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成海诉云霄县公安局已确认扣押车辆违法申请行政赔偿案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6.12•【分类】其他正文第一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1.某酒店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2.李某不服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申请行政复议案3.某生物技术公司不服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4.某医院不服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解除行政协议申请行政复议案5.何某不服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6.杨某不服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未核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行政复议案案例一某酒店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关键词】行政复议变更市场监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基本案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申请人某酒店应当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2年度企业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由于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报告,被申请人内蒙古自治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先后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之后作出罚款8000元并责令改正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案涉行为是否属于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以及处罚幅度是否适当。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此规定关于“及时改正”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前主动改正,或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后、责令改正之前主动改正,或责令改正后按要求、按时限改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申请人《营业执照》均提示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报送时间长达6个月,而其在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始终未进行年度报告,具有主观过错且明显不符合上述“及时改正”的构成要件,不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刑事司法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办[2013]158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刑事司法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刑事司法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2013年12月18日法办[2013]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审理了一批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有效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形象。
为总结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在开展非刑事司法赔偿专项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部分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并予汇编。
本次汇编的十个案例兼顾非刑事司法赔偿案由以及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等情况,并在赔偿责任承担、司法审查范围、多因一果与责任认定、赔偿方式及标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指导性;此外,这些案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现将非刑事司法赔偿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望各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认识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对于依法保障人权,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重塑司法公信等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水平,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非刑事司法赔偿典型案例1.酒泉市绿宝鑫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保全赔偿案[案情摘要]酒泉市西域绿嘉啤酒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域公司)因与酒泉市绿宝鑫啤酒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宝鑫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2007年9月6日向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申请保全绿宝鑫公司500000元的财产。
2022年-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
2022年-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高分通关题型题库附解析答案单选题(共50题)1、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这一规定所体现的行政程序法的制度是()。
A.信息公开制度B.说明理由制度C.行政调查制度D.听证制度【答案】 B2、下列有关行政补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补偿不适用调解B.行政补偿可以采取直接补偿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间接补偿的方式C.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目前尚不是很完善,许多法律并没有规定补偿的标准和程序等D.我国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是“谁得益,谁补偿”原则指导之下的公共负担平等说【答案】 A3、代理的概念有广义代理与狭义代理之分,我国现行民事立法采用()。
A.广义的代理概念B.狭义的代理概念C.仅仅包括狭义代理D.仅仅包括直接代理【答案】 A4、第三人在诉讼中无权()。
A.委托他人代理诉讼B.撤诉C.申请回避D.提出上诉【答案】 B5、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A.拘束力是最终保障性效力B.拘束力只针对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C.确定力意味着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绝对不可以变更D.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答案】 D6、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人B.申请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客观上确实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外国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答案】 B7、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
A.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B.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C.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D.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答案】 C8、质权人须经出质人同意即可行使的权利是()。
2023年电大国家赔偿法答案
