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资金管理制度
基金会资金管理方案
基金会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类公益基金会的数量不断增加,对基金会的资金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基金会资金管理方案是对基金会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的计划,以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二、资金筹集和运作方式1.资金筹集:基金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筹集,如个人捐赠、企业捐赠、政府拨款等。
同时,基金会可以设立固定资金帐户,将资金进行统一储备。
2.资金运作:基金会应制定资金运作规则,根据筹集到的资金情况进行科学的配置。
可以通过定期评估资金运作风险,进行资金分散和配置,以降低基金会总体风险。
三、资金管理目标和原则1.目标:基金会资金管理的目标是既确保基金会的正常运作,又实现资金最大化效益。
基金的长期目标是保证基金本金的安全和增值,以满足基金会长期发展的需求。
2.原则:基金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2)透明度原则:基金会应确保资金使用和运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和运作结果,接受监督。
(3)稳健原则:基金会资金管理应以稳健为原则,尽量回避过于冒险的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稳定和安全。
四、资金管理策略和措施1.资金策略:(1)分散投资:基金会应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领域和行业,降低风险并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2)长期投资:基金会应以长期投资为主,注重长期盈利能力和增值潜力较大的项目,避免频繁的短期投资。
(3)合理配置:基金会应根据不同资金用途和周期进行资金合理配置,提高整体的投资效益。
2.资金控制措施:(1)风险评估: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资金风险评估,评估资金运作的风险和收益潜力,以制定相应的资金控制措施。
(2)风险管理: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等,确保基金会资金运作的稳定性。
(3)投资回报评估:基金会应定期评估投资回报率,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优化,提高资金的综合效益。
五、资金使用和监督1.资金使用原则:(1)合法合规:基金会应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捐赠协议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保障基金的合法、安全、高效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志愿服务专项基金收支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是指用于支持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专门基金,其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企业捐赠、个人捐赠等。
第四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公益、责任、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不得挪用或冒用基金。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机构所有。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机构可以由政府部门、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单位担任。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有合法地位,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财务、法律、项目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筹款与使用第十四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筹款方式包括政府拨款、企业捐赠、个人捐赠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包括项目资助、志愿者服务、公益推广等。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方案,不得随意挪用或冒用基金。
第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对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九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监事会、监察委员会等。
第二十条志愿服务专项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基金的运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评估机制,对资助项目、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提高项目的效果和效益。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基金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所有资金的管理活动。
1.3 基金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运作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及分类2.1 基金会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资助、其他合法收入。
2.2 基金会资金分为:自有资金、受托管理资金、专项资金。
2.3 自有资金指基金会原始注册资金及后续合法增加的资金。
2.4 受托管理资金指基金会接受委托管理的资金。
2.5 专项资金指捐赠人指定用途的资金。
三、资金管理组织架构3.1 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3.2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3.3 基金会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四、资金管理基本原则4.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规。
4.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4.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4.4 透明度原则:公开资金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5.1 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益活动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支出、其他合法支出。
5.2 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公益活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5.3 资金使用应按照以下审批流程进行:(1)项目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财务管理部门进行预算审核;(3)基金会领导审批;(4)财务管理部门执行。
六、投资管理6.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决策流程等。
6.2 投资决策应遵循风险分散原则,确保投资安全。
6.3 投资收益应纳入基金会财务统一管理,用于支持基金会公益活动。
七、风险管理7.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7.2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估资金运作风险。
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随着基金会的快速发展,志愿者已成为基金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志愿者为基金会带来了更多的动力和效益,也为基金会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
因此,志愿者的管理也变得至关重要。
这篇文档将介绍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一、管理流程1. 招募基金会每年都会发布一些志愿者招募公告。
招募范围通常是全国或当地。
招募公告要明确说明招募项目、招募人数、招募要求、时间和地点。
招募渠道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网站、公益组织或学校进行。
2. 申请和筛选公告发布后,基金会要对申请志愿者进行筛选。
根据招募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交参与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简历、经验等。
申请人经过初步筛选后,会被邀请参加面试。
3. 培训基金会会定期组织培训,来帮助志愿者更好地了解基金会的使命和目标,并提供业务和技能培训,如战略规划、团队合作、沟通技巧、宣传营销等。
培训后,志愿者将获得基本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这非常有助于他们将来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 配置基金会会根据具体的项目和情况,将志愿者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
根据志愿者的专业和兴趣,他们可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领域,如活动策划、募捐、公关宣传、市场营销等。
志愿者管理系统可以用来跟踪和管理志愿者的进展。
5. 监督基金会必须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志愿者的质量和安全,基金会应对志愿者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志愿者质量监督与评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期考核志愿者的工作表现,二是收集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改进管理机制。
