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1)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1)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1 ) 9月5 日至1 1 月4 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1) 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2) 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1) 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2) 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1) 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1) 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1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1、某市A机械厂1998年12月经过介绍人刘某介绍,向某市B铸造厂订制车床主构架100套,单价3万元,总价款为300万元。
B厂为争取今后的业务发展,与A厂厂长协商一致,在订货合同上订明,B厂给予A厂10%的优惠。
1999年1月15日B厂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发货至A厂;A厂依照合同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了270万元贷款。
B厂也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了帐。
为酬谢介绍人,B厂付给刘某“好处费”2000元;A厂向刘某支付“介绍费”1 000元。
两厂又分别将“好处费”、“介绍费”支出入了帐,并代为扣缴了刘某的个人所得税。
试问:(1)B厂与A厂的“优惠”约定属什么性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2)两厂向刘某支付“好处费”等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3)试说明在上述行为中,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2、某市一对青年夫妇将一套高档全毛服装送到该市某洗染店干洗。
数日后去取衣时发现白色服装染上了两大块污渍,污渍正处衣服前襟,影响了整套衣服的美观,而且全毛的面料经洗后竟毫无全毛质感,板结发硬。
这对夫妇要求洗染店赔偿。
洗染店经理承认由于操作人员有过失而造成污渍和面料板结,但赔偿的数额只能是洗染费40元的2倍。
顾客不满意,未接受此赔偿金额。
经理出示洗染凭证上的字样说:“我们有约在先,凭证上早就规定造成损失最高赔偿费就是干洗费的2倍,凡洗染店均如此规定。
” 问题:⑴洗染店凭证上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⑵该行为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什么?回答(1)\(2)两问均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均明确入帐。
(3)问自己去搜吧2. (1)约定无效。
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合同法》中有规定的。
(2)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经营者不得已大厅告示等任何方式规定对消费者不利之条款,否则为无效”。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一: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研发的某款软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技术优势。
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功能相同的技术,且被告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软件技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答案: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3.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4)处以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未能按期交货,导致公司生产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供应商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答案: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经济法案例(1)完整篇.doc
2015年高级经济师考试试题及答案:经济法案例(1)2009年1月l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B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
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
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l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一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 0万元;(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4)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1)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以上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履行地点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题及答案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题及答案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题及答案案例题一雅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濒临破产。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
2008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
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
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
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问题】1、若雅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雅新公司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CD )申请。
A.法人终止B.和解C.重整D.破产清算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雅新公司重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C )。
A.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执行B.有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申请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C.在同时存在破产、和解和重整申请的情况下,重整申请优先受理D.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按债权类别分小组进行,各表决组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3、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BC )。
A.监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B.代表债务人参诉讼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D.有权解除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决议和债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债权人会议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通过B.债权人会议决议需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C.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撤销D.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有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例题二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解析(11) 以下是()为同学们准备的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模拟题,各位同学不妨来试试,也可以通过以下案例题知道自己的复习方法是否有误:【案例一】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2005年期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
2006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截至2006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07年甲公司不能扭亏为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那么,甲公司将面临退市危机。
此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007年4月28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6月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
【问题】1、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BC )。
A.要求甲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B.指定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C.解除有关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D.终止有关甲公司的执行程序2、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重整而启动重整程序的主体有(ACD )。