国家赔偿法一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我国国家赔偿 范围包括A. 立法赔偿B. 行政赔偿C. 司法赔偿D.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2、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规定,原则上侵权行为主体包括A. 国家行政机关B. 国家司法机关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 法律、法规授权 组织3、下列情形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是A. 王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查明其不满14周岁B. 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查明其不满14周岁C. 张某在监狱机关服刑期间,为逃避劳动故意伤害自己身体D. 刑警大队队长与邻里发生纠纷,持警械殴人致伤4、下列各项中,对于我国行政赔偿诉讼制度表述对 是A.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可以调查取证B. 在行政侵权赔偿诉讼,原告对遭受详细行政行为侵害 事实承担举证责任C.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不得合用调解D. 行政赔偿诉讼不管是单独式或一并式,都合用行政诉讼程序5、下列各项中,有关我国国家赔偿时效规定 说法对 是A. 赔偿祈求人被羁押期间计算在时效内B. 赔偿祈求人祈求国家赔偿 时效为两年C. 时效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D. 祈求人在时效 最终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祈求权 ,时效中断6、行政赔偿 责任主体是A. 国家B. 行政机关C. 行政官员D. 行政主体7、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诉讼再审改判无罪 为赔偿义务机关。
A .一审法院 B. 二审法院C. 再审法院D. 作出原生效判决 法院8、赔偿祈求人规定国家赔偿 不得向赔偿祈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A. 立法机关B. 复议机关C. 赔偿义务机关D. 人民法院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行为 是A. 没收财产行为B. 使用武器警械 行为C. 刑讯逼供行为D. 殴打辱骂行为10、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导致身体损害所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最高额为A.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 倍B.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0倍C.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15倍D.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0倍二、填空题(每空格2分,共20分)1、根据我国《行政惩罚法》规定,行政拘留 法定期限是 以上, 如下。
最新版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及参考答案精选
最新版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及参考答案精选《国家赔偿法》作业一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10分1、C2、A3、A4、B5、A二、多项选择题:每空3分,共15分1、AC2、BCD3、ABCD4、BD5、ABCD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国家赔偿:从广义上讲,国家赔偿就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
或者说,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爱赔偿。
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与的赔偿。
2、行政赔偿:即因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侵权损害行为或者处在他们管理或监督之下的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3、国家赔偿法: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
一般意义上的国家赔偿法专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式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它是国家赔偿的基本法律。
4、公务过错:所谓的公务过错指公务活动欠缺正常的标准。
5、职务违法行为:所谓的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赔偿的基本特质?一、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人的自觉行为。
二、这种恢复与弥补是他人并且是导致权力与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以及法律规定与其有利害关系可以或应当代其负赔偿责任的人。
三、这种恢复与弥补具有经济内容,它或是使受害人的财产得到修复,或是向受害人返还原物以及交付与受损原物等价的其他财务,或是向受害人支付一笔金钱等。
2、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一、国家赔偿的原因行为(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或其他可非难的性质(如有过错或管理有缺陷);而国家补偿的原因行为则必须具有合法的性质。
换言之,国家赔偿是由违法行使是国家权力的行为引起的,国家爱补偿则是有合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引起的。
2024年上半年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法学概论试题含解析
2024年上半年自考行政管理本科法学概论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意指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的国际贸易术语是______。
A.FCAB.EXWC.FOBD.CFR2、下列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是______。
A.固定商品价格B.限制商品生产数量C.限定转售价格D.分割市场3、甲国和乙国签订条约,其中约定丙国境内的政府军消灭反政府武装后该条约即终止,该条约属于______。
A.附终止条件的条约B.附终止期限的条约C.履行不能的条约D.不能合意终止的条约4、当场收缴罚款适用于______。
A.依法给予15元的罚款B.依法给予30元的罚款C.依法给予50元的罚款D.依法给予100元的罚款5、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中,甲计划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但开庭前发现甲也是本案的目击证人,这种情况下甲______。
A.可同时以两种身份出庭B.可以选择以何种身份出庭C.应当以证人身份出庭D.应当以最有利于被告的身份出庭6、关于行政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C.国际条约不是我国行政法的法源D.行政行为作出时无需同时满足行政法的所有原则7、游泳冠军甲看到妻子溺水而不施救造成其最终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甲是作为型犯罪C.本案中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D.甲主观上为过失8、根据我国监察法,属于监察机关调查的是______。
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B.滥用职权的犯罪C.军队内部发生的犯罪D.侵害人身的犯罪9、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的分类标准是______。
A.制定主体B.效力与修改程序C.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D.国家形态与社会体制10、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第一等级的使馆馆长是______。
A.大使、教廷大使B.代办C.临时代办D.公使、教廷公使11、在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类别中,《矿产资源法》属于______。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检测卷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通关检测卷单选题(共20题)1.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
现甲主张何种请求能得到支持?()A.请求撤销合同B.主张合同无效C.主张违约责任D.主张撤销合同或者违约责任【答案】 C2. 甲公司与乙公司2012年8月签订买卖货物的合同,总价值20万元,约定甲公司于2012年12月前交付货物,并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3万元定金,后乙公司交付定金时实际交付了5万元。