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受到公平、公正、优质的待遇和服务;(2)获得得体、专业的工作,得到及时的指导和帮助;(3)保障身体和心理安全;(4)获得志愿工作证书,增加志愿服务经历的价值;(5)参与志愿者培训和活动,提高个人素质、国家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 义务(1)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基金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安排完成志愿服务任务;(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发扬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言行举止体现社会公德;(3)维护基金会声誉和公共利益,不做有悖于基金会目标和社会公德的行为;(4)服从基金会的管理,配合基金会的监督和评估。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包括经费收入、使用、管理、审计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单位和组织。
第二章经费收入第四条经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拨款:包括拨款、社会捐款等;2:活动收入:包括参与者的报名费、赞助费等;3:其他收入:包括利息、租金等。
第五条资金拨款应当按照财政制度和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在项目周期内及时到位。
第六条活动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活动规定进行收款,并及时入账和报告。
第七条其他收入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八条经费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用途:经费应当用于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2:公平公正: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3:高效节约:经费应当节约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4:审批制度:经费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费用:包括志愿者津贴、人员培训费等;2:物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宣传品、活动物资等;3:场地费用:包括活动场地租用费、设备租用费等;4:差旅费用: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等;5:培训费用:包括志愿者培训的相关费用;6: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开展中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分级管理:按照职责划分管理权限,明确责任和权限;2:日常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确保经费安全;3:监督检查:建立内部审核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4:风险防控:加强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防范经费管理风险。
第十一条经费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经费核算:做好每笔经费的入账、出账记录,确保财务数据准确;2:经费监督: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对每笔经费使用进行审查和监督;3:经费审计:定期进行经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信息报告:及时向上级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志愿服务活动是社会公益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经费的管理对于志愿服务活动来说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拨款给相关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用于支持其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2. 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进行捐赠,用于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需求。
3. 自筹经费: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可以通过举办募捐活动、筹办义卖、组织志愿者收取一定费用等方式筹集经费。
三、经费使用1. 经费用途:经费应主要用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器材购买、志愿者培训、物资采购、宣传推广等。
2. 经费审批: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建立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实际需要,并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
3. 经费报销: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建立经费报销制度,志愿者应及时提交申请,提供必要的费用凭证,经过审核后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四、经费管理1. 专人负责: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财务记录: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建立详细的财务记录,记录经费的来源、使用、余额等情况,并进行定期的核对和清算。
3. 财务公开: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定期公开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五、经费监督1. 内部监督: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在内部建立严格的经费监督制度,通过内部审核、复核等方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2. 外部监督: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接受社会各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六、违规处理1. 经费的挪用、滥用等行为应被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经费管理不合规的志愿服务组织或机构,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相关资质等。
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高校基金会管理制度
高校基金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基金会的管理行为,维护基金会的正常运作,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校基金会是由高校设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公益事业,并依法接受社会捐赠、遗赠和资助,履行公益性义务。
第三条高校基金会应当遵循“自愿、诚实、公开、合法”的原则,诚信接受和使用社会捐赠,合理保值增值,高效利用,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开展公益活动,接受和接听社会监督。
第四条高校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公益活动,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高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高校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监事会)、秘书处(或者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
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对基金会日常业务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定。
秘书处(或者管理机构)是基金会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业务部门是根据基金会的具体情况设立的,负责对特定领域的公益活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高校基金会的理事会(或者监事会)由各界知名人士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事先书面选任,并按章程规定任期。
理事会(或者监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权限对基金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八条高校基金会的秘书处(或者管理机构)是基金会的综合管理机构,由基金会设立,负责对基金会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秘书处(或者管理机构)设立一个或若干个负责业务的领导岗位,并聘用相关专业人员。
第九条高校基金会的业务部门是根据基金会的具体情况设立的,负责对特定领域的公益活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业务部门应当按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权限开展具体工作,并定期向理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高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对基金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基金会经费及项目管理制度
基金会经费及项目管理制度经费管理
基金会的经费来源包括赞助、捐款、投资等。
管理经费需要制定严谨的规定以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预算
每年度初,基金会将根据计划和需求制定年度预算。
预算将列明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和预期收益。
经费申请
任何人在发起项目前,需要向基金会提交经费申请,详细阐述项目的目的、预期成果和所需经费。
基金会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费。
报销
项目完成后,执行人需要及时向基金会报销已支出的经费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报告。
项目管理
基金会会根据评估标准,选择有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赞助。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的选择、实施和监测。
选择
基金会会挑选有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赞助。
项目选择需要考虑项目的目标、可行性和预期收益。
实施
一旦项目被批准,执行人需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
执行人需要及时报告项目的进度,遇到困难需要及时寻求基金会的协助。
监测
基金会需要监测项目的进度和成果。
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执行人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以上为基金会经费及项目管理制度的简要概述,具体执行需要根据各项规定和标准进行。