A.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股东丙公司B.甲公司的董事刘某C.享有抵押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乙公司D.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人丁公司3、法院审查重整申请后,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在重整期间,符合法律的做法有(B )。
A.甲公司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甲公司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因租赁期满,债权人丁公司要求收回甲公司租用的库房,必须经人民法院同意D.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权4、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债务人的重整计划。
讨论时,债权人会议将债权人分成四个组别:担保债权组、劳动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08年,甲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公司,经协商,甲将其40%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价格为8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与乙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此后,甲以乙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要求乙将其股份回购,乙拒绝。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将转让股权的情况通知公司登记机关。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甲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时,并未经过其他股东丙的同意,且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因此,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关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乙并未取得甲的股份,因此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无效,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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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答:1)A为货币出资,合法;B为实物出资,合法;C为知识产权出资,合法;D、E为劳务出资,不合法。
(2)不能成立。
因为发起人协议中有三点不合法。
第一,公司的出资方式中,不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第二,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三,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 王某为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五金交化产品…答案: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此即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
本案中,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买卖五金交化产品,当然包括家电产品的买卖。
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销家电产品,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显然属于A公司的同类营业行为。
因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
2、根据《公司法》215条的规定,王某因买卖这批家电产品所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如因王某的竞业行为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此外,A公司还可以根据王某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情况,给王某以处分。
某市一汽车制造厂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轿车…1.该合营协议存在下列问题:(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2)该合营协议中,“专利技术”作价70万元,占注册资本额的2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5%的比例规定。
(3)不能以中方名义向银行贷款作为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
合营企业的流动资金只能以合营的名义贷款(见《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4)财政局不能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第一篇: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参考(范文模版)案例分析题答案 1:(1)答: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行为,包括: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2该商场设立的最高奖的奖金有超过5000元。
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该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1)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商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①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②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③该商场设立奖金有超过5000元的。
(2)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商业毁谤等3、甲厂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中,经营者采用以盗窃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根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甲厂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乙厂造成损害,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该市邮电局的行为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市邮电局在为用户安装电话时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电话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5、(1)不合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该10大商场的行为构成了对该企业的商业诽谤,同时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同案例26、(1)商务部(2)经营者对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
【高级经济师案例】
甲乙两旅行社都是享有盛名的国家承办境外旅游客到国内观光的经济组织。
1992年,两旅行社均接待海外游客20万人次,经济效益不相上下。
1995年上半年,甲旅行社以高薪为条件,致使乙旅行社海外部15名工作人员全部辞职,转入甲旅行社工作。
甲旅行社为此成立海外旅行二部,该15名原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在转入甲旅行社时将自己的业务资料、海外业务单位名单都带入甲旅行社。
1995年上半年,两旅行社的业务均发生很大的变化,甲旅行社的海外游客骤然上升,效益大增,而乙旅行社业务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问题】
(1)甲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是,应属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对甲旅行社是否应进行法律制裁?如何制裁?
【参考答案】
(1)甲旅行社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雇员或职员的“跳槽”行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主要渠道。
甲旅行社利用高薪利诱乙旅行社职员泄露乙旅行社的经营信息,致使乙旅行社业务骤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不可侵犯性,任何人均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雇员也不例外。
以上案例的雇员“跳槽”以及泄露商业
秘密行为都有构成侵权,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获取被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旅行社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应承担侵权责任,给予相应的制裁。
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解析(10)以下是()为同学们准备的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模拟题,各位同学不妨来试试,也可以通过以下案例题知道自己的复习方法是否有误:【案例】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千万元。
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4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2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1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
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问题】1. 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 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案解析】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的发起人。