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拒绝交付货物,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甲公司应返还乙公司多少钱?()A.10万元B.6万元C.8万元D.9万元【答案】 D3.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厉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9年)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答案】 B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得采取强制措施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答案】 C5. 甲向乙租赁了房屋,向丙租赁了电视机,甲与乙的租赁合同为书面合同,于7月10日签订,约定在7月15日乙向甲交付其所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册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班级:【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一一、填空题:8、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颁布于哪一年?()A.1992B.1993C.1994D.1995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A.代位责任B.自己责任C.合并责任D.中间责任3.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不包括()。
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C.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4.下列说法哪种是正确的?()A.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下列关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哪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权利取得赔偿的?()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轻罪的6、再审改判无罪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A.作出第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B.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C.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D.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7、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依法公平进行B.依法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C.无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加盖委员会的印章后生效8、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确认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受理?()A.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B.作出司法行为的上一级人民法院C.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D.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上级高级人民法院9、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的是()。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
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
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
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
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
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
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
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
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
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
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
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
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
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
国家赔偿法案例分析
四、案例分析:某日夜,年近四十未婚的李某,酒后到本村村民王某(女)家(王某一人在家),王某不认识李某,见李某要进屋,便呼救并警告其离开,李不听劝阻,强行进屋,王某往屋外推李某,李某从王某家房屋台阶上滚下倒地不起,王某见状,急将丈夫找回,并报村治保主任,村治保主任向派出所报案后干警刘某及时赶来,见李某仍倒在地上,并不能回答问话。
干警刘某了解情况后认为李某酒喝多了,将李某抬到村委会会议室独自醒酒。
次日晨,李某被村支书及治保主任送往医院。
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李某因外伤性颅内出血、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李某父母(已无劳动能力,仅靠独子李某生活)向该县公安局要求行政赔偿。
问:1)李某父母向县公安局要求行政赔偿是否合法?2)如果应予赔偿,应当在哪些方面给予赔偿?3)对xx应如何处理?答:1)合法。
因为《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刘某作为民警到达现场“见李某仍倒在地上,不能回答问话”,不进行深入调查和侦查,以保护李某人身生命安全,而只是把李某抬到村委会会议室并且直到次日才由村支书和治保主任送医院。
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因此该县公安局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县公安局应支付:李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李某父母的生活费(至李某父母死亡时止)3)应对刘某进行行政追偿,要求其负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1.某刑警队侦查员李某的朋友与张某有仇,多次要李某找机关会帮助其报复张某,一日李某着便装执行任务时,看到张某正在商店购买东西。
李某上前要张某跟他到派出所去。
张某不从,并向李某要求看证件。
二人为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
这时,一辆摩托车路过此地将他们冲撞,张某乘机挣脱跑去。
李某遂掏出手枪,朝张某连发数枪,将其打死。
问: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是否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2)对xx如何处理?答: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五)项,行使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司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上海法院2022年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上海法院2022年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8.18•【分类】其他正文上海法院2022年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目录)一、上海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二、马某某诉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居住权登记案三、盛某某诉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案四、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及上海海关行政复议决定案五、沈某某诉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六、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案七、郑某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罚决定案九、朱某某不服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行政处罚及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案十、范某某诉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四川北路派出所确认事实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十一、某物业管理公司诉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案2022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案例一:上海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要点】已注册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等因增加用于美容的功能而发生实质性变化,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属于应进行变更注册的情形。
