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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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正式稿)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正式稿)

XX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XXX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2009]58号)、《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X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教发[2009]11号)以及《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X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教发[2009]1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绩效津补贴的分配原则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

分配方案经支部行政、教师讨论修改,最后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奖励绩效工资组成(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奖励绩效、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班主任津贴、教学奖、个人获奖及各类教科研竞赛、超工作量补贴、骨干教师津贴及其它相关补助、年度考核奖八部分组成。

(二)分配的额度区教委核定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三)范围对象在编教职工(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分配总额及分配办法1、岗位奖励绩效。

用奖励绩效工资总数的10%根据教职工个人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多少按比例发放。

2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①校长、书记考核按《XXX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X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教发[2009]12号)的文件精神相关规定考评发放。

②根据学校副校级(含享受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报帐员、出纳相应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学校考核评定一、二、三等,对应班主任津贴考核的一、二、三等的上限,按副校级(含享受副校级)1.2倍,中层干部(含享受中层干部待遇)1.1倍,会计、出纳1倍执行。

事业单位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全区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及分配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原则:以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坚持“公平合理、按劳分配、激励先进、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范围:区计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三、根据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绩效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发给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区人口计生局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工资分配方案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工作的量和质无法细化和准确量化,只能采取相对平衡的兼顾原则。

经研究决定:奖励性工资按照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的30%,以工作考勤、岗位(分管业务)、包村工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等四大指标进行分配。

(一)、工作考勤(占奖励工资总额的40%)工作考勤由每个干部所在的乡镇办和计生办共同负责,个人认真填写《工作纪实手册》,乡镇办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为工作考核责任人,月底公布结果,每月1日至3日由乡镇办将上月考核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计生局确认。

考勤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1)、出勤一天记10分。

事假一天扣10分,病假一天扣5分。

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安排或同意的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属于假期。

没有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15分。

按月累计计算。

全月请假5天及5天以上的岗位(等级)、期末绩效按实际出勤进行相应扣除;2)、婚假、产假、探亲假及有关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分配计算公式:基数= 绩效工资总额×40%÷考勤总分个人考勤绩效工资= 基数×个人考勤得分4)、考勤等相关工作实行每月公示制度。

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乡(镇、办)办公室会同计生办负责统计职工出勤、履职情况,由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公示。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标准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

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

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发放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学区工作人员、教学点教师。

工资构成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与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为了加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根据鸣皋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汉秋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1、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3、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一线教师待遇。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及权重:1、教师师德5%2、考勤10%3、班级管理15%4、安全值日10%5、常规管理10%6、教学实绩20%7、超课时15%8、固定发放15%四、具体考核办法:(一)教师师德: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5%。

2、考核依据:根据小学部教师师德量化细则。

3、计算办法:绩效总工资的5%/教师师德量化总积分*教师个人得分。

(二)考勤: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0%。

2、考核依据:根据小学部教师考勤制度每月进行量化。

(三)班级管理: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5%。

2、考核依据:根据小学部班级管理细则进行量化。

(四)安全值日: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0%。

2、考核依据:根据小学部教师安全值日责任状所定条款。

(五)常规管理: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0%。

2、考核依据:根据小学部常规管理量化细则。

(六)教学实绩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20%。

2、考核依据:见小学部教学实绩发放标准。

(七)超课时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5%。

2、考核依据:学期初教师分工情况。

(八)固定绩效1、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占绩效总工资的15%。

2、发放标准:绩效总工资的15%/教师人数。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根据咸渭政发[200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目标,以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积极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推动果子市小学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实施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以人为本、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1、基础性(60%)绩效工资根据市区的有关规定,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按月发放。

2、奖励性(40%)绩效工资按照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岗位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学期(年度)教师工作考核奖励等五部分进行分配。

(1)班主任津贴优先从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每生3元提出,按《渭城区果子市小学班主任津贴考核发放办法》(附件一)实施,按月发放。

