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监局关于罗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宋玲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宋玲子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23
•【字号】皖银保监复〔2019〕364号
•【施行日期】2019.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宋玲子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19〕364号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核准宋玲子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皖〔2019〕5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核准宋玲子的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2019年5月23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周书葛任职资格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19〕157号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周书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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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周书葛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19〕157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书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华保皖〔2019〕36号)收悉。
经审查,周书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安徽银保监局
(安徽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5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陈毓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陈毓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112号
•【施行日期】2020.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陈毓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112号
徽银金融租赁公司: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陈毓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徽银租赁〔2020〕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陈毓的徽银金融租赁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020年6月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擎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2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98号
•【施行日期】2020.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擎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98号
徽商银行:
《关于刘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徽银报〔2020〕115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擎的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报告履职情况。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0年5月2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小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小苗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0.1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1〕219号
•【施行日期】2021.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小苗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1〕219号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杨小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荷人寿〔2021〕364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小苗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杨小苗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10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世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世杰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02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1〕147号
•【施行日期】202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世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1〕147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世杰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21〕227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世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李世杰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8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19〕45号
•【施行日期】2019.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19〕45号
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程健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人保销售发〔2018〕526号)收悉。
经审查,程健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安徽银保监局
(安徽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铖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铖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2.02
•【字号】皖银保监复〔2019〕601号
•【施行日期】2019.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铖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19〕60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刘铖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19〕790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刘铖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19年12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巢湖监管分局关于窦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巢湖监管分局关于窦诚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1.15
•【字号】巢银保监复〔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巢湖监管分局关于窦诚任职资格的批复
巢银保监复〔2021〕4号
工商银行合肥分行:
《关于窦诚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合发〔2020〕16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窦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
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1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俊任职资格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20〕134号
皖银保监复〔2020〕134号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关于对刘俊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光银合发〔2020〕1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俊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临泉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2020年6月30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刘俊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0.06.30
施行日期
2020.06.30
文号
皖银保监复〔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134号
主题类别
行政许可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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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恺怡任职资格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21〕27号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恺怡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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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李恺怡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1〕27号
新安银行:
《关于李恺怡拟任安徽新安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新银〔2020〕226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恺怡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9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2.0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施行日期】2020.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9〕624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彭建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2月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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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9〕624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彭建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2月5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2.05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施行日期】2020.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25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彭建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9〕624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彭建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2月5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汪守宏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汪守宏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5.28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105号
•【施行日期】2020.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汪守宏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105号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关于核准汪守宏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0〕136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汪守宏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洪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洪波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2.13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0〕30号
•【施行日期】2020.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杨洪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0〕30号
经略代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杨洪波同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经略发〔2019〕64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杨洪波安徽省经略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分公司的任职资格。
2020年2月13日。