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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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个股推荐:德赛电池(000049)北京群丰最大收益率:8.81%本周股指不断走低,并于周四创下2302.64点的年内新低,消息面上,人民币连续七个跌停板让市场不断揣测对A 股的影响到底几何,而周五CPI 同比涨幅创年内新低,也并未对市场起到足够的提振作用,成交量不断低迷。

从技术面上看,各项指标仍空头,但存在超跌反弹需求,后期可轻仓博奕反弹行情。

首开股份(600376):国家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表明货币政策调整力度加大,货币流动性趋于宽松,房地产板块受预期影响有望展开反弹。

该公司为北京国企龙头,项目资源稀缺性足,质地优秀。

公司股价近期构筑一个比较完美的圆弧底,抗跌性很强,本周亦不乏短线资金进场迹象,主力仍有拉升意愿,可继续关注。

机构荐Trend ·责任编辑:李雪峰ghts Reserved.总股本流通A 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840021000.35 5.85 5.90不分配公司近期成为交通银行“大堂经理手持设备”项目三家中标单位之一和“智能排队叫号机”项目四家中标单位之一,将与交通银行签订相关服务合作协议;同时,公司入围中国银行LED 显示屏供应商之列。

虽然目前还无法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预计,但利好预期明显。

该股近期维持震荡走势,后市关注。

西南证券罗栗总股本流通A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24315243150.64 4.2616.20不分配公司是广州市首家房地产上市企业,项目主要分布于广州和长沙地区。

随着自持物业的不断增加,公司业务结构将更加合理。

公司成长性好且有受益于广州国资整合的可能。

大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于12月6日增持公司20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3%。

技术上,股价自10月底以来稳健筑底,底部逐级抬高,短中期均线均逐步走好。

天相投顾荣盛发展(002146)中国平安(601318)珠江实业(600684)奥拓电子(002587)总股本流通A 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1863681863680.51 2.9718.57不分配公司目前在南京、廊坊、徐州、聊城等多个城市均有在建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发行人应当结合目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在招股说 明书中充分披露未来对上述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业务的安排, 以及避免上市后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措施。
6.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发行人的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核查 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答: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 人和发行人律师应核查是否符合境内分拆上市的相关规定并发 表意见;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 人和发行人律师应核查是否符合境外监管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意 见。
9.发行条件规定“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如何把握?
答:(一)基本原则 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 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
—8—
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人、发 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 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 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 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 表明确意见。
(九)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 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 诉讼,已经或者未来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十)其他明显影响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中介机构应详细分析和评估上述情形的具体表现、影响程度 和预期结果,综合判断上述情形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审慎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可能 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 5.对发行条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中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1、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产品智能快件箱主要应用于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环节的物品智能保管与交付。

受全球快递行业高速发展影响,市场对公司主营产品智能快件箱的需求旺盛,公司智能快件箱业务实现了快速增长,销售收入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亿元、2.37亿元、4.1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67万元、4672万元、8874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国内外快递行业发展增速情况,是否存在快件配送的增速下降,智能快件箱的需求量降低的情况;(2)公司主要客户的智能快件箱网点布局是否已经饱和,是否存在需求下降的情况;主要客户是否存在调整网点布局计划及节奏、缩减订单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3)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政策及变动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同行业公司的发展水平、技术发展状况等说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收入、业绩波动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及上下游行业公司波动趋势是否一致。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公司前身智莱有限于1999年11月设立时,祝益才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祝益才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2007年7月,祝益才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王兴平,转让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元。

王兴平自2000年1月起任职于发行人,目前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目录一、实验概述 (2)1. 实验目的 (3)2. 实验背景 (3)3. 实验任务和要求 (4)二、证券投资环境模拟分析 (5)1. 模拟环境搭建 (6)1.1 软件工具选择及安装配置 (7)1.2 数据准备与初始化设置 (8)2. 市场行情分析 (10)2.1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1)2.2 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12)2.3 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14)三、投资策略制定与实施 (15)1. 投资策略类型选择 (17)1.1 成长投资策略 (18)1.2 价值投资策略 (19)1.3 宏观对冲策略 (21)2. 投资组合管理实践 (22)2.1 资产分配与风险管理 (23)2.2 个股选择与买卖操作 (24)2.3 绩效评估与调整优化 (26)四、模拟交易过程记录与分析 (26)1. 模拟交易流程梳理 (28)1.1 行情分析与策略制定阶段记录 (29)1.2 交易执行与监控阶段记录 (30)1.3 绩效评估与调整优化阶段记录 (31)2. 模拟交易结果分析 (32)一、实验概述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和功能:介绍证券市场的起源、发展历程以及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通过对不同类型证券的特点和交易方式的分析,使学生了解证券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证券投资的基本原理:阐述证券投资的基本理论,如有效市场假说、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和价值取向。