(寒暑假不计发)(2)考勤津贴按每人100元从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出,按《渭城区果子市小学考勤津贴发放办法》(附件二)实施,按月发放。

(寒暑假不计发)(3)岗位课时津贴按照《渭城区果子市小学教职工岗位课时津贴发放办法》(附件三)实施,按月发放。

(寒暑假不计发)(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按《**小学教职工奖励条例》(附件四)实施,每学期一次性奖励。

(5)学期(年度)考核奖励按《**小学教职工考核细则》(附件五)规定,每学期(年度)奖励一次。

其额度根据40%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决定。

五、几点说明:1、4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突出教师工作的效果和成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40%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其奖励额度根据绩效工资的总量变化而增减。

3、40%奖励性绩效工资包含有各类特殊加班及寒暑假期间正常值班的工作量所产生的津贴。

2024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4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24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绩效工资概述绩效工资是对教师个人努力和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2024年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来确定,采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行具体的评价和分配。

二、绩效工资评价指标绩效工资的评价指标包括教学业绩、专业素养和学科带头人三个方面。

1. 教学业绩: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包括教学成果、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等。

2. 专业素养:评价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课题研究等方面。

3. 学科带头人: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表现。

三、绩效工资评价流程1. 绩效工资评价分为自评、互评和上级评评三个阶段。

2. 自评阶段:教师根据工作情况填写自评表,包括个人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等内容。

3. 互评阶段:教师相互评价,评议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方面。

4. 上级评阶段:学校领导对教师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对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评价。

四、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评价结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2. 激励激情原则:通过绩效工资的分配激励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3. 绩效定向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相结合,引导教师把个人的工作努力与学校的发展目标对接。

4. 差异化分配原则: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和评价结果,对教师绩效工资进行差异化分配,以奖励优秀的教师和部分教育教学骨干。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 绩效工资分配总额为年度教育经费的10%。

2. 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计入基本工资,并纳入年度绩效工资总额的范畴。

3.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不合格。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等级。

4. 绩效工资等级和具体金额分配如下表所示:等级 | 金额(元)优秀 | 6000良好 | 4000一般 | 2000较差 | 1000不合格 | 0六、绩效工资分配周期1. 绩效工资分配周期为一年。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一个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然后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制度。

具体的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质量评价: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把教师的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2. 科研成果评价:评价教师在科研方面的贡献,包括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项目经费获得情况等,将科研成果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 教学评价:通过询问学生和同事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和个人素养,将教学评价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4. 专业发展和学习能力评价: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会议等的情况、学习新知识的能力和积极性等。

5. 评定体系建立:建立权威、公正、科学的评定体系,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权重,确定评定流程和评委的组成。

6. 绩效工资分配:根据绩效评定结果,确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其与基本工资相结合,形成教师的总体工资。

7. 监督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绩效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公正公平;同时,将评定结果向教师和学校公开,增加透明度。

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应考虑到教师的不同特点和能力,既要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和提高教学水平,又要公正合理地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以推动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米脂二中(——)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二、考核对象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1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事假1天扣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

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

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

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

学校实行坐班制,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

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区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法》和教育局《关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务求调动教师积极性。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项目(一)学年度考核奖金完成学年任务,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每位教师从奖励绩效工资拿出2500元后发放。

基本合格的教师按职称标准奖励绩效工资的25%发放。

不合格全部扣除,不发考核奖金。

(二)岗位津贴(每月计算,每学期共6个月)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380元;主任320元;行政助理280元;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50元(行政人员只能享受一个岗位津贴)班主任:按一个班300元计发(班主任200元、副班主任100元)财务报账员、人事、工资医保管理员:80元;科组长、工会组长:50元妇女组长、学籍管理员、卫生督导、档案资料组长、仪器图书管理员、支部委员、级长、备课组长等:30元说明:担任两项或两项以上岗位的老师,只能取最高两项累加。

