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基本要求: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要求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程序等。
2. 安全生产设施完善:煤矿应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安全生产装备、紧急应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3. 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到位:煤矿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有效: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评估和处理。
评分方法:评分方法应该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对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定。
评分指标可以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四个方面,对每个方面进行定量评分。
评分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整改和督促措施。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方法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就是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规范生产行为、降低事故风险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评分方法是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关键环节。
评分标准应包含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细致考察和评定。
在评分过程中,对每个方面的执行情况、整改情况、台账记录等都应有相应的文件和资料予以支持,并应有专门的考核评定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评分时应考察煤矿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是否建立了严格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教育培训等,这些都是综合评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评分包括煤炭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设施的齐全程度、瓦斯和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排放情况、紧急应急设施的完备程度等。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安全评估评价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的安全理念,推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区队安全自主管理上台阶,巩固安全管理成果,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分管矿领导及副总工程师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防突部正副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任考核领导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思想根据2011年+月+日集团董事长*****安全视频会议精神通知。
各区队每周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并向所在矿报告,通过开展采掘头面安全程度评估,客观反映采掘头面一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使区队明白自身存在的不足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同时为矿井加强对区队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从而达到促进区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区队自治能力,保障3矿井安全程度的目的。
矿井每月要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价,重点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六大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并向上级公司报告,切实强化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对危险源始终做到心中有数,使隐患始终处于可防、可控、可治的状态。
三、成员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安全工作理念,突出部门、系统管理,狠抓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分工如下:(一)总经理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本系统安全评估评价落实,业务部室负责所分管区队周安全评估评价的落实,安全监察部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级评估评价的考核工作。
(二)通风防突部负责本专业安全评估评价及通风区、抽放探水队的周安全评估评价把关审核,负责每月对“一通三防”系统进行评估。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实行分类指导和重点监察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3〕24号文)等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制定《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合法生产矿井。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三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每年按照本办法对合法生产矿井的主要生产系统、装备、设施和安全技术管理等进行安全程度综合评估,确定矿井安全程度等级。
第四条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辖区煤矿的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评估一般采用年度集中评估、分期评估或“三项”监察评估等方式。
第五条“三项”监察评估方式:对已经连续三年(含)以上评估A级,本年度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以按照《“三项”监察评估标准》进行评分,累计的分数为矿井年度安全评估得分。
第六条分期评估方式: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对煤矿某一专项(如采煤、“一通三防”等)按照《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年度内各专项累计的评分和“三项”监察评分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并计算矿井年度评估得分。
第七条年度集中评估方式:按照《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标准》对煤矿进行七个专项的集中评估。
集中评估得分和“三项”监察评估得分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并计算矿井年度评估得分。
(一)集中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七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专项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缺小项的专项评分按下列公式折算得分:专项评估分=100÷(100-缺项分数)×实得分(三)各专项按各自的权重系数(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合计得分为年度集中评估得分。
集中评估满分为100分。
(1)安全生产保障:权重系数为0.1;(2) 采煤:权重系数为0.15;(3) 掘进:权重系数为0.10;(4) 机电:权重系数为0.15;(5) 运输:权重系数为0.10;(6) 通风:权重系数为0.20;(7) 防治水:权重系数为0.20。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前言煤矿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产业之一,其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员工和家庭的安全和利益的重大问题。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煤矿生产管理,各级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煤矿安全规定、生产标准化管理等。