通过对投资组合理论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如何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选择。

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介绍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种证券的投资策略和方法,包括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量化投资等。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掌握如何在不同市场环境下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

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分析证券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探讨如何通过各种手段降低这些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26131621_机构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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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6期2426本周个股推荐:涪陵榨菜(002507)西南证券最大收益率:7.67%本周沪指在跌破2200点重要支撑位之后受到来自欧盟峰会利好消息的提振,权重板块带头反弹。

6月之后市场的流动性将显著改善,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有再调整可能,7月政策组合拳继续放松的可能性非常大。

一旦政策信号明确,行情逆转的概率就很大了。

搜于特(002503):公司主要从事青春休闲服销售,采取加盟和直营相结合的模式销售,旗下拥有著名品牌"潮流前线"。

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50%。

二级市场上,该股作为纺织服装板块,其走势异常稳健,成长性良好,周五股价再创年内新高。

后市继续关注。

机构荐股Trend ·Strategy:陈斌E-mail:**********************42All Rights Reserved.11第16期2426总股本流通股本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1550079970.165.83 2.72不分配公司主导产品为乌江牌系列榨菜。

为中国最大的榨菜加工企业,榨菜腌菜制品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

尽管产品不起眼,但其成长性较好。

2012年一季报披露,2012年1-6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30%~60%。

该股风险点在于其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成本变化较大。

二级市场上,该股逐步盘出底部,走势稳健,可关注。

西南证券罗粟莫高股份600543江特电机002176东吴证券601555通策医疗600763涪陵榨菜002507宁波银行002142总股本流通股本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32112321120.057 3.461 1.66不分配公司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领先企业,公司的大麦芽生产能力位列中国前三,甘肃最大;葡萄酒生产能力位列中国前六,甘肃最大;甘草片位列中国前三。

公司与重啤、青啤、华润、英博等大型啤酒集团积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麦芽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1,8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99元发行日期:2007年9月25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19,889,620,455股其中A股:16,491,037,955股H股:3,398,582,500股本公司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7年9月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1、本招股说明书仅为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披露。

除用于在中国境内发行本公司A股股票外,本招股说明书不能用作且不构成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在内)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和要约邀请。

5859113_股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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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尚财投资最大收益率:17.86%皇氏乳业(002329):公司是广西云南区域性乳品市场龙头,这两省区的人均乳品消费水平远低于国内平均水平,未来提升空间很大。

2013年公司将进行战略回归,重新聚焦广西区内和云南优势市场,因此可能重现公司收入稳健提升、净利润高速恢复性增长趋势,呈现出经营改善拐点。

公司股价自12年7月起一直保持平台整理态势,股价波动很小,明显有资金暗暗吸纳,本周发力突破平台,有望展开主升,宜重点关注。

本周个股推荐:正海磁材(300224)本周沪指周一巨幅下跌后,周二随即拉升,"国五条"的发布在资本市场的作用立刻显现。

随着年报的逐步披露,后市应多关注此前业绩好的企业。

机构荐股责任编辑:陈斌All Rights Reserved.第10期瑞和股份002620宜通世纪300310公司主要从事星级酒店、城市轨交、商业综合体、政府项目等公装业务和住宅精装修业务的设计与施工,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专项工程设计甲级等多个资质。

建筑装饰是公司核心业务,其中公装业务占比约70%,精装业务占比约30%。

公司业绩快速增长,2008-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37.40%。

短期可关注。

国信证券公司今明两年有两大看点,一个是LTE,另一个是异地扩张。

根据中国移动的消息,广东移动2013年计划投资100亿发展TD-LTE,2013年广东省的TD-LTE 基站会达到四万座,公司是广东移动大规模建设LTE 基站的最直接受益者。

异地扩张方面,公司顺利打入到北京、江苏、四川以及贵州等新市场,因此公司2013年广东以外地区的营收增长也会成为新看点,建议回调后逢低关注。

华泰联合新文化300336千金药业600479公司2013年以来,投资/计划投资一系列较大的制作,包括《结婚的秘密》、《大江东去》、《封神榜》等,我们认为越来越多的涉及大制作显示了公司不断完善的制作技巧和发行能力,且大制作容易在卫视获得较好的话题性和传播性,也利于提高公司影响力。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于2009年3月16日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现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5月19日出具的第0902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下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就发行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上海办公室中国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 邮编: 200120 Shanghai Office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 R. C电话/Tel: +86 21 6881 5499 传真/Fax: +86 21 6881 7393 / 6069内容。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电话:+86 21 68815499 传真:+86 21 68817393E-mail:l awyers@网址: 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R.CTel: +86 21 68815499 Fax: +86 21 68817393E-mail : lawyers@ website: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10)第SHE2009003-3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先后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9003号律师工作报告、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2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原申报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09年6月30日。

