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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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
通知
所属单位,控股、参股子公司:
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煤监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冀煤安监字〔2011〕105号)和全省在开滦职业危害防治座谈工作会的安排,为进一步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目的
督导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推进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努力实现职业健康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项专项检查以落实《规定》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责任情况为主要内容。

具体包括:
(一)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档案建立情况、机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管理机构成员和主要负责人以任命文件为准;
(二)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情况。

重点检查按照《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14项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类岗位责任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五年规划,2011年职业危害防治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总结;制订2012年职业危害防治实施规划思路;
(三)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和仪器设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以及其结果,要求1-3季度的各项有害因素检测报告,并检查向从业人员公布情况;
(四)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情况。

查看方法:每车间(区)与职工随机询问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检查社保和劳资部门工伤社会保险上缴情况、上缴明细表和本单位使用费用明细;
(五)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检查培训计划、教材、授课教师名册和资质证书、职工培训签到簿、职工考试试卷等。

采取随即抽查若干名职工,了解职工掌握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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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提取、使用、批复文件情况。

列出职业危害总投入使用万元,其中;防护投入万元,宣传教育培训投入万元,检测与评价投入万元,职业健康体检投入万元,康复治疗万元;
(七)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查验《回执》。

按照申报的危害项目,检查有害因素检测情况,查阅合法机构检测名称、及检测报告;具体项目有煤尘和矽尘的各检测总点数,达标点数,呼吸性粉尘数,达标点数。

噪声检测点数,达标点数。

高温检测点数,达标点数;作业场所使用的防护实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检修和保养检测合格情况;
(八)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出示范本,使用种类,使用地区,具体列出地区分布示意图并结合作业场所现场检查综合评定;
(九)作业场所生产使用有毒物品或超过标准的噪声、高温场所检测情况、治理计划、费用与控制情况;
(十)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作业人员的佩戴使用情况,查阅购置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合格证书等;是否达到(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职业危害事故演练项目、实地演练记录、参加人数等;矿井急救箱配备品种及数量是否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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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作业场所工艺规程的执行和职业危害隐患情况,按《规定》要求并结合技术工程人员现场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先进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项目,必须经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且未经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查,不得施工;现场检查年度、季度工程项目计划和正在施工的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向检查组汇报;
(十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掌握各类从业人员在本单位作业的用工性质,类型有固定工、临时工、农轮工、外包工。

凡在本单位作业,必须有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持有复印件,没有省以上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健康体检的均为无效体检。

汇报本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总数,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应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实际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情况。

建矿以来累计职业病人数,2011年职业病新增人数,2011年职业病死亡人数,累计死亡人数;
(十四)井下现场防尘设施、管路、煤层注水、巷道喷水、采掘机头喷水雾等设备降尘使用情况,按照《河北煤监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冀煤安监字〔2011〕105号)的(十三--十七)项目标准执行。

三、实施方法
此次检查主要以听汇报、查资料、查档案为主,各单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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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从10月30日至11月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逐项自查,11月11日开始,职健部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

四、专项检查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把专项检查行动作为第四季度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

结合《河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充分准备,为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希各单位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在检查过程中对查出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现场处理。

经限期整改仍无纠正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检查后的情况将通报全公司并上报省煤监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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