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
高血压临床路径
高血压临床路径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高血压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高血压病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病(ICD10:)无并发症者(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七版)》(陆再英钟南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血压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高血压病(疾病编码ICD10:),3级高血压或须要住院的1-2级高血压患者。
2.除外儿童与青少年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治疗原则1.个体化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逐渐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压药的选择应考虑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五)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09年版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等。
1. 治疗目标:(1)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2)老年≥65岁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3)年轻人或同时患有糖尿病、脑血管病、冠心病、慢性肾病的患者血压降至130/80mmHg。
1、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
1、高血压门诊治疗临床路径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一、高血压门诊诊疗流程(一)适用对象(ICD-I10.X02):单纯原发性高血压病1、2级(低危、中危组)合并轻微无需特殊处理的合并症。
(二)诊断依据:1、既往住院病史。
2、一周内连续非同日三次用标准水银柱血压计测量血压,如果三次测坐位血压都高于或等于140/90毫米汞柱,就可以诊断为高血压。
3、CT或MRI排除脑梗、出血、占位等。
(三)纳入标准:符合诊断标准。
(四)排除标准:1、不符合纳入标准。
2、需要住院或并发症需要处理的在门诊无法治疗。
(五)门诊检查项目。
与疾病相关的检查项目:血脂,颅内多普勒血流图。
必须的姜茶项目:心电图,血糖,肝功能,肾功能。
(六)治疗常规1、改善生活行为:(1)减轻体重尽量将体重指数控制在﹤25。
(2)减少钠盐的摄入,每人每日食盐量以不超6g为宜。
(3)戒烟、限制饮酒。
(4)增加运动。
2、药物降压:(1)利尿剂:有噻嗪类、袢利尿剂和保钾利尿剂。
(2)β-阻滞剂:β阻滞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分)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常用的有美托洛尔。
(3)钙拮抗剂:钙拮抗剂可用于各种程度高血压,尤其在老年人高血压或合并稳定型心绞痛时。
心脏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不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时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优先选择使用长效制剂,例如非洛地平缓释片5-10mg,每日1次;硝苯地平缓释片(尼福达)20mg,每日1次;氨氯地平5-10mg,每日1次;拉西地平4-6mg,每日1次;维拉帕米缓释片120-240mg,每日1次。
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硝苯地平或尼群地平普通片10mg,每日2-3次;慎用硝苯地平速效胶囊。
(4)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主要用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者并发心脏功能不全、肾脏损害有蛋白尿的患者。
妊娠和肾动脉狭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265μmol/L或3mg/dL)患者禁用。
高血压路径
高血压病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病的住院患者。
一、高血压病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眩晕或头痛(TCD编码:BNG070)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高血压病(ICD-10编码:I10 11)(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8月)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5月)(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高血压联盟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定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修订版)》2.证候诊断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8月)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5月),结合本专科诊疗方案制定。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常见证候:痰瘀互结证气虚血瘀证阴虚阳亢证气血亏虚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8月)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5月),结合本专科诊疗方案制定。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以眩晕或头痛为主要表现。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治疗时间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符合眩晕或头痛,无多种兼杂证候的住院患者。
2、第一诊断符合原发性高血压1级、2级的初发或经治疗尚未达标的患者。
3、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高血压病3级、合并严重慢性肾脏疾病的高血压以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不列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检查项目1、必需检查的项目(1)坐立位双上肢肱动脉血压:坐立位均必须在非同日各测量3次,共计6次;(2)静息18导联心电图;(3)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糖代谢、血脂常规;(4)尿微量白蛋白(定量);(5)24小时动态血压;(6)心脏彩超;(7)尿常规;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1)眼底检查;(2)血常规;(3)胸部正侧位片;(4)葡萄糖耐量实验;(5)颈动脉超声;(6)无创周围血管检测;(7)四肢血管超声;(8)C-反应蛋白;(9)头颅CT或MRA、经颅多普勒超声(TCD);3、必须复查的项目(1)坐立位双上肢肱动脉血压:坐立位均必须在非同日各测量3次,共计6次;(2)静息18导联心电图;(3)尿微量白蛋白(定量);(4)24小时动态血压。