其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是重要的评价标准。
背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对煤矿的标准化建设提出了要求,进而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
该规定是一套用于评价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工具,包含了煤矿标准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评分规定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至关重要。
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中,每个考核的项目都有对应的评分标准。
通过对这些评分标准的综合评估,可以得出一个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成绩,该成绩是评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一、考核内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不同方面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条件管理3.安全生产措施管理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5.安全事故处理管理二、考核程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前期准备:煤矿负责人应依据考核规定评分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2.考核实施:考核工作由依据规定进行考核的专业考核人员进行。
3.考核分析:考核人员将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确认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4.考核评级: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规定对煤矿进行等级评定。
三、评估方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的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五分制进行评分。
其中,分值范围为1~5分,划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优秀:得分4.5分以上•良好:得分4.0分~4.5分•一般:得分3.0分~4.0分•较差:得分2.0分~3.0分•差:得分2.0分以下四、评分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评分规定的评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组织管理、制度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最高得分为25分。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2021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2021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2021年)一、矿井自然安全条件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矿井自然安全条件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15≥10扣5分,≥15扣10分,≥25扣15分。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15≥30扣5分,≥35扣10分,≥40扣15分。
3、矿井是否具有突出危险10有突出危险扣10分。
4、煤尘爆炸指数15≥10扣5分,≥20扣10分,≥40扣15分,无报告扣15分。
5、矿井煤层自燃发火15自燃煤层扣7分,易自然煤层扣15分。
6、矿井可采煤层顶板类型3缓倾斜煤层三、四类顶板扣2分,无分类扣3分。
7、煤层倾角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急倾斜煤层扣5分。
8、三软煤层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三软煤层扣5分。
9、矿井水文地质类型15中等扣5分,复杂扣10分,极复杂扣15分。
10、冲击地压2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冲击地压煤层扣2分。
合计100二、安全管理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
10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0分;无专职安全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扣10分。
(二)管理制度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与工具

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与工具在煤矿行业中,安全风险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对煤矿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本文将介绍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方法与工具。
一、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方法1.检查法:该方法通过对煤矿生产运行过程全面检查来确定和辨识安全风险。
检查者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相关规范要求,对煤矿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记录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整个煤矿生产过程进行较为全面的辨识评估。
2.问卷调查法:通过向煤矿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发放问卷,并根据他们的回答来获取有关安全风险的信息。
问卷调查法可以更好地了解从业人员对煤矿安全风险的认识,发现他们可能忽略的风险点,并根据所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评估分析。
3.现场观察法:在现场观察法中,专业人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煤矿生产现场,观察煤矿设备、工艺流程、作业方式等,并记录下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这种方法需要具备丰富的煤矿行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快速准确地辨别各种安全风险。
二、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工具1.风险辨识表:风险辨识表是用于记录检查员通过检查法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的工具。
可以根据煤矿的特点和规模,设计相应的风险辨识表,详细列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并评估其严重程度和潜在危害。
2.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是一套完整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煤矿对专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煤矿可以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数据分析软件:使用数据分析软件可以更加科学地对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这类软件可以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快速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通过模型推演方法进行预测和评估。
总结而言,煤矿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通过采用合适的辨识评估方法和工具,可以全面、客观地发现和评估煤矿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