本案中有2个国有企业。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3.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出资资本的 20%, 而火炬厂的工业产权作价已超过了注册资本的 20%, 不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 ,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提醒考生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中一定要注意时间的分配,不能本末倒置,要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刀刃上。
望各位考生及时抓住剩下的时间,好好复习,如果对自己没有信心,复习不知道重点,可以做做考前冲刺卷,比如高级经济师,对提高成绩、顺利通过大有好处。
如有疑问,马上帮你解答。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的到期货款,经索要一直未还。
经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运费;乙公司对丁公司享有10万元的货物债权,已过交付期限;乙公司在戍公司中享有10万元价值的股份。
乙公司对丙公司未提起诉讼,乙公司对丁公司的货物一直处于催交之中。
问:(1)甲公司能否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2)甲公司能否对丁公司和戍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为什么?(3)如果甲公司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应以谁的名义进行?为什么?(4)若甲公司代位权诉讼胜诉,次债务人应向谁履行债务?答案:(1)甲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的条件: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c.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d.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基于抚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养老金等请求权等权利)。
债权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运费符合上述条件,甲公司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2)甲公司对丁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原因是不符合第二条,乙公司一直在催交,不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戊公司也不可提起代位权诉讼,因为不符合第三条,股权不同于债权,股权如不主动撤出,没有到期日。
(3)甲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讲的是代位权,即代替怠于行使权利的债务人行使其债权人的权利。
(4)若胜诉,次债务人应向甲公司履行清偿义务,即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清偿30万欠款,清偿后,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债务人乙与次债务人丙之间30万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2.张某在某宾馆住宿时,发现有小偷偷钱包,就与小偷厮打起来,在打斗过程中,该宾馆的工作人员无人出手相救。
结果,张某被小偷打伤,而且小偷逃脱,未被抓获。
张某请求宾馆赔偿其损失。
问:是否合理。
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04年5月1日施行)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相关公众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济法--案例题及答案
案例一:S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紧迫,急需100吨“300号矿渍”水泥。
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我方愿购买100吨。
供货方发货,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
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工程公司验收并接收了货物。
B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S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S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
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B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B水泥厂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1)B水泥厂与S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S建筑工程公司拒收B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3)对B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4)对A水泥厂的回信行为,如何定性?(5)A水泥厂与S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6)设S建筑工程公司收到A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9元接货,A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S建筑工程公司。
那么,二者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参考答案:(1)B水泥厂与S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理由:S建筑工程公司并不确定B水泥厂是否有其所需的水泥,S建筑工程公司发出的函件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当视为要约邀请,B水泥厂后来的实际行动应视为要约,二者之间尚未成立合同关系。
(2)S建筑工程公司拒收B水泥厂的100吨水泥于法有据。
理由:B水泥厂与S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S建筑工程公司当然有拒绝的权利。
(3)B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应当视为一个要约。
(4)A水泥厂的回信行为,应当视为一个要约。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法学基础理论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
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
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
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
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
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
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
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1991年甲不幸去世。
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
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
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
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
2、1993年3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
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
经营不到2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8:00~8:30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甲厂是一个经济实力较强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而乙厂却濒临倒闭。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及解析试题
【高级经济师案例】
A单位经过介绍人B向C服装厂订购工作服500套,双方在合同中订明,C服装厂给A单位10%的折扣优惠。
A单位依照合同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了450套的货款。
C服装厂提款后一个月交货给A单位。
同时服装厂为了酬谢介绍人B,支付介绍费1000元。
【问题】
(1)C服装厂与A单位的交易行为中有无不合法的?为什么?
(2)介绍人B收取服装厂的1000元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1)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合法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
回扣是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
回扣的特征之一是从帐外秘密给付。
由此看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没有秘密给付。
A单位和C服装厂所签合同中的确10%的优惠是折扣,折扣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以明示的方式减扣或送让给对方一部分款额,促成交易的一种促销手段,不属于商业贿赂,是一种合法行为。
(2)介绍人B所取的是介绍人劳务报酬也称佣金。
佣金也是经营者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并明示如帐的。
所以介绍人B收取1000元佣金是合法的。
高级经济师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详解
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及答案解析(13)以下是()为同学们准备的201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模拟题,各位同学不妨来试试,也可以通过以下案例题知道自己的复习方法是否有误:【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空调并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乙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该汇票作为向个体户丙电脑的预付款先行支付。