高血压临床路径
原发性高血压临床路径一、原发性高血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 I10xx11)o(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内科学(第八版)》(葛均波徐永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美国高血压指南(JNC8)及欧洲动脉高血压管理指(ESH/ESC)。
1.高血压的定义: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收缩压2140mmHg和/或舒张压290mmHg。
收缩压2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为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
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物,血压虽然低于140/90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定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根据血压升高水平,又进一步将高血压分为1级、2级和3级(见表1)。
表1血压分类水平和定义类别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正常血压<120 和<80 正常高值血压120-139 和(或)80-89 高血压三140 和(或)三901级高血压(轻度)140-159 和(或)90-992级高血压(中度)160-179 和(或)100-109单纯收缩期高血压 三140 和 <90注:当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属于不同级别时,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3 .寻找心血管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以及相关临床情况,按心血管风险分层(见表2):表高血压患者心血管危险分层危险因素: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吸烟、血 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疾病家族史、肥胖;靶器官损害指左心 室肥厚、颈动脉增厚或斑块、肾功能受损;临床疾患指心脏 病、脑血管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4.除外各种继发性高血压。
(三)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 I10xx11),3级高血压或需要住院的1-2级高血压患者。
2.除外儿童青少年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1、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
1、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患者注册和初诊1. 患者到达门诊前台进行挂号和登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
2. 医务人员为患者建立病历档案,记录个人信息、病史、家族病史等。
初步评估和检查1. 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包括症状询问、体格检查等。
2. 根据患者的情况,医生可能要求进行一系列检查,如血压测量、心电图、尿常规等。
3. 检查结果会被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供后续医疗使用。
诊断和治疗方案确定1. 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体格检查和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
2. 医生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干预等。
3. 医生向患者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药物治疗和监测1. 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开具适当的药物处方。
2. 医生建议患者按时按量服用药物,并定期复诊以监测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
生活方式干预和指导1. 医生向患者提供关于高血压的生活方式干预的指导,如饮食、运动等。
2. 医生鼓励患者积极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以提高治疗效果。
随访和复诊1. 患者根据医生的要求进行定期随访和复诊。
2.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并记录患者的随访情况。
本文档涉及附件:1. 高血压患者生活方式干预指导手册2. 高血压药物使用说明书3. 高血压患者血压日记表附注:1. 高血压:指血压长期升高的一种疾病。
2. 体格检查:通过观察、叩诊、听诊、触诊等手段对患者进行身体检查。
3. 治疗方案:针对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出的治疗措施和方案。
4. 药物不良反应:指药物使用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
高血压临床路径
高血压临床路径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高血压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高血压病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病(ICD10:I10.x00/I10.x03/I10.x04/I10.x05)无并发症者(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着,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七版)》(陆再英钟南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血压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高血压病(疾病编码ICD10:I10.x00/I10.x03/I10.x04/I10.x05),3级高血压或须要住院的1-2级高血压患者。