基金会需要确保经费和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尽可能地实现投资赞助的最大效益。
第五章,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第五章,基金会的资金筹集制度篇一:爱心基金成立文件爱心基金文件20xx年4月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三委会文件院三委会字[20xx]1号关于成立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爱心基金”的通知测光学院全体师生:本着服务学生,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当代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美好品德。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生公益活动,为学生参与公益活动提供便利。
我院特成立学生公益组织“爱心基金”。
望各位师生积极组织参与。
详情见附件。
附件1:《测光学院“爱心基金”章程》附件2:《测光学院“爱心基金”标志》附件3:《测光学院“爱心基金”主要成员联系表》附件4:《测光学院“爱心基金”活动安排》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主题词:爱心基金学生公益组织成立通知报:院党委院学工办抄送:三委会各部门发:测光学院各班级测光学院三委会办公室20xx年4月7日印发附件一:测光学院爱心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三章基金的来源第四章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测光学院学生爱心基金;第二条性质:非盈利性学生组织;第三条宗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发扬当代大学生奉献精神;第四条原始基金数额:第五条捐赠人或集体:万勇平老师、110813班等;第六条组织结构及职能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1.秘书处(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三)协调各组的日常工作;(四)提议聘任或解聘各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五)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六)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2.公益项目组(一)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二)安排具体资金及物品的发放及捐赠:(三)联系其他相关组织,扩展捐赠途径。
(四)开张爱心服务等活动。
3.宣传募集组(一)负责本基金会的对外宣传工作;(二)负责资金和物品筹集工作;(三)加强同其他同类性质组织进行交流联络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大学生志愿服务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为鼓励我校学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和表彰在志愿服务领域做出贡献的个人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金总额与使用XX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奖由XX公司一次性出资设立,奖金总额15万元,设立时间自XXXX年至XXXX年,分3年使用,每年5万元。
二、奖项设置(一)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奖励人数10人,奖励额度每人2000元;(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奖励项目10个,奖励额度每个项目3000元。
三、奖项的评审与管理(一)大学生志愿服务奖由学校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
(二)学校成立“XX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该奖项的评审,评审委员会设在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助学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学生申报、评审和发放奖金等事务性工作。
XX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奖评审委员会主任:XXX副主任:XXX委员: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1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1名学生代表3名四、申请条件(一)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同时具备所有基本条件和至少一项附加条件者,均可申报: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本科生上一学年校内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积不少于70小时,研究生上一学年校内认证的志愿服务时间累积不少于50小时;3.学习勤奋努力,上一学年必修、限选、任选课均无不通过课程。
附加条件:1.上一学年获得校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或校级以上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称号;2.上一学年在校内青年志愿者组织任职,组织策划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3.上一学年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一篇有关志愿服务研究的文章;4.上一学年个人志愿服务经历介绍或心得获得过相关媒体(含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的正面报道,有一定的社会效应;5.上一学年参与同一项志愿服务活动至少8次。
(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注册时间(非寒暑假)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1.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具有公益性、规范性、安全性、可行性;2.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3.符合学校志愿活动相关管理要求,档案资料保存完整;4.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机制;5.志愿者服务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得到被服务单位的好评。
志愿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志愿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捐赠及其他来源的货币资金的志愿组织。
第三条志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做到合规经营。
第四条志愿组织应当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地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五条志愿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应当做好资金监管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应当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八条志愿组织应当编制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第九条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地报送财务报告。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志愿组织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未经审批的用途。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对于大额支出,志愿组织应当提前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制定相应的流程和审批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第四章资金监管第十四条志愿组织应当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核实资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志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资金使用和收支进行记录和核算。
第十七条志愿组织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监察机构,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财务报告和审计第十八条志愿组织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至相关部门和捐赠者。
第十九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志愿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第二十条志愿组织应当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大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和各项支出。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收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
3.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各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财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2.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和报告工作。
3. 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
4. 负责基金会各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收入管理:1. 捐赠收入:对捐赠收入应逐笔登记,明确捐赠人、捐赠日期、捐赠金额及捐赠用途。
2. 政府资助:按照政府资助文件的要求,明确资助项目、金额、用途及使用期限。