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有权结合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说明书等对经改装用于美容的医疗器械产品性质及类别作出认定,无需再经技术审评机构对该产品属性进行审评。
生产企业应申请而未申请办理医疗器械变更注册手续,行政机关按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形予以处罚的,对该违法事实认定的合法性应予认可。
【案情】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上海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光电公司)生产的三类医疗器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增加了点阵激光配件振镜、振镜专用接口;应用软件也进行了更改,在工作模式选择上,除了基础激光治疗模式外,增加了点阵扫描美容模式;在适用范围上,在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预期用途:美容功能。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试卷(213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不定项选择题(1分,每题1分)1.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
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法考真题]A.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B.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D.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答案:D解析:空2、单项选择题(3分,每题1分)1. 张某因自己居住的房屋楼上漏水,遂找楼上住户李某洽谈赔偿事宜。
因协商不成,张某殴打李某致轻微伤,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8年法考真题]A.诉讼中,若证人刘某出庭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B.公安局局长必须亲自出庭C.对张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D.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答案:A解析:空2. 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2016年法考真题]A.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B.由公安派出所作出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答案:C解析:空3. 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
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
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法考真题]A.行政给付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规范性文件D.行政强制答案:B解析:空3、多项选择题(3分,每题1分)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法考真题]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B.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C.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D.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答案:A|B解析:空2. 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
2023年全省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竞赛
全省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竞赛(A卷)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对的答案。
共30题, 每题1分, 共30分。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负责组织实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
A.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C.省人民政..D.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渔药质量安全标准, 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A.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C.省人民政..D.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A.县级以上人民政..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D.以上都不.4.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水域, 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 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A.县(市、区.B.设区的..C...D.国务院5.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用措施, 鼓励、扶持的发展。
A.养殖..B.捕捞..C.远洋捕捞..D.增殖业6.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 应当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县(市、区.B.国务..C.设区的.D.省7、海域使用申请人自之日起, 取得海域使用权。
A.海域使用权批.B.海域使用权人姓名记载于登记.C.占有海.D.领取海域使用证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统一规划设立海珍品增养殖区, 并加强对海珍品增养殖区的监督管理。
A.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C.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D.省人民政府9、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 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 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向原批准用海的申请续期。
A.一个. 人民政.B.三个. 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C.二个. 人民政.D.三个. 人民政府10、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 属于所有。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及答案(1)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一答案一、填空题:1、国家赔偿法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仅包括行政机关对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两种。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6、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7、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该行使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8、(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颁布于哪一年?()A.1992B.1993C.1994D.1995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A.代位责任B.自己责任C.合并责任D.中间责任3.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不包括()。
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C.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4.下列说法哪种是正确的?()A.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下列关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哪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权利取得赔偿的?()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轻罪的6、再审改判无罪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案例分析