2.除外儿童与青少年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治疗原则1.个体化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逐渐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压药的选择应考虑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五)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09年版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等。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一、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ICD-10:I10.02)(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中华高血压杂志2010年1月第18卷第1期)1.高血压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特殊高血压定义(1)高血压急症短期(数小时或数天)血压重度升高,舒压>130mmHg和(或)收缩压>200mmHg,伴有重要脏器组织的严重功能障碍或不可逆性损害。
(2)顽固性高血压使用了3种及3种以上最佳剂量降压药物(其中包括一种利尿剂)联合治疗后,血压仍在140/90mmHg以上。
3.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4.简化的高血压危险分层(1)影响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因素包括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并存的临床情况①危险因素指年龄≥5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缺乏体力活动;②靶器官损害指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增厚或斑块、肾功能受损;③临床疾患指心脏病、脑血管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2)根据患者血压水平、存在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伴发的临床疾患进行危险分层。
分为:低危:1级高血压,且无其他危险因素;中危:2级高血压;1级高血压并伴1-2个危险因素;高危:3级高血压;高血压1或2级伴≥3个危险因素;高血压伴任何一项靶器官损害;高血压并存任何一项临床疾患。
高血压临床路径
高血压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高血压病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病(ICD10:I10.x00/I10.x03/I10.x04/I10.x05)无并发症者(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七版)》(陆再英钟南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血压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 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高血压病(疾病编码ICD10:I10.x00/I10.x03/I10.x04/I10.x05),3级高血压或须要住院的1-2级高血压患者。
2.除外儿童与青少年高血压、妊娠高血压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治疗原则1.个体化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逐渐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压药的选择应考虑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五)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09年版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等。
1. 治疗目标:(1)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2)老年≥65岁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3)年轻人或同时患有糖尿病、脑血管病、冠心病、慢性肾病的患者血压降至130/80mmHg。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试行)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以眩晕为主要表现的门诊患者。
一、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眩晕病(TCD:BNG07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IlO 1 1)。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8月)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5月)。
(2)西医诊断: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高血压联盟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定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修订版)》。
2.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订的《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常见证候:肾气亏虚证痰瘀互结证肝火亢盛证阴虚阳亢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订的《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以眩晕为主要表现。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治疗时间为≤8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诊断符合眩晕病,无多种兼杂证候的门诊患者。
2.第一诊断符合原发性高血压1级、2级的初发或治疗未达标门诊患者。
3.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门诊治疗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高血压3级、合并严重慢性‘肾脏疾病的高血压以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不列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门诊检查项目1.必需的检查项目(1)坐立位双上肢肱动脉血压:坐立位均必须在非同日各测量3次,共计6次;(3)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4)尿微量白蛋白(定量);、(5)24小时动态血压:如无相关检查设备,推荐动态监测至少2天以上的诊所血压和(或)至少3天以上的家庭自测血压。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试行)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试行)一、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眩晕病(TCD:BNG07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I10 11)。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年8月)与《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年5月)。