计算方法是:班主任+科长=200+50=250元、副班主任+科长=100+50=150元。

(三)代课津贴:每课时5元1.教师因病请假、培训或公务等由其他老师代课的,不扣其代课津贴,补代课老师津贴;教师因事请假由其他老师代课的,扣请假老师奖金,补代课老师津贴。

2.全勤奖200元。

能在调好课的情况下15节请假仍算全勤;如特殊原因的请假,经学校领导鉴定属实,全勤奖会考虑发放。

但不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学校的全勤奖全部扣除。

1天内的需要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需要校长审批。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所有数据、计算方式以区教研室统计的为参考,如综合排名只看平均分(综合得分),又如现区共19所公办小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试行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试行

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2010年5月27日九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濮阳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2009]49号)和《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教[2009]7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1、以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情况目前参与学校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有在编教职工93人,代课教师21人,共计114人。

在编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供给,代课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自筹。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由全勤奖、岗位津贴、先进集体奖、工作量补贴、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和优质服务奖、特殊贡献奖七部分构成,分配时先提取特殊贡献奖,然后另外六项按比例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一)全勤奖(约占5%)此奖项重在奖励出满勤的教职工。

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每月出满勤奖30元。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4.doc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4.doc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4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推进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使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量多少,工作效果紧密结合,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使我校教师的工作考核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使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充分体现奖优促劣的考核宗旨。

根据《凉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凉教人发〔2012〕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特制定《XXXXX教师工作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符合教育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考核对象及方法l、现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2、学校按教育局规定以学校年度考核等级为依据,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列入年度考核,奖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4、经费来源是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得分发放。

5、考核时间:第二十周五、考核内容教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从师德修养、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出勤、工作量、继续教育、民主测评与综合评价、其它工作和加分项九个方面出发,全面考评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实施方案一、引言义务教育的普及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任务,而教师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

为了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本方案旨在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分配实施细则,确保公平公正,奖励有力。

二、奖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

无论是专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只要其任教单位为义务教育学校,均可作为奖励对象。

三、奖励评定标准1. 教师个人表现:根据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科学研究等综合因素,对教师的个人表现进行评定。

评定的具体指标和权重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学科团队成果:对于志愿参与学科团队的教师,将重点考核其在学科团队中的贡献度和成果。

团队成果奖励部分的分配将根据学科团队在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评定。

3. 教师培训和发展:对于参与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教师,将考核其参与度和培训成果。

奖励的分配将根据教师参与培训的时间和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四、奖励方式1. 奖金发放:根据教师个人表现和学科团队成果进行评定,对获得评定称号的教师,将给予相应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

2. 荣誉称号: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学校将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以表彰其贡献和激励其进一步发展。

3. 职称晋升: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适当的职称晋升,以激励其在教育事业中的发展和进步。

五、奖励评定程序1. 绩效工作落实:学校将制定绩效工作计划,明确评定指标和标准,并将其告知全体教师。

教师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绩效工作。

2. 绩效评定:学校将组织相应的评审团队,对教师的个人表现、学科团队成果和教师培训发展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将根据事实性证据进行确认和认可。

3. 奖励分配:根据评定结果和奖励方式,学校将制定奖励分配方案,并将结果向全体教师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奖励实施监督学校将建立奖励实施的监督机制,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绩效工资试行办法2010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绩效工资试行办法2010

渭临教人发…2010‟28号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办中心校、区直学校、局属二级单位:《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与区局(职改办)联系。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抄送:区人劳局;局内各领导,各股、室、办。

档(二)加发:各初中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按照渭南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和区工改办《关于我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乡镇办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我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从二○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

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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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按照渭南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和区工改办《关于我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渭临工改办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法》、《教师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突出激励”的原则,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鼓励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更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高效发展。

二、考核及分配对象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乡镇办中心校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我区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从二○一○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原则。

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等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表现”原则。

