突出的流程和方法,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04
应急处置措施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
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应急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配备先进的应急指挥设备,包括 大屏幕显示、音视频通信、信息 传输等设备,以便更好地进行信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在矿井中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如挡栏、水幕等,以防止瓦斯突 出对人员和设备的损害。
保障井下工作人员安全
加强人员安全培训
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
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检查,发现 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
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明确职责和任务
防突机构和队伍应明确各自的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任务,确保各项防突措施得到 有效执行。
加强协作与沟通
各机构和队伍之间应保持密切的协作与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 ,共同应对突发性事件。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4篇)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
防突制度是指在煤矿等矿山作业中,为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监测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和监测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井下的瓦斯浓度和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预警和控制措施。
2. 通风制度: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操作和管理规定,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减少瓦斯积聚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风险。
3. 瓦斯抽采制度: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通过抽采瓦斯降低煤矿内的瓦斯浓度,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制定瓦斯抽采的操作规程,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作业制度:制定合理的矿山开采和矿工作业制度,包括煤层掘进、支护、放炮、运输等方面的规定,防止作业过程中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行为。
5.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提高突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防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宣传和落实,以及矿工的自觉遵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目的。
防突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制度(2)
防突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预防和应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下面是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1. 技术措施:
- 固定瓦斯抽放:通过钻孔、井筒等方式将瓦斯释放到安全区域,降低瓦斯浓度,减少突出风险;
- 打钻排水:通过打水井、水平井等方式,排除井下积水,减少突出风险;
煤矿突出预兆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2篇)
煤矿突出预兆及应急处理预案范本
一、引言
煤矿突出是指在煤矿井下,煤层由于失去原有的自重压力而发生突然膨胀,导致煤与顶板、底板的粘结破坏,从而形成强大的冲击波,引发煤与瓦斯的爆炸释放。煤矿突出事故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破坏力和危险性,给矿井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突出事故的发生,本文综合研究了过去几年煤矿突出事故的数据和经验教训,分析了____年煤矿突出的预兆特征,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二、____年煤矿突出预兆特征
根据过去几年煤矿突出事故的数据统计,____年煤矿突出的预兆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层动力学异常:煤层动力学异常是煤矿突出的主要预兆之一。____年煤矿突出往往伴随着煤层的变形和破坏,煤层地质构造活跃性增加,产生的地应力分布异常,煤层应力集中现象明显。
2. 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是煤矿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____年煤矿突出前,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加,瓦斯压力上升,导致瓦斯甲烷含量超过了可燃极限,增加了突出爆炸的危险性。
3. 顶板变形异常:顶板变形异常是煤矿突出的又一重要预兆。____年煤矿突出前,顶板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和下沉,局部地表沉陷明显加剧,顶板支护结构承载能力下降。
4. 煤与瓦斯等气体含量异常:____年煤矿突出前,煤与瓦斯等气体的含量和压力异常增加,煤体中的压力超过煤的自重压力,导致煤与顶板、底板分离,从而形成突出条件。
5. 地质构造活跃性增加:____年煤矿突出前,地质构造活跃性明显增加,煤层与煤层之间的断层、倾角、岩性差异等地质构造变化明显,加剧了煤矿突出的危险性。
淮南煤矿防突规章制度
淮南煤矿防突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矿井事故,减少矿工伤亡,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淮南煤矿所有矿井,并对矿井内的管理人员和矿工具有具体规定。
第三条淮南煤矿防突制度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章,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四条淮南煤矿防突制度实行有章可循,责任明确,执行到位,追究责任,不折不扣。
第五条矿山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章制度,始终严格执行,并不得有违反规章制度之行为。
第六条矿山内的安全员、巡检员等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期间需随时保持警觉,确保矿井安全。
第七条矿山内的各个作业单位必须密切合作,相互协调,确保各项防突措施有效落实。
第二章防突责任
第八条矿山的厂长、主任等主管人员对矿山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做好矿山安全工作。
第九条矿山的安全员、巡检员等相关人员对矿山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巡检工作。
第十条矿山的矿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不得有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矿山的作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矿山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进行矿山防突工作,如有不合作等情况需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第十三条矿山的安全员、巡检员等相关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需立即通报主管人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矿山的主管人员发现矿山工作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第十五条矿山发生事故时,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
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
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3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长虹公司严格按防突措施规定在采面指定范围内直接布置前探、卸压、抽放、注水孔。打眼角度、孔间距符合措施规定,孔每打完一个,进行联网抽放一个,打孔后及时进行联网抽放。抽放完毕后进行煤体注水,注水压力不小于8Mpa,达到煤壁挂汗或临近孔出水为止,最后一个孔的联网抽放时间不得小于____小时。
2、每班都必须派专人随时检查抽放管末端,检查抽放管末端不得吸住杂物,保证抽放管末端始终处于开口抽放状态。
3、用于采面进行浅孔抽放的____寸(或____寸)埋吸管不得压扁变形,封孔器不得被煤粉封堵,始终保持采面的抽放管畅通。
4、在打钻前,必须在工作面每台轻便钻机处配备两台灭火器及适量的沙箱及黄泥,并将堆放在工作面的闲杂铁器处理干净,以避免正在钻进的钻杆与工作面的其他铁器发生碰撞而产生火花;
5、打钻前,必须在所打措施孔孔口位置加设孔口灭尘装置,执行措施时,做到先开喷雾后开钻机;
6、打钻时,工作面必须具备铜锤及铜锹(或木锹),在上紧(或拆除)钻杆的连接销时,严禁用铁器敲打连接销(钻杆)。每组设一名固定组长。
7、在打钻时,必须在每个正在打钻的钻孔上方挂便携。专人携带钻孔参数表、皮尺等工具。
8、跟班干部为当班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分工必须明确,指定专人指挥、专人开机、专人停电、专人观山,保证安全执行措施孔,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措施孔参数进行布孔。
9、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确保管路不漏气及压风自救完好,并及时移动压风自救,保证压风自救与回采工作面保持合适的距离,要对气水分离器进行及时的放水,保证管路畅通和风流清洁。
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1. 序言
煤矿企业是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煤与瓦斯突出、火灾爆炸
等多种安全风险。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本公司制定了《煤矿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定义和目的
2.1 定义
•突出:指煤与瓦斯由于岩层失稳、煤与瓦斯连续体的破裂或突变等情况,突然从煤体或岩层内向外喷出的现
象。
2.2 目的
•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矿防突管理制度,提高煤矿防突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促进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 防突管理原则