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1. 前言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在生产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的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对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确保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安全评估评价定义安全评估评价是指针对煤炭行业,通过系统性、科学性、定量性的方法,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风险识别、风险测评和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的目标。
3. 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内容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3.1 安全状况综合评价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煤矿的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安全文化等进行评价,以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详尽、准确的描述,为确定安全目标、制定安全规划和安全措施提供依据。
3.2 风险识别与测评采用系统分析、统计分析和现场调研等方法,识别煤矿生产安全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可靠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3.3 安全目标、规划和措施制定结合安全状况综合评价和风险识别与测评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规划和措施。
通过建立安全标准、制定安全规程、实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监管等手段,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3.4 安全控制和监测针对已识别出的风险因素,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善设备设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安全风险的控制。
同时,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预防控制,促进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4. 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制度,对于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4.1 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通过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科学、定量的评价,及时发现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4.2 促进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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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一、矿井自然安全条件??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矿井自然安全条件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15≥10扣5分,≥15扣10分,≥25扣15分。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15≥30扣5分,≥35扣10分,≥40扣15分。
3、矿井是否具有突出危险10有突出危险扣10分。
4、煤尘爆炸指数15?≥10扣5分,≥20扣10分,≥40扣15分,无报告扣15分。
5、矿井煤层自燃发火15自燃煤层扣7分,易自然煤层扣15分。
6、矿井可采煤层顶板类型3缓倾斜煤层三、四类顶板扣2分,无分类扣3分。
7、煤层倾角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急倾斜煤层扣5分。
8、三软煤层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三软煤层扣5分。
9、矿井水文地质类型15中等扣5分,复杂扣10分,极复杂扣15分。
10、冲击地压2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冲击地压煤层扣2分。
合计100?二、安全管理?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
10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0分;无专职安全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扣10分。
(二)管理制度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7、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8、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9、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0、入井检身制度及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11、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0无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责任制不全或责任不清扣5分。
其它制度缺1项扣2分。
(三)矿长资质※煤矿矿长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煤矿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
?该项为本专项必备条件,矿长应培未培本专项不得分。
(四)煤矿安全生产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生产矿长(开拓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安监处长)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煤矿安全技术资格证。
15生产矿长、开拓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安监处长) 、总工程师有1人无安全技术资格证扣5分。
(五)特种作业人员资质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2、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5?查看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少1人扣5分,现场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1人扣5分。
(六)职工安全教育培训1、煤矿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应设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制度,有培训计划,有专门场所、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实践经验的教师。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101、查阅培训记录及用工记录,发现有1人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扣5分。
2、煤矿没有设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机构或制定培训制度或培训计划,没有专门场所、没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实践经验教师的扣5分。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没有记录存档扣5分。
(七)煤矿救护与急救矿山救护队的设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493条规定。
矿井必须设立井口(底)急救站、并有急救设施,配备急救器材、装备和药品。
10无救护队且未签订救护协议扣10 分;救护队技术装备水平不符合规程最低技术装备标准扣5分。
未设立井口(底)急救站扣5分,配备器材、装备、药品不符合规定扣5分。
(八)图纸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