2001年4月18日上午,汪某、储某在省道上设摊卖早点,被上班路经此地的某城建监察大队执法队员发现,让他们打扫卫生完毕后立即离开。
当该执法队员换上制服再次出现时,汪某、储某还未离去,该执法队员当即表示要对其进行处理,汪某、储某不肯,双方发生争执。
这时,恰好有一辆垃圾清运车(带有刮板开启液压装置的特种车辆)开了过来,该执法队员示意车停下,并叫随车清运工将汪、储卖早点所用器具及卖剩食物等装进清运垃圾车后部的车兜销毁。
当清运工将汪某、储某做饼用的案板装进垃圾清运车时,汪、储就从垃圾车里将案板抢了回来。
就在汪、储抢案板之际,该执法队员又将他们卖早点所用的三轮车掀翻在地。
于是,清运工将洒在地上的锅盖、油壶及饼等物扔进车兜,汪、储不顾一切将手伸进垃圾车车兜,想捡回属于自己的财物,其中储某在捡锅盖时,右手臂被早已启动的垃圾清运车刮板夹住,后经医生诊断为: "右肱骨干骨折伴桡神经损伤"。
储某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人民币近4000元。
5月21日,汪某、储某不服,依法向该地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四万余元。
1、执法队员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执法?2、储某手臂被压受伤,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医药费、误工费该不该赔?案例分析基本要点:1、本案是典型的不文明执法案例,该执法队员违法执法毫无疑问。
2、储某手臂被压受伤,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
原因:第一,本案中执法队员直接侵害的是财产权而非人身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若侵犯的是财产权,则应对受害人进行财产赔偿,若侵犯的是人身权,造成其身体伤害的,则应对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
而本案中执法队员指使非执法人员任意销毁被执法人的财物,并没有唆使非执法人员用垃圾清运车的刮板去压被执法人,即侵害的是其财产权,并非其人身权,若要赔也仅是对损害财产的赔偿。
第二,储某手臂被压与执法队员的违法执法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册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班级:【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一一、填空题:8、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颁布于哪一年?()A.1992B.1993C.1994D.1995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A.代位责任B.自己责任C.合并责任D.中间责任3.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不包括()。
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C.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4.下列说法哪种是正确的?()A.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下列关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哪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权利取得赔偿的?()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轻罪的6、再审改判无罪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A.作出第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B.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C.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D.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7、下列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依法公平进行B.依法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C.无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加盖委员会的印章后生效8、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违法侵权的确认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受理?()A.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B.作出司法行为的上一级人民法院C.由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申请确认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D.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上级高级人民法院9、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的是()。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批复法律适用
公安部法制司对《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批复法律适用公法[1995]24号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你们《关于非法扣留他人车辆该如何定性处理的请示》(浙公法[1995]5号)及《关于浙公明发[1995]132号请示的补充情况》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非法扣留与经济纠纷无关的第三者所有的机动车辆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处,坚决制止;对行为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罚,所扣车辆应当无条件返还给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此类案件接到报案,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刑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巡逻警察都应当及时受理,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移交主管部门管辖。
以上所列情形,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温馨提示:截至目前,该答复尚未废止。
但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已发生变化,可根据答复精神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予以掌握。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8【案件字号】(2020)黔01行终1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晓刘静何度海【审理法官】黄晓刘静何度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怡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潘黔刚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钟佳萍贵州胜腾律师事务所;朱江贵州胜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怡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潘黔刚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钟佳萍贵州胜腾律师事务所朱江贵州胜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怡潘黔刚钟佳萍朱江【代理律所】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贵州胜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被告】贵州省珏石屋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对原告停产停业损失,被告应予补偿。
上诉人双龙管委会已对被上诉人珏石公司实施了事实上的征收行为,其亦是案涉《补偿决定书》的制作主体,故双龙管委会具有就珏石公司被征收厂房进行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颁发采矿权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补偿合法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自由裁量权【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双龙管委会已对被上诉人珏石公司实施了事实上的征收行为,其亦是案涉《补偿决定书》的制作主体,故双龙管委会具有就珏石公司被征收厂房进行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