3. 投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收益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资金支出管理:1. 支出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支出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2. 支出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3. 支出凭证: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财务核算:1. 基金会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2.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九条财务报告:1. 每年度终了,基金会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理事会和捐赠人报告。
第五章监督与审计第十条基金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学校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促进基金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2. 安全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3. 效益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会各项事业的发展;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提高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基金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年度财务预算、监督基金会财务运行等。
第五条学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对基金会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第六条学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资金管理:1. 基金会资金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2. 基金会收入应按照捐赠协议或基金会章程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3. 基金会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八条预算管理:1. 学校基金会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理事会审批;2. 财务部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收入管理:1. 基金会收入包括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收入等;2. 财务部负责收入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支出管理:1. 基金会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2. 财务部负责支出核算和管理工作,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基金会定期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基金会接受理事会、监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志愿服务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运作的公开、透明、高效,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志愿服务基金支持的志愿服务项目、机构和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款专用原则:基金仅用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绩效优先原则:优先支持绩效显著、社会效益良好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民主管理原则:基金管理实行民主决策,确保各方利益平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志愿服务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二)志愿服务组织代表;(三)社会知名人士;(四)财务专家;(五)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基金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审核基金申请项目;(三)决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四)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五)评估基金的使用效果;(六)其他与基金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基金筹集第八条志愿服务基金的筹集方式包括:(一)政府拨款;(二)企业赞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九条基金筹集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明确捐赠者或赞助者的权益;(二)确保捐赠或赞助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对捐赠或赞助资金的使用进行公示。
第四章基金申请与审批第十条任何志愿服务项目、机构和组织均可申请志愿服务基金。
第十一条基金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申请报告;(二)项目实施方案;(三)项目预算;(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项目是否符合志愿服务基金的使用范围;(二)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三)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四)项目的社会效益。
志愿基金管理制度范文
志愿基金管理制度范文志愿基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基金的管理,促进志愿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志愿基金是指由志愿者提供的资金,用于开展与志愿事业相关的公益活动和项目开展的基金。
第三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志愿基金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道德、诚信等原则,独立、公正、透明地行使职权,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志愿基金管理的制度和相关规范,确保志愿基金的安全、稳健运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捐助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志愿基金的收支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相关事项。
第六条志愿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志愿基金的受理、审核、使用、监督等全过程的制度和纪律。
第二章志愿基金的设立第七条志愿基金可以由个人、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以自愿形式设立。
设立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志愿基金的设立应当明确基金的目的、资金的用途、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设立文件应当依法生效。
第九条志愿基金的捐助人有权要求提供志愿基金的使用情况,并对志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志愿基金的捐助人可以通过设立捐助监督委员会等方式,对志愿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三章志愿基金的管理第十一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志愿基金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志愿基金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担任管理职务前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和培训。
第十三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四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志愿基金的收支和使用。
第十五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的投资策略,确保志愿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第十六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志愿基金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制作财务报告,向捐助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十七条志愿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捐助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志愿基金的收支情况、项目的进展和使用情况等。
学校基金会财务制度
学校基金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学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基金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学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基金会的全面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各自的工作。
3. 学校基金会成立财务监督委员会,由校长、财务总监、审计师等组成,对学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
4. 学校基金会设立财务审计部门,由专业审计人员组成,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建议。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学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捐赠、投资收益、政府拨款等,资金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捐赠方的意愿。
(2)学校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入、使用、监督和处理流程等规定。
(3)学校基金会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会计核算(1)学校基金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监督和规范基金会的资产、负债、权益和利润状况。