(2)西医诊断: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高血压联盟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定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修订版)》。
2.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订的《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常见证候:肾气亏虚证痰瘀互结证肝火亢盛证阴虚阳亢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订的《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以眩晕为主要表现。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治疗时间为≤8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符合眩晕病,无多种兼杂证候的门诊患者。
2.第一诊断符合原发性高血压1级、2级的初发或治疗未达标门诊患者。
3.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门诊治疗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高血压3级、合并严重慢性肾脏疾病的高血压以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不列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门诊检查项目1.必需的检查项目(1)坐立位双上肢肱动脉血压:坐立位均必须在非同日各测量3次,共计6次;(2)静息18导联心电图;(3)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4)尿微量白蛋白(定量);(5)24小时动态血压:如无相关检查设备,推荐动态监测至少2天以上的诊所血压和(或)至少3天以上的家庭自测血压。
1高血压门诊临床路径
一、高血压门诊诊疗流程(一)适用对象(ICD-I10.X02):单纯原发性高血压病1、2级(低危、中危组)合并轻微无需特殊处理的合并症。
(二)诊断依据: 1、既往住院病史。
2、一周内连续非同日三次用标准水银柱血压计测量血压,如果三次测坐位血压都高于或等于140/90毫米汞柱,就可以诊断为高血压。
3、CT或MRI排除脑梗、出血、占位等。
(三)纳入标准:符合诊断标准。
(四)排除标准: 1、不符合纳入标准。
2、需要住院或并发症需要处理的在门诊无法治疗。
(五)门诊检查项目。
与疾病相关的检查项目:血脂,颅内多普勒血流图。
必须的姜茶项目:心电图,血糖,肝功能,肾功能。
(六)治疗常规 1、改善生活行为:(1)减轻体重尽量将体重指数控制在﹤25。
(2)减少钠盐的摄入,每人每日食盐量以不超6g为宜。
(3)戒烟、限制饮酒。
(4)增加运动。
2、药物降压:(1)利尿剂:有噻嗪类、袢利尿剂和保钾利尿剂。
(2)β-阻滞剂:β阻滞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分)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常用的有美托洛尔。
(3)钙拮抗剂:钙拮抗剂可用于各种程度高血压,尤其在老年人高血压或合并稳定型心绞痛时。
心脏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不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时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优先选择使用长效制剂,例如非洛地平缓释片5-10mg,每日1次;硝苯地平缓释片(尼福达)20mg,每日1次;氨氯地平5-10mg,每日1次;拉西地平4-6mg,每日1次;维拉帕米缓释片120-240mg,每日1次。
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硝苯地平或尼群地平普通片10mg,每日2-3次;慎用硝苯地平速效胶囊。
(4)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主要用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者并发心脏功能不全、肾脏损害有蛋白尿的患者。
妊娠和肾动脉狭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265μmol/L或3mg/dL)患者禁用。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一、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ICD-10:I10.02 )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 年基层版)》(中华高血压杂志2010 年1 月第18 卷第1 期)1.高血压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特殊高血压定义(1)高血压急症短期内(数小时或数天)血压重度升高,舒张压>130mmHgffi(或)收缩压>200mmHg半有重要脏器组织的严重功能障碍或不可逆性损害。
(2)顽固性高血压使用了3种及3种以上最佳剂量降压药物(其中包括一种利尿剂)联合治疗后,血压仍在140/90mmHg^上。
3.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l (或)舒张压90-99mmHg⑵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或)舒张压100-109mmH;⑶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H (或)舒张压》110mmH 。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 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4. 简化的高血压危险分层1)影响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因素包括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 靶器官损害及并存的临床情况① 危险因素指年龄》5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 族史、肥胖、缺乏体力活动;② 靶器官损害指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增厚或斑块、肾功能受损;③ 临床疾患指心脏病、脑血管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 病变、糖尿病。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2009 年基层版)2)根据患者血压水平、存在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伴发的临床疾患进行危险分层。
分为:2 级高血压; 1 级高血压并伴 1-2 个危险因素;3级高血压;高血压1或2级伴》3个危险因素;高血压 伴任何一项靶器官损害;高血压并存任何一项临床疾患。
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
