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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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

浅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

劳动关系文/余建宏浅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伤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主要保险种类之一,但是工伤保险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存在着参保面不够大不够全、行业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涉及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协调、信息数据共享急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而事故预防则是国家为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在各行各业采取的预防危险的措施。

如何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完美结合,是目前许多人都在探索的一条新道路。

中国在这条道路上起步较晚,发展相对缓慢,还有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参与度不高,这也是我国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就此,本文仔细分析了工伤保险的概念及其重要性,并对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的概念、目的、利处和让它们进行有机结合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又被称为职业伤害保险,其主要通过社会统筹的模式来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进行集中处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诱发职业病,并因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是永久性地丧失劳动生产能力时,为受害人提供医疗救助和事故后的康复锻炼,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职工在工作时经常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尤其是一些高危的职业,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大。

在发生事故之后,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大部分企业或单位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也扩大了我国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套完备的工伤保险制度对应一个统一的善后处理模式,可以极大地减少事故处理的难度,使风险有效降低,并有利于受伤职工的康复及对其家属的安抚。

当前,工伤保险已经成为全世界覆盖范围最广泛、最普及的险种之一。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概念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每年有大量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而受到伤害、患病甚至死亡。

《工伤事故预防教育》课件

《工伤事故预防教育》课件
实例
员工在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对高空坠物的风险认识不足,可能 导致头部受伤。
设备故障或老化
总结词
01
设备性能问题或维护不当
详细描述
02
设备出现故障或老化,未能及时发现和维护,导致设备在运行
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实例
03
电梯因长期使用且维护不当,导致电梯突然停止运行,乘客被
困。
管理制度不完善
总结词
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和措施
详细描述
企业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措施,无法有效预 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 。
实例
企业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隐 患未及时发现和处理。
环境因素
总结词
不良的工作环境条件
详细描述
工作环境存在不良因素,如噪音、尘土、高温等,对员工的身体健 康造成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企业B的应急处理经验
建立应急预案
企业B针对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 、救援流程和救援资源。
定期演练
企业B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 速度和处置能力。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企业B在处理工伤事故后,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 演练计划。
企业C的安全文化培育
2023 WORK SUMMARY
《工伤事故预防教育 》ppt课件
REPORTING
目录
• 工伤事故预防概述 • 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 • 工伤事故预防措施 • 工伤事故应急处理 • 工伤事故预防教育案例分析
PART 01
工伤事故预防概述
工伤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 伤害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 风险防控 制度

工伤保险 风险防控 制度

工伤保险风险防控制度工伤保险风险防控制度一、风险评估与预防1.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工伤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因素。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安全设备、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等。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1.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针对新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遵循安全规定。

2.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的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企业生产和设备的变化。

四、工伤保险宣传1.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2.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伤保险,提高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五、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1.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2.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考核1.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对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理。

七、信息反馈与改进1.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员工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反馈信息,对现有的制度和措施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工伤保险风险防控水平。

八、紧急救援措施1.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救援措施,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行动。

2.定期进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关系

正确处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关系
为 维护 员工的合 法权 益 、 进企 业 促 安 全 生 产和 社 会稳 定作 出重 大 贡 献 。 实践证 明, 断地 加 强工伤保 不
险与 工伤 预 防工 作 有 着十 分 重要 的意义。那 么应如何 处理 工伤保 险 与 工伤 预 防之 间的关 系?我认 为主 防优 于 工 伤 偿 付 的 指 导 思 想 , 坚 要 有 以下 几点 : 持安全生产第一 ,加强对工伤 预
专门科 目、 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 强 工伤 预 防 工作 ,社 保部 门 可 与 安 全 生产 监督 部 门定 期 召 开 全局 工 伤 保 险 与 工 伤 预 防 表 彰 大会 , 对 在 安 全 生 产 工作 中做 出突 出贡 献 的企业和先进 个人进行大力表 彰和 奖励 ,对 当年 未发生工伤 事

管理 的轨 道 , 立和 完善 以工伤认 建 定 、 伤 医疗 、 伤偿 付 、 工 工 工伤 康 复、 工伤预防等服务为内容的工伤 保 险体 系, 确保 了伤 亡 员工或 家属 及 时得 到 经济补偿 。 同时 管理局投 入 了大量的 基金 用 于 工伤 预 防工
作和奖励企业搞好工伤事故预防,