发行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财务会计报表加审至2009年12月31日(以下对两次审计截止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加审期间”)。

现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自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2号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下对两次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补充核查期间”)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利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安利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披露相关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应当对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进行审慎判断,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暂缓、豁免披露。

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所确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所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披露:(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负债端持续向好,保险板块中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负债端持续向好,保险板块中长期投资价值凸显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日均成交额环比下降200亿至1.12万亿,但仍保持在近期高位;两融余额(4.20)续升至1.65万亿。

年初以来权益市场企稳向好,成交额、两融余额等市场核心指标触底回升,有力提振券商业绩。

考虑到2022年一季度业绩的较低基数,行业23Q1净利润有望中两位数增长。

4月24日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将正式实施,其中港股通新增两个交易日(4月27、28日),沪股通新增一个交易日(5月25日)。

交易日增加叠加交易标的的逐步扩容有望推动成交量的上升和市场人气的修复,对证券板块构成利好。

保险:上市险企3月原保费数据披露完毕,各险企3月单月同比增速虽较2月略有放缓,但考虑到基数因素,3月负债端仍呈现强势复苏态势。

人身险方面,平安寿险表现相对突出;财产险方面,太平产险以近20%的增速领跑同业。

我们认为,伴随着国内经济的企稳向好,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均有望逐步增强,保险需求有望逐步释放,疫情影响弱化令以代理人渠道为主的各渠道加速复苏。

从上市险企2022年年报中可以看到,自Q3起负债端边际改善趋势已开始形成并得以延续,2022年的低基数有望缔造2023年的高增长。

受疫情、资产配置需求、产品竞争格局、政策等因素影响,居民对能满足保障、资产保值增值等多类型需求的保险产品的认可度持续提升;同时,伴随险企对于产品定位的高度精细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消费属性”有望显著增强。

而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金业务的相继落地将成为保险产品拼图的有效补充。

我们预计,伴随人身险和财产险的协同发力,2023年险企负债端有望持续复苏,进而使板块估值修复成为中期主题。

板块表现:4月17日至21日5个交易日间非银板块整体下跌1.14%,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排名全部行业10/31;其中证券板块下跌2.73%,跑输沪深300指数(-1.45%);保险板块上涨3.59%,跑赢沪深300指数。

个股方面,券商涨幅前五分别为东北证券(8.14%)、申万宏源(3.77%)、中泰证券(3.66%)、长城证券(3.30%)、东吴证券(2.43%),保险公司涨跌幅分别为中国人保(7.71%)、中国太保(7.29%)、中国人寿(6.61%)、中国平安(2.75%)、新华保险(1.83%)、天茂集团(-6.19%)。

26118531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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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期前沿资讯责任编辑:王博文E-mail:*******************华尔街日报光明乳业:产品提价约5%12月17日,光明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自12月18日起适当上调部分新鲜牛奶、酸奶的价格,加权平均上调幅度约为5%。

而对于涨价的原因,光明乳业表示,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等成本原因。

而这次调价对2012年的业绩难形成影响,将对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ST 国商:遭二股东减持*ST 国商12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至12月17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1.06万股,减持均价为12.3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当晚还同时公布了董事长持股公司增持的公告。

据公告,公司董事长郑康豪控股的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至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8.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

杭萧钢构:签4.3亿元合同杭萧钢构12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云南春城财富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七彩第壹城8号地块一标段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合同价款暂定金额4.3亿元。

公告显示,该合同总额(暂定)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01%,合同履行期限800天,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中际装备:与德国公司签电机装备合作协议中际装备12月19日晚间公告,12月18日,公司与德国ELMOTEC STATOMAT 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基于双方在电机绕组制造装备领域均具备一定优势及业务的良好合作前景以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后续工作推进的基础。