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眩晕病中医临床路径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中医临床路径标准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眩晕病(TCD:BNG07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I10 11)。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参照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新世纪第二版《中医内科学》周仲瑛主编。
(2)西医诊断: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高血压联盟和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制定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年修订版)》。
2.证候诊断参照参照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新世纪第二版《中医内科学》周仲瑛主编眩晕病(原发性高血压)常见证候:肝阳上亢证肾精不足证气血亏虚证痰湿中阻证瘀血阻窍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眩晕诊疗方案”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18-2008)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以眩晕为主要表现。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治疗时间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符合眩晕病,无多种兼杂证候的患者。
2.第一诊断符合原发性高血压1级、2级的初发或治疗未达标的患者。
3.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高血压3级、合并严重慢性肾脏疾病的高血压以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不列入本路径。
5.由肿瘤、脑外伤、脑梗死、脑出血等引起的眩晕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1.必要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2)肝功能、肾功能(3)心电图(4)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TCD)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颈椎X线片、脑干听觉诱发电位,颈动脉血管超声、头颅影像学检查、前庭功能检查等。
八、治疗方案1.辩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或中成药1.肝阳上亢主证:头晕目眩,平肝潜阳,滋养肝肾。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
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1.概述1.1 定义高血压是指在动脉血压持续升高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一种疾病。
1.2 流行病学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病,全球范围内患病率逐年上升,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2.诊断与评估2.1 血压测量①测量技术血压应使用标准的袖带和支持大臂水平测量方法,尽量避免应激和干扰因素的影响。
②血压分类根据不同年龄组、性别和合并症情况,将血压分为正常血压、正常高值、高血压1级、高血压2级和高血压3级。
2.2 高血压的评估①临床评估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评估患者的高血压状况及其相关风险因素。
②辅助检查进行一系列辅助检查,包括血液生化指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以评估高血压的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合并症。
3.高血压的治疗3.1 非药物治疗①生活方式干预通过改善饮食习惯、增加体育锻炼、戒烟限酒等,帮助患者降低血压,减少并发症的风险。
②血压控制目标在非药物治疗过程中,目标是使收缩压和舒张压均达到正常血压范围。
3.2 药物治疗①药物选择根据患者的血压水平、合并症和个体化的治疗需求,选择适宜的降压药物及其组合。
②药物监测与调整进行适时的药物剂量监测和调整,以保证患者的血压达到理想的控制水平。
4.高血压的管理4.1 患者教育向患者提供相关的高血压知识,并指导其正确使用药物、调整生活方式等。
4.2 随访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对患者的血压、药物使用和合并症进行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高血压高血压是指在动脉血压持续升高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一种疾病。
6.2 血压控制目标血压控制目标是指通过治疗和生活方式干预,使患者的收缩压和舒张压均达到正常范围内。
6.3 药物选择根据患者的血压水平、合并症和个体化的治疗需求,选择适宜的降压药物及其组合。
原发性高血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及表单(县级医疗机构医院适用)
原发性高血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及表单一、原发性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ICD-10:I10 11)(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2014年修定版)》、《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内科学(第八版)》(陈灏珠钟南山陆再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原发性高血压是指高血压病简称高血压1.高血压定义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诊室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原因不明者。
2.特殊类型高血压(1)老年高血压,其特点是收缩压增高为主,脉压增大,血压波动大,易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和餐后低血压。
(2)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高血压急症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明显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靶器官急性损害的表现。
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明显升高但不伴严重临床症状及进行性靶器官损害。
患者可以有血压明显升高造成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和烦躁不安等。
(3)顽固性高血压指尽管使用了三种以上合适剂量降压药联合治疗(一般应包括利尿剂)血压仍未能达目标水平;使用四种或四种以上降压药物达标,也应考虑为顽固性高血压。