3.1 安全第一原则
•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先,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存在。
3.2 风险管理原则
•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强调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3.3 全员参与原则
•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中防突管理环节,共同维护
煤矿生产安全。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4. 防突管理措施
4.1 突出预测与预报
•建立和完善突出预测与预报体系,通过地质勘探和
监测技术,预测和预报煤与瓦斯突出的可能性。
•及时发布突出预测与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2 瓦斯抽放与防治
•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定期抽放
瓦斯,控制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建立瓦斯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通风系统,及时排
除瓦斯积聚隐患。
4.3 安全设备与工艺
•配备适用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仪、防瓦斯仪等,以及防爆、防尘、防静电装置等。
防突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煤矿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1. 瓦斯监测
(1)严格执行瓦斯监测制度,定期对矿井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
围内。
(2)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机构,配备专业监测人员,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2. 震动爆破
(1)在石门揭穿煤层时,采用震动爆破技术,降低瓦斯突出风险。
(2)震动爆破前,必须确保人员已撤至安全地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
3. 远距离爆破
(1)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技术,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在爆破作业前对爆破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4. 反向风门
(1)在矿井各进风侧设置反向风门,确保风流方向稳定,降低瓦斯突出风险。
(2)反向风门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
5. 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
(1)为采掘工作面配备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
能够自救和互救。
(2)定期对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6. 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和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
(1)在采掘工作面设置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和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降低瓦斯突出风险。
(2)定期对防突金属栅栏、隔爆水棚和瓦斯突出防逆风装置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
三、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1. 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 新进公司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煤矿“防突”例会制度
煤矿“防突”例会制度
建立、健全“防突”例会会议制度是为了全面加强对“防突”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防突”管理过程中存在或者潜在的各类安全问题,做到早预防,早整治,是落实“防突”管理责任制工作和抓好瓦斯治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现做如下规定:
1、“防突”例会由矿长亲自主持。矿领导、主管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通防办、通风区、抽排区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综采、综掘、掘进、巷修、开拓各队机电队长、技术员、队长,各外协单位负责人、经理、技术员参加会议。
2、“防突”例会每月的5日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通常在每月5日的“一通三防”例会后召开,各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会议点名制度,会议地点为矿培训中心,参会人员在点名后10分钟内未到会场的罚款100元,未参加会议的罚款200元。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矿总工程师请假并有书面的请假条。
4、会议期间,手机打震动或关闭状态,严禁在会场随意走动。
5、“防突”例会重点内容和任务:
(1)、对上次“防突”例会所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对完成好的要总结经验,对没有按期完成或者没有执行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2)、听取通防办主任汇报当月“防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
下月“防突”工作进行部署
(3)、听取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防突”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4)、研究分析当月“防突”工作存在问题以及整改处理措施,并对
下月可能出现的“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采取措施处理。
(5)、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作重点安排。
(6)、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作重要安排和指示。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突出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在《北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和《北辰煤矿2009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北辰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预警机制,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调度所是全矿各项安全信息的采集中心,负责收集并记录井下安监员、瓦检员及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将领导意见及时传达贯彻到现场。
二、防突科负责将重点防突头、面管理的采掘工作面的名称、地点,石门揭煤或震动性放炮的地点在调度室预警预报栏公布,负责编制防突预测图。
三、地测科负责构造、火成岩侵入预测预报,在采掘工作面进入火成岩侵入区50米前预报,并进行前探钻孔控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所,调度所汇报有关领导,由地测副总、通风副总组织现场鉴定,制定措施。
四、安监科负责对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灾、治灾意识和能力,每位职工熟知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及发生突出事故后的抢险自救措施。
五、井下任何作业人员在迎头出现喷孔、顶板来压、支架劈裂声、掉渣声,煤壁发生震动、从煤体深部发出煤炮声等突出征兆时,有权第一时间撤出作业地点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调度所,调度所汇报矿总值班、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有关领导,由矿确定防范措施。待采取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后,经矿批准,方可恢复采掘作业。
六、采掘工作面平均瓦斯涌出量超出正常值20%及以上,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汇报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否则停止作业。
2020年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
XXXXXXXX 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
全过程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风科
编制日期:2020年3月10日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分析全过程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矿防突、瓦斯治理工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2020年度瓦斯抽采工程计划及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现我矿2020
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实施
我矿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内容为: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技术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开采保护层、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从钻孔的布置、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把好关,达到措施均匀布置,杜绝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钻孔方位、角度乱打等不负责任行为,并严格认真填写钻孔钻进过程中的煤(岩)瓦斯等情况。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
(1)采掘工作面执行防突技术措施后,必须进行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否则不准生产。