固 山 企 管 0. 东 业理26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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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油和 钻 井部 门 , 以及 机 械 加 工 为 了利 用好 浮动 费率这 个扛 杠作 等单位发生.伤事故补偿 次数 占 用 ,必 须尽 快制 定 一 个科 学的 浮 Y - 全局的工伤事故的大 多数 ,工伤 动 费率机制 ,科 学统计 分析和评 致残 率 相 对也 是 较 高 的 。这 就要 估行业企业 的工伤事故 率、收支 求在 工 伤保 险补偿 和 工伤 预 防 工 率和 .伤保 险费用 支出情 况 , Y - 调 作上 ,要 不 断加 强 和发 挥 社 保 和 整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 。通过调 安 全 生 产监 督基 层 管理 部 门对 这 整工伤保险 费率促进企业抓好安 些单 位 的检 查 监督 作 用 。 同时 , 局 全生产 , 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 减 这 社 保 和 安全 生产 监督 部 门要 不 断 是 实行 工伤保 险 费率 的 目的所 是 目前 工伤 保 险 和 工伤 预 防监 督 加 强对基 层部 门的指 导和 监 察 力 在 。 机 制上 不足 的一 个 重要 方 面。要 度 ,重点对危险性 高和 事故 多发 进 一 步将 全 局 工 伤保 险和 工伤 预 单位依法展 开有效的监控和检 查 六 、 理 地 分 配 资源 , 合 增加 人 防 工作 跃上 一 个 台阶 ,各 部 门就 整 治 工 作 。 力 物力 投 入 ,是 做 好 工伤 保 险 补 应 当在履行各 自职责 的基 础上 , 偿与 工伤预 防工作 的基础 互相 配合 , 同作 战 , 分发 挥 基 协 充 五 、应 充 分 利 用 工伤 保 险 浮 金 优 势 和人 才优 势 ,开发 和 运 用 动费率的经济扛杠作用 ,更好地 . 伤 保 险 管理 包括 工伤 医 Y - 计 算 机 技 术 和 电 脑 网络 系统 , 对 促 进企 业抓 好安全 生产 工伤 事 故 的 处理 、 统计 分析 和 预 警等 实行信 息化 处 理 ,建 立起 社 浮动 费率 就是在 差 保 、 全 监 察 、 业 卫 生预 防 、 安 职 工 别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企 会等部 门信 息互通 、资源共 享的 业安 全 生产状 况定 期 对 工伤 预 防监 察 网络 系统 和信 息通 企业 费率给 予 浮动 的 办 报 制度 ,共 同开展 工 伤预 防 的 宣 法 ,其 实质是 利 用经 济 传 、 育 、 督 、 治等 各 项 工作 。 手段 促 进 企业 重视安 全 教 监 整 社 保 、 全 监 察 、 业 卫 生 预 防 、 生产 ,强化 工伤预 防 工 安 职

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知识培训

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知识培训

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知识培训一、提升预防意识1.反三违:坚决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四不伤害: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四不放过:工伤事故处理时,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行业特定预防措施1. 建筑行业•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需体检合格,遇恶劣天气不得作业,使用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用品。

•物体打击:设立警戒线、警示标语,清理脚手架杂物,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坍塌事故:做好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严禁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

•触电伤害:实行“三相五线制”,电工作业持证上岗,做好安全绝缘措施。

•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增设安全防护装置,定期保养维修。

2. 化工行业•熟悉化学品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3. 机械加工行业•员工需经过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操作过程中佩戴护目眼镜等防护用品。

•正确摆放物料,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4. 交通运输行业•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装载。

•出行前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缺陷和故障。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安全帽:必须正确佩戴,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安全带: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防护眼镜:在切割、打磨等作业中佩戴,防止碎屑飞溅入眼。

•防护服: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服,如反光背心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与防范•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

•合理组织、安排劳动过程,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

•对职业接触人群开展普查、筛检和定期健康检查。

五、安全标志与应急处理•学习和识别安全标志,了解其所代表的安全信息。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合同中的劳动保护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中是否载明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

工伤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应对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和机构内发生的劳动者工伤。

第三条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工伤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工伤安全。

第四条劳动者应依法行使工伤保险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工伤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工伤保险制度第六条企业应依法依规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受到工伤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法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企业应积极协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手续。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规定且导致工伤事故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对所有工伤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工伤事故的善后和赔偿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医疗保险金和伤残赔偿金。

第十六条企业应积极协助伤员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报销和领取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企业应关注受伤员工的思想情绪变化,提供心理和人文关怀,促进其身心康复。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劳动者家属的帮扶和慰问,做好善后服务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完美打印版)