(4)儿童青少年高血压表现为轻度、中度血压升高,通常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与肥胖密切相关,近一半患者可发展为成人高血压,左心室肥厚是最常见的靶器官受累。
(5)妊娠高血压3.高血压水平分级(1) 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4.高血压危险分层(1)影响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因素包括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并存的临床情况①危险因素指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一级亲属发病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腹型肥胖(BMI≥28kg/m2);同型半胱氨酸升高≥10μ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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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试行)一、高血压基本诊疗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高血压(ICD-10:I10.02)(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中华高血压杂志2010年1月第18卷第1期)1.高血压诊断标准在未用抗高血压药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可诊断为高血压。
规范的血压测量方法及合格的血压计是诊断高血压的前提。
2.特殊高血压定义(1)高血压急症短期内(数小时或数天)血压重度升高,舒张压>130mmHg和(或)收缩压>200mmHg,伴有重要脏器组织的严重功能障碍或不可逆性损害。
(2)顽固性高血压使用了3种及3种以上最佳剂量降压药物(其中包括一种利尿剂)联合治疗后,血压仍在140/90mmHg以上。
3.高血压水平分级(1)1级高血压: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2)2级高血压: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3)3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若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分属不同级别时,则以较高的级别为准。
4.简化的高血压危险分层(1)影响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因素包括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并存的临床情况①危险因素指年龄≥55岁、吸烟、血脂异常、早发心血管病家族史、肥胖、缺乏体力活动;②靶器官损害指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增厚或斑块、肾功能受损;③临床疾患指心脏病、脑血管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2)根据患者血压水平、存在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伴发的临床疾患进行危险分层。
分为:低危:1级高血压,且无其他危险因素;中危:2级高血压;1级高血压并伴1-2个危险因素;高危:3级高血压;高血压1或2级伴≥3个危险因素;高血压伴任何一项靶器官损害;高血压并存任何一项临床疾患。
5.鉴别诊断初诊高血压应鉴别继发性高血压(由某些疾病引起的血压增高),常见的有肾脏病、肾动脉狭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皮质醇增多症、大动脉疾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药物引起的高血压等。
(三)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高血压(疾病编码ICD-10:I10. 02),2-3级高血压或须要住院的1级高血压患者。
2.除外高血压急症及严重临床情况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可疑主动脉夹层等。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治疗原则1.个体化治疗,采用较小的有效剂量以获得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逐渐增加剂量或联合用药。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降压药的选择应考虑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五)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中华高血压杂志2010年1月第18卷第1期),《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09年版基层部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等。
药物治疗方案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执行。
1.治疗目标(1)普通高血压患者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2)老年≥65岁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3)年轻人或同时患有糖尿病、脑血管病、稳定性冠心病、慢性肾病的患者血压降至130/80mmHg。
如能耐受,以上全部患者的血压水平还可进一步降低,建议尽可能降至120/80mmHg以下。
2.治疗方案(1)根据患者心血管总体危险程度和具体情况决定治疗方案。
(2)非药物治疗初诊高血压患者,立即采取治疗性生活方式干预。
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3)药物治疗3级高血压或伴发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脏病等高危患者,立即开始并长期药物治疗。
1-2级高血压伴有不适症状的患者考虑小剂量药物治疗;如无症状,但属高危的,立即药物治疗;属中危的,则随防1月内,2次测量血压,如平均血压≥140/90mmHg者,则开始服药;如血压<140/90mmHg的继续监测血压;属低危的,则随防3个月内,多次测量血压,如平均血压≥140/90mmHg者,考虑开始药物治疗;如血压<140/90mmHg的继续监测血压。
①钙拮抗剂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无绝对禁忌证,降压作用强,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我国抗高血压临床试验的证据较多,均证实其可显著减少脑卒中事件;故推荐基层使用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适用于大多类型高血压,尤对老年高血压、ISH、稳定型心绞痛、冠状或颈动脉粥样硬化、周围血管病患者适用。
可单药或与其他4类药联合应用。
对伴有心力衰竭或心动过速者应慎用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对不稳定心绞痛患者不用硝苯地平。
少数患者可有头痛、踝部水肿、牙龈增生等不良反应。
用药剂量:硝苯地平初始剂量10mg,一日3次,维持剂量10-20mg,一日3次。