要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正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考核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坚持“全面统筹、激励先进”原则。

在制定考核和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同时,还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工作实际。

6、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

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立足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力求考核方案科学合理。

五、考核内容(一)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主要考核其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教研教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方面的实绩。

(二)行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绩。

(三)专任教师考核主要考核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表现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实绩,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职业道德。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特别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专业发展。

主要考核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方面的实际表现,包括业务学习进修、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业务水平提高情况等方面。

3、考勤。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对于教师的请假、旷职、离岗等,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4、工作量。

主要考核教职工承担工作劳动量情况。

考核时要充分考虑教职工所承担工作的实际劳动量(包括体力和智力、显性和隐性等各方面因素)。

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合理计算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

同时在安排工作时,要合理分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工作量均衡。

5、教育教学过程。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备课、课堂教学、自习及课外辅导、作业批改、质量检测、实践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环节表现情况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6、教育教学业绩。

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包括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培养优秀生学习水平、质量提升幅度等方面,但坚决不允许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四)班主任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与水平、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含安全管理)、班队活动、家校沟通、控辍保学、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考核办法1、单位(专项)负责人考核(总分300分)中心小学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城区完全小学校长、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的考核采取主管部门与学校(单位)教代会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构及自评范围具体见附件)。

教育局考核、测评由区教育局采取股室评价相关业务和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测评的方式进行,自评由学校(单位)教代会组织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测评。

自评结果报教育局确认后,由教育局按比例折算总分、确定等次。

农村其他完全小学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组织进行。

2、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考核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检查员的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班主任工作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依据区人事工资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标准(30%部分),按本校实施绩效工资人员相应职务数量确定,具体数额由区人事工资部门核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标准(30%部分)为区人事工资部门核定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依据,不作为对个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的参考依据。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其余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两部分,其额度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和30%。

3、工作过程奖励部分可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等项目,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4、工作过程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以月或学期为单位发放。

工作实绩奖励以学期为单位分配。

学期的时限统一为:九月份至寒假起假当月,春季开学报到当月至暑假起假当月。

空余月份的工作过程奖励和工作实绩奖励总额,按上学期在岗工作人数平均分配。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分配实施机构核算,结果在本乡、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单位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

6、单位(专项)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以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基准,按照教育局确定的绩效考核等次对应相应比例(A:140%、B:120%、C:90%、D:80%)确定,以学期为单位发放。

7、中心小学及以上校长、中心校校长、报账中心主任、成教专干及局下属二级单位(事业)负责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标准。

学校其他领导、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不得高于本校专任教师或一线工作人员的平均水平。

8、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区级其他部门、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9、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的法定假(婚、丧、产、计划生育等),在法定期限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在岗人员对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平均水平、但不高于本人职务同级核定标准发放,不参与学校内部分配。

10、死亡、调出系统人员按当年实际工作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到龄退休人员从到龄次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不再发放绩效工资。

11、请事假、病假人员及脱产进修人员,请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在编不在岗、旷职、超假不归、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调到其他学校(单位)或离职进修者,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自发生之日起,不予分配个人。

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3、有违法行为、重大违纪行为和存在“师德一票否决”行为的,由学校提出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意见,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严重失职或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有违纪现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调查处理结果予以扣减。

恢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恢复发放。

15、扣除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

16、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

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贴发放仍按陕人发【2007】2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照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乘以本人的退职比例确定。

17、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规定高出30%的部分及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奖金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八、有关要求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工作。

组建绩效考核的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实施工作。

组建领导小组和考核实施机构时,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产生成员。

成员既要有学校(单位)领导,也要有学校(单位)方方面面的教职工代表,确保考核、分配工作客观、公正、公平。

中心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分配工作,加强对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管理。

2、科学民主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紧密结合本校(单位)实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考核方案和分配方案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符合广大教师利益。

在制定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方案具有良好的指导性和激励性。

同时,严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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