(2)学校基金会应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及时和可靠,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学校基金会应定期对会计核算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3. 内部控制(1)学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普查、检查和内部审查等措施,规范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和管理行为。
(2)学校基金会应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遏制各种风险和危机。
(3)学校基金会应加强对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内部控制能力。
四、财务管理规定1. 收费管理(1)学校基金会应按照规定收取捐赠、投资收益等款项,并开具相关凭证。
(2)学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流程,确保收费的及时、准确和合法。
2. 支出管理(1)学校基金会应按照规定使用基金会资金,保证支出的合理、合法和有效。
基金会志愿者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志愿者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志愿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基金会志愿者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诚信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3. 坚持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严格审批,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志愿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 监督志愿者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3. 审核志愿者财务报告,提出改进意见;4. 定期对志愿者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基金会志愿者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2. 政府资助;3.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基金会志愿者资金使用范围:1.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支出;2. 财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3. 日常办公经费;4. 应急资金。
第八条基金会志愿者资金管理流程:1. 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 实施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3. 定期向财务管理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4. 财务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基金会志愿者收入管理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的登记、核算和入账;2. 政府资助的申报、接收和核算;3. 其他合法收入的登记、核算和入账。
第十条基金会志愿者收入管理流程:1. 捐赠、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的登记、审核;2. 核算收入,确保收入准确无误;3. 及时入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志愿者支出管理主要包括:1.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支出;2. 财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3. 日常办公经费;4. 应急资金。
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制度
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制度以下是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制度的参考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基金会的志愿者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确保志愿者在基金会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招募、培训、管理、考核及表彰志愿者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发布招募信息、接受报名、筛选资料、面试选拔等环节确定最终人选。
第四条招募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职责、工作时间、地点、待遇等相关信息,并在基金会官网、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
第五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与工作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招募过程中应当保护志愿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志愿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七条志愿者培训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志愿者素质进行安排,包括基金会文化、工作职责、工作技能、安全防范等。
第八条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志愿者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培训过程中应当注重志愿者的互动交流,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部门应当为每个志愿者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志愿服务情况、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信息。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工作内容,避免过度劳累和工作压力。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安全防护,确保志愿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表彰优秀志愿者,鼓励和激励其他志愿者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志愿者考核与表彰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制定志愿者考核标准,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方式可以采用自我评估、同事评估、主管评估等方式,综合评价志愿者的表现。
自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志愿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3. 严谨规范: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4.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志愿者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资金监管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协会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2.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 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5.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志愿者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协会开展活动的收入;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会费收取标准、捐赠接受范围及资助申请程序由理事会制定。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八条志愿者协会的资金使用范围:1. 协会日常办公经费;2. 志愿者培训、交流活动经费;3. 志愿者服务项目经费;4. 协会宣传、推广经费;5.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补贴。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条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包括:1. 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2. 财务收支情况;3. 资产负债情况;4. 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志愿者协会接受会员、理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志愿者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师范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华南师范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对学校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大体规范》和《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寄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学院、部处、教辅单位等学校所属非法人二级单位,校办企业、基金会、工会等学校所属法人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成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职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指财务处及后勤、幼儿园等所设二级财务机构)是学校货币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成立货币资金业务的职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职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职位彼此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记录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进程。