(2)防突技术措施的效果检验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区域治理保证留有不小于60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局部治理煤巷掘进保证留有不小于5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不小于2米的效检孔超前距,采面保证留有不小于3米的投影孔深超前距,同时保留有不少于2米效检孔投影孔深超前距,严防超掘超采,并填写效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区域报告报公司审批。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2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中的关键部位之一,为保障采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以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一、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突发地质灾害,保障矿井的安全高效生产。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核心区域,突发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将对采矿作业和矿工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科学的防突管理制度意义重大。
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原则:在采煤工作面的管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含量、矿压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预防为主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并有效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等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瓦斯抽放、瓦斯抑制、矿压控制等,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积极防控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科技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突管理的水平,以保障矿井的安全和高效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1. 瓦斯防治管理
(1)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采煤工作面应配备完善的瓦斯抽放设备,并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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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做到人员安全撤离,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到最低限度,特制鑫安煤矿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一、防突预警分析
1、加强地质测量工作
(1)地测部门及时编制修订瓦斯地质图,作为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2)巷道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加强掘进巷道的钻探工作,准确掌握煤层的位置,避免误揭煤层。掘进施工期间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前探原则,前探钻孔探明前方煤层时必须及时向地测科汇报,地测科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中标出前探钻孔探明前方煤层的具体位置,巷道掘至距煤层法向距离7m前下达停掘通知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3)加强地质资料分析,认真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地测科、技术科必须经常派人到采掘现场了解进度及煤岩层产状、标志层等情况,并与预计平、剖面图进行对比,确切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地质资料。
2、测定煤层的相关参数
突出矿井的开采煤层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在开采水平延深达到或超过50m及
开拓新采区时,应及时进行重新测定。
3、严格巷道贯通管理
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的煤层巷道距离小于5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施工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4、谨慎近距离掘进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5、严格执行揭煤措施
石门或岩巷掘进需穿过煤层时,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石门揭煤区域的综合防突措施。
(1)巷道轮廓线距煤层法线距离10m时,停止掘进,按照地测科的设计,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的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打钻施工中时,若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或忽大忽小、打钻时顶卡钎子及有喷孔、喷瓦斯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及时将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2)石门边探边掘至距煤层法线距离7m前,停止掘进,用DGC 等专用设备测定预抽前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当测定煤层瓦斯
压力≥0.74MP、瓦斯含量≥8m³/t时,则为有突出危险区;当测定煤层瓦斯压力<0.74MP、瓦斯含量<8m³/t,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为无突出无危险区。预测有突出无危险时,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3)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必须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用DGC测出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当检验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残余瓦斯含量≥8m³/t时,则为有突出危险区,必须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当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残余瓦斯含量<8m³/t,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为无突出无危险区,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
经检验,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时,要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经验证石门揭煤区域无突出无危险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4)在石门工作面与煤层的法线距离5m、3m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对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连续预测,测定的煤层瓦斯解吸指标△h2值和K1值小于临界值,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无突出危险;反之,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应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然后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措施有效方可继续掘进;措施无效时,继续抽放瓦斯,
至止措施有效。
(5)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5m(急倾斜煤层2m)时,必须采用钻屑指标解析法(测K1值)预测预报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若无突出危险将岩柱刷成斜面,采用全断面一次性爆破揭开全煤层。
6、扩大鉴定范围
邻近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瓦斯的相关参数超过临界值的,都必须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对待。
二、有突出危险时的处置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兆
①有声预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时间间隔长短也不一致;煤壁还会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②无声预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2、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预兆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迎着风流撤到安全地点,然后及时用最近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3、矿井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汇报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领导。矿长
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集救护队准备应急救援。
三、发生突出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灾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佩带好自救器,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2、灾区人员以及灾害涉及区域人员在本班班长或跟班领导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3、在撤离过程中,安全员及时用沿途最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
4、矿调度室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命令变电所切断井下所有动力电源,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向通防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5、若突出的煤(岩)将巷道封堵,不能撤退的人员应及时使用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并发出信号等待救援。
6、矿长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必须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则立即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公司、上级安监部门汇报,并申请织金县矿山救护大队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