10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每缺一种图纸扣3分,其它每缺一种图纸扣2分;图纸内容不全或填绘不及时一种扣2分。
(九)安全措施1、煤矿依法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20查上年度安全技措提取和使用财务记录,未提取安技措费用的扣20分;提取不足的扣10分;未按规定使用或挪用的扣20分。
2、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未制定本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扣10分,未及时修改扣5分。
合计100?三、通风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系统合理40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或不完整,生产水平和生产采区没实行分区通风本专项不得分2.矿井供需风量比<1扣5分,<0.9扣10分,<0.8扣20分。
3.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企业未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扣10分,超核定产量生产扣10分。
4.采区通风系统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扣30分;突出矿井未设专用回风巷的扣20分;高瓦斯矿井未设专用回风巷一处扣20分;爆炸材料库无独立通风系统扣20分。
5.串联通风有不符合《规程》115条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一处扣15分。
6.矿井通风等积孔等积孔小于1.5扣2分,每再低0.1加扣2分(查月度测风报表和计算)。
7.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配风采掘面供风量不符合《规程》103条及局有关规定一处扣10分,其它一处扣5分。
8.矿井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超过5%,有提升设备超过15%扣15分(查月度测风报表)。
9.矿井有效风量率<85%扣2分,<75%扣5分(查月度测风报表)。
10.矿井风速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程》101条规定扣5分。
11.辅助通风井下有辅助通风机的矿井扣5分,安设与使用不符合《规程》125条要求加扣5分。
(二)?局部通风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30安装位置不符合《规程》128条规定,一台扣5分。
未指定人员管理的扣5分;1台局部通风机供2个及以上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扣10分;有循环风现象一处扣10分。
2.风筒使用与管理风筒材质不阻燃不抗静电扣20分;风筒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一处扣10分;软质风筒无反压边一处扣2分;风筒拐弯无弯头并出现死弯一处扣5分。
3.局部通风机闭锁装置掘进工作面没有装备风电闭锁、低瓦斯矿井扣20分,高瓦斯区域、高、突矿井扣30分。
4.局部通风机供电低瓦斯矿井掘进面没使用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供电或与采煤面供电未分开一处扣10分,瓦斯喷出区域、高、突矿井未采用三专供电一台扣10分。
5.瓦斯排放与巷道贯通未按规定排放瓦斯或巷道贯通不符合《规程》141条、108条及本企业有关规定一处扣15分,无措施扣10分。
?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三)通风设施1.通风风门20井下出现单道风门扣20分;倾斜运输巷道安设风门一处扣5分;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装反向风门一处扣5分,无联锁装置一处扣2分。
2.密闭永久密闭未使用不燃性材料一处扣10分,密闭未掏槽与围岩未接实,密闭前无栅栏牌板的一项处扣5分,密闭前有瓦斯积聚的一处扣10分。
3.风桥、风窗、调节风门、测风站安设与使用不符合《规程》及局矿规定要求一处扣5分。
4.通风巷道失修率≥5%扣5分,≥10%扣10分,无检查报表扣5分(查矿检查记录)。
5.通风仪表完好率<85%扣5分,<80%扣10分,无检查记录扣10分(查矿检查记录)。
6.主要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用其它风机代替主要通风机扣20分;备用通风机装置不符合《规程》121条规定扣10分,其它安装和使用不符合《规程》121条要求一项扣5分;未进行年度反风演习扣5分,供电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7.自救器配备率与使用配备率<100%扣5分,发现1人未按规定佩带扣5分。
(四)防尘1、防尘洒水管路系统10无系统扣10分,水量不符合要求扣5分;井下主要巷道缺少管路扣5分;水幕、喷雾装置缺少、使用不正常扣5分。
2、综合防尘措施无年度综合防尘措施扣10分。
3、防爆隔爆设施未按规定安设一处扣5分。
安设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维护的一处扣2分。
4、定期冲刷巷道发现煤尘堆积(厚度2mm,连续长度大于5m)扣5分,无冲刷巷道制度扣2分。
5、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未实行湿式钻眼、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综合防尘措施扣5分。
6、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采煤机没有喷雾装置扣5分;放顶煤开采放煤口无喷雾装置扣2分,回风巷无净化水幕扣2分;采煤面未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扣2分。
7、测尘合格点数小于85%扣5分,没有测尘的扣5分。
合计100??四、防瓦斯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 ?瓦斯※1.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40为该专项必备条件,未定期鉴定本专项不得分。
2.瓦斯超限作业发现一次扣20分(查三个月瓦斯记录和现场检查)。
3.月均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次数每超一次扣2分,最多扣20分(查最近三个月记录)。
4.上隅角瓦斯治理有积聚未及时处理扣5分。
5.瓦斯尾巷设置尾巷不符合《规程》137条规定扣5分。
※6.瓦斯抽放系统为该专项必备条件,应建抽放系统未建本专项不得分,瓦斯抽放系统与管理不符合《规程》146、147、148条规定一项扣3分。
7.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不符合《规程》149条及有关规定一项扣5分,检查记录不符合规定一处扣2分。
瓦斯日报未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扣10分。
(二) 突出1.突出矿井鉴定30发生突出动力现象未按规定进行鉴定扣30分。
2."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没有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扣30分,措施不完善一项扣10分。
3.突出次数本年度内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扣10分。
4.开采解放层开采解放层不符合《规程》规定扣5分。
5.采煤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扣10分。
(三) 安全监控※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30为该专项必备条件,应建立未建立本专项不得分。
2.瓦斯探头及断电仪采掘工作面缺少一个扣5分,其它地点缺少一个扣2分,安设位置不当一处扣2分,不能断电一处扣5分,报警、断电、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不符合《规程》169条一处扣5分;未按《规程》162、163条及其它有关规定调试、校正、测试扣5分。
3.瓦斯检测报警仪光干式、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装备数量不符合《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规定扣5分,未按《规程》149条规定佩带使用扣3分。
4.通风仪器仪表装备与使用未按有关规定装备一项扣4分,数量不足一项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一项扣2分(风表、干湿温度计、空盒气压计、U型倾斜压差计、皮托管、高浓度瓦斯检定器、氧气检测仪、CO检定器、全尘和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和测定仪、突出矿井瓦斯压力测定仪、瓦斯解析仪、突出综合预测仪)合计100五、防治水??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技术管理1、煤矿应按照《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设立防治水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