工伤保险条例(完美打印版)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意义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意义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意义一、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之意义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是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3大功能之一。

工伤保险制度首先是具有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和救助的功能;第二是为受伤害人员提供医疗与康复保障,为再就业创造条件;同时,工伤保险制度还承担促进事故预防和发挥职业病防范的功能和作用。

因此,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既是工伤保险制度本身的任务和要求,又是工伤保险制度应有的作用和归宿。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一方面,通过事故预防减少事故发生,从而减少了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也就减少了工伤赔付,社会保险机构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工伤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支持企业改造有关设备设施、促进工伤事故预防项目的建设,使工伤保险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的状态;另一方面,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是用经济、法制、技术、管理等一切手段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约束,而不是干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它能够把安全监督的外部压力和企业的内在动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事故预防的新机制,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环境,降低企业的风险等级,降低企业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第三,事故预防保护了职工免遭工伤和职业病的威胁,为职工创造了安全舒适的生产环境,从而使职工安心踏实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第四,成功的工伤预防减少了社会整体资源的破坏,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安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目的就是,通过工伤保险的经济杠杆和强制手段,形成内部激励、外部监督的企业事故预防机制;通过事故预防,促进我国工伤保险机制的改革,由目前的单一赔偿机制转变为工伤预防、职业康复和赔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3大职能作用;通过事故预防,控制并逐渐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不断改善我国各行业尤其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环境,保护我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缓解我国目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工伤保险及安全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降低工伤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三、工伤保险管理1. 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无需缴纳。

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3. 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认定结果支付工伤待遇。

4.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档案,记录工伤事故发生、处理及赔付等情况。

5. 公司应定期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采取整改措施。

4. 安全生产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2)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3)公司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公司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

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

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
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是保障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训,教导工人了解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 指定专职安全人员:雇佣专业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事务,监测和改进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工具和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4. 强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对于有危险因素存在的岗位,要求工人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比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等。

5. 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员工遵守正确的操作规程,禁止进行违规操作,提高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让员工了解如何应对灾难和事故。

7.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包括应急电话、急救设备、应急预案等,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

8. 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管理危险物品的进出和使用,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9. 定期进行安全交底:每个班组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确保员工了解工作内容和安全风险。

10. 建立安全奖励制度:对于遵守工作安全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嘉奖和奖励,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以上预防措施的实施,可以大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伤管理条例(最新版)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国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国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工伤保险条例(完整版)

工伤保险条例(完整版)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预防》

《工伤预防》

工 伤 预防
二、工伤预防的地位
2003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一 条提出了“促进工伤预防”的立法宗旨,第四条要求: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 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预防工 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工 伤 预防
二、工伤预防的地位
2010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工 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 中列支,奠定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工伤衣服昂 功能的法律地位和制度基础。
工 伤 预防
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开展现状
政策 法规 方面
浮动费率调整: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宁人社 〔2016〕106号)
根据此次《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规定 要求,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 纳,之后按每满两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核定一次浮动 费率。
工 伤 预防
工 伤 预防
三、工伤预防的作用
(一)工伤预防可以降低工伤事故和职 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现有事故80%以上是可以通过对工伤预防的重视 而避免的。
“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 出的300:29:1法则。简要地讲:即是一件重大事故 的背后,必有29件“轻度”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 患。
工 伤 预防
一、什么是工伤预防 现代意义的工伤保险制度是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
三位一体的保险体系。从而构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闭合制 度体系。
工伤保险
工伤预防
工伤补偿
工伤康复
工 伤 预防 一、什么是工伤预防
工伤预 防与安 全生产 之间的 相同点
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预防工伤保险培训

预防工伤保险培训

预防工伤保险培训预防工伤保险培训尊敬的各位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有幸负责给大家进行一次预防工伤保险培训,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让大家更加了解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预防和处理工伤事故。

首先,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定义和作用。

工伤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为雇员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职业疾病等原因引起的伤残、死亡提供经济补偿和相关的医疗、康复、职业训练等服务。

工伤保险可以有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的一项法定责任,必须认真履行。

那么,如何预防工伤事故呢?首先,我们要建立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是预防工伤的第一道防线,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安全,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

其次,我们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操作规范、设备完好,杜绝人为操作失误和机械故障引发的工伤事故。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每个人都要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的工作状态。

当然,即使我们做了足够的预防工作,工伤事故还是有可能发生。

因此,我想在此提醒大家,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我们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寻求医疗救助。

同时,我们也要了解工伤保险的报销政策和流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主动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和了解相关政策,以便及时、正确地处理工伤事故。

