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保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皖保监办发[2014]41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6.24

【实施日期】2014.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保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皖保监办发〔2014〕41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维护保险监管法制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4〕8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废止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相关事项做出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我局对相关事项有新文件规定的,按新文件执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保监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实行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

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