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找依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2016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1号)要求,现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部直属机关重点排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单位的外出流动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排查步骤1.集中摸排。
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
2.联系查找。
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
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
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
3.登记造册。
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
2016年4月15日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1)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报上级党委核查;各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群工处。
4.规范管理。
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
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
组织关系排查表格
党员名册________________党(工)委________________党支部填表日期:年月日《党员名册》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同时上报基层党(工)委一份存档。
2.外出流动、出国(境)等特殊类型党员应在备注栏注明。
党员基本信息表《党员基本信息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信息由党组织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要与党员档案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婚、复婚。
3.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4.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毕业院校指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5.现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6.党员流动信息栏,非流动党员不填写。
“外出流向”指县域范围内流动、市内跨县流动、省内跨市流动、跨省流动或无固定地点;“外出原因”指外出务工、经商、长期居住等;“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号”指该党员持有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编号,不填的为未持证;“流入单位”指该党员流入地的单位名称。
7.出国(境)情况:出国日期,指该党员出国(境)时离境时间;出国原因,指该党员出国(境)的目的或任务,因私、因公、留学、外派、探亲、定居等。
出国后与组织联系情况,指该党员出国(境)后与所在党组织或相关党组织的联系情况,分定期、不定期、失去联系等;党籍处理方式,指出国(境)前党员申请保留党籍(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三年以上)、未办理、停止党籍;回国日期,指该党员回国时入境的时间;恢复组织生活情况,指该党员重新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分已恢复、已申请未恢复、未申请。
8.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
党组织查找“失联”党员记录表《党组织查找“失联”党员记录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同时上报基层党(工)委一份存档。
党员关系排查表
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党总支党支部填表日期:填表人:联系电话:《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 本表由党支部填写,报党总支。
2.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4. 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5. 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6.职业: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党总支党支部填表日期:填表人:联系电话:《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 本表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五份,逐级报省(区、市)、部门(系统)组织部门。
2.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3. 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4. 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5. 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05党务管理系统失联党员操作手册
党务管理系统失联党员操作手册重庆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2月目录1.失联党员模块说明 (1)2.编辑失联党员信息 (1)3.党支部管理员操作说明 (4)4.党委组织管理员操作说明 (8)1.失联党员模块说明党务管理系统的党员信息中新增了失联党员这一模块,管理员可在这里查看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的汇总情况并向上级上报。
党委组织与党委组织下的党支部管理员点开的失联党员页面略有不同,下文作逐一介绍。
2.编辑失联党员信息点击党务工作模块的党员信息。
点击党员信息列表,点击党员姓名查看党员信息在党员信息页面,可查看到该党员详细情况。
点击“联系查找及管理处置信息”,编辑该党员信息后点击保存,数据保存到党支部失联党员登记表中。
(及编辑了“联系查找及管理处置信息”中信息后,该党员变成失联党员。
)3.党支部管理员操作说明点击“失联党员”,党支部管理员页面如下图,党支部管理员可查看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表检验、生成、预览之后可以上报给上级。
点击预览报表,可分别查看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统计仍未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点击报表中数字,可查看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4.党委组织管理员操作说明点击“失联党员”,党委组织管理员页面如下图,党委组织管理员可预览党支部上报的失联党员报表,可以上报给上级,也可以将报表退回给党支部。
点击预览报表,可分别查看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点击报表中数字可查看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党员组织基本情况登记表(2016.3.3)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2、姓名填写党员本人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3、民族填写党员本人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4、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行政区名称。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婚、复(再)婚。
6、入党日期指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日期或被追认为中共党员的日期。
7、转正日期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8、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9、入党时所在支部指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0、转正时所在支部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所在支部的名称。
11、照片为2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时提供党员电子照片。
12、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13、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14、毕业院校指取得该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15、工作单位指党员本人当前所在单位全称。
16、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指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单位全称,联合支部从多单位中选一个。
17、户籍所在地指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
18、现居住地指党员目前居住所在的具体地址。
19、所在党支部指党员当前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20、进入党支部日期指该党支部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日期。
21、现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委员等。
22、党费交纳情况指党费交纳是否正常,有没有间断、补交情况。
23、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指是否正常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24、身份证号码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件号码。
25、手机号码、QQ或微信号填写党员本人当前正在使用的号码。
26、流动党员信息栏,非流动党员不填写。
流出日期指党员离开所在党支部的日期;外出流向指流向外省、外市、外县、不掌握流向;外出类型指外出务工、经商、长期居住等;现从事职业指流动党员目前所从事的职业;活动证号码指党员持有的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号,未持证的进行说明;与党组织联系情况指党员外出期间是否与所在党组织保持经常性、间断性联系或不联系;流出党支部联系人指党员流出前所在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党支部联系人指党员流入地党支部的联系人;流入地(单位)指党员流入地的单位名称;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组织生活日期。
开展失联党员处置工作进展报告3篇
开展失联党员处置工作进展报告3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安县启动“让失联党员回家”工程,采取四项举措,有效解决了失联党员“无家可归、有家不归”的问题。
“地毯式”排查。
为掌握失联党员的去向、分布、就业和联系方式等情况,该县多管齐下,查找失联党员。
一是集中部署“排查”。
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把排查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党务骨干培训会,宣传讲解政策。
通过集中排查,很多在外务工的失联党员主动回家或通过家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二是“互联网+”寻找。