尼群地平初始剂量10mg,一日1次,以后可调整为10mg,一日2-3次或20mg,一日2次。
②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所有合并糖尿病、心力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心肌梗死后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均应使用ACEI。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治疗。
ACEI起效缓慢,3-4周达最大作用,限制钠盐摄入或联合使用利尿剂可使起效迅速和作用增强;降压作用明确,保护靶器官证据较多,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适用于1~2级高血压,尤对高血压合并慢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功能不全、糖尿病肾病、非糖尿病肾病、代谢综合征、蛋白尿/微量白蛋白尿患者有益。
可与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或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合用。
对双侧肾动脉狭窄、妊娠、高血钾者禁用;注意咳嗽等不良反应,偶见血管神经性水肿。
不能耐受者可选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治疗。
用药剂量:卡托普利初始剂量12.5mg,一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一日2-3次;儿童常用初始剂量,按体重0.3mg/kg,一日3次,必要时每8-24小时增加0.3mg/kg。
依那普利初始剂量5-10mg,一日1次,维持剂量10-20mg,一日1次,最大剂量一日40mg,分1-2次服。
③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降压作用明确,保护靶器官证据较多,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适用于1~2级高血压,尤对高血压合并慢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功能不全、糖尿病肾病、非糖尿病肾病、代谢综合征、蛋白尿/微量白蛋白尿患者有益,也适用于ACEI引起的咳嗽。
可与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或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合用。
对双侧肾动脉狭窄、妊娠、高血钾者禁用;偶见血管神经性水肿。
可选用氯沙坦50-100mg,一日1次,或缬沙坦80-160mg,一日1次,或替米沙坦40-80mg,一日1次。
④利尿剂(噻嗪类)降压作用明确,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适用于1~2级高血压或脑卒中二级预防,也是难治性高血压的基础药物之一。
利尿剂尤对老年高血压、心力衰竭患者有益。
可与ACEI/ARB、钙拮抗剂合用,但与β受体阻滞剂联合时注意对糖脂代谢的影响。
慎用于有糖脂代谢异常者。
大剂量利尿剂对血钾、尿酸及糖代谢有一定影响,要注意检查血钾、血糖及尿酸。
首选噻嗪类利尿剂:氢氯噻嗪一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具有排钾作用。
保钾利尿剂:螺内酯开始一日40-80mg,分1-2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
氨苯蝶啶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日25-100mg,分2次服用,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剂量可减少。
维持阶段可改为隔日疗法。
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300mg。
儿童常用量开始一日按体重2-4mg/kg或按体表面积120,分2次服,每日或隔日疗法。
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6mg/kg或300mg/m2。
袢利尿剂:呋塞米起始一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主要用于肾功能不全时。
高血压急症或高血压危象时需要20mg,肌内或静脉注射。
吲达帕胺:兼有利尿和血管扩张作用,能有效降压而较少引起低血钾的副作用。
口服常释剂型2.5mg,一日一次;缓释剂型1.5 mg,一日一次。
⑤β受体阻滞剂降压作用明确,小剂量适用于伴心肌梗死后、冠心病心绞痛或心率偏快的1~2级高血压。
对心血管高危患者的猝死有预防作用。
可与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合用。
对哮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严重窦性心动过缓及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慎用于糖耐量异常者或运动员。
注意支气管痉挛、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长期使用注意对糖脂代谢的影响。
用药剂量:美托洛尔口服普通制剂25-50mg,一日2-3次,最大可达一日100mg。
阿替洛尔初始剂量6.25-12.5mg,一日2次,最大可达一日50-200mg。
普萘洛尔初始剂量10mg, 一日3-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最大可达一日200mg。
⑥α受体阻滞剂适用于高血压伴前列腺增生患者,但体位性低血压者禁用,心力衰竭者慎用。
开始用药应在入睡前,以防体位性低血压发生。
使用中注意测量坐立位血压。
可选用哌唑嗪2-20mg,一日2-3次,多沙唑嗪2-4mg,一日1-2次,特拉唑嗪1-20mg,一日1-2次。
⑦固定复方制剂为常用的一类高血压药物,其优点是使用方便,可改善治疗的依从性,但应用时注意其相应组成成分的禁忌证或不良反应。
通过多种药物小剂量联合,达到有效降压和减少副作用的目的。
复方利血平口服常释剂型初始剂量0.1-0.25mg,一日1次,经1-2周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一次0.5mg。
主要成分是利血平0.032 mg、氢氯噻嗪3.1 mg、盐酸异丙嗪2.1 mg、硫酸双肼屈嗪4.2 mg。
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口服常释剂型常用量:1片,一日1次,维持量:1片,2-3日1次,或遵医嘱。
主要成分是利血平0.1 mg、氨苯蝶啶12.5 mg、氢氯噻嗪12.5 mg、硫酸双肼屈嗪12.5 mg。
对于有抑郁倾向患者应当小心使用。
珍菊降压片主要成分是可乐定0.03 mg、氢氯噻嗪5 mg。
⑧联合治疗适用于2级以上高血压以及高危的高血压患者,常见联合方案:CCB联合ACEI(例如:尼群地平或硝苯地平+依那普利)。
CCB+β受体阻滞剂(例如:尼群地平+美托洛尔或阿替洛尔)。
CCB+利尿剂(例如:尼群地平+吲达帕胺或氢氯噻嗪)。
3种以上的药物联合(CCB+利尿剂+ACEI)。
⑨药物治疗中不良反应的处理老年人在大剂量药物治疗时容易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建议平卧位,补盐水处理。
利尿剂出现低血钾乏力(血钾低于3.5mmol/L),建议补充钾盐或口服氯化钾。
使用ACEI时出现严重干咳,建议减量或停药。
服用CCB出现明显的水肿,建议CCB联合小剂量利尿剂或ACEI 类(小剂量是指常规量的1/4至1/2,如氢氯噻嗪的常规量是25 mg/d,小剂量是指6.25 mg/d及12.5 m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