第六条各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按照单位具体情况进行职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遵法,客观公正。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成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办法,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按照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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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资金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整合协会资源,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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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基金包括华南师范大学青协系统内所有组织专项
基金。
第三条经批准后设立的专项基金可以“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名义对外进行劝募活动,享受国家公募基金会包括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募捐、为捐赠方开具享有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等待遇。
第四条本基金实行“谁募集、谁使用、谁负责”的资金使用原则,由专项基金设立单位对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负具体责任,由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捐赠资金的接收、划拨和监督。
设立专项基金监督委员会,由向娟老师和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负责对专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实行透明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专项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校青协各队伍、各院级青协可直接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申请设立专项基金。
一个院系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专项基金。
第六条申请设立基金的院系需满足以下条件:(1)按规定程序设立,拥有对公银行账户;(2)能够为接收本基金的资金划拨提供以下票据之一: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事业单位行政往来收据、地方税收通用发票、国家税务局通用发票。
如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可申请直接到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实报实销。
第七条基金设立起点为:300元以上。
每次接收捐赠资金起点为50元以上,每年至少接收1笔捐赠资金。
第八条各类组织募集到符合基金设立起点的款项后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
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提交《专项基金设立申请表》及相关审核资料,由校青协秘书处对申请单位的团队架构、资金运作能力等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各类组织将在紫荆网进行公示1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即可与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签订基金设立协议并正式使用基金募集资金。
第三章专项基金的募集
第九条社会捐赠为货币形式。
获得本基金设立许可的各类组织必须以“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名义对外进行劝募活动,不得其他名义进行募捐。
第十条各类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前,必须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募捐。
募捐的资金必须全数汇缴至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账户。
未经许可私自开展资金募集活动的或私自挪用募集资金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接收到募集资金后,将向募集单位出具资金接收通知并核实资金数额。
经募集单位确认无误后,在紫荆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募集单位负责及时联系捐赠人按照捐赠协议按时交付捐赠款,保证所捐赠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权利瑕疵;负责填写募捐资金报告书,明确资金募集时间、资金募集地点、资金来源、资金募集清单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公众媒体、公开网页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协会募捐、接受捐助时,应当符合协会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应明确向捐助人说明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并在接下来的资金使用中,接受捐助人的监督。
第十四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年于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上签约所得的
所有资金归专项基金会记录、管理及分配使用。
第四章专项基金的使用
第十五条专项基金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全部用于发展公益志愿事业,在此基础上尊重捐赠人意愿确定具体使用方向。
基金使用方如需更改资金用途,需获项目部跟进干事审核许可及捐赠方书面同意。
第十六条本基金募集时有指定项目或活动的,由募集方提供指定项目或活动的方案等相关材料,结合签订的捐赠协议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资金使用申请。
本基金募集时没有指定项目或活动的,由本基金设立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提出资金申请,申请单位需填写《专项基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
第十七条各部门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予以报销,任何收支款项必须由项目部跟进干事记录核实。
第十八条对校青协、院青协的一切志愿服务项目按需拨款,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跟踪落实,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第五章专项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审核资金使用申请,从申请资金活动或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团队组织能力(可通过该团体历次活动来考察)以及预期绩效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资金使用情况在紫荆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如无异议,于10日内(从公示第一天算起还是公示7天后开始算)分段拨款。
第二十条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有权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
发展基金会查询本基金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资金捐赠方有权向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查询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获得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按时提交项目实施报告进行绩效考评(一月一汇报)。
因故中止的项目,需向本基金会和捐赠方说明原因,且提交书面说明报告。
第二十二条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对本基金实行专人管理,基金设立单位对于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等要指定专人对接。
如有人员变动需向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书面告知,并做好交接手续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基金正常运作,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将按接收金额的5%收取管理费用,主要用于资金监管、银行手续费和审计费用等。
本基金原则上以活期存款方式挂靠在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账户,活期存款利息直接作为管理费用,不纳入本基金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由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进行日常财务管理与运作,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每年定期向外公布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并向捐资方提交正式书面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定期对基金募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查申报,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骗取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民事责任。
第六章基金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的设置年限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而定。
如基金内余额未达到基金设立起点数额的,或每年未接收一笔捐赠资金的,基金予以取消,而资金尚有剩余则征询捐赠方意愿并通过基金资格评审委员会决议对剩余资金进行转项目支持或直接结余。
第二十七条如本基金终止而捐赠方对剩余资金安排不提任何意见,募集方放弃继续募集则基金结余直接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发展我校志愿服务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的解释权属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