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短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将各单位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同志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发布,使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之间信息共享、党员共查,形成了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庞大网络。
三是开展“三进三查”活动。
基层党组织采取进“两新”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查各年份党员名册;进农村(社区),向老支书、老党员查询失联党员去向;进派出所,锁定失联党员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全面掌握失联党员的基本信息、失联原因、失联时间等情况。
“户籍化”管理。
红安县委组织部借鉴户籍管理经验加强失联党员管理。
一是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前期摸排查找情况,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资料。
二是针对失联党员流动性强、联系难的特点,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建立党员电子信息档案,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做到联系上、管理好。
“差异化”处置。
对联系上的失联党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类处置。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
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基层党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
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经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接到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报告doc
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报告篇一: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表格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报基层党委(总支)汇总后,上报旗直机关工委。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指的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一栏,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的是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5、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6、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2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汇总,由各基层党委(总支)上报至旗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指的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一栏,按以下代码填写。
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的是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表五 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失联”)党员登记表
曾任党内
与党组织失去失去党组织职务联系时间联系原因类别说明:1.本表为Excel格式,由党支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支部留存,同时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党委组织部各一份存档。
2.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是指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
4.失去联系原因,指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客观原因,按以下代码填写:A学习或工作单位改变;B居住地改变;C出国(境);D其他。
其他原因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5.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A国有企业;B非公有制经济组织;C农村;D党政机关;E学校;F其他事业单位;G街道社区;H社会组织;I其他。
6.职业,按表四所列代码填写。
7.群体,按表四所列代码填写。
8.曾任党内职务,指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备 注
表五
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失联”)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党龄学历职业群体姓 名性别民族年龄。
开展失联党员处置工作进展报告3篇
开展失联党员处置工作进展报告3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安县启动“让失联党员回家”工程,采取四项举措,有效解决了失联党员“无家可归、有家不归”的问题。
“地毯式”排查。
为掌握失联党员的去向、分布、就业和联系方式等情况,该县多管齐下,查找失联党员。
一是集中部署“排查”。
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把排查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党务骨干培训会,宣传讲解政策。
通过集中排查,很多在外务工的失联党员主动回家或通过家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
二是“互联网+”寻找。
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短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将各单位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同志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发布,使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之间信息共享、党员共查,形成了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庞大网络。
三是开展“三进三查”活动。
基层党组织采取进“两新”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查各年份党员名册;进农村(社区),向老支书、老党员查询失联党员去向;进派出所,锁定失联党员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全面掌握失联党员的基本信息、失联原因、失联时间等情况。
“户籍化”管理。
红安县委组织部借鉴户籍管理经验加强失联党员管理。
一是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前期摸排查找情况,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资料。
二是针对失联党员流动性强、联系难的特点,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建立党员电子信息档案,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做到联系上、管理好。
“差异化”处置。
对联系上的失联党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类处置。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
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基层党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
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经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接到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操作规程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操作规程(参考)一、主要任务成立工作组(5-9人)。
召开工作组部署会议,明确分工。
重点抓好以下5项任务:(一)核查党员信息3月7日开始,3月15日完成。
这是做好后四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依据花名册和村居实际底数,核查本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情况,核查方法按照《实施方案》“五核查”进行。
1.核查党员名册。
核实党员基础信息。
花名册中没有的党员要进行身份核实,重点查阅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
填写《不再花名册党员初审信息台帐》和《党员花名册多余人员信息台帐》,这两个表格于3月11日前已工作区为单位报组织办审核。
同时核实外转党员是否落实到位。
现场确认。
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三份,二寸照片3张,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在本单位党旗下照相现场确认。
原则上本人必须现场确认。
对外出流动、能够联系到的党员,要尽可能让他们回来填写,确有困难无法回来填写的,可通过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填写;对失联党员,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及时补充填写,经多方努力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要登记造册,待取得联系后再填写。
年老体弱、文盲或文化程度较低党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帮助填写表格,但要由本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各党支部可以签订承诺书。
2.核查党员档案。
重点审核转入、档案不齐或丢失、身份存疑的党员。
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看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没有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对没有党员档案、档案材料缺失、党员身份存疑的记录下来。
注意把握两个问题:一是档案审核。
干部人事档案不再审核;需要核查的由党支部申请,党工委派人或协调配合核查。
二是对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
根据中组部有关答复意见,对建国前党员,因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入党手续;离退休党员和60岁以上的农村、社区党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建国前党员来处理。
县委组织部20xx年开展全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委组织部20xx年开展全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县委组织部20xx年开展全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全县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全面掌握我县党员队伍基本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全面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