许继电气:许继电气拟揽入19亿资产包本周三,停牌达3个月之久的许继电气复牌,重组方案揭晓。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让人民币成为一种完全可兑换的、国际化的货币,这个话题在中国和全世界已经讨论了20多年。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市场竞争风险 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和国家鼓励性的政策导向,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 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加之现有眼科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 强,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虽然本公司经过多 年的快速发展,在品牌形象、人才梯队、医疗技术、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 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或提升原 有优势,公司未来的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4、租赁物业的风险 由于公司实行“三级连锁”商业模式,截至目前,除株洲爱尔外,发行人及 其下属连锁医院的经营场所均系租赁取得,这样发行人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购 置先进的诊疗设备和引进优秀的人才,有利于加快网点的布局和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发行人及其下属连锁医院在承租经营场所时,承租期限较长,除沈阳爱尔外, 租赁期一般都在 8 年以上(含 8 年),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绝大多数连锁医院 的剩余租赁期限也都在 5 年以上,而且部分租赁合同还包含了在同等条件下发行 人具有优先续租权的条款,而沈阳爱尔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虽为 3 年(2008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1 日),但其租赁合同赋予了承租人明确的续租权。尽管如 此,若部分医院经营场所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尽管如此,公司及其下属医院仍不可能杜绝所有的医疗事故和差错,仍将面 临一定的医疗风险。
2、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认知风险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群体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 展起来的,起步晚、积累少,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
4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齐。一小部分民营医院诚信度低、缺乏自律,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社会上的整 体形象。
眼科医疗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 致医疗过失所致;另一方面并非诊疗行为本身存在过失,而是由于其它不可抗、 不可预测原因(如药物过敏)所致,或在诊疗后患者出现目前行业技术条件下难 以避免的并发症,其中以手术后并发症为主。

2020-11-19安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300218

2020-11-19安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300218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公告编号:2020-07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特别提示:1、持本公司股份19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83%)的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433.96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867.92万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产生影响。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敏丰”)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1、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敏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本次拟减持原因:公司经营需要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917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83%。

潮宏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潮宏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和广泰国际,各外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见上表。
(五)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潮鸿基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军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潮鸿基投资的股权,也不由潮鸿基投资回购该部分股权。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12,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4,227.384 46.97%
4,227.384 35.23%
1-2-4
潮宏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 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79.17 倍(每股收益按 2008 年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 3.24 元(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发 行前股本计算);发行后 10.37 元(按 2009 年 6 月 30 日净 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甲公司2013年净资产为40亿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6500万元。

公司拟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20亿元,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则发行规模最高为()A.12亿元B.13亿元C.14亿元D.16亿元【答案】 B2、在全国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A.Ⅰ、ⅡB.Ⅱ、ⅢC.Ⅲ、ⅣD.Ⅱ、ⅤE.Ⅳ、Ⅴ【答案】 D3、发行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下列关于招股说明书的预先披露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B.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但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C.发行人将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前,可以在其企业网站进行预披露D.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将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答案】 C4、承租人甲公司2×19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机器租赁合同。

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第1年,租金是可变的,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第2年至第10年,每年的租金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即租金将在第1年年末转变为固定付款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年利率为5%。

假设在第1年年末,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所确定的租赁付款额为每年4万元。

在第1年年末,租金的潜在可变性消除,成为实质固定付款额。

已知(P/A,5%,9)=7.1078。

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A.2×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入账价值为0B.2×19年支付的款项冲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C.2×19年12月31日租赁付款额为36万元D.2×19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为28.43万元【答案】 B5、以下是发行保荐书的必备内容的有()。

华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说明书

华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说明书

股票简称:华大智造股票代码:68811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GI Tech Co., Ltd.(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11栋2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31单元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特别提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一、重要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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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楼16层
电话:(0551)2642792 传真:(0551)2620450
网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10]皖天律证字第004-3号 致: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大林、张晓健、王炜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安利股份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工作。

本所律师此前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0]皖天律证字第004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10]皖天律证字第004-1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10]皖天律证字第004-2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律师工作报告》([2010]皖天律证字第005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之一》([2010]皖天律证字第005-1号,以下简称“《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之一》”),现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本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律师工作报告》、《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之一》的补充与调整。

除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简称与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律师工作报告》、《补充律师工作报告之一》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声明:
1、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监会《编报规则第12号》的规定及出具日以前安利股份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出的。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安利股份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安利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安利股份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安利股份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安利股份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6、对于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本所律师主要依赖于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鉴于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天健正信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申报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所律师现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100018号)提供的公司最新财务会计信息,对本所律师于2010年8月16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
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对《法律意见书》中相关内容的调整
《法律意见书》“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之“(二)安利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实质条件”中第2点,调整为“根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100018号),安利股份2008 年度、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6,748,080.22元、41,386,980.37元。

安利股份2008年度和2009年度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符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发行人不存在与本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变化事项。

二、对《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内容的调整
《律师工作报告》第二章“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之“(二)安利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实质条件”中第2点,调整为“根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GF 字第100018号),安利股份2008 年度、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6,748,080.22元、41,386,980.37元。

安利股份2008年度和2009年度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符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发行人不存在与本所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第二章“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变化事项。

综上,根据天健正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100018号),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法律意见书于年月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汪大联
经办律师:张大林
张晓健
王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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