(2020)苏11行终181号
(2020)苏11行终181号【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4【案件字号】(2020)苏11行终1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肖雄曹英陈小娟【审理法官】肖雄曹英陈小娟【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贺乃夫;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贺允东【当事人】贺乃夫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贺允东【当事人-个人】贺乃夫贺允东【当事人-公司】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钱鑫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钱鑫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钱鑫【代理律所】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贺乃夫;贺允东【被告】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权责关键词】第三人证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另查明:在原告贺乃夫与被告贺某丁、贺允东继承纠纷一案中,丹阳市人民法院(2018)苏1181民初9535号民事裁定确认认为,贺乃夫不能以原告身份要求确认贺某乙与贺某甲为宗巷×××号房产的共有人,其并非适格原告,裁定驳回其起诉。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11民终1805号裁定维持原裁定。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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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成海诉云霄县公安局已确认扣押车辆违法申请行政赔偿案
原告: 许成海,男,1970年7月22日出生,汉族,驾驶员,住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28号
被告: 福建省云霄县公安局
案情
案情简介
原告:许成海,男,1970年7月22日出生,汉族,驾驶员,住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28号。
被告:福建省云霄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李强,局长。
1996年10月18日晚10时许,许成海受雇驾驶闽E35—10803号柳州五菱小货车至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赤岭自然村,在等候顾客返还时,马铺乡公安派出所认为许成海行迹可疑,将该车扣押。
1996年11月1日,许成海根据公安派出所的通知,领回被扣车辆。
但因车辆被扣押期间,马铺乡派出所使用该车辆,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碰撞受损坏。
马铺乡派出所对损坏的车辆进行小修后,才通知予以返还。
许成海于1997年1月17日向云霄县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云霄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赔偿决定。
1997年5月3日,许海成遂以云霄县违法扣押并使用许海成的车辆,致使在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碰撞而损坏严重为由,向云霄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决云霄县公安局赔偿许海成车辆损坏维修费13620元,车辆被迫中止营运造成经济损失7500元,旅差费3500元,合计24620元。
原告诉称:1996年10月18日,我受雇驾驶闽E35—10803号柳州五菱小货车至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赤岭自然村,在等候顾客返回时,该车被马铺乡派出所扣押,至1996年11月1日领回,车辆在扣押期间,因被告使用致使车辆碰撞毁损严重。
原告于1997年元月27日向被告提出赔偿申请,被告置之不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二)、(四)项、第十三条的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车辆损坏维修费13620元,车辆被迫中止营运造成损失7500元,旅差费3500元,合计24620元。
被告辩称:1996年10月19日凌晨1时许,马铺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对原告驾驶的可疑车辆进行扣押,在扣押期间,该所利用该车辆赶赴发案现场,途中不慎将车辆挡风玻璃撞碎,随后,即对车辆进行全面维修,并于11月1日将车返还原告,根本不存在原告所述的“毁损严重”的事实。
被告在接到原告的赔偿申请后,多次派人与原告协商不成,现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超过法律规定,被告不予采纳。
审判
审判简介
云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云霄县公安局马铺乡派出所违法扣押原告车辆,并使用该车,造成许成海车辆损坏,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七条第一款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云霄县公安局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云霄县公安局于调解达成协议之日支付给原告许成海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
双方协议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法院予以确认,并于1997年6月10日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评析
评析简介
本案是一起因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违法扣押原告运输车辆并造成其损害,原告单独就行政侵权赔偿提起诉讼的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问题:
1.原告因公安派出所扣押其车辆并造成损害,有权要求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原告许成海受雇驾车前往马铺乡峰头村赤岭自然村,马铺乡公安派出所认为许成海行迹可疑,将其车辆扣押。
扣车后,公安派出所使用该车辆并因交通事故造成该车损坏。
公安派出所扣车并使用该车辆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原告因公安机关扣车期间造成的营运损失和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以及该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被告对其派出机构扣押车辆的行为已确认违法,应当给予赔偿,但认为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超过法律的规定,因而双方产生异议,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立案受理,是正确的。
2.被告派出机构违法扣押车辆并造成原告损害,行政赔偿责任应由被告承担。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根据本案的情况,谁是适格被告?也就是说,本案应以马铺乡公安派出所为赔偿义务机关,还是应以该派出机构的派出机关——云霄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有的意见认为,本案对原告作出扣押车辆并使用该车辆的行为,是马铺乡公安派出所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而本案可以该公安派出所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派出所作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虽然得到法律的授权具有某些行政处罚权,因而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但是,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公安派出机构在此种情况下扣押运输车辆等强制措施的权力,公安派出机构的这种行为,应视为该派出机关——公安局的行为,因此,县公安局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亦即赔偿义务机关应是派出机关县公安局,由它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三)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诉讼依法可以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可以调解结案。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被告应当赔偿原告赔偿金数额问题进行调解。
经调解诉讼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云霄县公安局于调解达成协议之日付给原告许成海赔偿金人民币10000元。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云霄县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并制作了行政赔偿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