最后,我想号召大家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

每个人都要以身作则,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工伤防控中来,才能实现零工伤目标。

今天的培训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我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能够加强大家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希望大家能够将培训内容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健康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工伤与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工伤与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工伤与事故防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防备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以及外包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工伤与事故防备管理制度,订立工伤与事故的防备措施,并贯彻到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

第二章工伤防备第四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开展工伤防备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要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伤防备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开展相应的考核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对工作场合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及时除去工作场合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严禁员工擅自操作或维护和修理未经批准的设备,如需操作或维护和修理设备,必需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得到相关人员的引导和许可。

同时,公司要建立设备操作和维护和修理记录,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八条公司要加强对特殊岗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防范意识,确保他们具备适应岗位安全要求的本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公司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防护设施,如安全门、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并建立防护设施使用和维护的档案记录。

第十条公司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三章事故防备第十一条公司要订立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员工应急本领。

第十二条公司要在工作场合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不安全区域和禁止行为,提示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示员工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遵守操作规程,避开人为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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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正式版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正式版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工伤保险最直接的目的是以国家立法为手段,对生产、工作中造成的职业伤害当事人及其供养亲属提供救治医疗、经济补偿,收入保障等。

生产活动中的意外事故预防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工伤保险与意外事故的预防是两项有区别但又有联系和制约关系的工作。

工伤保险侧重对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事故预防则注重生产工作全过程中意外事故的防范和降低其发生率。

其制约关系表现在:事故预防措施有利,可以避免或降低事故率的发生,从而减少工伤保险费用的支出和与之相关的大量善后工作。

因此,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联系是科学与有价值的管理。

按照我国企业管理机构的传统分工,工业事故的预防工作是由劳动保护与劳动卫生安全监察有关机构负责。

为加强此项工作,我国政府自50年代初亦颁布了许多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如:1956年5月25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对企业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生产环境与健康,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及劳动生产环境的各种条件、环境技术、设备要求都作了规定。

1963年2月9,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起草的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报告对矽尘危害的严重性及防止矽尘危害的措施予与颁布。

针对矿山是工伤事故高发行业的情况,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工业卫生标准和检测、职工健康管理及矿山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的科研等都做出现走。

问时,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职责亦用条例加以明确。

在同年4月10日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运用奖励机制,规定对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职工进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与这些规定同期发布的大量法规性文件,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事故与职业病的防范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从立法形式与工矿企业管理实践角度看,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与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都是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运行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结合起来,并用立法形式确定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在许多国家实践与探讨的基础上已形成以下基本观点:1.运用工伤保险计划促进安全生产是对传统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理论的一种突破。

这是因为,传统工伤保险计划把对遭受职业伤害人员的补偿做为唯一目标、全部立法及操作都是着眼于待遇补偿问题。

用现代眼光看,补偿是必要的,但必竟是被动的,它只表达社会保障一个方面的目的。

而加强事故预防,使补偿尽可能减少,则是更积极的措施。

2.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所记录和管理的信息,是事故预防工作有价值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事故发生详细情况,伤残亡补偿金支付记录及详细的数据统计。

这些是研究分析和预防事故的重要参考资料。

3.工伤保险其社会保障的强制性特征,使工伤保险制度能够利用其最关键的因素,强制手段集资,同时可运用不同费率对预防事故起直接的干预作用,这不仅可以保证促进事故预防活动的必要费用来源渠道,而且可以通过差别费率,及利用费率的变化作为奖励和惩罚的有效手段直接支持事故预防活动。

在这些理论与观点支持下,一些国家运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机制相结合的理论在促进工伤事故预防、加强安全生产方面获得成功。

他们的不同作法为我国工伤保险改革提供了多种选择和借鉴。

1.通过立法确保工伤保险对事故预防的干预作用。

澳大利亚195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事故保险的目的在于事故预防,第一辅助作用是预防,然后是处理伤亡事故,职业恢复及发放补偿金。

该国法律还规定,除了雇主外,私人保险机构也必须为事故预防提供资金。

巴西社会保障法规定,社会保险机构必须向工业安全,健康及医药卫生基金会交纳一定费用。

保险机构的一部分收入必须用于安全措施的建立或事故预防工作。

2.通过隶属于工伤保险部门的专业工作机构直接参预工伤预防工作。

在法国,国家、省、地区不同层次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是由各级社会保障机构负责。

国家、省或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制定工伤预防立法,并以立法保证征收工资总额一定百分比的资金及对不遵守职业安全的雇主罚款,共同作为意外事故预防基金。