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全县每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主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双查”(党支部自查、基层党委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全县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
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口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步骤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各基层党委要具体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3日―2月29日)1.工作部署。
从《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进组通〔20xx〕3号)下发起,全县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跟进,做好动员部署。
2.精选人员。
各基层党委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组,负责具体指导推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各党支部要安排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3.开展培训。
各党委要对工作组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帮助他们熟练掌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政策规定、排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集中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1.党支部自查。
各党支部要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列出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名单。
活动方案之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篇一: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1】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各党支部: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按照旗党委部署要求,从现在开始到4月初,在全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查找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为开展“两学— 1 —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奠定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排查对象排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重点排查人群:一是农村牧区中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二是社区中人户分离党员、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纳入社区管理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三是高校中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四是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五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六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后异地居住党员。
三、方法步骤这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八个步骤实施。
(一)安排部署。
各党支部要抓紧动员、抓紧启动,切实把旗委要求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把握政策、有序推进。
(二)集中摸排。
排查摸底工作由基层党委安排部署,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 2 —大会决议、组织生活记录等,对本支部党员情况全面进行摸底核查。
一是核查党员名册。
按照规定的排查对象,核实党员身份信息,逐一建立《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 1),建立《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健全排查基础台账。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
年 月曰
支部对 取得联 系的失 联党员 核查处 理意见
是否存 在不合 格表现 或违纪 违法地 为
是口否口(如勾选“是”请填写以下内容)
核查情况:
规范组 织关系 或党籍 意见
1.纳入组织管理口
2.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3.保留组织关系口
4.停止党籍□
5.退党除名口
支部书记签字:党支部(盖章)年 月曰
党员基本信息
名 姓
别 性
□
族 民
贯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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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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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党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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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失 联党员 过程
查找人签字: 年 月日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快快来看,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范文,欢迎你的阅读。
可以借鉴的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范文一:根据县委组织部铜组通【2016】4号文件要求,我镇第一时间召开了班子会议,并明确镇党委书记刘章鸿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刘章鸿、万华军、胡芳、邓向娥、刘媛组成的党员组织关系核查工作组。
月9日上午,我镇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例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永办发【2016】3号文件)给辖区各党(总)支部,并印刷《江西省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一本通》各支部一份。
例会上集中动员部署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开展了业务学习与专题培训,会议上提出要做到“四个确保”,一要确保各基层党支部有专门核查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召开支委会议及组织学习;二要确保党员名册详实具体,及时梳理更新,做到纸质版台账和“三大工程”系统名单一致性,党费缴纳台账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等基础档案资料健全;三要确保纳入管理的每名党员都有联系方式,没有本人联系方式的要留家人的联系方式;四要确保有单独的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名单,且流动党员必须办理流动党员证。
此外,为方便工作开展,建立了业务交流网络平台,即永宁镇党建工作微信群。
月11日,根据各支部上交的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附件2《经查找仍然未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及其他材料,我镇现有流动党员16名,其中流出党员14名,流入党员2名,且均有联系方式、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活动正常,未出现“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
月14日,我镇核查工作组逐一对每个党支部党员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三查三核”。
经镇党委核查会办,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齐全真实,党员党费缴纳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正常,组织关系接转台账填写规范。
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和联系方式记录清楚,未出现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的党员,也未发现“口袋”党员。
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doc
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陇党组发〔2016〕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
一、排查时间2016年1月至8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二、排查对象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1.农村党支部要重点做好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等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贫困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的排查工作;2.社区党支部要重点做好处于人户分离状态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排查工作;3.陇原中天党支部要重点做好离职员工党员、退休员工党员的排查工作;4.机关党支部要重点做好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中流动党员的排查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出国(境)党员的排查工作。
三、排查任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全体党员中开展。
1.核查党员身份信息;2.清理党员入党材料,健全完善党员档案;3.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检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4.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去向和现状;5.排摸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并作出妥善处理。
四、排查步骤排查工作主要采取逐级安排、逐人核对、建档造册等办法进行。
1.集中摸排。
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2.联系查找。
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
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