丙收到该张汇票后,将其赠与丁。
丁于2003年5月1日持票向银行请求付款,该银行拒绝付款。
丁考虑到乙公司效益较好,遂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问题】1.丁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AC)。
A.可以不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B.必须按照某银行、丙、乙公司和甲公司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C.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的同时,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D.在对乙公司进行追索后,对丙、某银行和甲公司就不能行使追索权2.下列关于丁的票据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C)。
A.丁无偿取得票据,不享受背书转让权B.丁因赠与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与前手相同C.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D.丁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可以优于其前手的权利3.丁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法定金额和费用包括(ABC)。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B.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汇票金额的利息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D.因行使追索权产生的误工费4.丁对前手的追索权应当在(B)前行使。
A.2003年8月1日B.2003年11月1日C.2004年6月1日D.2005年5月1日【案例二】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规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公司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
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
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高级经济师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案例分析题一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l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l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
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
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
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其用于质押的轿车。
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
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
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l50万元,尚未偿还。
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l、歹U问越:(1)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在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谁是其所有权人?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高级经济师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高级经济师历年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解析(一)预祝大家取得一个志向的成果,大家也可随时关注高级经济师,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真题单选】某国为了激励本国石油工业的发展,于1973年实行措施限制石油进口,估计这些措施将使可得到的石油数量削减20%,假如石油的需求价格弹性在0.8-1.4之间,则从1973年起该国石油价格预期会上涨()。
解:∵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量变动百分率/价格变动百分率∴价格变动%=需求量变动%/需求的价格弹性当价格弹性为0.8时,价格变动%=20%/0.8=25%当价格弹性为1.4时,价格变动%=20%/1.4=14.3%所以,预其1973年该国石油价格上涨幅度在14.3-25%之间。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状况下,假如某产品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则当该产品价格提高时,()。
A.会使生产者的销售收入削减B.不会影响生产者的销售收入C.会使生产者的销售收入增加D.生产者的销售收入可能增加也可能削减【答案解析解析】C【真题多选】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有()A替代品的数量和相近程度B商品的重要性C商品用途的多少D资金有机构成不同E生产周期和自然条件答案解析:ABC【真题多选】在一般状况下,政府对农产品实施爱护价格可能产生的结果有()。
A.供应短缺B.生产者变相涨价C.市场过剩D.生产增长E.生产者收入下降答案解析:CD解析:爱护价格高于均衡价格,会刺激生产、限制消费,导致市场过剩。
【真题单选】在我国,实行最高限价属于政府对市场价格的()。
A.平衡措施B.引导措施C.紧急措施D.干预措施【答案解析】D【真题多选】以下属于影响供应变动的因素有()A消费者偏好B生产成本C产品价格D消费者的个人收入E生产者的预期【答案解析】BCE【真题单选】由于消费者收入和消费者偏好等因素的改变引起需求的相应改变,这种改变表现为()。
A.需求量沿着既定的需求曲线进行B.需求曲线的位移C.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D.供应曲线的位移答案解析:B【真题单选】某月内,甲商品的替代品和互补品的价格同时上升,引起的甲商品的需求变动量分别为 50单位和80单位,则在这类商品价格变动的共同作用下,该月甲商品的需求量变动状况是( ) .A.增加30单位B.削减30单位C.增加130单位D.削减130单位【答案解析】B【解析】替代品价格上升,导致甲商品需求量增加50个单位,互补品价格上升导致本商品需求量削减80个单位,二者共同影响是甲商品需求量削减3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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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1)含答案合同法
一.2009年1月l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CAT320B型挖掘机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挖掘机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10万元,1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
乙公司在收到1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挖掘机。
甲公司依约支付1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挖掘机时,因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
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挖掘机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l万元。
在乙公司保留挖掘机所有权期间一发生以下事实:(1)甲公司发现一台挖掘机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2)一台挖掘机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3)甲公司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1 0万元;(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挖掘机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挖掘机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4)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惯确定。
依照以上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履行地点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题中甲是收取货物、交付货款的一方,乙是收取货款、交付货物的一方,所以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
(2)应该由甲承担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对风险的移转没有影响,挖掘机已经交付给甲了,所以应该由甲承担损失。
(3)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的。
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本题中留置的挖掘机与修理是同一法律关系,所以丙修理厂可以留置挖掘机。
(4)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题中甲乙约定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这符合了约定的条件,因此乙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收取租金。
根据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该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
本题中,货款付清是5台挖掘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由于条件尚未成就,5台挖掘机的所有权虽然未转移,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甲此时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还享有用益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财产属于收益的权利,因此,甲有权出租该挖掘机并有权收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