澳大利亚的工伤保险机构必须为雇主、雇员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与雇主合作加强事故预防工作,这些工作也包括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通过缴费手段和费率机制将雇主重视安全与否与本企业经济利益相联系。

其一是利用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不同概率,制定不同的缴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对事故率上升的雇主与企业实行升高缴费率以示惩罚;对事故率下降的雇主与企业实行降低缴费率以示奖励。

德国在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方面具有代表性。

4.运用工伤保险基金支持为开展事故预防而进行的科研工作。

在法国,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的事故预防基金会,有责任资助一个国家级职业安全与职业病预防研究所。

该所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并发布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培训事故预防专家,向雇主提供提高安全操作的低息货款。

在日本,社会保障计划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支持正常的补偿外,还有责任支持各种推动社会保障预防工作的协会;资助各种工业安全与医药卫生的科研与实验活动;资助劳动者的职业病普查及对工业环境管理所进行的有关科研工作。

国际上对工伤保险职能在认识上的发展和运用工伤保险计划介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事故预防,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识与实践已经创造了多种方式、方法与实施手段,这些通过我国近年来的派员赴外考察已获得了较丰富的感性认识,为我国工伤保险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各地的试点也探索了一些积极的做法。

1.关于运用差别费率机制的问题差别费率的机制在于根据不同行业风险差别,制定不同的缴费标准,使工伤保险的征费标准更加科学合理,亦可以为浮动费率的实施打下基础。

近几年来,在进行工伤保险改革的省、市、地、县都根据本地区行业风险的不同特征,制定或颁布了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别费率。

一部分市县在实行差别费率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浮动费率的手段,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同后果或奖励或惩罚。

从对海口市、武汉市、大连市、沈阳市、锦西市、南昌市、铁岭市、柳州市、东沟县、福建省宁德地区10个市、县、地区工伤保险改革分析,对行业风险等级的划分从2类到15类不等。

费率在当地工资总额的0.1%~3.6%之间变化。

如:海口市的工伤保险费征集标准划分二类,征集费用标避为工资总额的0.6%~0.8%。

武汉市按三类划分,征集费用标准在工资总额0.8%~1.9%间变化。

大连市工伤保险征集费用标准按15类划分,费用在工资总额0.1%~1.5%间变化。

2.关于运用浮动费率机制的问题。

使用浮动费率机制的目的是将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多少直接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事故实际发生情况挂起钩来。

浮动费率标准的确定,是依据统计分析确定的不同行业分类的工伤事故频率标准,检验有关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工伤事故频率,来确定其次年上下浮动值。

同时,浮动费率机制的运用,也是保证工伤保险费用合理征集的必要手段。

对海口市、武汉市、大连市、沈阳市、锦西市、南昌市、铁岭市、柳州市、东沟县、福建省宁德地区l0个市县区工伤保险改革立法分析,运用浮动费率机制的有4个市。

武汉市对连续3年不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给予返还一定数量工伤保险基金的奖励,同时从第四年起,下降征收工伤保险费的0.1%,5年以上下降0.2%,10年以上下降0.3%,对工伤事故率超过本行业平均事故率的单位,下年度起提高其征收比例的0.1%。

大连市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死亡、重伤、轻伤三项事故频率的最高值来确定下一年上下浮动值,每年度上下最多浮动两类,每年调整一次。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专项经费用于事故预防(1)南昌市在工伤保险改革试点中专门制定了《南昌市改进工伤保险办法,促进事故预防的实施细则》于1994年2月实行。

根据这一细则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5%的事故预防费,主要用于大型危险性设备的检测检验,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检查,派驻危险性较大设备生产厂家监检人员所必需的费用开支,新建、扩建、改建及引进项目安全性的设计、审查、验收等开支,改进安全工作有关科研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3%的宣传、教育、奖励费。

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的日常宣传,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工作先进人员的奖励,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建议的表彰费,防止重大事故人员的奖励等。

(2)大连市亦规定可按工伤保险基金总额25%提取职业安全卫生检测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

(3)运用奖罚手段促进事故预防。

一些试点地区和单位注重运用奖罚手段,视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突出的企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返回一定数量的奖励资金。

或对有严重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给予罚款。

深圳市和海口市对全年事故率为零的企业,按照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率的5~l0%返回,奖励企业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海口市规定,对有明显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处以当月工资总额l0%的罚款。

大连市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年终结余额中可提取5%~25%用作安全生产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基金。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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